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113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m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著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著,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著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感动,我一直觉得黎橙那样的人,真心善良的跟天使一样,他怎么就能是xxx的同学呢,他应该住进博物馆里被闪光灯瞻观才对!”

“噗!”

听到有人这么评价黎橙,女学生瞬间笑喷了。

“把他雕成蜡像还差不多…”话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转移到黎橙身上,a大的几个学生却没有忘记关注倪芷雁,毕竟组团前来观看倪芷雁的演唱会,本身就非常喜欢倪芷雁的歌。

当演唱会进行到将近尾声的时候,倪芷雁突然说要请出一位神秘嘉宾,吊足了大家的胃口,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想到这最后一位神秘嘉宾肯定是和倪芷雁合作《玫瑰之名》的外国男性,但当升降台稳稳的将一个铂金色头发的脑袋顶上来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真的是个外国人!”

“这种颜色的头发,好纯正哦,难道是个法国贵族吗?”

当台子升到与台面平齐,黎橙从圆形的升降台上走出来,灯光打在身上,大屏幕里瞬间显现出少年的侧脸,然而少年一开口却让大家震在了当场。

“大家好,我是雁姐《玫瑰之名》的合作者,今天在雁姐的演唱会上给大家带来一首《千机》。”

非常简短的一句话,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然而明明一个外国人造型,却说着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大家都快被虐哭了…

“这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法国人啊…”不少人风中凌乱,听着《千机》的前奏,远远的看着大屏幕里的少年,只觉得那张脸长得十分完美。

陈芳和男友距离比较近,这时候他能清晰的看到对面台子上少年的脸,迟疑了一下,陈芳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歌手好面熟啊。”

她男友刘俭之前就觉得台上的人似曾见过,点点头,“确实有点面熟。”

“难道以前见过?”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一丝疑惑。

第114章 感觉甚胡扯【三更】

黎橙气沉丹田,很快从紧张的情绪脱离出来,脑子里回忆着《千机》的歌词,“投笔银钩书冷月,素心如铁敛锋芒…”

黎橙技巧算不得顶尖,但实际上所有的技巧都是围绕着让嗓音把歌曲的情绪表现出来,而歌曲情绪的表达最重要的是音调的高低,黎橙音域比大多数人都广阔,所以不添加多少技巧演唱出来的歌曲比丰富的技巧下的歌声,完全是两种概念。

普通粉丝一开始没有听出来,可贵宾席位上的两个歌唱家前辈却在黎橙开口的一瞬间都震住了,因为第一句的首位音高起伏是最大的,从最高音到最低音的转换,这种曲子如果让一个普通歌手来唱,高低音转换太快压力太大,只怕刚唱完一句嗓子就哑了。

这是一首新歌,很新。

从第一句就可以看得出,这首歌属于最近颇为流行的古风歌曲,但从谱曲上来看,这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歌曲,根本无法用通俗唱法去演唱。

一些歌手如果选择唱这样一首歌,或许会考虑利用美声,但显然这样就又和曲风不符了。

“不得了啊,这天赋。”第一句下来,乌塔发出了这样一声感慨,光去看台上是这样一个稚嫩的年轻人的话,他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关注,但就是因为这样不以为意的心态,在听到对方声音的时候,却让他感觉经验收到了冲击。

没有一个歌手不希望拥有一个好嗓子,乌塔本身就有一个好嗓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资质比之台上的这位差远了,唯一稳胜的,只是他二十多年的经验。

可惜很多时候天赋一词,代表着更高的水平,比如你三十岁自主创业终于成立了一家外挂公司,人家十八岁就已经是顶级红客被吸入国家安全局,年薪不说还能帮助大企业维护网站赚取外快,你让外挂公司的老板怎么想?是感叹天赋呢,还是羡慕嫉妒恨,还是哭笑不得呢?

乌塔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华天仁倒没有乌塔这么纠结,在听到黎橙的嗓音之后,身为一校之长的华天仁是直接起了爱才之心,然而他现在思考的是和大家一样的问题:“这是个法国人?”

灯光太亮,对方脸上又化了妆,所以一时半会儿还真没人把台上的人往黎橙身上想,毕竟演员和歌手中间还有一道分水岭,从演员到歌手很难,从歌手到演员也不容易,想要转型或者共同发展如果没有经过先天训练,都是需要下苦功夫的。

尤其是黎橙的扮相明显是个外国人。

但华天仁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

哪个法国人能把国语古风歌唱的跟真的一样?

中国人的青草可不是学习能学来的,那是一天天一年年受熏陶养出来的,相同的词语有时候表达出来的也是不一样的感情,而对方却分毫不错!

