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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臻无奈地想,他真是二十四孝男友啊,为了情人都出生入死了有木有!!!

这一天下午过得很平静,陆臻看见豹子派了一名密探下山去查探消息,他也想听听,对方能拿回什么消息,这山谷很隐蔽,摩根他们应该找不到。

他的定位在半路上就关了。

摩根聪明的话,就应该打草惊蛇,这样更容易知道这里的行踪。

陆臻不愿意执行这任务,也就没什么任务执行了,他一直在军帐里没出来,老虎和豹子也没再来难为他,陆臻暗忖,他必须要趁机行动了。

耽搁太久,反而对他不利。

下午的时候,红狮的外围红外监测突然预警,豹子和老虎命令队员隐藏起来,军帐收拾得十分快,他们各自找掩护体藏起来。

一辆侦察机飞过山谷,在山谷盘旋,众人大气都不敢喘一声,陆臻用望远镜看到直升机,唇角扬起,哎哟,摩根,你真是太聪敏了有木有!!

侦察机上的人,他看不清楚,可他很清楚,这是他们家的侦察机。

逍遥哥哥太给力,果然给派装备了。

原本他们就有规定,非组织任务,不允许动用组织的装备,不过这项原则经常破例,自家兄弟有难,还能坚持什么狗屁原则。

侦察机在山谷盘旋了将近十分钟才飞走。

他一飞走,老虎等人迅速从山林中出来,他们在山谷里虽然隐藏着,装备却很好,虽然没有直升机,但是,丛林是他们的天下。

他们肯定意识到危险,肯定会反扑。

老虎和豹子果然指定任务,他们要带着核弹撤离,这个山谷不能再住了。倏然,红外又预警,众人慌忙躲藏起来,又有直升机飞过山谷,这一次陆臻看了看,不是他们家的直升机,他微微蹙眉,奇怪了,这不合理,美**方在武直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合理。

身为一名顶尖的雇佣兵,陆臻意识到危险,倏然,盘旋的武直两翼张开,两台机炮亮出来,长短枪管对着他们的山林一阵狂扫射…

枪声顿起,陆臻大吃一惊,反恐的人都疯了吗?

子弹如雨一样往下面泼下来,大多人隐蔽都非常好,无线电里传来老虎的咆哮声,“狙击手准备,卡尔一号位,我在四号位,qq二号位,km三号位,把它歼灭。”

“其他人,隐蔽好,鲸鱼火箭筒准备好,一道射程内,立刻发射。”

武直的机炮子弹和不要钱似的,全方位拼命往下扫,陆臻听到命令后,迅速潜伏一号位,幸好他们穿的都是作训服,颜色和山林颜色能够融合在一起。

他从瞄准镜里看上面的人,的确是反恐的人,特种部队的军装。

直升机上包括飞行员,有四个人。

陆臻一阵火起,老子辛辛苦苦跑来给你们收拾局面,你们出来搅局???

山底下的诺兰听到枪声,微微蹙眉,一看方向,脸色大变,“哪来的武直,我不是吩咐过你们,没有我的命令,不允许交火吗?”

1429.和敌人合作最没默契 4

他要先保证陆臻的安全,才能剿灭他们。

的确是陆臻,带他们找到这群人的藏身之处。

特种部队的人员个个面面相觑,摊摊手,这时候,正在接收信号的一名特种兵回头,“少校,这是国防作战部的人,他们接到情报,红狮的人藏匿在山谷之中,作战部的人和墨西哥政府打过招呼要追拿恐怖分子,最近的空军基地已经出动四辆武直和一辆f-22,还有一辆侦察机。”

“操!谁给他们发的情报?”诺兰少校大怒,子弹上膛,“马上上飞机。”

一名特种兵疑惑,“我们的任务是?”

他们没接收到任何有关于作战的情报,当然要全听诺兰少校的指挥,诺兰少校是这里最高的指挥官,然而,当国防作战部和其他部门的任务发生冲突时。

一切以国防部为先,这是所有的军人都知道的常识。

诺兰少校脑海一阵空白,紧接着,三两武直飞掠过他们头顶,朝山谷而去。

诺兰少校心脏都提起来,这和他的计划不一样。

他的计划不是这样子。

倏然,一道人影冲过来,抓起诺兰少校的领口,旁边特种兵纷纷拿起枪支指着摩根,摩根大吼,“如果他有什么事情,我把你们全部拿去陪葬。”

无线电里传来回报,摩根沉声说,“升空,击落反恐所有的直升机!”

