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一般都写的是英雄救美,然后美女对英雄一见钟情,以身相许,附带厚实的家底嫁妆——发了发了!

高兴的阮尽欢没有意识到,先不说美女是不是美女,光是英雄这一条其实就过不去,因为阮尽欢根本不算是个英雄,充其量就是只狗熊……

咳,好吧,阮尽欢是永远也不会承认这一条的。

“小女子……于羡。”美人趴在他背后,轻轻地说着。

阮尽欢咂咂嘴,看不出来这美人其实还是很重的,天,这年头的美人还真是——这绝对是个胖子呀!可是刚才为什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阮扒皮忽然有些悲愤,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而且他感觉出来了,这美女是个平胸呀……

于羡……连名字都这么中性化……

“还未请教义士大名。”于羡的手指不经意之间搭在阮尽欢的脖颈上,他不知为何打了个冷战。

他心疑这怎么突然就冷了一下,不过也没有在意,大大咧咧答道:“阮尽欢。”

“哦,原来是阮公子。”

一路上,于羡也不怎么说话,阮尽欢累得半死,本来就是根病秧子一样的身材,还要背一个看上去十分苗条然而着实沉重的美女于羡,自然也没功夫说话。

转过十八弯山路,不知走过了多少迷障,阮尽欢终于看到了亲切的寨门,亲爱的财神寨,我阮扒皮又回来啦!

野火烧不尽哥的野心,春风吹不绿哥的帽子,哥的意志比山高,哥的豪情比海深,三千大水冲吾庙,半日卷土哥重来!

财神寨,小的们,哥带着美人回来啦!

此时此刻的阮尽欢已经没功夫理会背上美人异状,他只知道霸气十足地站到寨门前,大吼了一声:“小的们,快开门!”

寨子里守门的山贼打着呵欠,睡眼惺忪地站起来,“喊喊喊喊你奶——”

唰啦!冷汗一瞬间下来了!

呼啦!脸色一瞬间碧绿了!

这山贼什么睡意都没有了,牙齿上上下下一个劲儿地打颤,那牙花儿磕得,别提多响了!阮尽欢隔着一道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阮尽欢这会儿没功夫计较他的冒犯,直接踹了一脚寨门,“人命关天,快开门!”

今天早上的事情本来就是个闹剧,他们没理由不让阮尽欢进寨,尤其是事情真的这么严重。

那山贼立刻就打开了寨门,后面的山贼闻讯而至,都把目光放在了阮尽欢的背上——哟,好美的人儿啊!

后来的事情不必细说,众山贼自然对这女子感兴趣得很,颜沉沙略通一些医术,来开了几味药便走了,奇怪的是大当家跟二当家都没有来看看。

阮尽欢也乐得不理会,他捡回来的美女,自然是他的,别人不能插手的。

阮尽欢拿了伤药来,心里想着美人会不会怨他——人家好好的,这一转眼竟然就进了贼窝,估计不会很高兴吧?

他轻悄悄地推开门,里面有个小山贼正在迅速地收拾房间,此刻美人坐在那简陋的榻上,似乎虚弱得紧。

一见阮尽欢进来了,那小山贼缩了缩脖子,“是三当家叫我来打扫的……”

阮尽欢不知为什么默然了一会儿,才道:“你先出去吧。”

那小山贼识趣地去了。

房间里就剩下于羡跟阮尽欢两个人,孤男寡女,咳,干柴烈火……

“于羡姑娘,你还好吧?”阮尽欢一瞬间恢复嬉皮笑脸的模样,色迷迷地凑上去。

美女会以身相许吗?

于羡的眼底深深地,狭长的凤眼里眼仁乌黑,很是吸引人。

“有阮四当家照应,自然是很好。”

阮尽欢傻笑了一声,“没什么没什么,之前不告诉你我是山贼是怕你害怕,现在……诶,你怎么知道我是四当家?”

难道是于羡问了其他人?而且于羡这语气似乎也有些奇怪呀!忽然之间有什么东西从阮尽欢的脑海里划过,但已经迟了。

他这个问题刚一出口,于羡便闪电般伸出手,点了他身上某个部位,然后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了,只能干瞪眼。

于羡此刻做出了一个诡异的姿势,只见他将整个脖子扭了一圈,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咔咔”声,“阮四当家,阮尽欢,没想到你躲到这里来了呀……”

那双手,阮尽欢终于看清了,根本不是什么女人的手!骨节分明,修长却有力!

这家伙,竟然是男人!那喉结!

