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夜被自己的矛盾直觉搅的有些乱,但很快就将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扔在脑后,大长腿很快踩上台子,将身体的线条拉到最长,终于跨出了那个尺寸窄小的后窗。

等时夜脚下落定,就只见樊小余飞奔的背影。

他脚下一顿,立刻跟上去,同时以自己的大长腿和时速来对比樊小余的,瞬间得出可怕的结论——樊小余的速度要破记录了。

这样潮湿狭窄且堆放了很多杂物的小巷子实在不适合你追我逐,加上路面的潮湿,时不时就能听到鞋子践踏水洼的声音,藏在阴暗的小动物被惊扰的声音,以及不知什么金属物还是木料被碰倒的声音。

不被抓到的最好办法,就是分道扬镳。

就在小巷子的分叉口处,阿坤和Bill颇有默契的各选一边,一个左一个右各行其是,而身后紧追不舍的脚步声也很快分成两股。

Bill拿着一个大旅行袋等于直接拖慢了速度,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而且十分轻巧,多半就是樊小余。

Bill心里有一丝发慌,虽然他知道单凭背影樊小余已经认出他是谁,可却仍存着侥幸心理,想着只要不正面撞到,一切就还有转圜的余地。

或许这就是天意,下一刻,Bill就看清了不远处的终点,是一间铁门半敞开的废弃铁皮屋,原来他已经跑到了死胡同。

Bill不假思索,拎紧旅行袋就冲进铁皮屋,扑面而来的黑暗瞬间就将视觉掠夺,可他脚下不敢停,跌跌撞撞的碰到了许多东西,同时也发现这个铁皮屋的内容量并不亚于五十平米,加上障碍物的堆放,很适合躲避。

樊小余也跟着冲了进去,同时将铁皮门合上,将最后一束光也隔绝在外。

她脚下渐渐放缓速度,同时调整着呼吸,目光一时之间也不能适应黑暗,即使极力睁大眼也像是瞎了一样,而且视觉神经经过这样光明到黑暗的刺激,眼前甚至出现了一些光点。

但或许是因为视觉被掠夺,两个人的听力都得到了提升,因此双双都将呼吸放轻,伸出双手摸索着前进,以免制造出动静就会将方位暴露。

樊小余很快就找到铁皮屋的墙壁,指尖触碰到上面生锈斑驳的痕迹,摸索着这些痕迹前进,不一会儿就已经调整好速度,眼前也渐渐能看到一些模糊不清的摆设轮廓。

樊小余通过摸索发现,这个铁皮屋堆放的大多是瓷器或陶土制品,有的外面包装了纸包装,有的就□□裸的放在置物架上,但就质地来判断,这里面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大概是有瑕疵被工厂遗弃在此的。

虽说在这样黑暗的环境,双方都处在不利条件下,可Bill到底还是多了一件,就是他身上和那个旅行袋发出的漂白水味。

那味道就像是黑暗中亮起的指示灯,樊小余一路轻嗅着移动,随着那气味改变脚下的路线,向最浓重的地方前进。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樊小余脚下一顿,像是踢到了什么东西,而鼻息间嗅到的漂白水味也达到了最浓。

她轻轻蹲下身,伸手一摸,摸到一个尼龙布质地的大包,上面还有一条很长的拉锁,显然这个就是刚才拿在Bill手中的旅行袋。

显然,樊小余懂得用嗅觉找人,经常出入医院接触消□□水的Bill又怎会想不到?他一定是将旅行袋扔下了,人已经走开,这样他才能将气味分散开,混淆她的嗅觉。

事实上,樊小余迈过旅行袋后,嗅觉确实出现了片刻的混乱,在那个旅行袋附近,无论她怎么闻,味道最浓重的方向都是她的身后,除非她离开被旅行袋味道覆盖的小圈。

但怕就怕在她重新摸索之前,Bill已经找到铁皮门……

她不能就这么让Bill离开,这件事一定有更妥善的解决办法。

他这一走,她若放手,此后他便只有亡命天涯,连最后一个可以依靠的朋友都没有。

思及此,樊小余出了声,并让自己的声线极力镇定:“Bill,我知道是你。”

静了两秒,没有回应。

樊小余却敏感地注意到,她左边几步之外得地方有一股熟悉的存在感。

但她没有逼近,而是保持这个距离,同时将目光对准这个方向,再次开口:“不管出什么事,你还有我,还有大猫,我们会帮你。我们只希望,你不要一时想偏了,做出最不利自己的选择。”

