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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林朗不放手,这一次,她顾忆笙就不会放手。

中午的太阳很猛烈,晒得她头皮发烫,嘴唇因为干渴而发白,肚子里的食物早已消耗殆尽,咕咕直叫。顾忆笙觉得眯着眼睛好像能看到金星在飞。李阿姨给她送了些水和食物,她没动。

入夜时分突然下起了暴雨,电闪雷鸣。徐淑兰从睡梦中惊醒。她起身去喝水,经过窗边时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发现那个叫顾忆笙的女生仍站在那里,因为站了太久,背因为酸疼而挺不直,微微地弓着,沉默而倔犟。

她其实也没有不喜欢这个女生,只是没有好感,觉得不适合她的儿子林朗——确切地说,是她觉得顾忆笙配不上林朗。

她太平凡了,眉目间又有隐隐的倔犟之气,她怕林朗以后后悔。爱情是年轻时燃烧的荷尔蒙,燃烧完了,也就没了,最终要回归到平静的生活——而生活是现实的。

徐淑兰想不明白为什么林朗放着夏市长千金夏茹不要,偏要喜欢这个顾忆笙。夏茹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要学识有学识,要家世有家世,并且看得出她从小便对林朗情有独钟……为了撮合他们两人,徐淑兰费了不少劲,得到的结果却是林朗当着夏家父母的面对夏茹说:“我永远永远不会喜欢你。就算你靠你的父母、我的父母,绑架了我的爱情,我也永远都不会喜欢你。”夏茹气得当场大哭,第二天就远走西班牙。害得徐淑兰因此差点失去夏家这个世交,不知说了多少好话,才勉强压下夏家父母的怒火……

徐淑兰想得走了神,又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天空。她看到那个叫顾忆笙的女生晃了几晃,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

顾忆笙在年底前升了职,她独立策划的几个专题好评如潮。公司尾牙上,总编拍着她的肩膀说:“小顾啊,从你进我们公司大门那天起,我就知道你有潜力。”

顾忆笙甜甜微笑,干了他敬的酒,心里却想着明明几个月他还把她当做新来的打工小妹,让她下楼去给他买包烟。也难怪,赵一芒还在的时候他几乎不用管杂志的事情,虽然名义上是总编,但是赵一芒一个人就可以把所有事完成得漂漂亮亮的。

想到赵一芒,又想到了不知所踪林朗,她的神情不由得暗淡了下来。

许小曼今天穿得像只漂亮的花蝴蝶,不小其他部门的男同事时不时地偷看她,借故和她搭讪。她趴在顾忆笙耳边开解道:“开心点,如果主编在,也会希望我们开心……等下我去约会,就不陪你逛街啦。”

“好啦,矜持点,别喝太多,酒后乱性啊。”顾忆笙笑着提醒她。

“好啦,我懂的。”许小曼冲她眨眨眼,向等在门口的戴眼镜男人走去。

尾牙进行得差不多,人都散了。顾忆笙独自走在充满喜庆气氛的大街上,到处是手牵手的情侣,彼此的眼中甜蜜地看不到其他人的存在。孩子们戴着红色的恶魔尖角头箍在广场上追逐打闹,互相推搡和大声地笑。路口那颗最大的梧桐树上挂满了红色的小灯笼,在夜色上散发着温柔的光。

可是地上只有顾忆笙一个人的影子,脚边是未化的积雪和爆竹燃烧后的碎屑。

她在广场水池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哈着气,望着这座她又熟悉又陌生的大城市。远处的高楼上星星点点地点着灯,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姐姐,许愿吗?”有一个穿着机器猫玩偶外套的小女孩不知何时坐在了顾忆笙身旁,仰着头脆生生地问。机器猫的头套很大,她小小的脑袋似乎有点支撑不住,总是不自觉地微微向后倒,呈现一种时刻准备向后摔倒的姿态。

“许愿就会成真吗?”顾忆笙微笑着问她。

“会哦。”她费力地从百宝箱里掏出一个彩色的本子,“有的话请写在上面,然后往我的袋袋里投一枚硬币。今天晚上所有许愿的硬币,我会交给我爸爸,捐给没有课外书看的孤儿院里的小朋友。”她费力地扶着“脑袋”说。

顾忆笙接过那个本子,里面的每一页都写满了各种各样的愿望。

我一定要考上省重点!

