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扣在暖气管子上,屋子里的两个警察也不着急他交代,反正是不交代了,大家比耐性是吧,人证物证都在,你否认就有用吗?

“我说,这样对待嫌疑人不太好吧,我出去可是告你们的呦。”

“老实一点。”

外面就听见两个人说着话。

“你是没看见,跑的那个快,拔腿就跑,马路上直接就扑,你看她那体重,犯人多重啊,就担心…”

当时是真的担心明珠弄不了犯人,完了你在失手,那是在马路上啊,你要是到了人家的手里到时候就有问题了,结果白担心了,这还是女人吗?

跟去的人讲的多少有些夸张,说明珠穿了特别高的高跟鞋,怎么样怎么样的。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邪门。

一个年纪轻轻的女的,长得还不差,条件看起来又好,一开始觉得是挺装B的,十个人看十个人都会这样认为,靠着家里那了不得的关系被照顾了似乎也能说得过去,但这身手不对劲。

局里的女警很多,不说老的,就说这些新的,达不到这个程度,反应比干了十几年的老鸟都快,不太对劲啊,别到时候搬起来锅砸了自己的脚。

“…我就不过去了,你们吃,我工作有些忙,没事儿不要经常联系我,还有你什么时候回去?”明珠举着电话,电话是明月打过来的。

明月原本回来只是短暂的休假,她陪着明兰去试戏,明兰那戏就不到三个月就拍完了。

明月:…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感觉她大姐非常不喜欢她主动打电话,她知道当警察可能会有点危险,那难道所有当警察的就都不和家里的人联系了?不结婚不生孩子?

想要出口反驳,可习惯了,大姐就是大姐,大姐说的话,错的也是对的。

“我暂时没打算回去。”

明珠心中微微的有些涩然。

自己亲手托大的孩子,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她就敢说自己付出的比*都多,这个孩子她有多听话她是最知晓的,现在这孩子和她说,她没打算回去。

她有的是办法让明月马上回去,但没有开口,负责了你未成年以前的人生,我不能再负责你以后的人生,以后的路自己走,想想又觉得怅然,其实她七年之前就松手了,让明月自己独立行走了,她也做的很好。挂了电话,推门进了审讯室。

“交代了吗?”

“没有,拒不交代,冥顽不灵。”胶着了两天,上面批了押着犯人回到作案现场绕一圈。

“今天终于能回家睡个好觉了…”

到点明珠下班,104案死者的家属已经知道凶手被抓了回来,又来闹了几次,哭着喊着的,也许她只是想发泄发泄憋在心里的伤痛吧,或许她是想亲手杀了那个人。

看见明珠,扑了过去,拉住明珠的手。

她吐明珠的事情她记得非常的清楚,当时真的觉得心灰意冷,觉得人生都没指望了,尽管现在依旧是这样的心情,可凶手抓到了,她想和明珠说一声感激。

拉着明珠说了很多的话,又是哭,说了些什么自己也有些混乱,记不清记不住了。

“回去吧,法律会给他应有的惩罚。”

女人抬着头看着明珠,惩罚吗?

就算是杀了那个人,她丈夫、孩子、婆婆都能回来吗?

那个女人蹲在地上放声痛哭,明珠留给她一个背影,很快就离开了,开着她那辆价值不菲的宝马车。

“真是心凉啊。”

后面的警察劝着女人起来,你待在这里也没用,还是回去吧,看着明珠车子离开的影子,心里觉得就算是身手好其实也不能说那就是个好人,用上中的土话来讲,牛逼哄哄的,眼睛里就放不下人了,她的下巴在天上,是看不见别人的。

明珠的车缓缓的开出局里,映在车窗上的影子停了停,良久她才开着车离开。

回到家肚子饿了,叫了,她才发现自己的家中就连一点米都没有,晚饭成了难题,她的胃已经发出来了信号,告诉她,它觉得非常的不舒服,明珠用手按按自己胃的附近。

“知道了,马上就喂饱你。”

转身去拿大衣,准备去楼下附近的超市随便买点什么,先吃了让自己不饿才好。

家中的门铃响。

叮咚!叮咚!叮咚!

标准的三声,此后没有再按。

明珠突然之间觉得自己有些焦躁,情绪来的很快很强烈,她站在门口伫立,站在外面的人似乎也不恼,安安静静的等待着她来开门,也似乎算准了她就一定会开门。

手扶着门的扶手,让心情平稳了下来,让自己安静下来。

咔!

开了大门。

站在外面的男人提高自己手中的东西。

“你怎么过来了?”