“慢着!”诺兰沉声阻止,基本上也猜得出他是谁,“你这样做,王牌和反恐的仇恨越来越大…”

“滚开,如果他死了,我们的仇才真正结大了。”

“我们应该相信他!”诺兰少校沉声说道,“我比你更担心他的安危,这混蛋,总是一意孤行,不顾自己的安全,总让人这么担心,这么任性的玩意儿,在他小时候我就应该掐死他。”

“但是,我更相信他,他是受过严格训练的雇佣兵,他能躲开这个攻击,如果这都做不到,他怎么活到今天?你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要和我们作对,内耗吗?”

“或许,你应该请示一下你的上司。”

摩根被他说得双眼血红,诺兰这边的特种面面相觑,摩根甩开诺兰,突然电话响起,安逍遥来的信息,相信陆臻,静观其变。

他知道,若是他们发生冲突,王牌和反恐的仇真的结大了。

这不是陆臻所愿意的。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陆臻如今面临着怎么样的考验。

他在一号位,瞄准一辆武直,六名狙击手,两人搭档对一辆的,他和老虎都是一人对一辆,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他若是打中了,对方死,他活下来。

若是他打不中,子弹会像水一样泼过来,死的人是他。

陆臻心中非常愤怒,不明白为什么反恐的直升机会盘旋在山谷上,诺兰分明知道,他在这里,为什么要派出直升机,他一个人计划周详定能一做掉这里全部的人,不需要他来出手,为什么突然就出手。

这样打乱他的计划,也让他陷入危险之中。

1430.和敌人合作最没默契 5

雇佣兵团已经有四个人受伤,其他都躲藏得十分好,老虎沉声命令,“狙击手准备,击落他们!”

他们必须要同时发射,若是打不中,狙击手就得死,因为剩下的直升机知道源头在哪儿,子弹能把他们打成马蜂窝。

陆臻没有选择。

他的枪法没问题,老虎也没问题,击落武直不在话下。

六人同时开枪,击落四辆直升机。

诺兰一直试图和国防作战部的人联系,然而,一直都联系不上,最后,司令部总算给他下了命令,让他原地待命,等到轰炸机轰炸山谷后,特种兵们进入山谷搜索核弹。

诺兰一听,脸都白了,立刻上了一辆运输机。

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他可以不服从,其他的特种兵不能不服从,这些人又不是他的属下,不会听命于他,飞机起飞,飞向山谷,机师不知道他想做什么。

这时候,轰炸机已经开始轰炸山谷,突然,诺兰打开机舱门,顺着空降绳落下来,一枚子弹打中机翼,机师也顾不上许多,赶紧逃离。

山谷一片狼藉,到处是轰炸的痕迹。

轰炸机在山谷上空盘旋,谁都不会这时候冒出头来,红狮死了很多人,老虎眼睛都红了,倏然,一个人指着陆臻,“卡尔,你…”

每个人都隐藏在不同的地方,这山谷还不算深山老林。

陆臻潜伏的地方正好是一处岩石,轰炸的时候,石灰飞起来,洒了一脸,他看到诺兰空降下来,一时忘记掩饰脸上的人皮面具。

石灰碰到他的脸皮,竟然脱落下来。

豹子咆哮,黑乎乎的枪口对着陆臻。

他以为是陆臻是卧底,泄露了情报,愤怒之余,子弹扫向陆臻。

陆臻反应比他更快,在地上滚了一圈,迅速隐入山林中,豹子开枪,轰炸机的炮弹也随着而到,所有人都隐藏起来,“他是陆臻,这狗娘养的的,我看到他的脸,他才是陆臻…”

红狮一名雇佣兵以前见过陆臻真面目,倏然咆哮起来。

老虎沉了眉目,“你们想起我们另外一个任务吗?”

“当然!”

“很好,还活着的人,都说一声。”

红狮队员们一一报告,还有二十八人活着,他们藏得好,没有受伤,老虎沉声说道,“我们分成两组,我带着核弹撤离,另外一组由豹子带领,追击陆臻,杀无赦,老规矩,这丛林是我们的天下。”

诺兰到山谷的时候,这里的人全都走了,他检查这里的尸体,尸体不多,并无陆臻,这该死的,他究竟跑哪儿去了,突然他看到一无线电,他慌忙拿起来。

红狮所有人都有无线电联络,这些人死了,但无线电是一个频道的,还在响着,诺兰从无线电里听到老虎和豹子的声音,一批人在追陆臻,一批人保护核弹。

诺兰听到豹子报告方位,诺兰想从身上拿手机,突然发现,他降落的时候没有拿手机,也怕被追踪,只拿了装备,诺兰没办法通知他的人。

1431.选陆臻or选正义 1

他只有一个选择,保护核弹,保护陆臻。

诺兰这辈子,没做过对不起国家的事情,凡是国家和私人的事情有冲突,他第一保护的,肯定是国家安全,这是他的使命,也是属于军人的荣誉感。

陆臻,陆臻…

诺兰咬牙,果断决定追老虎这一队伍,他知道,他们的方位,他只能选择,放弃陆臻,核弹若是爆炸,死的人太多了,他们已经惊动了老虎,若他一不做二不休,引爆了核弹,后果不堪设想。

