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4-28 11:37:39 本章字数:1638

晚上韩永信回来,这位睥睨金融界的中年男人,对阿笙竟是出奇的亲切温和。

阿笙发现韩永信右腿似是行走不方便,需要借助手拐走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就是这样的目光却被刚刚下楼的韩愈尽数纳入眼中。

阿笙脸有些红,她知道她刚才的举动是极为不礼貌的,她并没有恶意,但韩愈却好像为此盯上了她。

晚餐,阿笙吃得食不下咽。

饭桌上,韩愈目光灼灼,倒没有一直看着她,但每当她抬头,都能恰好精准的捕捉到他的目光,说不上很冷,但也绝对随和不到哪里去,阿笙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韩永信见阿笙很少夹菜,主动把菜夹到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放柔了声音:“多吃菜,以后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不要拘谨。”

阿笙一颗心被韩家父子搅得七上八下,父亲温和,儿子难缠,如果不是基于礼貌,她真的很想直接起身走人。此刻的阿笙,身在曹营心在汉,韩家晚餐很丰盛,也很美味,但她却格外想念大街上吃过的路边摊,不为别的,就图一个自在。

用罢晚饭,韩愈接了一通电话,拿着车钥匙出了门。顾清欢喊阿笙去客厅吃水果,刚聊了没几句,韩永信走过来拍了拍顾清欢的肩,好像是在谈工作,一起去了书房。

阿笙一个人坐着无聊,就去了厨房,韩家老佣人冯妈正在洗碗,阿笙挽起袖子要帮忙,冯妈连声阻止,但最终拗不过阿笙,由着她留在厨房里帮忙擦碗。

阿笙性子温淡,虽然平时寡言,但对长辈却很有礼貌,冯妈跟她谈了一会儿家常话,倒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深夜阿笙口渴,起床下楼喝水,发现一楼书房里面的灯还亮着,隐隐有说话声传来。

“我知道你对我和清欢有成见,但阿笙是个好孩子,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不能让清欢和阿笙觉得心里不舒服。你已经长大了,有些话不用我说的太明白,至于怎么做,自己要学会掂量轻重。”是韩永信的声音。

阿笙没有继续偷听下去,担心喝水会惊醒正在谈话的父子两人,干脆转身上了楼。

这天晚上,阿笙躺在陌生的床上,想起姑姑,不其然想到了四个字:后妈难当。

暑假,有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阿笙介入了韩愈的生活,也不知道是不是韩永信的话起了作用,韩愈虽说没有找阿笙麻烦,但他们在韩家却也从未交谈过,漠然相处,比陌生人还不如。

阿笙曾经想过打破隔阂,但生性被动,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夏末,母亲在美国已经催了好几次,韩愈订好飞往美国的机票,走到阳台上。正值黄昏,花园人工草坪上,阿笙正坐在椅子上看书,他喂养多年的牧羊犬趴伏在她身边,很乖顺。

微风刮动她手中翻阅一半的书籍,泰戈尔的散文集。

她似乎很喜欢泰戈尔。

人间绝色,她的大学老师陆子初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39 本章字数:1627

大二开学,顾清欢希望阿笙能够走读,但阿笙拒绝了,韩永信虽说为人和善,把她当亲人照顾,但毕竟不是亲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好像隔了一层纱。好在开学了,阿笙有太多的理由可以不必再去韩家,尽管姑姑可能会因此感到很失望。

今年开学跟往年不太一样,508宿舍里炸开了锅。严格意义上来说,整个03级法学系的学生们全都在议论他们的新老师陆子初。

江宁提起陆子初的时候,眼冒花心,甚至夸张的咽了咽口水,阿笙认为江宁表情太显浮夸。

人人都在谈论这位新老师,阿笙就算再不上心,也或多或少知道这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大学老师,听说是位人间绝色。

因为“人间绝色”这四个字,阿笙想到了韩愈,撇开性格不说,韩愈的长相已经够拔尖了,至于陆子初,阿笙起初以为能当大学老师,年纪一定很大,至少三十几岁吧!但那天她无意中经过大学老师任教栏,看到了陆子初的照片,年轻的过分,至于帅不帅?嗯…应该帅吧!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关童童已经和薛明珠去教室占座了,阿笙早晨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忘了时间,如今匆匆赶回宿舍,拿了课本就要出门。江宁这人没有时间观念,拿着眉笔慢条斯理的化着妆,做着她的白日梦:“等我用美人计拿下陆子初,以后但凡是他的课,我们尽情的逃,尽情的不及格,妞们别怕,全都包在姐姐身上。”

