子万又好气又好笑,也没像之前那样使手段折腾他,而是在山脚下找到一处供路人歇脚的草屋,把纪十放下,开始生火做饭。

【第十章 石头情人(3)】

不是没想过奴役奚言少华,但子万绝不是那种会为了伤敌一千而自损八百的人,若让那五谷不分养尊处优的小子动手,只怕他们不仅吃不上饭,怕是连宿夜的地方也会被烧了。

柴火锅具都是小屋里现有的,看着子万熟门熟路地淘米上火,又去抓了两把干菜泡了,默默坐在一边烤火的奚言少华忍不住瞪大眼睛,惊诧之极:“这就是你家?”他一直认为子万家世不凡,但这会儿不由得他不做此猜想,于是心里的落差可想而知。

子万一愣,随即乐了,也不答他,转身走出茅屋。

“喂,喂,你去哪?”奚言少华追出门,看见他钻进林子,犹豫了下,又哆哆嗦嗦地缩回草屋中。自进了这西南蛮族之地,前两日天晴时还好,没想到一场细雨下下来,便冷得跟冬天似的,他穿的还是秋衫,早冻得受不了了,怎么肯跟着去钻那被雨湿透了的林子,那不是自找苦吃吗。

火上还煮着粥,姓纪的臭丫头也在,那人总不至于千里迢迢地把自己弄来就为了扔在这里,这样一想,少年安心了。一个人坐在火塘边,看火苗舔着粗糙的陶土锅底,他也不管火,也不会用勺搅搅锅中的米,只是百无聊赖地东看看西看看,最后目光定在沉睡了一路的少女身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仔细打量少女时,子万抱着她坐在溪边,用竹筒盛了水一口一口喂她。那时她脸圆圆的,鼻子小巧挺翘,长长的眼睫如两把扇子搭在下眼睑上,乖巧得让人不敢相信她是那个会把亡人的尸体分成碎块的恶魔。如今才过了一个月,她的眼眶已经凹陷下去,脸瘦成了鹅蛋形,连下巴都显了出来。想来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她就算不被蛊毒夺去性命,也会脱形而死。

他虽是奚言家的少主,但无论是巫蛊术还是武功都很稀松平常,因此并不明白尸蛊为何会使人昏迷不醒,自然更谈不上解治。当然,就算他会,也不见得给她解蛊。大姐是他最尊敬的人,她的尸身被那样侮辱,他怎肯善罢甘休。

想到此,他眼中射出怨毒的光芒,站起身无声地走到少女身边。纤长的手指在纪十脆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又放开。那样太便宜她了,他想。

垂着头思量了半晌,他在用纪十要挟子万放自己回去与不管后果直接报复她两者间徘徊难择,最终叹了口气,决定等子万回来,蹭饱饭再说,谁料一回头竟然看见那个男人正拎着一只处理干净的野鸡笑吟吟地站在门边看着他,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庆幸自己什么都没做。

也是相处的这一个月才让奚言少华知道,这个曾经温柔多情的男人有多么狠辣狡猾,若是早了解到这一点,自己也不会帮着大姐打他的主意,以至于惹火烧身。

子万看着锅里的水快干了,便撤了些柴出来,将火调得小了些,慢慢地煨熟。又用匕首将带回来的野鸡切成小块,与泡好的干菜放在一起,用盐腌了,这才到外面水坑里洗了手,坐到纪十身边。

“她身上若添一道伤痕,我便在你身上划上十道,你若辱她,我便将你卖进小倌馆中去……”从怀中掏出两个紫红的浆果来,划破皮,子万一边将汁挤进纪十的嘴里,一边慢悠悠地道,一副与人闲话家常的样子。

奚言少华不自禁打个寒战,扬眼看到他低头专注地看着怀中少女,眉目温柔,心里没来由地升起一股混杂着恐惧与妒嫉的复杂情绪,唇角一撇,嗤笑道:“我还道你只喜欢男人,没想到是男女通吃。”顿了顿,像是迟疑了下,终于还是泄愤似地道了句:“真恶心!”

这一路行来他也是看在眼里,姓纪丫头的吃喝拉撒,洗澡擦身,子万无不亲力亲为,那仔细劲儿,怕是连亲身父母也不过如此。连最最私密的事都帮着做了,若说两人间什么也没有,骗鬼去吧。

闻言,子万撩起眼皮扫了他一眼,目光如刀,刺得人遍体生寒,奚言少华本来还想讥嘲几句,此时却不由得噤了声。

子万专心致志地将两个果子喂完,用帕子擦去纪十唇上沾着的紫红果液,又疼惜地揉了揉她的头,将人放平在草铺上,这才对老实下来的少年挑眉笑道:“嫉妒了?”

