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也不用凑合了,有我在,你要是觉得我不够好,但不想跟别人凑合,跟我凑合也好,我等着你,等到你喜欢我为止,”封殊顿住,邪魅狂狷的声线里是几不可闻的紧张:“你…现在,不喜欢我吗?”

神仙,也有办不到的事。

他忐忑地揣测着怀中女孩的想法,那么娇小柔弱的一只,却完完全全难倒了他。

席妙妙睁开眼,入目是他英俊的轮廓,血条又被秒杀清空了一遍。

她忍不住冒坏水:“你猜?”

“我猜不到。”

“那我就不告诉你。”

恃宠而骄的大龄少女,也有了当小公举的权力。

封殊被折腾得没脾气,眼底是手足无措的慌乱,他不懂凡人,以为每个人都像伏云君那样喜怒无常,对爱可以轻言放弃,像友人所说的,凡人可以一日换一个伴侣,他不行,他做不到,他动了感情,就是很漫长的事。

漫长到什么程度,连他都不知道,他寿命很长,也不曾有过爱人的经验。

他敛眸示弱,席妙妙恋爱经验严重不足,却受过不少言情小说的荼毒,尝试嘴贱小情趣,又不像温女神深谙不同人承受不同的度,是以把男友弄得真委屈了,她也没察觉出来。

封殊低头弯腰,另一只手亦虚扶着她,额头抵住她的肩,神威蔫了吧唧的:“我喜欢你。”

他不懂得花言巧语,也没有高明的话术,能套出女友的真心话。

她不肯说喜不喜欢他,他能做的,只是一直告诉她,他喜欢她:“无论你什么时候会喜欢我,我都一直喜欢你。”

男人声线沉哑,凶暴的杀人鲸,温柔地顶了顶兔子的脸颊,呼息撩人。

恐怕世上最负心的女人,都承受不了这样的攻势(除了龙头那个),但何况席妙妙只是一时兴起,觉得干了‘恋爱中的人应该干的事’,一下被铺天盖地的真心压倒,心脏跳到了嗓子眼,血液沸腾──大抵是晚上的海鲜麻辣烫在作崇,吃得太补真不是好事,**的资产阶级啊!

她想捂住自己心脏,他却探上来,将她另一只手也牵住了。

无意中,封殊的手,这下隔着席妙妙软软小小的手,压在她的不可言说的柔软上。

只是,双方都没想到这一点来。

他只想抱住她,而她想到的,却是明明他没用多少劲,心脏却像是要被他按坏了──她的心早已叛变,渴求地要跃到他的手心上,即使有血管箝制着,那股因他而起的波澜,却久久不能停息。

这下子,就算三大夜景违反地理原因整齐地铺在地面上,她也没心情看了。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

封殊顿住,随即挫败地叹了口气:“有关系,我想你喜欢我。”

他的头发摩娑着她的颈侧,痒得心要化了。

席妙妙突然发现,谈恋爱真是件很折腾人的事情,以前她只有在爆肝通宵赶稿,狂灌黑咖啡的时候,才会久违地心悸。而和封殊在一起之后,心跳没来由地加速是家常便饭,动辄要从胸腔里跳出来──那些经历大事该有的反应,现在只需要他靠近一点,说几句话,就通通冒出来了。

她再也装不下去了,嘟哝着说实话:“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啊?”

“那是喜欢?”

“…是啦!喜欢你,你不要一直问啊,很害羞的,能不能社会一点。”

这时候,是顺势求亲亲的最好时机。

可是,我们比钢筋还直的直男上神显然没抓住这个机会,逮住那句‘喜欢你’就乐得没边了。

席妙妙尚算有点常识,她屏住呼吸,等一个亲亲。

…没等着。

一分钟后,她终於忍不住:“封殊,你不觉得现在气氛很好吗?”

“嗯?你觉得好就好。”

天道好轮回诚不欺我,方才拿着‘喜不喜欢’装逼的席妙妙,这时完全体验到了这种滋味。底下繁华的灯光彷佛给了她力量──这个夜夜笙歌的地方,恐怕有一个师的兵力在开房吧!她怎么连跟男朋友亲一下都不敢呢?太丢人类的面子了!

憋了半天:“那个,封殊,我觉得气氛很好,很适宜做点什么…”

“你想做什么,我陪你。”

“…嘶,”

她脑补的‘上神邪魅一笑,领会了她的意思,并欺身吻得她透不过气来,问她满意吗小妖精’设想,看来是不存在的:“那个,就是,小哥哥,我想…”

席妙妙侧过身,入目是他冷峻的脸庞,帅得她心脏又不好了。

“想做什么?”

他耐心问道。

下一刻,席妙妙发现了问题所在──

由於她的某种爱好,她在各大影视动漫作品中,见识过最多的吻戏,都是男人跟男人的。

呃,现在让温女神教一下她,还来得及吗?

第31章

夜风吹得席妙妙很清醒。

她滴溜溜地看住封殊, 他等待女友想做的事情, 唇角扬着杀气腾腾的微笑。只是, 她已然免疫, 不但不怕,还能从中看出温柔与耐心,鼓励着她一亲芳泽──等等, 男人的嘴唇,真的能用芳泽真形容吗?

算了,反正遇见他之后,物理生物老师都死得七七八八了, 不差一个语文老师。

“我要亲你了。”

席妙妙郑重地预告。

闻言, 封殊一愣, 随即反应过来她要做什么, 紧张感是大脑颁发下去的最高指令,浑身一僵, 不知如何是好。她目光在他嘴唇上流连而过, 他的唇形也长得好, 带一点翘, 很勾人, 不像良家妇男。

太好看了, 形容为芳泽, 没毛病。

“我…要做什么吗?”

