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敢做,就没想到会被宫九恶心到?叶孤城摸摸阿青的头:“我与别人裹着,以后不要干预。”

他居然不安慰我,反而怪她!阿青撇嘴,伸手拧他:“可是宫九真的很厉害嘛,我怕你输!”

叶孤城吃痛,握住她作乱的手,解释:“若是你与…与白公公过招,可希望别人横插一脚,打断你们?”

阿青想了想,摇头,但又补充道:“可我不能看你受伤!”她本来可以直接加入战局的,但思来想去,还是这个法子好,不打搅他们比武,又能震慑宫九。

“一点伤而已,有什么关系,”叶孤城望着晕过去的那人,面上浮现出一丝赞赏,“和他过招实在痛快,此人的确是个天才,只是可惜…”

可惜是个变态。

当宫九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漫天星光。

旁边是一堆篝火,有烤鱼的香味陆续飘来。

有一个清脆的女音在欢快地说话:“峨眉山上真是什么都有啊,这鱼好肥,是不是吃峨眉的剩菜剩饭吃肥的啊?”过了一会,没有人答话,她又道:“好香啊,吃起来一定很鲜,叶孤城,没想到你烤鱼很厉害嘛!”过了一会,还是没有人答话,她又自顾自道:“不过还是我烤得比较好,我可是阿妈一手教出来的,烤得当然比你好!”

还是没有人答话,她终于忍不住嗔怒:“你怎么都不说话?”

沉默了一会,有人道:“若不是你饿了,何必烤鱼?阿青,这么晚吃东西,你不怕胖?”不是说女人都很注意身材么?

宫九笑了。

听见闷闷的笑声,阿青回头恶狠狠地瞪了宫九一眼:“笑什么笑,再笑不给你吃鱼!”语罢,她又扑到叶孤城身上,拿自己油乎乎的爪子往他身上抹,恶意报复:“反正你穿的是黑衣服,看不出来,嘻嘻!”

叶孤城默然。自那日她说他穿黑衣好看,他便增加了穿黑色衣裳的频率,若说以前是一月两三次,如今便是一周两三次了。可是现在看来,她喜欢自己穿黑衣服,莫非只是为了擦手方便?

阿青见他不答,笑嘻嘻地直起身子,在他脸上亲一口:“好啦,不要生气啦,我帮你洗衣服,好不好?”

宫九摸着尚且痛着的后脑勺,站起来,踉跄了一下,沉默地坐到篝火旁边。火光映着叶孤城和阿青的脸,阿青显然很开心,叶孤城虽然不说,但眼睛里有着淡淡的笑意,任她蹭来蹭去,手上的脏污蹭到衣上,他好像也不在乎。

这是宫九很少能看见的一种画面。

他的人生,一帆风顺,光辉,尊贵,高洁,永远和沾了脏东西的衣服扯不上边。事实上,他有洁癖,若有人敢拿脏手往他的衣服上擦,他一定杀了那人。

他不知道,叶孤城其实也有轻微的洁癖。

只是若是阿青,那她做什么都可以。

宫九沉默地坐在一旁,看着那两人,忽然觉得久违。

为什么久违?

是不是在很久以前,也曾有人同他一起嬉闹,同他一起在夜晚的星空下燃起篝火,大声欢笑?

有过吗?

他不确定。或许有,但那样的记忆已经很遥远,遥远得足以被冰封,永远无法开启。

忽然有一尾鱼递到他面前:“给你的。”

宫九抬眸,望见阿青火光之下的明媚笑颜。

“吃吧,没有毒的啦!”见他不接,阿青又往前伸了伸,“你要不怕有毒,我吃一口再给你?”

