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忍不住的事情太多,早有见识。”林爽不想和她太多对话,对陆唯说,“你不喜欢岑蓝,妈妈不勉强,可这个女孩子,对你也是有心的,你可以不接受,但也不能纵容别人去伤害。”

程天籁突然站起身,很是好奇:“听起来好严重的样子,她断的腿没接好吗?是快要死了吗?”

陆唯没绷住,也笑了出来。

林爽年近五十,保养得宜,胶原蛋白并没有流失太多,此刻眼神凌厉,程天籁明白,这是战争拉开的征兆。

待会还要去公司,为节约体力,她主动服软:

“陆唯,你别急,她死不了,我晚上去医院探望一下,跟她认个错,顺便告诉她,昨晚的酒味道特别好,就是有一点,七/八个大男人,没一个好看的,糟心。”程天籁指了指自己,“换做别人,早就被她灌的胃穿孔了,我是谁啊,程铁胃。”

她哈哈哈的笑,陆唯看着特别难过,也恨透了自己昨晚手机没电,越想越内疚,很是护着她。

“妈,岑蓝那儿我不会去道歉,这个女孩子,心气不好,昨晚上叫了一群男人,给天籁摆鸿门宴,如果不是天籁自保,还不知道变什么样。”陆唯很坚定,“大家都是成年人,一不如意就告状,岑叔叔愿意配合,我不愿意。我周末回来看您,您注意身体。”

**

回公司的时候,陆唯被程天籁表扬了一路。

星飞在23层,租了最里边的三间房子当办公点。刚出电梯,就看到原本空空的隔壁,竟然开始了装修?

卢琳递上咖啡,“听小赵说,是被买下了,开公司用的。”

程天籁不以为然,不过在这种地段能买下这么大的面积,真是实力雄厚。

陆唯去工厂看样品,程天籁继续修改信林招标的第二轮方案,夜色渐暗,才把方案休整好,办公室正好可以看见隔壁,还亮着一盏灯。

这么晚了还在装修?程天籁边伸懒腰边走过去,材料码的整整齐齐,墙壁凿空了一面,看来是要打通做会客厅,上下打量了番,转身准备去吃饭,却被结结实实的堵住。

她急忙往后退,横在地上的几块瓷砖绊住了脚,摔倒的动作却被一个大力拉了回来。

程天籁抵着火热的肩膀,背后直冒汗,“宋昂,你放开我。”

腰上的力道却愈发收紧,手掌火热,还用力的把她往自己身上压,“我、不、放。”

他们那么近,胸腔起伏都可以感受到男人的心跳,这种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撞得程天籁摇摇欲坠,一样的味道,惯有的拥抱姿势,而自己竟然第一时间判定是他,直呼而出他的名字——

眼泪差一点夺眶。

宋昂的呼吸越来越重,恨不得把三年的爱恨都揉碎在怀里。程天籁堵得难受,心一狠,脚屈膝,顶到一半的腿却被他一把掐住,他松了一只手,程天籁猛地一推,终于解脱出来。

宋昂看着她一脸防备的表情,忍了忍,站在原地不动。

“宋总,是不是我昨晚没说清楚,我已经有,你…哎你干嘛!”

宋昂已经牵起她的手,不容拒绝的,满脸铁青,“别再说了。”

进了电梯,他才放开。程天籁败下阵来,“你想怎样?”

“吃饭。”

**

V市的发展已与省会R市不相上下,尤其是市中心的标志建筑,拔地而起,高耸入云,像极了宋氏大楼。所以程天籁刚回这里很不喜欢,每次开车经过,都会把车窗关上。现在,两人在大厦附近一前一后,宋昂的背影融在华灯里,犹如故人归。

程天籁从未想过,三年后,还会再交集。

已经八点半,餐厅大多歇业,程天籁叫住了他。

大学城附近小食特别多,每次加班后,她都在这边觅食,烤串撸一堆,五颜六色的饮料,越垃圾的食品越爽,爽完后,疲惫和伤心,就一消而散了。

她带宋昂去了一家面馆,十来平米的店铺,座位满满,程天籁穿了一身白色长裙,长发披肩,和宋昂的衬衫竟然特别配。看着她脚上的高跟鞋,他的俏俏,以前从来不穿。

“这里的清汤排骨面最有名,再晚点,学生下自习,可就难坐到位置了。”程天籁打破沉默,如常谈话一般。

宋昂点点头,“你点吧,都好。”

老板的笑很喜气,问俩人吃什么。

“两碗排骨面,一碗不加葱。”程天籁一怔:

宋昂,是从来不吃青葱的。

他目光直直,心里的狂喜一点一点迸出,像是珍宝遗落,却又失而复得。

“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你过得好不好?”

两人同时开口。

程天籁连忙低头拨开筷子,假意镇定地说:“挺好啊,我在温哥华念完书,就和陆唯回来了,开了一家公司,还不错。”

“我们也入选了信林的招标,日后还要有劳宋总多多提点呀。”她双手合十,表情俏皮。

宋昂低眉垂目,不应答。他是风姿卓越的男人,正当年,家境的熏陶,经验的历练,成就了这一身锋芒。

程天籁怅然,当年和他提出分手,也是一顿晚饭,对面而坐,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她还记得他的每一个表情。

“你和陆唯怎么走到一起的?”

