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人打草谷很少攻城,那样对骑兵来说是不利的,那些粮食和村镇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

“戍堡用得上。”

张陵说道。

突厥人若大队进入泾州,戍堡是必经之地,而且在不解决戍堡的唐军之前,突厥人不敢放心长驱直入,这一点小婉也明白。

“好吧,不过有些东西都要提前准备了。”小婉计算了一下时间,然后将可以先期所做的准备工作写下一张单子,由张陵派人负责落实…人手张家可以帮着出,但材料钱和人工费用张家可不会出。

第二天张陵去衙门便吩咐人准备,而小婉也派人去河北道将那几位师傅请过来。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五月中旬,戍堡已经竣工,比预计的时间要早一个半月,这让张陵大为兴奋,开始逐步在兴修一些水利设施,并扩大剿匪的力度,官兵有大部分是新招的,总得见了血才堪重用,而临泾、安定两个县的县令他被他撤换了,其中临泾县令潘凤梧直接被他送到法场上去了,至于他在朝中到底与什么人勾结,那就是上面的事情。

小婉也没闲着,这段时间,她也在四处考察草场,准备建立畜牧场的地点和肉食加工厂的地点,而且与不少农家签订了养殖合同,虽然这些百姓对这种合同不是很明白,但对于金灿灿的铜钱还是认得的,百姓们的心中自然有一杆称——人家给了钱,你就要将牲畜养好,养得好了,人家还给你给一笔钱,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解释得通顺,他们自然接受。

就在夫妻二人各自忙碌的时候,突然接到快骑通知,卢国公程知节不日将来泾州视察。

“什么时候这老头子管起这种事情了?”程铁牛听到消息之后,跟张陵和小婉嘀咕。

“嗯,铁牛兄弟,你很强”

小婉嘿嘿一笑:“等义父来了,我就问问义父,认不认识某个‘老头子’,你对他的怨念好像蛮深的。”

程铁牛脸色大变:“嫂子,不带这样吓唬人的,你若是真的说了,我恐怕就要被老…爹拎回家里了。”

“回家不好吗?”

张陵笑道:“我想回去还回不去呢。”

程铁牛顿时一挺身,站了起来,很有豪气地道:“大丈夫四海为家,马革裹尸…”

“呸呸呸”

小婉一连串的轻啐打断了他的豪言壮语,“大吉大利,说什么呢?还大丈夫,等你真正成了家才算是个‘丈夫’,现在也就是一个大一点儿的小屁孩。”

说到这里,她的脸上突然出现一个捉狭的笑容:“铁牛兄弟,你年纪也不小,该成家了。等这次义父过来,我跟他提一下,义母来信说过,长安有不少名门想要跟卢国公府的小公爷结亲呢。”

“我…我…我不急”程铁牛吭哧了半天说道。

“你不急?”

小婉揶揄地看了旁边垂着脑袋的张楠一眼:“你不急可有人急呢,就这么定了好不好?”

“不好。”

程铁牛扫了张楠一眼,站起身:“我先回戍堡堡了,明天还要出去拉练。”说完,逃跑似的走掉,小婉和张陵相视而笑…这段时间,张楠和程铁牛之间貌似已经撞出火花了,裴夫人确实来信提过程铁牛的亲事,只是她希望娶的是张楠,而不是别的什么名门小姐,现在看来这件事基本上已经有几分成了。

第一卷乱世第四百三十三节战乱伊始(求个收)

第四百三十三节战乱伊始(求个收)

一直到了五月下旬,程知节才姗姗来迟,一踏入泾州地界,他就非常的惊讶,这次过来,他主要是来视察泾州的军备情况的,同时也顺带着看看治理得如何,这个差事还是他抢来的——裴夫人在枕头边下了严令,这一次一定要来泾州将准儿媳妇带回长安,西北那地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兵荒马乱了,张楠在那儿她不放心——虽然亲事还没有提出来,可裴夫人心里早就将张楠视做自己的儿媳妇了。

