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通天浮屠。”李景珑说,“相传最早的驱魔司就在浮屠后头。”

昔年武曌在位之时,力建一礼佛堂,成通天高塔,后便是狄仁杰驱魔司所在之地,后中宗李显迁往长安,驱魔司也随之跟去。如今此处摘了牌,无人入住,平日里有沙弥照顾,打扫得十分干净。外头乃是极大一校场,时值春末夏初,阳光晴好,不少小孩儿在校场上蹴鞠踢毽子。

“倒是奇怪了。”李景珑推开院子,笑道,“长安的驱魔司荒草丛生,洛阳都没人了,却收拾得这么干净。”

鸿俊说:“怎么还有人住过?”

李景珑答道:“永思出来捉妖时,在这儿住了一夜。”

两人收拾行李,李景珑又见案上还摆放着粗陶茶具,想必是裘永思用过的,鸿俊方想起先前裘永思来过一趟,想必他已与李景珑打过招呼。

说着李景珑取出几枚铜钱,乃是前朝古钱币,出去找了个踢毽子的小孩,并将赏钱交予他,说:“这两枚铜钱,请帮我送到东大街云来坊去,给一个唤佘佘的男人;这一枚,替我送到魁星街四文巷,给一个唤老五的。”

外头小孩儿应了,两人便坐驱魔司里喝茶,房中墙上,一样有不动明王壁画,鸿俊想起少时杀了自己爹娘的那金甲战神,隐隐约约间,便是不动明王法相转生。

他站在壁画前,抬头眺望,只见不动明王手执六件法器,其中见得最多的一柄剑,就是李景珑随身带着的智慧剑。

“我记得青雄说过。”鸿俊道,“必须有六器齐全,才能杀死天魔,净化魔种,是真的么?”

“那只是一个传说而已。”李景珑自顾自地煮茶,沉吟片刻,答道,“这话我也朝永思问过,我们研究了不少狄公留下的史料,传说确实如此。”

“如果天魔复生,到得无法阻止的地步,就只有不动明王的六件法器归一,才能杀得死它,让戾气回归天际。”李景珑说道。

“戾气本来就因世间众生而生。”鸿俊道,“最后杀掉的,其实也就是那枚魔种。”

“嗯。”李景珑知道鸿俊话中之意,六器若集齐,目的只是毁去鸿俊心脏里的魔种而已。

“这些年里,你就没找过其他的几件么?”鸿俊端详那六件法器,问道。

“不可能找得到。”李景珑说,“已经失踪近千年了,从上一次天魔复生到现在,这么长时间,怎么找?”

鸿俊问:“上一次天魔复生是什么时候?”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李景珑答道,“自白起坑杀四十万降卒起,到秦一统天下,死的人不计其数,秦二世而亡,天下再次陷于大乱,戾气终于超出了天地脉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是有天魔降生…来,过来。”

鸿俊知道李景珑接管驱魔司以来,想必早已将过往历史熟读,所知更在他之上,便也不多怀疑。

“如果天魔真的出来了…”

“不会出来,我朝你保证。”李景珑认真说道,“不是时候,鸿俊。”

鸿俊眉头深锁,李景珑又说:“第一次天魔降生,在逐鹿之战后;第二次天魔降生,在牧野之战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第三次天魔降生,则是楚汉争霸,你想想,其中有什么关联?”

“都是死了许多人的大战。”鸿俊说。

李景珑点头道:“凡人之死,怨气不得消散,才会游离于世间,越聚越多。”

“可这一千年里,也发生了许多事。”鸿俊想了想,说,“远的不说,就说四百年前,汉胡交战,死的人还不够多么?”

李景珑倒是没想到,鸿俊居然还知道神州历史里的这段过去,他沉吟片刻,而后道:“你觉得獬狱、安禄山所吸收的魔气,就是那时遗留下来的?”

