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宁儿就去找阿莲虚心求教,此后几日宁儿都处在与针线的艰苦奋斗中,偏还不肯沈雁翎和阿筝看她的作品,直到沈雁翎把地里的活都做好了,才想起宁儿说过要让他刮目相看的话,便跟宁儿要了她做的针线来看。开始还以为宁儿是要给自己一个惊喜,看到东西,沈雁翎才算明白什么叫做朽木不可雕也。

叹了口气,沈雁翎对于宁儿的女红算是不抱什么希望了,“没关系,请四弟妹和五妹做也是一样的。”

“阿莲总要顾着她家,四弟和小云就够她操心了,五妹,也快嫁人了把,你还指望着她一辈子啊?”宁儿很头痛,本来作为一个穿越女,要想在异世活得好应该也不算难,至少赚钱养家也不算难吧,但是,问题是她和沈雁翎的身份啊!既然他们想保留现在的生活,便只能保持低调,不让自己饿死,也不能引起别人注意。

“我觉得,还是指望她们比较现实一些。”沈雁翎毫不留情的说出了真话,他真的不能指望宁儿,宁儿还是拿银针比较像样一些。

宁儿的女红生涯最终在沈雁翎的劝说下夭折,不只因为天分太差,更因为那双被针扎的满目疮痍的纤纤玉手,某夫君心疼了。

正文 第六章入学

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同时镇上的学堂也开始招收新生了。

宁儿想阿筝已经五岁了,虽然一直都有沈雁翎亲自教,但也该进学堂学习才好,那么聪明的孩子,不能让他们给耽误了,便跟夫君提了。沈雁翎也有这个意思,当初因为继母的原因他上学堂是波波折折的,但也总算上完了学的,当时先生很看好他,曾说过假以时日他必能高中的话,只是后来因为父亲的反对,他没有参加乡试,倒是四弟已是个秀才。当时他对父亲还有些怨怼,后来也算明白父亲的苦心了,如今到阿筝,书自然是要读的,别的以后再说吧。

“只是…”宁儿想到学费的问题,在古代读书识字的人并不多,一方面是书籍少学校少老师少,另一方面便是学费贵了,宁儿并不知道他们能不能负担起阿筝的学费。

沈雁翎看宁儿的表情就知道宁儿的想法了,只是这于他并不难,从前只有他的时候,他会浮躁,会像任何一个年轻人一样渴望功成名就。但在成亲之后,有了娇妻弱子要照顾,便懂得了隐藏和谋划。他虽然不清楚他与宁儿的身份如何,但不能为人所注意便是了,所以他总是将家里的财力控制在维持一家人温饱,但要想多一笔钱来供阿筝读书,自然也是可以的,所以他笑笑道:“无妨,为夫供得起。”

宁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道;“我相信你。”这样,两人便把阿筝的命运决定了,还在和村里小伙伴玩耍的阿筝哪里想到他的逍遥童年就到此为止了,因为宁儿和沈雁翎不只要阿筝进学堂读书,还要他学武,至少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才成。

沈雁翎和宁儿都是行动派,既然决定了,当天晚上便开始教阿筝武功,第二天便要带阿筝进镇上学堂报名。

晚上吃过晚饭后,宁儿替阿筝准备东西,家里有笔墨纸砚,都是沈雁翎用的,宁儿觉得不适合阿筝,便决定明日到镇上另买。

今日阿筝听说父亲要教他武功,兴奋地很,吃过饭便跟着沈雁翎学基本功,完全忘了父母还要他读书的事。阿筝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三岁起就跟着父亲识字读书,家里不多的几本书都在父亲带着读完了,只是,他自小就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在家读书还好,由着他喜欢什么时候读都成,进了学堂便没这般自由了。

孩子年纪还小,沈雁翎也只教了他一些基本功,只是阿筝只道大侠惩奸除恶,威风无限,哪里知道学武辛苦,没多大会儿功夫便开始喊累。宁儿看了他一眼,跟她往山上跑的时候怎不见累,自然也不会替他说什么好话,继续研药去了,而沈雁翎只是轻飘飘的一个眼神,阿筝便老老实实继续练功了。

宁儿笑笑,看来孩子还是怕父亲多一些,手中的活没停下来,从簸箕里抓了一把药草放进研钵。在上次生病要了宁儿本尊的命以后,宁儿便决定多做些药丸放着以备万一,小河村离镇上算不得远,但请医生既要花钱,又耗时间,更何况这学了多年的技艺也该发光发热不是。

待研好了手中的药,宁儿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便准备了水招呼父子俩洗漱休息。阿筝累了,很快就睡去了,沈雁翎和宁儿还在说着话,似乎对阿筝今天的表现不怎么满意,对宁儿道:“那小子欠教训,往后还得严加管教才行。”

宁儿听了一笑道:“我倒觉得阿筝还是蛮懂事的,到底年龄还小,不必操之过急,虽说顽皮了些,懂事了就好。”

