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秋意遥抬手拉住兄长的手,没有放开,紧紧的攥着,脸上欲哭欲笑。

秋意亭捏捏弟弟的手,然后放开,从袖中取出一个青玉瓶,“这个是给你的。”

秋意遥接过,“是什么?”

“苍涯凤衣。”秋意亭淡淡道。

秋意遥手一抖,蓦地抬头瞪大眼睛看着兄长。

看着弟弟那副样子,秋意亭由不得一笑,道:“这‘苍涯凤衣’乃是苍涯花与凤衣草两药制成,前者是辰雪为你抢来的,后者是在我从山尤王宫取来的,并让王宫里的御医制成了药装在这瓶子里。我听闻这能治百病,只愿你服了后,从此便病痛全消壮壮实实的。”

“大哥……”秋意遥哽咽,心头感动愧疚皆有,看着兄长,无以成言。

“意遥,你好好的,我与爹娘才会安心。”秋意亭叹息道。

“大哥!”秋意遥心绪激动,想说我此生能为秋家之子实为幸事,想说我们下辈子还做兄弟,可是话到嘴边,却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资格。

秋意亭却似乎知道弟弟的心意一样,他眷念地看着弟弟,声音温柔,“意遥,若真有来生,我们还要做兄弟。”他知道,无论生与死,从此他都要失去这个弟弟了,一想至此,顿胸口割肉似的痛。

“哥……”秋意遥心头大怮,眼泪终是夺眶而出。

“傻瓜。”秋意亭揽过弟弟的肩紧紧一抱,眼眶一热,“意遥,这辈子可与你为兄弟是为幸事,我希望下辈子还能如此幸运,我还是做哥哥,你还是做弟弟。”

“好,我们下辈子还是兄弟,你还是哥哥,我还是弟弟。”秋意遥回抱住兄长,紧紧地,从此后,便万水千山永隔,黄泉地府亦难相逢……

七月三日,大军拔营,启程回帝都,燕云孙同行,回泽城。

秋意遥与风辰雪于城门前相送。

离情依依,终有别时。

秋意亭跃上马背,看着并肩而立的一对璧人,朗笑道:“意遥,我会告诉爹娘,你得遇神医治好了病,更与一位佳人一见倾心,从此夫妻逍遥天涯不肯归家,是有了媳妇便忘了爹娘的不孝子!”

“好。”秋意遥微微一笑,“大哥你就这样告诉爹娘。”

“哈哈哈……”秋意亭大笑,同时马鞭扬起,“意遥,得空之时记得回家看看爹娘!”话音落时,白马飞驰而去,那姿态是踏上征途的意气风发势不可挡,身后跟着淳于兄妹及众将领,以及彪悍勇猛的千军万马。

庆云二十二年五月中。

山尤、采蜚合谋联兵攻打皇朝月州,为靖晏将军秋意亭洞悉。他一方面派月州陆都统屯兵景城挡住了采蜚大军的进攻,另一方面以丹城为饵牵住了山尤十万大军,而他自己率云彻骑出兵山尤,一路势如破竹。

六月七日,云彻骑攻破山尤国都。

六月二十四日,云彻骑与丹城守军两面夹攻,于固泰尽歼残军,至此山尤亡。

而这却只是皇朝第一将征途的开始,此后二十年里,元戎、芜射、采蜚、南丹、齐桑相继为他所破,真真做到他当年所说“那不若中原大地只我皇朝一国,从此后,东起东溟,西横打磨,北枕雪山,南踏碧涯,再无边城再无敌我”,而他亦缔建皇朝无人可及的功勋。

不同于后世对燕云孙褒贬不一的评价,后世提起秋意亭时,无不是敬仰崇拜。燕云孙战绩卓越功在百世是毋庸置疑的,只是他的风流浪荡不为清高之人所喜,以至史书评到某人时甚为苛刻。而秋意亭武勋盖世,更是品性端方,其一生仅有一妻,即安豫王长女宸华公主,只是公主早逝,尔后数十年,他未有续妻,只一位侍妾相伴。妾生一子后,于庆云三十一年染病而亡。其子喜爱书画,终生未仕,娶燕云孙之女为妻。