看着阮尽欢眼里的震惊与悔恨,于羡想起这一路上这人不规矩的手,顿时就火冒三丈,他伸手捏住阮尽欢的下颌,逼迫他张开嘴,塞了一粒药丸进去。

阮尽欢吓得心胆俱裂,脸上找不到一丝血色,他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假扮女人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没救了……早知道现在换笔名那么困难,我就应该投河自尽。一切都TMD浮云啊。来吧,无良的时镜码字机回来了,继续沈青白式坑爹

☆、第三章 五当家

新从那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暮色竟然已经西沉。

他们财神寨的阮四当家走路似乎晃晃悠悠地,跟踩在云端上一样。

顿时就有人偷笑起来,赵二摇了摇头,“阮四当家的太用力啦,哈哈,真是好艳福,好艳福啊……”

阮尽欢麻木的眼神落到赵二身上,赵二顿时打了个寒战,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阮尽欢觉得眼睛里的夕阳都是血染的,整个财神寨都笼罩在落日的余晖里,远远地,山里的雾气又起来了。

众山贼看出阮尽欢似乎有哪里不对劲,只是也不敢多问,眼看着阮尽欢回了自己的房间。

直到吃饭的时候,才有人去喊阮尽欢。

饭堂上,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只见阮四当家今天救回来的那个美人竟然换上了男装,站在堂中央,堂上依次坐着大当家雁流水,二当家薛忘音,三当家颜沉沙。

阮尽欢过来坐在第四的位置,就在颜沉沙旁边。

颜沉沙高深莫测地看了他一眼,换来他平静的眼神。

“这是怎么回事?”

大当家雁流水,剑眉斜飞入鬓,是个英气逼人的好山贼。长得如此正气凛然的他,去打劫的时候自然好处多多。此时他一发问,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到了于羡的身上。

这里的人不是瞎子,于羡分明是个男的,为什么男扮女装混进山寨来?要知道新朝廷正在围剿他们呢。

莫非这人是奸细?所有人的心中都浮起这个疑问。

阮尽欢心情简直糟糕到了极点。

然而于羡一点也不慌,他只是苦笑了一声,垂下眼帘,“女扮男装实非于羡所愿,堂堂七尺男儿,何必包羞忍辱?于羡……于羡遇到一些事情,必须如此才能脱困。”

雁流水看着自己杯中漂在水面上的劣质茶叶,似乎什么也没有听见。

反而是颜沉沙,沉吟了片刻说话了,“我帮你检查的时候便发现了你并非女子,所以才告诉了大当家,只不过如果没有料错,你是身怀武艺的,到底有什么苦衷必须要这样?”

二当家薛忘音闭着眼坐在堂上,似乎是在养神,他们的事情都与他无关。

这一次,于羡沉默了很久,没有说话。

阮尽欢凉凉地笑了一声,堂下面端碗的众山贼忍不住一个哆嗦,娘啊,怎么阮四当家这笑时越发让人害怕了呢?

只听阮尽欢说了一句:“映柳华堂。”

很多人一头雾水,只有薛忘音一下睁开了眼睛,雁流水过了很久也终于不再看茶,似乎终于想起了这“映柳华堂”是什么东西。

只有于羡,顿时又惊又怒,瞪视着阮尽欢。

气氛一时诡异。

颜沉沙反倒是一头雾水的模样,看着阮尽欢,希望他解释一下,然而阮尽欢像是没看到他一样,只是跟于羡瞪视,就要比比谁的眼睛更大。

——四当家的,别瞪了,不用瞪我们都知道你的眼睛是比别人大的,您那是练出来了嘛!

薛忘音罕见地开了口,“有些像。”

下面有山贼忽然之间惊呼了一声,“映柳华堂!我想起来了!”

一时之间,下面就开始嘈杂起来,似乎那山贼已经说除了“映柳华堂”这个名字代表的意义。

“原来是这样……”

“想不到……”

“难道四当家的……”

“难怪四当家的出来时候脸色这么难看,该不会是……”

“咳咳!”

……

于羡此刻杀人的心都有了!你妹的映柳华堂!你全家都是映柳华堂!

他实在想不到,阮尽欢这人竟然如此不要脸!

映柳华堂他还不知道么?!天都最大的男倌风月场!

这一下……恐怕是真的生命扫地两了……

面色铁青,于羡实在是说不出一句话了。

雁流水考虑了很久,又看着茶杯,其实心电却是在急转,他瞥了阮尽欢一眼,终于还是有了决断,“于羡兄弟的武功似乎不差。”

于羡心生警觉,果然,就在雁流水话音落地之时一只茶杯闪电般地砸了过来!

他抬手一接,那茶杯稳稳落入他手中,茶水半分不洒。

薛忘音眼前一亮。

雁大当家点了点头,“很好。”

只是刚刚一动作,于羡手臂上又透出了鲜血,果然是伤得有些厉害。

阮尽欢看了一眼雁流水,接着又看了薛忘音,最后是颜沉沙,颜沉沙页转过来看他,莫名地笑了一声。

“于兄人杰,若是瞧得起蔽寨不如就在此住下吧?”

雁流水这是在招揽人才么?

阮尽欢觉得自己失算了,随口胡诌一个映柳华堂都能帮这于羡解围,他还真是像个傻逼!

哥什么时候受到过那种待遇?!阮尽欢几乎要将一口白牙咬碎!

堂下一片哗然,这个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财神寨又要添一位当家的了!

于羡深深看了阮尽欢一眼,阮尽欢表面上不动声色,实则背后冷汗已经湿透衣衫。

已成定局了。

财神寨推行民主,于是当堂来了个匿名投票,于羡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为了财神寨的五当家。

阮尽欢嘴里发苦,自我安慰道:还好,哥好歹还是四当家的呀。

于羡觉得十分新奇,这个财神寨似乎……十分有趣,“于羡才能微末,但实在已经无处容身,能得雁大当家庇佑,定不敢忘恩,竭诚以报!”

