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夫看着呢 作者:小姑子

文案:出版名《猫夫君》

无神论主义的她,周围却尽是怪人

参加堂姐的婚礼,无意中与他冥婚

有点恐怖元素,总体应该算篇欢乐的文吧

1、拜堂 ...

“啊啊啊啊啊啊!出来了出来了!”

各位观众朋友们不要误会,这凄厉的叫声不是发生在产房,而是在电影院。在我旁边这位打扮时髦的小姐是我的室友李仪小姐,刚才的尖叫就是她发出来的,因为一头狂狷乱发的女鬼正在大荧幕里爬来爬去。

“都是假的,叫个什么劲儿。”我捂住她的嘴,还好我俩坐在很靠后的位置不至于引起公愤。

“那么没情调还看什么鬼片。”李仪反驳我。

“明明是你强迫我来陪你看的。”我驳回去。

“追我那小子临时有事来不了嘛,就把票给我了,你不总说浪费是可耻的嘛,就拉你来看了。”李仪撒娇似的靠在我肩膀上,她那一米七的个头想在我一米六五的身高上找到小鸟依人的感觉真不容易。

“对了,昨晚谁给你打的电话,我看你脸都白了,看恐怖片都没看你吓这样。”李仪突然问。

“我爸打来的,让我回老家参加堂姐的婚礼。”

“那你怎么那反应,新郎是你喜欢的人?”

“P呀,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

“那怎么?”

“说了你也不明白,好好看你的电影,这会儿功夫都死两个配角了。”

我把李仪的脸转回屏幕的方向,我对老家深厚的排斥感情解释起来太复杂了。我家算是个大家族吧,有没有钱我不知道,人倒是挺多的,亲戚也不是普通亲戚的关系,被分成了嫡系和旁系,顾名思义,嫡系是继承家业的那一队人马,旁系就是被分出去的炮灰,很不幸,大爷我就生在旁系那一边。

旁系,又是个女孩,受点委屈看点脸色都是正常的,这些我都没放在心上,不喜欢回老家主要是因为,咳咳,因为我老家的人都不太正常。

老家地理位置偏僻,我每次都要跋山涉水才能回去,说起来家里有挺多叔叔伯伯看起来都挺有钱的,怎么不带着祖奶奶搬进城里去住,一大家子都挤在穷乡僻壤的地方很有意思?每次回来我都觉得身为旁系也没什么不好,那一大堆破破烂烂的房子继承了也没用。

要结婚的堂姐是嫡系的,似乎还是很讨祖奶奶喜欢的一位,家族里的人都到齐了,还有一大堆我不认识的,应该是新郎那边的。新任堂姐夫是周家嫡系的长子,周家也是个大家族,嫡系配嫡系,长子配长女,酸不溜丢地说一句,还挺登对。我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婚礼很快就要开始,每间院子的大门口都挂着大红灯笼,还真有点电视剧里封建社会的感觉。

家里妇女都风风火火忙活着,我站在哪里都好像是个障碍物,就跑去看堂姐化妆。这位堂姐和我实际上也没见过几次,我从小就跟爸妈搬到很远的城里住,很少回来,但我还是能认出哪个是堂姐,每次大桌吃饭的时候,祖奶奶坐在正席,她都会坐在祖奶奶旁边。

堂姐现在穿着大红的新娘袍,脸上的妆虽然老气,却很好地映衬了她的肤色,和大红色的新娘袍呼应着那样艳丽。看惯了白纱曼妙的西式婚纱,看着一身古典妆扮的堂姐,我有种移不开眼睛的感觉,这大概就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刻。

时辰到,堂姐要坐着八人抬的喜轿去礼堂,我徒步走过去反而比她还快些。礼堂是我在村里最讨厌的地方,大人们装神弄鬼的地点总是在这里,现在礼堂里到处挂满了红绳红布条和红灯笼,还点了一圈红蜡烛,喜庆了不少,让我对这里稍微有了点好感。

宾客们早就在这里等着了,堂姐的喜轿要先绕村子一周,晚些时候才能到。我找了个角落坐下,百无聊赖地拿出手机玩,每次回老家都要靠手机陪我熬过无聊的时间,发明手机的大哥,你就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我正全神贯注地低头用手机玩着贪吃蛇,视野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抬头一看,一个白嫩的小男孩正站在我腿边盯着我的手机屏幕看。这孩子我从没见过,应该是周家的。

