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慕寒止母子身上应该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我向她们告辞,转身的时候看见小孩从衣兜里摸出几颗玻璃珠,一颗一颗放在面前的五个碗里,我好奇的看着他的举动。

小孩口中念叨着稚嫩的声音。

回来吃饭了。

每说一句便在碗中放下一颗玻璃珠,动作缓慢目光依旧是空洞的呆滞,他活在自己的臆想的世界里,清醒的时候什么都记不起来,看着这小孩,多少让我想起孩时的往事,被排斥和孤立的阴影一直伴随我童年大部分时光,我有些怜惜地看着他。

小孩的手在第五个碗前停止不动,摊开手后,我发现他手心已经没有弹珠,小孩看看面前的碗,然后在衣兜里找寻。

我忽然想起小孩在街上遗失的弹珠在我这里,我拿出来重新走回去打算交给他,慕寒止在旁边摇头阻止,小孩和外界的联系是断绝的,他还活在一个私人构建出来的世界中,不能被外界的事物和人打扰,如果惊扰醒他,小孩会因为分不清虚幻和真实,而让病症更加得严重。

我把手收回来,看着无助的小孩,他还在茫然地找寻着我手里的弹珠,然后我看见他站起身,一个人走到墙角,紧贴着墙面用双手捂住眼睛。

“吃饭了也不听话,还要玩捉迷藏,好吧,你们去躲起来,我来找你们。”

小孩开始从五倒数。

五……四……三……

“他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身边的慕寒止。

“他找不到弹珠,就会玩这个游戏。”慕寒止看看我手中的玻璃珠。“只有他自己找到才会继续梦游下去,你不能直接交给他。”

我若有所思地看看手中的玻璃珠,不知道是出于可怜这孩子想陪他玩玩,还是想知道在这栋漆黑的大楼里,他如何能找到我手里的弹珠,我居然取消了离开的念头,告诉慕寒止我打算陪小孩玩。

我往七楼走,这里是没有灯光的,长长的走廊伸手不见五指,像一个幽深的黑洞,破旧的大楼死一般寂静,我走在漆黑的长廊里有一种阴森的感觉。

一处堆放杂物的地方吸引了我,很多被遗弃或者来不及处理的废物杂乱地堆放在一起,里面刚好可以容下我一个人的位置,我握着弹珠小心翼翼地躲了进去。

从杂物的缝隙中,借助微弱的月光,我能隐约看见空旷的长廊,在杂物的对面有一扇竖立的镜子,上面有道裂痕,应该是谁不小心打破扔在这里的。

镜子里刚好倒映着我躲藏的杂物堆,这个位置小孩能找到我吗?我开始有些后悔和一个梦游的孩子玩游戏,居然会如此认真,如果他找不到我的话,他就无法完成每晚都必须完成的游戏。

我在杂物堆里等了很久,也没看见小孩的身影,我总是不经意的从缝隙中去看对面那扇破裂的镜子,记得小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坐在镜子前面,而且总是在晚上,开始的时候母亲没有在意,当她多次从睡梦中醒来,都看见我一个人坐在镜子面前自言自语的时候,母亲变得有些惊恐和惧怕,最后母亲歇斯底里般地当我面砸碎了镜子。

再后来……

母亲第二天上吊自杀,当时我还小,母亲为什么突然选择自杀到现在我一直没想明白,只记得那晚母亲手里还拿着答应给我的风车,记忆中母亲冰凉的身体挂在屋梁上,我扶着她身体,踮起脚去吹动她手里的风车,母亲的身体在我拉扯下像秋千般摇晃。

可七岁那场高烧后,很多事在我记忆中变得模糊甚至是遗失,我已经想不起来,我为什么会每晚坐在镜子前,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着镜子自言自语。