“也罢,往后我教训了他之后,你哄哄他就是,男孩子不能娇惯。”沈雁翎还是坚持要管教儿子。宁儿无语摇头,感情所谓的打一棒子给个糖果,她就是那个糖果啊。

一夜好眠。第二日,为了送阿筝去镇上学堂,宁儿和沈雁翎一早就起来了,当然作为主角的阿筝当然也逃不了早起的命运。大概昨晚真的累了,阿筝难得的赖床了,可惜撞在一心想要管教他的父亲手里了,虽然宁儿很想给儿子说几句好话,但是这棒子还没打下呢,她这颗糖果也不好出场是吧。

最后阿筝终是在他老子的威严之下屈服了,老老实实起床洗漱,吃过早饭,还有些懵懂的跟着爹娘往镇上去了。

既然决定让阿筝学武功,沈雁翎和宁儿也就不打算让儿子每天坐马车去学堂了,每天走路锻炼一下也算学武的一部分吧,别的不说,轻功练得好了起码可以逃命不是。所以沈雁翎一路上都在交给阿筝路线和自己上镇需要注意的事,本来就是小村镇,居民都很淳朴,他们也不必担心阿筝的安全,况且路也不算远,上次他们走路上镇还在镇上逛了那么久呢。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家人到了镇上。因为不是集日的原因,镇上不是那么热闹,宁儿和沈雁翎也没有带着阿筝闲逛的意思,便直接去书斋买了笔墨纸砚,就向学堂去了。

学堂报名的时间也就三天,从昨日开始,包括昨日今日和明日,宁儿和沈雁翎选择今日来报名便是希望可以有一些时间给阿筝做准备。大概不少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今日来报名的人很多,学堂门口熙熙攘攘的。沈雁翎带着妻子儿子挤进门里,向幼学报名处走去,而在那里负责招生的竟是沈雁翎从前的老师。

沈雁翎走向前去,向他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学生礼,喊了一声老师。先生打量了沈雁翎一遍,立刻便认出沈雁翎来了,有些激动,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你小子出息了,这么久都不来看老头子我一眼,当初叫你好生考功名,你倒好,竟回去种地去了,连雁翔那根木头都是秀才了,你还是个白身,真真气煞我也!”

沈雁翎被昔日的老师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通,也不生气,这位老师脾气虽不好,学问却是极好的,偏不知为何,只肯教幼学,当初是欣赏沈雁翎才破例教到最后的,说起来那一届的学子还是沾了沈雁翎的光,先生本希望沈雁翎一举高中,谁知沈雁翎之后却不曾参加乡试,倒当真气着他了。

“是学生之过,今日带了小儿来,还望先生费心。”沈雁翎也不辩驳,只让阿筝上前给老师行礼。

先生见沈雁翎仍旧是温和有礼的样子,却也知他是个极有主见的人,决定了的事便不会更改,叹了口气,虽是可惜,却也无法,转眼看向阿筝。

阿筝平时就懂事,虽然有时会调皮任性,但在父亲面前,从不敢造次,所以虽然他很好奇先生对父亲的态度,还是老老实实的对先生行了个礼,才敢抬头看先生。宁儿而好奇的看向这位沈雁翎的恩师,似乎与宁儿头脑中迂腐古板的教书先生很不同呢。

这位先生姓陈,至于名字却无人清楚,人们都称他为陈老,很有学问,在镇上甚至临近几个镇都很有威信,常常有学子前来请教。陈老已是古稀之龄,但十分精神,骂起人来那叫中气十足,听了沈雁翎的话便把注意力转到了阿筝身上。打量了一遍,孩子不过五六岁,比沈雁翎入学的时候小一些,但看上去机敏聪慧,虽然在父亲的威严下,不敢造次,但眼中却闪着狡黠,倒是像极了小时候的沈雁翎,但相貌却要胜过其父一筹。点了点头,又考了阿筝几个问题,陈老在花名册上写下阿筝的名字,对沈雁翎道:“不错,倒是个好苗子,不过你不会等我把他教的差不多了又把他叫回去种田吧!”

沈雁翎笑笑,道:“不会。”不过若有必要让阿筝自己回去便是,也不算他欺骗老师不是。

缓了一会儿,陈老的气也算消了,今天来的人虽多,但幼学的并不多,陈老也不忙,便和沈雁翎说着话。这时陈老才注意到还有宁儿,便向沈雁翎道:“这是你媳妇儿?”

沈雁翎点点头,拉着宁儿上前见礼。陈老打量了宁儿一眼,道:“不是本地人吧!”