这时候黎橙已经把《千机》唱到高|潮部分,这时候黎橙闭上眼睛,已经完全拿出自己在家常酒楼阁间里的水平,清越的声音响彻在演唱会场中:“…敢笑我狂,生死几场…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力度充沛,咬字清晰,高|潮部分每一个音都拿的很准,华天仁听着冷汗出了一身,他既要仔细的去听,又生怕对方会有一丁点错误让自己听出来,毁掉了这首歌,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听到了第二段的开头,这时候华天仁的额头已经湿了。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白色信仰值在无人可查的情况下飘散在黎橙身周,一部分融入他的身体,另一部分直接转化为黎橙的光系灵力,充当媒介把黎橙的声音传得愈发悠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场的人感觉身体很舒服,有些上了年纪的人甚至觉得身上的病痛都减少了许多,难道这就是认真听歌的魔力?

这种时候,甚至没有人去关注台上的人长得什么样,而是睁大眼睛毫无焦距的茫然的看着前方,只有耳朵和大脑在拼命工作。

等到这首歌结束,那种感觉逐渐消退,场中的人才深呼出一口气,清醒过来,于是令人欣喜的是,下一首依然是少年在场,少年和倪芷雁合唱《玫瑰之名》。

“感觉跟做梦一样,最后一首歌结束,甚至连‘安可’都忘了喊…”陈芳感觉自己是飘着出了演唱会,听完最后两首歌后,她走出演唱厅就觉得身体都轻了好多,脚下的地面跟白云一样软。

刘俭深以为然,默默想着:“没想到一场演唱会也能这么精彩。”

今晚大多数听完倪芷雁演唱会的人,都有点精力充沛的睡不着觉,很多人打开网页浏览倪芷雁贴吧的时候,看到已经有人在发帖询问今晚的神秘嘉宾到底是什么人。

“他有铂金色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湛蓝色的眼睛,甚至剪裁得体的衣服,和优雅的贵族礼仪,我甚至觉得当年的《暮光之城》不应该让嫩牛五方脸演,而是让这个法国人演,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他的歌比长相更吸引人。”

贴吧上已经乱成一团,一边说倪芷雁的演唱会多么成功,一边竭力夸赞最后一位出场的嘉宾,显然对于这位连名字都不曾说出的嘉宾,大家都抱有一定的疑惑。

“我最喜欢听法国歌了,也喜欢很多法国歌手,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他。”

“你们傻吗,这不就是黎橙吗,老子看眼创汇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戴个假发戴个美瞳你们就看不出来啦?脸还是那个脸,五官还是那个五官,分明是为了给倪芷雁宣传新专辑才换了装扮!”

“卧槽!”

“卧槽楼上的眼光犀利!”

“你别说,好像还真是!”

“就说了世界上怎么会有比我家橙子更帅的男孩…原来都是一个人嘛,那我就放心了,不用再纠结到底喜欢哪个了!”

“好想去买倪芷雁的新专辑,听说今晚请的神秘嘉宾就是mv里演对手戏的歌手,既然神秘嘉宾是黎橙,那mv里肯定也是黎橙了?”

“啊啊啊啊啊大爱黎橙这一身啊贵气十足!”

刘俭回家搜了下倪芷雁的名字,很快找到最新话题,于是轻而易举的得知神秘嘉宾就是黎橙,这一发现叫他愣怔了一下,难怪眼熟的很,原来是泷市地震那会儿一直引起话题的那个男演员。

查明白之后,他关上网页躺在床上,给女友发了个晚安的短信,闭上眼睛却怎么都睡不着了。

半夜两点钟,刘俭坐起身上了个厕所,洗了把脸,感觉精力还是非常充沛,也没有失眠患者的那种头痛想睡却又睡不着的痛苦,刘俭沉默着,想了想,开了部电影看了一个通宵,还是没有半点困意。

凌晨五点,女友给发了一张动漫截图。

【[图片]】

刘俭面色古怪的看了眼短信:【还没睡?】

【没呢,躺在床上睡不着,又爬起来看了一晚上动漫,感觉还是生龙活虎的,后来又转了一会儿贴吧,发现很多人都没睡,估计是激动的,你怎么也没睡?】对方回复的很快。

【…可能也是太激动了吧。】刘俭不确定的点击回复。

要说女友陈芳是激动的睡不着还情有可原,可自己并不怎么喜欢倪芷雁的歌,也不太爱看演唱会,怎么可能也是激动的?

