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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忆笙低头一看,是有个四五岁的小朋友被他推在身前,仰着小小脏脏的脸,大大的眼睛流露出不安和害怕。

七点左右的淮宁路确实挤的吓人,顾忆笙一边道歉一边说:“你还是把孩子抱着吧,人多挺危险的。”结果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理也不理,只是一昧的骂个不停,用词及其粗鲁。三个男律师和萌萌已经走远了,许小曼一直不说话,一声不吭地冷眼盯着秃顶男的嘴巴,直盯得他心里发毛,声音越来越小。

顾忆笙拉着许小曼想要离开时,她却忽然开口了,用很大的周围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大哥,这是你孩子?可惜了,一点都不像你啊,去验个DNA吧!别糊涂一辈子啊!”

四周一片静默,顾忆笙拉着许小曼迅速拔开人群离开,两人跑出好远才停下来,对看一眼,然后捂住肚子爆笑不止。

许小曼说,她刚才回头时看到那个男人脸都涨成猪肝色了。

“我不知道原来你那么威猛的。”顾忆笙笑得直咳嗽。

“那是!我高中时可是我们学校的大姐头呢。要是被以前的姐儿们知道我现在每天被这样被赵一芒羞辱,一定惊讶得下巴都会掉下来。”许小曼说,“忆笙,我们女生孤身在外,就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最烦就是听到某些女生受欺负就知道哭,或者怨天尤人、自怨自艾,让她去报仇雪恨,又在叽叽歪歪,给对方找理由。说句难听的,你自己长得像个包子,就被怪狗老跟着你。”

保护自己——顾忆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人这么和她说过。是谁呢……是……对,是林朗。

在他突然眼睛康复后从医院偷跑出来看她的那天下午,遇到她时刚被鲁丛心她们欺负完,模样狼狈不堪。当他走近看清她的脸时,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她脸上的伤痕,看她瑟缩了一下,脸上一闪而过疼的表情。他露出毫不掩饰的心疼表情说:“顾忆笙,你要好好保护自己。”

林朗是顾忆笙生命里,第一个叫她好好保护自己的人,而许小曼是第二个。她忽然感动得有点想哭。

新一期的杂志出来了,封面上林朗神采俊朗,一袭黑色衬衣,黑白格子的细长领带,眼神坚毅中又透着隐隐的迷茫,非常迷人。听同事说这期的杂志刚上市就卖疯了。

顾忆笙深吸了口气,终于推开了林朗工作室的玻璃门——她是奉命来送样刊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应该是林朗的助理,让顾忆笙在办公室稍等。她很想说其实不用通知林朗,她把杂志放下就成了,可是那个男生已经跑得没影了。

林朗的办公室设计风格很居家,奶黄色的沙发,木制的咖啡色木架,有一张超级大的工作台,四周放着些人型模特和可移动的衣架。

“真是稀客啊。你终于想起来找我了吗?”

“咦!”顾忆笙被那声音吓了一跳,转身时差点撞倒身边的人形模特。林朗反射动作地扶住了那个摇摇欲坠的人形模特,才避免惨祸发生。

她能健健康康长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呢。林朗闭了闭眼睛:“你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我长得不可怕吧?”还是仍然像五年前那样,深深地厌恶着他?每次想起她说她厌恶他时的表情,心脏都好像被冻僵一样疼痛。

“不、不……不是的!”身体一碰到他的手,顾忆笙立即退后。

他身上难道有毒不成?

“你长得一点也不可怕。”相反还迷人迷得要死。顾忆笙没出息地涨红了脸,连忙把杂志递到他眼前说,“我是来送杂志的。”

林朗瞪着几乎递到他鼻子底下、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新杂志,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不愉快——她来找他只是为了送杂志?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在期待着什么,那真是非常没有出息的想法。

顾忆笙不知道林朗在想些什么,可是傻子也看得出他现在非常非常不爽。

现在的林朗,和她记忆里的林朗,好像有点不同——除了更美好之外,好像也变得更加深沉了。记忆里的林朗是如夏日一样明朗的男生,可是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尴尬的气氛被手机铃声打破。

在林朗的注视中,顾忆笙接起电话。

是许小曼。

“嗯,我这里的工作快结束了……什么,又去相亲?嗯,这样啊……”

