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会死人的。”他是财神寨的大当家雁流水,一个寂寂无名的山贼头子,然而他对生死看得极淡。

这一次,财神寨死了三十人,阮尽欢带去的人里有一半都折在了明月峡。

明月峡,果然是天地最好的墓葬场。

“顺风耳是我看着死的,他死的时候在看我,可是我不能停下来。”阮尽欢闭上眼睛,努力忽略胃里翻涌的酸意,他已经吐了一个晚上了,他没有想到自己事后会这么脆弱,晚上睡觉的时候做梦都会看见那些断腿残肢,峡壁上纷飞的血迹,散落了一地的碎石……

“已经埋了,很久之后你可以去看看。”雁流水单膝屈起,一手放在膝盖上,深邃的黑眸里不起半点波澜,似乎三十人的性命在他看来根本不算是什么。尽管这是财神寨建寨以来最大的伤亡。

“也许用不着等以后。”阮尽欢终于转过了眼神,看着雁流水,“薛忘音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雁流水笑了一下,极其浅淡,棱角分明的轮廓似乎也因此柔和了一些,“只是开始。”

他们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夏恒昭,镇南王府的二公子,曾经在江北之变立下赫赫战功,未及弱冠便已挂帅,如此大人物竟然亲自带队穿过阴风十岭明月峡,要说这只是个巧合恐怕没有人相信。

之前巡山的二愣子曾说小扇关会有商队,可是那天阮尽欢他们去打劫的时候误打误撞去了明月峡,在他们出发之后雁流水担心阮尽欢的安全,遂让薛忘音跟去看看,薛忘音自然是先走了小扇关,却发现没有人,这时候听到这群尤物在那儿唱新版的“十八摸”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才折去了明月峡,救下了阮尽欢。

薛忘音的身手在财神寨是数一数二的,他救回阮尽欢之后十分确认的说,他在小扇关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商队的踪迹。

这就奇怪了,二愣子说商队从小扇关过,可是这一天商队却是从明月峡过的。

“二愣子有父母吗?”阮尽欢忽然问道。

不用阮尽欢多说,雁流水也是个聪明绝顶的人物,在阮尽欢昏迷的那段时间他就已经把最近的事情全部理了一遍,二愣子自然是嫌疑最大的一个,除此之外就是那个于羡了。“已经查过了,二愣子父母双亡,无家可归。”

“所以当初他说自己老母病重要回家奔丧根本就是个幌子。”阮尽欢的语气极为平静。

二愣子有鬼,所以商队由小扇关变明月峡也就合乎情理了。

明月峡地势较高,距离财神寨很近,夏恒昭的心思还真是挺透的。

他带人假扮商队,货物里除了第一箱是真金白银之外,其他的都装的石头,阮尽欢他们的付出跟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这里风大,你还是回屋去吧。”雁流水看着阮尽欢单薄的衣衫,不禁皱了皱眉头。

阮尽欢点头,的确是有些冷了,不过不是身体。

“雁流水,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雁流水沉默了很久,摇了摇头。

那就是有的,只是问不出口罢了。阮尽欢是多聪明的人啊?这都看不出来的话就不用在这世上混了。他扯起一个假笑,转身就走了。

雁流水没有回头,只是看着身前的云海,身周的血腥气忽然就翻涌了起来……

要流血了……

财神寨这两天到处都阴沉沉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一些悲伤。

看着阮尽欢从飞来石那边走过来,山贼们都跟他打招呼,“四当家好。”

“四当家辛苦了。”

“四当家,回屋去吗?”

……

阮尽欢点着头,站到了自己的小屋前面。

寨子里现在有五个当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院子,不过很是简陋。

他推开门,眼神闪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会有不速之客:“于羡,你在我屋子里干什么?”

