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馨拿起粉盒,想了想,突然问道:“姐姐今天穿什么衣服?”

齐氏起身,一把将可馨拉到摆满衣服的大床面前,“我正想让你给意见呢,你看看我穿什么好?”

可馨一看齐氏的衣服,大都是正红色系的艳色,再看看齐氏,长得端庄大气,身材略显丰腴,一双杏仁眼,大而有神,缺点是,她的眉毛,修的太细,嘴唇有点薄,影响了她面部整体的大气美。

可馨看了她的衣服,选了一件玫瑰红绣浅黄缠枝玉兰花滚白狐毛缎袄,配月白素缎百褶如意裙,让齐氏穿上以后,开始为她化妆渖。

银灰色的眼睛,粉色唇彩,勾描唇线,让齐氏的嘴唇,显得饱满些,深棕色眼眉,比之以前,要粗犷一点,这样使得齐氏的五官对比,更加协调、大气。

最后,为她梳了个堕马髻,搭配清一色的白玉配饰,让齐氏在端庄艳丽中,还显出些娇美雅致、妩媚慵懒来。

一刻钟的功夫过后,可馨把齐氏推到了众人面前炳。

齐氏的两个大丫鬟和雷妈妈一看,一起交口称叹:“天啊!夫人这么一打扮,咱们都快认不出来了,真好看!”

“是啊,比平常看起来,显得有种说不出的娇媚来”

正夸奖齐氏之时,外面传来丫鬟的问安声,“奴婢见过侯爷,侯爷万福!”

可馨知道,这是齐氏的夫君忠勇侯,也是皇后娘娘的嫡亲哥哥露面了。

可馨要避到屏风后面,被齐氏一把拉住了,“妹妹不用回避的,侯爷这是特意遵循皇后娘娘懿旨,过来谢谢妹妹对皇后娘娘的帮助的。”

可馨没办法,只好低头敛首,站在一侧,等着忠勇侯。

忠勇侯也是武将,现掌管着整个京城的治安,是京畿卫的头领人物。

忠勇侯一踏进齐氏的房间,所有人都蹲下去问安,可馨跟在齐氏后面,也弯下腰福了福,“民女见过侯爷,侯爷万福金安!”

一屋子的人,穿红着绿,可是忠勇侯一眼就看见了站在夫人侧后面的,那个娇美的小人儿。

身高在一米六二、三左右,身量尚未长成,但是腰姿挺拔纤长,气质淡雅出尘,真是应了那句话:“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难怪自己夫人不住口的称赞,确实与众不同。

“不必多礼。”忠勇侯说道:“叶可馨是吧?谢谢你啊!托你的福,我可是吃到了不少好东西,你的那个蛋挞和什么饼干,真是让人食之难忘。哈哈。。。”

忠勇侯朗声大笑,看样子和齐氏一样,性情很豪爽。

可馨也不忸怩作态,大大方方地微笑道:“侯爷也喜欢吃吗?看来齐姐姐以后得辛苦了,学着下厨吧,我敢保证,姐姐做出来的点心,侯爷会更爱吃的。”

“哈哈。。。”忠勇侯再次大笑出声,看着齐氏的眼睛里,分明流露出惊艳赞赏的光亮,话说的也很风趣,“你这个妹妹有意思,一点都不忸怩,别说,和你的性格还真有点像。”

说完,看着可馨,颇为不满地摇摇头,“就有一点不好,丫头你叫我夫人姐姐,是不是应该叫我姐夫,怎么还一口一个侯爷呢?”