他这一行人轻车简从的,除了护卫亲军外,沿途都是直接在驿站住宿,根本不通知地方官员,现在地里的庄稼距离收割不过是半个多月,这一路走来,庄稼都长势喜人,而且田间修了不少的水利设施,他向当地的农民打听过,虽然这些设施修得晚了些,但也起了大作用,等到了秋天,泾州就不存在粮荒的问题了。

一行人迤逦而行,来到泾州治所安定时,张陵带着泾州府的官员和安定县令一众人等在城外迎接程知节一行。

程知节很少穿文官服饰,照常穿戴着盔甲,就像是随时要投入战斗一般,他骑在一匹高头骏马上,似乎也是小婉上次从马贼手里缴获的,虽然有一段时间没上战场,但据程铁牛说,程知节在家被裴夫人逼着读书,多了几分沉稳,只是眼神依旧税利,锋芒隐隐。

在张陵的带领下,程知节着重参观了兵营,包括营房、粮他、草料场、武库等几处地方,尤其是观看了士兵们的训练和前期剿匪战斗的总结…他虽然很长时间没来泾州了,可当年泾州是什么样子他很清楚,张陵到任不过半年多,能有这个成绩已经是不错了,当下赞不绝口,听到程知节的赞扬,张陵等人心中也是自豪。

“铁牛这小子呢,该不会是做了什么不敢见我的事情吧?”程知节一入泾州,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等在兵营里见了几个昔日的部下后,这才想起没看见程铁牛。

“义父,您这可冤枉铁牛了,这一次铁牛可帮我大忙了,不仅帮我训练士兵,而且还帮忙训练了一支斥候队,现在戍堡那边驻扎,监视突厥人的动向呢。”张陵连忙说道。

程铁牛在家被他老爹捶得胆战心惊,一听说程知节到了,立即赶回戍堡,看他那情形,恨不得成为斥候队的一名小卒,躲得远远的。

“哦,戍堡你们已经重新修筑起来了?”程知节是知道戍堡的,当年修建戍堡,就是为了防御突厥人的,曾经是突厥人的一块心病,可是由于隋末战乱,戍堡一度荒废,给了突厥人可乘之机,结果被突厥人将戍堡毁了,武德年间和贞观伊始,为了避免触动突厥人,以利于朝廷休养生息,戍堡就一直没有重新修筑,其中也有经费方面的问题,没想到张陵不声不想的连这个也做好了。

“走,去看看去。”程知节也顾不上戍堡还远的很,硬要去看看,声称大不了就在戍堡住几天,反正国公府都都住得腻了…这话让泾州的官员们有些吐糟:你老人家住腻了国公府,那让我们也住住呗,只是这念头只敢在脑子里过一过,嘴上还得马屁如潮。

一路上,看到地里的庄稼长势良好,程知节就关心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鸿渐,马上就要收割庄稼了,你想没有想到突厥人会趁这个时候出来打草谷?”

“想到了。”

张陵说道:“铁牛兄弟已经帮我训练了一个斥候队,等六月份就全派出去,邻近突厥人的村镇已经做好了坚壁清野的准备,粮食由官兵帮着尽快收割。另外,我们在一些突厥人必经之地都布有烽火台,由专人负责,一旦有警,各村镇就立即开始准备转移,首先就要避免人员的损失。”

第一眼看到戍堡,程知节就吃了一惊,他原本以为戍堡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简单地修缮了一下,没想到几乎是重建,然后他又参观了堡外的梯田和堡里猪圈、羊圈,讶然问道:“这些都是士兵们养的?”

“是雇了一些平民帮着饲养的,有了这些,士兵们就能经常吃到肉食和新鲜蔬菜了,体质也能够保证,从长远来看,也比较节省军费,等再开一些田,还要种粮食呢。”张陵说道。

“看看去。”

程知节饶有兴趣的在梯田间巡视…田地、水渠、水井,他一一看过,不时地问些问题,尤其是知道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程铁牛负责的之后,脸上更是露出满意的神情,而对张陵也更是大为称赞,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做出了这么多的成绩,他的脸上也有光彩,而且也为张须陀后继有人感到欣慰。

前面就是戍堡,程铁牛率了一干兵将在堡外迎接,父子俩像有隔夜仇似的,一见面四只眼睛就碰不到一块儿,父子俩都够能装的,张陵看得好笑,却也不说破。

“鸿渐,有什么困难吗?”

