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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这个信息量,写完后,我脑阔都快炸了,笑哭。

然后——

昨晚在群里看见,有个小可爱说“虐男主一时爽,一直虐男主一直爽”,阿锦要被笑死了好吗?说过啦,这就是现实向成长文,不存在那种男配介入的大虐,剧情可能有些夸大的成分,但是阿锦觉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所有“江沅式”的人物,注定会有不凡成就的,无论哪一行。

今天还是万更的一天,两点左右二更,么么哒。

☆、236:那个是少爷的女朋友?(二更)

天气热,吃饭前她洗了个澡,蓬松的亚麻色中长发,在脑后抓了一个丸子头,清爽干净的样子,考虑到要去见长辈,穿的比较淑女,一条奶白色雪纺连衣裙,衬着清淡妆容,优雅美丽。

母亲昨天才下葬,她身上,已经看不到悲伤难过了。

亦或者,藏得太深,所以不显露。

十八岁到二十四岁,她似乎变了很多,又似乎没什么变化,还是从前那个,惯常将所有情绪都压在心里,自己默默消化、默默承受的女孩子。

只不过,以前用冰冷保护自己,现在愈发成熟,学会了微笑面对。

欧阳昱也笑了:“处理好了就行,累了这么久,也得好好休息一下,劳逸结合。”

“嗯~”

两个人说话间,前台小妹拿来了两个魔方。

“给我吧。”

阮成君轻声开口,说道。

前台小妹也有工作忙,见这一贯内敛礼貌的少年要求,笑着“哦”了一声,将两个魔方递给他。

“哥哥,哥哥——”

仰头看见,江明月拿手去够。

阮成君递了一个给她,瞅见她小蝴蝶一样地飘到了欧阳敏学跟前,半趴在茶几上玩魔方,也没吭声,拿着自己的那一个,坐到了单人沙发上。

他是全市排的上号的优等生,心思缜密人又聪明,刚参加的夏令营便是以“开发大脑潜能”为主题的,课余时间大家一起玩魔方,他是那个一出手就能秒杀全班的人。

江明月之前很少玩这个,进来后看见欧阳敏学坐在沙发上拼的认真,便有意请教学习,哪曾想,欧阳敏学其实是个小菜鸟,也就刚摸魔方,被她看着,手下一点儿也不利索,胡乱地转了两下。反而是旁边单人沙发上坐着的成君哥哥,细长手指拿着魔方看了两秒,三两下便复原了一整面。

江明月+欧阳敏学:“……”

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个小朋友惊到了。

“啊啊啊,哥哥教教我,教教我。”

拿着个魔方,江明月瞬间窜了过去,趴在他身上喊。

她后面,欧阳敏学也捧着个魔方,一脸期待地看向了阮成君。

大庭广众之下炫了个技,阮成君能感觉到,欧阳叔叔落在他身上,略意外的目光,两腿分开,身子微微前倾坐着,少年白净的脸颊有点热,克制着心里那点儿愉悦,偏头朝扒着他胳膊的江明月道:“那你乖乖坐好,我教你们玩儿。”

“哥哥最好了。”

小丫头嘴上一贯跟抹了蜜似的。

阮成君轻咳了一声,微微低头,给两人示范。

一个省心的大孩子,领着两个还要人操心的小孩子,融洽地玩了起来。

江沅微弯着唇角,一脸欣慰地看了两眼,俯身端起了茶几上的玻璃杯,喝了起来。菊花茶里应该泡了冰糖,有丝丝清甜,她放下水杯的时候,朝阮成君说:“那我就先走了,你们在这儿玩一会,记得多喝水。”

“知道了。”

“姐姐再见。”

江沅剜了江明月一眼,“乖乖的,别捣乱。”

“我本来就很乖的。”

小丫头扁着嘴说了一句。

江沅被她逗笑,抬手在人脑门上戳了一下,直起身,朝欧阳昱道:“那我先走了,让他们在这边玩一会儿。晚饭前我过来,接他们走。”

“路上小心。”

欧阳昱将她送出了办公室。

折返回来的时候,目光瞥过玩闹的几个孩子,落在了茶几上。

喝了一小半的菊花茶,玻璃杯边沿,留了一个口红印。

走出电梯,江沅拿出手机看了眼。

微信里,陆川没再说话。

她的那一句“马上要出门了,下午有点事”,似乎是一句结束语,安静地横在那儿。

微微低着头,江沅盯着那句话看了好一会儿,退出对话框,端详了一下江钟毓发给她的地址,语音问了句:“你们这会儿在家吧,我过来了?”