“谁嫉妒了?”少年登时炸毛,跳了起来。

“你。”子万不动如山,轻轻吐出一口字,却气得人目赤耳红。

“我嫉妒?鬼才嫉妒!”奚言少华又急又怒,语无伦次,仿佛沾上这两个字天便要塌下来似的。

“那我喜欢男喜欢女与你何干?”子万讥嘲地一笑,黑黝黝的瞳眸里是令人不安的洞悉。

奚言少华哑然,秀气的脸涨得通红,眼尾的朱砂痣便显得异常娇艳起来。子万目光一凝,觉得心脏像被轻柔的羽毛搔动,痒痒的,让他几乎想将这少年就地办了。摇摇头,他对自己的毛病颇感无奈,吃过一次亏,无论再多么诱人,他对这个少年都不会再起任何心思了。

走过去将焖香的饭端到火塘边的灰堆上温着,然后把鸡块和干菜倒进洗净砂锅里,加了八成水放到火上炖。在西南之地,因为山险林深人少,加上本地族民淳朴热情,为了方便在外行走的人,这种叫栈庐的草茅十分常见。草茅中的一应用具以及食物盐货都是由最近的寨子提供补给,路过的人也有留下粮食银钱等物以作报偿的,不留也没人介意。

子万没兴趣给奚言少华一一解释,由得他误会,当然这其中不排除有几分恶作剧的心态。至于喜不喜欢纪十,就更没向人解释的必要了。虽然对女人没兴趣,对那丫头原本也没什么好感,但经过一个月贴心贴肺地照顾,就算没感情,也有了习惯,这又岂是不相干的人能过问的。

扔了两块干柴进火塘,又折了几根细枝塞进去,将火掏得大了些,子万对奚言少华丢下一句看着火,便又回到草铺边,将纪十往里挪了挪,自己在旁边躺下呼呼大睡起来。

奚言少华看得又恼怒又眼热,不过这些日子被教训怕了,哪里敢反抗,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火塘边。但火边温度高,身体一回暖,疲乏便卷了上来,忍不住开始打起盹儿来。

【第十章 石头情人(4)】

迷迷糊糊间他恍惚听到有脚步声向这边靠近,不由一惊,清醒了过来。回头看,子万也睁开了眼。

进来的是三个异族汉子,一模一样的立领对襟青衣,外罩无扣坎肩,下系同色长裤,裹绑腿,穿草鞋,只在领襟以及袖口绣着不同的精致纹饰。头上剃得青油油的,却在头顶留着一束长发挽成小髻,一只耳朵戴着大大的垂到肩膀的银环,腰间挂着刀,个子不高也不壮,但看上去却很剽悍勇武。

他们每人背上都背着一个大大的用青布包住的东西,草鞋上沾满泥土草叶,显然也是赶了很远的路。

见到草屋里有人,他们并不意外,反而径直走了进来。

“喂喂,你们是什么人,要找谁?怎么恁的无礼?”见他们如此不客气,奚言少华不由瞪大眼睛,不愉地嚷了起来,完全将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

那三人一听他说话,脸色登时变了,其中一人咕哝了句听不懂的话,蓦然抽出腰刀,快如闪电般劈向他。

奚言少华想不到对方如此蛮横,说砍就砍,措手不及下一个屁股墩儿坐在地上,吓得小脸煞白煞白的。就在这时,背后传来子万说话的声音,用的却是对方的语言。

两人交谈了几句,那拔刀的男子目光轻蔑地看了眼奚言少华,收起刀,然后出乎人意料地与其他两人上前两步,神色极恭敬地对子万行了一个夷人的礼。子万也站了起来,单手按胸回以相同的礼仪。

奚言少华傻傻楞地看着几人叽哩咕噜地交谈,一时也分辨不出他们究竟是认识还是不认识,但看样子指望子万为他出头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在心里暗骂蛮子野人,然后再在那不时射过来的鄙夷目光中尽可能地将自己的存在感缩减到最小,以免对方一个不高兴又是一刀,他可不愿去验证那人是不是每次都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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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万脸上摆出最诚挚最热情的笑,不着痕迹地判断着这三个侑族人真正的意图。

这栈庐什么人都能来,他自然不会如同奚言少华那样以为他们是擅闯民宅,又或者是特意来找他的。原本想着彼此打个招呼,随意聊聊,最多共享食物罢了,却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是冲他而来。在几个时辰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确定会在这里歇脚,他们能找来这里就实在值得人玩味了。