“小弟弟,要玩么?”我晃了晃手里的手机。

小男孩并没拿我的手机,只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他的眼睛一眨都不眨,看的我有点发毛,干嘛这么看着我,难道是我脸上的妆画花了?这时我才看见小男孩手里拎着个娃娃,难道是我误会了,这其实是个小女孩?眼睛鼻子嘴都挺小巧玲珑的,确实更像小女孩,糟糕,我光看头发短就管人家叫小弟弟,在无形中就这么伤害了一个孩子幼小的心灵。

我正想给小孩道个歉,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跑过来一把抱住孩子。

“我的小祖宗,再乱跑夫人又要骂我了。”

孩子就像玩偶一样,任由妇人以看起来就很不舒服的姿势抱走,我打了个寒战,我跟这里果然八字不合,每次回老家都很不舒服。

过了一会儿,新郎和新娘到了,礼堂里的人再次熙攘起来,这么原汁原味的中式婚礼我还是第一次参加,大老远来一趟也不容易,我也挤到前面去看他们拜堂。新郎官看着一表人才,胸前戴着朵硕大的大红花,堂姐蒙着盖头站在他旁边,拽着红花顺延出来的红色条带,祖奶奶和周家的当家人坐在他们正前方的椅子上,看着这对新人拜天地拜高堂。

礼毕,大家又熙熙攘攘地出礼堂喝喜酒,这段联姻让两家人都好好地热闹了一把。我跟着吃了几口饭,看他们围着祖奶奶那桌热络地讨论着什么,周家是靠看风水起家的,和我们家那些神神叨叨的神棍神婆们碰在一起那还有好,我拽了一个鸡腿赶紧跑掉。

啃着鸡腿在村里晃悠晃悠,又晃到了礼堂,那圈红蜡烛还没熄灭,彩片的残渣洒了一地,拜堂的大红花也被扔在地上。我也才20出头的年纪,怎么看见结婚就这么心酸呢。我结婚的时候不知道要不要回老家拜堂,不知道新郎会是谁,祖奶奶可能不会管我吧。

我拾起地上的大红花,这是联系新郎和新娘的神圣纽带,怎么就随意在地上糟蹋,想起堂姐穿着新娘服时的娇媚,唉,人家底子好,我肯定穿不出那风味了。把大红花系在腰上,幻想自己身上穿着嫁衣,就好像小时候最喜欢的扮家家酒一样嫁妆自己是喜娘,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玩得正兴起,蜡烛的烛火一晃一晃,吓我一跳,赶紧四处张望,还好不是有人来了,不然可丢人丢大发了。

心里有点心虚,把大红花叠好放回桌子上我就赶紧离开礼堂。走着走着忽然想起,刚才礼堂的门一直是紧闭的,烛火怎么一直像被风吹一样晃来晃去?被我的呼吸弄的?我哪有那么大肺活量,可能是没吃饱眼晕了,赶紧回喜宴再吃点东西。

我正在对一只猪蹄实行啃咬制裁,二伯母坐到我旁边跟我唠家常:“小幸呐,夕雅这就嫁出去了,你的好消息也快了吧。”

我全名高幸,小幸是我的小名,高夕雅就是我刚才结婚的堂姐。

“我啊,还早着呢吧。”我嘴里叼着猪蹄,含糊地说。

“周家这一代青年才俊也不少,要不就来个亲上加亲,女孩子生在旁系也没关系,实在不行就也找个旁系的也不碍事。”二伯母语重心长地说。

“恩,我会考虑的。”我含糊地答应,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我可不在这些人堆里找,大爷我虽然才貌都不出众,也不想找个神经病当老公啊。

“二嫂,祖奶奶的符纸还有么,过两天要去给个饭店清场。”某个不熟悉的堂哥凑过来对二伯母说。

又来了,我听不见我听不见,继续啃我的猪蹄。我家的这些亲戚呐,平时一个个衣着光鲜看着也挺有模有样的,就是有时候总爱说些怪力乱神的话,有时候我真担心他们被警察抓起来,这不是宣传封建迷信嘛。我怎么说也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义务教育好少年,就当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

“你看这些孩子里属夕雅这孩子灵力强,道术学的也快,又嫁给了周家的大少爷,二嫂你怎么生了这么好的闺女。”坐在一边的三姑羡慕地说。

“是祖奶奶教的好。”二伯母笑得合不拢嘴。

“我听说周家灵力最强的不是大少爷,是后来生的小少爷,周老爷宠他宠得不得了。”