“姐夫好!妹妹这厢有礼了。”可馨闻言,重新施礼,既没有激动,也没有难为情,依然大大方方,不卑不亢。

看的忠勇侯凌蔚然暗自称叹。身上丝毫没有大家闺秀那矫揉造作之气,举止大方得体,淡定自若,谈吐风趣,又长的如此绝色,这叶承安命还真好,自己不咋的,生个女儿可是比他强出太多了。

可馨随着齐氏到了户部尚书府,客人还都没来。于是,可馨借口给尚书夫人请安,趁机随齐氏到了尚书夫人的院子里。

可馨和齐氏进去给老夫人行礼,然后就屏退众人,朝老太太里屋走去,齐慕彦早已等在了那里。

可馨蒙上了面纱,拎着自己的小包,到了尚书夫人的内室一看,才明白了齐氏说的那句如果不是有残疾,便是什么样的女子,她弟弟也是能配上的话,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齐慕彦齿红唇白,单就五官,比起叶宇琪、徐睿博是毫不逊色。而且,可能是经历了挫折,身上比叶宇琪和徐睿博,多了几分沉稳和内敛,像一块温润的青玉。

齐氏没让可馨着男装,压根也没打算瞒着弟弟,见面就直言相告了,“这就是可馨,你未来的小姨子。你不是夸她是个奇女子吗?如今我把这奇女子,给领过来了。”

竟管齐慕彦事先知道可馨今天要来给他看腿,可这一刻,亲眼看见她本人,他依然有点激动的不能自抑。

原来齐氏把可馨所说的话,全部告诉了他。他当时听完,就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么些年,他以为没有人能懂得自己,却没想到,能真正了解自己的,竟然会是一位从未谋面的小姑娘。

那句“只要有一线希望,我都不想放弃”,还有可馨说过的每一句话,他基本上已经能倒背如流,可是每每想起,他依然激动的夜不能寐。

脑子里一遍遍地幻想着可馨的容颜,甚至希望和他议亲的就是可馨本人,而不是她的姐姐。

可想到自己的腿,齐慕彦第一次感到了自卑。那么美好的一位姑娘,当得起这世上最完美的男人去呵护相伴,而不是自己这个身体有残疾的人。

齐慕彦甚至想,这样一位好姑娘,她的姐姐应该也不会差的,要是能像她一样不嫌弃自己,了解自己,那么自己情愿一生只守护着她,春日早起摘花戴,冬夜挑灯把谜猜。

齐慕彦强自压下心海中,那如同滔天巨浪般滚滚涌动的情绪,深深地鞠了一躬,感激地说道:“谢谢叶小姐!”

看着温润如玉的男子,羞涩的红了脸,可馨捉弄人的细胞,又活跃起来了。

一双艳丽的媚眼,灵动地眨了两下,调皮地娇笑道:“嘿嘿。。。不用这么客气吧?你马上就是我的姐夫了,自家人,不用道谢。”

齐慕彦没想到可馨如此大方,听她这么说,一张本来就挺白皙的俊脸,越发红的厉害,练手脚都不知往哪放了。

可馨一见,越发笑的厉害。

看的齐氏忍不住瞪了她一眼,轻责道:“行了,我弟弟面子薄,经不住你逗弄的。”

可馨马上冲齐氏忽闪着大眼睛,委屈地撒娇,“人家看见未来的姐夫高兴吗,还不让人笑啊?”

齐慕彦看着可馨那双能照见人影的美瞳,像似晶莹剔透的宝石一样,眼睛以下部位,虽蒙着面纱,可是那若隐若现的优美轮廓,能让人想象到此刻她娇嗔的样子。

再加上她娇糯的声音,让人听了,根本就不忍心责怪她。

齐慕彦马上对齐氏磕磕巴巴地说道:“大姐,别怪二。。。二妹,我愿意。。。我愿意。。。”

愿意被逗弄这句话,却怎么也不好意思说出口了,看的齐氏忍不住出了口粗气。

心里多多少少也感到了一丝遗憾。要是弟弟没有残疾,自己就敢跟可馨说,让她嫁给自己的弟弟了。

可馨一见齐氏满脸心痛地看着齐慕彦,虽不明白她心中想的啥,可也知道她在为弟弟惋惜。

于是,马上伸手揽住她的腰,对她柔声安慰:“嗨嗨。。。我这还没检查呢?你别这样,说不定真的能有希望哦?别难过,我现在就给姐夫做检查。”