明珠退开,让站在外面的人进来,男人的眼眸当中飘过几许笑意,笑意又很快消失,长腿迈进屋内,他站在门口地毯的位置停住,看看明珠的地板。

“就这么进来吧,我都没有擦。”

才几天没回来,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这么多的灰尘。

男人固执的站在原地,唇角一寸一寸的向上。

该死的!该死的。

几经挣扎以后,明珠只能认命的去找拖鞋,她的家里没有男士拖鞋,她也没有带男同事回家的习惯,找到以后将她穿的36号的女士拖鞋啪地一声扔到眼前人的面前。

男人要换拖鞋,自然就会露出来他的袜子,只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优雅。

明珠抑制不住开口:“请你从我的眼前消失吧。”

真的受够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男人叫她无力抗拒,说的就是眼前的这种,她幻想中梦中情人长什么样他就毫无偏差的张什么样,只是一个拖鞋的动作就让她浑身觉得发麻,他穿的是枣红色、提拉米苏色…哦抱歉,她对颜色分辨的不是那么清楚,但是他那该死的脚能不能不要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喜欢的手掌他有,她喜欢的男人穿着他有,她喜欢的脚他也有…

男人穿着她36码拖鞋明显就有些小,还有半截的脚踩在地面上,他觉得好笑的看着自己的脚,然后视线又再次转移到了明珠的脸上。

“吃饭吧。”

“徐太宇,你知道分手的男女该是什么样的吗?”

站在身后的男人眼中的那点闪闪点点被驱散开,眼底只剩下清晰。

“我认为至少我们还是朋友。”

有个偶像,你梦中男神一样的男人跑到你眼前来说我们是朋友不是吗?你该如何反应呢?

如果换成别的女人说,巴不得让他滚得远远的,没有任何前科的前提下,明珠会骂那个人一声贱人,贱人就是矫情嘛,精品摆在眼前,竟然不屑一顾,夸张了吧,可这事儿放到她的眼前…

“有事儿?”

“没事儿就不能来看看你。”

“我以为这样的话,一辈子都不可能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徐太宇却不屑于回答这样的问题,他的视线在屋内转了一圈,魅惑诱人的长腿渐渐向门口走去。

“明珠,你是个不太可爱的甜心。”

他的唇角浅弯出一抹弧度,慢吞吞的推着门。

门被带上,明珠笑笑,她原本就不是什么甜心,也当不成甜心。

扒拉开他拎来的袋子,从里面找到能吃的东西,这人就是龟毛,以前是那样现在还是这样,吃饭总是有汤,她最讨厌的就是喝汤,明明可以五分钟之内就结束的事情,他就一定要拖到多半个小时以上。

停在楼下的司机见徐太宇从里面走了出来,快速下车,拉开车门,徐太宇坐了进去,司机为他带上车门。

“徐先生,现在就回去吗?”

“等半个小时。”徐太宇开口。

徐太宇低头处理着手中的文件,半个小时头也没有抬过几次,半个小时一到司机再次开口询问。

“徐先生,已经…”司机面有难色,他不是愿意一次一次的问出口,只是如果过了半小时,自己没有尽到提醒的责任,那就是他的过失了。

“走吧。”徐太宇合上手中的文件,神色如常,车子调头离开,离开之前他的视线停留在某一层良久。

警车押着犯人在104作案现场绕了一圈,有很多的人跑出来看,据说是犯人抓到了,都想看看长什么样,怎么就能干出来这样心狠手辣的事情,这是三条人命啊,然而犯人却没有被带至现场,只是在车上缓缓绕了一圈现场。

犯人自始自终也没有抬起他的头,也许他是没有勇气,到了这种时候才清醒自己做了什么样性质的事件,也许是其他的情绪。

被害者的妻子哭倒在了现场,外面声声的哭喊声,咒骂声持续不断的传入车上人的耳中。

犯人在铁的事实面前终于低下了罪恶的头颅,交代了104案的全部事实。

据犯人交代,他是急于想要发财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也有过较好的日子,可惜生意失败以后没有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一味的去指责社会的不公平,从而对社会产生仇视的变态心理,才导致他走上了这条犯罪之路。

随后检察院以抢劫罪、奸Y幼女罪依法对杨国兴提起公诉,经由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国兴死刑,BDZZ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JY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闭庭以后很多旁听的群众咬着牙觉得这就是活该,自己作死,怨不得别人。

因为判了死刑,似乎争议不大,这件事情随后也就翻了过去,一审以后杨国兴没有上诉,而后被核准死刑,执行了枪决。

明珠离席,她走出去没有多久,听见有人出声。

“请你等一下。”

明珠走试着走了两步,后面的人还是在喊。

“前面的那位女士请等一下。”

明珠回过头,她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在叫她,狐疑的转过去,对上那个人的视线,明珠脸上的淡定似乎刻在了脸上。

王新忠是作为一个群众来旁听的,他看着前面的人觉得有些眼熟,为什么觉得眼熟,当时那个案子是他判的,他记得特别的清楚,陈滔滔对着他上串下跳的,加上…

那个犯人叫什么名字来着他已经忘了,他却觉得当时受害人的名字,叫明月是吧。

过去那么久了,一般人早就忘了,他其实也应该会忘记的,只是因为滔滔…

“过来旁听吗?”