“在,快到了打电话,我出去接你。”

“好。”

手机扔在副驾驶上,江沅把车子倒出车位,驶上正路。

并非交通高峰期,路况挺好,半个小时后,她将车子停在了社区大门外树荫下的停车位上,熄了火,给江钟毓发微信:“我到门口了。”

尔后,一边浏览微信消息,一边等人。

凤小九问她:“沅姐,你今天过来工作室这边吗?”

江沅:“有点事,明天过来。”

最近联系人列表里消息很多,她挑拣着重要紧急的回复了一会儿,觉得车里闷,便拔了车钥匙推门下去,正好,听到了一道熟悉的男声唤:“江沅。”

抬眸看去,江钟毓一手插兜,站在不远处。

两个人一起走入社区大门,她有些疑惑地问:“你爷爷找我什么事,你知道吗?”

江钟毓摇摇头,“不清楚。我今天本来还有工作,被他打电话叫回来的。回来后就说让我叫一下你,我也问了,人家没说,神神秘秘的……”

“这样?”

江沅若有所思,也就转了话题,聊了些其他的。

没一会儿,两个人进了江家老宅。

一楼门厅处,江纵英被父亲临时找来,正低头换鞋,再起身,就看见了迎面走来的女孩。

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穿了一袭奶白色雪纺连衣裙,薄施粉黛的脸,清爽的丸子头,脖颈修长,因为肤色白嫩,显得气质出挑,仪态优雅,看见他的时候,微微愣了一下,淡淡一笑,礼貌且规矩。

她边上,陪着一起进来的,正是自己儿子。

父子俩关系一向冷淡。

江纵英朝女孩微笑了一下,没当着人面多说什么,一边往里走,一边低声问边上的佣人:“那个是少爷的女朋友?”

佣人:“……”

你一个当爹的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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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更完,七点多下一更哈,么么哒。

☆、237: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三更)

说句心里话,少爷这个爹,她还真的看不上。

父亲给打下这么大的产业,人家不闻不问,不往眼里放,几十年了,一直在外面瞎混,动不动消失,美其名曰“采风”,身边的女人跟割韭菜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美其名曰“艺术。”

艺术个屁!

佣人也四十好几了,寻思着这要是她男人,准保三天两头抄家伙动手。

可惜家里那位太太,看着强势,也管不住男人。生了一儿一女,一个待人接物冷淡疏远,一个趾高气昂飞扬跋扈,前几年,每每想起,她都觉得江家这是要败了。

底下一个两个不省心,老爷子这要一蹬腿,可不得败了么?

也幸好这几年,少爷的性子有所转变,温和了许多,也懂得宽慰母亲,疼爱妹妹了。只可惜,明显对经商没什么兴趣,一心想往华夏新闻台去,说是要当什么主持人。

放着金山银山不继承,偏要去学这个,佣人是很想不通的,相比较而言,觉得小姐那边还稍微靠谱。虽然之前因为故意伤人进去了一年多,可出来后,性子明显有了改变,又有了母亲兄长宽心照顾,换了个学校读了一年书,家里给联系了国外的学校,出去念工商管理了。

也就这样,家里终于安生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佣人送江纵英进了书房,恭恭敬敬地道:“老爷,先生来了。”

江祁山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书桌前,正翻看手下一本医学典籍,闻言抬了下眼皮,问她:“沅沅呢?”

沅沅?

佣人一懵,想了想,有些迟疑地问:“您说的是少爷他女朋友?”

江祁山:“……”

看样子,该是来了。

他也未曾多言,只道:“你让钟毓先陪着,给洗点水果,招呼一下。”

“好的知道了。”

佣人应声,退了出去。

江祁山也没心思看书了,将眼镜摘掉放在桌上,叹了口气。

“爸,外面那个,哪家的姑娘?”

江纵英身量修长,肤白,皮相绝佳,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从不为任何事情操心,很显年轻,根本不像个年近半百的男人。他风流,却不忤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很孝顺。老太太在世的时候,总能被他哄得心花怒放,宠了他一辈子。老爷子早些年忙事业,给娶了唐琳,想着他能收收心,好好过日子,可后来发现,这儿子,那完全是来讨债的。

他管不动,也就不想管了,开始培养孙子。

偏偏孙子还是个颇有主意的,对家里这偌大的产业,没有兴趣。

叱咤医药行一辈子,老爷子也看开了,人活一世,万事不得强求,儿孙自有儿孙福,说不准,江钟毓之后能娶一个女强人回来,他留着几个老臣,让辅佐孙儿、孙女、孙媳、孙女婿,都成。