又是一会儿过去,樊小余眨了眨眼,几乎能看清眼前的格局,仿佛是几个巨大的置物架,上面一个个黑色的轮廓像是那些陶土和瓷器制品,想必Bill就在这些制品后面。

樊小余又一次说道:“Bill,如果你还当我们是朋友,如果你有一丝犹豫,请你回答我。我保证,我绝对不会靠近你,给你时间做决定。但在此之前,请你也给我点时间,让我帮你想想办法,不要这么快判自己死刑。”

一秒、两秒、三秒……

那些制品的后面,终于发出一声叹息。

随即,Bill的声音传了过来:“小余,人不是我杀的。”

樊小余几乎不假思索道:“我相信,你说什么我都信,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告诉我事实真相。”

说话间,樊小余的脑海中不受控制的涌入一幅画面。

那是身穿黑色手术大褂,戴着黑色口罩和护目镜,站在一个巨型冰块床前的男人,虽然他的样子被遮住了,可是樊小余一瞬间就能确定,那是Bill。而且就在Bill的周围,还立着几个落地的机械手,手的末端是金属钳和金属钻,发出嘶嘶声,像是跃跃欲试什么。

下一秒,樊小余的思路出现了短暂的断片。

那场景是哪里?她什么时候见过Bill做手术?医院的手术服不都是淡蓝色或者淡绿色吗?那冰块床和机械手又是怎么回事……

樊小余再一次出现思维错乱,就在这个时候,Bill开了口:“Lili Ai和方彤都死于手术刀,下手的人我认识,他是我朋友,我不得不保护他,所以我不能告诉你是谁。”

樊小余一怔,从那错乱中醒来:“好,你不说,我就不问。你说你要保护他,难道意思是无论他接下来杀多少人,你都会一以贯之?”

几秒钟的间歇。

Bill发出无奈且沉痛的一声:“是。”

一时间,樊小余不再多问,也不知道能问什么,难道要问什么朋友值得你这么冒险么,更不可能劝他放弃这种坚持。

就像她要保护Bill一样,无需多言,无需理由,也无需解释。

一个承诺,就够了。

就在这时,一记突兀的声音响在耳边:“我说,来点音乐吧。”

那声音极其虚弱,却又透着陌生的熟悉。

那声音不存在这个铁皮屋里,只像是有人突然打进樊小余的脑袋里。

霎时间,她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憋在胸口闷闷的,很是伤心,很是难过。

是谁,是谁在说话?

很快,就有人回答这句话。

“好嘞!”

这是大猫的声音,故作轻快的两个字,樊小余不会听错。

可大猫也不在这里啊……

樊小余眨了眨眼,眼睛酸涩。

下一刻,她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金属摇滚乐,是摇滚歌手Dave King的《死亡派对》。

而湮没在这音乐声中的,正是Bill带着一丝幽默的腔调:“即使手术成功,你的手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灵活。而且作为你的主刀医师,我得警告你,以后不要再切断自己任何器官来脱困。”

什么手术,什么切断自己的器官脱困……

不知过了多久,大猫的声音再度响起:“脉搏32!”

下一刻,Bill也喊道:“小余!”

樊小余一个激灵,脑海中又一次出现那间放置着巨大冰块床的手术室。

而她手中就像是握着一根绷带,那绷带应声断裂,她动作极快的拿到新的绷带,将躺在那冰块床看不清模样的男人绑紧。

虚晃的画面中可以看到,那个男人正在经历一场断肢重置的手术,而且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打麻醉剂。

他很痛苦,控制不住的痉挛抽搐,她只好翻上冰块床,极力将他控制住。

可即使这样近的距离,即使这些触感额外真实,她却依然看不清他的面容。

樊小余伸出手,像是要去碰男人的脸。

同时,她还听到自己大喊出这个男人的名字:“xxx,你给我坚持住!”

是谁,她喊的是谁?!

为什么这个男人流出来的血那么烫手?

紧接着,大猫也发出惊呼:“他呼吸停了!”

另一边,正在专心手术的Bill精准的断症:“是肺气泡。”

这时,不知是谁将一枚圆珠笔地给了樊小余,樊小余没有看清,只接过圆珠笔,迅速掰断,一手扯开冰块床上男人的衣襟。

就听Bill一声令下:“放气!”

