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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搞错,高高兴兴来野炊,结果得饿肚子……”

只有骆小白很乐天地说:“哈哈,幸好我那天打电话叫她买了饺子!”翻开袋子后随即又哭丧了脸,“是猪肉白菜的啊,我喜欢三鲜的……”

此起彼落的不满和抱怨纷纷出笼,顾忆笙无法一一作出解释,搓着手站在一边,除了接受责难外,她只会道歉。“对不起……”如果自己能够想得再周全一点,就不会这样了。

“喂。”一个低沉的男声在她背后响起,将那些不满和抱怨击落在地,“只会把麻烦事丢给别人的人,有什么资格批评呢?”

顾忆笙扭过头去,因为逆光,她眯着眼睛,看到林朗抱着胳膊站在她的身后,脸上是认真的表情,嘴角微微抿着,眼神微凉的如同夏季清晨的天空,可是脸上的线条却还是温柔的,在烂漫的阳光里柔软的好像没有边界。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胸口蹭脏了一块污迹,可是丝毫不损他的英俊和贵气。看到林朗站在自己身后,顾忆笙浮萍一样飘荡起伏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

“你又不是我们组的……”陈慧心首先出声,谁都知道她花痴林朗,被他这么抢白,面子上实在挂不住。

“你们有谁知道她一个人买那么多菜,还要全部洗干净、切好,花了多少时间?如果你们有谁打电话问过她一声要不要帮忙,甚至只是提醒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再来抱怨还比较有道理吧。”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是同学眼里公认成绩又好脾气也好的资优生,可是林朗似乎没有想要维系他好好先生的形象。

第23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4)

“你又不是我们组的……”吕新新看一眼林朗,小声说道——被林朗这样当面教训,实在很没面子。

“那又怎样?”

“那就不关你的事!”近乎恼羞成怒了。

林朗顿了顿,说:“说的也是,那我不打扰了。喂。”他冲顾忆笙招招手,像招他们家的小狗一样,“到我们组来吧。”拉住她的衣袖准备拖人。

众人哗然。

“嗯?”实在太过于突然,顾忆笙无法反应,步履踉跄地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挣脱了林朗的手。她看着他不解的眼神,歉疚而真诚地说:“谢谢你。”谢谢你在我难堪的时候站出来为我解围,但是……

“我也有不对……你们组能不能匀些调料给我们组?”顾忆笙微微扬着脸问林朗,带着一点点卑微的祈求。她素来不算合群,但也不想因此和同学闹的太僵。

林朗扬着下巴斜睨她良久,最后只说了一个字:“好。”

那天的野炊不甚愉快,但是在磕磕碰碰中好歹是圆满结束了。林朗拿了他们组匀的调料给了顾忆笙后就再没和她说过话,甚至连眼神接触都没有。

大约是生气了吧……如果换作是她帮了别人,可是被帮的人却这么不识好歹的话,她也会生气吧。顾忆笙一边整理东西一边想,愧疚之心四起。

大约四点的时候返程,顾忆笙上车挑了最后靠窗的位置坐下。不知是因为她挑的位置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同学陆陆续续上了车,可是没有人坐在她的身边。

林朗和李星星是最后上车的两个人,车上的位置都坐满了,只剩顾忆笙身边一个位置——顾忆笙从林朗上车起便又无端紧张起来,紧紧握住自己的手,脸微微侧向窗外像是在看风景般强装镇定。

这样莫名的紧张让顾忆笙很慌乱,似乎有些东西,在林朗为她仗义执言的时候悄悄改变了。

李星星不知和林朗说了什么,笑着拍拍他的肩,然后自己和个子较小的许青山坐在一起,而林朗则朝顾忆笙径直走过来。

他朝她走过来的时候,她的呼吸都好像停止了一样。

林朗在顾忆笙身边坐下,两人并没有说话,甚至因为女生一直望着窗外,连眼神的交流也没有。

林朗应该是玩了一天困了,和身边的同学聊了一会儿之后就靠着椅背闭起眼睛。

整个车厢都闹哄哄的,甚至连带班的老师都和前排的女生一起拍着手唱着流行歌曲——只有顾忆笙和林朗所在的角落异常的安静。一个睡的安然,一个一直侧头望着窗外。

春天的夜幕降的早,不到六点窗外的天空已墨色深浓。华灯和红色的车灯流水一般从顾忆笙的眼前滑过。背景的图象渐渐的模糊开去。或者从来就未清晰过,她怔怔地盯着窗玻璃上他的影子,整个人坠入一种说不清楚的柔软情绪里。