阿笙关上宿舍门。白日梦,有时候也是一种病,江宁病的不轻。

来到T大一年多,阿笙从不知道一个大学老师竟然会有这么强大的号召力。

阶梯教室里人满为患,有不少生面孔,很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薛明珠最先看到了阿笙,教室里人声鼎沸,薛明珠喊了好几次,阿笙才听到,连忙抱着书穿过人群,说了太多次:“不好意思,借过。”这才顺利抵达薛明珠和关童童身旁。

刚坐下没多久,江宁也来了,香水味扑鼻,阿笙鼻头发痒,连打了好几声喷嚏。

那天,教室里的声音分为三种:喧哗热闹——鸦雀无声——窃窃私语。

人间绝色拿着课本从门口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江宁捂着心口,嘴里呢喃着:“不能呼吸了,你说我这时候晕过去,他身为老师会给我做人工呼吸吗?”

旁边立马有女生鄙夷的瞪了江宁一眼,江宁不在意,继续“啧啧”道:“帅,真帅,真他妈帅。”

阿笙想叹气,江宁这人也就看着好看,其实处起来,完全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阿笙看着讲台上的男子,她不得不承认,他的魅力并非是空穴来风的。

时年22岁的男人,穿着亚麻衬衫,黑色西裤,休闲式皮鞋,右手插在裤袋里,垂眸看着名单表,就那么站在被阳光沐浴的讲台上,清冽沉静,仿佛一幅被镶刻在时光里的名画。

此景,很美。

大学点名,老师是否有女朋友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0 本章字数:1638

身为大学老师,陆子初主讲03级《刑法学》。

没有人质疑这个年轻人是否能够胜任讲师一职,就凭这样的容貌和气质,从容不惊的往讲台前一站,足够他叱咤T大讲坛了。

T大那时候还在流行上课点名制,唯有陆子初,上课从不点名,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话说,陆子初开讲第一课,还是点了名。不为考勤,主要是为了认识一下他的学生们。

陆子初每点一次名,都会认真看一眼站起来的学生,往往一秒即过。

那天,被点过名字的女生们压抑着兴奋,嘴角残留着尚未消散的笑意,薛明珠感叹世风日下,小声嘟囔道:“以貌取人,肤浅。”

关童童抿嘴笑,碰了碰阿笙的肩,示意她看江宁。

江宁一双美眸自始至终就没离开过陆子初,眼睛像小女孩一样闪着光,如果江宁此刻站起来大声尖叫“老师,我爱你”,阿笙也是毫不意外的。

事实证明,江宁把“厚脸皮”这门学问早已修炼到了巅峰之境,当陆子初念出江宁的名字时,江大小姐站了起来,身姿亭亭玉立,但出口之声却石破天惊:“老师,请问您有女朋友吗?”

阶梯教室安静的要命,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射向江宁,沉寂仅仅维持了几秒钟,很快众人就笑开了。

有很多同学撇着嘴,竖起了大拇指,称赞这姑娘胆儿可真大。

江大胆含笑接受,就是可怜了关童童和薛明珠,两人觉得丢人,后悔坐在江宁旁边,在江大胆说完这句话之后,两姑娘屁股向下蹭了蹭,如果阶梯教室有洞的话,想必还是很愿意钻进去的。

相比之下,阿笙就淡定多了,她尽可能把注意力放在《刑法学》课本上,一遍遍进行着自我催眠:别人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阶梯教室很热闹,但他们这位大学老师好像不管立身多热闹的场合,都能如斯安静淡然。

他看着江宁,声音不大,磁性,很有穿透力:“江同学如果对我私人感情有兴趣的话,不妨课后去办公室找我,我想我还是很乐意解答的。”

这样的回答,不至于让江宁问题驳回,丢了面子。陆子初言尽于此,江宁如果有胆量的话,大可以下课后去办公室里找他问个明白,不过依阿笙对江宁的了解,江宁充其量也是有贼心没贼胆。