程知节问道。

这次他奉命过来,一是看看泾州的治理如何,张陵是否称职,另外一个便是看看泾州有无应付突厥人的能力,按照长孙无忌的情报,突厥人为了解决内部矛盾,很可能将其向外转移,而泾州就是一个突破口,而官军的集结和训练正处于关键时刻,泾州将是一个缓冲点。

“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就是马匹太少,估计朝廷一时也解决不了,再就是缺少耕牛,现在大部分灾民都回来了,等各地的工程陆续结束,到了六月份就要种下一季的庄稼,大牲口不足,耽搁的事情就多了。”

“这个我来解决。”

程知节听了之后,大包大揽:“二百头耕牛够不够,我能承诺的就是这些,回头就让人帮你们解决,如果能够多弄来一些,那就算你们赚着了。”

“还有就是士兵和装备,我已经从河北调过来一些工匠,准备生产一些手雷和地雷,但还缺少大量的弓箭和盔甲,如果有火器那就更好了。”张陵说道。

“火器你就别想了,如果不是占着小婉的光,你小子恐怕连那些手雷和地雷也别想着弄灰,我帮你弄一批可武装万人的盔甲和军械,箭矢也没问题。至于兵员,只要你们自己能供应上军费,招多少都没胡问题,这个是特例,你们放心,皇上那里有我去说。”程知节大包大揽道。

在泾州视察了五天,程知节便离开泾州,而在六月上旬,他答应过的东西便一一道位,耕牛刚有三百余头,另外除了他答应的那些装备之外,还运来了一百桶火药(每桶二十公斤),大大解决了张陵的燃眉之急。

不过,随着庄稼的成熟,整个泾州的形势也变得诡异起来,斥候队全部出动,各地的庄稼也是能收一点就立即收一点,已经有种种迹象表明,突厥人就要有所行动了。

罗甘道祖上曾经在杨坚手下当过兵,而父亲是在攻打高句丽的时候,随大将军麦铁杖阵亡,从那以后,全家就搬道泾州以种地为生。不过,在他骨子里面,就有一种当兵的热血,虽然马术是摞下了,可弓刀方面的功夫从来不曾丢下,便是西北频频战乱,有那一技之长也能够维护家人、邻里不受突厥人的祸害。

前些时候,泾州军招兵,因为某些原因,罗甘道没有赶上,看到一些腆胸叠肚的幼时同伴时不时的回村张扬,他心里十分的羡慕,只是官兵已经不招兵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但机会终于来了,朝廷又要招兵了弓马娴熟…呃,他的马术是稍微差了一些,但并非不可弥补的,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射术了得,而且熟悉泾州地况,是个地理通。所以他老早的就去报名,除了马匹之外,其它的都是自带,虽然家里人不赞成,可他还是坚持着去报名,而且在他的带动下,村里又有六个小伙子跟他一起前去报名。

这六个人都是村里最优秀的青年猎手,而且都跟他学过弓箭,称呼他‘大哥’。在进入斥候队之后,罗甘道以其优异的表现很快就得到了程铁牛的注意,并提拔他成为一个什长。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五月中旬的时候,他们就接到命令,开始侦骑四出,开始注意突厥人的动静,罗甘道知道,泾州军的战马不多,都拨到斥候队了,而且斥候队受到的训练和给养也是蕞好的。而斥候队中的兵卒和军官都是泾州本地人,每个人对那些经常来泾州打草谷的突厥人都恨之入骨,听到要给那些突厥人一处教训,都兴奋得摩拳擦掌。