鸿俊点点头,李景珑叹了口气,说:“确实,随着每一个千年过去,人间的戾气都比上一个千年更多,狄公也在册子中这么写过。”

第一个千年乃是先民们的千年,涿鹿之战前后,天魔最先诞生。第二个千年,则是上古三朝的千年,牧野之战武王伐纣破殷商四十万大军,而后仙道封神,死者虽比上一个不可考的千年,多了不少,却仍算不上血洗神州。

及至第三个千年,人间七国角逐,战国七雄烽烟一起,生命都以百万、数百万计。白起杀赵国降卒,四十万人。六国联军兵临函谷关,五十万众。到得秦以秋风扫落叶一统六国时,这场杀戮直到了顶峰。而就在车同轨,书同文,天下终于安定后,本以为这场灾难到得尾声,却又“天下苦于暴秦”,戾气日重,最终天魔现身。

史料已不可考,李景珑尚未找到上一次天魔复生的描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不动明王也随之出现,除去了天魔,将戾气还于天地脉中。否则狄仁杰也不会建起驱魔司。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鸿俊说,“有时我总在想,我究竟是什么呢?”

李景珑平日里很少与他讨论这个问题,他甚至不想鸿俊为此而烦恼,然而随着两人的关系变得不一样后,他逐渐了解了鸿俊,发现这眉清目秀的小子平时虽然总是一脸懵样,心里却藏着许多事。

尤其对于魔种与自己的身世,他更是心如明镜,只是大部分时候李景珑不提,他也不说罢了。

回避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李景珑索性道:“不瞒你说,我也曾经想过,但这与你是谁无关,你就是你,你就是鸿俊,是我的媳妇儿。”

鸿俊笑了起来,李景珑不待他回答,又说:“你说得不错,关于天魔究竟是什么,我与莫日根、阿泰、永思他们也常常讨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老祖宗教咱们的道理,要战胜对手,首先就得了解它。”

鸿俊“嗯”了声,说:“魔种,最早应该说,是在我爹的身上,当年我爹是自己化身为天魔吗?如果是的话,不动明王又是怎么杀…杀了他的?”

李景珑说:“首先是不动明王六器,智慧剑、降魔杵、捆妖绳、大日金轮、蚀月弓、金刚箭,目前虽不知余下五件在何处,但如果是你爹化为魔,那么只有这六件法器都在手,才能除掉他身上的魔。”

“如果是我的话呢?”鸿俊突然说,“如果我把…”

“不行!”李景珑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鸿俊一开口,李景珑便猜到他想说什么——把獬狱分出三魂,已搜集到的魔气全部吸走,自己化身为魔,再让李景珑杀掉他。

“好吧。”鸿俊挠挠头,说,“万一弄巧成拙,你手上又没有六件法宝,我失去意识,就更麻烦了。”

“不是弄巧成拙的问题。”李景珑眉头深锁,带着怒气说,“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我在乎的是你,是你!”

鸿俊反而没想到这话,只得说:“好吧。”

看来陆许确实守口如瓶,李景珑第一次知道鸿俊这念头,当即怒也不是,惊也不行,反反复复朝鸿俊确认,鸿俊只不住口道好好好。

“好什么好!”李景珑说,“你根本没听进去。”

鸿俊端详李景珑,忽然有点儿心酸,事实上他对活着并无太大执念,也许是在重明身边长大的缘故,凤凰对活着本就看得很淡,青雄又是对生命并不执着的大妖怪。常说朝菌不知晦朔,蟋蛄不知春秋,人也好,妖也罢,在这浩大的天地面前,生命的时光只是沧海一粟。

于是他打小便对生死看得很开,活着自然快乐,哪怕明日就要赴死,倒也没多少遗憾,尤其是与李景珑在一起之后,觉得人生实在是不枉来到这世上走一遭。

但自己若死了,只怕李景珑这辈子会很可怜。

这话他自然不敢说,否则定将惹来李景珑没完没了的训,鸿俊看他十分生气,只得连连点头。

“你发誓。”李景珑最后说,“你会和哥哥一起,好好活着。”

鸿俊在这一刻,心里涌起一股暖意,点头道:“好,一起活着。”

李景珑又说:“你拿我性命发誓,你要乱来的话我就死了。”

“那可不行。”鸿俊马上说道。

李景珑随口道:“反正你真想这么做,我也不会杀你,就站着看你,让你杀了我,到时你就更难受了,把我杀了以后,也没人制得了你,你就成魔王了。成了魔王,整个神州就全毁你手里了。”

鸿俊马上叫道:“你怎么能这样?!”