在西南这片山林中有十几个族群,每个族群都有自己赖以在险恶丛林里生存的特殊本领以及由之衍生出来的宗教文化。虽然侑人并不是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还因该族占据的地理条件过于恶劣以及人数稀少而显得有些弱势,但曾与其打过交道的子万并不敢小觑他们。

“玛母指点我们来这里,怒克图大人将降临在此,背着沉睡的恶魔,带着卑贱的奴隶。”三人中年纪最大的那个侑人神色敬畏地道。他叫乌海,三十来岁,面色黝黑,鼻子有些塌,眼睛不大,但精光内蕴,一看便知极不好惹,其他两人以他马首是瞻。也是他刚一进来听到奚言少华说话便大骂奸滑的汉人,并拔刀伺候的。因着在汉人手中吃了不少亏,西南各族大多谈汉人色变,唯有黑族例外,他们的族长黑山明秀甚至还嫁给了汉人,常居汉人之地。虽然别族多有不满,但黑族势大,加上黑山明秀的婆家也不是好惹的,因此就算不满也莫可奈何。“玛母即将跳起祭神之舞,请怒克图大人务必到场接受神赐。”

子万知道怒克图是侑人传说中上神与人结合所诞之子,因为继承了神与人的血脉,依靠体内与生俱来的神力为他们战斗,为他们开疆扩土谋取生息繁衍的地方,所以比神更得到侑人的尊崇以及亲近。乍然被他们冠以这个称呼,他着实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最先想到的就是对方弄错了,但是……

沉睡的恶魔。他看了眼草铺上的纪十,然后又看向缩在火塘边的奚言少华。卑贱的奴隶……在西南土族人心中,只怕再没有人比汉人更卑贱的了。

若说弄错,也未免太过巧合了。子万沉吟,一时竟有些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跟这些侑人去看看热闹,他不信神,当然不会相信自己是那什么怒克图大人。

“玛母说,如果奢香家的少爷肯让怒克图大人为我们大侑人承神之恩,她便能为大人驱除恶魔。”乌海似乎看出子万的犹豫,又补充了一点。

子万眼皮一跳,笑了起来,对方话都说到这份上,他若再不答应,未免就太不识好歹了。

对西南夷族来说,蛊虫惑人心神,是恶魔,驱除恶魔便是解除蛊毒。那个侑人的玛母尚未现身,已将他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无论她是真有预知的能力还是通过其他途径获知,有这么一双眼睛在旁无声地窥视,他都不可能安之泰然,当成什么事也没有似的。这双眼睛必须除去,他可不希望连睡觉如厕都在人眼皮底下,如果能顺便解去纪十的蛊毒那自然是更好。

摸了摸纪十沉睡的脸,他脸上露出一种在别人眼中可以称做怜惜的表情,然后忧心忡忡地问:“恶魔会不会带走她?”

乌海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与另外两人目光相交,然后才道:“玛母神力无双,她说能逐走恶魔就是能逐走恶魔,当然不会毁伤真灵。”很显然,玛母的能力受到怀疑让他很不高兴。

“既然如此,那我就和你们走一趟好了。”子万微笑道,并不因为对方的态度不好而恼怒。他看向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们的奚言少华,正想着要怎么处理这个人,那边乌海注意到他的目光,脸色登时沉了下来。

“卑劣的汉人不能踏足我族神圣的土地!”

“那我还是不去了吧。”子万淡淡瞟了眼他高傲的神色,心里觉得好笑,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指了指身边睡着的纪十,“她也是汉人。”算是解释自己不去的原因了。

乌海一怔,黝黑的脸瞬间紫胀,在另两人目光暗示下,好一会儿才憋出句话。

“对低贱的人,上神总是充满怜悯的。”

这算是妥协了吧。

【第十一章 重获自由(1)】

梅六是被冷醒的,不仅手脚僵冷,还觉得头像是被人在用大锤在砸,一跳一跳地痛着。就在她挣扎着睁开眼,想着是不是那个呆头呆脑的十一郎又对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突然发现眼前一片光亮,不由抬起手臂挡了挡,放下来时才注意到竟然没有在那间阴暗污浊的小屋内,眼前一片翠绿,晃得人心跳加速。

梅六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又躺了会儿,直到确定鼻中闻到的确实是清新的松香味,才有些恍惚地撑起身。身下硌得慌,摸了半晌,赫然发现蔓草下竟然是一条斑驳沧桑的石阶。她挪着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旁边的古松坐起身,还没看清周围环境,倒是被背后碰到的温热人体给吓得差点跳起来。