宁儿心里一突,这老先生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不愧是沈雁翎的授业恩师。“不错,老师是怎么看出来的?”沈雁翎答道。

“呵呵,就是清河郡太守家的千金也没有你媳妇的气度呢!何况是乡野之间,你小子从哪里拐来的大家闺秀?”陈老半玩笑的说。

陈老的话让宁儿心中一凛,他们可以低调,但与生俱来的气质却无法改变,这究竟是好是坏。

看着两人面色微变,陈老微叹了口气,沈雁翎幼时便气度不凡,照理沈雁翔是他同胞的弟弟,两人的气度上却相差甚远,加上他拒绝参加科举,他便猜测沈雁翎身份不凡,今日他故意点破宁儿的不凡,也存了试探之心,果然。不过他没有多说,他们都是聪明人,点到为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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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没传上,今天重新传,亲们原谅小泽吧。

正文 第七章弃婴

在学堂坐了不久,沈雁翎便带着妻儿离开了。

出了学堂,一家人也没在镇上多耽搁,直接向小河村走去。沈雁翎虽然不曾离开过小河镇,但读的书多,知道的东西不少,宁儿又是个性格开朗的,阿筝活泼可爱,一路上说说笑笑的,阿筝倒也没有喊累。

小河村到镇上的路上有两座山,平时走的道就在两山之间的谷地,一条小河从村后的山里流出来,从两山间向外流去,小河村也因此得名,而他们所走的路便是沿着小河的。小河村地处南方,所属的清河郡临海,金龙国四大出海港口,有两个在清河境内,因此也是金龙国十分富庶的州郡,只不过,小河镇不临海,离州府也远,算得上是偏远山区了。

三人走到两山间的谷地,却见河中漂来一个木盆,阿筝眼尖,远远地便看到了,指给父母看,宁儿和沈雁翎只当村里人家洗衣的木盆顺水漂了来,想到乡里乡亲的,帮人家捡回去也是好的,便决定在河边等一下,待木盆近了再去捡。

一家人在河边的石头上坐下,等着木盆漂近。还未下春雨小河里的水不急,木盆也就缓缓漂来,从出现在他们视线中到离他们不过丈把儿远也花了一些时间。只是这时,宁儿却听见一阵极轻的婴儿哭声,宁儿皱皱眉头,转眼看向沈雁翎,却见沈雁翎也是眉头一皱,稍一犹豫,沈雁翎飞身踏水而去,将木盆捞上岸来。

宁儿和阿筝便凑过去看,果然,木盆中是一个襁褓,准确的说,是一件旧袄子包着一个看样子不满百日的男婴。天气还微寒,又是放在河中漂来的,虽然包着袄子,婴儿小脸还是冻得微微发紫,哭声已经很轻,宁儿搭上脉仔细瞧了瞧,不足月生的孩子,身体本就比较弱,从脉象上看,孩子已在河里漂了大半日了,幸而没有冻伤。

宁儿心疼的抱起孩子,沈雁翎解了外裳给孩子裹上,宁儿想到木盆在河里漂了那么久,袄子早就潮了,便解开了袄子,准备把沈雁翎的外衣裹在里面,也能暖和些。

“当”一声,一个东西从袄子里落了出来,宁儿没工夫管,继续把衣裳给孩子裹上。

阿筝好奇,蹲身从地上捡起东西来,竟是一块金牌,一面龙纹,一面光洁。沈雁翎从阿筝手里拿过金牌,仔细看了一遍,对着宁儿叹了口气。宁儿了然,想必这孩子也来历不凡吧,不由问道:“怎么办?”

沈雁翎叹了口气,都抱回来了,总不能再扔回去吧。到底是一条人命,别说阿筝在跟前,不能教坏了孩子,就是良心这一关,他们都过不了,若真扔了,怕是他们一辈子的不能释怀吧。“既然抱回来了,就养着吧,不过是多一张嘴吃饭,就当咱生的就是,好歹是一条人命。”沈雁翎无奈地说。

宁儿往手里呵气,贴在孩子脸上,给他暖一下皮肤,听沈雁翎这么说,也点点头,既然遇到了,自然要救他一救,只不过,“当初,你也是这么把我捡回去的吗?”宁儿忽然问道。

沈雁翎无奈叹息,点点头。

宁儿也叹了口气,这就是缘分啊。

既然决定了,夫妻两便抱着孩子,带着阿筝回家去了,小孩从早上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得赶紧回去给他弄些东西吃。

回到村子的时候,下地干活的村民还没有回村,他们倒也没遇到什么熟人,顺顺当当的回了家。进了家门,宁儿把孩子放在屋里,便进厨房准备给孩子弄点吃食。奶水什么的是不指望了,宁儿拿了一点饭团,细细地捻碎了,烧了火,拿水煮成糊状,加了一点蜜糖,才拿去喂给孩子。

宁儿端着米羹出来的时候,沈雁翎已坐在院中编竹篓,沈雁翎手艺极好,屋后又有一片竹林,便常编了竹篓到镇上去卖,赚些钱补贴家用。宁儿想起今日才来回走了一趟,有些心疼夫君,便道:“今日累了,休息一下吧!”

听到妻子关心自己,沈雁翎心里暖暖的,却笑道:“不累的,多做一点儿好,往后要多一个人吃饭呢!”