说完,可馨马上让齐慕彦坐下,说了声得罪了,就在他患肢上检查起来。

可馨全神贯注,齐氏的眼睛,也随着她的手游动,完全没看到,齐慕彦的脸,都已经红到了耳朵根。

第一次被女子的手,触碰自己的肌肤。那绵软柔和温暖的感觉,让他整颗心跳得厉害,还有一种被柔柔的东西触动的感觉,软的一塌糊涂。

可馨自是不知齐慕彦的感受,认真仔细地一点点在齐慕彦受伤的腿上检查着,岂不知她这副认真的模样,比任何时候都要美丽,足以打动任何一位正常的男人。

齐慕彦他很正常,心中对可馨突然就萌生出了特别的情绪。如果说之前是倾慕,那现在,真的就是爱恋了。

后来他在看见叶可莹以后,虽感到有点失望,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娶了她,可以说,完全是因为可馨。

他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成为可馨所说的亲人,能近距离接触到她,那怕隔三差五可以看看她,知道她很幸福就行。

可馨为齐慕彦做完检查,发现他是左腿胫骨骨折。胫骨骨折,只要不是粉碎性的,一般都能完全愈合,不会造成瘸腿后遗症。

可是齐慕彦的腿,确实瘸了,那原因很简单,很有可能是骨折部位没固定好,错位愈合,再加上当时是开放性骨折,肯定造成了感染,造成骨折周围的软组织腐烂,加重了骨折部位骨痂生长慢,也会造成肢体短一截的。

只是现在她也难以确定,必须拍X光片子来确诊。如果真是错位愈合,就要重新将错位的骨头,再次折断,再进行正确复位。

自己家里在现代开办的医院,骨伤科是一绝,祖辈独创的接骨中药,有内服,有外敷的,效果奇佳。

只是现在难的是,重新折断错位的骨头,自己可以从空间拿出麻醉药,进行麻醉,只是拍X光片子,是必须到空间去才能完成。

齐慕彦这么个大活人,可不是只小猫小狗,自己如何才能把他带进空间?

可馨皱着眉头,为难地半天都没说话。

齐氏一看,不由失望地说道:“馨儿,你也别太为难,彦儿这腿已经断了四年了,我们都知道好的希望。。。”

“不不,不是没希望治好,而是非常有希望治好。”可馨看着两人失望的样子,下决心地说道:“如果我诊断没错,姐夫骨折的部位,肯定是错位愈合了,所以肢体才会短了一截。现在只要把错位的肢体,重新复位,就有希望治好姐夫的腿。只是,我现在暂时没办法医治,暂时还不具备条件,你们应该知道复位是要把长好的骨头,重新折断的,不打麻药那就太疼了,姐夫会受不住的。等我把麻药研制好,就可以施行这个复位术。”

齐氏激动地一把抓住可馨的手,因为太过紧张,把可馨的手都抓疼了,“那麻药什么时候才能研制好?”

可馨给了齐氏一个宽慰的笑容,“放心吧,用不了三个月。只是治疗怎么也得拖到姐姐和姐夫成婚以后了,因为我要随时观察病情,不能总往亲家跑吧?”

齐氏一听,高兴、激动,连眼泪都流了出来,一下子将可馨搂进了怀里,“馨儿,你可真是我的福星。你知道吗?弟弟的腿,是因为太子爷而伤的。此事因我而起,如果我当初不带他进宫,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这些年,虽然谁也没抱怨我,可是我看见弟弟这样,你知道我有多难受吗?我觉得自己就是给弟弟带来灾难的人,我只要看见父亲黯然的脸色,我就。。。”

难怪,那齐氏的压力可真是够大的了。可馨非常理解她,因为救的是皇子,尚书府的人明面上,自是不能说什么,可是越是那样,齐氏可能越内疚,。

齐慕彦出事以后,齐氏爹娘能骂她几句,或是打她一顿,齐氏可能还要好受些,可是一句责怪也没有,齐氏当然会过不来。

可馨分析的没错,齐慕彦出事到现在,最伤心悲痛的莫过于尚书大人了。

这个小儿子,本就来的不容易,齐尚书共有四位妾氏,最宠的就是三姨娘。

这三姨娘原是尚书大人的母亲——齐老太太的娘家的表侄女,名叫楚依依。

楚依依父亲原也是官老爷,一府知州,后来病故,依依的母亲悲伤过度,也跟着去了。

依依有个哥哥,可父母去世以后,嫂子竟然容不下她,要把她嫁给一个六旬富商做妾,齐老太太听说以后,怜她身世凄惨,这才把她接到自己府里。

谁知楚依依来了以后,很快就被齐尚书看中了,长得漂亮,又知书达理,究竟好看到什么程度,看看齐慕彦就知道了。

齐尚书马上央求母亲,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要娶表妹为平妻,可是要说这个楚依依,还真是让人佩服,竟然拒绝了。

