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展开了如下对话。

他说:“听说朗朗遗精了?”

我说:“妈的你以为我们家颜朗是超人生的啊,你们家孩子才八岁就遗精呢。”

他抬了抬眼镜:“不是说他性早熟吗?”

我说:“妈的你才性早熟呢。”

他皱了皱眉:“你就不能好好跟我说话吗?”

我说:“妈的是你先耍流氓的。”

他叹了口气:“朗朗究竟怎么了?”

我说:“关你鸟事。”

他手里的笔啪一声断成两截:“颜宋,我们得好好谈一谈。”

我说:“对不起我很忙我要去补轮胎。”

然后转身骑上车呼地就消失在了操场的地平线上。这让我意识到了自行车之于奔驰宝马奥迪等豪华轿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不管爆胎还是没爆胎,只要有个钢圈,自行车依然可以滚得虎虎生风。

不知道林乔想和我谈什么,但我实在没什么好和他谈的。

我那年被我妈,也就是我养母的车撞坏了脑子,除了颜朗的确是我儿子这个事实无法抹杀外,其余不管该不该抹的全被杀了,就连撞车以前我钱包里到底还有多少钱这个特别重要的事情也未能幸免。而世上的事就是有这么凑巧,头年开春时,我妈的独生女飞机失事,年纪轻轻就让白发人送黑发人,令我妈痛不欲生。我妈痛了半年,就出了车祸撞了我,看我脑子被撞坏了,镇上的公安机关一时半会儿又没办法验证我的身份,于是滥用她的职权,走了点关系把我和颜朗一起收养了。

据说我妈过世的女儿就叫颜宋,所以给我起名叫颜宋,说我是老天爷重新还给她的女儿。颜宋过世时十六岁,所以户口本上我也是十六岁。

颜朗满一岁的时候,我妈看我一副文盲样,觉得我得去读点书,做个有文化的人,于是再次走了点关系,把我弄进了镇中心中学念一年级。但她明显低估了我的智商。

半个星期后,我的班主任老师哭着到她办公室找她,说教不了我,我实在太聪明了。我妈大惊,立刻出了一道中学二年级的算术题给我做,我一下子就做出来了。于是她又给我出了道中学三年级的,我又一下子做出来了,以此类推,直到我做完一道必须用反比例方法才解得出来的、高难度的奥数应用题时,我妈震惊了。

第二天,她仔细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关系网,跨越了地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鸿沟,找到了省里一个给省委书记开车的远房亲戚,企图把我弄进省城一所国家级重点中学念高中。据说那位亲戚是我妈的表姐的情敌的生意合伙人的秘书的弟弟,我和外婆都认为机会渺茫,但可怕的是她竟然取得了成功。于是我不得不离开刚满一岁的小颜朗和这个风景如画的边陲小镇,到相距三百多公里的省城去深造。

就是在这个省城的国家级重点高中里,我认识了苏祈和林乔。多年后回忆往事,还总是会令人情不自禁爆出两句粗口,妈的真是一场孽缘。

居里夫人说,女人一旦生了孩子总是特别容易健忘。这么说起来,自从生下颜朗后,我就开始健忘。

如今我已经忘记了当年是怎么稀里糊涂跟苏祈变成好朋友的,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对林乔日久生情的,就像清可见底的小溪,溪水里的鱼一动不动,从色彩到种类都能辨识得清。可见有健忘症的女人,她们的记忆力通常都十分可怕。因为能记住的东西实在不多,所以弥足珍贵。不到万不得已,她们一定不愿意轻易放弃这些好不容易才记住的东西。

我妈的妈,也就是我外婆,特别爱看琼瑶小说。我坐月子的时候,没有其他娱乐活动,于是她自告奋勇地天天来给我念琼瑶小说。从《梅花三弄》到《碧云天》到《一帘幽梦》,她妄图使我坚信,每个女人都是天使,且不管你在认识男主角之前有没生过孩子,只要你是女主角,你就能得到幸福。但要成为女主角,你必须得首先成为一个爱在雨中漫步的文艺女青年。

那时我还是个少女,正处在可塑性最强的年纪,况且少女情怀总是诗,立刻便被这些小说征服,解放了自己的个性,燃起了为小颜朗找个后爹的强烈冲动。但我所在的这个边陲小镇其实有点民生凋敝,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男青年屈指可数。不到半个月,我便发现为小颜朗找个英俊漂亮开着保时捷有点忧郁症的继父是那么的难以实现。

我一度陷入了否定宇宙否定自我否定所有言情小说的人生低潮。这个低潮辐射范围虽不广大,但持续时间相当长久。

林乔就在这个低潮期闯入了我的生活。

因为我妈在我的教育问题上先是犯了保守主义错误,紧接着立刻又犯了冒进主义错误,致使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跟不上这个国家级重点高中三年级学生的学习步伐,拖了同学们的后腿。