减肥成功,希望他会爱上我。

让我快点发财吧,好想去周游世界,我可是一个浪子!

老婆大人快回家,我和嘟嘟都很想你。

…………

她翻到其中一页,突然停下来,因为上面写着是:我想要见一个人——顾忆笙。

“这是谁给你写的,小朋友你还记得吗?”顾忆笙指着那一页“愿望”问,因为太过激动声音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

小女孩看了一眼,说:“这是以前写的啦,我不太记得了。每年除夕,我都会扮演一个卡通人物,在街上搜集愿望和捐款。爸爸说,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所以长大了也不能忘记那里的小朋友。”

顾忆笙捧着那本本子,心酸软得无法言说。她认得林朗的字,清俊而工整。“顾忆笙”三个字力透纸背。

不知道林朗现在在哪里呢。有没有还像写那个愿望时一样想念着她?

顾忆笙在那一页右下角空白处写道:你在哪里呢?真的好想你啊,林朗。

她把本子还给小女孩,把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都丢进她的百宝袋:“小朋友你一个人吗?爸爸呢?”

“爸爸在那里。”小女孩指了指在喷泉边抱着吉他唱歌长发男人,“我爸爸很帅吧?不过你不要爱上他哦,他有我妈妈啦。”

“好的,一定不会。”顾忆笙向她保证,笑着看她跌跌撞撞地向她的爸爸跑去。

顾忆笙起身回家,没走几步又看到那只圆滚滚的机器猫跑过来对她说:“姐姐,我爸爸让我和你说,不要放弃希望,你想念的人,也许此刻也在某一个地方,像你想念他一样想念你。”

“谢谢。”顾忆笙抬眼望向那个长发的男人,他对她微笑,纤长的手指划过吉他的琴弦——是五月天的《如烟》。

我坐在床前

望着窗外回忆满天

生命是华丽错觉

时间是贼偷走一切

七岁的那一年

抓住那只蝉

以为能抓住夏天

十七岁的那年

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

永远不改变

拥抱过的美丽

都再也不破碎

让险峻岁月不能

…………

顾忆笙正听得出神,突然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她张嘴想要尖叫,最后却酿成了温热的眼泪。

那是她熟悉的怀抱,夜思寐想的怀抱,林朗的怀抱啊……

她慢慢地转过身,却低着头不敢抬头,怕一抬头,美梦就成了空,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滑落下来。

“顾忆笙,我终于自由了……顾忆笙我终于又看到你了……”林朗捧着顾忆笙的脸,低声呢喃。他瘦了许多,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可是望着她的眼睛却依然温柔得发亮。

顾忆笙的目光一寸一寸地上移,从胸口到脖子,从下巴到鼻子,从鼻子到眼睛。她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你去哪儿了?你终于回来了……”她在林朗家门口站到失去知觉,一头栽倒,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医院。等她再去他家的时候,连开门的佣人都换了。对方说他们不住那里了。

“我妈妈把我软禁了起来……不过现在都过去了。顾忆笙,最难熬的日子都过去了。”最开始徐淑兰不准他和顾忆笙交往时,林朗据理力争,两人大吵一架。后来他发现自己连工作的资格都被剥夺,徐淑兰将他软禁,说他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再走出这个家门。

林朗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动摇徐淑兰的想法,还被她骗到英国,拿走护照和身份证,让他在异乡思过。他没了办法,只能绝食抗议,到最后靠强制输营养液维持生命。两母子僵持了将近一年,直到林一涛出面。“儿孙自有儿孙福。”一句话,让林朗的坚持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顾忆笙,你没有反悔吧?”他不怀疑自己对这段感情的信心,却忐忑在他消失的这段时间,她已经改变了心意。