原来十一郎正安静无声地坐在松旁人高的茅草间,连呼吸也几不可闻,梅六开始没注意到,竟把他当成石头了。

看到他闭着眼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那里,身上依然一丝不挂,梅六唇角微抽,心里五味杂呈,一时竟不知要怎么对他才好。这些日子他每到正午就会抱住她强硬交合,她由开始的抗拒到后来的麻木,心理上完全是拐了一个大弯,然而对着这个整天像块石头一样无知无觉的男人,再想到他以前的温雅放旷,实在是恨不起来。但要说完全不介意,那更加不可能,毕竟是夺了自己身体的男人,而且还是在一种对方无觉,自己不愿的情况下。

目光在早已看习惯的丑脸上定了定,而后转开脸,头仰靠在粗糙的树干上重重吐出口气。她身上还穿着他的那件外袍,但毕竟只有这么薄薄的一层,身周的草刺扎得人浑身不舒服。坐了一会儿,又搓了搓手脚,感觉到身体里有了些力气,她便扶着松树站了起来。

看天色还是清早,满目荒草上尚可见到霜色,足下的石阶其实并没有几级,上面便是一块平旷的地带,可以见到林立的舍利塔,塔孔间长满了青蒿与野茅,正中间是一条宽道,不远处有青瓦灰墙的殿宇,坍破残败,竟然是一座荒刹。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梅六疑惑,想四处看看,刚走了几步便受不了了,停下来撕了两截长出来的衣袖包在赤裸的脚上。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突然觉得身后有些异样,回头一看,没想到竟然是从来不在正午以外时间动弹的十一郎不声不响地跟在后面。她先是一惊,以为他又要做那事,然而站了一会儿,发现他也这样站在原地,她不动,他便不动,心里浮起些许怪异感,而后脸莫名地红了。

看他赤条条站在那里无知无觉的样子,离了那禁锢着人一切感知的牢笼,她突然觉得臊得慌,眼睛竟有些不敢落在他身上,心里却一阵难过。低着头想了会儿,她抽出因为过长而掖了一段在腰上的衣摆,比了比,撕下一块来,走过去围在他腰间,在后面打了个结,勉强遮住了重点部位。

十一郎一双没有任何感情的黑眸跟着她而移动,即不阻止也没有配合,如同木偶一样任由她摆布。梅六这些日子除了正午外,能不与他接触便不与他接触,因此在做这件事时心其实也一直提着,生怕对方会做出什么不可预料的反应来,此时见到他这副温顺的样子,心放下的同时却蓦然大恸,不由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了一动不动的男人。

温热的泪水打湿了男人的胸膛,却并没有如以前那样得到对方温柔的抚慰。片刻后,她放开他,背过身用手背抹了抹脸,深吸口气,攫紧了拳头往前走去。走了一段路之后回头再看,那人果然不近不远地跟在后面,胸膛上依稀还能看见她留下的泪痕,竟是不知擦去。

想到被关在小屋时,除了初醒那会儿她曾经喂过昏迷不醒的他一碗稀粥外,之后便没再管过他,他也不知自己去吃。这几日他粒米未尽,滴水未沾,此时虽然始终不舍不弃地跟着她,人却有些打晃,唇也干起皮了,她突然有些后悔。

稳了稳心神,梅六开始有意识地在荒寺附近寻找,最终在院后找到了一条山溪。溪水淙淙,清澈见底,她洗净了手,捧着喝了一口,只觉清冷甘甜,心情不由一振。回头对停在不远处的十一郎招了招手,他虽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却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她神色微黯,起身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等了一会儿,见他没有抗拒的意思,这才带着他走到溪边。

她先蹲下,然后手上用力扯了扯,他便也蹲了下来,眼睛始终一瞬不瞬地看着她。那两只原本深黝智慧的黑眸里如今什么也没有,她被看着也没什么感觉,倒没怎么在意,只是仔细地给他洗了手,然后找了片大叶子两边卷过来交叠成锥形,舀了些水喂到他唇边。