尽管我有那么硬的后台关系,班主任也不得不让我留级。但就算是留级也无法阻挡我拖所在班级后腿的脚步。为了避免将我由高中部留到初中部这种惨剧发生,我留级后的班主任立刻安排了班上一个三好学生来辅导我的功课。

这个三好学生就是林乔。

据说林乔是这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建校以来长得最好看的男生。而这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已经有104年的历史。他的美貌甚至感动了兄弟学校,已经有不止一个兄弟学校的怀春少女宣布,愿意在佛前求五百年,求佛让她和林乔结一段尘缘…

林乔总是以白衣黑裤或黑衣米色长裤的形象出现,七年以来,我只看他穿过这三种颜色。那时我撞坏了脑子,人也变得格外淳朴,根本不知道品牌和品位是什么东西,还一厢情愿地以为可能林乔他们家比较穷,买不起花布给他做衣服。他免费帮我补习功课,我很感激他,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就从饭盒里分他些猪肉,因为那时我觉得,买不起花布做衣裳的家庭必定在吃肉这方面也有点困难。

还记得我第一次分林乔猪肉时,他瞪大了眼睛,完全不能置信。我怕伤了他的自尊心,只能假装很讨厌吃猪肉,说:“这个东西太难吃了,倒了吧又浪费,不如你帮我吃点吧,不吃就是看不起我啊,吃,使劲儿吃。”

于是他不得不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并没有看不起我,皱着眉头把我拨给他的猪肉全吃了。我流着口水看他把猪肉吃完,有一种帮助了人之后,人生价值得到升华的满足感。

可直到高三毕业后我才知道,林乔的饭盒里之所以从来只有蔬菜没有肉,是因为他严重挑食。可想而知,三年以来他为了表示看得起我,吃了我那么多猪肉,该有多么痛苦。

在这样的朝夕相处中,我不喜欢上林乔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长得那么好看,而且我不会的应用题以及解析几何题他全部都会,简直是色艺双全。我深深为他所折服。

有一天下午,他偏头给我讲物理题时,正好有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侧面上。他的手指修长,右手食指关节微微发力,我的五块五角钱的同心牌圆珠笔立刻在他的大拇指上行云流水地转起圈圈来。于是,一种文艺女青年的忧思瞬间击中了我。

就是在这天下午,我觉得我对林乔的喜欢,经过一系列的光学反应,成功地升华成了爱情。我爱上了林乔。

我决定写一封情书向林乔表白。于是当天晚上,我回去熟读了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百年情书大全》。这本书收录了近两百年来欧洲数十位名人的近百封情书,一封比一封直击人的灵魂,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并且,最好的一点是这本书的每一封情书都附有中英文对照。

我直觉地认为,光直击林乔的灵魂是没有用的。作为一个男人,也许他更喜欢击中女人的灵魂而不是被女人击中灵魂。但关于这一点,我其实也不能完全肯定。所以我决定加个双保险,写一封全英文的情书,如果他不喜欢我的言辞直击了他的灵魂,那作为班长兼英语科代表,他至少会对我的英语水平竟然已经到达能写情书这样一个巅峰表示赞许。

但冒充有文化的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必须先对这近百封情书的中文译稿进行解体组合,然后再根据这篇组合后的译稿寻找英语原文。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我抱着这封来之不易的英文情书,热血沸腾地躺在床上,眼睁睁等到东方翻鱼肚白。

这封情书最后并没有到达林乔的手中。因为在我还没有踏进教室的时候,苏祈兴高采烈地跑来跟我说,她刚跟林乔确立了关系,他们是男女朋友了。

对了,苏祈,这段往事中不可或缺的第三个元素。我一直力求在回忆中忽视她的存在。这样就能制造出一种“其实高中时代我和林乔曾单独相处过很长时间”的错觉了。然而事实却是,自从我把苏祈拉进我和林乔的学习小组以来,我再也没有和林乔单独相处过。

不,其实也有单独相处过一次。仅有一次。

高三毕业的那个夏天。我喝了酒,脑袋不清醒,错得离谱。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代价实在太过沉重,不得不让我学乖了。

第三章 周越越相亲

【你说话不算话,我要诅咒你一辈子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寒流滚滚来袭,冬天到了。

我的导师由于星期天去农家乐打麻将少穿了衣服,身先士卒不幸伤风。他收入门下的四个聪明伶俐的弟子,会打麻将的三个全被安排去医院陪床了,唯一不会打麻将的一个倒霉蛋被安排去帮他带大一新生的现代汉语课。那个倒霉蛋就是我。这个故事深深地教育了我,在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社会里,学会打麻将是非常重要的。

从新校区代完课回来已经六点四十了。

小区楼底下那盏刚修好的路灯旁边站了个小伙子,左手拿着一张稿笺纸,右手握着一只高音喇叭,正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声情并茂地朗诵一首英文诗。喇叭将他的声音无限放大,放大。楼上不时有啤酒瓶丢下来落在不远处,噼里啪啦的,间或混杂几声大喝:“妈的吵什么吵,打扰老子看《新白娘子传奇》。”

虽然形势是这么的严峻,但这位念英文诗的小伙子根本不为所动,表情一直神圣又庄重。

我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没听懂,于是走过去问他在念什么。小伙子转过头来凄美一笑:“我在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雪莱的《爱的哲学》,see,themountainskisshighheaven,andthewavesclaspoher.浪漫吗?”