阿笙想事情入了神,以至于陆子初已经是第二次点她的名字了。

想要找到顾笙并不难,陆子初只消顺着众人的视线望过去就能看到她。

阶梯教室里,少女静谧安坐,侧眸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双眼眸清如静水。

陆子初眼眸有光划过,这个少女,他还是有印象的,七月份的时候,他受校方邀请,回过一次T大。

那天,她好像在电话亭里哭得很伤心。

T大榜首,她在他眼中是天才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0 本章字数:1736

阿笙很少在课堂上跑神,实在是…唉。

T大校园,可谓人才济济,阿笙虽说没有江宁漂亮,追求者却很多,但不管对方是何方神圣,全都在阿笙的拒绝声里胎死腹中。

陈钧是个异类,因为他屡战屡败。

陈钧比阿笙高一届,是许飞的同班同学,有一次阿笙去法学系找许飞时,陈钧看到了阿笙,用陈钧的话来说,他对阿笙一见钟情,自此以后变着花样追求阿笙,大半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死心。

大路敞亮,开学第一天,陈钧和几位男生路过阶梯教室原本很正常,唯一不幸的是,他看到了阿笙,阿笙也看到了他。

阿笙回神,是因为关童童。关童童用课本挡脸,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老师点你名,快站起来。”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成为了众人焦点,再看陆子初,姿态闲适,也不催她,靠着讲桌,拿着笔也不知道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

阿笙略显尴尬的站起身,犹豫着是否应该举手说“到”,怕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顾笙?”

突如其来的声音,倒让阿笙松了一口气。

陆子初念“顾笙”名字时,隐有询问,所以尾音上扬,声音倒是很好听的,宛如淙淙湖水,说不出的清冽雅致。

阿笙抬头,竟和陆子初望过来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如此漆黑沉静的眸,阿笙下意识抿了抿唇,平复情绪,开口道:“对,我是顾笙。”

这边,阿笙一颗心尚未落定,陆子初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请坐。”

“…谢谢。”阿笙落座的时候,汗都出来了。

听到那声“谢谢”,陆子初垂眸间,眼里蕴着淡淡的笑。

这孩子,看起来很紧张。

陆子初继续点名,薛明珠写了一张纸条越过关童童递给阿笙:“刚才老师点名,你没应,也不知道他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看样子,小妹你以后日子难混了。”

对此,阿笙并不担心,只是一次点名走神而已,陆子初如果因此盯上她,也不配站在大学讲台上。

一堂课下来,人间绝色用精练的语言,自然平和的语调,深邃的语意,震惊了他的学生们,也震惊了外系学生,课后被冠予“男神陆”。

那天阳光明媚,阿笙望向窗外,陈钧早已离开,却用黑色记号笔在玻璃上留下了爱情宣言,字迹清晰有度。

“钧爱笙。”

幼稚,缺德。

可怜阿笙课后,跟做贼一样,拿着餐巾纸,蘸着矿泉水,毁字灭迹。

也是在这样一个课后,陆子初把那张名单表夹在了课本里,隐藏了他之前写过的字迹。

——顾笙,03年高考成绩位居T大榜首,大一期间每科只考80分,资质平庸?天才。

他是天之骄子,她高攀不起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0 本章字数:1657

T大真正的天才,不是阿笙,而是陆子初。

知道陆子初年纪的人,一开始都会浮起相同的疑惑:“陆子初才22岁,他有什么资格出任T大讲师?”

他还是很有资格的。

陆子初是神童,15岁考上T大,并在大三被保送英国知名大学进行硕博连读,在英国只花了一年时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两年就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前多在英国工作。

陆子初身上光环不仅仅如此,据说他专攻刑事辩护,据说他在02年回国间隙,初露锋芒,在T市接手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时年20岁的他名声大噪;据说02年末,他被评为T市“优秀刑辩大律师”,03年先后获得“T市十大新闻人物”之一、“T市十大刑辩律师”之一、“T市十大风云律师”之一,此人纯属是妖孽,据说还是T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名誉委员…

江宁唾沫四溅,歌颂陆子初这些丰功伟绩的时候,她正坐在宿舍上铺,晃着一只脚丫子,屈膝涂着脚指甲油。

阿笙躺在床上翻看《证据法学》,没有参与其中。

薛明珠和关童童倒是兴致勃勃,立刻围了上去,问题一个接一个:“他家境如何?有兄弟姐妹吗?”、“他发展前景那么好,回T大任教是为了还母校栽培之恩吗?”、“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阿笙觉得女人八卦起来,威力还真是不容小觑。

江宁倒是很慷慨,,慢条斯理的满足了舍友们的好奇心。

1、听说,陆子初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巨擘陆昌平;他母亲韩淑慧是一位知名建筑师。陆子初在家里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

2、至于陆子初为什么回T大任教,原因不明,尚待追查。

3、目前看来,陆子初在国内好像并没有女朋友,至于国外有没有女友?同上,尚待追查。

阿笙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她在想:有关于陆子初这股学院风,不知道还要刮多久?