六月中旬,斥候队开始分成五人一组的搜索小组,专门负责探听突厥人的动静,为官府提供准确情报,他们还有一个重要任务,那就是尽可能地刺杀突厥人派出来的斥候,决不让他们将情报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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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乱世第四百三十四节夜袭

第四百三十四节夜袭

斥候队里的兵都是精挑细选的,而且必须是熟悉泾州情况的,队伍中除了少部分像罗甘道这样就想当兵吃粮,将来光宗耀祖的之外,其他多是与突厥人有着血海深仇的。

连日来,罗甘道这一组人都没有发觉突厥人的动静,五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探查范围再扩大一些,当下回营补充了一下给养,一干人再次上路。

六月天,粮食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田里沉甸甸的麦穗看着就让人欢喜,在距离戍堡颇远的一个当地人叫做‘骆驼山’的高岗上,几个人倚着大树歇息,为了谨慎起见,他们并没有生起篝火,就着凉开水吃了些干粮,就算是一顿晚饭。

“罗大哥,你说那些突厥人能在这儿出现吗?”一个黑瘦的年轻人问道。

被叫做‘罗大哥’的人正是罗甘道,按道理来说,他们的侦察范围不在骆驼山,不过他们前几天在一个村子里歇息的时候,听说骆驼山这一带前几日曾经有突厥人的狼骑前来窥探,所以这才过来的。

突厥人有个习惯,就跟土匪打劫踩点一样,他们在进兵之前,也会派出大量游骑进入大唐境内,主要是为了寻找一些下手的目标。同时还有另外一个作用,一些小部落在大军开拔之后,基本上缴获物就没他们什么事了,所以他们常常揽下这种哨探的任务,目的就是趁这机会先小小的捞上一笔…这也算是潜规则,突厥那些大贵族并不反对,毕竟哨探也是非常危险的,而且那些小部落心中有数,吃相不会太难看。

罗甘道嘴里咬着一根草茎,目光一直注视着山下的旷野,闻言道:“没什么不可能的,那些突厥人也不是傻子,他们肯定会多方面侦察的,自从张大人来咱们泾州之后,日子好过多了,这附近的土匪也被消灭了不少,那些突厥人少了不少眼线,自然会更加小心。”

“哼我看那些马帮才是突厥人的眼线,那些家伙就知道从突厥人那里赚钱,不知道卖了多少盐铁给突厥人,张大人真应该将他们都抓起来。”

“听说不久前朝廷已经再次下令,不允许商人们向草原输入盐铁,违反的人要以谋逆论处呢。”另外一名斥候说道。

“哪有那么轻松的?”

罗甘道‘呸’的一声吐出嘴里的草茎,慢悠悠地道:“那些马帮都是有人后台的,听说有些还是朝里的高官,就算张大人能干,也未必动得了他们,只要那些人关键时候别添乱就行。”

“罗大哥,那些人会不会添乱?”

“谁知道呢?”罗甘道摇摇头,“那些人唯利是图,但还不会愚蠢得公然与朝廷作对,倒是突厥人肯定会给咱们泾州添乱的。”

“是啊,好不容易朝廷终于派来了一个好官,咱泾州的百姓快过上好日子,可不能让那些突厥再来祸害了。”

“可是我们出来这么些天了,给养都快用完,还没有看到突厥人的影子,怎么回去报告?”

“是啊,我这次临出来的时候还跟家里人说过,要多杀几个突厥人给我妹子报仇呢”五人中,一个戴着毡帽的小伙子说道,他的外号叫‘羊倌’,六年前,他的妹子在突厥人打草谷的时候失踪了,不是被突厥人杀了,就是被他们掳走,结果没什么不同,所以他对突厥人的恨意最大,总是念叨着要杀突厥人给妹子报仇。

“羊倌,你下去将马喂一下,我们再往前走一走。”罗甘道吩咐道。

“是不是太远了?”一个绰号叫‘刺矛’的斥候说道,他倒不是胆小,而是他们现在这个距离就已经超出上官给出的哨探范围,再往前很容易被当作抗命来处理的,所以他说完后,众人都看向罗甘道。