“来,喝点水。”她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语气像是在哄孩子。

也不知是听懂了她的话,还是因为水打湿了唇引起身体本能的需求,十一郎竟真的张开唇将那一叶片的水喝了下去。

还好,还知道张口。梅六心里悄悄松了口气,又舀了几次水喂他。她本想引导他自己喝,然而一停下来,他便也停下,连眼角余光也不扫一下溪面,等到她继续喂,他才又张口。梅六不禁有些怀疑,如果自己一直喂下去,他是不是也会一直也喝下去,直到被水撑死。心中这个念头刚闪过,原本乖乖喝水的十一郎蓦然转开了头。她心口一跳,又试着将水递到别开脸的男人唇边,就见他再次将脸转了回来,果真是不愿再喝一口。

梅六眼泪差点没掉出来,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而激动。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她强压下就着溪水洗个澡的冲动,起身拖着一条大尾巴开始寻找吃食。

寺院周围多多少少都会种上一些果树,没用多长时间,梅六便在颓败的大殿后面看到一株柿树,树上叶子早落得七七八八,一个个拳头大的果实挂在上面,喜人之极。

【第十一章 重获自由(2)】

柿子树并不高,歪歪斜斜地长在石阶边,稍稍踮起脚尖便能拉到枝条。梅六摘下来顺手扔在脚边的草丛里,不一会儿便弄了一小堆。以两人现在的状态,只怕还要靠着这柿子撑上两天,她倒是不怕摘多了吃不了,反正留在那儿最后也是烂掉。

剥了个柿子皮,将滑嫩的柿肉递到一直安静站在旁边的十一郎嘴边,然而等了半天,他也没张嘴。梅六眉头微皱,又往前递了递,催促道:“快吃。”

十一郎依然没动,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梅六想了想,拿回来自己咬了一口,甜糯的滋味立时满溢口腔,她不由微微眯眼,脸上绽出久违的笑容。再将柿子递到十一郎唇边,他果然张开了嘴,将剩下的大半个一口咬住,慌得梅六赶忙将柿蒂扒了出来,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便听到他咕咚一声咽了下去,连核也没吐,笑容不由一僵。

“笨蛋。”她低骂一声,再拿起一个柿子,不仅剥了皮,连核也掏了出来,才塞进他嘴里。还不敢塞一整个,怕他像之前那样囫囵吞下噎住,而是掰成几小块,分次地喂。看他乖乖吃东西的样子,有那么一瞬间,她恍惚觉得自己就像是在喂养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孩,心里又酸又软。

空腹吃柿子并不好,因此梅六只喂了三个便停下了,自己也剥了两个吃,抬头见他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忍不住心软又喂了他两口。

肚子里有了点东西,人也跟着精神了些。带着十一郎回到溪边洗了手,梅六在破败的寺院里转了半天,最后拿着一块灰扑扑的布灰头土脸地走出来,在溪水中揉搓了半天才现出靛青的本色来。那是一块帷幔,要落不落地挂在正殿半空中,梅六扯下来时因为屋梁朽坏,还带下了几块瓦片,差点没将两人埋在里面。

等将洗好的幔布晾在树枝上,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草叶上的白霜早被蒸干,梅六搓了搓冻红的手,坐到一块被阳光照射着的石头上。其实直到这会儿她都没相信两人是真的逃离了那个阴暗的牢笼,谁会无聊到花那么大的力气把人抓去关上几天,然后又平平安安地送出来?在她看来那隐在幕后的人若不是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便是有其他什么目的,因此始终显得不慌不忙,并不急着带十一郎逃亡。毕竟对方有备,而且隐在暗处,她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又何必把自己弄得像条丧家之犬。

晒了一会儿太阳,感觉手脚都暖和起来,她紧绷许久的神经终于有所缓和,不由试着探查了下体内真气。这不过是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原本没抱任何希望,却不想竟发现原本空荡荡的经脉里不知何时起多了一缕暖洋洋的气流,虽然极细极弱,但那熟悉的感觉仍让她欢喜得差点一头栽下座下大石。

既然内力开始恢复了,那么无论对方有什么打算,她都不至于再一味地陷于挨打的境地而无还手之力。

想到此,梅六脸上露出笑意,侧脸看到一直安静地站在旁边的十一郎,这时才想起自己把他给忘了。正午之外的十一郎存在感几乎相当于零,十分容易被人忽略掉,但是这眼看着便要到正午……

梅六看了眼天色,神色凝重起来,目光无意识地扫过不远处飘荡在老树枝条上的藤萝,皱眉思索着应对之策。就在她把目光从眼前青黄相交的林木移向薄云飘浮的天际时,蓦然脑中灵光一闪,倏地起身从大石上跳了下来,飞快地跑向小溪对面的树林。