后世都评秋意亭这位倾世名将为不败战神,同时亦都认为,他能创下这令后世之人无法企及的功勋,除了他自身卓绝的才华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有独具慧眼用人不疑的明睿帝。

秋意亭一生武勋前可追始帝、朝晞帝,后世数百年无人可比,说一声功高震主不为过,但君臣数十年,明睿帝从未疑过他,再多的弹劾、谣言、中伤,都不曾动摇过明睿帝对他的信任。而秋意亭功勋再大,亦一生不肯在朝中任官职,不参朝政,只理兵事,只一个“靖晏将军”之封号,谨言慎行,不居功自傲,不恃宠而骄,不嗜金银奢华,不贪权恋势,不越人臣之位,一生事君以忠。

庆云三十四年,明睿帝封秋意亭为“穆王”,那时皇朝唯一一位异姓王。

那样的互信不疑的君臣,也令今后帝王臣子羡慕不已,但却再也不曾有过那样的一对辉耀史册的明君能将。那一段君臣际遇传为千古佳话。

~~全文完~~

天霜河白BY倾泠月

【番外】任是无情也动人

皇朝十九洲,每一州皆有其特色,比如华州那是最富饶的,兰州那自然是兰花天下绝,墨州那里最多金矿,而风景最秀逸的要数玉州,但是人文最鼎盛的则在风州。

在皇朝有这么一句话:十分才,七自风。

即是说,十个才子中,必定有七个是出自风州。足可见风州人才之众。

自前朝始,风州便以文化之盛列居诸国之首,历朝历代皆多才子名士,他们或为奇人异士隐于乡野,或为文学大家授学育人,或官居朝堂辅佐帝家……翻开史书、传记,风州的风流才士举不胜数,而在元恺年间,却是一人独领风骚,那人便是风鸿骞。

风鸿骞生于风州,自小便有“神童”之称,而后少年成名才华横溢,十五岁时辞亲远游,北越雪山,南穷苍梧,西过大漠,东涉溟海,踏遍烟霞览遍河山,其才其人亦随其足迹远扬天下,举国提才,必数其名。而他这一次远游却是整整游了十五年,至他三十岁时,一人一骑风尘归来。

风家在风州乃是名门望族,风鸿骞虽父母早已亡故,但族中长辈却有许多,且个个都十分看重这位风家最为出众的子孙,所以他一回到家,长辈们对他皆是关怀备至,为他打点生活之余,最后无不是将其终身大事摆在重中之重。

需知以风鸿骞的三十“高龄”,在别人家那都是可抱孙子的年纪了,只是他依是独身一人,且自己似乎完全没将婚姻之事放在心上,怎不叫长辈们焦急,于是一个个都为他物色妻室。以风鸿骞其人品才华,长辈们当然不能随便将就,将城中的名门闺秀放了个遍,最后终于挑中了江家小姐。

提起这江家小姐,那在风州亦是十分有名。生得花容月貌,又通琴诗,江家亦是风州名门,祖上数代为官,那上门说亲保媒亦多,只是这江小姐却是十分的有主见。道婚姻乃自己之事,关乎一生,岂能任他人定之。江家虽有四位公子,却只她这一位娇女,江家老爷、夫人万分疼爱,因此对外宣扬,自家的女婿让女儿自己挑。于是但凡说亲的,都需将人领至江小姐面前,让她亲眼看一眼,只要她能看中即可。只是多年下来,无论是世家贵胄还是才子俊士,这江小姐愣是没一个看上的,以至到了双十年华依待字闺中。

风家的长辈们自也闻得江小姐之名,听得媒人一说,想着这江小姐年岁相当,出身名门,又有才有貌,与风鸿骞可不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于是,在一个风清花妍的春日,风鸿骞与江小姐予百花盛放的风州名园“瑜园”相会。

