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一鸣听了这话,一皱眉头,林子枫看在眼里,知道他最怕和这些数目字打交道,不用看,听着都要头痛。而雷一鸣叹了口气,答道:“好吧!”

  在小客厅里,雷一鸣往沙发里一窝,又把两条腿伸出去架在了茶几上。往嘴里扔了一片口香糖,他一边咀嚼,一边要听戏似的闭上眼睛,向后仰靠了过去。

  林子枫坐在一旁,开始报账,雷一鸣这一年向外投出去的那些资本,有些赚了,有些亏了

  ,他故意说得非常细致,结果刚说了不到二十分钟,他一扭头,就见旁边的雷一鸣呼吸深长,竟是已经睡着了。

  林子枫看着他,看了片刻,然后伸出一根手指,靠着回忆确定了他左肩上的伤处,对准了轻轻一戳。

  戳了一下之后,雷一鸣没醒,于是他加大了力气,又戳了第二下。

  这回雷一鸣一哆嗦,醒了。睁开眼睛望向林子枫,他问道:“报完了?”

  林子枫答道:“还早着呢。”

  雷一鸣抬手揉了揉眼睛:“那你继续。”然后他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这一觉睡的,把口香糖都咽下去了。”

  林子枫没理他,继续报账,说到复杂的地方,还特地要做一番解释,雷一鸣听得如坐针毡,在他旁边一会儿换一个姿势,忽然把两条腿放下来,他直起腰往林子枫跟前一凑:“你到底还有多少本账要念?”

  林子枫猛的向后一躲,手中的账本“哗啦”一声落了地。雷一鸣见状,当即又问:“你躲什么?”

  林子枫看着他,不回答,也没法回答——方才雷一鸣猛的凑过来,让他心中一惊,以为他又要亲自己一口。从来没有别人亲过他,他也从来不曾亲过别人。雷一鸣算是第一个,然而他的吻未免又太可怕了一点,他前天被他亲了一口,不就做了一夜的怪梦吗?

  雷一鸣这时抬胳膊嗅了嗅自己的袖子,确定了自己身上没有异味:“疯啦?还是怕我吃

  了你?”

  林子枫终于开了口,非常的严肃:“我这两天有点感冒,不敢靠近大帅,怕传染了您。”

  雷一鸣一听这话,当即退避三舍:“感冒?感冒还去公园赏雪?”

  “就是因为赏雪才感冒的。”

  雷一鸣叹了口气:“子枫,你总这么着,我看真是不行。虞天佐有个老妹妹,好像是二十五还是二十六,说是相当的漂亮,我看很配得过你。你要是愿意,我去和老虞说说,要张照片给你瞧瞧?”

  林子枫坐正了身体,向着他的方向微微一点头:“多谢大帅关怀,但是不必了。”

  雷一鸣饶有兴味的看他:“那你总不能一辈子不娶吧?”

  林子枫答道:“终生不娶,也无不可。”

  “晚上回了家,不寂寞?”

  “不寂寞。”

  雷一鸣这几天心情好,内外都很太平,所以格外的有闲心。一欠身又凑到了林子枫跟前,他那脸上露出了坏笑:“哎,我说,你不会还是个童男吧?”

  林子枫有点忍无可忍,但把牙咬了咬,他还是没有失态。抬头正视了雷一鸣的眼睛,他反问道:“是了怎样?不是又怎样?”

  雷一鸣看着他微笑,逗孩子似的:“给你找个大姑娘,让你先尝尝?”

  林子枫弯腰捡起了账本,动作幅度很大的翻了几页:“多谢,不必。”

  然而雷一鸣似乎是要闲极无聊的拿他开心,他越气急败坏,雷一鸣越是笑眯眯:“子枫,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不

  喜欢女人?”

  林子枫把账本“啪”的一合:“大帅,请您不要再问这种无聊的问题了!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乃是我的私事,与今日的公务无关!”