已经一个多月了,整个宿舍楼里,几乎每个女生都在谈论陆子初,晚上熄灯后还能聊上很久,但凡女生提到他就会脸红心跳。

阿笙从不加入此类话题,任由江宁她们讲的天花乱坠,始终淡然处之。

怎么说呢?

面对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天之骄子,只会让爱慕他的人敬而远之,高攀不起。阿笙偏偏又不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他是老师,她是学生,根本就不是一条直线上面行走的人。

对于阿笙来说,跟陆子初在一起,不切实际。与其憧憬男女情爱,还不如多看书,早点修完大学学分。

课堂上,男子清隽,分析案件时疏理有道,言谈举止格外清雅出尘,唯有阿笙没有忽略他眉眼间流露出的冷淡。

这,就是距离感。

图书馆,陆子初百感交集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0 本章字数:1743

10月中旬,508宿舍霉运连连,归根究底,无非是因为感情债。

10月13日,江宁感冒请假,在宿舍里躺了一整天。

江宁追求者听说此事,急坏了,夜晚买了宵夜,怕宿管老师阻拦,为爱冒险,顺着下水管道,准备一鼓作气爬到508。

谁料想,二楼有女生正在敷面膜,刚好走到窗前照镜子。

男生受了惊吓,以为夜半见鬼,当场尖叫出声,直接从二楼摔了下去。

听说,男生因此腿部受伤,拄拐月余。

10月15日,这次女主角换成了阿笙。

03级法学系的人都知道:陈钧在追阿笙。

陈钧在不旷课的情况下,随时随地粘着阿笙,就连阿笙上课,也是陪读在侧。好在陈钧上课还算安分,坐在阿笙身边倒也相安无事,但同学眼神太过暧mei,阿笙如坐针毡。

所以但凡有课,除非老师有点名习惯,阿笙必须现身之外,平时几乎看不到她的人,尤其是刑法课,因为陆子初不点名,所以阿笙没少旷他的课。

江宁为此专门数落过阿笙:“只有傻子,才会错过陆子初的课。”

无疑,阿笙就是那个傻子。

旷课这些日子以来,阿笙在干什么呢?她在图书馆里看书,圆珠笔好像长在她手上一般,随着她思考问题,圆珠笔在她指间调皮的转动着。

阿笙看书极为专注,好像只要书没看完,纵使天塌下来也无法惊动她。

正值午饭时间,图书馆只有寥寥数人,陆子初前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刑法类原文书,走到法学区域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

为什么会注意这个少女呢?因为03年,她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话筒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握着话筒,良久都没有站起来。

T大校长竟然认识她:“这孩子怎么哭成这样?”

于是,他知道,她是03年T大高考榜首,更是法学系大一老师眼中的头疼学生。

在陆子初看来,聪明和努力息息相关,顾笙缺席他的课将近一星期,如果她把时间花费在了图书馆,还是很让人欣赏的。

这丫头一边看书,一边飞快书写着阅读心得,连他走近,坐在她斜对面都不知道。

整整半个小时,当陆子初无意中抬眸,看到顾笙在看什么书时,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本书的名字叫:《红楼梦》。

陆子初下意识皱眉,却有一股莫名的笑意令他忍不住嘴角上扬,不过被他克制了。

而顾笙呢?笔势微顿,察觉有人在看她,毫无预警的抬起眸子,因为太精准,于是毫无偏差的和某人四目相对。

陆子初?

阿笙张着嘴,整个人傻掉了。

浅谈,她的举动有些傻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1 本章字数:2046

图书馆。

中午阳光充沛,温热了阿笙垮掉的脸庞,她无意识咬着手指,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奇怪的是,阿笙除了愕然之外,并不觉得尴尬,但被陆子初这么深深凝视着,阿笙心跳却在不经意间漏了好几拍。

不是动心,而是紧张。

再说陆子初,目睹阿笙小动作,眸光微微沉敛。

陆子初这个人有洁癖,总觉得咬手指是小孩子的专利,况且不卫生,但…阿笙咬得太重,吃痛皱眉,连忙甩了甩手,动作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