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周自横。

梅绮和洛红尘一齐愣住了。

周自横和洛红尘一个门里,一个门外,愣愣地对视着,都意外得一时无话。红尘是没想到梅绮和周自横会在同一个场合出现,而且出现在这样尴尬的时刻;自横却是百感交集,本以为这辈子都和红尘无缘再见的了,却不料她竟然主动出现在自己的公司里。刚才在门外他已经听到梅绮和人斗口,出于好奇,站住了没进来,及至听到梅绮叫出洛红尘的名字,才大吃一惊,赶紧解围。

三个人里,是梅绮先反应过来,心里大叫不妙,表面上却只当没事人一样不在意地说:“这位洛小姐不知道从哪里听的错误消息,冒失失上门来要应聘,我正送她走呢。自横,你找我吃午饭?我这就可以走了。”

周自横却早已不要听她讲什么,只饶有兴趣地盯住洛红尘问:“你来应聘?你想找个什么样的职位?”

“网络程序管理,FLASH制作,我都可以的。”洛红尘顿一顿,“请问你是谁?”

“哦,我忘了自我介绍。”周自横取出名片来,“我非常欢迎洛小姐加盟敝公司,不过你得先接受应聘考试。”

“当然。什么时候?”

“我们边吃边谈好吗?梅绮是我公司职员,她得罪了你,我有责任替她道歉。摆酒谢罪怎么样?”不等红尘表示反对,自横已经招呼梅绮,“你要不要一起来?”

梅绮再一次为自己感到悲哀,这分明是又一种威胁,要么顺水推舟,要么不带你玩,竟不可以选择。他吃定了她不敢拂逆他的意思。

他吃定了她。

而她,偏偏真的不敢拂逆。

但是洛红尘,她就敢毫无顾忌地反对周自横,当下婉拒:“如果陪老板吃饭是我的工作内容之一,那也是上班以后的事。我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考试?”

自横大笑起来:“你已经通过考试了。好,公私分明,讲原则,这就是我们‘成功网’职员的必备素质。你明天早晨九点来上班吧,具体工作,梅经理会分配的。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也是梅经理同你签。”说完竟然不再啰嗦,点头招呼梅绮,径自走了。

在周自横的字典里,向来没有习惯向女人纠缠,第一次邀请被拒,他绝不会说第二遍。但是另一面,他的确很欣赏洛红尘的不卑不亢和原则性强,这也正是他自己最看重的品质。尽管自横的理论一向是现实等于破灭,缺憾才是永恒,但洛红尘这样离奇地再次出现,让他再也顾不到那么多的避讳,而只想用一种最稳妥的办法将她留在自己身边,不使她再次消失。

直到坐进餐厅,自横还在恍惚地想着刚才和红尘意外的重逢,觉得眩惑,第一次见红尘时,曾经深深地感到她是一个旧时代的人,古典而优雅,应该穿长裙高屐穿花拂柳地走在月洞门里的,可是刚才见到的她,却干脆,利落,谈吐锋锐,机敏过人,完全是个标准的现代白领小姐。这使他困惑,不知道该为洛红尘先后判若两人的表现感到失望还是惊喜。他忍不住要进一步接触她,了解她。

看得出,梅绮也在为洛红尘而深受困扰,悻悻地说:“你并没有告诉我要在选美大赛结束前增员。”

“我也从没说过不参加选美的人,就不可以到‘成功’来工作。”自横半真半假地笑,“你是公关部经理,可不能武大郎开店,嫉贤妒能呀。”

“我嫉妒她?”梅绮冷笑,“她那副尊容,从左眼望到右眼要看一分钟,从眉毛望到眼睛又要一分钟,拍张照片,镜头略偏点就找不全五官,我会嫉妒她?”

自横摇头,一个女人刻薄起另一个女人来真是不遗余力。但是他也不会笨到想要纠正女人的审美标准,当下换了话题说:“明天早晨洛红尘来了,你先安排她到编辑部,负责论坛管理,先拿个新的社区栏目企划出来。”

梅绮吃惊:“你真打算用她?”

