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可可这么一翻供,明家不可能不知道的。

“你别拦着我。”明兰当场就疯了,她觉得惊诧都是吃屎的。

要你们何用?

这么简单的案子,你们都办不明白,她妹妹现在是受害者,姚可可撒谎这还看不清吗?什么叫明月是为了讹诈?

姚可可现在的说法是,明月是自愿和那个男人好的,在警察这里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但姚可可解释,那个男人很有钱,虽然长得不好看,至于明月为什么会看上对方她也不清楚,也许是为了叫对方教训她吧,明月跟了那个人之后,她被教训了好多次,也许她被强口的事情,就是明月主使的。

完全的将案件给调了过来,矛头直指明月。

嫌疑人也说,每次那个以后,他都有给明月钱,也许明月的手里还会有。

今天警察来家里就是为了这个事情。

女警和明珠明兰姐妹沟通,让她们配合工作,这也算是为了明月的清白,明兰自然不干的。

她妹妹是受害者,现在反过来查她们是吧?

天理呢?

明珠和女警交涉着,警察的语气很硬,明珠的语气更硬,完全就是硬碰硬,警察办案有些时候没有得到上面的许可,也是需要借用一些补助的手段的,比如炸,说白了就是吓唬,配上他们的身份,犯人就很容易中招。

可明珠气势太强,怎么说怎么吓就是吓不到她,甚至她能一一击破,她还嘴,用更无情更让人蛋疼的字眼回击。

屋子有轻微的动静,女警觉察不对,因为知道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担心里面的人想不开,但明珠却先她一步冲了进去,将明月从窗台上拖了下来。

“你让我死…”

明月的情绪又崩溃了。

好不容易她被稳定了下来,但这些天明珠和明兰眼睛都不敢闭一下,好不容易明珠和明月商量好了,明珠让她指认对方,给明月摆道理讲事实,那个人他必须受惩罚,这中间夹杂着明兰对明珠的不满,明兰的想法也很简单,闹大了对明月没有好处。

因为相信,明月同意了明珠的说辞,她要告,结果现在警察说她是为了钱,姚可可说她是卖的,明月彻底崩溃了,爬上窗台,幸好她动作慢,明珠的速度够快,将人从上面给扯了下来,两个人都摔在地上,明月摔在明珠的身上,明珠的胳膊先落地。

第四十三章 黑色(下)

“我不想活了…”明月双眼无神的看着明珠。

活不下去了。

到底还要受多少的侮辱,才算是结束对她的折磨?

“你必须活着,必须活着,你会比姐姐更加的长寿,你会比姐姐更加的幸福…”明珠的手扣着明月的后脑,扣着的那只手一直发抖。

从发生这件事情开始,明兰哭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明月就更加不用讲了,只有明珠,一滴眼泪都没掉过,她去请教了律师,因为家里这样的条件,所以她必须求助,然后还要和律师沟通,确定律师是不是真的想为她打这个官司。

接明月案子的律师是个不太出名的小律师,这也不是他们愿意接,而是所里甩下来的,请不起律师,就只有找他们了。

打肯定是打,但最后能打成什么样这就不一定了。

案子下来的时候所里的那些大状貌似都没什么兴趣,这样的案子看着好像对受害人百利无一害,但是曾经有多少次,有些出名的律师就是折在这上面的。

晏殊接的时候想法很简单,她需要一个机会,一个让自己出名的机会,就是这个案子。

她也记得自己第一次和明珠见面时候,她按照流程和明珠做着问询,明珠突然打断她,盯着她看,然后说:“我知道你接了这个案子的出发点,自然不是为了什么正义…”

这没有关系,她们各取所得而已,对于一个你不认识的人,面临这样的伤害,你觉得心没疼这是正常的反应。

晏殊当时觉得有点不爽,还轮不到一个小女生来指责她,觉得她不好,那就花钱去请律师呀。

可回答明珠的话,似乎又有点掉份儿,她为什么要按照对方的思路去走?

