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婉……这种词怡辰可从来没想到会用在唐苗苗身上,但是现在唐苗苗确实给她这种感觉。

怡辰和唐苗苗见面倒是有几分尴尬,这次怡辰算是对金碧漪的感觉感同身受了,之前霍智奇为了替怡辰去埃及收购坦桑蓝宝石差点在王哲手里送了命,要说怡辰见到唐苗苗不心虚那是假的,殷勤送上一套限量版‘彩梦’作为礼物的同时,怡辰还特地拿出一块玉观音送给霍智奇的宝贝儿子南南作为见面礼。

唐苗苗落落大方的接过这块玉观音一看,眼睛里顿时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正文 第302章 人生似乎已经没有多少遗憾了

这块玉观音看上去就是极品的羊脂玉,但是唐苗苗握在手里却感觉到一股清凉的气息。

触手温润滑腻如脂,但这股清凉的气息却是明明白白非常明显,唐苗苗惊讶的表情落在刚刚进门的唐金生眼里,云南翡翠王也不由得好奇起来。

看到唐金生进来怡辰和叶星扬都站起来问好,霍智奇更是站起来亲热的喊了一声爸爸,唐金生现在看这个女婿是怎么看怎么满意,谁让霍智奇一口就答应孩子随他姓唐呢?

对于唐金生这样的人来说,人生似乎已经没有多少遗憾了。

他少年贫困,靠着自己的努力双手打出一片天地,现在功成名就财富如山,在他的一生中,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别人一辈子不会遇到的事情。

唐金生这辈子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正因为他经历过太多的事情,所以他是一个非常看得开非常会享受人生的人,至于说到有什么遗憾,他最遗憾的事情可能就是他只有一个女儿,未来百年之后他的唐氏集团很可能会改名换姓。

每一个走到人生巅峰的人都难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我辛辛苦苦打下的家业,谁来继承下去?

古代的帝王为此烦恼,现代的富豪们也同样为此烦恼。

唐金生不是比尔盖茨或者巴菲特,他做不到在自己死后把财产都捐出去的事情来,他是那种很传统的中国人,希望子孙延绵家业昌盛,并且能一代代的传下去。

可是他只有一个女儿,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在唐苗苗嫁给霍智奇之前,这一直是他的心病。

辛苦打下的江山最终要给外姓人做了嫁衣裳,尽管唐金生并不迂腐,但每次想到这个问题都是忍不住一阵胸闷。

只是唐金生太宠爱唐苗苗这个宝贝女儿了,为了女儿夫妇之间和谐,他甚至都没有对霍智奇提出过他内心的愿望,希望他们将来能让一个孩子姓唐。

因为唐金生知道霍智奇虽然性情忠厚,但并不是没有原则,霍智奇的个性实际上是很强的,只不过他一般不会表露出来而已。

他万万没想到当他让霍智奇给孩子取名的时候霍智奇会说出这样的话:“爸,我想过了,孩子还是姓唐吧,您来给他起名字。”

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唐金生这样的枭雄人物当时都老泪纵横。

霍智奇和唐苗苗的第一个孩子由唐金生起名,大名唐镇南,小名南南。

唐金生一脸慈祥的和女婿还有怡辰星扬打了个招呼,迫不及待的就报过小南南亲了又亲,看得唐苗苗一脸嗔意:“爸,小心你那胡子!”

唐金生抱着小南南哈哈大笑:“我的好孙子就喜欢爷爷的胡子,是吧,哎呀……”原来是小南南伸手抓住唐金生颔下的山羊胡拽了起来,小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

“哎哟哎哟,好孙子你轻点。”唐金生抱着孙子坐下来,一眼看到唐苗苗手里的玉观音,不由一惊:“好东西啊,苗苗,这是哪来的。”

唐苗苗笑道:“爸,这是怡辰和星扬给南南的见面礼。”

唐金生看了一眼怡辰,神情凝重的从唐苗苗手里接过这块玉观音,仔细看了看道:“怡辰啊,这个太贵重了。”

能从唐金生嘴里说出太贵重了这四个字,这块玉观音的珍贵已经可以想象的到了。

怡辰微微一笑,这块羊脂玉观音确实非同凡响,是薛浩然从宝岛取回的薛家宝藏里的一件,本来薛浩然拿出来在叶星扬面前显摆,结果被叶星扬硬是给拿走了。

这次来云南看小南南是早就计划好的,不过这见面礼确实是让怡辰伤脑筋,包一个大红包吧怡辰觉得太俗气,她和霍智奇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送珠宝饰品吧小南南又是个男孩子,再说以唐家的地位财富什么珠宝首饰没见过?