“我刚才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你看我什么时候拿工作开过玩笑?”

“可是……”梅绮抓住一个临时理由,“那天我们一块逛夫子庙,你替我结帐买绣鞋,洛红尘不会看不明白。你不是不希望有员工知道我们的关系吗?”

“她不是喜欢搬弄是非的人。”自横自信地笑,“她不会说出去。我看人不会错。”

话说到这一步,梅绮已经不便再坚持了。周自横说,“她不是喜欢搬弄是非的人”,他说的是“是”,而不是“像”。她觉得了一种茫茫的威胁,三年来,这还是周自横第一次把感情和工作混为一谈——固然,目前他和洛红尘还谈不到感情问题,可是会发生的,她有预感,他们之间一定会有问题,她知道危险的所在,听到她的脚步声踽踽而来,可是她却想不出办法阻止。

食物端上来,一圈一圈的蟹籽寿司,洒着葱末麻油的冷奴拼盘,三文鱼刺身,牛奶天芙罗,小段小段的烧鳗鱼,玫瑰紫菜汤。日餐是她最喜欢的,但是现在却没了食欲。

她的心,像一条搁浅在沙滩上的金鲤,色彩鳞片都黯淡,充满了无力感。

第三章 疯人的女儿

秋夜。梅绮觉得冷。

她用双手抱紧自己的肩臂,仍然觉得冷。冷得发颤。

裹紧丝棉被,感觉自己像一只蛹,到了化蝶的季节,却没有来得及破茧而出,就此自缚至死。

窗开着,湖绿的窗纱拂来拂去,纱帘上缀着各色小饰物,有开笑脸的小葵花,跳天鹅湖的舞女玩偶,中国结,金纸鹤,红缨络……还有那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无针”绣坊,可是“见缝插针”!

梅绮把脸埋在手心里,接了满手的泪。她一点一点地想回头,想着自己和周自横三年的交往,以及洛红尘莫名其妙地闯入。

第一次见到红尘,是在夫子庙贡院西街,梅绮要买绣鞋。买了一只鞋。

是梅绮把洛红尘带到周自横面前的,记得当时自横还笑她:鞋子哪有买一只的,都是一对儿。梅绮说:我偏不要成双成对,偏要买一只。

一阵莫名的委屈涌上心头,梅绮悔恨地哭起来,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好端端地想要去买什么绣鞋?为什么任性地只买一只鞋,说什么不要成双成对?天知道她心里多么想与自横成双成对,白头偕老!

那句话,如同谮语,那个俪影双双的美梦,是她自己亲手打破的!

第二次,也是她先见到洛红尘,见面的那一刻,她已经预知了危险,而且下定决心要对她防患于未然的。她已经下了逐客令了,却偏偏又画蛇添足地讽刺了一句不自量力,激怒了洛红尘,引起一场口角,以致拖延时间给了她和周自横见面的机会。如果自己没有多说那句话,如果当时干净利落地就堵绝了洛红尘的后路,不让她进入“成功”公司,又哪里会有后面的悲剧?

自己,真是太多事,太多话了!是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幸福,是自己破坏了自己的爱情,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洛红尘已经来“成功”上班快一个月了,周自横也整整一个月没有回过“梅园”。以往,如果没有客户应酬,自横总是找梅绮一起共进午餐的。但是现在,她常坐的位子上,换了洛红尘。

公司上下无人不知,如今洛红尘是董事长座前最信任的红人儿,可以一人之下,众人之上——虽然只是短短一个月,她却已经连升三级,从网络管理员升为网络部经理接着做了总经理助理。尤其周自横平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对待员工向来没有远近亲疏之分,这样大张旗鼓地力捧一个新人,就更显得不同寻常。

最让梅绮想不通的是,她左看右看,并看不出洛红尘有什么特别的好处,相貌平平,脾气古怪,性格又倔得要命,上工一个月,倒已经和周自横吵了三架,而每吵一架,她就会位升一级,是因为周自横已经厌倦了下属的惟命是从,想找个刺猬头寻刺激吗?就像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会心血来潮想吃蔬菜?