刘俭这边还没想明白状况,另一边倪芷雁的贴吧里突然出了一条帖子,是一个双腿粉碎性骨折的中年人发表的帖子,语气十分激动,说自己本身得了比较严重的病,如果比较轻微的可以做手术处理,但自己的情况已经超过了轻微的水准,医生建议只能吃药压制,但昨天听完演唱会的时候,却觉得身体舒畅,于是去医院看了,的出来的结论居然是病症减缓,可以进行手术了,他喜不自禁的将自己的经历发上来给大家看。

不少人觉得真是胡扯。

听个演唱会就给你减轻病症了,你怎么不说跳个舞就能把癌症治好了呢,别拿别人当傻子行吗,信你才有鬼。

打广告也不能这么打的,弄这么一出,这其实是倪芷雁的黑粉吧,连忠实粉丝吧主都有点受不住了,阴谋论的感觉是别的黑子使得阴招,专门来引粉丝们反感的。

但随着这道帖子被人喷了之后,又有一条帖子横空出世,这次是抑郁症少年的母亲发的帖子。

这个抑郁症少年平常不爱与人交流,也不爱出门,对什么都很烦躁,这一天是他妈妈生拉硬拽着把他带进的演唱会,希望他能在人多的地方感受一下,缓解一下自己的孤僻,抑郁症少年一整场都很烦躁,他妈妈也没心思听什么演唱会。然而就在黎橙开始唱歌的时候,他妈妈惊奇的发现,孩子安静了下来,虽然仍是低着头不肯说话,但很显然小耳朵一动一动,正在听着台上的歌。

这位母亲感觉很不可思议,却没有打扰他,看着不再暴躁、一直安静的等到两首歌唱完的儿子,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

她在贴子里提出这样一个想法,是不是用歌曲能够治愈抑郁症呢?

“现在的黑子越来越高端了…”

“连这种故事都编的出,前面一个是终于能做手术了,后面一个是居然缓解了抑郁症,我勒个去,这只是一场演唱会而已,不是医学探讨基地好吗!”

“…”

第115章 预兆

毕竟贴吧这种东西,和微博差不多,有时候人火了,什么鬼都乐意出来蹦蹦。

所以真正关注这两条帖子的人数不多,就算看见了也当个笑话翻过去,随后又陆陆续续多了几个夸张追风的“听完雁姐的演唱会,我感觉骨头有点痒,没想到回家一量居然长高了五公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出门会被嘲笑了耶!”“感觉皮肤变白了好多”“眼睛不再近视了!”…

好了,刚开始还稍微有一两个觉得或许确有其事,可是后来蹦出来那么多无厘头的帖子,让围观者都酸倒了牙齿,这绝对是黑啊,这群黑子要不要这么卖力?

黎橙看着事态的后续,觉得效果十分好,他就是一开始发帖“骨头有点痒”的那个,本意是在前面两贴帖子之后混淆一下别人的视线,不要把目光都投放在自己身上,然而后来的跟风却是他始料未及的,大天|朝的吧友向来是在网上聊天打屁闲得慌,偶然见到这么好玩的事情就忍不住也上去插一脚了。

接着就在几天后,由于在倪芷雁贴吧里出了这样的风气,后面举办演唱会的歌星陆达的贴吧里,也出现了类似“听完演唱会,快活似神仙”的言论,从此这样的追捧不再是黑子,而成了内心的抒发,表达对喜欢歌手的热爱。

黎橙:orz

半年后,饱经摧残的大端山终于结出了第一批红薯,同时另外两个种植基地也同时生产出了大量的土豆和花生,黎橙把这三种都收进仓库里。由于金钱足够,现在的仓库比原先的还要大十倍,放置这些粮食是没问题的,只是要保持仓库内的低温同样需要一笔不小的花费,所以杜衡曾经提醒黎橙,有必要尽快将东西脱手。

当然黎橙一点也不用着急,大洲界多的是人要,拿太多过去只会遭人眼红,万一再有不怕死的为了这些刺杀自己,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黎橙在家安静的当了几天没男子,将之前买下的《药材简介》仔细琢磨了一番,发现除去一二品丹药不需要主药炼制,其他三品到九品丹方的主药基本上都是地球土特产,之前已经发现的红薯、土豆和花生除外,还有六品主药胡萝卜、七品主药芋头、八品主药山药,以及九品主药雪莲果。

由此猜想,大洲界土著口中稀少的“息壤”应该就相当于地球的土壤,所以才能种植出炼丹所需的七类主药。

搞明白这些,黎橙直接让杜衡去购买了大量的种子,准备在公司租下的土地种植这七种主药,除去人工培育这一点,黎橙还准备派遣搜寻队去各地深山外的人家收购野生主药,不管在地球还是在大洲界,野生的药材经历风吹雨淋本身就能量充足,总是要比人工培育的昂贵许多。

“贡药坊”的客户已经从国内延展到国外,但是药丸出口的价格比在国内要高百倍,“如果一经发现有国内客户将药丸带去国外赚取差价,我们将不再对此客户出售药丸。”

用效果极好的药丸以及极品药材建立起的名声让“贡药坊”在医学界如日中天,同样赚取了巨大的财富,即使有徐弘义在帮忙遮掩,却依然引起了不少人关注。

“爸,我敢肯定,徐弘义和贡药坊绝对有某种联系。”

一处城郊别墅的会客厅里,穿着深灰色西装的青年人和对面中山装的中年人均是眉头紧锁,两人面前的额桌上放着一叠文件,有几张正凌乱的铺在桌面上。

青年指着其中一张纸:“不然他徐氏的保镖为什么这么闲?总是有意无意的阻拦我们盯梢贡药坊的眼线?”