想来想去怡辰干脆把叶星扬这块从薛浩然手里弄来的玉观音当成了见面礼,一来这块玉的玉质十分奇特,羊脂玉属于软玉,应该是触手温润的感觉,古时候所说的暖玉就指的是这种玉,但是这块玉却偏偏在触手温润的同时还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这就非常奇怪了,给人清凉感觉玉石应该是翡翠这种硬玉才有的,俗称的寒玉其实指的就是翡翠等硬玉。

这种本来不应该在羊脂玉身上有的特性却恰恰在这块玉观音身上出现,而且这块玉观音的雕工实在太好,观音的开脸圆润慈祥,衣饰则飘逸细腻,仅仅看雕工就绝对是大家之作。

但是这块羊脂玉观音究竟价值如何,那不是怡辰和叶星扬知道的,因为这块羊脂玉观音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雕工和玉质,还应该包括本身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这和普通的珠宝不同,已经属于古董的范畴。

看到唐金生都说出了贵重这个词语,大家都好奇起来,怡辰和叶星扬不好问,唐苗苗可没什么顾忌,直接就问道:“爸,这玉观音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怎么拿在手里觉得清凉凉的,羊脂玉不应该这样啊。”

唐金生把怀里的宝贝孙子交给女儿抱着,捻着下巴上的胡子仔细看了看,末了还从唐装兜里摸出一个小巧的放大镜观察了一番,才开口道:“这不是普通的和田羊脂玉,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是昆仑山天池附近出的玉髓!”

他用拇指肚轻轻摩挲着这块玉观音的表面:“这种玉髓很罕见,它的原玉应该在终年不化的冰雪里覆盖了很久很久,寒气沁到玉的内部,才使得它这么晶莹透亮,并且在羊脂玉温润如脂的特性下还能透出清凉的气息,好宝贝啊。”

唐金生道:“我说这东西贵重,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玉质本身,还因为这块玉观音的雕工,如果我没看错,这块玉观音是明代的作品,而且还是玉雕大师陆子冈的精品,你们用放大镜看看,陆子冈习惯在他的作品暗处加上子刚或者子冈的款,这尊观音上也有。”

结果几个人轮番用放大镜看了半天,愣是没好到子冈款在什么地方,到了最后还是唐金生神秘的一笑,在观音脚下的祥云上点了点,大家才发现子祥云的纹路里隐隐约约的有着子冈两个小字。

这么小的两个字,如果不是用放大镜无论如何都看不到,几个人赞叹之余都不禁对这位明代玉雕大师鬼斧神工的技艺叹为观止。

“明代陆子冈的真品羊脂玉髓观音,你们这两个小家伙啊,这可是无价之宝,用价值连城来算都部为过。苗苗,这宝贝不能要。”唐金生爱不释手的把玩着玉观音,末了对唐苗苗道,同时伸手把玉观音装在原来的盒子里递给怡辰。

唐苗苗有些不舍,不过倒是没说什么,怡辰却扬了扬眉毛露出不快的神色:“唐伯伯,你这可不对了啊。”

唐金生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当面指责过了,闻言不由得眉头一皱:“嗯?”

怡辰没有伸手去接唐金生递过来的玉观音,而是正色道:“智奇这次为了帮我和星扬冒了那么大的危险……”

她刚刚说出这一句话,霍智奇就截口道:“怡辰你别说了,这朋友之间说这么干什么?”

叶星扬插口道:“对,智奇你也说朋友之间不用说那么多,那这块玉观音是我们送给小南南的见面礼,拿出来的东西哪有收回去的道理?”

怡辰伸手去抱小南南,把这个可爱的小家伙轻轻抱在怀里怜爱的道:“你们要是不肯收,那就是看不起我和星扬,不想我们当小南南的干爹干妈了?”