二伯母马上变了点脸色:“那孩子我见过,话都不会说,可能是哑巴和痴呆也说不定,周老爷自然要多疼点。”

“别乱说话,小心周家的人听见。”一直静默不语的大伯母瞟了二伯母一样,二伯母马上低头,没了声音。

我囧囧有神地伴着她们的说话声啃猪蹄,都什么年代了还搞阶级统治的一套,以后我一定要嫁的远远的,都快被他们搞得精神分裂了,我的小心肝呦。

婚礼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返回学校,离老家远一点,幸福多一点!李仪正在对着镜子刷睫毛,被我突如其来的拥抱吓了一跳。

“大哥,想亲热也得等我画好妆才有情调是不。”李仪说着试图推开我继续刷睫毛。

“不行,哥姓急。”我才不管她那么多,太激动了,这才是正常人的味道,我爱正常人!

“大清早的就发情,还让不让人活了。”孟娇揉着眼睛从被窝里钻出来,这家伙昨晚肯定又熬夜温书了,眼睛肿得跟泡芙似的。

“幸哥你回来啦,带特产没。”林思佳拉开床帘,向我抛洒星星眼。

“我家比山沟还多条沟,哪来的特产。”

“那不欢迎你回来了。”林思佳做了个鬼脸。

“佳妹,你你你怎可如此薄情。”

寝室里,我,李仪和孟娇三人都彼此以“哥”相称,因为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来说,我们仨都是能反X流氓的狠角儿,只有林思佳是佳妹,没办法,她受得太彻底,我们拯救不了她。

我疲惫地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每次从老家回来都会进入半死不活状态,这次尤其严重,胳膊和腿都又酸又胀,脑袋也直发晕。李仪说我是晕车了,做火车都能晕车,我人生又添了光辉的一笔。

“幸哥,我听说偏远的乡下都不干净,要不你去庙里看看?”见我脸色不好,林思佳关切地问。

林思佳这人个性有点矛盾,她是家长们会爱不释手的乖宝宝,但犯贱是人之常情嘛,她胆子明明比孟娇的眼睛还小,偏偏喜欢看恐怖小说,寝室里最迷信的就是她了。

“我要是真带了不干净的东西回来,你怕不怕?”我故意吓唬她。

“我有这个,没、没关系吧…”林思佳摸着手腕上的佛珠串,语气明显怕得要死。

“骗你的啦,地球上光60亿人就超负荷了,哪来那些乱七八糟的。”

下午我的身体开始发冷,课也不能上了,只好请假,吃了一片感康,躺在床上裹紧被子。迷迷糊糊中,我搁在被子外面的手被一只冰凉的手握住,可能是李仪她们下课回来了吧,外面一定很冷,可再怎么冷拿我这生病的人暖手也太不人道了吧。嗓子说不出话,我哼唧了两声,那只手没有反应,依然安静地用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好你个李仪,欺负病号是不是,等我病好了非让你果奔不可。

再后来的事我就不记得了,感冒药都堪称易买版安眠药,吃了就犯困。再次醒来是被林思佳叫醒的。

“幸哥,给你从食堂带了水果粥和饺子,起来趁热吃吧。”

睡了一下午,身体轻松了许多,再加上肚子饿的要死,我挣扎起床吃饭。

“李仪呢,我要跟她算账。”想起下午被李仪用来暖手,我要报仇。

“仪哥没跟我们一起回来,刚下课就被体育院那个男生接走了,怎么了?”

“她下午回来非礼我。”

“不能吧,我们一起去上课,她一直没回寝室,你是不是记错了?”

“那可能是我做梦呢,吃了药脑子就不清醒。”

那只手冰凉的触感还能想起来,真是我在做梦?细想起来,那只手确实不像李仪的,更像是男生的手,怎么会做这种梦,难道我也到了如狼似虎的年纪?

不知道是感康疗效好还是水果粥的力量,晚上我又精神饱满了,下午的萎靡不振也像一场梦一样,害的我被林思佳和孟娇两人怀疑是为了逃课装病。

要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手腕上的金丝断了,正是梦里被非礼的那只手。金丝是我出生时祖奶奶绑上去的,我当然不相信它真的能辟邪,不过觉得挺好看就一直带着,可能磨损的太厉害就断了。真是很贵重的金丝,二十年了也没褪色,扔了怪可惜的,我就用断了的金丝在床头绑了个蝴蝶结,物尽其用。

3

3、黑猫来了 ...