宁儿便也一笑,进屋去了。房间里,阿筝半跪在床上逗着小孩玩,暖和了这一会儿,孩子已经好了许多,脸上的青紫退去了,皮肤白皙,巴掌大的小脸长得极漂亮,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让人看着就喜欢。

宁儿在床边坐下,把孩子抱起,拿小勺子舀了米羹,吹到温热了才喂到孩子嘴里。孩子也饿了,咂咂嘴便咽了下去,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看向宁儿。宁儿乐了,又舀了一勺喂给孩子,孩子也乖乖地吃了。小孩子很乖,直到一小碗米羹吃光了,宁儿放下碗,小孩还盯着小碗看。宁儿叹了口气,看来这个孩子吃了不少苦,今日饿了那么久,是真的饿坏了吧。

宁儿抱着孩子哄了一会儿,小孩闭着眼睛睡着了,宁儿便把他放在床上放睡了,想起昨日沈父让沈雁翎买的烟丝还没送过去,便让阿筝给爷爷送去,她则打开柜子,去找阿筝以前用过的小衣裳小被子,打算给孩子用。

阿筝出门后,沈雁翎便推门进来了,宁儿知道他有话要说,但也没停下手里的活,只示意沈雁翎声音轻一些。沈雁翎看了熟睡的孩子一眼,在床边坐下,问道:“我今日的做法可是鲁莽了些?”

宁儿摇摇头,“跟他比起来,我大概也差不多吧!你不也把我捡回来了吗?无论他是什么身份,又发生了什么,他都是个无辜的孩子,能救他,也是我们和他的缘分。对了,既是我们的孩子了,给他取个名字吧!”

沈雁翎点点头,“也是,我们两跟他都差不多,也算同病相怜吧!”沈雁翎这话说的倒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感觉,不过想想倒也没错。最终给孩子取名沈旭平,旭是阿筝这一辈的字辈,虽然沈雁翎两个兄长的子女都没有随,但沈雁翎和他的四弟沈雁翔的孩子都随了旭字,阿筝书名沈旭筝,沈雁翔家的小芸大名叫沈旭云。平字则是沈雁翎和宁儿的希望,希望一家平平安安,小旭平能平安长大,小名就唤作阿平。

等宁儿找好了衣裳给阿平换上,天色也不早了,便准备去做饭,沈雁翎也继续编竹篓,床比较宽,也不必担心那么小的孩子会掉下来。不久,阿筝回来了,对沈雁翎说沈父让他晚上过去一趟,沈雁翎眉头微皱了皱,倒也没说什么,大概是知道他们捡了个孩子回来,有些话要问他吧。

正文 第八章采药

晚上,宁儿在家中照顾孩子,也在调着她的丸药,想着明日上山去寻几味药来给阿平补身子,那孩子先天就欠缺了些,又受了凉要好好调理才行,正好阿筝明日还不去上学,让他看着阿平就好。若是让别人知道宁儿就这样把一个那么小的孩子丢给一个五岁的孩子,不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人家夫君倒也不担心,毕竟宁儿清醒之前还是阿筝照顾宁儿的。

再说沈雁翎,按照父亲的吩咐,晚上去见父亲。

果然,父亲一来就问起阿平的事,沈雁翎老实回答了,便见沈父沉着脸,眉头深皱,良久,叹息道:“你果然如你母亲一般心地善良,宁儿是这般,那孩子也是这般,亏得我带了你出来,不然你迟早让那些人啃得干干净净。”

沈雁翎抬头看向父亲,这是父亲第一次在他面前提及母亲,他很想追问下去,但看着父亲的神色又不忍多问,而沈父也只提了这么一句,便岔开话题,问那个孩子身上可有什么表明身份的东西。沈雁翎便把金牌递到了父亲手里,他并不认得这个信物,只猜测那并非普通人家能用的,毕竟是龙纹啊。

沈父拿着金牌看了一遍,见背面无字微微诧异,拧着眉不发一言,似乎在证实沈雁翎的猜测。许久,沈父叹了口气,也不曾多说什么,只嘱咐沈雁翎好生照顾那个孩子,这让沈雁翎十分怀疑父亲认识这个信物,但父亲不说,他也不好追问。末了,沈父问起了宁儿,听得宁儿当真清楚了,也十分欣慰。然而沈雁翎要转身离开的时候,父亲却问了一句,“这个孩子可能会给你们带来莫大的麻烦,你会后悔捡他回来吗?”

沈雁翎身形微微一滞,似自嘲的道:“我与宁儿,比他能好多少?走一步看一步吧!”