如果是这样,梅绮想或许可以等自横的兴趣自动冷落下来。可是等了一个月,已经到了底线,周自横却仍然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

今天上午,梅绮决定找自横摊牌,甚至不顾忌讳地在上班时间敲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直冲冲地质问:“你一个月没回家,是不是为了洛红尘?”

“是。”没想到周自横明明白白地回答,“因为我知道如果去梅园,你一定会找我吵架。”他甚至轻松地弹了一下烟灰,没事人一样地说,“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只是没去你家看你,并不是没回家。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把梅园的物业说成是我的家也行,不过得把户主的名字换回我的。”

梅绮气得浑身冰冷,连声音都颤了:“你叫我要注意分寸,在公司里不要和你太亲密,可是你和洛红尘呢?你们天天同进同出的,整个公司的人都在议论,你知不知道?”

“哦,他们议论我什么?”

“他们说,你想追求洛红尘,和她不清不楚。”

“好啊,我巴不得他们这么说呢。我的确想追求洛红尘,可她就是不明白,我就等着别人把这话给她说明白。”

“她不明白?她装的!她比谁都明白,就是想吊起来卖!”梅绮叫起来。

但是她气,自横不气,依然慢悠悠地说:“是吗?不过我就是喜欢有人吊我胃口。游戏,是要慢慢地玩才好玩,太容易到手的,不够刺激。你说呢?

梅绮哭了。他是在折磨她,羞辱她。可是,是她先羞辱了自己的。当初,是她主动爱上他,倒追他的,她让他得到的太容易了,几乎是送上门的。但是爱一个人,是错吗?因为她爱他,他就可以这样地欺侮她,轻视她?

泪水流过耳畔印湿了枕巾,梅绮转个身,发现这边的枕巾也早就湿透了。忽然间悲从中来,她由衷地可怜自己,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微贱,这样地束手待毙,这不是她梅绮的个性啊!

她已经沉默地等待了一个月,不,已经沉默地等了三年,她不能再被动地等下去,她要主动出击,要争取自己的终生幸福!

有电话打进来,是自横:“睡了么?”

“没有。你呢?”

“睡了。”

“睡了还打电话?”

“是呀。接电话还问我睡没睡?”自横轻轻笑,体贴地问,“怎么,睡不着?”

“冷。”

“又不关窗睡觉?”

“懒得起来。”梅绮也笑了。她很享受这些看似无聊的对话,有种柴米夫妻的亲昵。它代表着整整三个寒暑的相知与默契。“怎么这么晚打电话给我?”

“天气预报说,明天会下雨。不关窗,小心着凉。”自横的声音故意压得很低,像一把梳子,在梅绮的心上轻轻梳理,有点疼,有点痒,但是很舒服。“你最怕下雨天的,别胡思乱想,早点睡。”

他在哄她。他知道她一直痛恨下雨天,雨珠不间断地落下来,沙啦啦,沙啦啦,好像有无限往事逼着人想回头,想也想不明白,无边无际,无可奈何。

雨是世界上最难把握的东西,偏偏对人的情绪有那么大的控制力量。下雨的时候,人的头发身体都会变得潮润,好像在生苔藓。

他们又说了些无聊的对白才挂线。梅绮已经了无睡意,索性坐起来,掀开袖子,拉开窗帘,发现雨已经停了。

天边一弯下弦月,钩子一样,淡得只剩一个影子,月亮下面是人家的屋脊,草木扶疏,很多飞蛾围着路灯的光打转,路灯下有个男人在看书。梅绮住在十二层,已经很高了,可是也不能看得更远。

城市越来越拥挤,天空越来越狭窄,她再努力,也只能看出那一点点距离去,属于她的,就更少。

——怎么舍得把这一点点也抛出去?