明珠接着道:“这样的案件,会引起多方的关注,我希望律师是和我们站在一起,只要我全家有一口气在,我们绝对不会改口,打赢了你就赢得了一线机会,至少也会少奋斗个几年。”

少奋斗几年这是委婉的说法。

打这样的官司,最后势必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到时候越多的人关注案子,对律师而言,是坏事儿也是好事儿,把握得住机会,就有可能一跃龙门,把握不住机会,只能说你自己运气不好。

晏殊觉得挺无力的,对着一个小孩子无力。

她总不能对明珠说,我是同情你妹妹,才帮你妹妹打官司的吧?对外自然是要这样讲。

明珠所讲的每一句就直击她的内心。

没有人不想往上爬的。

她也会担心,自己付出辛苦,付出汗水,最后这些小姑娘因为承受不了压力而放弃,那就等于是打了她一巴掌。

女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被扯开,没有人比她更加的清楚,会在社会上引起什么样的反应。

人性总是两面的。

明月是柔弱的,被欺负的时候不懂得还手,被威胁的时候就真的没敢对家人讲,如果不是因为出现流产的事情,也许这件事情就永远瞒了下去,也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彻底毁灭了对未来的向往。

这一次她没有害怕死亡,如果不是明珠出手够快,也许她已经跳下去了,结束了她认为痛苦的生活。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有坏人你们不去抓,我妹妹是受害人,你们却因为听了那个人的话来质疑我妹妹…”

当初她就应该弄死姚可可,也就没有这些事情了,明兰真是无限的后悔。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女警的头脑很冷静,或者说目前她对明月还没有激发出来同情和怜悯,事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性质,还没有查清楚,不会因为目前谁是弱者就同情到谁的头上去,明月的所作所为也有可能是障眼法,为了消除警察对她的怀疑。

如果没有拿对方的钱,为什么反应这样的大?

警察离开家里以后,明兰去开门,警察都上门了,邻居肯定会问的,明兰和外面的人说着话。

“没什么…”

“没什么就是没什么事情,不然你去追着警察问啊…”

然后砰的一声,门板被甩上了。

整栋楼炸锅了。

“这到底出什么事情了?我看见警察从楼里出来的…”

邻居指指明家的窗户,压低声音,生怕别人听见一样。

“我只和你说,你千万不要告诉其他人。”

“你放心吧,我的嘴你还信不过呀。”

“警察来的时候我有听见,她家的那个二丫头声音实在太大了,好像是谁被强口了…”

邻居瞪大眼珠子,她的妈呀,妈呀。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那是谁啊?”

是老二吗?

她老早就觉得明兰长得惹桃花,那丫头脾气也爆,说不定就惹到谁了,出了一个这么悲剧的事情。

为什么不猜老大?明珠看着别人就欺负不到的,老三那脾气软的和一团水似的,再说老三那一看就是小孩儿,这样的事情不像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

邻居神神秘秘的看了一眼四周,然后告诉对方:“是明月…”

这楼就这么大,人家有心想知道你家发生什么事情了,并不是你想瞒就能瞒得住的,邻居是听见了明兰的喊声,但绝对不是因为喊声知道了里面的谈话内容,而是她将耳朵贴到了门板上面去。

这么大的事情,她自然是要和别人分享的,不然自己偷听得来做什么?

说好谁都不讲的那个邻居,回到家里,碎碎念着,说明月这小姑娘看着就可怜,就说家里没有父母不行,现在出事情了吧?