林朗熟睡的脸,有种孩子般的天真。额头很饱满,鼻子的线条很好看,嘴唇上薄下厚,即使不笑的时候嘴角也是微微上扬的……顾忆笙的目光一寸一寸的滑过林朗脸上的每一个部分,可是人却好好的坐在那里,甚至连脸都没有转过来。她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卑劣的女流氓,用眼神非礼了她身边的少年。

第24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5)

莫名的情愫在心底暗暗滋长,像春天里疯长的玫瑰。

车在经过一个弯道的时候,因为巨大的惯性,也因为睡得真的很沉,林朗的脑袋从椅背上滑了下来,落在顾忆笙的肩头颠了一下。他皱了一下眉头,揉着眼睛醒过来。

“诶,不好意思。”

“没关系。”顾忆笙突然发现他好像总是在向她道歉。她终于扭过脸,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嗫嚅道:“希望你没有因为今天的事生气……我……”

“我没那么小气。”林朗打断顾忆笙未说完的话,“你以为我是因为生气所以后来没和你说话吗?我是突然想到我当时那些话可能会给你造成更大的困扰。”他又挠挠头自言自语道:“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自恋了……”

顾忆笙“噗哧”一声轻笑出声,看着他赞同道:“有点。”不过他的“自恋”是对的。虽然她也是女生,可是她承认女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今天这样旗帜鲜明的站在她的阵营里,真的很可能给她带来麻烦。

“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给我许久不曾感受到过的温暖,谢谢你为我细心考量。

林朗一副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表情,搓了搓自己的手臂道:“受不了……我又没做什么。”

“如果真想谢我的话,请我吃糖啊。”他向她讨糖吃,像是还没长不大的小孩,“我下次一定要转到凤凰!”林朗始终对自己在转糖人方面的大溃败而耿耿于怀。

“……好,没问题。”原来他还记得她,记得那次偶遇。

林朗后来又困了,斜倚着车座后背沉沉睡去。顾忆笙始终没有睡意,打开了点车窗,凉爽的夜风迎面打在她的脸上,似乎能听到皮肤被拍打时发出的“啪啪”声。

大巴途径一片叫暖水泾的区域时,有什么东西被风吹进车窗,落在顾忆笙的衣襟上,然后顺着滚落在她手臂上。

是一朵小小的紫色花朵。秋天时路边很常见的小野花,花瓣纤巧瘦弱,茎杆极细,没有芬芳的花香,没有耀眼的花容——就像她顾忆笙一样,它是不起眼的小植物,她是不起眼的小人物。但是无论有没有人注意到它的盛放和凋零,它都要在最好的季节努力开出最美的花朵。

顾忆笙将花朵握在手心,然后伸出窗外,让夜风带着它再次飞翔起来。它在风里打了个转儿,最终还是轻轻的坠落在地,不久之后就会与尘埃融在一起了吧。

顾忆笙望着身边的林朗,那种咫尺天涯的荒凉感将她瞬间淹没。

【二】“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我会喜欢你。”

2003年夏天,非典肆虐。那段时间也是顾天一在家时间最多的一段时间。他看通宵电视,有时电视开着,人仰躺在床上睡去,呼噜声震天。

妈妈去世之后,爸爸应该一直觉得很寂寞吧?一个人睡很大的床,总觉得房间空,所以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开着电视听着电视里的人说话才会觉得安心。可是即使心里明白,顾忆笙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她唯一能做的也许只有早上替他关掉电视这样微小的事。

第25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6)

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身体沉重的像四肢灌了铅,头也昏昏沉沉的。顾忆笙想大约是昨天晚上复习地理看得太晚了。

指针指向6:45,她洗漱完毕,背着书包走下楼道的时候闻到很浓的84的气味,一直到出了楼道口才消散。

往日挤满了上班族和学生的公交车也显得特别空,连司机总共不到7个人,大家都带着口罩,还有一个染了一头黄发的男生居然把游泳眼镜也拿出来对抗病菌。顾忆笙坐在窗边,从窗口灌进来的清晨的风仍有点凉,她喉咙一痒,不由轻微咳嗽了一声。隔了一个座位坐在她前面的中年女人警惕的看了她几眼,又往侧前方挪了个位置。