沈父看着沈雁翎离开的背影,略感欣慰,毕竟沈雁翎还是个通透的人,多少也猜出了自己出身不凡。待沈雁翎走远,沈父才取出一块与沈雁翎手中一样的金牌,只是,背面镌刻了两个字“灵泽”。

沈雁翎回到家中,宁儿还在碾药,两个孩子已经睡了,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清浅的药香。药草都是宁儿从山上采来的,这座山里的药草还算齐全,宁儿除了做一些备用的丸药,也把许多的药材作简单的炮制打算以后卖到药铺,也可稍微补贴家用。

见沈雁翎回来,宁儿便问起父亲的说法,沈雁翎也不瞒宁儿什么,都照实说了。宁儿笑笑,低调过日子吧,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应该不会注意到他们这样的小民吧。时间已晚了,便收拾睡下了。

平日都是阿筝同夫妻两同睡的,倒也不嫌挤,今日多了那么个奶娃娃,碰不得压不得的,原本宽敞的床立时显得窄了。沈雁翎叹了口气,“看来得赶紧另做一张床啊,阿筝大了,老和我们一起也不像样。”

宁儿同意沈雁翎的说法,便决定明日开始动手做,虽然春天不许进山伐木,但好在家里还有不错的木板。

次日,天气晴好。吃过早饭,沈雁翎找出家里的木板,就在院子里准备做一张新床,宁儿喂阿平吃了饭,便嘱咐阿筝在家看好阿平,又有沈雁翎在家,自然无碍,宁儿便背上药篓,拿上药锄上山去了。阿筝跟着宁儿上山采过几次药,倒不是对医术有兴趣,纯粹是贪玩,今日也闹着要去,被沈雁翎一瞪便老老实实地留在家里照看弟弟,又看看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的阿平,好吧,看在有新玩具的份上,他就不计教了。

沈雁翎看了儿子一眼,对他那点小心思了然于心,淡淡道:“明日就要上学堂,今天把三字经温习一下。”

阿筝看着父亲的脸色,心里不乐意又不敢反对,只得回屋拿了书本,在阿平的摇篮边坐下,边念书,边照看弟弟。

宁儿背着背篓上了山,便照着熟知的药物习性,去寻找药材。这几天以来,宁儿也差不多完全适应了这个身体,武功自然也能应用自如了,因此上山倒也不费劲。宁儿要找的都不算是稀奇的药材,只是长得比较分散,好在时间不紧,宁儿慢慢的寻找,顺便采了些野菜,准备回去给阿筝他们做野菜丸子吃。

太阳偏西时,宁儿看需要的药材都已采齐,便准备下山去了。时间还早,宁儿背着药篓,在丛林里走着,想着若遇到什么猎物也可以打回去改善伙食,至于野兽什么的,宁儿是不担心,按沈雁翎的说法,宁儿的武功对付山里的野兽什么的完全小菜一碟,尤其是轻功,便是沈雁翎也不及她的。

一路行来,倒没有见到什么猎物,宁儿也不在意,那些额外的东西,遇到是好的,遇不到便算了。但是在宁儿就要走出林子,再翻一个便到家时,却听到有人呼救,听声音还是村里人。宁儿皱了皱眉,还是决定过去看看,多半是村里人能帮就帮一把。

宁儿顺着声音赶过去,发现呼救的是沈雁翎二哥家的二侄子,一头野猪正扑向他,眼看就要被扑到了,宁儿不及多想,手里的药锄便抛了过去。灌注了内力的药锄正中野猪的头部,刚刚强悍的野猪立刻倒毙,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仍是惊魂甫定的样子。

宁儿走过去,把侄子从地上拉起来,仔细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从背篓里取了止血的药草给他敷上。“是,三婶婶吗?”他盯着宁儿的脸问道。

宁儿打量着眼前的少年,虽然从前宁儿不甚清醒,但村里人多半都认的清楚,而面前的这个,是二哥家的小二,名叫夏林。沈雁翎的继母的前夫姓夏,所生的两个儿子分别叫夏山夏河,后来改嫁沈父之后,也没有改姓。老大夏山除了种田之外,还上山砍柴,大嫂为人有些刻薄但勤劳肯干,家里过的算不错,有三个孩子,宁儿印象不深,只记得有个女儿叫夏雪,不知为何总看宁儿不顺眼。老二家就不如老大家了,夏河好吃懒做,二嫂又是个不顾家的,总想着占人便宜,偏生家里孩子就有四个,老大向他爹,能偷懒就偷懒,老三老四还小,几乎从夏林十岁起,家里就靠夏林养活,夏林在四个孩子里倒是长得最好的,话不多又勤劳,宁儿对他印象倒是不错。

宁儿给他简单处理了伤口,才问他怎么回事,竟会去招惹这么大的野猪。夏林答道:“我今日上山,就想打点野味,补贴家用,哪敢对付这么凶的野猪,只是射野兔的时候射偏了,伤了它,惹得它报复。”

宁儿看了野猪一眼,果然背上插了一支竹箭。野猪很大,两人是抬不回去的,宁儿想着离村不远,便自己留下看着,让夏林下山叫人来帮忙。

正文 第九章顶梁柱

没多久,夏林带着沈雁翎赶来了。

看到倒毙的野猪,沈雁翎嘴角微抽,看向宁儿,脸上尽是‘你就不能低调一点’的表情。宁儿垂眸,表示无辜,她只顾着救人,忘了这回事了。沈雁翎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在夏林身上下功夫了。

沈雁翎拉着夏林的手,一副拐骗无知少年的样子,说:“阿林啊,今天也算是你三婶救了你一命,三叔能求你件事吗?”