医院里被龙锦云拦住,那是差不多两个月前的事。

那女人已经到了癌症晚期,眼窝塌陷,瘦的很,浑身上下一股子浓重的病气,语气愁闷地告诉他:她有个女儿,是江纵英的孩子,求他做主照看,万不能让她和江钟毓走到一起了。

猝不及防的言辞,老爷子十分意外,不得不细细询问,才晓得儿子还惹了这么一桩风流债。

二十几年前,差点逼死过一个女人,这女人寻死未果,被人救了之后,生下了一个女儿,还就那么巧,跟着来了安城。更巧的是,她这女儿在学校里认识了江钟毓,两个人关系很不错,她病重之际,江钟毓跟着她女儿江沅,一起去过医院,探望了她一次,让她受惊不小。

她记得江纵英那张脸,二十出头的江钟毓,和他父亲年轻的时候,像了七八分。

她也看得出来,江钟毓和江沅,感情处的很好。

她这女儿,性子偏内敛冷淡,在她病重的这几年,长大了,也高了一些,很能干,学习又好,还拉扯妹妹,前面有一段感情,受伤颇重,她实在怕,这孩子又跟同父异母的弟弟有什么牵扯,酿成无法挽回的苦果。所以在拐弯抹角地打听了几句之后,拖着病体,试图找江纵英。

江纵英神龙见首不见尾,她没什么门路,自然不好找,走了些冤枉路,总算找到了他跟前。倒是个可怜又没野心的女人,从头到尾没提希望江沅认回生父的事,只请求他做主,别让两个孩子发展出感情。

对于这孙儿,江祁山一贯是放心的,知道他和风流的父亲不一样,年龄尚小,也就一贯放任自由,没去干涉过他任何事情。听了龙锦云一番话,他也没有声张,先着手调查了一番。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孩子,和他们江家,真的渊源颇深。

钟灵因为欺负她入狱,她出事住院,自己差点献血,再后来,她进了安西省稀有血型协会,因为先前一桩救命之恩,还当面感谢过他。

印象里是一个极礼貌乖巧,又非常漂亮的小姑娘。

她和江钟毓高中同校,大学同院,专业还相当接近,平时关系也好,可以说,是他那个孙子,唯一的异性朋友。龙锦云的担忧,实在并非毫无道理。

老爷子从血型协会那儿拿了江沅的血,给她和自己儿子做了亲子鉴定。

毫无疑问,那就是他们江家的孩子。

这个过程里,他还没耐住好奇,差人将那孩子细细地调查了一番。从小到大念什么学校,成绩怎么样,过得怎么样,人际关系怎么样……

越调查,越疼惜。

相比较从小养尊处优的江钟毓兄妹俩,她简直像从泥坑里爬出来的。现在却过得这么好,又善良又勇敢,小小年纪,肩上担子那么重,她一步一步,还稳稳地走到了今天,比大多数同龄人都优秀。

不愧是他江祁山的孙女……

他看着她,也没办法掺和人家母亲离世的事情,只能等着她筹办完葬礼,便有些急不可耐地,把江钟毓从云京叫了回来,想要正式地见一下这个孩子。

早都叫了江纵英,这不孝子,跟人家姑娘前后脚到?

看口气,还以为那是他未来儿媳妇?

老爷子手边一本书,直接飞了出去,“啪”一声拍在了江纵英脸上,压抑着怒气道:“哪家姑娘?怎么,你是准备提亲,把这儿媳妇定下来?”

江纵英冷不丁被砸了一下,鼻子差点扁了,拿下书,嘴里还说着:“模样不错,气质也挺好,我看着还稍微有点眼熟,不过一时半会,想不起她是哪一家的了?”

老爷子险些被他给气死,一个文件夹又摔了过去。

“火气这么大……”

江纵英嘀咕着,看了他一眼,一手揉着鼻子,打开了文件夹。

好一会儿,愣是没回过神来。

“看明白了?!”

江祁山气急败坏问。

江纵英“啊”了一声,抬眸,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我女儿?”

江祁山哼了一声,没说话。

江纵英又低头看了眼那行鉴定结果,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

他这半辈子,有过的女人不计其数,个顶个的,都挺漂亮,模特呀画家呀设计师呀……各行各业,因为各种原因,有的跟他几个月,有的就几天,二十年前的,他一时半会儿真的想不起来。

看着他一脸茫然,老爷子差点心梗,一手拍着桌面说:“苗族的,二十年前你去贵州那边。”

“哦,记起来了。”

江纵英一下子有了印象。

就说眼熟呢,她和她母亲年轻的时候,挺像。

不对……

这孩子,出落得比她母亲当时还好看。

他一手按着桌面,从记忆的宫殿里细细找寻,好半晌,也就记得,当年那姑娘,一身手绣的服饰真是漂亮,性子单纯无邪,还特别爱脸红,经不起逗,跟一只小兔子似的,很可爱。

风流了半辈子的男人,追忆往昔,略有些恍惚,突然问了一句:“她母亲呢?”

“去世了,昨天刚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