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命》作者:一枚铜钱

文案:

盛满贪欲的饕餮酒盏,焚烧背叛的鱼纹香炉,半夜游走的人形灯笼,君王亲赐的断喉宝剑

它们都是被阎王遗忘的活物

有命,还可以偷

会偷这种命的人,叫偷命师

南星就是偷命师,专为死去的人偷盗古董的命

【入坑提示】

①悬疑·冒险·灵异

②单元文,一卷一故事,主线+支线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南星 ┃ 配角: ┃ 其它:一枚铜钱、单元文、推理、悬疑

第一卷 饕餮酒盏

第1章 饕餮酒盏

孙方从小破屋里出来的时候,远处青山如黛,朝阳欲升。等他系好腰上的布袋,再抬头,太阳已经露出个脑袋,如一把半开的金色扇子,转眼群山都褪了黛色。

孙方迎着刺眼的晨光,微微眯眼,像压碎了满眼金子。

他拿起挂在外头竹架上的淘盘,准备去山沟河床那,这个点了,一定已经有很多人过去了。

这个点了…他回头往身后的小破屋看。

后面有十七八间小木屋,是以前的淘金客留下的,他和妹妹选了两间,蒋正也选了一间,就在隔壁。

但昨晚蒋正和妹妹没有回来。

他这个做哥哥兼好友的明白,有他在,蒋正和妹妹还是有很多不方便。反正这宝珠山的破房子多,他们隔三差五会去外面住一晚。

对年轻人来说,又新奇又好玩。

孙方打住了思路,什么年轻人,一副老妖怪的口气,他明明也还很年轻,不是年方二八,可好歹是年方二十八,大好青年一个。

他准备先去河床那,然后再去看看昨晚设的陷阱里,有没有捉到点什么野味,打打牙祭。吃了一个月的白面馒头配榨菜,他快要吐了。

逐渐升起的太阳毫不吝啬地把金光洒满整个宝珠山,远看真的像是金珠闪闪,让人陶醉。

作为一个淘金客,孙方喜欢看见这种明朗的天气,这样淘洗金沙时会更容易看见金子。

五年前一群驴友路过这里,发现了藏满金沙的宝珠山,消息一出,声名鹊起,立刻吸引了大批想发快财的人。无数人涌入宝珠山,安营扎寨,住得差点没关系,吃得差点也没关系,只要有金子,就完全可以填补其余的不足。

他们全都沉迷在淘金的乐趣中,日夜不休。

不断有人来,却没有人走。

山很快被掏空,金子越来越少,人也越来越少,进入第五年,这里已经只剩下十几个淘金客。曾经的辉煌和人山人海的景象已经看不见,只剩下遍布满山临时搭建的小木屋屹立在宝珠山,依旧每日迎朝阳,看日落。

充满了悲凉感。

孙方是第四年带着妹妹来的宝珠山,淘了一年,偶尔会发现金沙,但也不足以让人发横财,只是维持温饱,跟在外面做活比起来,没什么优势。

山沟沟信号差,上个网还得使劲晃手机,跟八十年代家里电视信号不好,使劲晃信号杆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山里蚊虫多,野兽多,到了夏天还有毒蛇爬过。

孙凡就碰见过一回野猪,差点没被野猪的獠牙给拱死,现在腿上还留了一个肉丨洞,想起就心有余悸。

但再苦他也不走,为了钱,更为了找人。

他们兄妹在小时候被人贩子拐了,卖进了山沟里。那户人家本来只想要他一个,但他不肯,妹妹又因为惊吓生病,病恹恹的。人贩子看妹妹快要死了,就来了个“买一个送一”,把妹妹送给了这家人。

当年他五岁,妹妹两岁。

他无数次后悔,不该在那天带妹妹去村口等爸妈回家。奶奶说过年了,爸爸妈妈该到家了。他就牵着妹妹去了村口大道上等他们,路上他还给妹妹买了颗糖,手里又抓了两颗,准备给一年没见的爸妈一人一颗。

快过年了,路过村子大道的破旧客运车一辆又一辆,终于有一辆停了下来,他拉着妹妹探头看。车上下来两个人,却不是爸妈,而是两个男人,捂了他们的嘴就抱上车。

等他醒过来,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了。

买他们的那家人对他很好,对妹妹不好。他每次吃红薯饭都偷偷漏点,背地里给妹妹吃。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户人家要把妹妹“送”人,他哭过劝过都没有用,于是在买家来的时候,他挪来梯子,爬上屋顶烟囱,站在上面喊:“你们要是把我妹妹卖了,我就跳下去!”