感情是一种债,也许她欠了自横,所以她在他面前才这样地无奈;但是她不欠洛红尘的,她未必斗不过洛红尘。她怕她什么呢?这是两个女人的战争,她的对手是洛红尘,抛开周自横这个裁判不理,论相貌论才气论手段,她不会输给洛红尘的。她要对付的人,是洛红尘,而非周自横!

知错要改,亡羊补牢,是自己把洛红尘拉到自横身边的,自己也一定要把她从他身边赶走,一定要做到!

梅绮对着月亮起誓:我决不会放弃周自横,不会容许任何人同我争夺他的心!

自横和梅绮终于又一同坐在了午餐桌旁。

可是两个人的身体坐在一起并不就等于在享受两人世界。

因为,他们的舌头和思维,替洛红尘留了位。

“听说,洛红尘是个孤儿,来历不明。”梅绮虽然极力把口气放得轻松,可还是控制不住地在唇边现出一丝冷笑。她借着喝汤的空当偷看了一眼周自横的反应,然而和往常一样,她不能从他的脸色中看出任何喜怒情绪。

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玩弄着半真牛假的外交辞令:“是吗?你真是消息灵通。”

“我是人事部经理嘛,对员工的家庭情况当然要比你熟悉。”

“是吗?”自横微微一笑。也许他该回一句“又不见你对别人的家庭情况要这样上心”,但是何必明知故问?

“洛红尘的母亲是在她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的,父亲是个疯子,进了精神病院。”梅绮忍不住轻轻笑起来,“这样的身世,真传奇得可以,要是在琼瑶小说里,也许是个好故事;可是现实生活中,多可怕!都不知道她会不会有精神病遗传基因。”

“洛红尘的父亲是精神病?”周自横再镇定,也还是忍不住对这样离奇的身世背景感到惊讶,而且,洛红尘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即罹难,这一点,和他自己的经历有多么相像。同病相怜的感受使他忍不住微微向前俯身,“你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是洛红尘自己在表格里填写的?”

“当然不是。她哪里肯承认这种丑闻?她的表格里把家庭成员填成了父母双亡。哼,怎么瞒得过我?就有那么巧,我有个亲戚的熟人,恰好和洛红尘的姥爷是老邻居,是她们跟我说的。”

“什么熟人?”

“是我大姨妈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的家庭老师的母亲……”

不等她说完,周自横已经告起饶来:“好了好了,等你把关系理顺,半个南京城的人都牵扯进去了。你还是简单说说,你到底都知道一些什么吧。”

“怎么,你感兴趣?”

周自横才不上当,反将一军:“如果说我不感兴趣,你那么辛苦打听到的轶闻不就失去价值了?”

梅绮气恼地“哼”了一声,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细细地说起来:“我也是凑巧,那天忽然想起探望我表姐,也就是我大姨妈的女儿,和她聊起公司的事,刚好她丈夫的妹妹的家庭教师也在,那个妹妹不是正打算出国吗?请了家教补习外语……”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周自横再次告饶。提起梅绮的那班势利亲戚,自横便觉头疼。他们每次见到他,总要拐弯抹角地打听一些股市内幕,电脑行情,然后便罗里啰嗦地抱怨现在的物价越来越贵。天知道,明明这几年电脑的价格一直在跳楼样地跌下来,可是梅家的人好像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永远捉襟见肘。自横不是小气鬼,后来已经自动自觉地,一旦有新电脑上市,不等梅绮说话,便帮她家亲戚订上三五十台,换一个遍。可是他的确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这种占小便宜的德行,便渐渐怕陪梅绮探亲去,现在发展到听见他们的名字都觉不舒服。他打断梅绮:“你们家反正新闻多,我实在听不懂这些。你少一点铺叙,直接进入正题好了。”

梅绮更加着恼,周自横这样沉不住气倒是她第一次见到,可是再讽刺就显得无理了,也只有假装不在意:“……那天聊起来,才知道他们过去是老邻居。那个家教的母亲说……”

“咦,不是在你大姨妈家吗?怎么家教来上课还带着自己的妈来?”