一个寝室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角色,孟娇扮演疯狂读书的激进学习份子,林思佳和李仪分别扮演甜美型和艳丽型受欢迎美女,而我无可奈何地扮演着被直接sao扰的角色。经常会有男人打听我的电话或者搭讪我,起先我也会略微激动,现在想想无一例外是想通过我泡李仪的。有一次孟娇看见我手机通讯薄里一排男生的名字,赞许地说:“幸哥你异性缘不错嘛。”当时我很愤怒,全都是李仪的前男友!

说起来,到底是因为帮李仪牵线才会跟她关系越来越好还是因为跟她关系好才会有越来越多骚扰电话,这是个和先有母鸡还是先有蛋一样难解的谜题。

牢骚归牢骚,我跟李仪还是最志同道合的哥们,往好听里说,我俩是惺惺相惜,往难听了说,我俩就是臭味相投。比如第二专业,我俩都选了摄影,出发点完全一样——摄影的作业最少。我比她强点儿,我好歹还去听课,作业也按时交,她报名半年,还连照相机的快门都找不到。也不能全怪她不学无术,美女嘛,生来就是让人拍的,哪有碰相机的机会。

约会表排的满满的李仪能抽出时间陪我看影展,我受宠若惊天动地,影展是艺术院的学生自己办的,是从去年的学生作业里挑出来的优秀作品,在下不才,也有几篇作业入选。

“阿幸,怎么你拍的全是风景照?”

“风景好拍啊,随便在哪都能拍,拍人还要联系模特,太麻烦了。”

“我不是现成的模特么,拍我拍我,咱俩投稿参加全国大赛。”

“饶了我吧,你肯露点我就拍你。”

我正抵制李仪的软磨硬泡,看见一个男生正远远地看我俩。按我以往的经验,应该是在看李仪,因为李仪离我太近才不得已把我也收入视野,这帮可怜的男人,不知道我们李小姐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么。

那男生在远处看了我们一会儿,就朝我们走过来。是想跟李仪正面交锋么,还挺有胆量的,比那帮只敢给我打电话让我转达给李仪的胆小鬼强多了。

他走到我们面前,那鼻子那眼睛那嘴,我只有两个字来形容—帅哥!李仪你这次赚了,我耸耸肩,准备转身离开,给帅哥留下表白的私密空间。

“你就是…高幸吧?”帅哥问道。

我在大脑中思考了一下,“高幸”确实是我的名字没错,帅哥脑袋不太好使吧,这不是逼我留下来当电灯泡么。

对方直接叫了我的名字,我再走掉就太不礼貌,只好陪着礼貌的微笑回答:“您是?”

“抱歉,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蔡书鹏,在校报上看过你拍的照片,很有天分。”

这是红果果的巴结,可惜哥不稀罕,每个想追李仪的人都喜欢拍我马屁,可哥真正的优点你们是看不见的…虽然我也找不出自己有什么优点。

“谢谢。”我抓抓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方便的话,能把电话给我么。”

“方便方便!”还没等我开口,李仪抢着回答,胳膊肘一直戳我的肋骨。

我揉着生疼的肋骨,把号码输进蔡书鹏的手机。

“那我先走了,以后有机会找你们玩。”

我敏感地抓到他话中“我们”这个词,初步估计他会在三天之内给我打电话,假装漫不经心地约我出去,还要暗示我带上李仪,最后的结局肯定是俩人私奔,我自己徒步走回学校。完蛋,我现在越来越聪明,以后看破红尘了怎么办。

“阿幸,很帅喏~”蔡书鹏走远后,李仪在我耳边小声说。

“你喜欢就好。”我语重心长地拍拍她的手。

看完影展,在回寝室的路上,看见一只大花猫领着三只小花猫趴在草地上休息。我们学校女生很多,女生对小动物的免疫力又很低,学校里一直都栖息着成群结队的野猫野狗,那只大花猫我记得我大一刚来的时候它还是只半大的小奶猫,这才过了一年她就当妈妈了。冬天很冷,看那三只小奶猫团成球挤在母猫身边,爱心瞬间膨胀,冲进超市去买宫保鸡丁喂猫。

等我拎着鸡丁回来,草地上的四只猫全都不见了。

“诶?猫呢?”