一个风神疏朗,一个琴心诗华。

于是,一段姻缘便此而成。

成亲后,自是琴瑟在御举案齐眉,两年后,风夫人为风家诞下一位千金。

风鸿骞平生有三好,一是书,二是酒,三是牡丹。因此,风家最多的是书,最稀罕的是美酒佳酿,最漂亮的自然是花园里满园的牡丹,各色品种,应有尽有。

元恺十六年,四月,正是牡丹盛放的时节。

当风夫人在房中痛呼凄叫、别的男人也一定是焦灼万分手忙脚乱时,风鸿骞却正对着一株牡丹悠然出神。那是一株刚刚开花的魏紫,芳华天颜雍容无双,看得风鸿骞连连赞叹:“所谓国色天香风华绝代便是如此。”

侍女匆匆跑来花园里,告诉他夫人为他添了位千金时,他还在念着: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老爷,夫人为您生了位小姐,还等着您取名呢。”侍女提高了声音叫道。

“啊?”风鸿骞恍然回神,看一眼旁边瞪目的侍女,又看看眼前的牡丹,然后道:“今日这株魏紫也开花了,定是吉兆,生的女儿肯定会和这魏紫一般的美,不如就叫‘风紫’。”

啊?侍女一愣,未及反应,风鸿骞却已自己醒悟过来。

“唉呀不好。风紫……疯子,不好听。魏紫叫魏紫那是国色天香绝代风华,换成风紫就不好了,等等……风华绝代……风华……风华……可是总有一天会逝去,有了,挽华,去,告诉夫人,小姐的名字就叫‘风挽华’。”

风挽华的名字就是那样得来的,她亦没有辜负她父亲为她取这名字的期望,日后果然长成了风华绝代的美人,而她这一生的悲喜似也因她这绝世的风华。

父母皆是才华卓绝的人物,风挽华其聪慧自是不用说,又家学渊博,是以诗词文章琴棋书画那是学一样精一样,小小年纪其才学便以令得许些拜访风鸿骞的学子自愧弗如,人人言道风家又出了个小神童。

风鸿骞虽满腹才学虽名声远扬,但生性疏狂不羁,予钱财权势并无贪好,虽有官员推荐入朝,但他都以“秉性不合”为由一一婉拒,好在风家祖业甚多,风夫人有持家有道,倒不用为生活发愁,日子过得及其的富足优溶。

他已在外游历十数年之久,看尽天下风光,是以成亲后倒不再出门远游,每日里不是与夫人弹琴品曲,便是抱幼女于膝共读诗书,又或者闭门不出潜心著书,再或者于城中四处游赏,与意气相投者痛饮达旦,与陌路相逢者席地座谈,与知己名士书画相斗,与众学子谈经论道……

如此,便是数年过去。

元恺二十二年,三月。

这一日,风夫人正在书房里教女儿作画,忽然书房的门推开,风鸿骞领着一个男孩进来,说是他收的弟子。

想拜在风鸿骞门下的人自然多,只是风鸿骞从未收过弟子,最多也就是受好友所托去书院给学子们授学一两天。而今忽然间领进一个弟子,不说外人稀罕,便是风夫人亦十分惊奇。

经风鸿骞一番解说才知,这男孩名檀朱雪,母亲亡故后随父亲从兰州迁来的。檀父极擅酿酒,便在城里开着一小酒馆谋生,风鸿骞有一日喝到友人从檀家酒馆买来的一壶“青叶兰生”后大为赞赏,于是亲自再去酒馆买酒。谁知檀父得知风鸿骞的名后,去酒窖里搬出一小坛酒,道这“青叶兰生”他每年仅酿两坛,一坛已卖出,这手中的便是最后一坛,说完了他双手一松,砰的一声酒坛便在地上四分五裂,一时酒香盈店。