我说:“浪漫,浪漫。”

他再次凄美一笑:“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觉得浪漫,那为什么我心爱的姑娘却一点回应都不给我呢?”

我说:“也许你心爱的姑娘没有听懂。”

他愤然说:“不许你侮辱周越越,周越越是我见过的最有内涵的女孩子,我坚信她能把雪莱的所有诗歌都背得滚瓜烂熟,不仅能背雪莱的,还能背济慈的,背华兹华斯的,背…”

我没等他说完,转身上了楼。

周越越正窝在我们家的沙发上紧紧抱着颜朗的胳膊,表情十分惶恐,颜朗一派安详地在看《大风车》。

我说:“周越越你怎么了?”

周越越瑟瑟发抖地说:“你经过楼下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一个拿喇叭的男的?哎呀那是个神经病,他今天下午在学校的时候跟我说喜欢我,我没理他,估计他报复我呢,拿了个喇叭从六点钟就开始在楼底下嚷嚷,他欺负我听不懂新疆话,以为我不知道他是在拿他们家乡话骂我呢。”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说:“他说的不是新疆话,他说的是英语。”

此后的三天,周越越被那位坚信她很有内涵的小伙子在学校里围追堵截烦得没辙。第四天早上她给我发了个短信,说想找个杀手把那小伙子做了。我说你这样就太冒进了,你不如先正经找个男朋友,彻底绝了那小伙子对你的一片痴心,如果这样还不能让他死心,你再找个杀手给他致命一击也不迟。周越越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

周越越她舅舅的办事效率实在令人惊叹,在我给她发那条短信的三小时后,她舅舅立刻为她联系了一个适龄男青年相亲,时间就定在晚上八点。我一度怀疑周越越的舅舅是专门搞婚姻介绍工作的。周越越说,不是的,我舅舅是国企里头的中层干部,他的工作是很严肃很正当的。我说,哦,差不多吧,听说国企的中干除了打牌就最喜欢给人介绍对象,果然名不虚传哈。

我预感这次相亲周越越一定会拉上我,五次相亲五次都相中gay的事实让她对自己的眼光彻底失去了信心。我的预感很快成为了现实,她果然拉上了我,但我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死活还得把颜朗拉上。

周越越说:“那是因为男人和女人的眼光有本质的不同,我要综合参考你们两个人的意见,以便得出最客观的结果。”

我不得不指出一个残酷的事实:“颜朗他还只是个儿童,你指望他给出你男人角度的中肯意见还不如指望斯里兰卡和毛里求斯联合征服美国。”

周越越啊了一声转头对颜朗道:“那你就不要来了吧,牛排其实也没什么好吃的。”

颜朗愤怒地看着她:“你说话不算话,我要诅咒你一辈子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估计是颜朗的这个威胁实在太具现实意义,周越越害怕道:“好吧好吧,你还是跟着一起来吧。”

我问周越越,你就不担心到时候你的相亲对象没把你相上反而相上我?电视里都这么演的,女主陪着朋友去和男主相亲,虽然女主的朋友比女主要漂亮很多,但男主愣是不为美色所动,一眼就透过眼睛这扇心灵的窗户看透了女主纯善的内在,为女主神魂颠倒得从此海可枯石可烂山无棱天地合…

周越越说:“那你就上呗,既然都是男主了,那不是个豪门也是个暴发户吧,你先把男主拿下,然后再把他的豪门弟兄或者暴发户弟兄介绍给我,你想想,咱前途多光明啊。”

我想想,说:“我今天晚上还是戴副墨镜吧。”

于是这天晚上我果然戴了一副墨镜。

我戴着墨镜牵着颜朗的手跟在周越越身后,于北京时间十九点五十分出现在了C市最昂贵的西餐厅门口。

周越越驻足观赏了会儿这家西餐厅的大门,赞叹道:“不错,很有格调。”

我觉得周越越之所以认为这家餐厅有格调主要在于它有个外国名字。在这个崇洋媚外的时代里,不跟中国字沾边的东西都很有格调。比如你的好朋友跟你说今天晚上她男朋友带她去“smallredhotel”用了餐,你一定会觉得,哇塞,真高档,真有格调。虽然事实其实是她男朋友带她去小红大排档搓了一顿回锅肉炒蒜苗…

周越越手一挥:“我们进去吧。”我和颜朗就跟着她进去了。

服务员把我们领到指定的餐桌旁,那位注定要和周越越相亲的适龄男青年连忙站起来,伸出手憨厚一笑:“您二位哪位是周小姐?”

