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了吧。”

陶蓁闭上眼睛:“从此开枝散叶。生一堆健康的娃娃,她会生一个英俊的男孩,有绿色的眼珠,高大的身材,腿修长。”然而,那男孩却越想越像慕辰,白皙的皮肤,丹凤眼,高贵冷傲的神情,走路时,白袍翩翩当风…

陶蓁终于睡去,醒来时,身边空空,身上覆盖着羊绒毯,她穿着草原上的女服。

“乌米尔!”陶蓁叫道。

无人响应,林中的小鸟开始鸣唱。

“乌米尔!”陶蓁再喊,打量着周围琳琅锦簇的饰物顽物,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迅速充斥她的脑间:他究竟有多了解京城!

乌米尔端着热气腾腾的豆腐脑进来:“我回来了!怕你吃不惯我们草原的东西,我去城里买的。”

陶蓁端详着印有周记的青瓷碗,笑道:“谢谢你。”

一面打量着四周,陶蓁发现猫兔子竟不见了。

“你见过茕茕么?”陶蓁问。

乌米尔道:“是你的那只不像猫又不像兔子的白团子么?不是在屋里么?”一面在毡房中找寻着,寻遍了都不见。

“它是去找东西吃了么?乌米尔问。

“它从不乱吃东西。”

底气十足的男音从帐外传来,只见老头儿一手擒一个,将那两个侍卫打倒,掀帘入毡房,肩上的猫兔子呲牙在笑。

“好个臭小子!我徒弟的女人你也敢动!”老头儿一身缎袍绣金线蟠龙玄衣,发须如雪。

“老人家,陶蓁是我的!我们已经是夫妻了!”乌米尔笑道。

“放屁!只要她没跟你回草原行婚礼,就是王爷的!”老头儿说着,挥手衣袖,乌米尔尚未反映之时,老头的手已掐住了他的咽喉。

“呜呜呜!”猫兔子似乎也在帮腔。

乌米尔见这老人武功深不可测,不敢妄动,但见他俯□,对陶蓁厉声道:“丫头,上来!”

陶蓁犹豫了一下,攀上老头的脖子,老头儿目不斜视,背着陶蓁便飞走出好远,乌米尔头一次见识这般轻功,已浑身冷汗。

“臭丫头!因为我徒弟不行,你就找个强壮的小子么!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能这样!”老头儿如箭般在林间穿梭,一边怒道。

陶蓁道:“老人家,你徒弟根本不要我。为什么你们非认为我要嫁给他?我早已配不上王爷,现在人家都来迎亲了,我还能怎么办。”

“不行!”老头儿背着陶蓁,半炷香的功夫已回到王府,其时,慕辰已在池边读了一阵子史书,回到寝殿,用未受伤的手帮锦瑟擦脸。

“小瘸子,你给我出来。”老头儿道。

慕辰抬起丹凤眼:“哦。”说着,将帕子递给玉梨:“漱口的参茶。”

玉梨忙双手奉上,慕辰将茶递至意识尚不清醒的锦瑟唇边。““给老头出来!”老头儿嗓门提高了一度。

“吐出来。”慕辰对锦瑟道。

老头儿干脆将慕辰推至凉亭,连人带椅抱到陶蓁身边:“草原的接亲队伍都已经到京城了,今天你必须表态,你是要小陶,还是不要。”

陶蓁道:“王爷不必听他的,我都是乌米尔的人了。”

慕辰抬眼,望着陶蓁,心下一疼。

“说话!”老头道。

慕辰依旧沉默,望着亭外长天。

秋日的天空分外清朗,大雁哀鸣,秃鹰盘旋。

池中,一簇簇金鱼争相夺食,惊动一池的荷叶。

“不用勉强,小陶从未想过。”陶蓁道。

慕辰细细端详着面前的小人:光洁如雪的皮肤,双颊不知何时多了几絮红晕,灵动的大眼睛略带伤痕。依旧是那个可爱的姑娘,却少了三分活泼,七分天真,却更加美丽。虽不敌锦瑟的倾国倾城貌,却别有一番风致。

“我回去休息了,有话你和老头说。”陶蓁蹦跳着,刚要离开,被老头一把逮住。

“让铜雀送你回去。”慕辰的声音有些变调。

陶蓁似乎已知道答案,微微一笑,再也无泪。

慕辰就这样沉沉地望着陶蓁一跳一跳离开,双目已布满血丝。

“为什么不要她!”老头道:“我知道你只爱锦瑟,可你很喜欢她,不是吗!除了这两个女人,还有谁会把你疼到骨头里!”