我到底在镜子中看见了什么,或者说,我和那孩童一样,都是在梦游,可梦游的人是不会知道自己做过什么,我依旧记得很清楚。

叮咚……叮咚……

清脆的铃声打断了我的回忆,在死寂般的长廊中响起格外的清晰,小孩已经上到了七楼,我不清楚梦游中的小孩是靠什么来找寻东西,按照时间来看,他应该是从五楼一路找上来的。

我躲藏的地方是看不见长廊两边的,只能通过小孩脚链上铃铛发出的声音来判断他的远近,小孩每走一步,铃铛都随即响起,铃声越来越进,敲击在我心上,让我有一种莫名的紧张。

我能从杂物的缝隙中看见对面的镜子,里面隐约能看见长廊两边,光线的原因能看见的地步并不多。

铃铛声近在咫尺,我从幽暗的镜子中看见一只小孩的脚露出来,然后是身体,小孩的白衣在镜中异常醒目,因为是黑裤,我看不见他的脚,从镜子中出现,怎么看他好像一团飘忽的白影。

我不明白我的心跳为什么会加快,他离我越近我越是紧张,好像真的怕被他找到,甚至刻意去控制自己的呼吸,躲缩在杂物堆中完全和黑暗融为一体。

小孩很匀速缓慢地从我身边飘过,如果不是因为他脚上的铃铛,我都怀疑他没有脚,直到从镜子里消失在长廊的另一边,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幽灵。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居然心里还有些莫名的失望,我躲藏的位置莫要说这个小孩,恐怕是个大人也未必能找到,慕寒止说小孩必须自己找到玻璃珠,这样下去估计他的游戏今晚是无法完成了。

我突然一愣,发现这里太安静,小孩从我这里走过的时候,我还能听见铃铛的声音,可现在黑暗中有恢复了一片死寂,他才过去还没离开七楼,铃声不会消失的这么快。

他应该停留在我看不见的黑暗中。

他在干什么?

我的疑惑再次被铃声打断,这一次铃声依旧是由远而近地传来,我注视着镜子,这是我唯一能让我看见长廊的途径。

一团白影慢慢从黑暗中出现,小孩的后背先出来,然后是他的双手,他是倒着走回来的,我刚掉下去的心又慢慢提了起来,犹如一个手无寸铁在草丛中躲避的人,忽然意识到被野兽发现自己踪迹的心情。

小孩一直退到杂物堆的前面,还是侧着身体,默不作声地站立半天后,慢慢地向我转过身来,我不由自主地蠕动着喉结,突然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直到他完全站在我的对面,死死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真的看见我,因为按理说这么漆黑的环境下他是不可能看见杂物堆后面的我。

可我已经不敢在去直视小孩的眼睛,漆黑的瞳孔让他眼睛看起来格外的大,或许是光线的原因,我完全看不到他的眼白,像是两个看不见底的黑洞镶嵌在脸上。

没有任何表情的脸和僵直不动的身体,就这样死死的和我对视着。

我蠕动着喉结,呼吸已经不经我控制的变得沉重。

我看见小孩慢慢抬起手,竖起的指头不偏不倚指着我。

我看见你了,回去吃饭吧!

稚嫩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打破了长廊的寂静,空气中流动着阴森的气息。

我抖动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全是冷汗,我想从杂物堆里走出来,把玻璃珠交给他,有些后悔陪他玩这样的游戏。

叮!

玻璃珠掉落在地上的声音,然后开始向前滚动,声音就从我身后响起,我偏头的时候看见一颗弹珠从我身后的黑暗中滚动出来,一直滚落到小孩的面前。

我手中的玻璃珠还在。

小孩挖下腰去拾弹珠的时候,对面的镜子又重新出现在我视线里,昏暗的光线下,我从镜子中分明看见一双小孩的手在我身后伸出,还有一双在黑暗中没有眨动的眼睛。

我慌乱的转过身去,依旧是一片不见五指的漆黑。

我现在甚至能听见我自己心跳的声音。

我躲藏的杂物堆里一直还有一个小孩。

我慢慢抬手伸向黑暗中摸索,狭小的空间里什么都没有,我紧握着手里的弹珠,回头的时候小孩已经离开,我从杂物堆里走出来的时候,发现后背隐约有些发冷,用手一摸竟然全是冷汗。

弹珠怎么会从我身后的黑暗中滚落出来?

