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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by微酸袅袅

【内容简介】

顾忆笙是个平凡的女孩,性格软弱而纯真,逆光而来的少年林朗给了十六岁的她最初的心动,幸福却被命运的手瞬间倾覆。五年后的A城,她在一家时尚杂志担任编辑助理,上司是如同“穿PRADA的女魔头”一样暴躁、严厉的“时尚先生”赵一芒。他爱发脾气又孤僻,但在危难之际总是会向顾忆笙伸出援手。再遇林朗,往事历历在目,如潮水一般汹涌而至。年少时的怆然悲歌,无法抵挡的现世伤情,又是谁,曾路过你的倾城时光?

第一章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一】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再次见到他,是在五年之后,人潮汹涌的地下铁,到处挤满了刚下班的上班族。

顾忆笙抱紧了怀里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亦步亦趋——袋子里都是她的顶头上司赵一芒向某知名奢侈品牌借来拍照的漂亮衣服和高跟鞋,随便弄脏一点点,她赔上几个月的薪水不说,最惨的是一定会被他骂上好几个小时,那充满小宇宙的愤怒眼神可以直接把她丢到光年外。上次一只高跟鞋的鞋跟处多了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刮痕,顾忆笙就被念叨了整整一个星期。

七月份,顾忆笙刚从一所不怎么入流的大学里毕业,碰了无数次壁之后,好不容易才在这家叫O?的时尚杂志社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所以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她还是很珍惜。

夏天是顾忆笙最喜欢的季节:明亮的耀眼光线,流动的灼热夏风,不知疲倦的彻日彻夜鸣叫的夏蝉,嫩绿油亮的梧桐叶子,树下的斑驳光影,十五六岁少女的荷叶领粉色衬衣,少年的板寸头,微笑时洁白的虎牙,五毛钱一支的纯冰糖棒冰……可是整日奔走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森林里,这个夏天留给她的只剩下闷热闷热闷热——还是闷热。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顾忆笙从来也没想过这辈子,她还能再见到他……应该是他吧?顾忆笙再怎么蠢再怎么笨,林朗的样子是永远都不会淡忘的,在千万人里,她总能一眼就将他认出来,哪怕只是一个四分之一的侧脸,一个简单的背影。

那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闪过的时候,顾忆笙有一秒钟的怔忡,然后迅速地回过头去,不顾怀里抱着卖了她都赔不起的拍摄道具,拨开人群往前冲过去:“让让!请让让!”

2号线到站,人群像游鱼一样涌向入口,想要横穿过人群的顾忆笙被挤得摔倒在地上。在倒地之前,她看到林朗走上自动扶梯,回头望了一眼,然后似乎有人叫他,他才又扭过头去。

手被行人踩了一脚,对方连忙道歉,可是顾忆笙像是没有任何痛觉一样,完全不理不顾身上的伤和旁人担忧的询问,爬起来,泪眶通红,眼里只剩下林朗离去的方向。

他又回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呢?眼睛已经康复了吧?这些年他过得好吗?……最最俗气的问题,却正是这一刻她迫切想知道的答案。

大学四年,顾忆笙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独自求学。她学着像普通女生那样开朗,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交一二好友,在面对陌生人时仍会沉默,但是学会了对他们微笑。

第2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2)

渐渐的,她很少想起林朗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似乎在心里淡成了一个影子。每每从梦中哭醒,那种无助的绝望感再次袭来,她才肯承认,也许还需要点时间……而当她看到阔别五年的林朗再次出现在视野里,她想要不顾一切追上去的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这一辈子她都无法把林朗从她的心上剔除,因为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顾忆笙望着缓慢向上移动的自动扶梯,上面挤满了人,却再也没有一个叫林朗的男人,站在年少时被阳光洗过的时光里。冲她唇红齿白的微微一笑。

【二】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衣服自然是没有还成。

顾忆笙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就起床,转了三次车终于把那些昂贵的华服、美鞋还给了高姐。