顾忆笙紧紧抱紧林朗,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深吸一口气,闷声道:“你对我真的很没信心啊……我答应过你,这一次,你不放手,我就不会放手。”她松了一点拥抱,抬起头,踮起脚,主动亲吻林朗的脸颊,看着他脸红红的样子,又亲了亲他柔软的嘴唇,像一只蝴蝶飞过花朵。

顾忆笙凑到林朗红得发烫的耳边轻声说:“你记不记得有一年我生病,你陪我打点滴。后来你睡着了,我看了你很长时间,那时候我就好想……好想亲亲你。”说到后来她又开始哭。

从十七岁到二十五岁,有一个少年在顾忆笙的心里永远不走开。

他让她相信这个世上存在爱情,存在永远永远不改变的永远。

(正文 完)

番外一 林芒果

“妈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四岁的林芒果今天一反常态地早上没有赖床,自己乖乖地穿衣服、穿袜子,吃早饭的时候也没有把豆浆偷偷吐到鱼缸里。顾忆笙送他出去坐校车的时候他突然眨巴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巴巴地问道。

“怎么会呢,谁告诉你的?”顾忆笙蹲下身子,捏了捏儿子肉乎乎的脸颊。

林芒果稍稍放了点心,可还是不太确定:“是爸爸说的。”难道爸爸又骗人?

“爸爸怎么说的?”顾忆笙望着小小年纪已经懂得把刘海儿梳成三七开,灰色小T恤、咖啡色五分裤一定要搭一条柠檬黄的艳色小腰带才帅气的林芒果,笑笑地问着他。

“我问爸爸为什么我要叫林芒果,班上的小朋友都嘲笑我的名字奇怪。”特别是班上还有个女生叫许苹果,有同学说他们俩是幼儿园门口卖水果的跛脚老汉失散的儿女。“爸爸说,名字是你取的,因为你最讨厌吃芒果了……”林芒果说到后来不由得要哭了,讨厌吃芒果还给他取名叫林芒果,不就是讨厌他的意思吗?听外公说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疼了一天一夜才像吃坏肚子一样被妈妈“拉”出来——后面这个话是爸爸说的。虽然很不甘心自己像“便便”一样是被“拉”出来的,但是他从此就更敬爱妈妈了。妈妈最好了,比爸爸好,可是原来妈妈最讨厌吃芒果了……

顾忆笙额角不由的滑下一颗豆大的汗滴——林朗在儿子面前挑拨他们母子的感情也不是第一次了,因为他埋怨有了儿子林芒果之后,他就成为她心里第二重要的男人……不,也许是第三,因为还有她爸爸顾天一。他很不甘心“名次”的滑落。

顾忆笙安慰的抱了抱林芒果:“傻瓜,爸爸骗你的,妈妈怎么会不喜欢你呢?在妈妈眼里,我的林芒果是全世界最聪明最可爱的小孩,爸爸逗你玩的呢。以后他在骗你你可别上当了。”

“真的吗?”林芒果的眼睛一下亮起来,得到顾忆笙再次点头肯定之后,开心得简直要飞起来。开心过后又规规矩矩的站好,因为爸爸告诉他“帅哥都要有腔调”,在外面不能“疯疯”的。“妈妈,那你为什么要给我取名叫林芒果呢?”

“因为……”顾忆笙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有些深,像是想起了许多往事,“因为芒果漂亮啊。”

校车来了,林芒果在顾忆笙脸甜甜的亲了一下,然后开心的爬上车:“妈妈再见!”