半个时辰后,十一郎曲腿坐在铺满落叶的树下,手脚都被藤索绑缚着。

“等过了午时,我就给你解开。”梅六与他对坐着,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自顾解释道。想到刚才他乖乖任由她捆绑毫不反抗的样子,心里就不由得一阵愧疚。

十一郎闭上了眼,如同以前在那昏暗的屋子里时那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愤怒,也没有伤心。

梅六沉默地陪他坐了半晌,而后低叹口气,打算去看看帷布干没干,却不知在她起身的那一刻男人的眼睛蓦然睁开,紧盯着她直到确定人没走远,才又悄然闭上。

因为林间风大,加上日头一直晒到,那薄薄的帷布已然半干,就算这会儿取下来也勉强能往人身上裹了。梅六心情微好,准备将布翻一下,把干的换到下面,润湿的往太阳能晒到的位置挪一挪。这布是为十一郎准备的,他们不可能一直呆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因此他也不可能跟个野人似的一直都这个样子。他现在没有这个意识,可以不在乎,她却不能不管,否则等他清醒之后只怕会羞惭不已。

直到很久以后回想起这一段经历,梅六才发现自己由始至终都没想过丢下十一郎独自离开,哪怕他对她做过那样不好的事,还可能在之后的日子继续对她造成威胁。当然,也是在过了好些日子以后,她才知道,就算她真想丢下他,也是不可能的。

刚将帷布调换好,梅六低头发现自己的影子已经在脚下缩成了小小的一团,心里一懔,正要回头去看十一郎的情况,就听到两声藤条崩断的声音,还没有所反应,粗重的喘息声已至耳畔,下一刻她的腰已被条铁箍般的手臂勒住。

梅六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一咬牙,硬着心肠曲起手肘往后撞去。她此时内力已恢复了少许,这一撞又是冲着对方胸口要害处,就算武功高强之人也不得不避开。她本就无心伤害十一郎,只不过是想借他闪避的瞬间脱身,谁料那人竟是不避不让,硬生生受了她这一击。

她心中一惊,在手肘接触到对方身体的时候下意识地减弱了力道,即便如此,那一下也足够人蜷缩下身子,但是身后的男人却像是没事人一样,握着她腰的力道不仅分毫没减,反而顺势将她压在了地上,同时撩起了她的衣摆。

梅六挣扎无果,目光透过自己散乱的发丝落在面前的枯叶上,再顺着枯叶往前,越过形状各异的溪石,看着反射着五彩阳光的清流,脑子有些发懵。她觉得自己有些像自作自受,可是这个人在她心中终究与别人不一般,要让她跟他拼命也不可能。所以,就这样吧。

【第十一章 重获自由(3)】

梅六和十一郎在荒刹中呆了两天。残破的僧僚还勉强能挡些风霜,她收拾了一间出来,这两日和十一郎都是住在里面。除了应付十一郎每日规律性的发作以及进食外,她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打坐练功上,以期能尽早找回主动。然而一直到她内力完全恢复,准备离开山寺,也没见到其他人出现过。

时早已入冬,南方特有的缠绵冬雨开始下了起来,将苍茫的山野,枯败的草木笼于其中,让人心生莫名的悲凉。

十一郎身上裹着青靛的布块,腰间以藤络扎紧,脏污的身体与头发都被梅六清洗干净,长长的发丝披散在背后,随着不紧不慢地走动轻轻飘动。修长劲拔的身型,布满烧伤疤痕的脸,冰冷空洞的黑瞳,任谁也看不出他在正午时会那样狂暴,甚至连绳索也禁锢不住。

梅六同样在溪中清洗过,一头青丝直垂到腰,她在头顶撑了块大大的半枯芭蕉叶,虽知挡不了多少风雨,但总比这样赤头淋着好。她没有管十一郎,一是知道这点小雨对他造不成什么影响,再来就是走动间还时不时抽疼的身体让她着实有些羞恼,就算事后发脾气打了他一顿,也丝毫不会让她好受些。只因一旦在狂欲之后,他整个人就温顺下来,任她踢打,不躲不让,让她根本硬不起心肠继续,一腔郁气简直无处可泄。

梅六心里其实还是很奇怪。她还记得十一郎第一次发作之后便晕了过去,那时他还身带重伤,生命危在旦夕,然而自第二天开始,他似乎就一下子好了起来,甚至于后来连着数日未进饮食仍能行走如常。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她百思不得其解,更愁闷的是,就算她现在功力完全恢复了,似乎仍抵挡不住狂暴时的他。