我看见的那只手和那双眼睛是怎么回事?

小孩捉迷藏找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

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疑惑,我停留在那扇破碎的镜子面前,头开始剧烈的疼痛,我用手捂住想让自己好受些,脑海中忽然闪烁出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那应该是我出生的时候的记忆,已经被我遗忘了很久,我出生在凌晨两点,刚好是开鬼门关的时候,都说记忆是有颜色的,我那时的记忆是白与黑交融的色彩,后来娘告诉我,出生的那刻数之不清的黑鸦从四面八方聚集在我家院口的梧桐上,嘈杂刺耳的叫声持续了整整一晚,而整个院子被一层厚厚的如同灵堂白布的霜露所覆盖。

父亲信命找人给我算八字,看相的说我是。

乌鸦栖梧桐,百鬼亦相从。黑白无常至,断户绝子嗣。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几句话的意思,我是百鬼送子,命硬伤人,刑克双亲,不祥之人。

可当时父母都不愿意相信这些事,可从我记事起似乎就在验证这些话,村里的大人都不让小孩和我玩,因为那些襁褓中的婴孩总是在看见我后莫名的整夜惶恐和哭喊,村里人相信,小孩的天灵盖没长好之前是能看见脏东西的,久而久之我身边就再没有玩伴,剩下的只有村里的黑猫和黑狗。

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总是在天黑后寸步不离的死死盯着我看,后来才意识到,其实它们是盯着我身后看。

娘心疼我,总是用麦秆很灵巧的编织出蝈蝈、蜻蜓或者蚂蚱,有时候还会是草人来陪我玩耍,其实我一点也不孤单,我总喜欢坐在镜子面前对着自己说话。

娘看见后会伤心的背过脸去抹眼角,然后站到我身边,抚摸着我头慈祥的笑着,对着镜子说,你看,镜子里有我的小宝贝,我回头去看娘,很认真的摇着头,娘,你指着的不是我,是二狗。

我看见娘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有些慌乱的向后退了一步,二狗是邻居家的小孩,从床上掉下来,摔到了头死了一年多,娘惊恐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见过二狗。

我看着娘脚下,抬起头很平静的说,娘,你踩到何伯了。

娘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我看见娘的手在微微抖动,神情透着恐慌,何伯是村里老人,五年前因病身故,从来没有谁告诉过我,娘也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这个人。

娘的嘴角蠕动,最后嘴里怯生生挤出几个字,还有谁?

很多,镜子里面有很多人,娘,你看不见吗?我稚气的笑容和娘苍白的脸在镜子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娘疯狂的抓起椅子砸碎了镜子,四分五裂的玻璃散落一地,我哭嚷着蹲在地上去拾取碎片,锋利的边缘割破手指,支离破碎的镜片中映出触目惊心的血红,我嘴里一直反复念着,她是我娘,你们不要怪她。

娘答应给我做风车,夜里我去娘没有灯光的房间,昏暗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娘总是想尽办法让我开心,这一次她挂在屋梁上,我看见她手中的风车,我抓着娘悬空的腿,踮起脚对着风车吹气,转动的风车五颜六色,我在旁边咯咯直笑,娘的身体在我摇晃下,像秋千一样晃动,只是娘一直不和我说话,身体有些冰凉。

娘是被人抬出去的,身体上盖着白布,我拿着风车吹动,在风车停歇的间隙中我看见父亲仇视和愤恨的目光,房间里开始变的冷清,父亲终日酗酒,再没有人管我,我把破碎的镜子重新拼凑起来,很久没见的娘,也出现在里面,父亲回来的时候,我兴高采烈的指着镜子欢愉的说,看,娘就在里面。

父亲愣了片刻后,发疯般砸碎手中的酒瓶,抓着我衣领向水塘走去,那水塘深不见底,每年都会死很多人,娘以前从不让我去水塘边玩耍,父亲口中发出低吼的咒骂,我只听见一句,死了就太平了!