明珠回答道:“是啊。”

“这个案子和你…”杨新忠笑呵呵的说着,说到半截也觉得自己似乎问的有些过了界限,准备转移话题,他今天这是怎么了?

“人是我亲手抓的。”

杨新忠倒是一愣,是警察吗?

“好啊,真好。”他笑笑,越过明珠身旁的时候他顿住脚:“我记得七年以前有个叫明月的案子,最后不了了之了,只是判了一个女孩子无期,事后同事之间说笑,我们打赌那一家子孩子以后会做什么,毕竟受了那么深的伤害,有些人会说将来会不务正业吧,毕竟三观都被扭曲了,现在我放心了,灾难能击倒你一时却不能击垮你一辈子,姑娘我今天话多了,很高兴遇见你,再见。”

杨新忠离开。

明珠望着他的背影,她沉默良久,是把自己给认出来了吗?

不不不。

其实杨新忠没有认出来明珠的脸,但是他记得明珠的表情,明珠坐在那里,就好像是几年以前,两张脸融合到了一起,仅此而已。

“看杨国兴的案子了吗?”陶克戴揉着自己的眉心。

陈滔滔摇着自己的脚,陶克戴探口气,他还坐在这里,是否能对他有些尊重?

陈滔滔晃动着,他将手里的文件扔到桌子上。

“没看见我的新袜子?我觉得酷毙了…”

陶克戴淡然平声:“是新的袜子嘛,没有留意到…”

陈滔滔熄火,想和他讨论讨论时尚,结果这人…算了。

“看与不看有什么区别?”

陶克戴想,幸好那个人是杀人了抢劫了,不然只一条强口罪,恐怕不知道要掀起来多少的风浪来。

“这个案子你应该知道是谁办的。”

陈滔滔的神色和以往没有任何不同,倒是眼中的冷意不加掩饰的增加了许多。

“明珠你记得吗?”

陶克戴蛮有兴致的说着,他想滔滔不会不记得的,明珠去当兵这中间和滔滔…

陈滔滔却打断他,忍俊不住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陶克戴觉得陈滔滔这脾气发的有些怪,自己说什么了?他就是觉得见到故人的感觉挺不错的,那孩子竟然当警察了,明珠那孩子竟然去当警察了,想当初他们还打过赌呢,不是因为无聊,而是这孩子的身上那种阴霾的感觉太浓,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都觉得她不可能走正路,多邪门的一个丫头啊,整个事件她从头抗到尾,那个年纪的孩子,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疯也得傻了,她呢,哭都没哭过,特别冷静的一步一步带着她两妹妹往下走,挺可怕的。

别说不可怕,你要知道她当时才多大,这样的孩子要么是太有大主意了,要么就是心太狠了,她感觉不到疼,所以她能扛下来。

如果明珠变坏了呢,他到是不觉得奇怪,明珠变好了,才觉得奇怪。“我想说,杨国兴的案子是她办的,我师妹和我说的,说明珠是个女中豪杰。”

女中豪杰?

陈滔滔捂着自己的脸,他牙疼。

陶克戴一见陈滔滔捂着脸,立即从椅子上起来:“我那个还有事情,我就先走了。”

陈滔滔脾气糟糕,全事务所上下都知道,你讲他的坏话让他当面撞破,那当时的场面一定非常的可怕,其次可怕的就是他捂着脸,牙疼的扭曲的时候,陶克戴先跑了。

陈滔滔咬着自己的牙,觉得越来越疼了。

女中豪杰?

哈!

他啊,他陈滔滔人生当中难得发了一次善心,她住院的医药费都是他掏的,掏出去的那些钱啊,能买多少的好东西?他拿出去理财能理回来多少的利息?他救了那个死丫头。

她全家都跑国外去了,是他,是他…

陈滔滔手里捏着杯子,用的力气几乎将杯子捏碎,是他管了她一年半,并且给了她前途的,面对恩人,她说什么来着?那是好几年之前的事情了,明珠的脸他记不清,但是明珠说的那些话…

送她走的那天,明珠说有些话想单独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