叶孤城冷声道:“不准。”

宫九望着面前的那尾鱼,他从来不吃这种低`贱的烤制品,更何况是拿脏兮兮的树枝串起的烤鱼。但或许是今晚的气氛让他太不适应,不知怎的,他鬼使神差地接过了那尾鱼。

“多谢。”宫九礼貌地回答。转眼之间,他又已恢复那副彬彬有礼的模样。

叶孤城揽着阿青,瞥了宫九一眼,淡淡道:“过了今晚,还请阁下快快找个地方藏起来,治好了怪癖再出来。”他的语气平淡,但掩不住讥讽,叶孤城很少讽刺别人,但眼前这人却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嘲讽。这个武功很高,智谋也很厉害的男人,却不过是条蜗牛而已。他总是像蜗牛般躲在他那超人的壳子里,只有在没人看见时,才会钻出来透透气。也许就因为他在壳里蹩得太久,所以他心里的欲望才会以这样一种异常的方式发泄。

叶孤城看得起宫九的武功,却完完全全看不起他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木有了,所以明天…

64无责任小番外

从前,有一个海,叫南海;南海上有一座岛,叫飞仙岛;岛上有一座城,叫白云城;白云城里有一座府邸,叫城主府;城主府里有一对夫妇。男的叫叶孤城,女的叫阿青,他们共同开了一间诊所,专治心理变态。

自从把宫九抖M的习性治好(?)之后,这对夫妇觉得自己很有拯救人类心灵的天赋,于是他们开了一间心理诊疗室,叫白云牌心理诊疗室。

开门三天,无人问津。

白云城的百姓不是傻子,谁也不愿意让自己那点破事抖落在城主夫妇面前。

所以第一个客人居然是红毛夷。

来飞仙岛补给的商船来自世界各地,有红毛怪来光顾也不稀奇。不过这个红毛怪没有红毛,长靴,紧身裤,高鼻梁,深邃的蓝眼睛,一头栗色短发,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他的打扮很怪,长相很难看,但也有的人觉得很有异域风情,长得很帅,眼睛像会放电。

阿青属于后者。

“叶孤城…”阿青抓着自家夫君的手,眼睛却盯着进来的那个红毛夷不放,一脸惊艳,“他长得真帅!”

叶孤城轻哼一声,冷冷地对他们的第一个客人道:“什么毛病?”

蓝眼睛帅哥的官话说得还不错,只是有一点点别扭而已:“我,我喜欢…喜欢吃脚趾头!”

什么?阿青惊愕地瞪大眼睛,没想到这个帅哥居然喜欢吃人!

见着阿青震惊的模样,蓝眼睛帅哥以为她看不起自己,白白的脸立时涨红:“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不,不舔她们的趾头,我…我会…”

“射不出来,”叶孤城淡淡替他接口,表情镇定自若,起身,“跟我来。”

蓝眼睛帅哥很惊讶很兴奋:“你有解决办法?”

“恩,很简单,”叶孤城简短回答,然后转身对一脸好奇的阿青嘱咐:“不许跟过来!”

…什么嘛。阿青讪讪地坐回去。

蓝眼睛帅哥非常激动地跟着叶孤城走,走啊走啊,走啊走啊,终于来到了一个——猪棚。

帅哥很不解:“为什么要来这里?”

“唰”的一声,白云城主抽出赤霄,寒光四射,冷冷地指向蓝眼睛帅哥。帅哥吓得两腿发软,听说这些中原人都有神奇的功夫,而且他们脾气不好,一言不合就杀人,难道自己有地方惹怒了他,他要杀自己?帅哥战战兢兢:“你,你要干什么…”

“这是一头母猪。”叶孤城伸手往旁边一指。帅哥看过去,恩,一头全身都结着泥巴的肥母猪,躺着,有小猪在它身上吃奶,鼻子一拱一拱,不停哼哼,帅哥站得很远,但都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于是他点了点头,承认这是一头母猪。

“舔它的蹄子。”叶孤城下令。

什?什么?帅哥惊疑不定地看向叶孤城。

“快点,”叶孤城皱了皱眉头,似乎很不耐烦,把剑搁在帅哥脖子上,斩钉截铁道,“快,快点,不然我杀了你。”

我进的一定不是诊所!帅哥欲哭无泪,碍于赤霄淫威,他哭丧着一张脸走进猪棚,跟那些小猪一样趴着,然后伸出舌头,开始…舔猪蹄。

这是红烧的,清蒸的,油炸的…帅哥不停在心里做自我催眠,但猪蹄上的腥臭不停地钻进他的耳朵,让他几乎想吐。

“不许吐,不许停,”冰冷的长剑搁上他的脖子,背后那人冷冷道,“把它想象成女人的脚趾头,快!”