“再见,在幼儿园要听老师的话,别淘气。”

顾忆笙送儿子上了车,原路返回,门卫礼貌的向她敬礼问好:“林太太早上好。”

“早上好。”顾忆笙微笑着回答,略微有些惊讶,她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门卫竟记住了她和林朗。在之前,她们家一直住在赵一芒之前的房子里。

赵一芒的后事还没结束,顾忆笙就接到了陈律师的电话。被告知:赵一芒在遗嘱中,将他名下的所有资产都赠给了顾忆笙,包括那套位于市中心繁华位置的复式公寓。

顾忆笙舍不得将赵一芒的房子出租或者卖掉,在自己租的房子到期后就搬进了他的旧居。她甚至没有改变房内的布局,赵一芒的旧物也照原样放着,只把卧室里的衣橱清出来放她的衣物。

顾忆笙知道林朗也许无法很好的理解她这么做的心情,但是他什么都没说,每天下班准时上门蹭饭吃。

后来饭吃得越来越久,干脆就赖着不走了。

“时间不早了,你明天还要上班吧?”

顾忆笙还记得她第一次硬着头皮下逐客令,林朗像没听到一般淡定地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过了许久才道:“外面好黑,我怕。”

“什……什么?”顾忆笙以为自己听错了,结果林朗扭过头看着她,神情无比单纯无辜:“外面好黑,我怕,我不回去了。”

“不好把……”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婚前同居也不算什么新闻,但是顾忆笙仍觉得这样不太好。她和林朗之前最亲密的举动也不过时接吻,而且大多时候只是亲亲脸颊。她想着,不由得红了脸。

“你在想什么下流的东西,脸都红了。”不知什么时候林朗走到了顾忆笙的面前,居高临下,带着审视意味地望着她,还用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

“哪有……”顾忆笙直觉反驳,一抬头才发现两人靠得那么近,她几乎能闻得到他喷出的温热气息。脸红得像传染病毒一样一直蔓延到脖子根部。

“是吗……”林朗脸上带着暧昧的笑容,手指将顾忆笙耳旁的发丝拨到耳后,脸也越靠越近。顾忆笙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直觉的闭上眼睛,等待还有些陌生的湿润而温热的吻落下来。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吻,是两人第一次出去旅行。在那个古镇的长廊下,闪烁的河灯旁,她微笑着扭过头去看林朗时突然被吻住。林朗抱着她啃了半天后突然捧着她的脸,额头抵着额头轻声地对她说:“你是笨蛋吗?嘴巴不会动吗?“

顾忆笙害羞到几乎要钻到地下去,闷声闷气的回答:“不会,吃东西的时候会动……”

顾忆笙等了半天都没有等来预期中的吻,偷偷睁开眼睛,发现林朗早不在眼前,身后倒传来忍俊不禁地笑声。她转过身去,看到林朗站在浴室门口伸了个懒腰说:“我要洗澡睡觉啦,可别进来看我洗澡,不然后果自负。”

“谁要偷看你洗澡!”

“啧啧,当然是那个现在脸上很明显写着‘欲求不满’的女人。”

对话结束在顾忆笙丢过去的抱枕砸在飞速关上的浴室门上结束。很快浴室里传来花洒出水的声音,还有那个叫林朗的男人“我爱洗澡皮肤好好”的歌声。

她抚着额头轻笑了一下,走到浴室边想捡起那个抱枕放回远处,没防备浴室门突然被拉开一道半人宽的缝,露出一颗湿漉漉的脑袋,吓了她一大跳。

“还说不想偷看我洗澡。”林朗一幅“看,被我抓到了吧”的表情。

顾忆笙气得牙痒痒,不由得气急反笑,风情万种地笑道:“是啊,我听着你洗澡的水声和悦耳的歌声,心猿意马,不由得兽性大发……”她突然发现林朗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你怎么了?”