慕辰道:“她值得更幸福。”

老头儿冷笑:“算了。我多此一举。我心疼你,你心疼她。可是,你以为她将来贵为冒顿,有健壮英俊的丈夫,有一堆儿女,她就会幸福吗?她最大的幸福就是守着你!”

却说陶蓁回到自己的屋里,想起那满毡房的器物,忽然就想起,那条路是进宫的必经之路。

忽地,她又想起,乌米尔从抱她离开殷王府,到郊外,竟如同走自己家。

周记的豆腐脑名满京城,却身处偏僻之地,他居然也找得到!

陶蓁的心砰砰跳得飞快,脸**辣的,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竟发现了一个惊天阴谋:乌米尔不是来接亲,却是来行刺的。

目标,自然是凌宛天。

乌米尔的武功何等高强。一旦凌宛天驾崩,太子登基,第一个目标,自然是…

陶蓁吓得脸色煞白。

一旦乌米尔成功,法撤尔草原上的悍将将长驱直入,他将是下一个哈但巴特尔,不,他甚至占领昭曜,她则是最高贵的冒顿。

可是,那人却再也无法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抽的,有的留言无法送分分,乃们先留着,后系统好了补上↖(^ω^)↗

第四十四章

莫名的,陶蓁眼前幻化出一幕又一幕血迹般般的惊心图画。

凌宛天倒在地上,鲜血染红龙袍。太子登基,将慕辰斩首示众,苍白而冰冷的身躯便与那仙人似的头颅分离了。从此,乌米尔的铁骑横冲直闯,一路杀到京城。

陶蓁使劲眨眨眼睛,眼前的景象,依旧是鲜血如火。

乌米尔刺杀凌宛天未遂,倒在太极殿之上,倾盆大雨将他的鲜血冲刷。

陶蓁紧紧捂住双目。

昭曜的天下该是他的,他的旷世之才,岂能如此泯灭,她记得他站在山巅俯瞰群雄时的傲岸,更记得他清瘦的下肢,她多想将他毫无知觉的冰凉双腿捂暖。

法撤尔的草原应该是他的。他像是一头天上神牛,健硕、强壮,他愿意驮着她,他将她揽在怀中时,她知道他有多满足。

一阵敲门声将她从血泊中拽回。

“陶姑娘,送早餐。”

枣泥山药糕、鹌鹑蛋羹、乳羊羔蜜酿、珍珠炖雪蛤汤、杏仁汁、牛骨汤、粉丝鹿肉面,大雁后腿肉。

自这次打仗归来,她的一日三餐就丰盛精致得让她难以适从。

“不要送那么多,我吃不了。”每每陶蓁如是说,侍女都是微笑道:“你在战场上那么辛苦,军粮也不好吃,回来就好好补补吧。“陶蓁只道是打完仗的犒劳,不以为意,昨夜的一场野战让她疲惫不堪,她便敞开肚皮,停进食,除了被猫兔子喝掉的杏仁汁和一半蛋羹,她悉数吃光,腹中依旧饥饿不已,就指着那空碗道:“青荇,劳你替我再取碗面条好么?”

青荇十分为难地笑道:“陶姑娘,我去取点别的行么,那碗鱼翅面每日只有两例。”

陶蓁一诧:“鱼翅?”

青荇点头,忽觉失口,用纤纤玉指捂住了嘴巴。

陶蓁打量着桌上的容器:玛瑙碗,白玉碟,翡翠皿,青花瓷杯,顿时大悟:“青荇,是王爷吩咐,他吃什么就有我的一份,是吗?”