我惧怕的抖动着身体,从来没见父亲这样,虽然我知道他一直不是很喜欢我,醉酒的父亲一个踉跄,跌跌撞撞摔倒在水塘里,可我怎么看他都好像是被人推下去的,父亲在水里挣扎,可怎么也起不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水下面抓着他的腿,我茫然的蹲在水塘边,看着父亲慢慢消失在水面,整整一夜我都坐在那里,天亮的时候,我又看见父亲,他一动不动的漂浮上来,记得父亲也是被人抬走的,身体上也盖着白布,然后是所有人的目光,我依稀记得那目光中的敌视和疏远。

后来我被送进孤儿院,七岁那年我得了一场重病,高烧接连十多天不退,都以为我活不了,或许我真是命硬,居然扛了过来,只不过醒来后,我再也看不见一直跟着我的那些东西。

想起的越多,头痛的越厉害,直到这些片段慢慢从我脑海中消失,头部的疼痛才开始缓解,七岁那年的病看来真的不轻,让我的记忆都变的紊乱,我用力揉着额头,或许是压力太大,让我开始不切实际地胡思乱想。

总之我试图找各种理由来安慰自己,等头不再痛的时候,我原路返回,下到五楼的时候,那梦游的孩子和慕寒止已经不知去向。

我甚至都有一种从来都没见过她们的错觉。

第二十三章 伴娘和伴郎

我是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韩煜上来叫我吃饭,我好几次想给他说昨晚遇到的事,不过仔细回想估计是自己大惊小怪,韩煜说外面有人找我。

我下楼去看见宋迟的车停在外面,他坐在茶几旁向我招手,他来过这里几次,韩煜也认识,一来二往和韩煜也能称兄道弟。

我挠着蓬松凌乱的头坐在宋迟对面,看见韩煜手中的红色请柬,端起刚泡好的茶苦笑一声。

“你这是阎王不怕鬼瘦,请柬都发到这儿来了。”一边说一边用胳臂拐了韩煜一下。“你想清楚,这顿饭没那么好吃,而且贵的很。”

“难得有喜事,天天给人做道场,吃的都是白喜,这红喜当然要去,图个吉利沾点喜庆。”韩煜满不在乎的收起请柬。

“我没钱。”拿出烟找宋迟要火,一本正经地说。“屠夫让我休假,每月就那点薪水,和你这样混进豪门的比不起,你结婚去凑热闹成,交份子钱得先打白条。”

“别拿屠夫说事,今儿给你带圣旨来了。”宋迟把打火机扔给我笑嘻嘻地说。“屠夫说你休假也快一个星期,寻摸着也该正常点了,让你明天回局里报道,知道我要来找你,让我把话带到。”

“我还以为他打算让我修年假呢,一个星期就算完事了。”我点燃烟无可奈何地叹口气,看看宋迟疑惑地问。“我休假你来找我干什么?”

“送钱,今儿当善财童子了。”

宋迟说完把两个厚实的红包分别递到我和韩煜面前,我和韩煜茫然地对视一眼,叼着烟打开红包,目测是有我一个月工资那么厚。

“妈的,嫁入豪门就是不一样,人家结婚是收份子钱,你小子结婚是到处送钱。”我想都没想把红包递给韩煜。“他有的是钱,别和他客气。”

“钱你们是收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宋迟现在脸上笑得很灿烂。

我有些看不太懂,总感觉这钱没那么好拿,重新把红包放回到茶几上。

“你小子不会平白无故这么大方,无事献殷勤其非奸即盗,你多半有事求我,看你那贱样,指定不是什么好事。”

“你这话说的,大红袍我都舍不得喝全给你了,这情分算是够了吧。”宋迟嬉皮笑脸地重新把红包又推到我面前。“这不是有点难处想请二位帮帮忙嘛,呵呵。”