林朗闭了闭眼睛,像是竭力压制着什么,然后刷的一声拉开移门,说:“来吧……”他话都没说完,女生就尖叫着跑上了楼,因为跑得太急,拖鞋还掉了一个。

“有那么夸张吗?”他挠了挠头,低头看看自己裸露的胸膛,下面当然还穿着未脱得牛仔裤……热水器的水烧热也需要点时间啊。

林朗没有向顾忆笙求婚,他记忆里他带顾忆笙回到他们最初相遇的礼堂那次,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求婚场面了。所以有一天他在顾忆笙家的客厅里看完一本英文小说,窗外的天空湛蓝,阳光明媚,顾忆笙正蹲在书架前擦家具和地板。他突然就拉起她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莫名其妙就走到了民政局,莫名其妙就拍了张连“茄子”都忘记喊了的照片,然后领了两本大红的结婚证书。

直到出了门,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瞪着林朗说:“我这就算,嫁掉了?”虽然和林朗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可是她没想过是这样的情形。

“老婆。”林朗笑眯眯地看着顾忆笙,在她脸颊上响亮得亲了一记,“我们吃饭去吧,吃饱点,晚上好办事!”

“办事?什么事……”顾忆笙突然明白过来,脸又不争气的红了。

半年后他们补办了婚礼,又多了半年,顾忆笙的肚子里有了林芒果。

有了孩子之后,在林朗的坚持下,顾忆笙递交了辞职信。后来总编又把那封信还给了顾忆笙,说给她两年产假,恢复后如果想回来,O?随时欢迎她。

怀孕五个月的一天,顾忆笙整理原先的书房,想将它改造成儿童房时,在书架的最顶层找到一个红木的旧盒子,厚重古老的雕花,环带的黄酮扣锁,放在书架最顶层的外侧,因为被外侧的资料书遮挡,从未被人发现。

抹去了盖子上薄薄的一层灰,顾忆笙打开了那个木盒。盒子里都是些旧物,琐碎的小东西,包括几颗玻璃弹珠,一块发黄的手帕,一只坏掉的发卡,一本掉页的小人书,一枚用纸层层包住的金戒指——那纸的反面甚至还写着“传家之宝”四个大字……这些许是赵一芒苍白的童年中少数值得回忆的物品吧。盒子里还有几张夹在一起的纸张,第一张是已经作废的房屋地契,似乎是赵一芒奶奶家的旧址;第二张是他高考成绩单,门门都接近满分;第三张……

顾忆笙看到第三张时突然愣住了。那是一张素描画,一部分用铅笔速写而成,另一部分用的却是钢笔,像是分两次完成。

用铅笔化成的那部分是一个趴在办公桌上熟睡的女生,半边的脸被手臂压得变了形,半边的脸上垂着几缕发丝。她睡的很香,嘴角和眉眼都是柔软的角度。而用钢笔化成的部分其实和原先的画面并不协调,身体出现的位置并不合理,有一种“人鬼情未了”那种效果。但是画面上的男子很温柔地望着熟睡的女生,两只手臂珍惜地将她拢在怀里,那是一个拥抱的姿势。

那画面上的女生分明是顾忆笙,而那个钢笔线条画成的男子分明就是赵一芒自己!

他……

“我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其实对女生不太在行……我骂人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在生气,真正讨厌我的人我理也不理……我今年二十七岁,AB型血,处女座,收入还不错,品行也还行……我觉得我还蛮不错的,你可以考虑看看。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还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美丽。

“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

…………

他说他喜欢她是骗她的,他这么说她就信了。或许潜在意识里,她真的希望他没有爱过她,以一个男人爱女人那样爱过她,那么她的愧疚就会少一些,难过就会少一些。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明白他内心的孤独和伤痛的人,所以她愿意拼了命了尽自己一切努力去成就他的幸福——除了,爱他。

如果年少时没有遇上林朗,如果成年后没有再遇林朗,顾忆笙想自己应该会喜欢上赵一芒吧。他英俊多金,善良又聪明,除了有点毒舌变态,差不多就是金龟婿的样子了……可是她遇见了林朗,命中注定的爱情,对于赵一芒,她能给予的友情远远多过爱情。

他说他不爱她,她心安理得的接受,却不知……

那天林朗下班回家,家里破天荒的没有温暖的食物香气,他的小妻子眼睛有点红肿,主动钻进他的怀里搂着他说:“林朗,我们以后的孩子叫芒果好不好?”