这对夫妻你一言我一语,登时把唐金生架住了下不来,老爷子吹了吹胡子看着自己的宝贝孙子:“男戴观音女戴佛,唉,这小子谢谢你干妈干爹吧。”

小南南趴在怡辰怀里拱来拱去,可爱的样子惹得大家都是一阵轻笑,怡辰从盒子里把这块玉观音拿出来戴在小南南的脖子上:“过来之前还特地请了西藏大昭寺的一位仁波切开了光呢,观音菩萨保佑小南南一辈子开开心心平安快乐。”

这句话说出来唐金生父女都是大喜,但凡古玉要在人身上佩戴,最好是在寺庙里开光过,虽然这有些唯心主义,但是大家心里多少都是相信的,因为古玉很多都是出土的东西,戴在孩子身上总有些忌讳。

但是既然这块子冈羊脂玉髓观音曾经在大昭寺这样的佛教圣地请仁波切开过光,那孩子佩戴就没有问题了,这份心意唐家父女怎么能不感激?

时间对忙碌的人来说总是过得飞快的,傅怡辰和叶星扬回到世纪星海之后,傅怡辰立刻又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了,一个多月后,金碧漪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下机,开始她的中国投资之旅。

这也是金氏家族开始战略性转移的第一步,不可否认,在缅甸金氏家族确实很兴盛,但兴旺发达的基础是建立在缅甸的翡翠矿山上的。

正文 第303章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习惯

可是翡翠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氏名下的矿山中已经有三分之一开采殆尽,剩下的三分之二中,有一小半仍在开采,剩下来的一部分则采取了封存的态度,掠夺性开采带来的后果是很可怕的,金先生在多年前就看到了这一点。

之前他早已考虑家族事业转型的问题,但即使是他这样一位见惯风雨的人物在这个问题上也不禁犹豫不决,毕竟放弃一直以来的事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而他所要面对的,除了来自家族内部的阻力,还有缅甸政府的压力。

百年金家在缅甸已经扎下了根,在缅甸光是金家直系旁系的族人就有上千,加上和这些人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那有多少?

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家族,想要离开缅甸另求发展,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缅甸政府,也不可能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

金碧漪离开缅甸,是金先生把他这一系转移到中国国内的第一步,而促使他做出这样决断的,却是因为他每况愈下的身体和在他生病前后族人表现出来的嘴脸。

他还没死!这些人就已经开始想方设法的要把他的女儿嫁出去了!美其名曰为他的女儿找一个好归宿,实际上这些人肚子里的想法他怎么看不出来!

金先生不得不去想如果有一天他突然离世的话,金碧漪该怎么办?

这就是他决定让金碧漪离开缅甸去中国投资的原因,而这一次金碧漪来到中国带走的不光是金先生最心腹的一批力量,还有一笔极其庞大的财富,这笔财富属于金先生私人所有,不是金氏家族的公帑。

一辈子为家族尽心竭力,到了晚年,这位在缅甸风光了半辈子的枭雄终于开始为后人找出路了,想想半生风雨,金先生也不禁有悲凉之感。

华侨艰难,生存不易。

如某个岛国只手遮天的那个家族一样的,太少了,而即使是那样的家族,也同样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金碧漪来到国内之后,首先开始的是对投资项目和地点的考察,这位身上流着华人血脉的画家还是第一次到中国来,在怡辰和叶星扬夫妇的陪同下游览考察了很多地方,结果整整两个月下来金大小姐花了不少钱,可却没一个项目合意的。

这下让怡辰都有些郁闷起来了,金碧漪怎么说也是她的干姐姐,她可是知道义父对金碧漪的期望,可这位干姐姐根本就是在游山玩水,性质来了还坐在那写生,这哪里是经济考察的样子?

杭州,西溪湿地超五星酒店悦榕馆的一栋别墅内,怡辰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对金碧漪训话:“我说碧漪姐,你到底是来国内干什么的啊?我安排了世纪星海最好的员工陪着你,你自己身边也带了资深人员,甚至我连老公都借出来陪你啦,连我自己也一有空就飞过来陪着你看,可你呢?”