烦恼地抹了把飘到脸上的雨水,梅六回头看了眼不远不近跟在后面的男人,心里隐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似乎永远都不会离开自己。摇了摇头,将这个荒谬的念头抛开,她自嘲地一笑,目光落向远处从林木间隐隐露出的瓦房来。

如果她去当一回梁上君,他会怎么跟?她皱眉猜测,本想放弃,但低头看到自己身上单薄褴褛的衣服,以及包裹着脚早已湿透的布,一咬牙决定冒一次险。这个冒险当然不是指她对自己的能力没信心,而是担心他会不知隐藏地傻楞楞跟在后面拖她的后腿。

而事实证明,她多虑了。

一个时辰后,两人终于穿上了正常的衣服,尽管不是太合身。身上再没有了空荡荡的感觉,梅六心里踏实下来,唇角含笑地给十一郎穿好鞋,又为他将衣襟和腰带理了理。

“这衣服可不能再撕烂了,我可不想一直当贼。”她对着他轻声嘀咕,明知他不懂,仍想说点什么。如果只是一个人,她其实并不会觉得寂寞,但身边跟着这样一个人,却偏偏无法与他交流,反让她心里时不时升起一股无法言喻的寂寥。

两人这时在一间无人的阁楼里面。直到翻墙进入这家看上去像是大户人家的院子之后,梅六才发现无声无息的十一郎其实比她更有当贼的潜力。偷了两套看上去还算新的衣服和鞋袜,她并没有立即离开,反而找了这处所在换衣,并渡过中午那段时间。

“你要记住,我的名字是梅六,你叫我小六吧。”梅六与十一郎并排坐在阁楼的窗边,一边看着外面连绵沁寒的雨丝,一边吃着去厨房偷来的糕点和熏肉,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他说话。

“来,啊——”她将一块熏肉放到他嘴边,看他咬住,然后慢慢咀嚼,心微微放下,又指着自己,循循诱道,“来,叫小六,小六……”

十一郎自然不会应她,这两日在她耐心地教导下,他已不会再如初时那样咬到什么就囫囵吞下,吃东西时似乎也比平时灵动了许多。

梅六早已习惯了他这个样子,并不灰心,只是想着他既然要了自己,以后两人只怕也会一直在一起,那么他便不能不知道自己是谁,这是她唯一不会妥协的一点,哪怕需要在他耳边无数次地重复自己的名字。

“你的名字是王十一,不过大家都叫你十一郎。”她吃了一块糕点,手中又捻起一块,笑眯眯地道。“十一郎,十一郎,我念这个名字都念了十二年,你也要念小六念那么久,不,要更久更久。”想想他以前的疏离淡漠,再看看眼前他的温顺依赖,梅六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算太坏。美眸微弯,入口的桂花糕似乎比过去任何时候吃过的都要香甜,手里原本要喂身边男人的那块不自觉便又落进了自己嘴里。

十一郎一直不错眼地看着她,这时突然身体前倾,重重一口啃在那红润的小嘴上。

梅六吓了一跳,感觉到他伸出滚烫的舌头舔了自己一下,俏脸腾地红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唇瓣微痛,竟被咬了一口。她也算反应快,凭着直觉迅速拿起一块糕点放到两人相触的唇边,果见他放开了她,将那糕点咬住,又乖乖地坐好了。

梅六摸了摸唇,发现并没被咬破,有些无奈地按了按额角,发烫的脸却并没降温。虽然两人已有过最亲密的接触,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吻过她的唇,刚才……有一瞬间她确实是误会了,似乎直到现在仍能感觉到那时的心悸。

“会抢食就不知道自己拿起吃啊!”有些心虚地白了他一眼,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灵光一闪猜到他的真正意图。现在细想,反倒有些了然,因为她之前一直是她一口他一口的喂食方式,刚才她把本应该喂他的吃了,大约是让他不满了吧。

如果他真会不满倒也好了。无声地叹口气,梅六叼了块腊肉,压下心里再试一次的冲动,老老实实地也喂了他一块。

外面雨淅淅沥沥的,渐渐有增大的趋势。阁楼里,梅六看着窗外,继续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十一郎则看着她,仿佛在安静地聆听。如果梅六分食的动作不出错的话,气氛看上去还是很温馨的。

【第十一章 重获自由(4)】

梅六想到被迫沉睡不醒的纪十,有子万照顾她,大约不会有什么事,只是不知他们如今在何处。如今带着一个呆呆傻傻每天定时兽性大发的十一郎,行事极为不便,与其这样去找他们,还不如先一步找到女儿楼埋在中原的暗线,一边联系龙一和剑厚南,一边寻找子万两人的下落。只是不确定剑厚南对巫蛊之术是否有法可破,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再将柯小七和明昭成加都一起找到,总会有办法。