“在美国读书,就碰到了呀,很巧吧。”程天籁继续说:“以前就觉得他有趣,和他在一起很轻松,没有压力。”

她特意强调着,这是一段久别重逢的再续前缘,陆唯能够带来缺失的安全感。没有压力,没有算计,没有人情世故,她很喜欢,是命定的爱人。

宋昂心里一沉,被这些话细细碎碎折磨着,日思夜想的女人,兴高采烈的说她很幸福。

没有他的世界,她更幸福。

宋昂觉得挫败,这种挫败,可以忽略理智和理性,随心所欲惯了,已经很难被挑拨情绪,程天籁是个天大的意外,让他的优越感无处可寻。

宋昂沉默地吃面,商务衬衫是白的,合身的同系黑裤,精简清爽,更显得气势不凡。

想起那日对曲凌说的话,时间不公平,对帅哥尤其优待。

可不是吗。

程天籁自顾自的笑了笑,宋昂的动作一停,然后放下筷子。

从面馆出来,两人并肩,沿着狭窄的内街慢慢走。学生下了自习,人多起来,程天籁被挤的往他身边靠,擦肩的次数一而再,宋昂索性抓住她的胳膊,眼明手快地走到大街。

宋昂没有放手的意思。两人又走了一段路,程天籁突然说:

“宋昂,放手吧。”

一语双关,字字带刺。宋昂非常绅士的照做,“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你也没开车,这里有地铁回家,很方便。”程天籁指了指马路对面。

“好,路上小心。”宋昂说完就走了,留着挺阔的背影,没有一丝留恋。

**

回到家,陆唯就把人堵在了门口不让进。

“死开,我没喝酒。”程天籁懊恼,凑近了说:“不信你闻。”

这是他俩常上演的戏码,陆唯怕死了她的千杯不醉,想到一个女孩子酒池肉林里打打杀杀,又心疼又抱歉。

他夸张的到处嗅,程天籁一巴掌打掉他的鼻子,“你属狗吗?”

鞋子甩开半米远,小背包丢向沙发,没中。陆唯一边跟着收拾,一边看她倒了大杯水咕噜咕噜。

“别和我说话,很烦。”程天籁往沙发一倒,什么都不想说。

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我去给你放水洗澡,还用玫瑰那款精油吗?饿不饿?给你温牛奶,出来喝好不好?”

他一连串的问句,程天籁一个嗯字了事。

刚准备去放水,茶几上的手机震响,陆唯边接边走,才几步就停住。他猛地转身,陈天籁不高兴的瞪他。

“警、察,找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更哟~

少女,要对自己狠一点

习惯了每日三千字,发现坚持也不是那么难,加油加油。

长舌妇

“酗酒,把人给打了,下手有点重,对方里有两个人骨头都断了,另个同伴脑袋被玻璃碴子划得满头血。对方愿意私了,他不肯。”

程天籁的脸色很不好看,陆唯啧啧称叹,“一挑三呀,看来三届搏击赛第一名不是浪得虚名,好像没受一点伤。”

宋昂斜靠着椅子,不满纠正,“六届第一。”

白衬衫已经皱了,酒渍在胸前,衣扣解了两颗,紧实的肌肉隐隐露出线条,他喝多了,全身松懈,对程天籁似有似无地笑。

“家属联系人,他报了你的名字,过来办下手续,个人物品带走。”警官正色道。

陆唯拉了拉程天籁,“通知宋氏吧,今晚肯定要拘/留了。”

“我已经告诉了曲凌。”

陆唯竖了竖大拇指,然后去填一些表。只剩他们独处,宋昂一动不动地盯着她,隔着明亮的白炽灯光,反而越显寂寥。

别过头,程天籁深深呼吸,对他的猜测越多,就越容易陷进旋涡。

曲凌赶到的时间极短,身上是简单的休闲服,后边跟了几个黑衣保镖,一看到人,神色苦楚,“卧槽,明天都要回R市了,今晚来这么一出。”他看了看程天籁,意味深长,又说:“宋明谦出面处理了,给钱了事,现场有几个记者拍到,也不会报道出去。走吧。”

宋昂却没有起身的意思,曲凌见他的眼神定在某个人身上,又是一声叹气。

“你劝劝他吧。”

程天籁低了低眉,又看了看陆唯,他对自己努努嘴,是赞成的动作。

**

喝醉酒的人难道有妄为的资本?

铜墙铁壁也能变成任性的小孩,想要就要,不给就闹,像极了现在。

陆唯累的气喘吁吁,瘫在地毯上缓劲,程天籁又气又无奈,望着赖在沙发上不想起来的男人,八十平的精致公寓,变得异常拥挤。

“哎,你别发火,他今晚也折腾的够呛。”陆唯适时制止发飙的女人,好声安慰却换来一顿披头大骂。

“他喝醉了,你也智商倒退了?搞清楚,这是我和你的家,你是我老公!”程天籁不解气的踢了踢宋昂的脚,“你这是闹哪一出呢?!我话说的不够明白吗?我和你,不、可、能!”