青荇连连摇头:“不是啊。

陶蓁忽然就眼圈一红。

血腥的影像又在她面前生动,挥之不散,这次,却不是慕辰的,是那绿瞳的矫健少年。他的麦色的长腿如此结实,他像从天而来的一头骏马,如今,却全身是血。

她还记得他身体的温度,她甚至还记得他□如此雄伟,他悸动的腹肌。他将草原上的至宝送给了她,她并不稀罕,他却说,这是他的心。

“你们都不准死!“陶蓁在心中大呼。

她匆匆赶回凉亭,只见石桌上的早餐果然与她的相差无几,因着晨风,他无力的双腿在单薄的白袍下此刻显得那么虚弱。

“王爷。“陶蓁咬唇道:“借书房说话。”

慕辰抬起黑曜石般的丹凤美目:“好。”

一路上,陶蓁单腿架着拐杖,慕辰一言不发。秋风飒飒,桂花飘飞,香气四溢,在她眼中,竟如坟上的哗哗纸钱。

“王爷,有大事。”一进书房,陶蓁便道。

“讲。”慕辰端坐在长桌前,手中的史书竹简被缓缓翻开。

“无论我说什么,请答应我,不要与乌米尔为难。”陶蓁拱手躬身道。

慕辰顿了顿,:“坐。”

“一言为定?”陶蓁的大眼睛忽闪忽闪,晶莹如珠光烁烁。

“决不食言。”慕辰毅然道。

陶蓁深呼吸一口,放下拐杖,直视着他道:“乌米尔对京城道路十分熟悉,尤其是去皇宫的必经路,我怀疑,他这次不单纯是来迎亲的。”

慕辰略一思忖,丹凤目中冰芒一聚。

“如果他意在杀掉皇上,待太子登基的话,头一个遭殃的就是王爷您,现在咱们处境很危险,希望王爷做好准备!”陶蓁垂头道:“还有,我既然要…嫁给他,希望他不要有事。”

慕辰面无表情地从长桌上拾起一部竹简,展开:“你可知道,卖破绽为何物?”

陶蓁颦眉苦苦思索了一阵,喃喃道:“王爷的意思是,他故意要给我们造成这样的错觉?”

两人正说着,却听铜雀梆梆敲门进入道:“王爷,门外来了几个鞑子,带了些牲畜礼盒,他说自己是骁义可汗的世子乌米尔,来送迎亲聘礼。”

慕辰将手中的竹简摊开,冷哼一声:“让这么多人知道行踪,还如何去行刺。”

陶蓁跌坐在桌前:“难道,乌米尔是想给我们造成他要去刺杀皇上的假象?这样一来,王爷定提醒皇上小心,结果却什么也没发生,皇上反会误以为我们捕风捉影来邀宠,也会越来越不信任你。”

慕辰问:“乌米尔带来多少东西?”

铜雀对着礼单念道:“一百匹马,二百头羊,草原的红宝石五斛…我说爷,他怎么没去皇宫,先来咱们这啦?”

慕辰直视着陶蓁:“很重的迎亲礼。”

陶蓁双目黯然,苦笑:“聘礼,好巧的名目!你若收下,太子和其他皇子会参本说你和莫崖私通的!”

铜雀瞥一眼慕辰,神色凝重,如屹立青松上积雪堆满,再看陶蓁,更是像珍珠挫去了光华,只剩下坚贞。

陶蓁呆呆地坐在慕辰的对面,慕辰背后的屏风上,红梅如血。屏风上的雪花,似是真的降落在这书房之中,她被这雪花冻得手脚冰凉,心似乎也冰住了。

铜雀将参茶递到陶蓁手上,陶蓁怔怔地接过,热气腾腾,眼睫上水珠细细,然她的手却怎么也捂不暖。

“告诉乌米尔,本王病重,不见客。聘礼让他全给父皇。”慕辰冷哼一声。

陶蓁怒道:“什么聘礼!我不嫁了!”

慕辰轻啜一口参茶,今日的茶味似乎比往日苦了些许,舌苔麻酥酥的。

“男人当以江山为重,你莫怪他。”慕辰道。

陶蓁冷笑:“男人确实要以江山为重,所以,他第一次以和亲为名,诈败偷袭;这次,他又要以迎亲为名,铲除他的对手,我陶蓁还要让他利用多少次!如果我嫁了他,是不是他又要我诈病、诈死来骗你去敌营?”

窗外的天忽然就阴下来。

大雁在空中凄鸣。

“王爷,小陶不嫁了。”陶蓁跪地道:“求你向皇上求情,让他取消婚约吧!”