相亲?又?林朗抢过顾忆笙的手机:“她今天没空。再见。”啪的一声,合上手机,递还给手机主人。

顾忆笙皱着眉头瞪大眼睛看着林朗,深呼吸了一次,说:”林朗先生,你好像没有权力随便抢我电话,挂我电话吧?你凭什么认为你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就算她以前对不起他,也不证明他现在就可以这样任意对她。

林朗偏头望着她半晌,以一种介于生气和淡漠之间的奇怪语气说:”不凭什么。“顿了顿又道,”你晚上没空的,要陪我出席一个晚宴。“

”什……什么?喂!“

眼镜男生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微微惊讶地看着在众人眼里向来冷静自持的林设计师,面色阴沉地拖着那个送杂志的女生消失在门外。

【四】五年前她能够拒绝他,甚至硬着心肠狠狠伤害他,五年之后却没了勇气。

先是被扒得半裸做了一次从头到脚的护理,脸上抹了厚厚一层糨糊状的膏体,洗掉之后又被迫塞进一件宝蓝色斜肩的小礼服,然后被带到一面巨大的镜子前面做好,一个说着一口稀烂普通话的台湾发型师把顾忆笙的头发披散开来又抓起来,研究了一分钟之后就开始”动刀“,一边刷刷地剪着头发一边烧包地对顾忆笙说:“你男朋友好可爱哟!好让人心动哦!”顾忆笙的身体僵了一下,露出尴尬的笑容。

“Perfect!”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发型师转了一下顾忆笙坐的旋转椅,害得偷偷打瞌睡的她差点魂飞魄散。随即又被一个笑得好甜好温柔穿粉色制服的服务生领到一个粉红色的房间,由化妆师在她脸上又涂又抹。

套上高跟鞋,一切完毕,顾忆笙跌跌撞撞地走到落地镜前看自己的时候,她惊讶地瞪大眼睛——这是她吗?镜子里艳光四射但又散发着半成熟青涩气质的女生是她吗?

服务生领顾忆笙出去的时候,林朗已经在休息区等待了四个小时。他抬头看到顾忆笙的时候挑起了眉毛,眼神从上倒下看了她一圈。

顾忆笙觉得自己像件商品,在林朗直接的目光下她局促不安:“为什么要我穿成这样……”

“为了羞辱你。”林朗起身到收银台刷卡结账。

“羞辱我?”像是在和外星人说话一样,顾忆笙越来越糊涂。哪有人以把一个女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方式来羞辱她的呢?

刷卡的时候那个台湾发型师刚好也在旁边,他冲顾忆笙眨眨眼睛说:“你也不赖嘛……不过如果你们分手了,还是要通知我哦,我真的好喜欢你男朋友这种的。”

“不……”顾忆笙想解释林朗不是她男朋友,才说了一个字就听到林朗很不耐烦地在门口处皱着眉头瞪着她:“走不走?”

一切都奇怪透露。顾忆笙灰头土脸地跟上。她不知道林朗想干吗,她应该干净利落地拒绝他的安排,拒绝他的“命令”的吧。五年前她能够拒绝他,甚至硬着心肠狠狠伤害他,五年之后却没了勇气。现在的林朗好阴沉,她有点怕……也或许在潜意识里,她仍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你要带我去哪儿?”顾忆笙踩着高跟鞋走得摇摇晃晃,跟不上林朗的脚步。

“晚宴。”顿了顿又道,“要迟到了。”他发现她穿不惯很高的高跟鞋之后不但没有放慢速度,而是走得更快,有点恶作剧心理地斜眼瞥她狼狈的模样。

“什……什么晚宴?”走过一个井盖时差点跌倒,她下意识地拉住林朗的衣袖,被他嫌弃地挥开。踉踉跄跄地站不稳,几乎是小跑步地跟着他,顾忆笙心里觉得委屈,但又不愿表露半分。

“去了就知道了。”他像是极不愿意和她说话,不再言语,也不再看她半眼。

顾忆笙斜靠在车后椅上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心里沧海成桑田。

顾忆笙一到现场就被深深地震撼住了。

红地毯从世贸大酒店的门口一直铺到宴会大厅,每隔五米就是一座用荷兰空运来的鲜花装饰的花门,一路都有身着大红旗袍,身材宛如名模的礼仪小姐为客人引路。推开宴会大厅厚重的雕花大木门,首先看到的是六排超长的花桌,绿色植物和艳丽花朵交相辉映,精美的食物摆放得如同一件件艺术品。再往前便是编了号的圆桌,全部是价值上万的珍贵红木,奢华厚重。