她吼得脸通红,渐渐,红了的还有眼。

宋昂半醉半醒,这会子却突然清醒了。陆唯见势不妙,急忙把她往卧室推,“你冷静,别动手,我来揍。”

陆唯嬉皮笑脸,她的怒气减了几分,不情不愿的进了房间。

松了口气,递过水,“宋总,你别见怪,这几年她脾气坏,这还算好的,你看看我的脚。”

陆唯卷起裤腿,脚踝处还有受伤的疤痕,“上次我俩意见不合,她直接把车往树上撞,哎,足足躺了四天呢。”

宋昂却问,“她有没有受伤?”

陆唯嘴巴张成O型,摇头,“车技了得,自保没问题。”

宋昂笑了笑,端正了坐姿,将水杯搁在茶几上,“对不起,打扰了。”

刚才架着他上楼,力气耗尽的虚脱劲儿还没缓过来,陆唯揉了揉酸痛的胳膊,见他的目光落在几本书上。

“这都是她平时爱看的,一买一大堆,不过她也看得快。”陆唯解释,指了指那本《人性弱点与防备》,“最近的心头好。”

宋昂的指腹扫过书页,心理学是商业课程中的必修项目,程天籁变了,圆滑,干练,脾气坏,以前也有一股子倔强,是深藏心底的,不懂方式表达,硬碰硬的流露。

“是不是觉得她变化好大?”陆唯看穿了心思,也不避讳的聊天,“星飞是我们创办的公司,业务那块都是她负责,一个女孩子本就不容易,还周旋在各行各业的人里,不精明,早被吃的骨头都不剩了。”

陆唯眼底一片怅然,有懊恼,有惋惜,有抱歉。

“三年前,我在温哥华碰到她,一个人租着房子,很可怜的样子。”

当时陆唯已经本科毕业,准备着自己的毕业旅行,第一站就是加拿大,在超市买水排队,看见出口处熟悉的身影,提着满手的货品,他兴奋的连水都不要,跑过去打招呼。那种狂喜,是生命里的第一次。

宋昂很认真的听,不愿错过他不在时她的生活。

“忆苦思甜吗?什么时候我也成励志女王了。”程天籁阴恻恻地站在门口,很不高兴。

陆唯吓的嘴巴一闭,赶紧摇头。

宋昂没有离开的打算,陆唯小心翼翼地指着时钟,暗示她,已经凌晨两点,这个点叫车难,回到酒店车程两小时。

陆唯又是搬被子,又是拿拖鞋,还换了新床单,程天籁看他忙活,冷冷道:“真想跟我离婚?”

暖黄的灯耀的他一身暖,铺床单的动作没停,“俏俏,我希望你过的好。”

“演戏呢,最佳男配角?”程天籁心头一软,重话也不忍说了,“陆唯,我和他回不去了,你明白吗?我们之间那么多爱恨算计,我没脸妥协,也不敢妥协。我爸爸死了,弟弟也…”

她深吸气,眼泪却再也忍不住地往下掉,“让我忘掉这些去偷/欢,是要下地狱的。”

陆唯背一僵,转过身见她哭,又慌慌张张的递纸巾,“好了好了,我不瞎掺和,你别哭别哭,我这就把他轰出去。”

衣袖一挽,作势去开门,衣角一紧——

“哎算了吧!”

就知道。

陆唯苦苦地笑道:“舍不得了吧?”

“信林的招标案还想靠他说好话呢,敢不帮忙,我就把今晚的事说出去。”程天籁非常用力地敲他的头,“再乱想,就把扒光了送去岑蓝床上。”

脸色不好的,还有站在门口的男人。

“那个,床铺好了,你今晚睡这,我去沙发。”陆唯心虚的抱着毛毯,侧身想溜。宋昂一定听到了刚才的对话。

程天籁皱眉,“站在那听什么墙角?”

听墙角?

陆唯心想,宋昂是想挖墙脚才对。

**

第二日大早。

一星期一换的外卖小哥,拿着比平日多一倍的早餐按门铃。

宋昂正在刷牙,程天籁还在卧室换衣服,陆唯睡眼惺忪从另个房间出来,宋昂先他一步开了门,程天籁也到了客厅。

外卖小哥意味不明的眼神在三人身上游离,程天籁笑嘻嘻的,“你也想加入?要不进来坐坐?”

小哥丢了东西就跑,跟阵风似的。

宋昂赶飞机,迅速地解决了早餐,车子已经到了楼下,陆唯送到门口,程天籁面无表情的咬馒头。

“多有打扰,R市见。”

后半句,宋昂掠过陆唯,看了看她。

早上已经收到邮件通知,信林招标的第二轮,在R市进行。陆唯问:“你想好了,这次去的是R市。其实胜算也不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