“Punctuality(守时),you know?”高姐其实只是那家奢侈品店的店长,但是自以为服务的是高层次人群,只有大专毕业的她也就自诩“上等人”,浑身抖了起来。看到赵一芒时总是笑得像朵开过头即将凋谢的菊花,但是面对顾忆笙时却又是一副晚娘脸,还动不动就撂英文。

顾忆笙真想说:“我Don’t know,就你know,就你know,know毛啊know!”不过原谅她很怂的不敢,因为O?和这个牌子的合作很多,她经常需要向高姐借衣服、鞋子。如果她一不开心,一个“不小心”弄坏衣服却说是顾忆笙送来的时候就坏的,那她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听许小曼说,赵一芒之前一个助理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被他开掉的。

应付完高姐,顾忆笙又马不停蹄地转三次车回办公室——不到万不得已她绝不打的,因为这个城市的出租车光起步价就要15,还老塞车,200米距离它能堵个上百的车费出来。

还没进办公室就又听到赵一芒在发脾气,看到顾忆笙走进来,遭殃对象换成了她:“大小姐你怎么来这么早啊,午饭时间还没到呢。”讽刺的话语和他刻薄的表情简直就是绝配。然后理也没理想解释的顾忆笙就走进办公室:“你滚进来说。”

许小曼投来一个“你自求多福”的眼神,顾忆笙深吸一口气,走进那间被同事们称为“人间炼狱”的办公室。

还没等赵一芒开口,她就先抢先解释了昨天为什么没有按时把道具还回去——在地铁摔倒的时候虽然万幸没把鞋子、衣服摔坏,但是沾了些灰,所以不得不带回家小心处理了一下,上午迟到一会儿就还衣服去了——说完之后露出“我后悔啊,我不该啊,我罪该万死啊”的表情,反而让赵一芒没了话。

“你最近的演技突飞猛进啊。”赵一芒从头到脚巡视了顾忆笙几番,慢悠悠的开口道。

“主编您过奖了,我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努力,才能不辱没您的助理这个身份。”顾忆笙毕恭毕敬。她以前是那么害羞拘谨的女生,实习七个月,毕业刚满两个月,就学会了耍嘴皮子——这是她以前发挥再强大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的。

第3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3)

赵一芒嗤笑了出来,顾忆笙想他大约是气消了,也对他笑笑,他却又突然收敛神色:“少给我油嘴滑舌的。”随后他问了今天和后天的工作安排,顾忆笙翻开记事本如实汇报。

“就按时间表走,周四的宴会邀请帮我推掉,周五的私人派对你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顾忆笙一边记着注意事项一边抬起头来看他。

“带你去认识几个朋友,以后方便跑腿。”赵一芒的脸上突然又露出嫌弃的表情,“记得穿得漂亮点!没钱我可以先借给你,别给我丢人!”

你怎么不说你送给我……顾忆笙默默的合上记事本:“没事我先出去了。”

“嗯……等一下。”

顾忆笙的手已经放在了门把上,赵一芒却又叫住了她。她回过头,发现他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腹部的位置,气定神闲又颇有深意地看着她说:“你好像不怕我,我骂你你也没什么反应。”

顾忆笙对他眯着眼睛假假一笑:“主编骂我们都是为我们好,没什么好怕的。”她确实不怕赵一芒,虽然他脾气坏的要命,可是在他身边工作了七个月,多多少少比旁人要更了解他一些。在见识了这个圈子里的笑里藏刀后,赵一芒除了毒舌和爱乱发脾气之外,简直算是一枚难得的好人。

“滚!”赵一芒随手拿起手边的杂志丢向顾忆笙,她将开门、闪人、关门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厚重的200P铜版纸杂志重重地打在关闭的木门上,发出“啪”的声音。赵一芒瞪着已经关闭的办公室门十秒钟,太阳穴附近的“井”字形青筋又有跳动的迹象。可是奇迹般的,这次他没有发脾气,像突然刮来一阵凉爽的小风,吹走了乌云,带来了温暖的阳光和小小的彩虹。

他笑了,单手托额,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清的欢喜。

那个翘家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再是记忆里苍白瘦弱,孤独敏感的孩子,她变得坚强、开朗、独立,又有点厚脸皮。

赵一芒有点好奇:顾忆笙,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个失魂落魄的赵一芒呢?