人心惶惶,整座城市有一种世界末日将来临的感觉。

顾忆笙下车的时候看到林朗和夏茹从同一辆车上下来,女生正眉飞色舞地说着什么,男生微微侧着脸,专注而认真地听,透过树叶间隙的光斑打在他们的身上,像夏天的吻痕。

她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背着书包慢慢走路,安静而沉默。

因为进校门要测量体温,等待测量的学生排起一条不长不短的队伍,林朗回头的时候看到排在他身后的顾忆笙。

“你怎么都不出声呢?”

“我……不知道是你。”她不习惯撒谎,掩饰般轻咳一声,结果在这草木皆兵的特殊时刻,周围的人除了林朗,以她为中心呈放射状四散。夏茹用手帕捂住口鼻,有些警惕地看着顾忆笙。

林朗竟然笑起来:“你吓坏他们了。”他向夏茹介绍顾忆笙,她却觉得越发的窘迫,原本是假装咳嗽结果却真的停不住,连检测体温的老师都注意到了这边。

“38.2℃!”体温测试结果吓了所有人一跳,医务老师拿体温计的手都开始微微颤抖,“同学,你在发高烧啊!”

顾忆笙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似乎是有些烫,她一直以为是天气热的原因。

“赶紧的,上医院!其他人散开!”其实根本不用他发令,之前排队的学生早就如躲瘟疫一般躲远了。只有林朗一人还站在原来的位置。

“我送你去医院,离这最近的是二院。”

林朗看起来很着急,顾忆笙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事的,可能昨天晚上吹风扇吹着凉了,我自己去就行……”话还没说完,她只觉得眼前的世界突然被扭了一下,差点瘫软在地上,被身旁的林朗及时扶住下坠的身体。“我……”她想说“怎么了”,但是几声猛烈的咳嗽把所有声音堵在喉咙里。她扶着林朗的手臂,咳的身体像是会散架。

刚才不觉得自己生病了,可是一查出体温偏高之后就好像什么毛病都来了。

“林朗你别去!”夏茹站得很远,冲林朗说话几乎是用喊的,看向顾忆笙的眼神里带着不解和微微的嫉妒。那或许是她第一次清楚地看清这个女生的脸,平淡无奇的眉眼如今一笔一笔的刻进她的心里。

“没事的,她发烧了,我送送她。”

“她有病!”夏茹又急又怒。

第26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7)

林朗回头看了夏茹一眼,脸上的神色很平静:“我知道,所以我送她去医院。”

顾忆笙觉得尴尬,所有人都看着她和林朗,夏茹看她的眼神像要把她一个眼神一个眼神的凌迟。她站直身体说:“我自己可以的,林朗,我自己去医院可以的。”音量不大,但是声音很坚定。

林朗没理她,拽着她到对面马路打车,可是接连停下五辆出租车,摇下车窗看清顾忆笙的状态后都猛踩油门跑得飞快,好像她浑身瘟疫,随时都有可能变身成僵尸怪人。

顾忆笙站在路边吹了一阵风只觉得头痛的像是要裂开,心里却还想着如何说服林朗让他别管她。

第六辆车才停下,林朗问也没问就把顾忆笙塞进了后车座,冲司机说:“师傅,二院!”

司机一脚油门到底,车子像一支箭一样射了出去——可是却不是直线型,扭扭摆摆,像磕了药一般。林朗的后背紧贴车座椅背,汗毛在瞬间竖了起来。“师师傅,您以前开云霄飞车的吧?”这架势说是开飞机也不为过。

“啥?……啊,问我呢?我不是跟你吹,我以前,我以前是这个!”这位长着彪悍身材,顶着一个大光头的司机一边说一边兴奋的转过身,冲林朗竖大拇指,“我的车技,他们都知道!没,没的说!我跟你说……”

他一边口吃不清地说,一边手舞足蹈做着手势,有时候双手还同时离开方向盘,车子因此而呈颤抖状往前开。林朗的脸都要绿了,原来这司机这么爽快地就载他们去医院的原因是因为喝醉了!他回过头想和顾忆笙说“我们换辆车吧”,却发现她靠在车座上,一个人兀自在笑,眉眼都舒展开来,美好的像首唐诗一样。