樊小余便迅速向那男人的胸膛插了下去。

就听“嘶”的一声,肺气从圆珠笔筒喷出。

樊小余一震,如梦初醒。

抬手一摸,眼角已经湿漉,她张了张嘴,声音似在低喃:“肺气泡,就是肺叶穿孔,空气溢出导致肺腔气压加剧,压缩肺部,即使用力呼吸,肺部也不能恢复大小。一旦两边肺部都呈此状,人就会窒息而死。”

樊小余声音方落,黑暗中的对面也传来Bill的声音:“你说……什么……”

樊小余摇了摇头,深吸了一口气,问道:“Bill,你有没有教过我肺气泡急救?”

Bill的声音似乎也有些迟疑:“我不记得了。我怎么会不记得……”

好一会儿,双双都没有声响,只有急促不稳的呼吸声。

樊小余忽然觉得头疼,抬手撑住旁边的墙壁,将背脊靠了过去,这才发现背部已经汗湿,乍一碰到墙壁的阴冷潮湿,又是一激灵。

随即,她就听到自己的声音:“来吧,第一支就缝在这里。”

与此同时,新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

在一间像是化学试验室的大房间里,Bill就坐在她对面,从摊开的医药包中抽出一枚手术刀,用火焰和酒精消毒,很快将她的手臂皮肤切开一道口子,并将一枚不知是什么的胶囊嵌入其中,最后缝合。

那针法很是独到刁钻,Bill手势灵活利落,同时还对她解释道:“这种针法比较复杂,但缝纫细密,只要处理得当,加上这种吸收度最好的线,后期不会留疤。”

紧接着,樊小余就听到自己无所谓的回答:“留不留疤我倒是无所谓。”

Bill:“好歹是女孩子,没有愿意留疤的。何况以我的医术,你应该对更有信心。”

樊小余不禁笑了:“不愧是你会说的话。”

一轮缝合很快结束。

樊小余仿佛在半梦半醒之间,手下意识的摸向小臂,却没有摸到任何伤口和硬物。

下一刻,她就听到自己问:“还剩一个,你认为哪里最合适?”

什么还剩一个,胶囊?

Bill答:“腰侧。”

随即,她就脱下外面的紧身衣,露出里面贴身的运动款内衣,很快趴到一张台子上,双手抬起在额前合拢,并将额头压在手背上。

Bill抬手,探手着她腰侧皮肤的厚度和弹性,说道:“这里的脂肪比较厚,离主要血管比较远,如果只是从外面刺穿皮肤,将胶囊刺破,恐怕不会很快和血液融合。”

樊小余:“那么我就用刀割开伤口,把胶囊拿出来口服。”

Bill:“恐怕这种方式最快速,所以第三枚胶囊应该是最后才会用到的,如果遇到万一,你的选择顺序应该是手臂,锁骨,腰侧。”

樊小余:“行了,动刀吧。”

紧接着就是同样的一次胶囊植入。

一直到缝针缓解,樊小余又听到问:“Bill,我很好奇,你这样的刀法,在阳光成到底有几个人可以媲美?”

阳光城……什么阳光城?

这里不是月光城么?

樊小余一下子惊醒过来,频频喘气,背脊越发的湿,连紧贴着的那块墙壁都被捂热了。

但她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抬起一手去摸腰间。

本以为会像是触摸手臂一样一无所获,可下一秒她却碰到一小块凸起,只是那凸起不明显,需要用指尖将腰部皮肤向里按压才能碰到。

而且就在对应凸起物的表皮上,还能摸到很容易被忽略的一道划痕,像是几乎快要长好的伤疤……

樊小余迟迟没有说话,对面的Bill不禁出声:“小余?”

樊小余一怔,应道:“我还在。”

Bill:“你……没事吧?”

又是几秒的沉默,樊小余突然开口:“Bill……我很好奇,你这样的刀法,在阳光成到底有几个人可以媲美?”

她的声音很轻,还带着一丝不确定。

Bill听了豁然愣住,开口时声音有些飘忽:“……算我在内,有三个。”

樊小余:“哦,另外两个是谁?”