罗甘道犹豫了一下,他看了看满眼希冀的羊倌,叹口气道:“再走出去十里,如果没什么发现就先回去。”

话音刚落,他的耳朵微微一动,轻喝一声:“隐蔽”

众人都是猎户出身,听力惊人,此时都听到远处传来隐隐的马蹄声,他们的目光立即投向了旷野。虽然夜色中视力受到影响,但不多时夜色中已经出现了人影,大概有十几骑的模样,这些人大摇大摆的,根本不在意前面是否有埋伏,甚至他们在山坡人就能够听到那些人正以突厥语大声说笑。

“是突厥人”

羊倌探手就要将腰刀拉出来。

“冷静一些”

罗甘道一把按住他拔刀的手,轻声道:“你是想就这么冲到他们马前,然后再被他们催马踩倒你,然后再一刀将你劈成两半?”

“对不起,罗大哥。”羊倌低下了头。

“没什么对不起的,但在行动之前应该考虑清楚,我们是要他们的命,而不是自己送命”罗甘道轻轻地拍了拍他,众人又向山下看去。

“瞧我们的猎物并不打算继续赶路,他们似乎也想休息了。”刺矛指着山下说道。

“嘘”

罗甘道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那些突厥人已经催马来到了山下,他们将马匹拴在树上,然后迅速地生起了一堆篝火,竟然从马包里取出几大块肉烧烤起来,不一会儿工夫,那香气连山上都闻得到。

“这些家伙倒是挺会生活的。”刺矛低声骂道。

“不要理会他们,等他们睡觉的时候再动手。”罗甘道轻声吩咐。他们一共只有五个人,就算是突袭,也很容易陷入混战,而他始终记着程铁牛在训练他们的时候所说过的话——战斗的目的是为了消灭敌人,而不仅仅是彰显勇气,如果必须二选一的话,那只能选前一个。

篝火在夜色中摇曳,突厥人虽然留了一个值夜的,但他们已经习惯于将汉人当做猪羊般予取予夺,对于他们来说,汉人比草原狼容易对付多了,至少不用担心被反扑。

“他们一定会为今天的大意后悔的”

罗甘道轻声说道,他手一挥,五个人小心翼翼地向山下摸去,黑夜中,星光下,彼此都能够看到对方眼眸中闪动的精光。

五个人都是山中的猎户出身,知道如何不发出声音惊动猎物,那些突厥人已经吃饱喝足,一个个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呼呼酣睡,连那个值夜的家伙也坐在篝火旁边打盹,他们绝对没有想到会有大唐的斥候跑到这里来。

罗甘道看了看距离,觉得是时候了,他轻轻地取出角弓,另一只手灵活地抽出箭矢,他指了指那个哨兵,意思是自己的,然后又让其他人各自定下目标。

五个人都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平常打猎已经锻炼得十分默契,一个手势或者一个眼神就足以明白对方的意思。

嗖、嗖、嗖、嗖、嗖

随着急促的弓弦声响起,箭矢划破寂静的夜色射向突厥人,顿时,惨叫声接连响起,先是那个哨探一头栽在地上,右眼中插着的箭矢直透脑髓,然后是数名突厥人在睡梦中向他们的长生天报到。

余下的突厥人倒是警醒,抓起身旁的兵器便跳了起来。但是,他们的动作显然没有罗甘道等人快,五个人沉着地射箭,每一箭射出,便是一个突厥人惨叫着倒地,这些突厥人身上都没有铠甲,而且弓箭都在马上,在惊慌失措之下,根本无法反击,而罗甘道等人的箭法都十分出色,每一箭都是射中要害…最为糟糕的是,在夜色中,突厥人不知道有多少敌人,他们在一片慌乱之后,竟然纷纷向马匹跑去。