这姐三儿也是犟,跟着爸爸生活,也不至于出这样的事情,要她说,要怪就怪明珠,怪张鲁没用,那就是个人渣。

当大姐的想保护妹妹,现在好了,你妹妹的一生都毁掉了,你开心了。

要么就说呢,小孩子终究就是小孩子,有些事情想的不够仔细,现在问题出来了,你自己才多大,就带着妹妹一起过生活,哎。

就是可怜明月了,还那么小,现在这样,以后也没什么指望了,人这一辈子走到哪里都容易遇到熟人的,这点事儿怎么可能瞒得住别人呢。

第四十四章 威胁(上)

首先提出来和解的人是犯罪嫌疑人,他的律师找过办案的警察谈这个事情,知道与未成年少女发生X关系是不对的,但双方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搞出来这些事情也无非就是因为女孩子心里不平衡。

“我当事人已经打算给小女孩儿一些补偿了。”

“你这是想把死的说成是活的吧?强口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合法的买卖?”A警察直接就摔了自己桌子上的资料,愤怒的起身,这件案子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怎么回事儿,他走访了明月的学校,了解过了明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也有在明月的邻居中了解过,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个孩子不可能是律师口中说的这么回事儿。

事实很清楚,受害人也愿意继续告下去,他当警察的自然是要把案子查到底的,将人渣送到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

别的警察拉着A,上面都下话了,这么明显的事实,按道理这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让他走出警局的,可人家现在光明正大的就在外面横晃,说明什么?说明该瞎的时候就必须眼瞎,不然会有人让你瞎的。

律师笑着和A警继续沟通,人类发明语言这项功能就在此了,有在难解决的问题,你来我往的沟通沟通,就自然达成比较一致的说辞了。

上面有人好办事。

王永强是才进警队没有多久的新鸟,一身的朝气和正气,出身不错,家里没有任何的负担,这个案件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邪不压正,就算有个别人知法犯法,上面还会有更大的领导关注这个事情,他不信一手遮天。

地区派出所将案件转移到了他的手上,当时地区派出所的负责人正好就是那位刘姓民警,对方对明珠的家庭了解颇深,王永强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据他手头上的一些证据证明,姚可可撒谎,姚可可第一次的口供和第二口供出现了两种完全背道而驰的说法,是什么让姚可可改变了原有的供词?

那样的三个孩子,不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吗?

同事B中午请王永强一起吃饭,他觉得小王这人呢,人是不错,可太不错了,你刚刚毕业也没有几年,还不知道人活在这个世上有很多可以睁一眼闭一眼的事情,有些时候闭眼的过程就是你和领导打交道的过程,上面刚刚可是确定了新一届局长的名单,不巧就正是那位上去了,拿自己的身家前途和领导拼命干,你这是何苦来哉呢?

B警已经进了警队多少年了,他初当警察的时候也曾有过一腔热血,说实话每个男人都有过警察梦,军人梦。

可社会这么多年摸爬滚打的生活洗礼,让他明白了很多也看明白了很多问题,做人要懂得变通,不然你以为爬上去当领导的那些就都是依靠个人能力的?

当今的今天,有个人能力还要有些别的,缺一不可。

上面将人提走了,并且释放了,就说明了问题,还有这个老K他也并不陌生,本城很出名的,上一任局长上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儿想将这个老K拿下,那是个能办实事的人,可最后呢?

现在被调去郊区分局当局长去了,这就是命,你不认不行。

“现在的女孩子啊,和我们那年代也完全不同了,小是小,心眼多的很,拿的钱少了满足不了自己的私欲,又怕家里说,这家呢又是典型的放养家庭,连个家长都没有,女孩子爱慕虚荣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你呀就是年轻,被几个会演戏的小姑娘给骗了。”

王永强从兜里掏出来这顿饭一半的饭钱,放在桌子上,B警挑着眉头,似乎在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起来我还有事情要做,我先回局里了。”

B警看着王永强离去的背影,摇摇头,小伙子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早晚有你受的,等你经受过一些挫折,等你看着同期的人都往高处爬,你却一直站在原地,不是你不够好,你比那些人还要足够的优秀,你就懂得了什么叫做妥协,那个时候也就晚了。

王永强回到局里,正巧从明珠家回来的那个女警一肚子的牢骚,认为明月很有嫌疑,看见王永强在里面,先是一愣。

“没去吃饭?”

她对王永强有好感,单凭自己的感觉而言,她觉得王永强出身应该不错,身上没有那些坏习气,看着家风就正,她自己也是没有恋爱,多少对王永强有点那个意思。

王永强却起身就出去了,留下站在原地的人无语,可真是冷啊,这年头都不流行什么冷男了,他不知道吗?