“他家老爷子病好了,想必就是贡药坊的作为,或许只是报恩。”中年人看着调查来的资料,嘴角不悦的抿成一条直线:“不管怎么样,对我们都不是一件好事,原本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徐老爷子归天,把徐氏一网打尽。没想到这个老革|命硬气的很,坚持了那么久还给他找到解决肝脏损伤的法子…”

“也就是说如果要打压徐家,还要动一动贡药坊?”青年挑起眉头,已经在考虑如何动用手里的力量,大家贡药坊,岂料对面的父亲却对此提议十分反对。

“不行。”中年人摇了摇头,端起手边的茶杯喝了一口:“贡药坊动不得,人脉关系很可怕。从接手我的人脉之后,这点你应该有所了解。贡药坊相当于另外的一条命,没有哪个权贵不想与它打好关系,倘若不是因为徐氏与之所有牵连,就连我也不例外,想要与贡药坊交好。”

“符家一向和徐家看不对眼,当年好不容易让徐文清的飞机坠毁,现在居然还要受制于他的老子、儿子和一个药店,我们符家怎么才能有取胜的一天?”

“不用着急,虽然徐氏和贡药坊黎家都有徐氏的保镖,但我们还有机会,毕竟黎家人口多,总还有游离在外的那一个,等到控制住黎橙,还怕贡药坊和徐氏是一条心吗…”中年人放定茶杯,双手交叉在一起,放松的靠近背后的沙发。

而对面的青年眼睛却骤然一亮,“的确如此。”

符家的能量很大,这是首都权贵都知道的,以前徐家也很厉害,但自从徐文清出事,徐家后辈没有从政之人,这才走了下坡路。有人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徐家的优势在于徐家老爷子还活着,但老人年纪大了,总有去世的一天。而符家老爷子虽没了,却有接班的后代,前景很广阔。

所以符家从根本上还是略胜一筹的。

然而这一日,南江省商检局的局长接到上面的命令之后,面色有些古怪,但还是派了几个人去执行任务。

当商检局的小子们来到“极地兰芳公司”的时候,恰好碰到黎橙这位久不见人的总裁降临顶楼,说明来意后,黎橙和杜衡亲自接见了质检局的同志。

黎橙:“欢迎欢迎。”

杜衡:“不知我们公司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收到举报说你们公司出口的皮毛有质量问题。”商检局的人直接让杜衡带他们去预备出口的仓库里检查,后来说是一时间看不好,便把仓库里的箱子都贴封,随后搬出一箱回去检查,表示如无问题再回来解封。

黎橙理解的点点头:“所以你们的意思是…只要接到举报,就要来封一次我们,也就是说,我们公司最好不要搞出口了。”

商检局的人看着这位经常见报的少年,听着对方的话感觉有点奇怪,但仔细一想,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感觉出对方对己方这个举动很不满意,一个工作人员硬着头皮说:“也不是这个意思…没有质量问题还是可以出口的。”

“我们公司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假如每次都要检查的话那太麻烦了,就像这一次如果没能补救的话,一定会误了和客户商定的出口时间…不然我直接把公司放在国外好了,也省得辛苦你们。”黎橙微微一笑,“东西你们尽管拿回去检查,还是要感谢你们让我坚定了个这个决策。”

“其实本来想多给国家交点税,毕竟都是中国人,交的税多了,底层人民也好过一点。”他叹息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很快一些报刊上爆出“极地兰芳公司”总部转移到美国,其实黎橙早就想把公司弄走了,甚至这两天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他在大洲界得来的兽皮还是太耀眼了点,如果真的有人追究来路,恐怕他根本无法解释,所以移出国内是最好的选择。如今正好有了商检局这么一出,很明显对方是来找茬的,黎橙也不厚道了一回,于是屎盆子就扣到商检局头上了。

这两年“极地兰芳公司”发展迅速,其生产的兽皮,在出口贸易中占据的份量还是比较重的,最近一段时间国外流行的服饰总会和“极地兰芳公司”沾边,订单源源不绝,公司的市值也在迅速升高,甚至这一年下来公司交的税就已经是其他一流大公司两三倍,足可见其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