  “今天办的也不是公务嘛。”

  林子枫偏着脸看他,目光从金丝眼镜的上边射出去。他今天的废话这么多,当然是因为他心情好,他不但心情好,他瞧着好像还胖了一点,林子枫从进门到现在,就没见他板过脸——他老那么美滋滋的,自己心满意足了,再没有任何烦心事了,就开始东张西望,研究起了旁人的私生活。他这么瞪着他,他却满不在乎的翘起了二郎腿,继续放送废话:“我记得我五表姐的公公,外人就都说他那人古怪,一辈子不碰女人,专捧戏子,我那个五表姐夫都不是他的种。后来那老头儿带着小金翠跑上海去了,小金翠你知不知道?还是我小时候的名旦呢,你肯定不知道。”

  林子枫听到这里,忽然心平气和了,决定今天豁出去了,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把账本合起来放在腿上,他木雕泥塑一般的坐着,听雷一鸣讲了三十分钟他五表姐的公公与男伶们的爱恨情仇。讲完之后,雷一鸣对着林子枫一抬头:“别的你也不要说了,我懒怠听,你就告诉我,我今年落下了多少钱?有没有亏空?”

  林子枫答道:“亏空倒是谈不上,但您向英国那两家银行贷的一千万元,是肯定还不上了,因为——”

  雷一鸣一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当初我和英国人是怎么谈的?”

  “您把北边那条铁路的经营权押给英国的银行团了。”

  雷一鸣点了点头:“那没关系,大不了就把经营权给他们。”

  林子枫附和了一声,表示赞同,心里则是冷笑——雷一鸣方才这句话若是流传出去,外界骂他卖国贼都是轻的。不能说他愚蠢,可他终究是个头脑简单的武夫。

  林子枫做了几天的准备,自信可以在今天应付雷一鸣的一切盘问,哪知道雷一鸣忽然变成了个俗不可耐的蠢货,让他的准备全白做了。

  他报账完毕,起身走了。雷一鸣独自坐在小客厅里,也觉得自己的嘴有些失控,总是忍不住要胡说八道。可他真的是太高兴了,他想十个月也并不是很长的时间,等到孩子生下来,那么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了。

  他还想自己这回真的会洗心革面,要做父亲的人了,应该有个父亲的样子。

  他想了很多,想到最后,就又下意识的哼起了小曲,一边哼,一边用手指在腿上打拍子。

第一百五十四章 浩荡

  叶春好坐在桌前,面前摊开着一本中学用的数学课本,课本旁边还摆着一摞册子,是北京城内几家大学的入学试题。她倒是没打算去考大学,但她先前被雷一鸣禁足在东院儿里的时候,心中压力巨大,成日胡思乱想,脑筋还算清楚;如今她别无可想,在接下来的十个月里只能是坐在这楼里养胎,精神一放松,便觉得头脑一天一天的荒废下来,人也渐渐变得迟笨了。

  既是如此,她便找点能动脑子的事情来做,眼睛盯着课本上的题目,她近来是明显的变懒了,手不拿笔,只端坐着心算。忽然一抬头,通过桌前的大玻璃窗,她看到了楼下的雷一鸣。

  雷一鸣不敢上楼,怕激怒了她,会动了她的胎气。所以腹中这条小小的生命,一方面被她厌恶着,一方面也成了她的护身符。房外隐约传来了白雪峰和小枝的对话声音——这样的对话是每天都会有的,小枝轻声告诉白雪峰:“一天三顿,一顿能吃一碗干饭……昨夜睡得早……上午郎大夫过来了,给太太号了脉……”

  那声音断断续续的,她听不太清楚,向前再往楼下看,她见雷一鸣将双手插进大衣口袋里,仰了头也在往这楼上看。他不知道她究竟是在哪间屋子里,应该不会发现她,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向后躲了躲,仿佛被他看上一眼,也要受害。

  片刻之后,白雪峰从楼内出了来,同他

  一起走了。叶春好把目光重新落到课本上,正要继续解题,身后的房门却是开了,小枝走了进来,身上还带着一点寒气:“太太,我都回来好一会儿了,刚要上来见您,结果白副官长来了,我和他说了半天的话。”