下班的时候,许小曼约顾忆笙一起去逛街,办公室也只有她们两个人还会去逛夜市一条街。和办公室里那些家境优越、趾高气扬的同事相比,许小曼是和顾忆笙像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穷不啦叽土里土气星球”,这当然也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那条街在财经大学——顾忆笙的大学母校附近,闭上眼睛她就能描画出身边的一草一木。她对这个地方,拥有无比深刻的感情。

夜市其实也很有气氛,高大粗壮的梧桐树,温暖昏暗的灯光,还有鼎沸的人声。年轻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吃着冰淇淋走过,空气里有甜美的爱情香气和属于这个夏天的余温。

“忆笙,我穿这个好看吗?”许小曼试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拖地长裙,眼睛又瞄上了一件白色绣亮片的小背心。

“好看,再搭一顶米色草帽就可以去海边度假了。”顾忆笙笑着和许小曼说话,眼神却忍不住飘到窗外那个摆地摊的女生身上——她太像以前的自己了。

第4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4)

那个女生看起来年纪很小,瘦小苍白,眉目浅淡,鼻子有一点点塌,嘴唇很薄,是没有什么血色的浅粉,习惯性的抿成一条弧,默不作声地背着一个柠檬黄色的双肩包站在她的小摊后面,不说话也不招揽人。甚至有客人蹲下身时也不知道推荐一下自己卖的彩色木头镯子,只懂问一句,答一句。

顾忆笙想起中学时代的自己,思绪不禁有点飘远了。等她再回神的时候,那个女生做成了第一笔生意。

照顾她生意的是一个穿浅灰色POLO衫的男生,背影很好看,肩线流畅温暖,很值得依靠的样子。小女生也露出少见的害羞而喜悦的笑容。

顾忆笙望着他的背影,一直有点恍惚,心里隐隐的发胀,注意力始终有点涣散,而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林朗?

真的是林朗!他回来了!

顾忆笙推开门飞奔出去,门上的风铃被撞击得发出巨大而破碎的声响。

“忆笙……”许小曼的声音很快就被抛在脑后,顾忆笙什么也听不见,她只是一心想着不能再让林朗就这样消失在自己面前。

挤过拥挤的人群和随时可能踩到的地摊,顾忆笙终于追到那个灰色背影的身后,近得她只要伸出手就能拍到对方的肩头,待他回过头来露出一个忐忑的笑容,然后轻轻说一声:“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顾忆笙梦想了无数次的这一刻,她却忽然犹豫了。

“林朗,我们快点回去吧,这里好挤。”年轻的漂亮女生有点娇嗔地仰着脸对身后的男生说话,黑色玛瑙一样漂亮的眼睛里装满了谁都看得出的爱慕。

是夏茹。

心里狠狠痛了一下。他回来后第一个联系的女生吗?还是一直就有联系……果然,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

“不是你说想试试‘平民的生活’吗……”林朗的声音还是很温和,可是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不真实。他似乎回头看了一眼,顾忆笙下意识地闪避到路边树下的阴影里,一直望着林朗,再一次走出她的视线。

“忆笙你干嘛啊?我,我裙子还没买呢,你就跑,跑不见了!”许小曼气喘吁吁地拉住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忆笙……”

顾忆笙低垂着头,一语不发,只是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你怎么了?你别吓我!”许小曼从没见过顾忆笙这样,吓得不知所措,也不知如何安慰。

“没事……”顾忆笙撇开脸,擦干净脸上的泪水,转过头面对许小曼时又是一张浅笑的脸,“突然看到一个人,以为是以前的朋友,很想他。”