顾忆笙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似乎不是普通的“宴会”,因为参加者都气质不凡。男的都气宇轩昂或者一看就是成功商人般大腹便便,女的不是干练爽朗就是美艳动人。走两步就很容易遇到脸熟的明星,真人通常比电视上要更为消瘦娇小,个个都有一张小脸和一双流光溢彩的明眸,人人都有一身在三分钟里立刻熟稔得好像手足的本事。刚刚爆出不和传闻的女星A和女星B不知聊到什么事,笑得两个人搂成一团,一点看不出罅隙的痕迹。

顾忆笙觉得自己很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她只是多看了两眼最近有新片上映,风头很劲的某女星坐在某老板身上笑得很夸张的样子,一扭头就发现林朗不见了。

【五】同样的回忆吞灭了顾忆笙,她安静下来。

“喂。”

发尾被人轻轻地拉扯了一下,她回头,看到林朗平静的脸孔。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耐烦,他看着他的手指缠绕在顾忆笙的头发里,像是突然走了神。

这气氛太暧昧了。她涨红了脸:“呃——怎么一转眼你就不见了……”

“是你分给我的注意力太少了。”林朗白了她一眼,像什么事也没有般放开了她的头发。

“小朗你来啦,怎么不到后面来看看江姨。”

顾忆笙回头,看到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妇人笑吟吟地走过。她认得她,在赵一芒带她去的私人派对上见过一面。她叫江罗嫣,是全城首富江石宇的独生女。

“我才到呢,正想着去向江姨问好,之前来的时候我母亲也让我代她向你问好。”林朗得体地回应。

顾忆笙偷觑他一眼,他此时说话的样子无论是和五年前的林朗,还是五年后独处面对她时的林朗都有所不同。他现在的样子比较像那种传说中的贵公子,优雅得体,收敛而骄傲,举手投足是不言而喻的贵气。

林朗家交往的人,确实是非富即贵。顾忆笙想她和林朗,这就是传说中的云泥之别吧。看到江罗嫣顾忆笙也忽然想起,现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正是江罗嫣为了纪念她因为意外而失去的儿子举办的慈善晚宴时间——赵一芒也有收到邀请,不知道他会不会来呢?

“小朗你在这正好,你帮我设计的这件衣服,腰这里似乎松了点,来后台帮我改下吧。”江罗嫣面向顾忆笙,笑吟吟地说,“这位小姐不介意吧,我借开小朗几分钟。”

江罗嫣的声音很好听,看起来又十分温柔亲切,并非想象中显赫身份的女人大多咄咄逼人,虚荣刻薄的样子。

“啊,好的,你们去忙吧,我自己可以的。”顾忆笙保持微笑。

看着林朗和江罗嫣离开的背影,她礼貌性的微笑才渐渐垮了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是江罗嫣的王国,这是林朗的世界,这是富人和名人们的聚会,她就像一只笨头笨脑飞错地方的小鸟,站在哪儿都觉得不自在。

在餐区的甜点区,顾忆笙吃着抹茶蛋糕,心不在焉地望着眼前奢华的装饰和来来往往的人。其实根本就不用这场晚宴,只要把布置会场的钱捐出去,就是一笔不菲的慈善款了吧?还能省好多精力……有钱人的思维果然不是穷人所能了解的。

“我没认错人吧?”

熟悉的声音惊得顾忆笙差点跳起来,一回头就看到她的上司大人赵一芒,一身铁灰色休闲西装,内搭带领结图案的印花T恤,看似很普通的搭配,精心设计的小细节让懂的人充满惊喜。此刻他正一脸奇怪地看着她——在他看来顾忆笙的出现就像在人民大会堂的桌子上放着一只机器猫,哪怕给机器猫穿着中山装也还是不搭。他本来也是想带她来认识些朋友的,但是只要想到上次私人派对她穿了件蝙蝠装一样的洋装闪亮登场,就放弃了让她做他女伴的想法。

“主……主编……”顾忆笙立马丢下手里的抹茶蛋糕站好,她惊讶的声音略微高了几分分贝,引得小范围内的人纷纷侧目。

赵一芒有点丢脸地抚了抚额头,说:“别紧张,声音放轻点。”然后看着顾忆笙又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拜托你别走到哪里就丢脸到哪里。谁来‘嫣之心’是为了吃那些该死的会让你变成一个桶状物体的甜点的?你少吃一点会死啊?”