理由让齐氏的老娘,到现在还感激她。

“表嫂愿意收留我,我岂能做出恩将仇报的事情来?我不能嫁给表哥做平妻,请表哥原谅。”

楚依依拒绝了,这让齐尚书和他夫人都没想到。以后的日子里,尚书夫人对楚依依倒是比之前关照多了。

只是齐尚书却难受了,和楚依依低头不见抬头见,眼看着一个鲜活的大美人,看着吃不着,他如何能不抓心饶肝的?

可他纵使再难受,他也不能动强的不是?于是,每晚抱着酒坛,借酒浇愁。

时间一长,以夫为天的尚书夫人受不了啦,找到楚依依,给她下了一跪,“妹子,求求你,就答应了老爷的求婚,嫁给老爷吧,我实在不忍心看他如此折磨自己呀!”

楚依依扶起尚书夫人,是泪流满面,“好,嫂子我答应你,只是,我不能做为平妻嫁给他,这对你太不公平了,我情愿为妾。”

这个善良的女人,就这样成为了齐尚书的三太太。

楚依依嫁给齐尚书三个月,怀孕了,结果却在二个月的时候被二太太身边的丫鬟不小心撞流产了,这一流产,造成她整整四年再没怀孕。

事后丫鬟被处死,二太太也因此彻底被齐尚书遗弃,送到了庄子上。

这以后的日子里,楚依依可以说是爱宠专房的,齐尚书只有在她的小日子,或是初一、十五,或是楚依依的央求下,才会到夫人的院子里去。

第五年,楚依依好不容易又有了身孕,可是把齐尚书高兴坏了,是男人都盼望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为自己诞育下一代,他也不例外。

只是,楚依依怀孕了,两人不能同房,齐尚书奈不住寂寞,竟然将楚依依身边其中的一位大丫鬟搞到了手。

接着,又抬了老太太给他的丫鬟红棉做了四太太。

有了新欢,齐尚书对楚依依关心就少了,可怜的楚依依,一开始倒没有爱上齐尚书,可是后来,因为齐尚书对她深情一片,她终是没把住自己的心,让它沦落在夫君的似水柔情里。

等丈夫拥着新欢,把她渐渐忘却了的时候,轮到她终日以泪洗面了。可是骄傲的她,面对四太太的挑衅,面对自己原来丫鬟的冷嘲热讽时,全部选择自己承受了下来。

她没有告诉齐尚书,也没有告诉尚书夫人。她总觉得自己有愧于尚书夫人,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忘恩负义,所遭受的报应。