这户人家就再也没有动过把妹妹卖掉的心思。

后来他上学了,妹妹跟着“妈妈”去地里干活。他小学、中学毕业了,妹妹还是在地里干活。他每次寒暑假回家,都会教妹妹认字,给她说学校里的事。

到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给妹妹说了门亲事,要把妹妹嫁给一个老瘸子,给他凑学费。他这次没有说什么,家里人都以为他想通了。

开学前几天,村里下起了大雨,孙方半夜带着妹妹逃走了。

逃走的路线,他计划了整整十年。

要从一个偏僻多山的地方跑出来,没有充分的了解,根本不可能,甚至还要躲过村里养的狗。

所以孙方等了几乎一个暑假,他在等大雨,只有大雨能够冲淡狗的嗅觉。但也增加了他们在逃跑时的难度,但如果这次不拼命,以后就没有命可以拼了。

那天全村的人都出动了,带着狗去追人,但暴雨影响了人的视线狗的鼻子,连山路都被冲垮了。

村人无功而返,孙方终于带着妹妹逃了出来。

只是他记不清回家的路了。

只记得村口有一排桑葚树,每年春天,会结许多紫黑的桑葚。吃得嘴里、嘴角和手都被染成紫红色。

很甜,是他吃过的最甜的果子。

然而已经记不起那里叫什么了。

孙方不敢坐客运,连火车都不敢坐,怕被他们埋伏截住。就带着妹妹走山路,爬了一座又一座的山。走远了,才敢买火车票,等彻底离那里千百里远了,才去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的人问他们叫什么,住哪里,他们都不知道。最后带他们抽血留存,留联系方式,说有消息了会通知他们。

孙方用多年攒下的钱买了部手机,一直供着那张用来跟派出所联系的卡。

希望哪一天,手机会响起。

但一直没有。

他和妹妹没有身份证,只能打丨黑丨工,钱赚得不多,但至少过上了自由的生活。再后来他去摊上找人做了两张假丨身份证,给自己取名孙方,给妹妹取名孙媛,天圆地方,终有一天,能跟家人重逢。

愿望是美好的,但也容易让人失望。派出所一直没有通知,手机也从时髦的型号,变成了过时的老人机。

无数的智能机涌到市场,把老人机挤成了苍老脆弱的东西,像把他的希望也挤到了渺小角落,脆弱不堪。直到两年前,他在酒店做服务员,刚送菜送进房里,瞥了一眼正播放的新闻,主持人正在介绍宝珠山的事,有对淘金的夫妇在镜头前一闪而过。

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盘子连同滚烫的菜打翻在地,菜盘子咣当作响,声音震进他的心里,漾开一圈又一圈波纹,充满了希望。

经理和领班闻讯赶过来,大骂了他一顿,问他是不是不想干了。孙方点头,说:“是,不干了。”

在后勤部的孙媛也听见了消息,跑过来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孙方摇头,说:“阿媛,我好像在电视上看见爸妈了,就在宝珠山,我们去那吧。”

孙媛愣了愣,这么多年了,哥哥从来没有说过对谁有印象,唯独这次。

她没有犹豫,连夜收拾了东西,跟哥哥前往宝珠山。

但当时的宝珠山已经不如以前,每天都有很多人离开。他们赶到那里,一户一户去打听,没有结果。过了两年,依旧没有消息。

孙方已经决定在初冬来之前离开这,一来是山里寒冬太难熬,二来是妹妹跟他说,蒋正向她求婚了,打算年底带她回老家见父母,然后把婚事办了。

孙方一点都不想妹妹跟自己继续这样漂泊无依,蒋正又是个不错的人,他很高兴地答应了。他打算等妹妹结婚那天,把这么多年的积蓄都拿出来给她做嫁妆,免得被婆家人看不起。等妹妹安定了,他会继续回去找他们的爸妈。

只是他始终担心着一件事,他们走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点被寻找的讯息都找不到,他去了好几个省的公安部,都没有记录他们兄妹的失踪信息,人家说,失踪儿童的信息是全国互通的,互通的,一有消息会通知你们。

但始终没有通知,没有一点对得上号的信息。也就是说,没有人找过他们。

是爸妈不要他们了?