女人的脚趾头?帅哥一阵激动,但嘴上传来的苦涩臭味让他很快回到现实,这是一只母猪的蹄子!

帅哥最后是被人抬着回去的。

不行不行,今天的事情太恶心太可怕了!我需要一个女人来安慰我,抚慰我的身体和心灵!帅哥白着一张脸去召妓,进来的女人很漂亮,身材火辣,皮肤白皙,帅哥迫不及待地把她按到,脱了她的鞋就要去舔她的脚趾头,白白香香的脚趾头真是令人激动啊,哪是那母猪蹄子能比…

帅哥正要舔下去,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今天舔的那母猪的蹄子,恶臭仿佛又萦绕在他周围。

“呕…”帅哥脸色发青,扒开贴上来的女人,跑出去吐了。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碰女人的脚趾头,好恶心!像母猪蹄一样恶心!

夜晚城主府。

刚刚做完造人运动的城主夫妇都大汗淋漓,阿青趴在亲爱的夫君大人胸上,一边画圈圈,一边好奇地问:“你今天带那个蓝眼睛的男人去哪里啦?”

“猪棚。”叶孤城简短回答,手指轻轻抚过她的臀部,然后沿腰肢向上抚摸。

阿青浑然不觉,继续好奇:“去猪棚干什么?”

“治他的毛病,”叶孤城意味深长地看了阿青一眼,“让他永远都不想舔女人的脚趾头。”

阿青不解:“怎么做到…唔唔…”话未说完,她就被吻住嘴唇,夫君大人一个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又开始新一轮的造人运动。

“我!恨!猪!蹄!”灯红酒绿的青楼里,一个蓝眼睛的漂亮男人一边呕吐,一边发出撕心裂肺的狂吼,吼叫随风飘远,飘远。

作者有话要说:受腐乐同学的一句评论,我产生灵感,由此出了这篇小番外

65第64章

宫九前面站着一个人。

一个容貌清秀﹑身材娇小的少女,她的皮肤很白,面无血色的白,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咬出了血,她全身都在发抖。

她在害怕。

宫九坐在那里,凝视她片刻,缓缓道:“过来。”

少女很怕,怕得牙齿都在打颤,可是她不敢违抗这个人的命令,乖乖地走过去。

宫九起身,捏住她的下颌,强迫她抬起头来,他注视着她,淡淡道:“我记得,你是小玉?”

“是,小玉…小玉是宫主的侍女。”

“恩,贴身侍女,”宫九点点头,语气疑惑:“你为什么要帮陆小凤和沙曼?出卖我们,很有趣?”

小玉垂眸,不说话。

等了片刻,见她依旧不答,宫九也没了兴趣,毕竟还有一个人在等他,于是他拿帕子擦擦手,淡淡道:“你的侍女,交给你处置,结果不要让我失望。”

小玉猛地抬头,眼睛里充满不可置信与无边的恐惧。她看见,宫主从屏风后笑容满面地走出来,悠闲地涂着丹蔻:“九哥放心,我会给背叛者一个背叛者应有的下场。”

“不!”小玉突然爆发,青筋暴起,奋力嘶吼:“我宁愿死也不要到你的手上!你们兄妹!你们兄妹都是变态!变态!该死的是你们!你们不得好死!”

宫九毫不在乎地出了门,任凭小玉在屋内吼叫,声音越来越弱,后来变成哭号和惨叫,再后来已经听不见。

小玉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侍女,死了就死了,现在宫九要去见的这个人,在他的心底才真正占有分量。

要去见那人,得穿过一个花园,花园很大,宫九在里头慢慢走着,一边走,他在一边思索该如何处置那人。

前头有个衣服破破烂烂的光头男人,见宫九过来,他脸上露出和和气气的笑容:“九公子。”

宫九抬头,看了他片刻,忽然道:“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点头:“正是和尚我。”

“我以为,你和陆小凤是好朋友,你不会将小玉和她带回来。”

老实和尚笑容不变:“陆小凤是和尚的朋友,这两位姑娘却不是。”

“你分得很清,”宫九淡淡一笑,“我好奇,你为什么背叛陆小凤?”