李景珑说:“为什么不可以?我好歹也要为自己做点什么。”

鸿俊压根没辙,说也说不过,李景珑脑子又聪明,自己提出那个玉石俱焚的办法,就是为了救大家,李景珑这么一说,鸿俊只好绝了这念头。

是时,外头有人道:“求见大王。”

两人马上转头,只见两个瘦削男子走进来,各有各的瘦,瘦得又各有各的奇怪。左边那人张着长倒三角的蛇精脸,却是在玉门所俘的沙蛇!右边那人看似四十岁上下,身材佝偻,脸上胡须长得乱七八糟,如猴儿一般,稍弓着身,说:“拜见大王。”

李景珑便他们示意进来,鸿俊心想你什么时候成他们的大王了?李景珑朝鸿俊说:“老五是那只猱从前带在身边的猴妖,永思杀了那猱后,放了它自由,就在洛阳贩卖水果糊口。”

那两只妖怪又一起朝鸿俊磕头,鸿俊才意识到“大王”叫的居然是自己!忙说:“快起来,我不是什么大王!”

李景珑以眼神示意,鸿俊不明所以,便也点点头,李景珑说:“先前裘公子吩咐你们办的事,办得如何了?”

“回禀两位。”那沙蛇说,“青雄大王也吩咐我们仔细盯着,前些日子里,天魔手底下的两只大妖怪来了洛阳…”

“青雄?!”鸿俊惊讶道,“青雄什么时候来的?”

第100章 患得患失

“就在半个月前。”那名唤老五的猴妖答道,“大王正在调集妖族, 准备和天魔开战了。”

鸿俊:“…”

鸿俊万万未料到, 在自己所不知道的地方,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来就在长安皇陵出事以前,李景珑便将裘永思派来了洛阳。而裘永思在洛阳调查妖怪食小孩脑髓之事, 顺藤摸瓜, 抓出一只猱妖。

那猱妖修炼三百余年, 极是难缠, 裘永思正在与它展开对决时,青雄突然出现, 并出手将猱妖打回了原形。那猱妖来到洛阳时, 曾抓了只小猴子当奴隶, 正是面前这名唤老五的。

青雄与裘永思一同审问猱妖之后,得知情报。告知自己将号召并未听命于獬狱与天魔的妖族, 预备在不久后, 协助李景珑,与獬狱发起对决。于是匆匆一别, 离开了洛阳。

这沙蛇妖, 则被李景珑故意留在陇西,众人结束敦煌之行后, 那天李景珑带鸿俊回城时,把他留在澡堂中,自己便前去解决此事,将沙蛇妖放了出来, 并令他赶往长安,朝獬狱送了一个破绽。

鸿俊听得云里雾里,问:“什么破绽?”

“告诉獬狱,你体内的魔种将随时不受控制。”李景珑说,“迫使他尽快动手,来找你的麻烦,将他辛辛苦苦吸来,又被你夺走的魔气抢回去。”

“可是你却…”鸿俊正要问,李景珑却使了个眼色,鸿俊这才明白过来。那时李景珑就想过,以心灯封印自己体内的魔种。但他故意透露给獬狱的是,自己根本无法控制。

所以就有了獬狱在昭陵中,冒险前来欲夺走鸿俊身上魔气的举动。但鸿俊明确地反击了它,而獬狱就此也暴露出了行踪,被李景珑据此推断到踪迹,最后抓出了杨国忠这条大鱼。

而再往前回溯,李景珑是如何有把握将自己体内魔气封印住的?也许是在敦煌那一夜,战死尸鬼王说到“七情六欲”之时,封不住陆许,可以封鸿俊自己嘛!