砰砰砰!

“谁?”

明兰站在门边问,门外的人却不说话,既然不说话,明兰自然是不会给开门的,才打算关上里面的夹层门,外面竟然响起来了开门的声音。

“你开错门了。”

明兰没觉得这是来开她家的门,第一个映入脑子里的想法就是,这人搞错了,打不开的,大白天的是不是喝多了?

门外的人手里拿着工具,跟在旁边的两个男人嚼着口香糖,明兰感觉有点不对,都说了认错家门了,怎么一直开?

“姐…”

明珠从房间里出来,明兰回头喊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那个缺心眼的,都告诉他不是了,还开。

“你回房间去,把门锁上,给公安局去电话。”明珠环顾着客厅的四周,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明兰被她弄的有点懵,这是干什么呀?好好的给公安局打什么电话?

“找错门了…”

明兰轻飘飘的说着,外面的声音却不对,那明显是转动门锁的声音,明珠进了厨房拿着一个棍子。

“去打电话,就说家里有人闯了进来。”

明兰觉得大姐有些大惊小怪,但是明珠的眼珠子又立了起来,明兰只能慢吞吞的去翻找之前公安局那个人给留下来的电话,她才将电话接通,那边家里的房门已经被人推开了。

“谢谢了。”

两个男人对着开锁的人道了一声谢,那人停留都没有停留,拎着东西马上就离开了,开锁也好离开也好一直低着头,离开的时候到像是有些解脱的跑了,跑了…

“出去。”明珠心里不安,事态严重了。

第四十五章 威胁(中)

“呦,是个小辣椒呢。”那人自顾自的坐了下来,后面的人一脸的凶神恶煞将门给带上了:“有没有水,给来杯水。”

明珠跑向窗边,只是想象和现实不同,救字都没喊出去,就被人给揪了过来,她手上的棒子挥出去人家轻飘飘的就给接住了,房间里的明兰这才激灵的将房门锁上,她不是不想管明珠,这是下意识的行为,明兰捂着明月的嘴,对着明月摇头。

她不清楚进来的是什么人,明兰觉得是抢劫的,她不敢喊救命,明珠就在外面人的手上,她拿着碳素笔在白纸上写了救命,请帮我报警然后走到窗子边就扔了下去,白花花的纸张漫天起舞。

坐下来的那个人看着明珠,今天不是时候,这家还有姑娘呢?可惜了,如果不是在风头浪尖上,不想惹麻烦,倒是有新鲜肉可以吃了。

“你妹妹叫明月是吧,跑公安局报警说我大哥强口她…”

明珠听见这句话,心中就是一跳。

最不想发生的偏偏就发生了,如果只是普通的案子兴许会很好结案,现在来看,八成是不能善了了。

“姚可可的说辞想必你们也都清楚了,按照她的说法认下来,这里有一千块钱拿着钱给你妹妹买点补品吃吃…”玩你那是看得起你,他大哥那是什么样的身份?

“人渣。”明珠咬着牙。

揪着她的那个人脾气可能也是不怎么好,一记大耳光抽了过来,抽的明珠满脑袋都是金星,紧跟着就是一拳,明珠只觉得脸痛,具体哪里痛也感觉不出来了。

“别打别打,有话咱们好好说,一个小姑娘给点教训就算了,你家里就你自己在家呢?”坐着这人听着动静不对,好像是有哭的声音,奔着明兰和明月的卧室就走了过去。

“有本事你就弄死我,弄不死我,我以后弄死你。”明珠的头还晕着呢,对着起身的走就撞了过去,抬起来脚就想踢,可惜她的这两下和眼前的两个人根本就不能比,那人的脸色也不太好了,揪着明珠的这个是没想到,她还挺禁打的,就着原来明珠手里的棒子对着她两条腿就是一下。

“锁门?外面的这个是你们的大姐啊,不想让她活了?”

站起身的男人手推着门,这道门对他来说难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