于羡正好站在阮尽欢上了锁的大箱子前面,倒也没什么动作,只是看着。

他穿着普通的白袍,应当是雁流水暂借给他的衣裳,长长的黑发高高地束起来,凤眼狭长,斜着看人的时候自然就有一种勾魂的意蕴,偏偏他还似笑非笑,“来给阮四当家送解药。”

阳春三月的毒,已经在阮尽欢的身体里埋了七天。

“那把解药放下就走吧。”现在的阮尽欢,没有跟这个人闲聊的意思。

于羡是个很危险的人物,阮尽欢对此深有体会。

于羡站着不动,上下打量着阮尽欢,忽然拍了怕手掌,清脆的掌声在这安静地小屋子里有些突兀,似平地里的一声惊雷,他笑得很是难测:“阮四当家深藏不露,于羡佩服。”

阮尽欢很平静,“听不懂,说人话。”

于羡嘴角忽然抽搐了一下,“你——”

“说人话。”阮尽欢重复了一遍,然后抬步走进屋来,“我阮扒皮从来不跟不明生物对话。”

有趣。

于羡又看了一眼阮尽欢房里的那口大箱子,“明月峡里的火药雷弹,很高明,怕不是巧合吧。我以前也听说过有个人很擅长这些。”

“不知道,是财神寨运气好吧。”阮尽欢无聊地打了个呵欠。

“解药你收着。”于羡向他丢过去一个碧玉小瓶,“里面有三粒解毒丹。”

阮尽欢接住,“你到底是什么人?”

“总之不是好人就是了。”于羡很坦然地一笑,“放心,你阮扒皮怕死的大名早已经传遍了十里八乡,我不会杀你的。”

“我喜欢跟人做交易,但前提是我不吃亏,你迟迟不说出自己的目的,我很不安。”阮尽欢也玩儿了一把坦然,只不过他就很无赖了,直接双手一摊,意思是让于羡快点说出他的目的。

于羡挑眉,单刀直入?他喜欢。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

“再等等吧。”于羡转身出去了。

他刚一走,阮尽欢脸色就黑沉了下来,他迅速地检查了自己的房间,书桌上放着的宣纸页码没乱,暗格外面的头发丝也在,锁着的大箱子周围的灰尘没有任何擦痕——于羡没有动过他的东西。

这个结论一得出来,阮尽欢就安心了,只是他心里的疑云又多了一重。

于羡,于羡……

看不懂,这个世上阮尽欢看不懂的人太多了。

“唉,还是薛忘音好,还是薛忘音好……”阮尽欢把自己摔进床里,喃喃说着。

忽然之间他眼前就暗了下来,一个人影背着光,虽然看不清面容,但他还是认出来了,“薛忘音……”

“听你喊我,就进来了。”薛忘音俯视着他,一滩软泥似的躺着的阮尽欢让他有些看不惯,“去后山吗?”

薛忘音果然是个好江洋大盗,连扯谎都这么弱智。

阮尽欢怎么会看不出来,他根本是专程来找自己的。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于羡刚刚从自己这里出去……最近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阮尽欢懒得去想了,“去。”

薛忘音伸手把他拉起来,阮尽欢这才看清,他手上还提着一坛烧酒。

两个人并肩往后山走去。

山风呜咽,暮色西沉,残阳如血。

一片新坟就立在后山那边的一小块平地上,才挂的黑色的招魂幡随风飘得很高,地上还散落着昨天才撒的纸钱。

薛忘音弯腰捡起一张烧过的白纸残片,忽然一笑,“他们早就来过了。”

“他们”指的是雁流水跟颜沉沙。

“有什么想对他们说的吗?”薛忘音问他。

他摇头,“本来是有很多的,可是看到他们,就觉得一切已经没有必要了。”

躺在这里的,都是他的兄弟。

他们会不会怨他,会不会恨他?阮尽欢不知道,他甚至不清楚是不是有人也死在他的手上,毕竟那个时候太乱,误伤是肯定的。

三喜现在看到阮尽欢就躲得远远的,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三喜是怕他了。

有人说四当家其实是个硬心肠,不过也只是说说,他们还是很喜欢这个搞笑的四当家的。

薛忘音自然也听到了许多的风言风语,比如很多人其实不是在冲突中死去的,而是被阮四当家一手炸雷给炸死的,比如有人说顺风耳郑炳成死的时候阮四当家提着大刀就站在旁边,见死不救……很多很多,可是他相信阮尽欢,阮尽欢是这个山寨里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

