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十四楼,掉下去,浑身都不会有一块完整的骨头。”

盛意畏惧地退了几步,迅速回到被子里,他怕冷。

魏醒咳嗽了一下,走了出去,没一会子,他端了个托盘进来:“喝点酒,对睡眠好。”

盛意顿时觉得魏醒很上道,他正需要来一杯,不过他喜欢喝小烧,曲酒也可以,洋酒…勉强了。

魏醒递给盛意一杯酒,盛意闻了一下,这酒呛鼻子得很,他缩了一下,魏醒觉得很可爱,揉了几下他的头发,缓缓地坐到盛意身边:“如果睡不着,哥给你讲个故事吧。”

睡得着,真的,你走了,我就睡着了…

这是盛意的心里话,但是这会子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还签署了不平等条约,他都不知道今晚上他是怎么想的。他不甘心不情愿地靠着枕头,开始听魏醒大哥哥讲那过去的故事。得,就当听催眠曲了。

第10章 魏大哥的故事

魏醒的故事很老套,有些狗血,总之是个像极了故事的故事,他先从他的父辈说起。

他的父辈,就和别人的父辈相同,他们总是喜欢拿他们后天的实践经验教育孩子,凡是不来自实践经验的属于孩子的东西,总是被他们批判着,坚决彻底地反对着。

他有一个挺好的家庭,他老子是个能人,他爷爷也是个能人,爷爷的爷爷也是。

魏家三代,并没有出过什么偏差,提起魏家,许多人都要出大拇指,牛!真的很牛!

魏家人在烽桦市很出名,甚至在烽桦市之外也是名人,老爷子的照片上过一些杂志,早先,还几次拿到过吃国宴的请柬;他去过大会堂举过手、鼓过掌,还为伟大地祖国掉过激动的泪水;曾几次跟伟人们因为某种贡献握过手,照过几千人跟伟人拥挤在一起的合影,脑袋要拿显微镜才能找得出来。

魏醒的哥哥们是在父母的关爱中长大的,独独他不是,他没赶上家里最温馨的好时候。他刚刚记事就被独自留在家里,老爹在俄罗斯做生意,大哥去当兵,二哥在国外念书,魏妈去做陪读,家里就剩下魏醒跟保姆,偶尔乡下修养的爷爷回来看他,一般是给了零花钱就走,少年时代的魏醒,觉得自己就是个多余的意外。

魏二在国外呆了六年,魏妈妈陪了六年,当然,每年春节一家人都会相聚在一起,其他的时间,魏醒就独自呆着,过着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十岁到十六岁一个孩子最最重要的时期,魏醒的就这么悄悄地错过了,当家人回过头明白过来的时刻,魏醒已经长大,不再需要他们了…那年,魏醒十六岁。

魏妈妈和魏二回到家,回家的第三天, 魏二不小心撞破了魏醒属于青春懵懂的一种行为——卫生间里他在用手帮助自己做什么,魏二看到后当时还笑弟弟:“呦呵,我家三儿都会开飞机了。”

盛意很惊讶,魏醒为什么要把这么私密的事情告诉自己,也许魏醒自己都不清楚这是为什么要对这个小兔子说这些。

魏二很快笑不出来了,他在国外呆了六年,他当然明白魏醒手里拿着的用来刺激脑神经引发某种情绪的那本画报上,那副身材棒极了的男模特代表什么,他的弟弟…喜欢男人。

魏家的天被小小地颠覆了一下,陷入混乱,每个人都惊慌失措。

被撞破秘密的魏醒羞愧之下,跑出家门,他觉得很惭愧,真的没办法见人。他想过死,但是没勇气,他在都市里流浪,流浪了很久,一直一直到遇到了来自乡下在城市夜市里卖馄饨包子,笑起来有一颗小虎牙的少年唐远。

没错当年的魏醒就是被唐远捡回家的,在他之前唐远还捡回一个离家出走的辛华铭,当年的唐远很善良很质朴,他总是喜欢拿着一本《读者》教训人。

“没什么想不开的,怎么样的人都要活着,你看,人家残疾人都活得好好的。”

“喜欢男人也不比谁低一等,要挺起胸脯做人,你看人家爱斯基摩人住冰屋子里都不喊苦不叫累,你们要学习。”

“如果他们嘲笑你,那就一巴掌扇回去,扇得孙子不敢再嘲笑你。”

“世界还有许多爱…”等等之类。

他收留他们,照顾他们,魏醒也把辛华铭和唐远当成自己真正的家人,当大他半岁的唐远是亲大哥,他慢慢地忘记自己的家人、家庭,三个懵懂的少年就那样依偎在一起取暖。

有时候,悲惨的世界和多变的命运会集合在一起挤压你,它们暴风骤雨一般地一起翻炒着你,它会不停的踢你、踩你、挤压你、蹂躏你,一直到死,那种迫人的气魄才会停止。

原本以为找到家人的三个少年每天做包子、蒸包子、卖包子,他们活得很快活,他们就是对方命定的家人,他们甚至傻不拉几地买过二锅头,并且切了指头歃血为盟。以后,就他们三个在一起,外人谁也别想进来,不要媳妇,不要男人,不要女人,这样就挺好。

