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

  而再回首,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你好,旧金山。

  再见,我的爱。

  ——全书完——

  2014.6.1

江河万里,有酒辛烈——《岁月忽已暮》顾辛烈番外

  顾小少十岁那年的暑假,跟着父母去了澳大利亚避暑。这是他第一次到南半球,去了歌剧院,看了袋鼠和考拉,玩了高空滑翔,坐车行驶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顾小少却心不在焉,一路都在想,要给姜河带点什么纪念品好。

  他原本的计划是背一箱牛奶回去,因为姜河那丫头简直是先天发育不良,又瘦又矮,也不知道怎么长的,营养全到脑子里去了。可是下一个问题来了,他要怎么向父母解释自己为什么要给同学带牛奶回去呢,她家又不是穷到买不起牛奶。

  他们一定会借机嘲笑他,顾小少沮丧地想,真想快点长成大人啊,那个时候,他一定要把整个超市的牛奶都给姜河运回去,哦不,还是直接带她来这里喝好了。

  在旅途快要结束的时候,顾小少终于不再愁眉苦脸,因为他看上了一块纯水晶的世界地图拼图,挂在酒店的最中央,美得似乎只应存在于童话中。

  就这个好了,顾小少心想,他送给姜河的,一定要是最好的。

  虽然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是最好的。

  可是,当顾小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开学,穿得整整齐齐去上学的时候,却得知姜河这学期没有来报到,她跳级去念初中了!

  那天下午放学后,顾小少趾高气扬地打发走了司机,抱着他的一盒子水晶拼图,独自走到了市一中的校门口。他原本满肚子的气,想要好好问问姜河,你这是什么意思,买了五块五的零食就想把你顾小爷给打发了,有这么便宜的事吗!

  可是当他站在市一中的门口时,他忽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金碧辉煌的市一中,是全省最好的学府,喷水池的水一股一股地绽放在天际,教学楼高耸雄伟却冰冷得不近人情,这里,每年不知道要出多少个清华北大的天才。

  此时,这里大门紧闭,衬托得他异常渺小,像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和她之间的差距。

  这是呼风唤雨、天之骄子的顾辛烈人生中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无能为力。

  可笑的是,他这一生,所有的无能为力,统统是因为这一个人。只有姜河,能够让他尝到爱不得、求不得、怨不得的滋味,而偏偏,他还舍不得。

  那天晚上,顾小少坐在卧室的地毯上,将水晶拼图全部倒出来,一块一块地拼出了世界的模样,彻夜未眠。

  再次见到姜河,是第二年的秋天。他从车上走下来,一扭头,就看到了叼着包子满嘴油光的她抬脚准备从人群里缩回去。

  “姜河!”他大声叫住她。

  她笑嘻嘻地回过头,同他说好久不见。

  然后他才知道,她已经跳级升入了高中。他不懂,她为什么总是如此着急,一直在往前跑啊跑的,难道他是会吃掉她的妖怪吗?

  渐渐地,他发现了和她时间表上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她个头矮,每次都只能走在人群后方,于是他总要逆着人流,艰难地绕到她的身后,然后假装不情不愿地碰上了她。

  她不明所以,总是一边瞪他一边笑,叫他“顾二蠢”。

  他明明有许多许多想同她说的话,可是当两个人真的并肩走在一起的时候,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笨拙得像个孩子,不注意就走成了同手同脚。她却低头沉思,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忽然,一阵风吹过,有淡粉色的花瓣落在她的头发上,他停下来,轻轻地将花摘下来。她的发丝并不柔软,却十分黑,这直接导致了他往后的审美,从来都只认为女孩黑发好。

  “这是什么花?”他好奇地问。

  “桃花。”她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他。

  原来是桃花,他在心中嘀咕,他家的花园里应该也种过桃花,他怎么就从来没有觉得桃花这么好看呢?再走了几步,他又忍不住回过头看,蓝天白云,绿树红花,越看越好看。

  她是早已忘记了的,可是他却一直记得,开在学校长廊边的那树桃花,他们曾一同驻足观赏。

  再后来,他初三的时候,有一次打完篮球,去小卖部买冷饮,听到几个女孩在讨论着什么,隐约听到“天才少女”、“高中部”、“美国”几个词,他猛然停住脚,脑子从来没转得那么快过,僵硬地转过头,问她们:“你们在说谁?”