他看了她一会儿,想想也笑了起来。

一个喝醉酒的司机,两个傻笑的人。

那天林朗陪着顾忆笙挂号、看病、拿药、挂盐水——顾忆笙得的只是急性肺炎,不是非典,得知诊断结果后她和林朗都偷偷舒了口气。而后林朗拿着她的病历跑上跑下的付钱、拿药,最后又陪她坐在空旷的输液室里输液。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医院蓝色的窗帘不时被风吹起拂过顾忆笙的身体,干燥的阳光乘机触摸她的皮肤。她在明亮的光线中眯着眼睛看身旁的林朗,他竟斜靠着椅背又沉沉睡去,浓密纤长的睫毛密密的垂着,因为垂着脸,所以蔷薇色的嘴唇微微地撅着,似乎在等候别人的采撷。

顾忆笙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朗,迷恋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指尖在他皮肤之上的一毫米处缓慢地移动,好像触摸到他白皙的皮肤。心跳得飞快。

清澈透明的风从他们身体间的缝隙里轻巧地吹过去,她凑近他的脸,在他耳边卑微而绝望地低声呢喃:“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我会喜欢你。”

【三】有无数只蝴蝶从她的心里扑扇着翅膀飞出来, 成群结队的飞向高远的天空

虽然不是非典,但是顾忆笙还是被勒令在家休息,直到完全康复才能回学校。

第27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8)

在家待着也不错,可以一个人安静的温习功课,一个人吃喜欢的口味的泡面,一个人看爱看的综艺节目——顾天一“出差”了,留了八百块钱和一张“我出差四天”的字条在餐桌上。

最近下了点雨,天气凉快不少,天空像是被洗过一样显露出一种蓝绿色的洁净。顾忆笙还是像往常那样起得很早,把顾天一之前换下的脏衣服都洗干净晾起来,给自己做了美味的火腿三明治,看了会儿英语和数学;中午吃的是昨天没吃完的半盒大娘水饺,烫了些青菜一起,午睡了一小会儿,下午看了本小说,读了张报纸,做了一张化学试卷;房里的光线暗得看不清纸上的字了,她才意识到已经是黄昏,整幢楼开始热闹起来,亮着灯的厨房窗口传来炒菜的声音和各家说话的声音。

只有顾忆笙的家是异常安静的,没有人回家,也没有人说话。天色越暗淡越显得家里冷清,影子孤零零地拖着长长的尾巴躺在地板上。

白天还觉得独自在家不错,天越黑,却觉得心里的空洞越大,黑影从四面八方压过来: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有温暖的家,向爸爸撒娇有妈妈疼爱,只有她,连生病都只是一个人……

顾忆笙站在阳台上倚着窗发呆的时候,门铃响了。她以为是居委会的王阿姨来收楼道清理费,开门之前她还特意找了些钱握在手里,打开门后却瞠目瞪住站在门口的林朗,好像忘了自己要怎么发出声音般哑住了。

他穿了一件蓝白条纹的POLO衫,棉布休闲裤子,背着书包隔着防盗门微笑着望着她。

“你……”顾忆笙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样子,脸一下子就红了,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倚着门,很努力的想把自己藏到门背后——因为没想过会有人来访,她为了图舒服,穿着小熊维尼的睡衣,头也没梳,早上梳的花苞头因为刚才躺了一会儿而歪歪地垂在一边。

“你不打算让我进去吗?”他挑眉。

顾忆笙如梦初醒般赶快打开门,让他进来。

顾忆笙倒了杯凉开水,林朗仰起脖子一口气就喝了个干净。“你家不好找啊,我问了半天才找到,渴死我了。”

“你怎么会过来?不怕被传染吗?”她掩着嘴巴咳嗽了两声,病还未全好,她怕林朗介意。

“怕什么,医生不是说了不是非典吗?学校小题大做而已。”林朗环顾了下四周,“你家就你一个人?”

她点了点头:“我爸这两天出差。”顿了顿又补充道,“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我的意思是,他们还没下班吗……”很显然不是。女生又掩着嘴咳嗽了两声。

他坐在她对面,托着下巴看她,眼神清澈中却又带着细细审视的成分,过了会儿才开口:“你——”他慢慢地说,“很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吗?”