许小曼看了看顾忆笙,帮她抹掉脸上的泪痕,拍拍胸口说:“你吓死我了。去吃石锅拌饭吗?这附近有家韩国料理店的东西很好吃。”

“走,大吃一顿去。”顾忆笙挽住许小曼的手臂迎着夕阳大步向前走。

曾经她是一个孤僻到没有朋友的女生,长大后渐渐学着放开心扉,但性子仍是那个性子,对人始终热络不起来,所以没办法朋友遍天下。但是仅有的几个朋友,她都十分珍惜。

第5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5)

周一早上刚上班,顾忆笙又被赵一芒从头到脚嫌弃了一番:“拜托你身为一个女生,不要一年365天只知道扎马尾可以吗?你这什么破烂牛仔裤,以为镶个廉价水钻它就能高贵起来?还有这个T,是你妈用的抹布拼凑起来的吗?我真是见了鬼了才会聘用你,带你出去真是丢人!”

这已经是这个月她第七次被骂了。

“……顾忆笙,我在和你说话你听到没有?”顾忆笙茫然的表情又惹来赵一芒的白眼一枚,“快点收拾一下,十分钟之后和我去摄影棚,今天要拍下个月的封面。”

飞快地跑去服装部拿来今天要用的服装和道具,因为电梯坏了,所以又拎着大包小包,穿着永远穿不惯的高跟鞋磕磕绊绊地跑下十楼,在停车场入口爬上赵一芒的雷克萨斯时,他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

“顾忆笙……”原本是想开口骂她,可是一转头看到她正襟危坐,因为跑得太快而脸涨得通红的样子,赵一芒少见的好心的吞下了后边需要消音的话,“我很不喜欢等人……把安全带系上。”

“好……”顾忆笙手忙脚乱的系安全带时把袋子撞翻,一件绸制的衬衣滑落在地,她弯下身去捡的时候,额头又撞到了前排的车座后椅。

“你的脑袋里肯定是片撒哈拉,蠢得没救了。”赵一芒看一眼后视镜,终于还是没忍住。

顾忆笙偷偷吁了口气,背着他做了个鬼脸。

听说这次的封面人物是留学归来的服装设计师,毕业于伦敦艺术大学。中国人在西方设计世界向来难有话语权,可是他在大二时设计的以青花瓷为主题的系列作品就拿下有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IF大奖,一时间声名鹊起。还未毕业就受到多个品牌邀请,可是这位设计师不知何故,放弃国外优渥的条件和不可估量的美好前景毅然回国,自己开办了一家高级服装设计订制工作室。

赵一芒进化妆间和那位设计师打招呼去了,顾忆笙被灯光师小铁叫去帮忙调整灯光。

“这期的封面人物很帅哦!”小铁是一个刚满二十的小男生,和顾忆笙见过好几次,已经颇为熟络了。

“是吗?我以为设计师都长得很……富有想象力呢。大胡子大肚子长头发那种。”顾忆笙搜寻着脑海里几个见过的设计师形象,实在和“帅”扯不上什么关系,顶多是“有风格”啦。

“这个真的很帅!眼睛很迷人,笑起来的时候很阳光!我看模特也没那么帅的。”小铁一脸憧憬,“虽然我也很帅,可是和他比,我愿意认第二啦。”小铁满脸的青春痘,可是不知为何就是坚定的认为他是摄影棚第一帅。

顾忆笙笑了笑,其实有时候她有点佩服这种盲目自信的人,单纯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心没肺的开心。

“对了,他的名字也很好听呢,叫林——林什么来着……对了,叫林朗!”因为终于想起这位设计师的名字而欣喜的小铁一转头,就看到上一秒还好好的顾忆笙突然像木头一样抱着照明的灯柱往后倒去。

第6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6)

“小心!”

顾忆笙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就已经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不算结实,甚至有点偏瘦,磕得她有点疼。

顾忆笙眨了眨眼睛,目光渐渐在对方脸上对焦——是赵一芒,一张咬牙切齿恨不得当场把她撕成碎片的脸。她愣愣地看了他很久,直到赵一芒发出“杀人如麻”的声音:“你还要在我怀里躺多久?”