他没得选择。

他先是一名军人,最后,才是诺兰。

王牌的人也在附近,他侥幸地想,摩根会找到陆臻。

摩根和安逍遥报告行踪,陆臻身上没有定位,可能是躲藏的时候掉了,暂时定位不到,这丛林无边无际,很难搜索一个人,摩根带出来的特种兵丛林生活的确很丰富,但不是红狮的对手。

他根据足迹分析,有十四人追陆臻,陆臻一定是暴露了。

“该死的诺兰,他明明有机会去追陆臻,帮陆臻一把,结果呢,他还是选择保护核弹,也没给我们联络,我们已经失去了陆臻的消息,这丛林我们没办法搜查。”摩根说道,忧心忡忡。

墨西哥境内的特工,对这个丛林敬而远之。

正常走路,都要几天几夜才能走出去,何况是这丛林里,危机四伏。

安逍遥说道,“别急,你的人先回去,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安逍遥挂了电话,扭了扭脖子,穆云生问,“你想如何?”

“哦,没什么,天天坐办公室,我想陆臻也累了,不如让他活动一下筋骨。”安逍遥微笑地挽起袖子,“希望陆哥哥顶得住。”

“你确定?”

“确定!”安逍遥淡淡一笑。

穆云生摊摊手,“你想考验他和诺兰吧,只可惜,诺兰已经选择了国家,舍弃了陆臻。真是够了,陆臻是为了谁涉险,结果呢,反被反恐的人摆了一道。”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和敌人联手作战的原因,一点默契都没有。”

等诺兰联系上作战部的人,核弹的任务安全移交后,他再返回丛林,已过了两夜一天。他最后从无线电里听到方位是丛林西北角,再也没能从无线电里听到什么。

诺兰怕出任何错,一直都没敢摘了耳机,朝听到的方向而去,这片密林遮天蔽日,能进来的全是这边的原居民,进来打猎,他哪怕他们熟悉,一年死在这里的猎人也不计其数。

诺兰西北方向走了几个小时,经过一片沼泽地,总算看到一些凌乱的脚步,诺兰放下心来,只要顺着脚步走,一定能找到他们。诺兰很注意脚下的沼泽地,沼泽地有很多食肉植物,你能吃的不多,这里吃了你的植物生物到处都有。

到处是腐烂的味道,非常难闻。

红狮是北非成长起来的雇佣兵,他们常年在北非的丛林中生活,又在各国边境的丛林中混迹过,这种原始森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

1432.选陆臻or选正义 2

红狮是北非成长起来的雇佣兵,他们常年在北非的丛林中生活,又在各国边境的丛林中混迹过,这种原始森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只要带足够食物。

走了足足一晚上,没有看到一个人,他只能沿着足迹一直往前,诺兰在丛林里的生活并不算很多,可他也知道,这种地方不能停留超过一个小时以上,否则,他有可能就死在这里。

树丛下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会爬过一条蛇,瞬间会要了你的命,他们的形态和枯叶差不多,说不定都没办法去分辨,诺兰在这里行走特别小心翼翼。

突然,他闻到腐肉的味道,诺兰快速往前走,沼泽地躺着一具尸体,正确来说,已经是一具尸骨了,除了头颅,身上的肉全被动物给分了。

他周围还是一片食人花,更没剩下什么东西,看起来特别恐怖,因为在沼泽地,腐蚀物比较多,尸体腐烂得快,身上还有破烂的作训服。

这应该是红狮的人。

并非陆臻。

四周是非常凌乱的脚步,四面八方而逃开,诺兰心想,他们住这里可能受到野兽的攻击,在这样的丛林里,只要你能活下来,追你的敌人,你可以利用深林的野兽帮你全部解决掉。

陆臻靠在一处天然岩石后喘息,看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忍不住爆出一声粗口,***,他把自己的装备袋扯出来,他临时出来,装备里没多少东西。

全是一些降温的药品,没什么用,陆臻把即刻药丸碾碎了,撒在伤口处,简单地用纱布包裹起来,走了两天两夜,他才有机会喘口气,才能包扎伤口。

这是豹子开枪的时候伤的手臂,他们也是一路沿着血迹追他过来,血迹干了,他才安全一些,他确定,他已经把红狮雇佣兵甩在身后。

两天两夜没吃东西,陆臻有些饿,幸好装备里有水壶,也有一壶水,他沿路一直补充,也不至于缺水,只是,这里能吃的东西太少了。

除非打猎,可打猎又不能吃生肉,他刚刚经过沼泽地没多久,身上全是腐朽的味道,陆臻素来爱干净,难以忍受,这原始森林里还没有河流。

陆臻实在太累,靠着岩石休息,又趴在地上听声音,方圆三公里内都没有人,他在沼泽地的时候把他们引入食人花的包围之中。

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他们人太多,又很厉害,他只能智取,让他们分散了,他的生存机会也就高一些,眼看就要天亮了,陆臻背上装备,看了看旁边茂密的树木,他爬上一棵树。