“我们聊得高兴嘛,大家一见如故,于是又去了家教的家里做客,顺便拜会了她母亲。”

周自横“哈”了一声,不置可否。

梅绮继续说:“那家教的母亲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洛红尘的样子,说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丑丫头,她姥姥不会给她打辫子,洗了头,常常半湿着就请邻居替她结好辫子,一两个礼拜都不许拆的,散乱了就要打她。所以她常常长一头虱子……”

周自横的心猛地抽紧了,尖锐地疼痛起来。他几乎已经可以透过时光的玻璃墙,清楚地看到童年的洛红尘:结着一对细黄的小辫,挥舞着两只细黄的胳膊,黑,瘦,小小的脸孔上惟有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大得惊人。抿着嘴,可以整天整天地不说话,但是给自己发明了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会坐在阳光下自说自话地讲故事,会将柳枝和荆棘草编成各种形状,下雨的时候,会叠纸船顺着水漂走,船里盛着落花和鸟的羽毛……

此刻的周自横,不再是公司里那个铁面无私的周董,而在不知不觉中转换角色,变成了敏感多情的少年阿横,他一直幻想会有那样的一个妹妹,柔弱的,聪颖的,等着他来怜爱和保护的小妹妹。然而,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得太晚了,竟然让她孤独地度过了那么长久的二十年,是他的错,他错了,他该补偿她的。

生平第一次,周自横的心里充满了温柔的护惜,全心全意地,急切地想要对一个人好,不问代价没有理由地,对一个人好。

也许每个人都有付出和给予的欲望,只是有些人找不到付出的对象。

自横认定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全心给予,那就是洛红尘。没有原因,不求回报,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感情,是前生注定的,是债。

梅绮仍在极尽刻薄之能事地损着洛红尘,把她的身世形容得污秽而罪恶:“……关于她妈妈的死,说法很多。她自己姥爷最常说的一种,就是她爸爸杀死了她妈,她爸是疯子嘛,也不知道究竟做了些什么,真可怕,总之洛红尘一出世她妈就死了,她爸也疯了,邻居都说她克夫,命硬,又说她八成是断掌,倒不知是不是真的……”

每一句话,都似一把刀从周自横的心上划过,使他一下一下地疼着——不是痛苦,是疼爱。梅绮对洛红尘的诋辱,只有使他对红尘更加充满同情和怜爱,更有保护她照顾她的冲动,他恨不得立时三刻赶回公司去,把红尘紧紧地抱在怀里,告诉她:她所有的苦难都自今日结束,以后,他会好好地对待她,让她远离孤独与风雨,得到幸福!

然而洛红尘根本不领情。

总经理室里,洛红尘小脸绷得铁紧,一双眼睛晶亮得让人不敢逼视,不卑不亢地质问周自横:“为什么要打听我家里的事?这与工作能力有关系吗?”

“我也是道听途说。”周自横有些惶愧,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罕见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用了心,就会变得这样被动卑微,“偶然听说的,我只想告诉你,希望能够帮助你。”

“不需要。”红尘硬梆梆地顶回去,“如果总经理觉得聘用一个家族里有精神病史的人不方便的话,明说好了。否则,我不希望在工作时间谈论我的家庭。”

自横的心又一次痛。红尘的话让他同时接收到两个信息:一,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女儿,她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羞辱,以至于自我保护已经成了本能;二,她真是一个原则性强的奇女子,她和他,是不折不扣的同一种人。他只得道歉。从认识洛红尘起,他好像就在不断地道歉:“对不起,我并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如果你介意,就当我没说过……”

“我很介意。”洛红尘明明白白地打断,“好,我可以当你没说过,这次谈话不存在。总经理,没别的事,我回办公室了。”

周自横被晾在了当地。

前所未有的尴尬。前所未有地失落。前所未有的经验。

如果一个人没有原因地拼命想对另一个人好是前生的债,那么另一个人没有余地拼命拒绝这个人的好,是否就是前世的仇呢?