顾忆笙手忙脚乱的想站起来,脚又勾到莫名其妙的电线,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当道具用的铁架子又整个朝他们倒下来。

赵一芒的咒骂声还来不及出口,就下意识的用身体护住怀里的人。顾忆笙只觉得世界一黑,而赵一芒身上Christian Dior Higher的香水味像黑暗中的小宇宙,将她整个笼罩住。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虽然知道危险在靠近,可是顾忆笙却不觉得害怕。

“轰隆”一声响之后,整个摄影棚一片寂静。有粘稠而温暖的液体落在顾忆笙的脸上和脖子上。

众人涌上来把铁架子拉开,把赵一芒和顾忆笙扶起来。她这才发现那液体原来是血——赵一芒的脑袋被尖锐的铁架子一角磕出一个小洞,不停地有血涌出来。他脸色发白,用毛巾捂着那个洞大骂顾忆笙:“我操!顾忆笙你是猪吗?小脑发育不完全就不要出来危害社会好吗?”

顾忆笙犹豫着想要上前跟着他,陪他去医院。在被看出这个意图之后,又惹来一顿臭骂:“你用脑子想想好不好,连你也走了今天还怎么拍封面?这摄影棚的钱摄影师的钱工作人员的钱你来付啊?骂你是猪简直就是侮辱猪!顾忆笙,你给我留在这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摄影师和设计师林朗我基本都沟通好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就打电话给我。”末了又忍不住回过头来说,“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顾忆笙看着赵一芒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顾忆笙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第7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7)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三】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时光将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灯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泼,鬓如刀裁,身材挺拔,穿着自己设计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裤,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头凝神时又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林朗从一个美好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顾忆笙有一张林朗十六岁那年的照片,曾经像宝贝一样夹在钱包的内夹层里。照片上的林朗逆着光,侧脸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着一个篮球盘腿坐在球场边,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柔软的像一颗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时候的林朗还有点孩子气,带着几分像小宠物似的可爱。

那张照片是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无意中拍下的,洗出来之后意外的发现构图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来给林朗和同学看过之后随手夹在语文课本里。

顾忆笙当时远远看了几眼,后来乘体育课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开他的抽屉找出了这张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后就不舍得放回去了。默念了一百遍对不起,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顾忆笙兀自沉浸在回忆里的这段期间,林朗已经换了三套衣服,她在心中警告自己别再像个花痴一样眼神跟着林朗转。

摄影师在现场上传了照片,顾忆笙在笔记本电脑上看了效果之后,觉得即使是赵一芒这样挑剔的人也会无话可说——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林朗没有穿他准备的衣服。

拍摄工作结束后,顾忆笙把根本就未打开的服装袋拎得拎抱得抱,和工作人员告别后一个人往公车站牌走。摄影棚离公交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早知道她就偷偷在包里藏一双球鞋了……

她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辆银色的尼桑在顾忆笙身边停下,然后车门被打开——“上车。”顾忆笙惊讶地抬头,看到林朗才想起刚才的邀约。还在迟疑的时候,林朗已经走下车,把她怀里的东西丢在后排车座上,关上门,然后把她也塞进副驾驶座。

第8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8)

“中餐还是西餐?”

他真的要请她吃饭吗?她以为只是客套而已。“不用……”

“中餐好了。”林朗看一眼顾忆笙,直接打断她想要拒绝的话,目视前方发动了汽车。

路上有点堵车,两人又一直没有说话,车厢内的气压很低,顾忆笙觉得呼吸困难。

“你的眼睛,好了哦?”她没话找话。

“不然呢?瞎子也能开车?”他打开车窗,左手手臂横放在车窗上,斜眼看她,嘴角微微上扬。

顾忆笙有点看不懂他的笑容,像嘲讽像轻蔑又像是厌恶——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请她吃饭呢?她不懂,不过她明白林朗讨厌她也是应该的。