“你看看你去的这些个地方,全部都是旅游胜地风景区,你到底想干嘛?”怡辰恼火的道。

“我是在考察啊。”金碧漪一见到怡辰清冷的样子就消失无踪,自动切换成小媳妇属性,虽然现在和叶星扬的感情已经放下,可她这一点倒是没变,和怡辰说话都是怯生生的。

“考察……你到底考察什么了?”怡辰没好气的道。

这栋别墅是悦榕馆里最豪华的一栋,无论是装潢还是景色都是一流,尤其是不规则游泳池很有特点,而现在怡辰和金碧漪就呆在游泳池里,十月的杭州还是很热的,泡在清凉的池水里,人的心情都会舒畅起来。

游泳池旁几名女子保镖也都穿着游泳衣露出美好的身段,这些保镖中有怡辰的也有金碧漪的,两拨人泾渭分明的分散开,时不时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几眼,目光碰触里仿佛有火花飞溅。

而她们的老板现在游泳池里正在争论,不过这争论双方的气势大不相同。

“我是在考察旅游业和酒店业啊……”金碧漪很小声的说,表情很委屈,我见犹怜的样子。

怡辰则看起来有些凶巴巴的:“坐在西湖边上写生也算是考察的一种吗?大姐你坐在那就那么一会,招惹了多少人跑来搭讪?”

金碧漪脸色微红:“我怎么知道会这样,我在欧洲写生从来都没这么多人跑来围观。”

怡辰忍不住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她今天中午刚到杭州,知道金碧漪这两天也在这里就过来看看这位大小姐考察得怎么样了,结果一联系才听说金碧漪居然跑到西湖边上写生去了,怡辰过去一看差点晕倒。

那是写生吗?写生为什么会一大群人围着,而且貌似都是男的!

实际上金碧漪也有点崩溃,她在德国留学的时候也常常背着画板开着车到处写生,但是不管到哪里最多会有好奇的人过来看上一眼,随口聊两句就不会打扰,哪里像今天这样,一个接一个的过来搭讪,而且回答了一两句问题还不走,站在一边眼神鬼鬼祟祟,并且根本不是在看她的画,而是看她的人。

这种情况金碧漪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她身边虽然有保镖,可这些人也没做太过分的举动,她总不能让保镖赶人吧?那可是公共场合。

金碧漪确实想要在国内投资酒店业,她这次来到国内后发现国内的经济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虽然还有一些地方并不富裕甚至穷困,但整个大环境是给人一种向上的感觉,这使得她对来国内投资很有信心。

选择酒店业则完全是因为金碧漪本身的兴趣使然,她总不可能投资工业,因为她对这个根本是一窍不通,而生性喜欢游山玩水的她在走过国内很多地方以后,发现酒店业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怡辰对她的责难金碧漪并没有放在心上,执拗起来相当固执的金碧漪已经下定了决心。

气鼓鼓的怡辰不知道,在不久以后她选择最多的酒店就是碧星国际。

海筱云回到伦敦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对一个人的人生来说说长不长,说短也绝不短,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海筱云深居简出,常常呆在她在伦敦南区的公寓里一整天都不出去。

伦敦的别名是雾都,这座欧洲第一大城市常年都被雾气所缠绕,而那潮湿的雾气正如海筱云湿漉漉的心情,她呆在那座公寓里,觉得自己似乎要发霉了一样。

王哲在两个月前恢复了和她的联系,但是仍然没有和她见面,海筱云心里的思念就像是在这潮湿的气候里发了芽滋长蔓延,她偶尔祈祷,祈祷能够尽快见到王哲。

这是一个伦敦常见的雨夜,隔着玻璃窗听着外面的雨声,海筱云抱着一本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看着,她本来就是个喜欢的人,这半年更养成了睡前的习惯,几乎每天晚上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抱着书睡去。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习惯,她只有才能够睡着。

窗外的大雨仍在继续,海筱云眼皮渐渐开始打架,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她抱着书走进卧室,整个人蜷缩进被窝里又撑着精神看了几页书,终于抵挡不住睡魔的侵袭,就这么斜靠在靠枕上睡了过去。