罗甘道等人本来就是下来偷袭,也没带多少箭矢,此时已经射完,见这些突厥人向坐骑奔去,都纷纷长身而起,向他们扑了上去——不管这些突厥人是想上马还是取箭,一旦被他们得逞,那将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一名突厥人看到一个唐兵挥动腰刀扑过来,他还来不及招架,那把刀已经劈进了他的脖颈,他甚至能够看到自己的鲜血飞溅出来,然后就眼前一片黑暗。

羊倌是第一个冲过来的,他一刀劈倒了面前的突厥人,然后冲向另外一个突厥人…这个突厥人倒是来得及抽出他的弯刀,但在他挥起弯刀之前,羊倌的靴尖已经吻上了他的肘部,那个突厥人只觉得手臂一麻,然后眼前刀光一闪,身体便颓然倒下。

“妹子,哥帮你报仇了”羊倌又是一刀斩下。

上方响起一声金铁交鸣的声响,羊倌下意识的一低头向前窜去,回头看时,只见罗甘道正持刀和一名突厥人战在一起。

“罗大哥,谢了”

羊倌当然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道了声谢之后,又冲向了另一名突厥人。

“羊倌,灵醒一些,不要让愤怒冲昏了头脑”罗甘道大声喊道,他一俯身闪开突厥人的一刀,手中腰刀倏地横扫,那个突厥人大叫一声仰天跌倒,他的腹部被腰刀剖开,一摊东西从里面涌出来,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将那些东西塞回腹中,却最终只能发出一声惨叫,再次跌倒。

罗甘道上前上步,砍下了那个突厥人的头颅,目光转向那个与羊倌交手的突厥人:“羊倌,不管你有多恨突厥人,但这个不能再杀了,他是唯一的活口,我们还要口供。”

第一卷乱世第四百三十五节审讯

第四百三十五节审讯

“呀”

那个突厥人似乎听明白了罗甘道命令,大吼一声,弯刀霍霍,转眼间已经和羊倌交手数合。一个人如果拼起命来,战斗力也是直线上升的,羊倌一时之间竟然拾掇不下来。

“羊倌,如果不行就吱一声,兄弟们手痒的很,帮把手没有问题。”旁边刺矛说道。

“看刀”

羊倌蓦地大喝一声,手上刀一晃,右腿猛然横扫,凌厉的风声扫过,将那名突厥人扫倒,弯刀‘呛啷’一声扔了出去。

那突厥人没有想到羊倌有诈,等他反应过来时,羊倌已经出腿将他踢倒,再想挣扎时,对手的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脖颈旁,只好僵在那里大骂不已。

“我叫你骂,我叫你不老实”羊倌暴喝一声,上前拳打脚踢…不让杀,揍他一顿总可以吧?

“好了,好了,再打就把他打死了”罗甘道连忙上前阻止,就剩下这么一个活口,可不能再让他给宰了。

篝火还在燃烧,只是不复刚才那般炽裂,突厥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周边,鲜血的味道在寒夜中飘散开去,闻之令人作呕。

罗甘道五人的衣服都溅满了血迹,有他们自己的,也有敌人的,将那个已经被打晕过去的突厥人绑上之后,几个人来回巡察了一圈,将地上的每个突厥人都补上一刀,然后在其身上将一所有的东西收缴起来。

虽然这场战斗的时间并不长,却充满了血腥,五个人觉得浑身疲惫,身上的伤口也隐隐作痛,比在马上颠簸一天还要累。

“罗大哥,这些人真够穷的,身上没带多少钱。”一名斥候回来禀报。

“马匹和这些兵器也能换取不少奖励,做人不能太贪心。”罗甘道说道,他看了众人一眼:“怎么样?都伤得重不重?”