鸿俊想通了这层,竟是觉得李景珑这家伙的计谋直是一环套着一环,他嘴角抽搐,说:“你太狡猾了。”

李景珑谦虚地说:“都是小聪明,不足挂齿。”

说着又朝两妖道:“那么,城内最近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洛阳城来了不少妖。”沙蛇恭敬答道,“蛊猿大…那蛊猿,也来了两只,正盘桓在城内。”

老五显然对蛊猿带着畏惧,说:“大王,蛊猿极难对付,你们可得当心。”

根据先前的情报,那两只蛊猿离开,是为了追受伤遁走的鲲神,而它们在洛阳停了下来,既不回长安朝安禄山复命,也不离开,驻留此地,定有蹊跷。

李景珑思考片刻,问:“出现的地方在哪里?”

“一只在天津桥东边,万花酒楼里头”沙蛇说,“另一只在城外的‘国色天香’。”

李景珑沉吟片刻,老五欲言又止,鸿俊看出来了,便示意他说。

“洛阳是不是,还来了一位妖王?”小五问,“前些日子,有股妖力一抖,可没来得及细找,眨眼间就没了。”

李景珑马上就明白了,鲲神要么是被抓了,要么是受伤藏身城中,便让两只妖怪继续监视,一有动向,马上来回报,然后打发了他们。

两人坐在洛阳驱魔司厅内,鸿俊还在回味先前其中的一堆弯弯绕绕,李景珑则开始思考,思考时总忍不住看鸿俊,看着他,又开始笑。

“笑什么?”鸿俊说。

“笑你是我的人了。”李景珑说,“乐一乐不行?”

鸿俊哭笑不得,问:“现下怎么办?”

李景珑无奈道:“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想不了事儿,一下就变蠢了。”

鸿俊笑着说:“我想出去走走,成么?”李景珑欣然点头,正要起身时,鸿俊却说:“我想自个出去,你独自在这儿想吧。”

李景珑不乐意,但想到哪怕两人已经在一起了,也不能终日腻在一处,天天谈情说爱,况且一恋爱起来,自己根本没脑子去想问题,只想和他说话,便不情愿道:“那你算好时辰,早点回来。“

鸿俊凑上前,亲了下他,说:“我顺便买点吃的去。”

李景珑被那么一亲,全身好半晌都像烧开的水壶一般直往外冒气儿。定下神来,又觉得自两人相处起,鸿俊竟是从最初半推半就,变得极其自然,兴许是那个梦里小时候的记忆使然,竟令他不再拘束,有种相伴多年、举案齐眉的感觉。这是他这一生里至为期待、至为向往的感情。

然而这一切又实在太美好了,美好得令李景珑有些怕,总怕自己一不是妖族,二无家世,不值得鸿俊这么待他。总怕眼下良辰美景来得太好,如繁花终有凋零时,来日又隐约有落尽之意;更怕鸿俊先前所言,隐隐带着些不祥之意。先前还做过一个梦,梦里…

李景珑患得患失地想了一会儿,又不知鸿俊去了何处,总怕他半路被蛊猿发现抓走了,然而这处并无天魔,归根到底,也不该有什么穷担心才是…

手头还有案子要破,得赶紧理清细节,设个连环套让那俩蛊猿自己钻进来…

鸿俊怎么还没回来?这都出去多久了?不对啊,茶案上这香还没烧完,不到一炷香时间?怎么感觉好久了…

鸿俊第一次来洛阳,不想与李景珑一起出来的原因是,想买个什么东西送他。从前他常羡慕书里说的那些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情侣,虽然作这《白头吟》的卓文君开头就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也好不到哪儿去。若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分,也是很好的。