顾忆笙像个做错事的学生一样站在赵一芒面前,恨不得在霎时间变成小小的一坨。想到今天打扮得美美的样子,却还是被他臭骂得一无是处,心里就更加沮丧。

“别到哪里都总像个笨蛋一样。”赵一芒顿了顿,看她一眼,又心不甘不愿地补充道,“今天的礼服、眼妆还有发型,都OK。是有人帮你设计的吧?别辜负了别人的汗水,要好好地美足今天晚上。”

赵一芒是在表扬她吗?顾忆笙开心得咬唇微笑,又被他一眼瞪回来:”再咬,唇膏就被你咬光了!“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过来,”擦擦。“看到顾忆笙露出茫然的表情,撇了撇嘴角,飞过来一个”你果然很白痴“的眼神,然后很自然地掏出手帕替她擦拭嘴角残留的奶油。

”赵主编。“伴随声音而来的是一只手指纤长的手,挡开了为顾忆笙擦嘴角的手帕,拇指亲昵地抹掉她嘴角残留的奶油渍。是林朗,他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可是整个人散发出不善的气息。

”你带她来的?“赵一芒望着林朗挑了挑眉,又回过头来看顾忆笙,而女生则略显尴尬地被男生握住手腕。他的眉头微皱了一下,随即扬起程式化的笑容说:”那不打扰了。今晚她是你的女伴,不是我的助理。“

赵一芒的目光从顾忆笙脸上流水一样轻轻滑过,没有多停留一秒就转身离开。按短促的眼神却像突然绽放的花朵一样,让顾忆笙闻到了凉薄的香气。

她没顾得上那个眼神,因为现在她的手腕还握在林朗的手里。她试着偷偷挣扎了一下,想要不着痕迹地挣脱出来,结果被他瞪了眼,并且像示威般改握手腕变成拉手。

顾忆笙快要热爆了!这算什么意思?她不是他的”伤心人“吗?什么时候感情变得这么好,连她这个当事人都不知道?

”喂——“

”林朗?“

顾忆笙的抗议被脆生生地折断,她回头,看到夏茹精致而甜美的笑脸,眼神在掠过她时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

当然那只是极短的一瞬间。”你不是说不来了吗?她是……“夏茹望着顾忆笙,像是忘记那些她和鲁丛心怎么欺负她的岁月,假装失忆般询问。

顾忆笙默默无语。她发现长大之后,大家都好喜欢演失忆的戏码啊。

”顾忆笙、夏茹,都是景美的。“林朗并不想多做介绍,拉了她往写有他名牌的圆桌走,察觉到她有偷偷地用力想把手抽出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附在她耳边语气恶劣到极点地说,”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甩开我?你就这么厌恶我吗?“

”没怎么,就是突然不想和你玩了。“

”原来你也不过如此……她们说你很难追,我就试试……“

”和你在一起,一直要想着怎么应付你,真的很无聊。“

”你听不懂中文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

…………

林朗闭了闭眼睛,要很用力,才能忽视心中那个一直未愈合的伤口隐隐作痛的感觉。

同样的回忆吞灭了顾忆笙,她安静下来。

”难怪我觉得眼熟呢。几年不见,变漂亮了呢。“夏茹热络地也拉住顾忆笙的手说。刚才她跟在林朗和顾忆笙身后,看着他握着她的手,心里有一种抽紧的疼痛感——她和林朗相识七年了,她拉过他的手,可是他却从未主动牵过她的。

顾忆笙垂着头看看夏茹和她交握在一起的手,再看看她妆容精致的脸,真好奇她美丽的面具下,到底有一颗让人多么匪夷所思的心脏。

夏茹似乎有些尴尬,想开口说什么,灯光忽然暗下来,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来——”嫣之心“慈善拍卖开始了。