  叶春好回了头,见小枝手里拿着几本新书,腋下又夹了一卷报纸,便微笑着伸了手:“买回来就好,我这两天又有事情做了。”

  新书是小枝从外面买回来的,冻得冰凉,她没直接把书给叶春好,而是转身把它放到了一旁的小桌子上,然后把报纸送到了叶春好面前:“您先瞧瞧报纸吧,那书是我从书摊子上买回来的,现在这个天气,书都上了霜了。”

  叶春好摊开了报纸,先看上面的时政新闻:“我这儿不用人伺候着,你快去暖和暖和吧。”

  小枝伸头往窗外望了望,转身走到门口,又推门往走廊里望了望。最后她把房门推开了一半,走回到叶春好身边,用极低的声音说道:“太太,今天我去东安市场那儿买书,发生了一件挺怪的事儿。一个人,我肯定是不认识的,忽然从我身边挤过去,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说是给您的。”

  叶春好听了这话,心中一阵疑惑:“给我的?”

  “对呀,他原话说的是‘给叶春好’,那不就是您的名字吗?”

  “信呢?”

  小枝从衣兜里掏出一只信封,信封不知道经了多少只手的攥,已经变得

  皱皱巴巴。叶春好接过信封,小声说道:“你看着房门,别让外人进来。”

  小枝立刻走去了门口,而叶春好把信封撕开来,从里面抽出了两张信纸,信纸上面印着绿色的格子,格子里的字方方正正,越写越大,最后终于大到不可收拾。

  她认出来了,这是张嘉田的字!

  这封信的语句不大通顺,更证明了它真是张嘉田的亲笔。将这封信连看带猜的读过了一遍之后,她的心脏开始怦怦跳动起来,面孔也激动得有些发热。据信上的内容来看,张嘉田如今正安全的活在察哈尔北部的某地,不但活着,并且有力量派人到北京来,帮助她离开雷府——如果她想离开的话。

  “这人也真是痴。”她心里想:“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还惦记着我。若我和他真有过什么关系,倒也罢了,那算是他念旧情,可我和他之间,一点私情都没有,他心里也是知道的,为什么还要——”

  她想不下去了,因为接下去是个死胡同,她想不通。她先前那么爱雷一鸣,爱得要死要活,可后来发现这人真是不可救药之后,一颗心便冷下来了。她对雷一鸣是这样,那么张嘉田对待她,应该也是这样——怎么样都打动不了她,怎么样都是单相思,为什么他的心还没冷?为什么他还能隔着千百里地继续惦记着她?

  她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所以只能说他是痴和傻。把这两张信纸

  叠好了攥在手里,她忽然又生出了一个念头:在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在爱着她。

  她并不是单枪匹马——她从来就不是单枪匹马!

  这个念头让她简直要落下眼泪,她依然没有打算去依附任何人,她依然自信能够独立的走出去、活下来。她只要知道世上有那么一个好人、对自己存着那样一份好心,就够了。

  知道了,就够了。

  把这封信展开来又看了一遍,她从抽屉里找出火柴划了一根,把信纸和信封一起点燃了,扔进了桌旁的痰盂里。然后自己摊开纸笔,她低头边想边写,用细密小字,写了一封长长的回信。

  她这里没有信封,于是她把回信折好塞进了一个小小的旧荷包里。把旧荷包给了小枝,她说道:“明天这个时候,你再去一趟东安市场,还到那个书摊子旁边去。若是又遇见了那人,就把这封回信给他。”

  小枝悄声问道:“太太,这信到底是哪儿来的呀?”

  “你还记不记得张帮办了?”

  “是他?”