老实和尚微笑:“我没有,我在帮他。”

“哦?”

老实和尚语气笃定:“自然,因为女人都是祸害。”

“女人都是祸害?”宫九重复了一遍,沉思片刻,终于伸手推开了眼前的门。

有人背叛他,也有人向他投诚,无非是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不一样而已,但他至今不清楚,屋里那个人到底想要什么。

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那人抬起头来,露出一双碧色的眸子,闪亮而深邃,多日不见,她依旧有着一股慵懒的美感,但却比往日更加鲜活,那种厌倦生命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

有人滋润了她,陆小凤滋润了她。

宫九在她的对面坐下。

她看着他,他也在看着她,两人都毫不避让,似乎都想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些什么来,似乎以为这样就能打到对方。

沙曼先忍不住了:“你抓我来,该不会就是为了看我吧,恩?”她的语气里带着说不出的讥讽。

宫九一愕。她从来不会用这种语气同他说话,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她要么不说,要说也是极冷淡的几句,但她的动作常常给他造成一种错觉——她是喜欢他的。

宫九喜欢跟她之间保持的这种关系,他也希冀有朝一日能够完全征服她,没有男人不喜欢征服,即使是癖好自虐的宫九也不例外。但现在看来,她讨厌他,而且终于有恃无恐,坦坦白白。

“你讨厌我。”宫九下结论。

“是,”沙曼毫不犹豫,冷笑一声,目光冷厉如刀,“我讨厌你,我讨厌你妹妹,我讨厌那个岛上的一切。”

宫九忽然觉得心有点刺痛:“为什么?”我以为我对你很好。

沙曼本来可以讨好他,但这一次,她似乎受了刺激一样,下定了决心要和他划清界限:“你对我很好,但是宫九,你知道吗,你的一切都让我恶心!”她从衣襟边抽出那从不离身的钢丝,灌注真力,那钢丝立即变得无比柔软,她用力一挥,打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刷”“刷”声。

宫九原本平静的脸色立即变了。

一直在盯着他看的沙曼呵呵笑起来:“你看,宫九,哪个女人会喜欢你这种变态?你连正常的鱼水之欢都做不到,谁会喜欢你,恩?”

“宫九,你以为你真的喜欢我?错,你爱的从来都只有自己!”

她的鞭法是他亲自教的。不知怎的,宫九突然想起,十多年前,十四岁的沙曼撞见他用针扎自己,先是惊愕,随后跑过来安抚他:“九哥,没有关系,这不是丑事,沙曼以前见过呢,很正常。”

“九哥,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

“九哥,我可以帮你呀,你教我用鞭,我就可以帮你了!”

骗子。都是骗子。

宫九的神情微微恍惚,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在篝火前的那一个夜晚,夜已深,阿青伏在叶孤城怀中沉睡,他和叶孤城二人呆看着熊熊燃烧的篝火,互相沉默无言。

“既然是背叛者,那就杀了。”忽然,叶孤城淡淡说了这么一句。

宫九默然片刻:“但她是特殊的。”

叶孤城望过来,似笑非笑:“哦?她如果喜欢拿鞭子抽你,那你们可真是一对。”

宫九冷笑一声,不作答。

叶孤城低头,指尖轻轻触摸阿青的脸,她的脸蛋被火光映得红红的热热的,叶孤城凝视着她,冷漠的表情竟然变得温柔,他低声道:“对我来说,只有心里有我的人,才能被我放在心上。”

他说的那个人显然是阿青。

那一刻,宫九忽然有些羡慕,甚至嫉妒,他并不是喜欢阿青,他只是喜欢这种美好又温暖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