做了决定,梅六便带着十一郎离开了藏身的宅院,直取北境。最近的城市竟然不是百叶,而是一个没听说过的地名,桐花镇。从镇头到镇尾都种满了梧桐,此时初冬季节,桐叶早已枯落,只剩下乌丫丫的枝条向天空支楞着,但并不防碍人联想到四五月间桐花开时的盛景。

镇上人烟异常的寥落,走了好久才看到一个坐在大门口纳鞋的老妪。梅六压下心中的诡异感上前问路,不料那老妪看也不看她一眼,站起身拍拍衣摆,回了屋。

看着哐地一下关上的门,梅六有些傻眼,不由摸了摸脸上留下的那道刀痕,暗忖难道是自己长得太过可怕?或者是……回头看了眼紧跟在自己身后面无表情的十一郎,她摇了摇头,放弃继续问人的打算。

这桐花镇处处透着古怪,青天白日的竟让人感到背后直发凉,像极了那夜在客栈中看到的冥婚时的感觉。

梅六回头握住了十一郎的手,对方掌心暖暖的温度让她心中微定。

这里会不会就是那奚言家所在的地方?她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一边拉着十一郎急步往镇外而去,一边防备地仔细观察起这个镇子来。

镇子很大,一眼看去,全是连绵不断的青瓦飞檐,较之曾经呆过的白水镇大了许多,但却没白水镇热闹。除了树就是房子,青砖铺就的整齐街道旁也有商铺和客栈,门都开着,但是没有人,有的柜台上甚至还能看到冒着热气喝了一半的茶杯,有的算盘还拨着子儿,就像原本还忙忙碌碌的人们突然一下子全部平空蒸发了一般。如果不是看到之前的那个老妪,梅六真会这样猜想。

这个鬼地方!梅六觉得手心有些冒汗,放弃了在镇上弄点蒙汗药或者迷香等物的打算,恨不得能立即离开。

出乎她意料的是,直到两人紧赶慢赶地走出小镇,也没发生任何事。站在通往小镇外的宽土路上,她回头望向仿若死城的镇子,有些惊疑不定,但是心中同时也将这个地方牢牢印记在了脑海中。

还在黑宇殿时,因为靠近塞外,她也曾经听说过在大漠中有一种死城,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个小镇……她摇摇头,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有那个老妪,证明镇上是有活人的,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全部隐藏起来了而已。

压下心中的好奇,她展开身法顺着土路往前疾驰。几天下来,她早已了解十一郎的武功尚在,就算她使出全力,也不见得能快得过他,因此丝毫不怕会把他落下。

梅六心中其实还有一个隐忧,就是不明白那些人放他们两人出来究竟有什么目的。不弄清楚这一点,她始终无法安心,哪怕是武功已经完全恢复。但见识过奚言家诡谲多变的手段之后,她再不敢冒冒失失找上门去,因此能越早离开他们的地盘联络上女儿楼的人自然是越好。

餐风宿露,连着赶了两日的路之后,梅六终于看到了自己熟悉的名字,蔚城。

蔚城是长安与叶郡之间的一个大城,是南来北往必经之地,繁华之极,女儿楼的情报网自然不会漏过这一处所在,就算龙一按黑宇殿主的吩咐将势力撤离了中原,也不会真正放弃这些费了许多心血建立起来的人脉网,不过是由明转暗罢了。黑宇殿主虽然知道,但他素来纵容她们,因此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在街角不明显的地方画下一个联络的印记,梅六带着十一郎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了一圈,再出来时手上拿着一个钱袋。她将里面的碎银倒了出来,然后把装钱的荷包扔在了街角。

非常时刻用非常手段。她小时也当过混混,骗过人钱财食物,此时重操旧业,丝毫不以为耻,甚至还有一种时光回流的错觉,唯一不同的就是现在手段当然比以前高明多了。

“走,咱们去吃好吃的。”她对十一郎笑眯眯地道,大约是终于见到了人群,心情异常的好,连那些人因为十一郎的容貌而面露惊恐之色也不以为意。除了那日在那家院子里摸了点熟食吃外,这些日子他们不是啃野果,便是扒植物的根茎,没有火,在还能找到吃的情况下,对于血淋淋的生肉她还是很忌讳的,也因此无论是肠胃还是嘴巴都寡淡得不行,此时有机会,自然要好好祭祭自己的五脏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