  叶春好犹豫了一下,末了轻声答道:“他对我很有一点好感,想要把我救出去。可他现在也不过是刚有了安身之处,没人留意他,他悄悄的发展壮大,也许还有东山再起的日子;他若是拼着力量把我救走,且不提这件事情能否成功,单是他自己,就要因此暴露,我腹中又有着雷一鸣的孩子,雷一鸣不为别的,为了这个孩子,也会

  和他拼命。所以……”

  她摇了摇头:“我现在不能走,这孩子会勾着雷一鸣追我到天涯海角。我若真是投奔他去了,反倒是要给他招灾带祸。我只能是把这孩子生下来给了雷一鸣,雷一鸣才或许会对我放松一些。”

  小枝听着,不是太懂,但也点了点头。

  翌日上午,小枝顶风冒雪的出了去,中午之前,她带着一捆新书又回了来。楼内的老妈子见了,便道:“太太看书看得这么快?昨天买回来一捆,今天又买回来一捆。”

  小枝答道:“书摊子今天再摆一天,明天就收摊回家过年去了。我多买几本,太太过年的时候也能看着解闷。”

  然后她上了楼,偷偷告诉叶春好:“太太,那人今天还真来了,来了就往我身边挤。我把荷包给了他,说‘给张嘉田’,他没出声,接了荷包转身就走了。”

  叶春好长吁了一口气,放了心。她只盼着张嘉田能够听自己的话,她希望将来两人若是有缘再会,会是以着胜利会师的方式,而不是劫后余生、含泪相见。

  装着回信的旧荷包,经了几个脏小子的大手,过了十几天,才最终到达了张嘉田面前。

  他所在的这处乡村,没有电,夜里能由着性子点上油灯,就已经算是奢侈。在训练了一整天的新兵之后,他坐在灯前打开荷包,把这一封信从头到尾的读了三遍。

  读过之后,他抬起头,看着那灯上如豆的一点

  火苗,回忆着信上的内容,心里想:“春好怀孕了。”

  怀孕了,但并不是因此就只能永远留在雷一鸣身边,她的意思是因为她怀孕了,行动不便,所以反倒是暂时留在雷家更为稳妥。这个意思表达得很明白,他看懂了,所以心中并不绝望。他只是觉得怀孕是件凶险的事情,林子枫的妹妹不就是死在生孩子这件事上了吗?

  他对孩子没有任何兴趣,也完全不了解,所以只认为怀孕和生病差不多。他也并不认为怀了孕的叶春好和先前有什么不同——叶春好就是叶春好,将来她老了,老成老太太了,也还是叶春好。

  叶春好还让他多留意天下大事,现在他是自立门户了,力量一定薄弱,这个时候,就要格外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放出眼光来,比旁人向前多看出几步。

  信的末尾,她没有叮嘱他保重身体、加衣加饭,而是写了这样一句话,这话是孙中山说过的,很是有名,连张嘉田都知道。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大势

  张嘉田把叶春好的信叠好装回那个小荷包里,然后把小荷包贴身揣了,心里当它是自己的护身符。

  信里没有甜蜜的词句,可他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温柔。那温柔很真切,他闭上眼睛,几乎会有幻觉,疑惑是叶春好坐到了床边,认真的看了他的眼睛说话,要把她的良言一直说进他的心里去。

  她对他是有情的,情有万种,并非只有男女之情才是情。他安然的闭了眼睛,心思忽然变得很静,静得他心窍玲珑、耳聪目明。

  她是他的菩萨,相隔万里,也能渡他。

  一夜过后,张嘉田出了门,继续去练兵。这里几乎就是戈壁荒原了,新年过后,依然酷寒如三九。他顶着寒风往军营里走,并没有感到痛苦——他现在像是变得迟钝和冷酷了,对于自己和别人,都失去了同情的能力。自己受了苦,他感觉不到;别人受了苦,他看在眼里,也毫不动心。

  几个月前,他和满山红一路向北逃,逃着逃着,又遇见了洪霄九。

  他没脸再去见洪霄九了,洪霄九倒是把他叫了回去——叫回去之后,洪霄九发作雷霆之怒,咆哮着痛骂了他小半夜。他站着听着,一句话都不反驳,没脸反驳。

  然后他们投奔了冯子芳。

  冯子芳手下有着几万人马,在察北地区也已经横行了五六年,算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冯子芳犹犹豫豫的收留了他们,收留到了现在,依然是犹