“这么冷,猫也不喜欢在外面呆着,”李仪哆嗦一下,把毛茸茸的外套裹得更紧:“走啦,回寝室吧,冻死我了。”

鸡丁只好拎回去自己吃了,正要走,觉得灌木丛里有东西,扭头一看,一只身上纯黑的猫躲在灌木下,眼睛是琥珀色的,亮得吓人。我在学校里从来没见过黑色的猫,可能是新混进学校的野猫。我走过去蹲□子,黑猫也没有逃走,不错,有前途,在学校蹭饭就要有不怕人的胆色,我把鸡丁留给它,作为见面礼。

和李仪走到寝室楼下,拉开门刚要进去,传来一声轻微的猫叫,我低头向下看,刚才那只黑猫站在我脚边,琥珀宝石一样的眼睛看着我。

“这猫什么意思?跟到这里了。”李仪也看见了跟着我们的黑猫。

“是不是想跟我们进楼里,外面太冷了,猫怕冷。”

“现在的小动物越来越得寸进尺,喂了吃的还想让我们养它?别管它啦。”李仪对小动物不感兴趣,她现在只想快点回到温暖的寝室。

宿舍不让养宠物,门卫大妈肯定不让它在楼里呆着,看它毛色光亮,可能以前是家猫刚被抛弃成了野猫,娇生惯养的怎么熬过这个冬天。最近运气不太好,我也该做点好事转转运,咬咬牙,把黑猫抱起来藏在外套里面。

“干嘛?你想把它带回寝室?”

“让它在寝室过一晚吧,我怕它冻死在外面,你在我左边走,别让大妈看见。”

黑猫在我怀里很乖,没有乱动也没发出声音,我们顺利躲过大妈耳目跑回寝室。

“哥几个,我带宵夜回来了。”一进门我就大喊。

林思佳马上一脸期待地探头出来,连孟娇也放下了笔,女人对于食物就如同男人对于美色一样地执着。

我拉开外衣,黑猫轻巧地从我怀里蹦到地上。

“不是吧,生吃?”孟娇惊讶地说。

“你敢吃我就给你吃。”我无奈地看她。

“猫咪!从哪弄的?”林思佳很喜欢猫和狗,不过她胆子很小,只敢看,不敢摸。

“从超市门口一直跟我俩到寝室楼,我怕它冻死,就带回来了。”

“现在的猫太精了,知道女生心软就总在女寝附近徘徊,男寝那儿它们从来不去。”李仪说。

黑猫进了我们寝室,一点都没有初来咋到的胆怯,趴在我的书桌上,尾巴垂下来悠闲地晃着。它可真会找地方,可能是我的书桌靠近暖气吧,猫喜欢温暖的地方。

“可是,黑色的猫…不是不吉利么…”林思佳有点担忧地看黑猫。

“都是迷信,黑猫跟别的猫也没不一样,都是一个鼻子俩眼睛。”

我找个了鞋盒,在里面铺上毛巾,放在暖气上给黑猫当猫窝。黑猫虽然不怕生,也不喜欢和生人亲近,我也不敢轻易碰它,它好像不太喜欢我给它做的窝,看都不看一眼,我也不能强迫它进去。

熄灯睡觉的时候,它直接跳上我的床,在我枕头边蜷成一个团。我是肉球控,看见毛茸茸的一团就止不住内心的欲望,壮着胆子摸了摸它的猫,柔软又顺滑。

“晚安。”我小声对它说,在寒冷的冬天有个火炉有只猫曾经是我儿时的梦想,现在有暖气有猫,我的梦想也算是实现了吧,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让我能甜美地入睡。

4

4、北院一枝花 ...

第二天醒来后,黑猫不见了,本来还想多养它两天,跑了就跑了吧,被舍监抓到也很麻烦。

今天是周六,我被李仪拉去陪她买衣服,这是一项堪称天劫的工作,和孟娇去图书馆学习顶多只是无聊而已,和李仪逛街可是威胁到了生命安全。

在平扫两条街后,李仪拉我进了一家服装店。我手里拎了两大包衣服,全是李仪买的,进了店直接拉了把椅子坐,李仪自己走来走去看衣服的款式。

“亲爱的,我们就买这套吧?”

我觉得身后传来的声音有点耳熟,回头看去,和刚才说话的女人正好对眼。

“孙小莉!”“高幸!”

我们同时叫出彼此的名字,李仪听到我的声音,也放下手中的衣服走回来。

站在孙小莉旁边的男生自然是她男朋友吴南,长相颇帅,可惜我听过他太多人渣的事迹,他就是长得像弥勒佛也让我没有好感。

“真巧,你们也喜欢这牌子?”孙小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