夏林是个单纯的少年,只想着三叔大概是要分一些猪肉,野猪本就是三婶打得的,本就该全归三叔家,他还该多谢三婶的救命之恩的,也没多想就点头答应了。沈雁翎见状满意的点点头,开口道:“今天这事,你便对别人都说野猪是三叔和你打到的,别提起你三婶可好。你也知道,三婶是女人,毕竟力气小,若让人知道了,怕又要编排你三婶了。”

夏林想起村子里的人们平常便常常说三婶的话,诸如傻子一类的,他看来三婶该是仙女才对,却说不过别人,现在听三叔这样说,也深觉有理,便认真点了点头。

沈雁翎见夏林点头,大大松了口气,才去看野猪,脸上也有些喜色,回头看夏林,道:“这野猪我们两家一家一半吧,跟三叔一起,先扛下山去再说吧!”既有两人一同打猎之名,猎物自然是一家一半的,因此沈雁翎这么说,至于下山去分,一来是山上不方便,二来分了之后夏林的那一分他也难得弄下山去,他可不会指望他那个二哥和侄儿会来帮他,不然,夏林也不会只叫他上山来,而他和宁儿到底是习武之人,这点力气活倒不算什么。

夏林听沈雁翎说要分他一半心里很是过意不去,野猪是三婶打的,又救了他的命,他哪能再和三叔他们分猎物,连忙拒绝道:“这怎么可以,本就是三婶打的,我还该谢三嫂救命之恩,怎么可以…”

“你答应过三叔的,不可再提此事。原该分你的,你就不必跟三叔客气了,阿筝他们在家,我们还是赶紧下山才好。”沈雁翎打断了夏林的话说道。

夏林看着沈雁翎的表情,没来由的心底一颤,虽然沈雁翎一向温和有礼,但包括他在内村里一辈的孩子对沈雁翎都有些莫名的敬畏,老老实实点点头,拿绳索和木杆捆上野猪,和沈雁翎一起扛下山去,虽然他们俩扛一头野猪下山看上去有些不太可行,但他莫名的相信三叔。

有夫君在,宁儿自然不必操心别的,背着药篓跟着两人向山下走去。折腾了这么久,天色已经算晚了,沈雁翎家比较近,便决定在沈雁翎家把野猪做一些处理再让夏林带回去。沈雁翎自十五岁便开始上山打猎,处理猎物是得心应手了,天没黑便处理好了,宁儿也做好了晚饭,便留夏林吃了饭再回去。

猪肉是两家平分的,但内脏什么的似乎这里人都是不吃的,宁儿记得那次跟沈雁翎去集上卖肉时,内脏都被扔在一边。宁儿学医出身,虽主攻中医,但营养学也有不少涉猎,这动物内脏,除了一些人受不了腥味,营养却是好的,因此,除了肚肠宁儿懒得收拾外,其他的宁儿都收下了,当晚就炒了猪肝给大家吃。

晚饭后,天已黑了,沈雁翎便帮着夏林把肉送了回去,虽然沈雁翎也不喜欢二哥家,但也不忍心才十五的侄儿太过受苦。

夏河家在村东头,沈雁翎家在村西头,虽然村子不大,但路程也不算近,走了一大段的山路夏河虽然力气不错,这会儿也累了,到家了只想倒床上就睡。只是两人才进家门就听见里面吵吵嚷嚷的。

先是二哥大声骂人,嚷嚷着老婆不做饭,让自己饿肚子的话,之后是二嫂尖声回击说没有没有肉怎么做饭,怪夏河这么晚了还不回家,让一家人饿肚子,还有夏河大哥不耐烦的说没肉就没肉,让二嫂赶紧做饭,中间还夹杂着小四的哭声。

夏河不好意思的瞟了沈雁翎一眼,脸色微红地说:“对不起,三叔,让你看笑话了。”

沈雁翎摇了摇头,叹道:“进去吧!”

两人进院子,只见小三一个人在炉子旁烧火,锅里煮着米饭,火光映着女孩的脸,豆大的泪珠就这么滑下来。他们家本有五个孩子,老大夏风十六,老二夏林十五,老三原本是个男孩,生下来没满月就死了,不过不到两年又有了夏林的妹妹夏雪,也就没留他的位置,直接叫夏雪为小三,今年也不过十岁,最小的妹妹夏云才三岁。虽然大多数人家都会看重老大而偏疼最小的,但在夏河家完全没有。夏河跟老婆刘氏几乎从来不管孩子,夏风是夏家第一个男孙,小时候差不多都老人家带着,夏林的时候还没分家,一家子谁得谁带的,到小三小四就基本上是夏林带着。现在倒成了夏雪做饭,小四哭的声音都哑了也没人哄。

夏林赶紧放下背篓,过去帮小三做饭,小三抬头看哥哥,哇一声就哭出来了。沈雁翎知道小三小四年纪小,但都不是爱哭的孩子,忙拉开夏林,问小三到底怎么了。小三见了三叔,也顾不得别的,拉着沈雁翎的衣角,说:“三叔,救救小四,救救小四!”