  犹豫豫的,不知道自己这个举动,是招来了一小队同盟军,还是引狼入了室。为了防止他们会在自己的地盘变狼,冯子芳把洪霄九和张嘉田分了开,找出两片隔了十万八千里的地盘,让他们各自驻扎。

  张嘉田其实已经无所谓“驻扎”了,他是个赤手空拳的光杆司令,身边只跟着一个满山红,有两间小屋就够他们驻扎的。直到这一天,洪霄九派人把他叫了过去,说有要事相商。

  在洪霄九那里,他见到了一位陌生人物。陌生人物来自北京,名叫陈博志,张嘉田起初听他说话,听了半天,只觉得云山雾罩、不得要领,后来又听了一个多小时,他才一点一点的明白过来。

  明白了之后,他来了精神,随着洪霄九,他们和这位陈先生一直谈到了后半夜。陈博志到达察哈尔之后,先试着去联络了冯子芳,然而碰了个软钉子,这才改变路线,回头找到了洪霄九和张嘉田。

  一夜长谈过后,张嘉田赶早回了他的“驻地”。驻地是一座荒凉的村庄,驻军是洪霄九分给他的三十来名士兵,以及一个满山红。面对着满山红,他说:“我找着了个好买卖,兴许能混来几个钱当军饷。”

  满山红问道:“什么买卖啊?”

  “革命。”

  大清早的,满山红睡得蓬头垢面,打了几个哈欠之后,她懒洋洋的反问:“革命是个什么玩意儿?”

  不等张嘉田回答,她摆了

  摆手:“你甭解释了,反正有钱拿就行。”

  张嘉田听了这话,便说道:“行,那就这么定了。”

  两人“就这么定了”,都像是有点没心没肺。自从那一天逃下石砾子山后,他们就一直这么没心没肺的活着,对于旧事旧人,他们一个字都不提,仿佛是极度的冷血无情,两只眼睛只会往前看。

  非得这么着,他们才能过一天算一天的活下去。

  如此又过了几日,张嘉田从陈博志那里得了五万块钱。

  本地是个穷地方,五万块钱就是一笔巨款了,足够张嘉田招兵买马。招兵也不必额外的劳神费力,本地的壮丁——因为常年饿得半死,其实是完全不壮——听闻当了兵就有饱饭吃,竟然很踊跃的投奔了来。

  张嘉田在年前忙活了一场,招来了四五百人,满山红分走了两百人,也没向任何人打招呼,直接自己封了自己当团长,张嘉田看在眼里,感觉她未免过于自由散漫,对她说道:“你这么干不行吧?”

  满山红告诉他:“我原来还封了自己当司令呢,可惜知道的人不多,名声没传出去。”

  “得了得了。”张嘉田告诉她:“你等着,我想法给你弄张委任状。”

  这话说了没过三天,还没等他真去想法子呢,陈博志来了,真带了一张师长的委任状,只不过是给张嘉田的——他不知道张嘉田这儿还有个满山红。及至见了满山红,他高兴起来,握着满

  山红的手连摇了几摇:“张师长,你这里还有一位女同志?好极了好极了,这才显得我们是男女平等的革命队伍啊!”

  满山红对着陈博志眨巴眼睛,没听明白他这一席话,张嘉田先前做太平帮办时,常听马永坤给他读报纸,倒是明白一些新词儿,这时就用大拇指一指满山红:“你别看她是个丫头片子,她比老爷们儿还厉害。你……她手下也有几百人,你能不能给她也弄张团长的委任状?”

  满山红终于开了口:“越大越好,师长也行,司令最好。”

  张嘉田瞪了她一眼:“你当司令了,把我往哪儿摆?听话,团长就够你美的了!”