慕辰轻啜一口参茶,今日的茶味似分外浓了些,苦气氤氲不散,舌头哭得近乎麻痹。

“王爷,乌米尔说,您要是不要聘礼不必勉强,说小陶姐的东西一定要给她,说是治腿伤的药,还有定情信物。”铜雀说着,将一个镶嵌了宝石的盒子端上,打开,绿幽幽的珠子清气沁人,整个书房便如在山间的雨后湖畔,周围的一切,尽如濯洗之后般明澈。

“哇,这莫非就是法撤尔草原上的至宝沁醒珠?”铜雀大叫:“现在就是小陶姐姐的啦?”说着,一边嘀咕:“也对,再好也不过是避暑用的珠子,有了天下之后,什么宝贝和美人没有?”

陶蓁笑道:“铜雀,帮我还给他。我受不起。”

慕辰一口一口抿着热茶,一杯茶尽,道:“收下它。“陶蓁忙问:“为什么!“慕辰道:“换件衣服,立刻随我入宫。”说完,摇着轮椅离开书房。

跟着慕辰走过一个又一个金碧辉煌的长廊,穿过浩瀚的大殿,陶蓁在御书房见到了正在批阅奏折的凌宛天。

“皇上,求您收回成命吧!乌米尔志在损减我昭曜的兵将,小陶愿为昭曜继续效力!”陶蓁跪拜道。

凌宛天将目光凝聚在慕辰的身上:“殷王,你的意见呢?”

慕辰道:“儿臣认为,儿臣的家臣嫁入草原,会影响军心。”

凌宛天打量着慕辰的伤手,冷笑道:“身为兵部重臣,与皇兄们骨头相残,就不影响军心么?君无戏言,朕已经答应他们了,陶蓁一片忠心,朕封你为安贞公主,特迁你父亲为吏部侍郎,你母亲为一品诰命夫人。就这么定了!”

慕辰与陶蓁前脚刚走,隶属太子党的谏议大夫便上表道殷王与莫崖世子关系密切,被凌宛天大骂一顿:“他带着一身病去打仗的时候,你们怎么没说他私通!谁再提此事,罚俸三年!”

乌米尔打探到消息之后,气得绿瞳猩红,猛灌了好几坛马奶酒,将银杯拧成一团:“凌慕辰倒是鼻子够灵,居然一眼识破我的精心布局!看来他和皇帝的关系没有那么容易挑拨。枉我煞费苦心了!”

军士安慰道:“世子莫生气,你是少年英雄,暂时比不上这些老狐狸,不足为怪。”

乌米尔抱起一坛上好的杏花村酒,一口饮尽:“真神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甚至连我心爱的女人都伤害了,为什么还没有成功!”

军师道:“世子,你还需要磨练。凌宛天何等聪明毒辣?当年他以殷王为诱饵,将哈但巴特尔刺杀于迎亲地,一连收复了多少城池?殷王是昭曜皇帝最疼的儿子,现在殷王又当机立断拒绝你的礼物又拒绝和亲,他怎么能接受离间!”

乌米尔拍桌狂笑道:“那我就天天出入殷王府,我还不信凌宛天不信!”

军师叹息道:“他凌慕辰是什么人,咱们诈行刺一事失败之后,他能不多加防范么?依我看,咱们不如见过皇帝之后,赶紧带着世子妃回草原吧,此地不宜久留。再者,你现在的确不是殷王的对手,不如咱们回去积蓄实力,等您继位之后,再和他决一胜负吧!“乌米尔打一个酒嗝道:“世子妃的腿伤还没好,万一落下病根怎么办!”

军师道:“世子妃的腿重要,还是你的命重要?皇帝和殷王怕激草原的仇恨,不能杀你,太子可不这样想。你们先前是为了打击殷王合作了,可是,你要是死了,以后他可是能安安稳稳当皇帝呢!”

乌米尔细细琢磨了一阵,当即醒了酒,穿戴一整入了皇宫,凌宛天当即爽快答应接亲,并赠绢三百匹,丝绸四百匹,珍珠十斛,也明珠五十。

三日之后,凌宛天果然率领诸位皇子送亲,送出城外三百里。

慕辰命人特制了一顶宽敞的花轿,内置长桌,书架,架上部部兵书皆是他素日读的。另两个贴身侍女赠与做侍女,并金、银、玉制首饰各一套,金步摇上的珍珠灼灼闪着华光,价值连城。

陶蓁哭得眼睛红肿。

“没能帮到你,对不起。”慕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