下了班,削黄来到老友黄放的“火车头酒吧”消夜。

酒吧很小,是由两节废旧车皮拼接成的,桌椅都是从旧火车上搬下来废物利用的,连照明都是用的铁路上的提灯,四壁摆满了手摇电话、老式留声机、煤油灯等物事,一种粗犷的怀旧、野性的风情。

周自横是由欣赏黄放的品位、进而欣赏这间火车头酒吧、直到欣赏黄放这个人的,他们是纯粹的酒友,除了酒吧,从不曾在第二个场所聚会,也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他们在一起,谈酒,谈色,也谈钱,但是从来不谈感情。

今晚是第一次。

自横问黄放:“还记得你第一次恋爱吗?”

“第一次恋爱?”黄放吃了一惊:“你是思春还是怀旧?思春好像晚了点,怀旧又好像早了点。”

自横笑着捣黄放一拳:“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你每天都在认识女孩。”黄放知道他还会有下文,侧过头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顺便打个手势让酒保再来一杯“黑方”。

“她很特别。”说完这句话,自横自己也觉得太文艺腔,不由笑了,顿一顿才又说下去,“她拒绝我的帮助。”

“你是说她拒绝你的求爱?”

“我没敢直接求爱。”

“没敢?”黄放这回严肃多了,“你也有不敢的事?那么你是怎么做的?给她一大把钱,被她抓起来扬到你脸上去?”

“差不多。”自横一仰脖子喝掉半瓶酒,拉松领带,继续说,“她的身世特别,很凄凉,我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听说了,就向她提出来,想给她一些帮助,给她的家庭一些帮助。没想到她很生气,拂袖而去。”

“很显然。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子。身世凄凉的人通常有两种性格,一种就是特别自卑,另一种就是特别自傲。她是后面一种。”

“也不全是。我感觉得到,她的生气,不是因为自傲,而是自卑。”

“那就最麻烦了。”黄放再启开一瓶酒,“最麻烦的人就是自尊心和自卑感同样重的人,和这样的人交往就好像走钢丝,稍微偏左或者偏右都会跌下去。而这种人里面,最麻烦的一种,就是女人,尤其是聪明才智又薄有姿色的那种女人。”

“全中!”自横苦恼地说,“你说的这几样,她全部符合。聪明,漂亮,女孩子,自卑又自傲,这简直就是她的写真画像。”

“天!那你可真是自寻烦恼了。我要好好地同情你。来,为同情干杯!”

交往了这么久,黄放可以说是对周自横的事情全部都了如指掌,但是只要自横不提,他也从来不主动问起他的工作和生活。就好像现在自横跟他讨论感情烦恼,而他明明知道他和梅绮是一对,并且一向都很欣赏梅绮,认为那样的女人才是现代成功男儿十全十美的妻,却不会冒然问自横:“那么梅绮怎么办?”

他不是一个多话的男人。更不是一个多事的男人。

可是万事都有例外。

今晚的例外尤其多。

既然自横可以例外地第一次同黄放谈起了感情苦恼,黄放也就顺理成章地第一次自作主张,给梅绮打了电话:“周自横在这里喝醉了,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在乎,就来接他回去吧。”

第四章 三十岁的初恋

洛红尘的内心并不像表面做到的那样无动于衷。

没有一个女孩会对周自横那样的男人的好意无动于衷。

红尘是个女孩。一个有虚荣心和繁华梦的正常女孩,不可能没有做过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梦。只是,内心深处,她害怕自己搭上的,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南瓜车,水晶鞋与玫瑰花,都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