第一百零八十三章 可 莹 相 亲(二)☆

楚依依郁郁寡欢,最后提前近二十天,产下了齐慕彦,只是在齐慕彦生下不到十分钟时,就因产后大出血,而香消玉殒。

齐尚书到了此刻,是真正的后悔了!再怎么图一时之乐,可对于自己倾心爱过的女子,得到后,也许会不珍惜,可是失去后,那种撕心裂肺般的懊恼、痛苦和不舍,才真正开始。

齐尚书抱着齐慕彦,一遍一遍地翻看着楚依依留下的诗稿,这才知道,原来她已经爱上了自己,原来自己的背叛,是杀死爱人的真正利匕,原来自己的新欢,是将爱人送走的帮凶。

齐尚书后悔地几欲碰头,把小妾和通房丫鬟全部处理之后,将他对爱人所有的思念和情愫,全部给了齐慕彦。

这就是齐慕彦自生下后,就被抱到齐夫人身边,当做嫡子的原因,也是齐尚书特别宠爱这个小儿子的原因湮。

只是齐慕彦也无愧父母的宠爱就是,聪明、善良,孝顺,学业还特别优秀。十七岁中举,仅以两分之差,遗憾没能成为解元。

后来,齐氏告诉可馨,“馨儿,你说的一点都没错。同样都是一颗心,凭啥我们女人就要把心全交给男人,而他们就可以三心二意?想想你姐夫在我怀孕时,听说他到通房丫鬟屋里,我整整一夜没睡,眼泪把枕巾都打湿的痛苦滋味,我就很佩服你。馨儿,你说出了我们所有女人,不敢说出来的心里话。”

可馨当时很气愤地回答道:“所以,我想成立一个妇女协会,会员专门招收和我们有着同样理念的夫人们,在她们受到委屈和欺辱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砾”

当然,这已经是可馨嫁人以后的事情了。

言归正传,齐尚书在儿子腿瘸了以后,是没有说女儿,可是对女儿再也没有过笑脸,那种冷淡、疏离,每次让齐氏,都有一种再也不回娘家的冲动。

齐慕彦听大姐这么说,看她比自己还激动,忍不住也红了眼睛。

只是怕可馨看见,他一直侧着身子。

可馨见状,轻轻地拍了拍齐氏的后背,套在她耳边小声说道:“齐姐姐,快别哭了,我未来的姐夫听了,该难过了。”

一句话提醒齐氏,齐氏赶紧冲到齐慕彦面前,看着他激动地说道:“小弟,等馨儿把你腿治好那天,我一定放他三天的鞭炮。”

说完,拉着可馨就要走,“快走,我已经等不及要把这消息告诉爹娘了。”

“别。”可馨一下子拦住了她,“先别告诉伯父、伯母,要知道所有的疾病,在没有治好之前,它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你明白吗?所以,先不要说,等我把姐夫的腿,真的完完全全治好了,给他们个惊喜吧?”

齐慕彦也同意可馨的提议,“是啊,大姐,你别让馨儿背负太重的负担,这条腿已经瘸了四年了,万一要是出了意外治不好,你让馨儿怎么办?”

可馨一听,马上俏皮地娇笑道:“看看,还是姐夫为我着想。哇哦!真好,我又多了个亲人。”

一句话说道齐慕彦身心,从里到外都想浸泡在温泉里,又暖又熨帖。亲人,她把自己当亲人,这感觉真好。

齐氏当即就不愿意了,拍了可馨一下子,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那我呢?我就不是你的亲人?”

可馨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挽着她的胳膊拍马屁,“谁说不是的?谁说不是,我跟谁急,你可是我真正的好姐姐。”

“哈哈。。。”可馨俏皮娇憨的样子,逗得齐氏姐弟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齐慕彦好多年以后,在自己过六十大寿的寿宴上,看着已当***可馨,还记得自己这次开心大笑时的情景,忘不了她的娇俏模样。

相亲很成功。叶可莹身穿掐金丝绣缠枝牡丹花云锦对襟褙子,下穿肉桂粉百褶妆花裙,乌云般的头发绾成个温婉的弯月鬟,用点翠嵌宝赤金蝴蝶钗定住,鬓角戴了一支小巧的钮丝含珠金雀钗。

钗形双翅平展,微微颤动,让端庄文雅,有点羞涩的可莹,显得十分灵俏。

加上可馨为她化的那个眼线,让可莹一双不算太大的眼睛,十分有神韵,看的齐尚书和夫人频频点头,十分欣慰。

当然,朱氏和叶承安对齐慕彦也是满意到了极点。

齐慕彦穿上可馨所画,齐氏定做的靴子,走路虽然有点不正常,但是实在不能说是瘸子,只是感觉姿势有点僵硬而已。

可馨说了,主要是没习惯,等磨合时间长了,压根就看不出来了。

双方家长满意,可馨便央求齐氏,“齐姐姐,帮帮忙,让姐姐和姐夫见上一面,好不好?求你了!你当初在婚前,一定也想看看姐夫长什么样子的,对不对?将心比心,咱们要体谅他们的心情,盲婚哑嫁多可怜啊!”