“怎么了?你好好跟三叔说,小四怎么了?”沈雁翎问道。

从小三断断续续的诉说中,沈雁翎算是明白了,原来,今天夏林早早就上山打猎去了,不知道小四发了高烧,一整日都迷迷糊糊的,她大哥和爹妈从早上就出去鬼混去了,掏走了家里的前,哪会管他们姐妹,出门还把门从外面锁上了,说是怕她们出去乱跑。小三心里着急,却也无法可想,她们姐妹被锁在家里是常事,村里人都知道,她喊了也不会有人管,她娘那泼辣劲儿谁都惹不起。好容易他们回来了,却只嚷着要吃饭,不管小四不说,还打发她出来做饭,三个人在里面吵嚷让小四睡一下都不得安稳。

夏林听说小四病了,连忙进屋将小四抱了出来,对沈雁翎道:“三叔,我身上没钱,能先借我点钱吗?我得赶紧带小四去看病。”

这时夏河和刘氏也跟出来了,对着夏林骂骂咧咧的,沈雁翎皱着眉头,从夏林手里抱过小四就向自家走去,此时天色已晚,况且小孩子的病拖不得。夏林知道沈雁翎是要带小四去看病,也顾不得别的,拉上小三跟上,头也不回的对爹娘说:“打回来的猎物都在院子里,你们自己弄吃的。”

正文 第十章叹息

沈雁翎抱着夏云快步走回家,推门进去,倒把正在逗阿平玩的宁儿吓了一跳,皱眉问道:“怎么了?这是谁家孩子?”

“二哥家的小四,烧了一天了,这会儿去镇上也难,况且孩子的病拖不得,我就带回来了,你给她看看吧!”沈雁翎把夏云抱进屋里,对宁儿说道。

夏云在沈雁翎怀里就不哭了,这会儿又迷迷糊糊睡去了,感觉到小孩儿身上的高温,沈雁翎也是一阵担忧。

宁儿闻言把阿平放下,走近来查看夏云的情况。小女孩儿长得清清秀秀的,但此时一张小脸泛着红,嘴唇烧的干裂,紧闭着眼睛,呼吸有些急促,眉头因为难受而皱起,看得宁儿一阵心疼。宁儿知道这么大的孩子发高烧是很危险的,忙让阿筝拿毛巾浸了凉水来给她降温,她则仔细查看了夏云的眼睑、舌苔和脉搏,然后从这几日才制的药丸中取了一粒,喂夏云服下,又灌了一口水下去。

这时夏林和夏雪也赶了过来,宁儿便向夏雪问起夏云的情况,然后点了点头,说:“已经服了药,只要热度退下去就好了,只是时间拖太久了些,今晚要用心照顾。”

“只要小四好好地,我今晚不睡觉也要照顾好她。谢谢三叔三婶,今天要是没有你们小四只怕…”夏雪听到四妹没有大碍了,终于舒心的笑了,但想起父母和大哥的种种,不由得心酸,眼泪又要掉下来了。

“三姐姐羞羞,这么大了还哭鼻子。”阿筝嘴里说着,却拿了帕子给夏雪擦眼泪。

这时夏林却一下给沈雁翎和宁儿跪下了,“今日夏林和妹妹的三叔三婶相救,若不然只怕我们兄妹都没有命了,从今往后,只要三叔三婶一句话,我们兄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沈雁翎和宁儿连忙把夏林拉起来,“都是一家人,怎么说这样的话,快起来,你是我们侄儿,小四是我们侄女,就是陌生人我们都不会见死不救,何况你们。小三,你还没吃饭吧,这会儿大概还热着呢,跟三婶先去吃饭,好吗?”

这时,夏雪才意识到自己还饥肠辘辘,脸上一红,见哥哥点头才跟宁儿去了厨房。

因为夏云就医太晚,病情比较严重,宁儿一直留他们到夏云的呼吸平稳后,热度也逐渐退下去了,才让他们带夏云回去,取了几粒药丸,交代夏林每隔两个时辰给她喂一次药,多喝水,并且嘱咐明早拿了猪大骨炖了汤给夏云补补身体,她知道夏林家过的不算好,猪肉应该是要卖的,但猪大骨却不值什么钱,肉铺或者饭店都不会要的,哪里知道那些猪肉有三分之一,夏河夫妇是要留下自己吃的。

而自始至终夏河夫妇和夏风那个长兄却始终没有出现,看着兄妹三人瘦小却坚强的背影,宁儿夫妇也是心酸,叹了口气,宁儿道:“早知道就该把猪肉都给夏林。”