人在十分疲倦以后的睡眠往往会很深沉,海筱云虽然现在是一个整天闲在家里的女孩,但她的精神却始终没有放松过,所以她会这么累,睡着了的样子就像是婴儿一样,微张的嘴唇还流口水。

不知道过了多久,睡梦中的海筱云似乎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她下意识的睁开眼睛,黑暗中果然有一双眼睛正在看着她。

她第一个反应是要尖叫,但她刚要这样做一只手就捂住了她的嘴,然后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别怕,是我。”

海筱云发誓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个男人的声音,但听到这声音的同时她紧张害怕的心情就莫名的放松下来了,她心里闪过一个念头,然后便因为这念头觉得欢喜的情绪充满了胸腔。

床边的台灯亮了起来,海筱云记得自己睡着前没有关它,但现在它却是从关闭的状态重新开启,柔和的灯光亮起来的时候,海筱云就看到了坐在床边的人。

这是一个看上去有四十岁的东方男人,头发花白,容貌英俊但陌生,他坐在那里只有那双眼睛让她觉得熟悉,是他,海筱云低低的欢呼一声,然后不管不顾的向这个人扑过去,紧紧的抱住他,无声的啜泣起来。

虽然整个人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但那双眼睛里温和慈爱的情绪不会变,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用这样的目光看她,只有他,王哲。

王哲略有些尴尬的轻轻拍着怀里哭泣的女孩子的背,事实上海筱云早已经不是一个小女孩了,只是因为海莲娜的关系在王哲的眼里始终把她当成晚辈,一个小女孩。

正文 第304章 取而代之的是汪晟这个人

年轻女人柔软的身躯紧紧贴着王哲的身体,他不自在的动了一下,换来的却是海筱云把他搂得更紧,她的睡衣很薄,隔着这样薄的睡衣,王哲甚至能感觉到她皮肤的娇嫩光滑。

终于还是从海筱云的拥抱里挣脱开来,王哲轻轻的咳嗽着,用手揉了揉海筱云的头,仍然是对待孩子的态度。

这种态度的亲昵让海筱云觉得很窝心但却不满足,但她只能把这种情绪藏在心里面,因为她太明白眼前这个男心里只有已经去世的姑姑,如果自己表现得太过分,会把他吓跑的。

这栋公寓房里从海筱云在这里居住开始就一直为王哲准备了一个房间,海筱云总算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把王哲领到他的房间去,然后一直看着他睡下以后才离开。

王哲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他没有睡着,而是闭着眼睛在思考着有关世纪星海的一切。

这半年中,王哲先是在纽约接受全身整形手术,经过了绝对称得上痛苦万分的手术后,他转到堪萨斯州的一处农场修养,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在农场生活的这么长时间里,做了些什么事情。

当然,他现在已经不是王哲的身份了,现在他是一位美籍华人阿列克斯•汪,中文名字汪晟。

不得不承认纽约黑手党五大家族的实力,汪晟的身份在他们的操作下完美无缺,这是一个在美国长大的完完全全的香蕉人履历。

汪晟的父母都是移民后裔,在汪晟四岁的时候因为车祸去世,之后汪晟被人收养,汪晟从小接受完全的美国市教育,拥有堪萨斯大学商科学士学位,曾在两家公司任职,未婚,有一个女朋友伊娃,几年前汪晟的养父去世,作为唯一的亲人和养子,汪晟继承了养父的遗产,拥有不菲的身家。

所有的资料天衣无缝,任何人去查这个凭空出现的汪晟的资料都不会有任何问题,身份证件信用卡记录等等都完全合法。

所以曾经的王哲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取而代之的是汪晟这个人,一个凭空产生,却拥有合法身份,享有美国公民一切权利的人。

这就是金钱的力量,王哲付出了大笔金钱,得到的是崭新的人生。

如果王哲,不,汪晟能够忘记以前的一切,他就能用这个身份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下去,好像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

但是汪晟不会去过这样的生活,他已经付出了代价,现在他需要得到他想要的。

海筱云在汪晟睡下以后又过了很长时间一直到了天色发亮才又睡着,等到她醒过来走出房间的时候就闻到了熟悉的香味。

看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海筱云差点又掉眼泪,眼前的情景让她想起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那段生活,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日子。