“你好像一点也不怀疑我。”阮尽欢其实很高兴,因为他知道真正信任他的人至少还有一个。

“没人能比你做得更好了,是我当时不了解事态的严重性,不知斩草除根,让兄弟们白死了。”阮尽欢昏迷之前那一句“后患无穷”薛忘音到现在还记得,只可惜已经迟了。

放走了夏恒昭,事情就真的没完没了了。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就算死了一个镇南王二公子,还会有大公子,三公子……”他看得很开,这些事情就像是今日的夜晚,晚霞再绚烂,黑夜也终将到来。

“镇南王两位公子,大公子夏临渊是下任宰辅首选,大概是不会来的。”财神寨还太小,不够看。薛忘音摇头笑了笑。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埋在这里,记得带一壶烧酒来看我。”开起玩笑来,阮尽欢还是第一流的。

“看你的时候肯定提烧酒,不过他们可就喝不上了。”晃了晃手里的那一小坛烧酒,薛忘音有些无奈。

阮尽欢有些疑惑,这酒不是给这些新坟准备的?

迎着阮尽欢那疑惑的目光,薛忘音洒然一笑,“今夜明月峡赏月,一坛烧酒坐到天明,去吗?”

“去。”

有什么去不得的……

即便不是月圆之夜,明月峡的月色也是这阴风十岭最美的。

作者有话要说:远目,明月峡是真存在的,不过小扇关就是老衲胡诌的了,莫要介意~

☆、第八章 吃货以食为天

晨光熹微,天色未明。

薛忘音背着阮尽欢走在山路上,忽然觉得自己比雁流水这个超级大保姆还惨。

自己是不是跟阮尽欢待久了所以跟他一样时不时抽回风了?他竟然邀请阮尽欢这种极品去明月峡赏月。

其实那并不是什么单纯的赏月,毕竟那里才死了那么多的人。

他知道阮尽欢其实很想去那里,只是他没有想到现在自己会背着这个睡得死沉死沉的家伙走回寨子。

他是按原路返回的,在坟岗上他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于羡。

阮尽欢捡回来的那个于羡。

他站在其中一座新坟前面,负手而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薛忘音走近了才发现于羡的身上沾着深深的寒气,衣角沉沉的,应该是被露水打湿了,就连头发都是润湿的。

他在这里站了多久了?

薛忘音心里浮起这个疑惑。

于羡看到薛忘音,也看到他背后趴着睡得天昏地暗的阮尽欢,“雁流水找了你们一夜。”

“哦,是吗?”薛忘音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其实雁流水应该没有那么傻找他们这么久,应该是有什么其他的要紧事吧?不过于羡一个字也不说,那就证明这件事雁流水已经独自解决了。

于羡面前的新坟前立着一块儿木牌,上面写着“郑炳成”三个字。

仿佛看出薛忘音的疑惑,于羡主动解释道:“我刚上山来的那几天,他帮我熬的药。”

只是没有想到,一眨眼就不见了。

“你不像是太念旧情的人。”薛忘音一针见血。

于羡点头,叹息,“的确,我很冷血的。来看看他,不过是因为我认识他,他对我有过恩,只是很快我就会完全忘记,其实每个人都会忘记,你背上那位,就算现在再不开心,很久之后也会忘记。而我,只是比普通人忘得快罢了。”

这是薛忘音第一次听到有人能够把自己冷血的原因剖析得如此深刻独特,可是他说的却是对的。

冷血冷情的人,不过是忘得比普通人快一点而已。

“你说得很对,只有一点有些小问题——阮尽欢他,忘得也很快的。”

丢下这一句话,薛忘音就继续往前山寨子里走了。

于羡站在一片新坟之中,惨白的衣服像是一片丧幡。

薛忘音说得没错,阮尽欢的确是忘得很快的。

他把阮尽欢丢回自己的屋子,给他盖好了被子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阮尽欢一直睡到大中午,一醒来就咋咋呼呼喊着自己肚子饿,冲到了厨房闹着要吃樱桃扣肉,厨房那业余的大师傅才是一个头两个大,这才早春呢,哪儿给阮扒皮找什么樱桃去啊?