风鸿骞当时愣住了,暗想这人即算是不想卖酒给他也用不着这样,明说就是,何必来糟蹋这绝世的佳酿,看着地上的酒水暗暗心疼。檀父摔完了酒后,再一手扯过当时正在店里帮忙的儿子,推到风鸿骞面前,道先生若能收小儿为弟子,那以后每天酿的两坛“青叶兰生”必亲自送去风府。

“你就因为两坛酒便应承了?”风夫人睨一眼丈夫,放下手中画笔,移步上前细看男孩面貌。

“唉呀,夫人,那可不是一般的酒。”风鸿骞忙道,“‘青叶兰生’本来酒中极品,而这檀家酿的更是极品中的极品,我能得他两坛酒,反正我赚到了。”

“两坛酒就把你收买了,日后来我们家送酒的可就要多了。”风夫人轻轻嗔一句,眼光看着男孩,又赞道:“这孩子的模样可真是生得好。”见他一头半长不短的发没有束起就散在肩上,乌锻似的黑得发亮忍不住伸出手去,谁知男孩却一偏头躲开了,看着风夫人皱起与发一般黑的眉毛,道:“男人头,不能摸。”

这话一出,风鸿骞与夫人不由得都笑了,便是书桌前的风挽华也抚着嘴咯咯笑着。

男孩听着笑声转头看向风挽华,然后道:“你长得可真像一只猪仔。”说完了后再加了一句,“猪仔还不及你。”

六岁的风挽华长得有些过分的珠圆玉润,日后倾国倾城的美貌与风华在那一年还不见丝毫影子,她年纪虽小,可家中来来往往的客人见到她哪一个不是赞她玉雪可爱聪慧非凡,而把她比作一只猪的,却还是第一个,甚至是说她连猪都不如!

于是,风挽华小姑娘忘记了平日里父母的询询教导,手中那支蘸满墨汁的紫毫便往男孩的方向如同作画般的流畅挥出,一道墨雨便洒落在男孩脸上,顿时——黑发黑眉黑眼又黑脸。

“哈,乌鸦!”风挽华在父母反应过来之前,给予两字评价。

这便是风挽华与檀朱雪的第一次会面。

一个六岁,一个十岁。

本该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美好画面,只是他们的第一印象并不甚美好,彼此的评价是“猪”与“乌鸦”。

虽然檀父为儿子拜得名师,期望他有所出息,但檀朱雪本人可没这样的意愿。若是可以,他更愿意把这读书的时间用来和巷子里的伙伴们玩官兵捉强盗,而来读书的唯一好处,大概是他不用再到父亲的酒馆里当小二了,而改成每天上风府报到当学童。

风鸿骞人虽懒散,但对于授学却一贯认真。

自决定收檀朱雪为弟子起,便在书房里又添了一张书桌,与女儿的一左一右摆着。先前已自檀父处得知,檀朱雪只是跟着他学了几个字,不曾正是上过学堂,所以第一天,他取过一本《玉言仁世》打算从启蒙开始,可檀朱雪却是自入书房便趴在书桌上,一副困顿不堪的模样,及不给他这位先生面子。

风鸿骞见此情况倒也不生气,只是把书放下,走至檀朱雪面前,搬一把椅子坐下,问他:“朱雪,你有没有心中很敬佩的人?”

檀朱雪闻言顿扫一脸的困顿,眼睛发亮的道:“有!当然有!就是‘兰明王’!我们玩官兵打仗时我就是当‘兰明王’的!”

“喔。”风鸿骞点点头,“那你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知晓他生平事迹吗?”

“当然知道!”檀朱雪重重点头,“我们兰州人人都知道他!他是前朝七大将之一,被始帝封为丰国之王。他可是大英雄,打起仗来从没败过,而且我们兰州之所以成为兰花之城也是因为兰明王。”

“就这些?”风鸿骞挑挑眉头,“那你知道他出生在何地?他活了多少岁?他在什么时候打了第一仗?他在什么时候被封为王?一生经历过些什么事情、有些什么功绩?他喜欢看什么书?他除了会打仗外还会些什么?他为什么会喜欢兰花?他为什么会被成为‘兰明王’?他为什么会受人爱戴……等等这些你知道吗?”