顾忆笙坐直身体,目视前方,不再自找没趣的寻找话题。如果林朗想让这气氛僵掉,那就僵到底算了。她自暴自弃。

“你不是变得很开朗了吗?怎么和我在一起就又很沉默呢?是我没魅力是不是?”在摄影棚的时候他发现她比以前爱笑了,和很多人都能聊得很开心,特别是和那个长得一脸痘痘的灯光师小铁。他居然还比不上他?想到这些,他语气不由坏到极点。

顾忆笙觉得再遇后的林朗简直莫名其妙:“他们都是我同事……我们很久没见了,有点生疏了吧。”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了,但是发生的事情不能当没发生过。她始终是对不起他,对他有所愧疚。要多厚脸皮,才能在明知道伤害了对方,经年之后再相遇,依然言谈甚欢呢?反正她顾忆笙做不来。

好,是他自作多情……一直都是他在自作多情!林朗的脸色变得很臭,直视前方。刚好红灯跳转成绿灯,他猛踩油门就飞了出去。

顾忆笙吓得差点叫出来。她看看像是要变成一座冰山的林朗,默默的抓住了车窗顶部的手把。

如果赵一芒是喷火龙,那么林朗就是喷冰龙吧?他们两应该在一起!

晚餐是在装修得颇有几分明清古风的铭记公馆吃的。菜肴制作的精致美丽,服务生彬彬有礼,可是顾忆笙实在没有什么胃口。

五年的时光,已经让熟悉的面目变得陌生,曾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络因为长久的分别而消失殆尽,那些曾经的伤害和疑问似乎也没有了重新追究的必要,剩下的只有尴尬和忐忑。而最让顾忆笙觉得悲剧的是:时间让林朗变得越发美好,却始终没有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她在他面前,似乎始终是一只羽翼灰暗的丑小鸭。

铭记公馆的大厅里挂着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顾忆笙的位置不是最好的观看位置,但是为了避免和林朗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她假装很认真地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部以2003年非典为背景的小成本电影。林朗顺着顾忆笙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电视,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语气不紧不慢地说:“其实我挺怀念那一年的。”

心脏像被人轻碰了一下,微微酸涩和疼痛的感觉从那个接触点迅速蔓延开来。她不知道林朗是什么意思,看着他熟悉又陌生的脸,回忆像海啸般向她席卷而来。

第9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9)

她想起那时候的林朗,干净的像水一样的纯净少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像某种纯真而可爱的小兽。他善良,热情,纯真,对任何人不设防,并不因自己家境殷实就趾高气扬,也不会为了保持形象而虚伪圆滑。

2003年非典正盛的时候她得了急性肺炎,别人都怕得要死,只有林朗勇猛地拽着她打车送她去医院……

回忆被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

“对不起。”顾忆笙翻了半天她的超级大包包,好不容易才找到手机,刚一接通,赵一芒暴躁的声音立刻响起:“顾忆笙!我不是说了吗?我的电话10秒之内必需接!”

“对不起啊,下次改进。”很没出息的连声道歉,惹来对面的男人阴沉地一瞥,顾忆笙拿电话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五年前那个明亮美好的少年似乎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英俊但阴沉的男人……

赵一芒打过来是询问封面的拍摄情况,顾忆笙向他报告完毕之后,又想着或许时间长一点他就能把怒气消化得多一点,所以把准备明天再报告的关于林朗没穿他准备的服装的事,在电话里告诉了赵一芒。

没有任何悬念的臭骂通过电波源源不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顾忆笙瞄到林朗的表情越来越阴沉,尴尬地对他笑笑,把手机放在一边,想等赵一芒骂累了再和他说再见,没想到林朗把手机拿了过去。顾忆笙想要抢夺手机的手停顿在半空中,脸上露出“死定了”的表情

“我以为赵编辑是一个温和的人。”微微眯着眼睛,好像心情很好又好像很不好,令人琢磨不透。

赵一芒是很温和啦——当然只是在“有时候”,对“有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