那个年月,少年总是热血的,懵懂总是伴随着祸事的。一起住了半年后的某日,辛华铭和魏醒在夜市打了不该打的人,他们躲避了一晚上之后悄悄溜回家,原本以为没事的两人,在巷子口看到那条街的老大正带着一群人从屋子里慢慢地走出来…就那样,他们无意的举动毁了唐远…间接着辛华铭和魏醒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热爱也毁了,有一段时间他们觉着他们剩下的就只有对唐远一生的愧疚——唐远被强暴了,还不是一个人。

那之后,唐远的思维混乱过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自己是该爱男人好还是女人好,他变得很滥情,很茫然,甚至他觉得死活都无所谓了,他就这样晃晃悠悠地活到现在。

魏醒幡然醒悟一般地回到了家,辛华铭也回了首都的家,他们迎接着应该属于他们的暴风骤雨,早就该来的那些东西,终于还是来了。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关也关了,直至家人们气出了,理顺了…

似乎天下间的父母愤怒起来做的事情和普通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当年魏醒回家,不管魏二怎么劝阻,魏爸爸还是给儿子找了精神科的医生。经过所谓的“治疗”后,魏醒开始沉默,他很听话,看家人的眼神就像陌生人,他不仇恨谁,比起唐远身上发生的事情,他觉得他的遭遇无所谓,甚至更加过分的他都能忍受。

等魏爸爸觉得自己真的是不会做父母的时候,所有人都得了教训。魏爸爸结束了一部分生意开始长期呆在国内,他亲自带着早早辍学的魏醒从这个商场到那个集团谈判,魏醒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大学成长到现在。

他和辛华铭,发誓给唐远找回他当年最向往的就如《读者》故事里的那些爱情故事一样的爱,这话有些绕口,总之就是这么回事。这么多年了,唐远还是第一次说,自己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他是如此地目的明确,那件事情之后,他糊涂了快十年了。

唐远的梦想,对辛华铭对魏醒来说,就是这世界上第一等的大事,这就是不管辛华铭多么地厌恶,他都由始至终贯彻唐远的主意的原因。

魏醒絮絮叨叨地讲了很久,当他停下来,盛意端着的那杯酒已经喝完,他眼神很亮,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盛意很少参与到别人的故事里,他自己本身就是个麻烦,唐远和魏醒他们的故事…这样的故事,他第一次听,他很同情唐远,但是也就是同情而已。世界很大,唐远过得比许多人都好,在他看来,唐远就比自己好,他有两位两肋插刀的帮他满世界做老鸨子的兄弟。

盛意思考了一会,第一次主动跟魏醒交流。

“后来…那些人呢?那个唐远…他怎么了?”这是,盛意长了这么大,第一次主动去问别人的命运。

“那些?哦,就是害了唐远那些人吗?”魏醒觉得盛意表达对唐远的命运的关切,这样很好。

盛意点点头。

魏醒晃动下酒杯:“我是正当商人…能把他们怎么样…辛华铭去年告诉我,他们现在在比地狱还凄惨的地方,这一生,他们都别想挣脱。”他说这话的时候脸色阴郁,但是他很快发现,自己这幅表情一定会吓坏床上这只小白兔,他赶忙补救:“我开玩笑的。”

魏醒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在如此的深夜,把过去的事情这样诚实地交代给盛意,有些不对头,真的有些不对头,他慢慢站起来,晃下已经不清醒的脑袋向外走。

沉沉的睡意慢慢地爬上盛意的思维,他没打算再问下去。他缩回被窝,那酒不错,以后可以试试,对于唐远,他倒是挺想见见的,真的,刚才的故事,盛意决定叫《包子少年的烦恼》。他胡思乱想着睡着,没听到魏醒出去的声音。

“盛意…”

盛意睡得很香,没有梦,浑身软绵绵的,一股子清新的被子味在思维里翻转,他翻身往枕头下钻。

魏醒好笑地看着别扭的盛意,他拨弄他的头发、他的鼻子,慢慢呼唤他:“盛意…”

“…嗯…豆腐脑,别闹…”盛意哼哼着,决定今天逃学,好久没这样好睡了。

魏醒好笑地笑出声:“得了,小兔崽子,快起来,哥带你去吃好吃,买衣服,整理你这个西瓜太郎头,听话了,别说豆腐脑,猴脑都买给你。”