周越越愣了。

周越越没法不愣,因为穿过这位适龄男青年头上那几根打理得油光焕发的黑头发,恍惚间,我们都以为自己见到了在新中国获得重生的三毛。

周越越的舅舅果然很公平,既然介绍给了我一个皮球版的朱元璋,必然也会介绍给周越越一个沧桑版的三毛。

我看出来周越越有拔腿就走的冲动,颜朗也看出来了,因为他立刻蜷曲到地上,装作肚子很痛的样子痛苦道:“妈妈,我肚子痛。”

周越越入戏入得比我快多了,马上抱起颜朗撒腿往餐厅外边跑,我没办法,只好跟着撒腿跑。

门口正有人从一辆计程车上下来,周越越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我回头看那位适龄男青年并没有跟着追出来,正想叫住她,她却又立刻从车上下来,两把将我推上了车后座,自己跑去前边跟司机挨着坐了。

我说:“周越越你着什么急啊,没看出来是我聪明儿子装病帮你解围吗?”

颜朗头放在我大腿上,气息奄奄道:“妈妈,我没装病,我肚子真的很痛。”

周越越及时转头补充:“说发作就发作了,别是急性阑尾炎啊。”

我脑子里轰地炸开,颤着声音道:“师傅,麻烦开快点,T大附属医院。”

师傅说:“成,我知道一条人烟稀少的近路,你把孩子抱稳点啊,我十分钟就飙过去。”

然而祸不单行的是,当师傅刚刚拐上这条人烟稀少的近路,他的车居然就爆胎了。

这条路人烟稀少,于是计程车也很稀少,颜朗痛得脸发白,死死揪着我的毛衣,周越越和热心师傅回头去主干道拦车了,我把脚上的绑带高跟鞋脱了扔在路旁,准备背着颜朗先往医院冲。

颜朗闭着眼睛,睫毛颤动得厉害,我心里怦怦直跳,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儿子你忍着点,妈妈背着你,马上就到医院了。”

前方一整块黑沉沉的天幕,本来就微弱的路灯被这咄咄逼人的黑挤压得更加微弱,昏黄的光在路上扯出几个破碎的影子,这条路蜿蜒向前,似乎没有尽头。

忽然一束强光利落地打过来,我条件反射地往路边让了让,一辆银色的奥迪R8嘎一声在我身边定定停住。

我对汽车不了解,心想也许这又是一个爆胎的,把背上的颜朗往上边托了托,继续向医院冲。背后响起开车门的声音,我想这果然又是一个爆胎的,再高级的车也有爆胎的一天,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我这么想着走了两步,背上却突然一松,紧接着有男声低沉道:“怎么了?”

我惊吓得赶紧回头,颜朗正被一个男人接过去抱在怀里。

我有点发蒙,借着汽车头灯的光和路旁奄奄一息的路灯光,这个男人的脸部轮廓清晰可见,以至于我一眼就辨识出了他是个名人。我在电视上见过他一次,杂志上见过他一次,还在相亲的餐厅里见过他一次。因为他是我这辈子唯一见到的一个活的名人,以致我对他印象非同寻常的深刻。周越越的偶像,颜朗的情敌——秦漠。

秦漠抱着颜朗看了两秒钟,托起颜朗的后脑勺额头抵着额头试了试他的温度,说:“发烧了,这孩子病了吗?”

我立刻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急道:“是啊是啊,阑尾爆胎了。”

他疑惑道:“什么?”

我愣了一会儿,忙摆手:“不是不是,我是想说这孩子阑尾发炎了,还想说秦老师你的车如果没爆胎能不能救个死扶个伤,先把我们娘俩送去医院一趟。一紧张就说错话了。”

我还没表达完,他已经将车门拉开,把我推上了后座,又把颜朗重新放回我大腿上,自己也坐回了驾驶座。

我心想今天真是碰上好人了,忙感激道:“谢谢你啊秦老师,T大附属医院。”

他发动车子,偏头道:“去人医吧,那边的医生医术比较过硬。”

我担忧地望了一眼紧闭着眼睛的颜朗说:“不用不用,去T大就成,那边我能借到学生医疗卡,可以打对折。”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秦漠的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我有一种坐云霄飞车的感觉。

肚子再痛也一直忍着一声不吭的颜朗终于无法忍受,他说:“妈妈,我想吐。”

车子蓦然向一边打飘,幸好立刻正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