这树很大,看起来有上百年,树叶很茂密,陆臻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算是原始深林中,比较罕见没有成为毒物培养基的植物。

他爬到一个树杈里,利用茂密的树叶把自己隐藏起来,又把装备放到一旁,他摘树叶,放到嘴里咀嚼,咽了下去。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

1433.选陆臻or选正义 3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能解决他的饮水问题,又能解决他的胃问题。

若不是太累,他一定会去打猎,生火,差点香喷喷的肉。

足足吃了快一斤的树叶,确定这树上没有危险,陆臻抱着长枪睡觉,丛林里两天两夜没合过眼,陆臻真的累坏了。

他必须要休息,他已经超过五十个小时没有休息,体力也透支。

不远处,狼群在嚎叫。

不远处的树叶里,有毒物在拍打翅膀,陆臻无暇顾及,也来不及设陷阱,他要先休息,补充体力。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身上暖洋洋的,特别舒服,陆臻睁开眼睛,倏然吓了一跳,他睡在一个树杈了,枝叶繁茂,把他的身影都遮挡了。

脚旁边有一只袋鼠…没错,是袋鼠,袋鼠…只有澳洲大陆才会有的动物,竟然出现在墨西哥的原始森林里,他和传统的袋鼠又不一样,体积要更巨大一些。

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陆臻,看得陆臻双眼发光,老子终于有肉可以吃了。

他正要动手,倏然,听到脚步声,陆臻迅速贴着树干,在唇边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突然又觉得自己太傻了,袋鼠又不知道他说什么,是什么意思。

红狮六名雇佣兵走过来,三名黑人,两个欧美人,一名韩国人,他听过那人说韩语,是首尔人,陆臻蹙眉,他看了看手上的表,他也睡多久,也就睡了六个多小时,没想到他们就追上来,太大意了,他太累了,睡过头了。

他应该睡两个小时就起来的。

他试着打开定位,只可惜,在沼泽地的时候弄坏了,怎么都开不了,陆臻祈祷他们快点走过去,他在他们身后潜伏,更容易干掉他们。

被人追,他更喜欢追别人。

对一名猎杀人而言,绝对是跟在背后最划算。

他们也走累了,靠着树干休息,就在陆臻都对面,陆臻屏住呼吸,他们太敏锐,他必须要更小心。

陆臻观察周围,心里想着,若是他被发现,干掉他们的机会到底有多大,他算了算又发现,其实还是有机会的,不过他估计也要去半条命。

值不值??

他们在原地坐着休息,全都累趴了,显然也刚从沼泽地过来。

“该死的,kk死了,陆臻这王八蛋,如果被我发现了,我一定一枪毙了他。”

“现在没电了,和豹子也没办法联系上,不知道他们走到哪儿去了,这鬼地方,比缅甸边境的原始森林更可怕。”

“这还用说,这里罕见人烟,能活着出去就不错了。”

他们骂骂咧咧,在抱怨这片丛林,陆臻冷笑,反恐的特种兵估计都不敢进来,他们进来肯定有来无回,所以,这几天都没看到直升机在盘旋。

也没听到侦察记得声音。

这样的原始森林,是顶尖的雇佣兵天下,北非和南美的出身的雇佣兵更适合生存。

能在这里活了两天还没死的,全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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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臻记得,当初被他们师傅拉去南美丛林训练的时候,真是九死一生,那时候,他们进行过很多次模拟训练才放到丛林里,不许用枪。

他们徒手在丛林里生活。

生活了半个月。

食物,水,兵器,全是就地取材。

有很多人重伤,录入死亡数据,当时他和安逍遥,龙四组队,这才活下来,不然也是被淘汰的,后来再在丛林训练,明显好很多。

不再那么恐怖。

再后来,就习惯了。

他们比他应该更习惯。

他们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打猎吃点东西,陆臻叫苦连天。

没一会儿,打猎的回来,猎杀了一只狼崽,他们生了火,直接烤狼崽,这狼崽还没多大,但也不算小,烤了六个人分,正好…

烤肉的香味升腾而起,陆臻简直要咆哮了。他在树上饿得发晕,下面就是烤肉香,他只能看着,不能吃,这是怎么一苦逼了得。

雇佣兵们骂骂咧咧地吃,非常尽兴的样子,陆臻靠着一直骂娘。

“这肉真腥。”

“有的吃就不错了。”有人戏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