顾忆笙起身去给林朗加水,背对着他,水倒在玻璃杯里溅出一点水花。“挺好的。”她说。

林朗聪明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我给你带了一些作业给你。作业你可以自学的时候做一做,回去上课的时候不至于落下太多,当然不做也不要紧,这个不是重点。”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叠纸和几本本子递给她,然后看着她上扬的询问眼神,突然双手合十说,“拜托你加入我们的音乐剧吧!”

第28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9)

再过一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可是在那之前,还有一场全校的艺术节闭幕汇演,顾忆笙他们班准备的节目是一个音乐短剧,现在还缺一个小提琴伴奏。

“好像只有我知道你会拉小提琴,所以他们就请我来拜托你。”林朗露出可怜兮兮地表情问,“你不会拒绝我吧?”

夕阳的光照在朝西的窗户玻璃上,折射出耀眼的橘色光线,窗台上蟹爪兰的影子被斜斜的拉长,打在蜜糖色的地板上,楼道里不时传来下班回家住户的脚步声。

“像……小狗一样。”她看着他的表情突然说。

“嗯?”男生一时无法会意。

“我说,”她突然露出甜美的像夏日蔷薇一样的笑颜,“你刚才的表情好像小狗呀。”

“那你是答应了?”林朗问。

顾忆笙点了点头——来自林朗的请求,真的很难拒绝,于情于理她都得答应。

“太好了,这是乐谱,你先练熟了,等你回学校再一起排练。”

顾忆笙接过他手中的剧本和乐谱翻了几页,发现标注做得很仔细,字迹清秀干净——那是林朗的笔记,她认得。看着他的字,脑海中便会很自然的浮现起他坐在窗边,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握着白色的百能笔在稿纸上写字的样子。

“剧本还在动,有时候排着排着就变了,所以这个还不是最后定稿。如果有什么修改,我还会再给你送过来的。”林朗说。

“嗯。”顾忆笙抬头看了一眼林朗,又飞快地低头看手里的乐谱,可是那些音符逐渐在眼前扭曲成了蝌蚪文,她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头顶地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空气被搅出了一个小小的漩涡,茶几的书页扑啦啦地翻动着,房间里安静的像在等待一根针的掉落。

林朗看着顾忆笙,而顾忆笙则想着要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默。她从记事起就很怕冷场,怕尴尬,怕和她在一起的人觉得她无趣,下次就不愿和她一起玩。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越怕越容易紧张,越紧张又越怕,后来就慢慢的把自己和其它人隔绝开来了。

“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有改动我再来找你,你好好养身体。”林朗起身告辞,顾忆笙突然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明明是想和他多待一会儿的,可是真的待在一起又总担心自己不会说话而让对方觉得自己无趣。

林朗走后她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氤氲的雾气升起来的时候模糊了窗玻璃,她突然觉得心里有一点点暖。

第二天相同的时间,顾忆笙在练习拉琴的时候林朗又来了。他还带了些蔬菜、水果和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些。你生病抵抗力弱,尽量还是少出门。”

那条鱼被剖了肚子仍在袋子里蹦个不停,顾忆笙不敢动它。林朗拿着刀在厨房也犹豫了半天,最后走出来对她说:“要不你先拉会儿小提琴让它自己安息?”

她愣了一下,然后忍俊不禁地直点头。

“李星星说这一段只要拉这个小节就够了,然后这边后面,换一段起伏大点的曲子,她的意见是……”林朗把排练时候的修改意见告诉顾忆笙,她安静地听着,偶尔抬手把滑下来的发丝拨到耳后。

第29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0)

第三天天已经黑了,顾忆笙以为林朗不会来了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今天来晚了,排练完和他们一起去吃了麻辣烫,我给你带了一小份——你生病不适合吃太辛辣的东西,可是真的很好吃呢……还有一份鸡丝粥。”林朗很细心的在茶几上垫了张过期报纸后才把麻辣烫和鸡丝粥放上去,解开袋口,鲜香的食物气味扑鼻而来。

顾忆笙夹了一颗包心牛丸吃,QQ的丸子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美的滋味在整个口腔流窜。而鸡丝粥又熬得很够火候,米饭柔软的入口即化,鸡丝的鲜味都渗透在了米粥里。