林朗来不及细想,就答应下来,哄着顾忆笙,还亲自下厨一展厨艺。他不愿看到她难过,不愿看到她哭泣,所以只要她一泪眼汪汪地说什么事情,他总是举白旗答应——虽然这次答应之后他后悔了无数次,却再也无法改变他得有个叫“芒果”的儿子的事实——他真的很讨厌吃芒果啦,从听到赵一芒向顾忆笙告白的那天晚上起。

林朗后来也见过那个木盒和木盒里的东西,眼皮也没抬,假装没看见地塞到柜子深处。

(番外一 林芒果 完)

p.s 每次看这个番外我就笑啊。袅袅写暖文功力深~

番外二 兄弟

林朗在医院没有看到顾忆笙。他坐在那个据说是他表哥的男人的病床前,拿了个梨,像精心雕刻什么艺术品那样专注地削皮,很努力地不让它们断开,长长的一条垂到地上。

赵一芒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林朗削完皮的时候才发现他正看着他……还有他的梨。

“你要吃吗?”迟疑了一下,他还是问出了口,但是不等赵一芒回答,就把梨放到自己嘴边,脆生生地咬了一口,咔嚓咔嚓,又嚼了几口。

空气里有新鲜梨子的清甜香气,赵一芒几乎能想象当梨汁在唇齿间肆意开来的甜美滋味。他恨恨地看了一眼林朗,说:“等会儿顾忆笙来了,我让她给我削。”

林朗这次没有迟疑,把已经咬了两口的梨完好的那一面递到赵一芒嘴边,说:“你吃!”语气还是那半死不活的,但是态度颇殷情的样子。

赵一芒瞪着几乎要贴到他嘴唇上的梨,又看看他的表弟,不由得一阵反胃:“我可不想和你间接接吻。”

不吃拉倒。林朗慢吞吞地收回手,也开始咔嚓咔嚓咬着梨,和病床上苍白的赵一芒大眼瞪小眼。

病床外传来喧闹、欢笑的声音,来查房的护士小姐也喜洋洋。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赵一芒问。

“有个得白血病的女病人今天出院。不容易啊,她男朋友不离不弃地陪了她两年,病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今天出院,她男朋友当着所有病友的面求婚了。大家都为他们高兴啊。都说现在的女生现实、势利,其实大多数女生求得还是一个真正对她好的人,白首不离心啊。”已到婚嫁年龄的护士小姐说到后来不免有些感慨。她检查、记录完赵一芒的各项体征,走了出去,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唉,你说我现在向顾忆笙那个笨丫头求婚,她会不会答应?”赵一芒突然兴致勃勃地问林朗。

“你敢?”林朗瞪大眼睛,微有怒意,“你别开这种玩笑。”他不知道顾忆笙会不会答应,但是他知道以顾忆笙的性格,如果拒绝的话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谁都知道赵一芒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有什么不敢?”赵一芒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似乎因为抓到林朗的痛脚而颇为得意,“我等下就试试……除非……”

“除非什么?”林朗很上道地接住他递来的橄榄枝。

“除非你叫我一声大哥。”赵一芒此刻的表情和昨天逗那个丢了皮球的小男孩一模一样。他本来就是林朗的表哥,让他叫一声大哥也不为过。

林朗看了赵一芒许久,内心斗争了几番,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口道:“……大哥。”

“乖。”赵一芒笑得床都要抖起来,林朗的脸色变得更为暗沉。”啊,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对他新认的“小弟”说,“顾忆笙今天不会来了,她临时要加班,没有告诉你吗?”

林朗愣了一愣,然后飞快地站起身,一刻也不多停留地向门外走去。

“表弟再见!”赵一芒在病床上欢快地向那个暗压怒气的男子道别。

林朗的身影在门口顿了顿,在门关上的刹那,他飞快又清晰地说了一句:“表哥再见。”

这下,轮到赵一芒发愣了。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