  她离开美国的前一天,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去找她。他骑着摩托车载她飞驰在熟悉的街道上,她环住他的腰,他甚至能感受到她身体的温度。他忽然想到小学的时候,体育课上,他和她做搭档,用绳子将两个人单脚绑住往前走。他们两个人毫无默契,通常是一开始就一齐扑倒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大家抵达终点。

  不是什么值得回忆的事,却一件一件涌上他的心头。

  他在郊外的湖边停下来,他替她摘下头盔,她的头发被压得扁扁的,她恶狠狠地瞪他,他却很难才能忍住不去将她抱在怀里。

  不就是美国吗,他在心中不屑地对自己说,一万五千公里,比起夸父同太阳的距离,实在不值一提。

  他升高中的时候,并没有在市一中继续念下去,而是去了一所名声一般的私立学校。他家里人倒无所谓,只是很好奇,他英语那么烂,怎么忽然铁了心要出国。他才不会解释,要是让他们知道他只是为了一个女生,他又要被嘲笑了!

  他念的是国际班,就是为了出国做准备的,有专门的老师教托福和SAT,他和许玲珑就是在这里认识的。那时候,他可真是在玩命地背单词,卧室里贴的全都是单词,早晚刷牙的时候,他含着满口泡沫往镜子里一看,是自己用中性笔写的一个大大的“mirror”。

  许玲珑那时候和他就是同桌了,他们一整个班的富二代,除了他,全都排在她身后等着献殷勤。看他这么努力,许玲珑还以为他是个牛人,好奇地问他:“你这么努力,是想要申Top 10吗?”

  Top 10,顾大少在心底泪流满面,能进前一百名的学校就不错了。

  他的第一次托福成绩出来,许玲珑旁敲侧击问了好久才知道他的分数,然后目瞪口呆,委婉地问:“那你是想申请去哪里呢?”

  “去旧金山,不行就加州,再不行,好歹也得在美国。”他振振有词。

  “为什么?”

  那天之后,许玲珑就知道了“姜河”这个名字。起初她不信,以为他是编故事诓她,因为像顾辛烈这样生在豪门世家的少爷她见过太多了,他们放肆挥霍着青春和金钱,他们谈情,却从来不说爱。

  顾辛烈耸耸肩,趴在桌子上,折了一架纸飞机,往窗外抛出。飞机在空中打了一个旋,正好一阵风起,将它送走。

  一到国外放假的时候,就算是春假和秋假,他也都会每天放学后去姜河家楼下转一圈,明知道碰到她的几率小得可以忽略,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试一试。

  大概是他的诚意感动了上天,第二年的冬天,他真的在篮球场遇到了她。她大概是在加州待惯了,都忘了国内的冬天有多冷,她缩着脖子,脸色惨白,哆哆嗦嗦地叫他:“顾辛烈!”

  他刚刚结束一个三步上篮,笑着同队友击掌,听到叫声猛地回过头,看到了站在网栏之外的她。

  他和每一个普通的少年一样,骑着自行车送她回家。他从一个下坡路驶下去,似乎听到了她清脆的笑声,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在做梦。

  他站在她家的楼道口,冲她扬了扬下巴,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然后他又独自站了许久,等到夕阳完全落下,他才抬脚离开。

  这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他早已经习惯了,在她的身后,等着她回过头来。

  有一年他过生日,朋友们为他庆祝,包下了整间KTV,他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玩骰子,被朋友抓住,说他作为寿星,不唱一首歌就不准回家。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他也不愿意扫兴,拿起话筒,当前放的正好是陈奕迅的《岁月如歌》。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犹如看得见晨曦,才能欢天喜地……”

  恍惚中,他仿佛看到了她的身影,站在桃花树下,大声笑话他:“顾二蠢,你怎么那么笨呢!”

  一曲歌毕,余音绕梁,朋友们大声拍手叫好,说最后的颤音竟然真的唱出了哭腔。没有人知道,那是因为在那一刻,他想起了她。笨的人明明是她好不好,他那么好,那么爱她,她却一点也看不到。

  申请学校的时候,他家族里的人提出动用家里的资源帮他申请,给他写推荐信,送他进常青藤。却被他一口拒绝,倒也说不出什么特别的原因,他只是认为,如果他这样做,应该会被她瞧不起的。

  高中结束前,他收到了来自波士顿的录取通知书,学院以设计见长,他很知足。下午打球的时候,他一个人独霸全场,把对手搞得嗷嗷叫苦。许玲珑不解地问他:“波士顿和旧金山还隔得远呢,你这么高兴做什么?”

  他摇头,笑她不懂:“我至少靠着自己的努力,离她又近了一大步。”

  结果上天眷顾他,阴差阳错,竟然将她送到他的面前。后来他回想起来,如果他靠着家里的势力去了旧金山,反而才是真真正正错过了她。

  所以命运这东西,真的是谁也说不准的。

  再然后,他们短暂地相爱,又再一次长久地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