所以他想做个定情信物,送给李景珑。送玉送金太俗,剑穗盔甲太土,送个护身的法宝倒是不错。自己从前在曜金宫中试做过不少小玩意,大多用在了重明身上,且几乎全失败了,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做法宝还没尝试过,还得回去问裘永思。

洛阳只有一个市集,唤“南来北往”,没有长安东西市大。鸿俊在市集上逛了一圈,看见一枚扳指,忽想起李景珑常弯弓搭箭,做个扳指也不错,于是买了个扳指,准备以此为模具,另寻材料,参考着重新做一个法宝用。

接着他又四处逛,看见一副胡人的皮甲,那皮甲只有几条带子,连着左臂,右手有皮套,乃是驯鹰用的,李景珑肌肉轮廓漂亮,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穿上这身,半皮制铠甲般露得应当很好看。于是鸿俊又胡乱花钱,买了套皮甲。

四月春风拂面,鸿俊正要进药堂配药时,忽见外头躺了个男人,不断挣扎呻吟,身上已经腐烂了,在那春日里显得极其狰狞恐怖。

“救命…救命…”

“活不了啦,别叫了。”药堂里头,小二出来说,“哎!这谁家的!赶紧带回去吧!”

鸿俊于心不忍,躬身想给他把脉,里头又有大夫说:“别碰!仔细染上了!”

时近黄昏,市集上摊子渐渐地收了,鸿俊朝那人说:“你家在哪儿?”

那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不甘的响声,说:“有钱,我有钱…给你钱,你救我…”说着又抬头,朝药堂里说:“大夫,我不想死,救我,我把命给你…”

夕阳西斜,莫日根穿一身粗布衣,推一辆板车,与陆许穿过小巷,往安西兵府里送酒去。

陆许说:“今天?”

莫日根有点犹豫,说:“再等一天罢。”

两人经兰陵琥珀的老板娘特兰朵介绍,接下了给安西兵府送酒的活儿,每天日落前将四十埕酒送去,供安禄山麾下将领饮用。节度使入京后,安禄山隔三岔五往宫中走动,十六抬软塌将他抬进去,朝皇帝与贵妃见个礼,便回来与一众将领吃喝。

莫日根算了下,光是长安城内这安西兵府里上下两百号人,每天就得吃掉十头羊羔十头猪,鸡、鸭、鹅,外加鹿肉、獐子、鱼等不计其数。酒更是一坛坛往里送,全部倒一个大缸里头送进宴厅里去,喝酒的人拿着个盆从中舀。

陆许说:“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府里下人都认得咱们了。”

莫日根将车推进去,采买便道:“哟,今天来得倒挺早呐!”

“是是。”莫日根以汗巾擦手,像极了仆役,若非身材高瘦,朝小厮里一扔,倒看不出异样来。陆许却肤白俊秀,一看就不像干活的,在一旁站着冷冷打量,莫日根第一次来时只介绍这是他远房弟弟,读书人,自己干活儿供他买书,预备明年科举。采买倒也不怀疑,便说:“老规矩,倒缸里头去罢。”

莫日根便往缸里倒酒,陆许依旧在旁看着,恰恰好那时管家到得后院来,朝那采买说:“昨天那俩捧肉盘的怎就不见来了?你再上西市去找两个周正点的。”

陆许马上朝莫日根使了个眼色,莫日根稍一点头会意,却不说话,只笑着倒酒,昨夜阿史那琼试着放倒了两名府上杂役,令其上吐下泻,来不了伺候安禄山。正想着试试两人能不能顶上,果然机会来了。

采买应过声,朝莫日根说:“就你俩吧!你个子高了些,待会儿注意跪好点,别太直着就成。”

莫日根笑逐颜开,忙道好好好,陆许却不大情愿,采买说:“有钱!待会儿一人赏你们两百钱花用去,节度使大人要是心情好,给你锭银子你便发财了。”

陆许这才答应留下来,那采买正不想跑西市这么一趟,当即又让人带两人去擦擦身,换了粗布衣,以便伺候安禄山晚宴。入夜时莫日根与陆许在后院里头按了几下水龙,将身上粗粗擦了一次,莫日根肤色常年曝晒,乃是健康的古铜色。陆许当年当斥候时习惯穿夜行衣,不怎么晒太阳,肤色仍是白的。

莫日根看陆许身材皮肤,笑道:“你和鸿俊谁白些?”