齐氏第一次听到“盲婚哑嫁”这个词,问可馨啥意思?

可馨一摊小手说道:“互相没见过面,两眼一抹黑,一直到大婚掀盖头,才能知道彼此长啥样,不是盲婚又是什么?连对方声音都没听过,不是哑嫁又是什么?”

齐氏一愣,想想也确实如此,被可馨纠缠的没辙,只好和她“狼狈为奸”,安排叶可莹和齐慕彦见了一面。

叶可莹完全没想到,齐慕彦长得如此出众。虽比江翌潇少了久居上位者的霸气和威压,少了他深不可测的内涵,可是最起码比起徐睿博来,可是一点都不逊色。

小丫头当即就羞红了脸,满意地偷偷笑了。

只是她的谈吐和学识,和可馨是没法比的,在齐慕彦和她交谈了几句以后,就知道这位姐姐,和妹妹相差太远了。

“叶小姐平常除了上课,还喜欢干什么?”齐慕彦问道。

叶可莹沉浸在初见未婚夫的喜悦和羞涩中,脑子里一片空白,傻乎乎地答道:“我也不知道。”

可馨和齐氏躲在外面听壁角,听她这么说,忍不住面面相觑。

可馨一阵狂汗!叶大小姐,什么叫你也不知道啊?你不是当事人啊?

齐慕彦一愣,几不可见地摇摇头,接着问道:“那叶小姐喜欢看什么书?”

叶可莹摇摇头,满面羞红地回答:“什么书都。。。都不喜欢,我喜欢听馨儿讲故事。”

可馨搁外间又是一阵狂汗!差不点没忍住冲进去代她回答。大小姐啊,我可真是败给你了,要不要这么实诚?傻吗?你两岁还是三岁?还听故事?

好歹下面齐慕彦转移话题了,再也没问叶可莹喜欢什么,而改问可馨了,要不估计可馨就要汗湿衣服了。

“你妹妹会讲故事?”齐慕彦问到可馨时,声音明显柔了下来,连齐氏都听出来了,忍不住为弟弟感到惋惜,轻轻地在可馨身后叹了口气。

提到可馨,可莹充满了自豪和兴奋,不再羞涩,滔滔不绝地说道:“会,我妹妹可厉害了!以后你见到她你就知道了。啊,我说的厉害,不是说她人厉害,而是说她会的东西可多了。会绣花,她绣的东西跟活的一样,会做好多吃的,做的点心和饭菜可好吃了,她还会讲笑话,讲的笑话,会让你笑得肚子疼,还会。。。反正,会的东西,多了去了。妹妹还说起过你,说你了不起,身残志坚,将来必成大器。”

齐慕彦听可莹说到这,对她虽不是很满意,但是倒也觉得小丫头挺单纯,傻乎乎的,没有坏心眼,和自己以往见过的那些心机颇深的女子相比,真是善良多了。

加上又是可馨和姐姐一力撮合的婚事,想起可馨说的那句话,“真好,我又多了个亲人。”于是,看着可莹,觉得顺眼了不少。

特别是在问了那句“我是个瘸子,你不嫌弃吗?”

可莹的回答,让他眼睛亮了,“我妹妹说了,脑残比肢体残废可怕多了,我也是这么想的。你有学识,虽然腿不好,可是比起那些腿好,脑子里却什么都没有的纨绔子弟强多了。我有什么可嫌弃的?我自己也不是很出色啊。”

齐慕彦看着叶可莹端庄文静带点憨憨的样子,虽无法和妹妹的仙人之姿相比,可好在她人品不坏,还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这比起那些高傲自大、不可一世的大家千金强多了。

就在这一刻,齐慕彦对叶可莹,终于有了点感觉。

两人见面后,齐慕彦很痛快地告诉父母,“这门亲事我很满意,找人说媒吧。”

他的一句话,乐坏了齐尚书,马上就对齐夫人说道:“不要找官媒去,请一个威望高的夫人,亲自去提亲。”

亲事进行的很顺利,可是酒席上,却发生了令人很不爽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