汪晟手里拿着一杯牛奶站在阳台上看着薄雾笼罩的伦敦街景,他的背影看来比以前壮硕了不少,原来的王哲体形偏瘦,现在的汪晟要魁梧很多,这得益于他在堪萨斯的农场里过的那段日子。

在堪萨斯的农场里,汪晟彻底戒掉了杜冷丁和大麻的毒瘾,他的生活过得极有规律,每天都坚持自我训练,现在他的状态自我感觉已经达到了巅峰。

“你准备怎么做?”共进早餐的时候气氛很好,但是海筱云终究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句话。

汪晟微微眯起眼睛:“从缅甸入手。”

海筱云疑惑的看着他,汪晟喝了一口牛奶道:“傅怡辰最强的支持者是缅甸的金先生,如果没有他的支持傅怡辰走不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毁掉傅怡辰和世纪星海,一定要先对付金先生。”

他的眼睛里闪动着狠毒的光芒:“如果不是姓金的在关键的时候动手,莲娜不会败的那么惨,还有云南的唐家,我要先把傅怡辰的靠山毁掉。”

明明阳光已经洒满了阳台,海筱云却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现在这个状态的汪晟让她觉得害怕,他的身上散发着阴冷的气息,明明坐在阳光里却好像还在黑暗中。

“来之前我已经和梁夏联系过了,乌玛会很快来找你,你先在英国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乌玛会陪你去印度和斯里兰卡。”汪晟看着海筱云说道:“别的事情都不用你做,你要好好把这家公司经营起来,我希望你能取代世纪星海,就像傅怡辰打败了莲娜一样,你要打败她。”

海筱云点了点头,心里头却在轻轻的叹息。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又说‘吾未见好德者如好色者焉’。

从这个话里就可以知道,好色实在是人类的天性,当然由于男性和女性的天生不同,显然男性显得更有侵略性一些。

有一句话叫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这句话出自明代大学者洪应明的《菜根谭》,洪大学者写这句话的本意大概是说只有真正的英雄才能凭着本心行事,不受世俗的窠臼羁绊,而真正的名士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自然高雅洒脱潇洒不羁。

可洪应明估计万万想不到多年以后这句话被很多人歪曲掉了,而且歪曲掉的意思远比他的本意更有名。

金启泰这个人在缅甸金氏家族里的地位不低,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他本人的能力很强,相反他的能力在金先生这一辈的人里属于偏弱的一个。

他能有今天的地位,一来是他有个好老子,七十年代金家最困难的时期,金启泰的父亲为了家族做了很多事,最后死在了缅甸和泰国的交界处金三角,出于对这位家族烈士的尊敬和感激,金启泰在家族内部获得比较高的地位族人也能够接受。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金启泰这个人性格虽然冲动粗暴而且比较贪财,但却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他和族里大多数人的关系都不错,而且特别喜欢出头。

换句话说,这个人就是天生的出头鸟,大家都很喜欢他。

金家的高层都心知肚明金启泰就是一把天生的好枪,可他自己却以为自己是个英雄人物。

人就是这样,总是会觉得自己很重要很特别,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金启泰既然自命英雄,所以‘英雄’的毛病他几乎全占了。

他好赌,好色,好酒,这样的一个人,简直像是受了古龙先生武侠人物毒害的重度症患者。

金启泰很有钱,但是在缅甸这样的一个地方,即使有钱也没有太多享受的地方。

这是一个佛教国家,而且是非常正统的那种佛教国家,和同为佛国的泰国相比,缅甸这个国家一到了晚上几乎就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九点以后街上几乎就没有了行人,更别说那种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了。

这个国家的民众都笃信佛教,几乎每个家庭都会供奉一座佛龛,即使生活贫困也会坚持布施,如果有人很少布施的话,甚至会被别人当作异类。

不要以为这个国家连年内战治安就不好,实际上缅甸可能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之一,这里的人质朴善良,连小偷小摸都很少有,如果走在缅甸街头,随处可见提着大捆钞票的行人,这是因为缅甸的气候所以无论男女都喜欢穿着纱笼和筒裙,那是没有裤兜的,而且缅甸的币值很恐怖,买一瓶矿泉水都要上千缅币,所以直接拎着大捆钞票的情形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