  陈博志呵呵笑着,说道:“这个,我现在办不了,委任状是我从北京带过来的呀。”

  张嘉田一听到“北京”二字,登时想起了叶春好。

  通过陈博志的部下特务,他把他的亲笔信传递给了叶春好,又通过这同样的一条路线,他得到了叶春好的回应。

  很久之后,他回忆起收到回信的这一夜,发现这一夜是可纪念的——从这一夜起,他“神魂归位”,从噩梦中彻底清醒了过来。

  到了开春的时候,张嘉田手下有了一千多人,满山红也如愿得到了一张团长的委任状。张嘉田是见惯了委任状的,不拿它当一回事,满山红却是专门弄了几大捆黄纸,用一块黑炭当笔,在上面七扭八歪的写了名字,然后扛去野地里,

  烟气滚滚的烧了半天。

  等她回来了,张嘉田问她:“你给谁烧纸呢?”

  她答道:“没谁,就是老二他们。”

  说这话时,她低头掸着身上的纸灰,一副满不在乎的劲儿:“将来进城了,我找个手艺好的裱糊匠,再糊几个纸人,要女的,糊得漂亮点儿,烧给他们当老婆。”

  这话说完,她也把自己的衣服打扫干净了,忽然发现张嘉田站在旁边,一直是不动弹也不言语,她便抬了头去看他。

  她看见他呆呆的站着,不知何时,竟是淌了满脸眼泪。

  慌忙把头又低了下去,她装着看不见,转身往那门口走,门口放着一口大水缸,她舀起半瓢凉水咕咚咕咚的喝,连凉水带泪水,一起硬咽了下去。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张嘉田接到了陈博志的命令,开始试探着骚扰南边的陈运基部。

  陈运基万没想到张嘉田只不过是和洪霄九混了几个月而已,竟然得了对方的真传,说死不死,动辄诈尸。不过凭着他的实力,揍一个张嘉田还是不成问题的,于是把这个消息报告给了北京的雷一鸣,他一边等着上峰的指示,一边漫不经心的向张嘉田回击。

  雷一鸣得到了这个消息,然而未做任何指示,因为他顾不上张嘉田那千八百人的队伍了,国民革命军一路北伐,已经攻进了山东,而山东的卢督理当初既是有胆子和他抢巡阅使,照理来说也算是一条好汉,如今在山

  东却是节节败退,让他不得不调兵遣将,前去支援。

  这一回,他本人是不打算往前线去了,经了这几个月的调养,他胖了十三四斤,在周围的人看来,这简直是亘古未有的奇事。这十几斤分量让他显着有血有肉了许多,穿起军装来,肩膀腰身大腿也都有了内容,不再是一副单单薄薄的衣裳架子了。

  身体越是健康,他越是怕这来之不易的健康溜走,所以万万不肯到战场上去冒险。而且叶春好已经显了怀,他也不敢走,怕自己前脚一走,后脚她那肚里的孩子就会有闪失——林胜男生产的时候,他想自己若是在家做主,那早产了的孩子,兴许也能活下来。

  雷一鸣往山东派去了两个师的兵力,结果还真帮卢督理抵挡住了北伐军的进攻。然而山东这边的战况刚稳定下来,河南那边又失了守,北伐军的几路军队眼看着就要在郑州会师了。

  雷一鸣略微的有一点发慌,慌得不厉害,因为他手里还有兵,但他此刻是万分的不想打仗。即便要打,也不是他一家出兵就能打赢的。

  他刚长上的十几斤肉,眼看着在一个礼拜之内掉了两斤,这天林子枫过来见他,结果刚在大门口下汽车,就见他带着几名卫士走了出来。今天他是军装马靴的打扮,上衣没系纽扣,敞开来露出了里面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军裤里,腰粗了,腰间皮带扎得紧绷。扭头看

  见了林子枫,他一招手:“过来。”

  林子枫走到了他近前,就见他新剪了头发,天生的长鬓角被剃成了一抹青,尖下巴也没了,他一富态,反倒添了几分英武的男子气。一队汽车正从府后的汽车房缓缓行驶过来,在这个空当里,他对林子枫说道:“我要去趟天津,你留在北京,等我的消息。”

  林子枫问道:“大帅这期间需要我做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