全堂鼓掌!

终于,大家可以吃饭了。

这一次,他们换了圆桌吃饭。

阮尽欢身边坐着的是颜沉沙跟于羡,今天的菜色似乎终于好了一些,听说是薛二当家今天去后山,无意之间发现了一群野兔,兴起之下便打了回来给大家下下酒。

只是阮尽欢食不知味。

于羡这人生得的确很是漂亮,所以阮尽欢说他是映柳华堂出来的男倌怀疑的人也的确不多,再加上他的确是穿着女装来的,正常男人谁会容忍自己如此堕落?也只有在映柳华堂之内那些身不由己的男人才能忍受了。所以其实所有的山贼都对于羡抱有一丝同情,更何况于羡虽然不是女人,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于羡看上去那可是相当养眼的。

他看到阮尽欢那食不下咽的样子,心里笑他自找报应,然而事情已经这么糟糕了,他反而更觉得好玩,现在阮尽欢吞了他的毒药,就在他掌控之中,哪里还敢反抗他?他这时候不给阮尽欢添添堵,实在说不过去呀。他什么时候也轮到阮尽欢来设计了?

于是,于羡夹了一筷子兔肉放进阮尽欢碗里,朝他故作纯良地笑了笑。

整张桌子上的气氛顿时变得更加诡异了。

颜沉沙的筷子还放在盘里,不知怎么就不动了,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发现阮尽欢也极其僵硬。

阮扒皮死也想不到,坏事做多了是真的会遇到鬼的,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恶人自有恶人磨!

哥忍!

阮尽欢真觉得自己是豁出去了,他抬头看着于羡,“阿羡真的很体贴呢。”

“呕——”

下面有悄悄围观的山贼俯下身去吐了。

连雁流水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真不愧是阮尽欢啊,阮扒皮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饭后,所有人都离阮四当家的远远儿的,这么恶心的人,实在是惹不起啊,只有躲了!

然而阮尽欢此刻却遇到了大麻烦,他已经走到了后山,黑暗里却蹿出一条影子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黑影倚在一棵已经开花的梨树下头,月光淡淡地撒下来,终于勾出了此人的轮廓。

还是于羡。

这人看上去跟颜沉沙差不多,公子哥儿模样,不过显然跟颜沉沙的赖皮不一样,要知道颜沉沙硬说自己死了老婆心灰意冷才上山来当山贼,而于羡,看似是意外加入,但阮尽欢自然知道这人不安好心!

“这么晚了,阮四当家的真有闲情逸致啊,中了‘三月阳春’的毒竟然还面不改色,财神寨真是卧虎藏龙。”于羡语气闲闲地,眼神也闲闲地,一点也不因为这里是山贼窝而有改变。

阮尽欢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让他觉得危险。然而毒药已经吞下去,他已经试过,但是没能吐出来。

别看阮尽欢平时一副流氓模样,但真的到了紧要关头却是寨子里少有的靠得住的人,财神寨里的山贼表面上看都埋怨阮扒皮,但真正讨厌他这人的却着实不多。所以他这人,心思是极为通透的,可是万万想不到,他会栽在这从天而降的于羡身上。

于羡到底是什么人呢?

阮尽欢实在不知道。也许于羡知道阮尽欢,但是反过来却是——阮尽欢对于羡一无所知。

“刚刚入寨,于姑娘还是不要到处乱走得好。”

阮尽欢这话十分刻毒,正常人都会厌恶被人认错是女的,平日里骂一个男人娘娘腔是对多方极大的侮辱,而阮尽欢,竟然直接喊他“姑娘”,怕是要踩着于羡的痛处。

果然,于羡面色铁青,连说了三个“好”字,拂袖而去。

阮尽欢哼了一声,鼻孔朝天,还是那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情况对阮尽欢来说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了,色字头上一把刀,阮尽欢这下是真的明白了。

只是他真的不想坐以待毙。

之前的时候那是人多眼杂,现在他可以去试试了。

阮尽欢向厨房那边走去。

他在灶边翻找了许久,不由摇头感叹,“财神寨,财神寨,财神一身都是债啊!穷得叮当响!”

好不容易翻到一瓶醋,阮尽欢皱着眉头喝下去,一张脸都憋青了,这玩意儿喝多了必吐,实在不只是酸,重要的是会恶心。

他吃下毒药应该还没有两个时辰,这时候要是能吐出来至少不会死得太难看吧?其实阮尽欢自己都知道这是自我安慰,胃的消化吸收能力这个世界怕是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他手指抠着灶台,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胃里翻江倒海,他难受极了。

毒药,想不到他也会遇到毒药。

生生死死,怎么一转眼这些东西就缠上他了呢?原本,这些东西似乎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你在这里干什么?”

阮尽欢一惊,抬起头,却看到半开着的厨房门前的地面上被月光投下一道修长的影子,是雁流水。

这么晚了,他也出来干什么?这年头大家都兴夜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