很好吃,顾忆笙幸福地像只小猫一样眯了眯眼睛。

这个平时看起来闷闷的女生,吃东西的时候倒显得活泼了些。林朗看着顾忆笙的样子不由笑起来,可是目光触及阳台上晾晒的女生衣物又收敛了神色——他刚才在厨房看到水槽里只有一个人的碗筷。她爸爸出差还没回来吗?那她妈妈呢?她像是长久以来一直是单身独居的样子。

顾忆笙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扭过头的时候发现他正看着她,虽然没出声,但是眼神里有询问。她在极短的时间里作了决定,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眼神清冽地像冬天里的冰晶:“我妈很早就去世了,我爸出差还没回家。”因为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气,所以干脆选择没语气。

“对不起。”他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顾忆笙垂下头喝粥,直到吃完了所有的食物才抬起头,像是忘记了刚才的尴尬:“很好吃,麻辣烫的店在哪里啊?”

“学校后面,堕落家最里面那家,招牌上写着‘重庆王胖子麻辣烫’的就是。”

“王胖子?老板很胖吗?”

“不,恰恰相反,老板是个瘦子,而且也不姓王。”说到这里,林朗突然笑起来,“我也问过老板,他说他老婆才姓王,很胖,在老家带孩子、侍奉公婆。他在这里很想念她,所以店名取做‘王胖子麻辣烫’。”

“他的妻子,好幸福啊。”顾忆笙垂下了头,突然有点想哭,这种被另一个人挂念的感觉,她似乎从来都没有体会到过。妈妈去世之后的记忆里,她似乎常常是一个人。一开始一个人在家还会害怕,很久没看到爸爸还会想念,但是后来都渐渐习惯了。

时间和习惯,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麻药。

“会觉得孤单吗?”

“什么?”顾忆笙抬头,看到林朗正望着她,心里慌了一下,她其实听清了他的问题。拨了一下垂落耳边的发丝,轻声答:“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了。”她并不想让他同情她,很努力的装作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还鼓起勇气抬起头,冲林朗笑了一下。

第四天林朗没有来,顾忆笙失望地一个人在客厅从黄昏坐到夜幕完全降临。八点多的时候顾天一回家了,喝得醉醺醺的,进门的时候还踢翻了鞋柜。他一坐到沙发上就昏睡了过去,后来干脆蜷着身体把沙发当做了床。

顾忆笙扶不动他,从卧室里拿了被子给他盖上。顾天一翻身的时候钱包从口袋里滑下来,几颗硬币蹦跳着滚出很远。顾忆笙犹豫了一下,捡起钱包打开,只看到两张小面额的纸币可怜巴巴地挤在一起。

第30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1)

第五天、第六天,林朗还是没有来。

第七天是周日,顾忆笙的急性肺炎好的差不多了,她准备明天就去上课。中午吃过饭,顾天一在客厅看电视,她在一边叠晒干的衣服。没有对话,没有任何交流,可是就是这样静静地坐在一个房间里,她就觉得很安心了。

顾天一衬衫的扣子掉了一颗,她替他把两只袖口的扣子都换成之前从旧衣服上拆下来的木头扣——和浅色棉衬衫很配。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顾忆笙向顾天一要下个月的家用,他沉默的喝粥没有说话。不过上午出去一趟,中午回来给了她八百块钱。这些年,虽然他对她关心的不够,但是在钱物方面倒也没亏待过她。

顾天一之前经营一家做竹席的小工厂,生意一直不错,后来又开始做实木家具,顾忆笙听隔壁的阿姨提起过,她爸爸生意做得是越来越大了。以前他高兴的时候也会要她好好读书,以后要送她出国念书。可是这两年来,顾忆笙隐隐觉得他的生意可能出了些问题,因为他再也没提过关于出国读书的事情,每次喝醉酒回家,钱包总是干净的像被洗劫过一样。

下午顾天一说去找朋友,又走了。顾忆笙看了会儿书,把地板擦了一遍,然后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出门去超市采购日常用品。

走到楼下的时候她看到林朗刚停好脚踏车,背着书包向她跑过来。

“幸好早来一步,不然就碰不上你了。你这是去哪?”林朗擦着汗问。

“去家乐福,家里的洗衣粉还有味精都没有了。”

“同乐路那家家乐福吗?我骑车去买吧,你在家等我就成。”他走了几步又折过身,“对了,这几天我家里有点事,所以就没过来。”他没有义务每天都来看她,但是他就是想告诉她他没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