Bill:“监狱里有一个。”

樊小余:“我知道……是十几年前轰动一时的连环分尸案的元凶。”

连环分尸案,什么连环分尸案……

樊小余又一次甩头。

另一边,Bill眼前却像是出现了幻觉,视觉渐渐失去了焦距,脑海中的画面却分外清晰,紧接着身体也感觉到不一样的温度,就像是已经离开了铁皮屋,到了另外一间废弃的屋子里。

气温有些高,墙壁斑驳,地上铺满了废报纸,屋子正中间有一张简陋的手术台,旁边还有一个放置手术器具的小木桌和一个吊瓶架,除此以外再没有其它摆设。

而躺在手术台上的男人,是清醒的。

男人双目大张,眼球上挂着血丝,写满惊恐,嘴巴虽然被封住了,却透过布条发出“呜呜”声,同时拼命摇着头,像是在祈求他放过。

然后,Bill拿起一枚针管,往旁边的吊瓶里注射。

他对男人解释道:“这是高浓度的体能剂,保证能让你支撑到亲眼看着我拿走你身体里的最后一块内脏。”

Bill的声音冰冷且不近人情,根本不像是从他嘴里发出的。

随即,Bill拿起手术刀,在男人的胸膛上切开第一道口。

他的每一次下刀都经过比例考量,分毫不差,而且需要手法的快狠准做配合,以胸口为中点,将胸膛处的皮肤一分为二,左右两端切割一致,掀开后平整的贴在手臂上。

然后,Bill将男人的脏器按照左右平均的重量比例取走。

最后再用电锯将男人的双手被切掉,刀口整齐,而且均在手腕上五公分处下刀。

一切都极致完美,达到黄金比例。

而且解剖不同死尸解剖,表皮切开也不会像死尸的皮肤因失去弹性而有不同程度的卷曲,这会直接破坏比例美感。

Bill放下手术刀,双手垂下,手套上的血液滴在地上,他又一次的对上男人的眼神,那双恐惧的眼睛里全是绝望……

男人发出咬字不清的声音,是对他最后的控诉,像是在说——“魔鬼”。

而Bill却听到自己说:“手术成功,时间凌晨两点三十分十七秒……现在,你可以死了。”

黑暗中,Bill霍然惊醒。

鼻息间闻到的是自己身上的漂白水味,缓慢的抬起双手时,依然不见五指。

然而,他却仿佛看到了手上的鲜血……

同一时间,时夜追着另一道身着一身黑衣的身影,拐到了岔路口的另一边,时夜清楚地看到樊小余追着Bill去了,他便将目标定在这个陌生人身上。

与此同时,时夜也飞快的在脑海中搜寻对这个人的印象。

单看背影和身高,像极了Bill,可是那即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感受到的戾气却绝不属于Bill,不仅骇人还透着浓烈的杀意。

时夜不禁想到Lili Ai的死状,以及方才Bill手中拎着的旅行包,那里面显然是装着方彤的尸体。

看来,这两桩命案的凶手不是Bill,而是这个人。

起先他断定Bill百分之九十九是凶手,却迟迟不愿揭破,原因就出自这百分之一的意外。Bill的性格实在不像是连环杀人案的真凶,可所有证据又齐刷刷指向他……直到这个男人出现,一切豁然开朗。

可Bill为何要和这个人在一起,还要打掩护,他们是什么关系,可以这样生死共存?

追了一段距离,也不知是时夜脚下加快了,还是对方刻意放慢了,两人竟然越来越近,直到快要追到巷子口时,眼瞅着那个男人就要冲出去了。

谁知,男人却突然止住了脚步,还回过身。

男人停下,时夜也跟着停下,保持距离。

如果真要这样冲上去厮打,时夜一定不是对手,何况对方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术刀,那把刀不知道饮了多少人的血,倒不怕在这里再多一个。

时夜一边喘息,一边估量形势,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这个男人也大可以就这么冲出去,淹没于人海,可男人却选择停下来,显然是有话要说,又或者给他提问的时间。

至于为什么,时夜将此解释为,这种有杀人瘾的变态杀人犯都会有一种炫耀的表现欲,杀了人,尤其是像这样手法讲究的杀了人,必然不会一个人独享成果,有的会回到案发现场回味,有的会告诉第二人,有的会留下一点纪念品,最离谱的就是将线索透露给警方,巴不得将此登上媒体头条,收货大众的恐惧和关注,以获得满足感。

时夜迅速作出判断,这个男人不是第一种会回到案发现场的,那样的杀人犯属于下等。

自然,他也不会笨的留下纪念品,这等于直接将犯罪证据带在身上,而这么长时间以来这个男人都没有被抓获,说明也不是这一种。何况对于这个男人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再次杀人更值得纪念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