“没什么大不了的。”刺矛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罗甘道不屑地向一具尸体踢了一脚,“他们不是崇拜狼吗?就让他们呆在这里给狼打打牙祭好了,我们立即撤回去。”

他们都知道,突厥人的斥候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他们的后续部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刚才是偷袭,如果对方大队人马来了,偷袭就不好用了。

这个时代都是以斩杀的敌人首级为凭,所以众人将死去突厥人的首级纷纷砍下,然后将缴获的马匹牵出,所有缴获都放在了马上,又将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拴在马上,然后将一个突厥人俘虏绑在马上,嘴上也塞上破布,一行人快马加鞭往回赶。

风厥居不是第一次进入大唐境内打草谷了,他所在的部落只不过是一个小部落,但小部落也有小阈落的好处,每次出动打草谷,他们都是第一批出动的,这样就有机会大捞一笔。在风厥居看来,汉人都是肥羊而且根本不需要放养,每次打草谷,就像去地里捡黄金一样方便,所以这一次进入大唐境内,他根本没有太当回事,所以才带了一组斥候连夜赶路。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他们走得太快,距离大队远得多,而且也没有想到会突然碰上唐军的斥候,虽然对方是偷袭,可那五名唐军的战斗力强得一塌糊涂,己方十余名勇士竟然在区区五个人的攻击灰飞烟灭,真是难以想象。

现在自己已经被俘,只能是希望对方有所疏忽,给自己找一个逃跑的机会,据说汉人都讲究什么仁义,这在平常的时候肯定会觉得迂腐,现在只希望对方也对自己施仁义,好有逃生的机会。

他被捆得严严实寮的,像条布袋似的搭在马背上,这个姿势本来就不舒服,罗甘道等人一快马加鞭,随着马背的剧烈颠簸,风厥居觉得胃肠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晚上吃的那些烤肉统统挤了出来,最为可怕的是,这种痛苦仿佛一时半刻的还无法消失,最后终于在他的祈祷下,长生天开了大恩,将他弄晕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厥居打了个激灵,猛然睁开双眼,只见十几名唐军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他一挺身,居然坐了起来:“你们想干什么?”

罗甘道笑嘻嘻地来到他的跟前:“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我…”

风厥居刚说出一个字,就被自己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算了,我看你也分不太清楚。”

罗甘道摆摆手:“我就作主,先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们需要你的口供,如果你不合作,那就是死路一条;好消息是,你不用跟我们回戍堡了。”

风厥居心里苦笑,这算是什么好消息?难道提前被杀死也算是好消息?

“我知道你是一条好汉子,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相信你也不会自己走上绝路吧?”罗甘道笑道。

“哼”风厥居冷哼一声,但心里依然忐忑。他可是知道当俘虏的悲哀,他们就经常以杀害俘虏为乐。

“同样是死,我为什么要跟你合作?”风厥居问道。

“死和死肯定是不同的,如果你能够合作,我保证你能够死得很痛快。”罗甘道说道。

风厥居脸色苍白,嘴上却硬梆梆地道:“你们休想从我嘴里掏出一个字的口供”

‘是吗,那我们就试一试看吧。先给你一个惊喜,你听说过蚂蚁上树的故事吗?罗甘道问道。

“没有。”风厥居本能的摇头,他相信这个唐兵肯定是想办法来折磨他,索性他也懒得猜了。

“这地方的草势长得很好,你知道那些草里有什么吗?”罗甘道问道。

“不知道”风厥居闭上了眼睛。

“蚂蚁,是一种相当巨大的食肉蛟。”

罗甘道伸手在草丛里划拉了一下,从里面抓出一只两、三厘米长的大蚂蚁,“这种蚂蚁不仅喜欢吃肉,而且还好甜食,如果在一个人身上涂满蜂蜜,再将他放在草丛里,你想想会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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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乱世第四百三十六节伏击

第四百三十六节伏击

有一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但这句话要看怎么来解释。都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法西斯在集中营里对被捕者施加惨无人道的刑罚,但若论起行刑,中国人足可做他们的师父

罗甘道用手挟着这只食肉蚂蚁,在风厥居眼前来回晃动:“想想看,上千只这种食肉蚁在身上爬,会是什么感觉?”

风厥居脸色煞白,怒目道:“你想唬我?”

“唬你?”

罗甘道脸色一板:“老子哪有那个兴致?来人啊,将野蜂蜜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