沈雁翎叹了口气,“他不会收的,那孩子是个好的,那一半还是我压着他才拿的。十五了,过两年就该说亲了,只是有这样的爹娘,谁家姑娘肯嫁他家啊!这做父母的不明事理,不会持家,害的可是孩子。”

宁儿赞同地点点头,看向阿筝和阿平,道:“别的咱做不到,有机会多帮帮他们吧。”

夏林兄妹离开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因为阿筝明日要上学去,宁儿早早便让他睡下了,阿平就更不用说了。此时宁儿也十分疲倦了,撑着眼睛收拾屋子,倒让沈雁翎先睡。沈雁翎心疼宁儿,让她睡去,自己收拾,宁儿看了屋里的药材,她可不希望明天再返工,道:“不麻烦,你明日不要上镇上去卖肉吗?早点睡吧,明日阿筝第一天上学堂,你把他送过去吧!”

沈雁翎点点头,洗漱睡了。

次日,沈雁翎早早便把阿筝叫起来了,自己去厨房弄了早饭,叫了阿筝吃,但并没有叫醒宁儿,今日并没有宁儿什么事,昨晚睡得晚,让她多睡一会。而宁儿其实在父子俩起来的时候就醒了,只不想动,况且她又没什么事,搂着阿平继续睡了。

待宁儿起床已是太阳升起了。睡得饱了宁儿心情也好,一睁眼便见阿平静静地看着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粉嫩的肌肤,十分惹人喜爱。宁儿亲了亲阿平的脸蛋,起床洗漱后便去厨房给阿平煮上米羹,也把昨日采回来的药熬了汁调进米羹中,待差不多好了,才加入糖,虽然加了糖药效会有所损耗,但阿平太小,还喝不了苦药。

熬好了米羹,宁儿抱着阿平先自己吃饭,米羹还需要等温了才能喂阿平吃。沈雁翎的手艺算不得好,起码远不及宁儿,不过也算不错了。阿平大概不满意母亲自己吃饭,不喂他吃,对着宁儿挥舞着小手,伊伊呀呀地说着宁儿听不懂的话。宁儿看得乐了,拿小勺子舀了一勺米羹,吹凉了喂给阿平吃。小人儿乖乖地张口,吃了下去,似乎尝到些许苦味,不大高兴地微嘟着嘴。

宁儿又舀了一勺,吹凉了喂他,嘴里还说着:“娘知道,这不如昨日的好吃,不过,你身体不好,得吃药才能向哥哥一样长得健健康康的,乖了,张嘴!”虽然小人看上去不怎么乐意,但宁儿的勺子送到嘴边,阿平还是老老实实张嘴吃了。宁儿满意的笑笑,索性放下自己的饭碗,专心的喂阿平吃饭。

等母子俩都收拾完毕,宁儿把药草拿出来晒着,想起夏云,也不知情况怎么样了,不过既然没再过来,想必已经没事了。宁儿抱起阿平,作为一个医生,宁儿有她恪守的准则,总要亲眼见到病人没事才行。

锁了院门,宁儿抱着阿平向夏林家走去。还未下春雨,地里的活还不忙,家里的男人多半会上山去打些猎物,女人则在家中做家务,做做针线活儿。宁儿一路上遇到了好几个妇女,早听说宁儿好了,与她说了些话,问起阿平来。宁儿知道村子不大,哪家有什么事大家都清楚,自然不能谎称自己所生,便实说是抱回来的。乡里人淳朴都为阿平一阵唏嘘,难得有个好归宿,也就不再提了。

正文 第十一章串门

不久,宁儿就抱着阿平到了夏林家门口。宁儿抬手敲门,便听见夏雪的声音:“谁呀?”

“是我,三婶。我来瞧瞧小四。”宁儿应道。

“来了来了。”便听到一人小跑的声音,接着院门便打开了。原本夏河夫妻跟夏风出门是要锁门的,但出了夏云的事,夏林今早硬是等着他们起来,拿了锁才上镇上去的,就怕小四再有什么事,还出不得门求救。

夏雪见到宁儿十分感激,领着宁儿进屋。夏林家房子不算好,一排茅草房,土坯的,宁儿不敢保证雨天不会漏雨,一共三间房,另有一间厨房和放杂物的地方以及一个竹棚,大概像宁儿家一般用来养打回来的活物的。

小四虽然退了烧但身体还很虚弱,躺在屋里休息,见到宁儿进来,轻轻的喊了一声,宁儿应了,把阿平放在旁边的床上,给小四检查身体。夏雪按照宁儿的吩咐,早早就烧火拿猪大骨给小四炖了粥,喂她喝下,小四的脸色倒是好了不少。宁儿点点头,小孩子恢复的不错,又向夏雪交代夏云身体尚未恢复,不要给她吃刺激的东西,今天最好就吃排骨粥,可以炒一点蔬菜。

夏雪点点头,她从不知道拿猪大骨炖的粥有那么香,她和哥哥今早也喝的粥,连父母和大哥也说好喝。便道:“三婶的法子真好。三叔和三婶帮了我们这么多,今天还特意过来看小四,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