孙方每次想到这,都会觉得焦躁。

晨曦满洒,朝阳完全升起,像在山上洒了满头碎金,洋洋洒洒。

早已被人挖空的河床对面,有人正往这边走来。动作很慢,肩上像扛了个人,一步一步在金色光芒中走着。

孙方远眺,距离太远,看不清是谁。等过了一会,那人离得越来越近,却满身是血,一步一个血脚印,身上不断有血滴落。

血不是来自那个走路的人,而是那人扛着的人。

那已经不算是个人了,脑袋像被什么东西嚼烂,脸都快看不见,身体也支离破碎,唯有一只垂在那人心口前的手,还看得出原本的模样来。

白白净净,却沾着血,滴滴滚落。

腕上挂着一圈颜色鲜艳的石榴石,现在被血色染得更加鲜艳了。

蒋正缓缓走过河床,空洞的双目像被谁淘尽了光芒。直到看见孙方,他才停下,失神看着面朝太阳站立的孙方,日光太过明亮,双目刺痛,瞬间滚泪。他的双膝重重硌在坚硬的石头上,声音像死了一样生硬:“阿媛…阿媛死了…”

孙方怔怔看着他背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鲜艳如血的石榴石手串,晃迷糊了他的眼睛。

那是他相依为命的妹妹。

死了。

第2章 饕餮酒盏(一)

深秋的冷混着大雨,是个让人心情糟糕的天气。

已经两个月没有见雨水的上海在周末迎来了大雨,下了一整晚。走在小巷里,不断从屋檐上滴落的雨水敲打着石砖。

南星抬起雨伞,顺着雨帘看去,旧时留下的西式钟楼屹立在远处,太过遥远,反而像是就在巷子尽头。

一个男人抱着怀里的东西冒雨疾行进入田子坊的一个老弄堂里,背后跟着一条大黄狗,一起在雨中奔走。

前面的人走得很慢,弄堂又窄,男人一步迈过水坑,腿长得惊人。但狗不懂,也没有办法叫人闪开,跑得很快,赤足踩在一个水坑上,地上水花顿时飞溅,拍在南星辛苦保护了一路的裤脚上。

南星一顿,皱眉往前面看,想叫那狗赔钱。可男人和狗跑得贼快,转眼就不见了人影。

那男人穿梭在地形复杂的弄堂里,掠过两边墙壁的青苔,推开滚落的雨珠,一路跑到一家看起来有一些年头的店铺门前。

那铺子的门以前刷过绿漆,不知道历经了多少年,绿漆剥落了不少,看着寒碜。但里面一点都不寒碜,进门左右两边立着两尊汉代人形铜灯,正门对面是一尊半人高的威仪佛像,一张黄花梨木椅子在一侧,店里摆满了不同朝代奇形怪状的古玩。

在不懂行的人眼里,这里很诡异。

在邱辞的眼里,这些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用旧时的话来说,都是能拿来换小黄鱼大黄鱼的宝贝。

“铛铛铛。”

他刚进门,就听见铜铃作响,但往脚下看,也没勾着什么触发的线。这老古董的店里装上了先进的感应器?否则怎么会看不见线。他没太在意,朝里头喊道:“陶老板?您在吗,我拿了些东西来请您掌眼。”

掌眼是古玩界里的行话,意思是请懂行的帮忙鉴定鉴定。出身古玩世家的陶老板是业内的大前辈,在古玩界名气很大,但向来深居简出,这几年甚至都不大露脸了。

一会一支烟杆撩开帘子,出来个身形浑圆的老者,他的鼻梁上挂着一副老花镜,眼镜已经快滑到鼻尖,也没往上推推,低垂着眼透过眼镜打量进门的人,嘘了他一声,说:“不要大声嚷嚷。”

邱辞笑问:“陶老板有空?有人拿了些鬼货给我,想请您掌眼。”