于是阮尽欢深深地抑郁了,撒撒泼耍赖地坐在厨房里就不走了,瞪着眼睛看那大师傅,大师傅几乎被他折磨疯了,狂吼了一声:“阮扒皮你有完没完?!这时节你杀了我我也找不出樱桃来啊!!!”

谁料阮扒皮比他更凶,跳到了椅子上叉着腰大骂:“哥没完!哥现在饿着肚子一天没吃饭了你知道吗?!这时节你没樱桃关哥屁事——别以为哥不知道你还有去年压在寒潭下头腌着的那坛樱桃肉!!!”

大师傅败了,大师傅彻底败了。

大师傅流着泪,在阮扒皮的威逼之下连滚带爬地冲去山下面的寒潭,捞出了去年此时小心翼翼沉进潭里的小坛子,回了厨房全做给了阮扒皮。

整个财神寨都眼红了。

大师傅从此再也不腌东西了……

阮扒皮吃饱喝足又滚回去睡了个好觉,浑然不知他的这种行径已经在财神寨引起了恐慌。

连大师傅藏得那么紧的樱桃扣肉都能被阮扒皮给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是阮尽欢不知道的?一时之间有什么好东西藏着的都开始自危起来。

阮尽欢才不管那么多呢,又是一觉睡到下午太阳将落之时。

起来狠狠伸个懒腰,阮尽欢换上一身不带血迹的新袍子,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推开门大喊了一声:“哥睡醒了——”

门前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茎春草,从厚厚的土壤里冒出头来。

“啊,没有人,那么……小草下午好,那边的虫子下午好,我亲爱的大门,下午好,太阳——下午好……”

阮尽欢神清气爽,高高兴兴往饭堂走。

什么叫做人生?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吃货的世界,一片光明。

阮尽欢一踏进饭堂,所有的山贼都安静了下来,个个都用幽怨的目光看着他。

阮尽欢浑然不觉,大大咧咧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左边颜沉沙,右边于羡。

然而他一看菜色就愣住了,这种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感是怎么回事……

他被这简陋的菜色给深深震撼了,有些僵硬地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发现包括雁流水在内的每个人都用一种极端憎恶愤恨的目光看着他,他觉得背后似乎冒出了几滴冷汗,“那个……能不能问一下,我们不是才劫了一箱金银吗?怎么就吃这个?”

颜沉沙扯着脸皮怪笑了一声,“厨房大师傅心情不好,罢工了,将就吃吧,不是每个人都有口福吃樱桃扣肉的。”

刷拉拉——

阮尽欢觉得要不是自己皮厚,能被后面射来的眼刀给扎死。好家伙,这颜沉沙又在给他拉仇恨了!不过……那大胡子敢罢工?活得不耐烦了!

“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大师傅竟然罢工了?没关系,我今晚找他谈谈心,开导开导他……”阮尽欢重新拿起了筷子四处扒拉,试图从几盘素菜里找出肉丝来——阮尽欢,无肉不欢。

刷拉拉——

众山贼的眼刀立刻就收了回去,都觉得一阵阵地恶寒,阮尽欢这两天睡得似乎超级好,半夜找大师傅谈谈心?得,大师傅算是玩儿完了。有心软的山贼已经开始给大师傅念往生咒了……

“其实这个饭菜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阮尽欢终于夹了一筷子土豆丝,“不过这土豆丝那个家伙切的?这细得跟头发丝儿似的,一夹就断啊,这厨师是没长脑子么?”

一个凉飕飕地声音在阮尽欢的右手边响起来,于羡那筷子还拿在手上,一张脸笑得跟朵花儿似的,“阮四当家,你对我的刀功有什么意见吗?”

上挑的尾音,喻示着声音主人的不满。

阮尽欢的脸立刻就绿了,迅速摇头,“哪里哪里,五当家好刀功,好刀功!”

乖乖诶,自己的小命还握在对方手里,他那儿还敢说个“不”字?

薛忘音眼含笑意,倒是突然不觉得这饭菜难以下咽了。

昨夜在明月峡,烧酒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喝完的,他的酒量也不算好,更何况还是烈性的烧刀子?现在他还有些头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