盛意的脑袋在被子底下腻了一会,慢慢地爬起来,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墙…

呃,今天是星期几?几几年?好像…他记起来了,昨天晚上,他去奢侈了,看包了,被诬陷了,被冻了,被威胁了…然后他几十万人民币的把自己贱卖了…买家就是身边这个带着一脸蜡笔小新爸爸笑容的二傻子。

魏醒买了新大衣、新靴子,他拖着盛意进浴室,看着他刷牙洗脸。这孩子才睡了五六个小时,困得脑袋一点一点的,他帮他换衣服,在脱去他浴袍的一刹那,什么都没穿的盛意突然出现在魏醒面前。

盛意激灵打个冷战,迷蒙的眼睛突然露出警醒的光,下意识他伸出手“啪!”给了魏醒一个耳光。

打完他自己楞了…

魏醒也愣了,他摸摸脸颊,很快无所谓地笑了。是啊,自己无耻地强迫人家,现在还“非礼”人家,挨打也是应该的,得,一切为了唐远。他笑了下,摸摸脸:“你穿衣服吧,我出去等你…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呃…”盛意一脸黑线,这家伙,换个台词成不成,这句很恶心人啊!

新棉衣,羊毛裤,厚厚的棉皮靴,手套围巾,耳罩,大衣,盛意穿着魏醒不知道在哪里临时找来的衣服,内裤还是四角的。

他们简单地在房间里吃了“早餐”,现在是北京时间下午两点半,早餐竟然真的是豆腐脑,盛意一边吃,一边想自己那只可怜的狗,不知道在宠物店怎么样了?

大雪中,魏醒没话找话。

“我们去我一个朋友,那人挺好,就是人…娘了点,一会你忍耐一下,他手艺真的是没得说…”

就那样,魏醒唠叨魏醒的话,盛意想盛意的事,魏醒觉得和盛意交流很费劲,就没见过这么难交流的人,他几次想把两个人的僵局打开,但是盛意的脸始终看着窗户外。长这么大,他第一次看到这么白的世界。

树是白色的,天是白色的,呼出去的哈气是白色的,小一点的房子是白色的,交通岗是白色的。人们小心翼翼地走着,不停的有人滑到,摔倒了坐起来,自己哈哈大笑着遮盖着狼狈;情侣们互相丢掷着雪球,奢侈的嬉笑声连严丝合缝的车窗都隔不住。

“你们学校我打过电话了,你们班主任说,没事,叫你感冒好了再去。”魏醒扭过脸又说了一句。

又是班主任…那叫辅导员…

“恩。”盛意曲着腿盘在车座上,他是无意识地盘起自己腿的,甚至他在想事情的时候还玩弄着车座上的毛毛,一根一根往下拽。

“你很安静,跟别人也这样吗?”魏醒不死心地继续问。

“恩。”盛意想着,一会再发个短信给宠物店吧,他可怜的狗要寂寞疯了。

“要听音乐吗?”

“恩。”

“ 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

“恩。”

“…”

“…”

“唐远是个好人。”

“恩。”

“你在听我说话吗?”

“恩。”

“你没听吧。”

“恩。”

“好吧…你继续拽那些毛吧。”

“恩。”

“…”

魏醒打开车里的音乐,迪克牛仔的三万英尺,这歌,盛意是喜欢的,他伸出手拿起丢在前面的CD盒子看歌词,魏醒一边开车一边不时地看他一眼。

三国美容院,多么彪悍的名字,这店子里的经理,名字也是彪悍的。

赵云很夸张地对魏醒说:“浪费,太浪费了,看这线条(他摸盛意的脸,盛意向后躲避),看这手指,看这头发,魏醒,你从那里骗的小乖乖?啧啧…”

没错,这家俱乐部的老板叫赵云,他名字就和三国那位猛将名字是一样的,不过人家三国的赵云说话不翘兰花指。

盛意对小乖乖这个称呼很过敏,他抬起头看下赵云,很快低下头。赵云拉起他的手,他甩了几下没甩开,就那样他被强按在凳子上,赵云拿起挂在腰间的工具袋里的剪子,几下飞剪就把他乱七八糟的头发剪下好些。

“你觉得,他的气质适合什么样子的发型?”赵云托着盛意的下巴,两只手把他的脑袋扭来扭去,盛意委屈地被摆弄着。

魏醒靠在一边,很认真地看着:“你是专家,我没意见。”

“这孩子太安静,应该给他梳个活泼点的头发,头发颜色要染染,淡金色上挑染海洋蓝,如何?”

盛意打个哆嗦,金色?还挑染?他当自己的脑袋是七色板吗?