林朗和顾忆笙在江罗嫣为他安排的七号桌旁坐下,夏茹是八号桌。

拍卖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林朗接了一个电话。

”好的,没事,我马上过来一趟。“工厂那边打来电话,他设计下单的一批衣服有个细节需要调整,国内工厂的工艺技术达不到那个标准。因为客户要得急,他必须立刻修改设计。

林朗切断电话回座时,看到顾忆笙的背影。她很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背略微有些驼,即使穿着顶级品牌的奢华礼服,也掩盖不了她身上那种清新小女孩的气质。

台上的灯光很华丽,台下衣香鬓影。美丽聪颖的女子何其多,她却始终是他心中一个最特别的存在。

那么他之于她呢?林朗不敢想。

”我要离开一会儿,你自己在这没问题吧?“他坐回她的身旁问。

”你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在陌生的环境顾忆笙仍会不安。

”我先走了,等下回来送你回家。“林朗故意离她很近,灼热的呼吸吹起她耳际的发丝,吹红了她耳朵旁敏感的肌肤,他又和夏茹打了招呼,然后快步走出大厅。

顾忆笙一直目送着他离去的背影。

【六】赵一芒很自然地揽过她的肩,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你们怎么联系上的?“

顾忆笙转过头,发现夏茹正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工作的时候碰到的。“她没有义务向夏茹告知一切。

”你还是很喜欢他吧?也对,没什么女生能抵抗得了林朗的魅力,何况你这种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女人。“夏茹专注地望着台上,脸上是甜美的笑容,却说着最刻薄的话。

顾忆笙没什么感觉,和赵一芒的毒舌比,夏茹差远了。

台上在拍卖一个Hermes的男款手提包,起价是两万,目前已经被喊到十二万。

”十二万?“顾忆笙听到价格的时候有点被吓到,一个包包就能卖那么贵,她能换多少箱方便面吃,买多少条小店里的牛仔裤,付多少个月的房租啊……不过还真是漂亮,顶尖设计师的作品就是有它自己独特的味道。

”你喜欢这个牌子吗?“夏茹随口问道。

”还行,他们的设计风格很细腻,细节做得很精巧。“顾忆笙记得赵一芒有个笔记本的套子就是Hermes的,他似乎很钟爱这个牌子。

”林朗很喜欢这个牌子的东西。“夏茹说,”下个月就是林朗的生日,不如我们拍下来送给他做生日礼物吧。“

我们又不是很熟……夏茹这样的女生,实在是超出了顾忆笙的想象范围。她明明很讨厌自己,却可以对自己巧笑倩兮,热情地主动说话和拉手。上一秒还刻薄她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下一秒却提议一起买东西送给两个都喜欢的男生……她实在理解无能。

不过她的心里确实动了一下。认识林朗几年了,她唯一送过他的生日礼物,是家里的胖金鱼生的两尾小鱼,可惜很快就死了。

她很想送林朗一件生日礼物,不为了任何原因。

”我没钱。“顾忆笙不觉得贫穷是一件窘迫的事情,她坦坦荡荡地对夏茹说出这三个字。

”没事,钱你不用担心。“顾忆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夏茹已经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拍卖牌,”我们出十五万!“

全场的目光集中到他们身上,刺眼的追灯也立刻跟了过来。顾忆笙坐立难安。

那个原价八万的Hermes的男款手提包,最后以十八万八千的价格成交,拍得者是夏茹和顾忆笙,在拍卖主持人一锤定音之时,所有的镜头和追灯都对准了夏茹和顾忆笙。

”下面有请拍得这件拍品的八号桌夏茹小姐和七号桌的……神秘名媛上台!“

”我就不用上台了吧?“

”一起一起,不要紧的。这样送给林朗才比较有意义。“

顾忆笙被夏茹半拉半拽着上了台。各路记者的”长枪短炮“都对准了她们,所有参与此次晚宴的各路人也都一齐注视着她们。她骑虎难下,和夏茹一起拿着那个Hermes的男款手提包对着镜头机械地微笑。

主持人的声音在此起彼伏的闪光灯中尤其亢奋:“谢谢两名名媛的爱心,为今天的‘嫣之心’慈善晚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她们和今天晚上所有参与拍卖的各位爱心人士献出的爱心将换来山区六所希望小学的破土动工!”