檀朱雪被他一连串的问题问住了,半晌后才摇头,脸上已显出沮丧之色。

风鸿骞起身自书架上抽出一本《东书》,翻到《列传·兰明王丰极篇》摊到檀朱雪面前,道:“这上面有他的一生。”

“啊?”檀朱雪急不可待地捧过,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半晌后才垂头丧气的道:“这字都不认得。”

“喔。”风鸿骞一脸平静的把《东书》抽回,然后将《玉言仁世》递到他面前,“那先认字吧,等字认全了,自然就可以看懂了。”

檀朱雪看着他,眨眨眼睛,然后才磨蹭着接过书。

“而且……”风鸿骞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书桌前的小小少年,“‘兰明王’可是个文武全才,这世间他不会的极少。你还当‘兰明王’呢,你会什么?”

檀朱雪闻言敝了半天,道:“我会酿酒!”这可是他们家的家传本事,才会走路就跟着他爹学酿酒了。

“喔。”风鸿骞淡淡应着,道:“‘青叶兰生’是由兰明王酿出并赐名的。”

“啊!”檀朱雪瞪大眼。

风鸿骞一巴掌拍在檀朱雪头上,“小子,你离他还远着呢。”

自那日起,檀朱雪果然是认真学习起来,就为着能早日看懂那本《东书》。

有风鸿骞这样的先生,他自然是进境一日千里。一开始,风鸿骞只是每日教他一个时辰,余者任他自学,自己便继续自己的潇洒去了。只是半年过后,风鸿骞却是每日都教他半天,并且还亲自带着他去了城外山里的茅屋里找一个睡得鼾声震天的人请他教檀朱雪习武。那时候檀朱雪还小,并不知其中意义,只是先生叫他习武便习了。而那一日夜间,风夫人问丈夫,这檀朱雪可是可塑之材?风鸿骞答,或许会是将来的天策上将军。

等到檀朱雪郑重拿起《东书》时,他已不只是看过几本书识得几个字了,风家书房里的书他已基本看全,而风鸿骞教他的亦不只是读书识字。

搬出棋盘时,他说“兰明王当年的棋艺乃是七王之冠。”

檀朱雪乖乖学习下棋,且十分刻苦,以赢风鸿骞为目标,因为风州城里无人是风鸿骞的对手。

教他兵法时,他说“兰明王当年能成不败之王自是因为熟知兵法。”

檀朱雪将《玉言兵书》倒背如流。

教他填词写诗作画,他说“兰明王诗雄、词秀、画奇。”

檀朱雪自也要写慷慨之诗词。

教他曲艺时,他说“兰明王当年一支短笛绝天下。”

檀朱雪自此笛不离身。

……

……

上至天文地理,下至合纵连横,一样一样的,风鸿骞将己身所有倾囊相授,自然,他没有忘记自己的女儿,从来书房里两张书桌两个人。

而檀朱雪与风挽华两人,似乎第一面便决定了他们的相处方式。

书房里再次见到时,风挽华睨着檀朱雪道:“朱为红,雪为白,可这红白加在一块,难道这世上还有红色的雪不成。”说出这话之时,她自不会想到日后檀朱雪血洒雪中,便有了那令她悲痛欲绝的红色的雪。而那时,檀朱雪也只是不屑的反驳道:“你以为你的名字就有多好?风挽华……哈,一只小胖猪,还妄想着风华玉貌呢。”

而一路下来,彼此都是暗中较着劲儿。

风挽华看遍家中藏书,那檀朱雪数起风府藏书那也是如数家珍。

檀朱雪可将《玉言兵书》倒背如流,风挽华便可将《凰王诗词》默写一字不差。

风挽华今日写了一首词得风鸿骞赞赏,明日檀朱雪必写一首诗令风鸿骞刮目相看。

今日檀朱雪下棋赢了风挽华两子,明日风挽华必要赢回三子。

风挽华可以琴艺佳绝,檀朱雪必要剑术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