陶老板“嗯”了一声,能找到这里的,都是懂行的。他不轻易给人鉴定古玩,更何况这还是从古墓里挖的东西。

鬼货一般不进入市场,国家在这方面管制得一向很严格,陶老板只给人鉴定,不买,也不卖。这不是陶家最早的生意经,陶家以前是只要有钱一切好说,堪称24K纯金奸商。但生意交给了陶老板,规矩就得他定了,长辈也没办法。

谁都知道陶老板是个刺头,不会低头的。

陶老板叫陶大卫,原本他并不叫这个名字,十岁的时候跟他爹去香港跑货,见了许多新奇玩意,比如电视,比如电视剧——尤其是风靡一时的武侠剧。沉迷电视剧的陶老板因为崇拜总是扮演侠士的港星姜大卫,幻想变成跟他一样的大侠,于是跟他爹说要改名叫大卫。

他的名字是陶家老太爷取的,字辈是广,当然不能改,不然同辈男孩全都叫广x广x,他一个长孙叫大x,简直是个笑话。可陶老板倔呀,小小年纪绝食三天三夜,终于达成心愿,成功改名陶大卫。

然而改了名字的他却还是变不成大侠,为了照顾爹妈和肩负家族生计重担,还有不得不面对的一日三餐问题,陶老板最后还是继承了这家古玩店,渐渐成了古玩界有名的大前辈。

陶老板坐在他的椅子上,烟杆子刚放下,邱辞就拿了打火机凑上去要给他点烟,打火机啪嗒摩擦了两下,火花出来了,但他发现没有烟草可点,他顿了顿,问:“空的?”

“哼。”陶老板拿着长烟杆往桌上敲了敲,像在敲掉烟灰,他深深吸了一口,神情悠然满足,又像真的在抽烟,“店里都是货,怎么可以抽,戒了。”

邱辞笑说:“这手上烟杆上都是老烟味,刚戒不久吧。”

“你倒是观察得仔细。”陶老板把烟杆子放桌上,说,“什么货?”

邱辞把东西拿出来,解开裹了几层的防水布,露出三枚古钱币。

陶老板一瞧,说:“生坑。”

邱辞笑道:“陶老板好眼力。”

刚刚出土不久的钱币有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锈色会比出土了一段时间的钱币颜色更加鲜美,当然也有例外,但大多生坑的颜色都会更新鲜,一眼扫过,仿佛还能看见墓主人生前携带使用的场景。

有些倒卖文物的商贩会用化学药剂把一些出土很久的钱币佯装成生坑,以此抬高价钱,卖给一些刚入行的或者不懂行的“萌新”。

陶老板拿了钱币瞧看,这钱币不是铜板,是一枚齐明刀。

齐明刀是一类钱币的称呼,为战国七雄之一的齐国所铸,一般刀身瘦狭,长13.8厘米、重约14克,因为年代久远,无论是考古界还是盗墓界,都没有挖掘出多少,如今仍很罕见。

但这个“萌新”一口气就拿了三枚,看来并不简单。只是陶老板纵横古玩界几十年,早就心如止水,就算把传说中王羲之的兰亭序、诸葛亮的木牛流马搬到他面前来,他也不会心动。

邱辞见陶老板没有意料之内的反应,觉得自己果然没有找错人。他说道:“陶老板,这钱币是真的还是假的?”

“真的,成色还不错,可以卖好价钱。”

邱辞见陶老板说完就不吭声了,开门见山说:“陶老板知道这齐明刀一般是在什么地方出土的吧?”

陶老板忍不住又吸了一口烟枪,缓了缓他的戒烟之苦,说道:“齐国在现在的山东一带,当年秦国统一六国后,下令书同文,车同轨,齐国的货币自然很快就没用了,所以流传的不多,也不广。”

“可现在这三枚齐明刀,却是在远离山东三个省外的地方发现的,这只是其中一些。不知道钱币遗失在那里最大的缘故是什么?”

陶老板又深深吸了一口“烟”,说:“当年齐国末代国君重用他的舅舅后胜,后胜却窝里反,收了秦国贿丨赂的大量金银玉器,当了秦国的间谍,劝说齐王投降,朝奉秦国。齐王听从了建议去投降,结果秦王回头就将他活活饿死,但叛国的后胜却带着他的金银财宝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自此下落不明。”

邱辞折服道:“陶老板果然是大前辈,无所不知。”

陶老板轻声一笑,没有在意这句称赞,问:“这齐明刀是你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