台下的闪光灯连成一片光的河流,顾忆笙在台上被闪的睁不开眼睛,只是任夏茹挽着,对着镜头笑。

拍完照下台,夏茹把包包递给顾忆笙:“我去上个厕所。”

顾忆笙拿着那个包回座位上,刚想说“你快点回来”,却见夏茹站在她两步之遥的位置停住脚步转过身,拨了一下头发随意地说:“哦,对了,我忘记今天出门时太匆忙,没带包出来。这个包包要么就算你的好了,我另外再买礼物送给林朗。”

顾忆笙傻眼——她立即明白她被算计了。她想追上夏茹说个明白,这个时候主持人刚好宣布慈善晚宴的圆满落幕,同时开玩笑说:“七号桌的神秘名媛可别忘记付善款哦!”一下子又把众人的目光集中到顾忆笙的身上。

不相干的人开始散场,娱乐媒体逮着有名的大明星做专访,更多的记者对没有姓名、不在邀请名单之列,却衣着光鲜,年轻貌美的“神秘名媛”产生了兴趣,顷刻间就把顾忆笙团团围住,而夏茹就像一尾美丽的热带鱼一样滑至人群之外,翩然消失在人群里。

顾忆笙脑海中空白一片,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举着“长枪短炮”“围攻”她,连珠炮发出提问,似乎对她的来历都充满了好奇,希翼从她的回答中挖出什么独家猛料。已经有人认出她是著名新锐服装设计师林朗的女伴,八卦意味甚浓地问她是否拍下这个手提包是为了送给林朗。

那些嘈杂的声音,好像就从很近很近的地方发出来,又好像来自光年之外。耳朵嗡嗡地响,头疼得厉害,顾忆笙像一个误闯入禁区的小孩,还搞不清楚状况就因为触动警报装置,所有的追灯都打到她的身上,她因此而被推到焦点的位置。

“记者朋友让让!请让一让好吗?让这位小姐先去办理一下善款支付手续,我们准备了专门的房间和茶点,给大家做详细的采访好吗?”工作人员努力帮她打开一条通路,却是通往另一个她无法面对的地方。

顾忆笙真的恨不得凭空消失,那个包包坏给他们,她真的买不起。对于这场名流汇集的晚宴,她根本是连受邀资格都没有的路人,薪水微薄得只够温饱。或许对于林朗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孩来说,十八万八千只是吃顿饭的价格,一件衣服一个包的价格,可是对于顾忆笙这样的穷人来说,真的是勒紧裤带都得拼死拼活干好几年才能存下来的“巨款”。

那一刻,顾忆笙无比清晰地看到那道横亘在她和林朗之间的鸿沟:她是灰姑娘,林朗是王子,童话里王子爱上灰姑娘——可是别忘记,其实灰姑娘也是富人家的小孩,只是被继母虐待才灰头土脸。

而她是货真价实,没见过世面的灰姑娘,会真的把鱼翅认成粉丝的穷人家小孩。

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像她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围着顾忆笙的记者在抛出数十个问题却没有一个得到回复后,渐渐开始不耐烦。有人很大声地讨论:“她到底是谁啊?”

“什么神秘名媛,是来骗吃骗喝的吧?”

“什么呀,耍什么大牌,都不说话!”

“她到底拍不拍得起这个包啊?不会是打肿脸充胖子吧?”

…………

“我……”顾忆笙终于清醒过来,吞了吞口水,打算向这些人“坦白”真实情况,包括自己只是被朋友拉来的“路人”,根本没钱负担这个昂贵包包——反正她只是个路人甲,就算丢人也很快会被遗忘吧。她这么打算着,却被人群挤得不停后退,高跟鞋不知踩到什么,整个人失去控制地向后倒去。

“啊——”顾忆笙闭上眼睛等待疼痛来袭,结果发现自己下一秒就稳稳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你们吓到她了。”有个穿铁灰色休闲西装的男人温柔而坚定地轻扶住了她的腰,温和淡然的笑容映入她慌张的眼帘。竟然是赵一芒,他像神祗一样出现,带着拯救她的光芒。

顾忆笙傻瓜一样站在他身后,愣愣地望着他的背影。

“这不是O2的主编赵一芒吗?”

“请问你和这位小姐什么关系?”

“她是林朗设计师今晚的女伴,请问你和林朗设计师是好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