“哟,三天以后你可就是豪门女婿了,有什么事还能要咱帮忙的。”韩煜也笑嘻嘻的问。

“我老丈人说就一个女儿,婚礼要办的风光,不能委屈了他女儿,这不,我媳妇找伴娘就找了十一个,说是寓意一生一世。”宋迟一边说一边抓头发一脸烦闷。“我掰着指头算也给她找不出十一个伴郎来啊,局里只要是没结婚的我都拖去了,就差你们两个。”

“当伴郎?!”我拼命地摇头,想都没想就拒绝。“你不是不知道我性子,你结婚被那么多人当猴耍就算了,你还非拖上我也去,这忙我帮不了。”

“那算了,本来好心想帮帮你,既然你不识抬举就算了。”宋迟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认识他这么久,他品性我太了解,一向都死缠烂打的人怎么会这么轻易就放弃,完全不像他性格,宋迟的异常反让我心里没底。

“听你这口气,话里有话啊。”我端着茶杯意味深长地问。

“也没什么,想撮合你的好事。”

“我的好事?”

“忘给你说了,我媳妇和云杜若是发小,我媳妇说云杜若算她娘家人,给她当伴娘。”宋迟一本正经得意洋洋地看着我。“你说要是你当伴郎的话,指不定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媳妇答应帮忙撮合你们。”

“你和云杜若还有一腿?”韩煜一愣很惊讶地看看我后若有所思地点头。“难怪那天你在酒吧发那么大的疯,敢情是吃醋啊。”

我白了韩煜一眼,深吸一口气从茶几上把红包收了起来,漫不经心地回答。

“说好,我是给你面子,没其他意思,再加上最近手头紧,就当帮你忙了……我真没其他想法。”

宋迟不住地点头,笑得极其猥琐,让韩煜今天别做生意,后天的婚礼,今天要提前彩排一下,最重要的是,带我们去把伴郎服给定了。

宋迟带我们去的婚纱店很高档,装修得富丽堂皇,大堂硕大的水晶吊灯让这里显得格外奢华,我和韩煜是最后到的,宋迟找来的伴郎大多我都认识,都是局里的同事,打过招呼宋迟让我和韩煜去试衣服。

试衣间在二楼,我在试衣间能听见旁边伴娘嘻哈打闹的声音,真不明白别人结婚,这帮女人高兴成这个样子。

宋迟给我们一人一套单排扣后中开叉的黑色绒面修身礼服,我很久没穿过这样的正装,换衣服的时候听旁边的韩煜一再在抱怨,说宋迟的钱还真不容易赚。

折腾了半天,我戴上领结感觉衣服挺合身的,打算出来找面镜子看看,看这衣服的款式,以宋迟的欣赏水平和档次应该选不到这么好的,多半是他媳妇挑选的。

刚走出去就看见镜子前面的云杜若,一袭纯白的及膝长裙,宛如月光般柔和地包裹住她优美的身材,让人移不开眼目。

她看我的表情有些意外和惊喜,应该是没想到我也会来,或者是她从来没见我穿的这样正式,她对我莞尔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这套礼服挺适合你的。”云杜若欣赏地对我说。

“是吗?”

我故作平静走到镜子面前,镜中云杜若高贵大方,如出水芙蓉清新淡雅,我站在她身边也没有多逊色,至少还没沦落到当绿叶的地步。

转身的时候,发现影楼的摄影师半跪在地上,样子有一种虔诚的认真,一手拿着相机一手对我和云杜若做出停止的手势。

咔嚓、咔嚓

闪光灯让我眼睛有些发花,瞬间功夫摄影师拍摄了好几张照片,看他样子完全没有停止的意思,像表演小品似的,在我和云杜若面前变化着各种搞笑的姿态,不停拍摄着我们。

“两位新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我摄影这么多年,你们两人在镜头面前的感觉简直是无以伦比,一看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怎么听着摄影师都不像是在恭维,只不过他说这话的时候,宋迟刚好从换衣间出来,应该是感觉被抢了风头,极其不满意地瞟着我。