“还是黑色的吧,黑色的就好。”

第一次盛意感激魏醒,感谢他偶尔也做一些好事,他抬起头,他们眼神交错了一下,又很快分开。

赵云一边帮盛意剪头发,一边很自然地帮他放松,这些帮人做头发的美发师,天生就是察言观色的老江湖,他觉着这孩子不自在,应该想办法叫他开心,谁叫自己天生就是个好人咧。

“你是南方人吧?”

“恩。”

“你看过海吗”

“恩。”

“真好,我就没看过,跟我说说海啥样?”

盛意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考虑到人家拿着银光闪闪的剪刀对着自己的脑袋,他决定妥协。

“蓝色。”

“…蓝色,对,要不说蔚蓝的大海呢…还有呢?”

“喝起来咸…很…好看!”

“…对,要不都说,要买个面朝大海的海景别墅劈柴扫地也有劲儿呢!”

“不是那样…”

“啥?”赵云停下剪刀,侧头问盛意。

盛意看着脚面,声音淡淡的:“是…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赵云拍下手:“对,就是这个,买个别墅,看春暖花开,我在女友上看到过…”

盛意想了下,觉得还是应该纠正一下他,他喜欢海子的诗歌:

“那诗是…从明天起, 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 劈柴, 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 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 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 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盛意记忆力一向很好,他背诵这首诗歌的时候,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娓娓动听。赵云停下他的剪刀,很认真地听完,叹息了下:“多好的歌词儿,谁写的?”

“海子。”盛意回答。

魏醒在那面也听得十分感慨,他感谢赵云,赵云得意地冲他飞眼,魏醒连忙端起一边的水杯假装喝水没看到。

“名儿挺好听,他现在还写吗?我去找来看看。”赵云扭头干活,盛意现在放松多了。

“不写了。”盛意动了一下腰,放松地靠着。

“写得挺好啊,为什么不写了?”赵云觉得很遗憾。

“他自杀了。”盛意回答。

赵云停下剪刀,有些惊讶,他停顿在那里想不明白为什么写这样温暖诗歌的人会自杀:“为什么要自杀。”

盛意声音阴深深地吐出一串字:“他们说…他练气功走火入魔…也有人说他精神分裂了…我觉得他是去盖房子去了,也许就在哪个角落里的海景别墅里劈柴扫地呢。”

赵云窘了下后小心地向后走了几步问正在悄悄笑的魏醒:“我说,魏哥,你这弟弟是不是受刺激了?有点不对啊?”

魏醒倒了一杯水递给盛意,他冲他笑,盛意把脑袋扭到一边。

第11章 唐朝皇帝

魏醒跟盛意处得不太好,盛意好像不待见他,这令他别扭。即使如此,他还是非常认真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帮盛意洗脑,增加他对唐远的好感。

他帮盛意买许多名牌衣服,许多的名牌鞋子,他告诉盛意,当年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唐远把自己的衣服让给他们,大冬天穿秋裤。

他给盛意买笔记本电脑、新手机、MP3、掌上游戏机,他告诉盛意,他们贪玩,每天卖完包子,唐远就蹲在游戏厅门口等他们玩完一起回家,事实上唐远自己是个游戏疯子。

他带盛意去吃鲍鱼、吃鱼翅捞饭,他告诉盛意,一盒烟如果剩一根,掰开两半他和辛华铭一人一半,唐远吸他们吐出来的烟。

他带着盛意去各种俱乐部,洗澡、修脚、泰式马杀鸡,他告诉盛意,唐远出生在很远山村里的屯子里,爹死娘嫁人,剩下他和妹妹没人管,但是他依旧深深地热爱生活,热爱读书(读者、知音、故事会)。

他带着盛意买各种各样的棉鞋、棉靴子,甚至,魏醒亲自蹲下帮盛意试鞋,他一边帮他穿一边说,唐远是这个世界懂得大道理最多的幼稚人,他看各种各样的名著,名剧的…盗版碟片(打倒盗版),他会说这个世界上一等一的大道理,表面上看来是什么都懂了,但是就是迷茫。他不聪明,所以总是上当,现在…这个世界像他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

盛意沉默不语,跟在魏醒后面,由着他帮自己洗脑,他把这个人当成一个积郁多年需要倾诉的老疯子,只是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还跟着他。

他们走走停停的,从这家店子到那家店子,眼神故意错开不碰撞。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一个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们只是茫然地折腾着,一直折腾,一直折腾,一直到深夜,折腾得人困马乏,回到酒店,盛意一头扎到床上,两秒钟就睡着了。

那一夜,过得非常快,没有梦,关于豆腐脑的、妈妈的、盛暖的、最爱的书架上的那些书籍里的梦,盛意都没做,他只是一下子闭起眼睛,再睁开眼,天亮了,魏醒坐在床边看着他,吓了他一跳。

“我带你去唐远的饭店吃饭,你收拾下。”魏醒揉下他的头发。

“这么…快吗?”盛意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