“关你什么事。”陆许答道,只背对他,莫日根怔怔看着陆许赤裸的身体出神,忽然有点明白了李景珑喜欢少年的原因。那原始而粗野的欲望,竟是多多少少,隐隐约约冲击着他。

两人脱了衣服,换上皮裙,上身赤着,环了两条皮带,乃是突厥人惯常的打扮,安禄山出身突厥,常穿金戴银的一身,对麾下将士更喜突厥皮甲装束。常袒露胸腹,以示武勇。

出来时,后院又整箩整箩地往另一个箱里倒活鱼,那满箩筐的鱼扑腾扑腾掉了满地,其中掉出一条长手长脚的鲤鱼来,满地乱蹦,忙把手脚收束,趁着仆役不注意藏进箱里,朝外打量。

仆役先搬了一箱走,陆许趁那空当说:“赵子龙!”

鲤鱼妖从鱼堆里冒出个头来,莫日根示意它过来,鲤鱼妖说:“我没穿衣服!羞死个人了!”

莫日根说:“以前你不也从来不穿衣服?”

“穿上以后再脱就不一样了。”鲤鱼妖又缩了进去,此刻仆役回来,将它所在的那箱也搬了进去。

陆许与莫日根百无聊赖,在后院廊下坐等着,莫日根侧头打量陆许,只想找些话来说,陆许却依旧那般,淡淡的,也不主动开口。

“嘿。”莫日根说。

“嗯。”陆许看了一眼莫日根,仿佛在看见他的过往回忆后,奇怪地重新认识了这个人。

“别担心。”莫日根道,“不会有事。”

“谁担心你了?”陆许随口道,“想多了吧。”

“你当我弟弟吧。”莫日根伸手要去摸陆许的头,却被陆许挡开。

“我可不是鸿俊。”陆许说,“他什么都不懂,我懂,又不是几顿饭就能被骗了跟着走的。”

“哟。”莫日根笑道,“我要真想骗你,就不是现在这般了。我可从来没瞒过你什么。”

“他们不知道?”陆许突然问。

莫日根没想到陆许还记得他的梦,不以为意地答道:“这有什么好说的?”

“李景珑也不知道?”陆许又问。

莫日根显然不愿多提,又说:“待会儿按计划行动…”

“你来长安,不仅仅是为了历练。”陆许说,“我猜得对罢?”

“不是为了找你么?”莫日根眼中神情一闪,仿佛变了个人般,笑容里也带着复杂与玩味。

“那么还留在驱魔司做什么呢?”陆许又问。

莫日根说:“当然是为了弟兄们。”

陆许说:“阿泰与阿史那琼为了神火,为了复国;永思哥为了抓獬狱…”

“你们怎么都特喜欢永思。”莫日根打量陆许道,“都喜欢叫他哥。”

“因为他有才华。”陆许说。

“好吧,我是粗人。”莫日根笑着说。

莫日根恰好到处地一打岔,陆许还想再问时,突然后面“哇”一声惨叫,是鲤鱼妖的声音,两人马上起身匆匆赶去。

鲤鱼妖顿时魂不附体,急匆匆地钻跑出来,不住发抖。

“好恐怖!”鲤鱼妖说,“我不待在那儿了!”

“怎么了?”陆许与莫日根马上紧张起来,莫日根快步转过走廊,与陆许看着后厨,还以为后厨中有天魔,只见屋檐下从大到小,满满地挂了上百套风干的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