我无奈地冲他摊着手,意思是这不是你自找的,我又不是存心来砸场子,和宋迟抬杠的时候,才看见休息间的韩煜,好半天没见他,这会正和一个伴娘聊得眉飞色舞,我是忘了告诉宋迟,让韩煜来根本不用给他红包,只要告诉他有十一个伴娘,没准韩煜会倒给他红包。

“靠近点,来一张亲密一点的。”摄影师没完没了地继续着。

我和云杜若不自然的靠拢一些,摄影师的手还在摇晃,意思是再靠紧点,被人指手画脚的摆布还要心甘情愿地听从,估计也只有在影楼,我的身体已经紧紧贴住云杜若,看摄影师的样子,他并不满意。

“自然点!”摄影师放下举着的相机焦虑地说。

我把手轻轻放在云杜若的腰际,感觉她整个人身体一惊,我看着镜头很平静地说:“不这样,他不会放过我们的,坚持一下,很快就完了。”

云杜若的脸颊微微泛红,那晚我在道缘堂为了不让她冲动,从后面抱住她时,她也这表情。

云杜若一咬牙,把头靠在我肩头,摄影师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从不同角度抢拍着稍纵即逝的瞬间。

“你别跟太子在一起了,早晚要出事。”我看着镜头在云杜若耳边小声说。

“我和太子不是你想的那样。”云杜若拍照的表情挺丰富,完全不影响她和我交谈。

“你看摄影的都说我们是郎才女貌,你跟太子还不如跟我好,至少拍出来的照片好看的多。”

“好啊,你那天不是想打他吗,约个时间叫他出来,你打赢他,我就跟你好。”云杜若轻描淡写地回答,脸上保持着迷人的微笑。

我一愣,笑容有些不自然,按照韩煜说的,太子是闯过木人巷的佛门俗家弟子,真动手指不定我会躺在解剖台上。

“你……你在和我开玩笑。”我无力地说。

“是你先和我开玩笑的。”云杜若笑得更开心。

如果不是宋迟找借口让摄影师走,不知道他还要拍多久,宋迟看我的表情已经咬牙切齿,韩煜好像完全不知道这边的事,全神贯注和伴娘聊得热火朝天。

宋迟的媳妇一看就是古灵精怪的,召集齐所有的伴娘和伴郎后宣布,后天的婚礼会是没节操没底线的,让所有人做好心理准备,现在想反悔也来不及,具体怎么个没节操没底线,要到婚礼当天才知道。

试完衣服宋迟没好气地对我说。

“让你是来当绿叶,不是让你喧宾夺主搅局的。”

他应该还在为刚才摄影师的话愤愤不平,我笑嘻嘻把他给我的红包塞到他手里。

宋迟不明白我是什么意思,茫然地看着我。

我手搭在他肩膀上,在他耳边小声说。

“你结婚是大事,帮忙是应该的,怎么能要你红包,回头份子钱给你补上,不会比这个少,不过……我既然帮你,那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宋迟有些疑惑地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二十四章 血红的婚纱

再次见到韩煜是宋迟婚礼的当天,我已经整整一天没见到他,最后一次见到韩煜是宋迟婚礼彩排的那天晚上,他带着才认识几个小时的伴娘去了酒吧。

韩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还在和那伴娘眉来眼去,不用他承认,我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宋迟这会是真的风光了,飞上枝头变,这婚礼被安排得有些让人瞠目结舌,就连鲜花都是直接空运来的,更不用说现场的摆设,估计局里那帮还没结婚的汉子都羡慕得要死。

女方家境富裕,而且看样子人脉也挺广,婚礼现场来了不少人,宋迟怕怠慢了局里的人,特意规划了一个来宾区留给局里的人。

我坐过去的时候,刚好从屠夫面前过,快一个星期没见到他了,今天屠夫把自己收拾得挺年轻,至少我在他脸上看见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