封殊谨慎地征求她的建议, 她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下命令:“别动。”

“好。”

上神任她摆布。

席妙妙仰起脸, 很慎重其事地瞄准了他,睁着眼,凑了上去,距离一毫米。她呼吸急促,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抗议着,受不了啦,放过它吧…然后,蜻蜓点水地碰了碰。

软软的。

但是太紧张了,尝不出什么特别的滋味,只是很有仪式感。

“可以轮到我了吗?”

封殊开口,磁性的嗓音磨过她的耳畔。

“呃,可以,请。”

犹自沉浸在初吻余韵的席妙妙用词非常礼貌,只是,上神没留给她太多回味的空档,便俯身吻了下去,一手环住她的腰,属於他的气息排山倒海地压来,让睁着眼的她溃不成军,忘了怎么呼吸,不懂回应,小手搭在他的肩上,觉得自己要死了。

没有技巧,也不需要技巧,她嘴唇上涂的草莓味唇膏融化在这个吻里,淡淡的果香游曳於唇齿之间,吻得七大行星逐颗在耳边炸开,绚烂十里不及一个他。在接吻方面,上神显然比她有天赋得多,无师自通了用舌尖撬开她的齿关,恣意攻城掠地──大部份时候,他都表现得没有攻击性,温驯任她作威作福,不像战神,倒像没脾气的小可爱。

但,那是他不想跟她计较,怕吓到了她,处处让步。

这时候,他不想再忍,或者已经忍过了,只是效果不明显。

杀人鲸凶暴的一面在此露出了冰山一角,叼住她的嘴唇蹂│躏,压住她的舌头欺弄,得寸进尺,步步进迫,极具侵略性,几乎要将小兔子吻晕过去。

相比起来,她主动的一个吻,简直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

他是要吃掉她的舌头吗?

麻麻他好可怕要被咬掉了…呜呜…

席妙妙始终没找到呼吸的时机,也忘了可以用鼻子呼吸,一轮长吻下来,当真要晕了。

封殊松开她的时候,她整个人挂在他身上,心服口服。

“封哥,我想问一下,你可以多久不呼吸?”

封殊抬眉:“我可以不用呼吸。”

“…”

跟非人类谈恋爱,真不容易啊。

席妙妙悻悻想着,索性在他身上不起来了,靠着他,脸埋在他胸膛上,有很好闻的味道,仔细想想,应该是她家里的柠檬味沐浴露。她不起来,他亦不想催她,两人相拥於龙背,默契得很温柔。

白龙绕着港岛和s市浪了一圈,突发奇想,以传音入密方式传到两人耳中。

“温语说席姑娘没去过港岛,要不要飞下去吃个夜宵?”

“好啊,我想去!”

席妙妙兴奋答道──她还真没去过港岛,来s市那么多年了,理应怎么也该去一趟,可是一直懒得办通行证,加上要是办了,万一传到朋友圈里去,少不免冒出一大堆旧同学奇怪亲戚要求免费代购。

她联想能力也很强:“你能御剑飞行,伏云君本身就是飞龙,要是你俩走私,一定很赚钱!”

堂堂上神仙君,沦落到被安排这样的工作了。

封殊摸摸她脑袋:“你喜欢就好。”

“我就说说,”席妙妙有贼心没贼胆,真违法害人的事儿不敢干也不想干:“顶多带罐奶粉,上次温语给我带了一罐,生吃还是冲开来都很甜。”

他视线落到她被吻肿了的唇上,心猿意马,忍不住又啄了一下:“确实很甜。”

席妙妙瞪大眼──她被调戏了?

前方传来龙咆哮:“两位,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好吗?在我背上做这种事真的好吗?…什么啊你别咬我的角!好气!我要甩你下去了!”

游刃有余的暖男音,生生咬成了炸毛的少年。

“我错了我不甩你,我他x的哪敢甩你啊,两辈子都是你在甩我,你别抱着我的角,我也是有尊严的,我是神龙,神龙好不好!你别挠我的逆鳞,我要炸了!”

抱住龙角的温语回头朝闺蜜扬起了胜利的笑容。

席妙妙对这位驯龙女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

抗议归抗议,伏云君始终顾虑到背上的两位是凡人,全程飞得比廉航都稳,过了护城河后,唔的一声:“我体型太大了,施加障眼法都不好降落,你俩到封殊的剑上去,我变回人形…你快从老子的角上下来!”

温语颇感遗憾,一路走龙背,如履平地,丝毫不畏高,走至两人身边。

“站得下吗?”

她多虑了,剑大小缩放自如,再来一队人都站得下。

白龙变回人形,席妙妙转头看他,他踏空走过来,连剑也懒得招。不需要她开口,伏云君已看出了她的好奇,贴心解释道:“我跟封殊在天上飞其实都不需要御剑,看心情,有时带妹就要…你干吗?我没带剑,你别过来!”

“要接住我啊。”

剑下是万丈高空,温语欢笑着,脚尖一点,往伏云君跳去──她并非鲍威尔,跳不了895米,眼看就要自由落体,旁观者看了都要吓尿。电光石火间,席妙妙似乎听见仙君骂了一句很不文明的:“艹!”,箭步捞住她的腰:“你不要命了!”

“不是接住了吗?下去吃夜宵吧。”

温语云发散乱披在脑后,挂在他身上哈哈大笑,彷佛刚才是从上铺跳到下铺,视粉身碎骨为稀松平常。她比妙妙更快接受眼前生物不是人类的玄幻事实,被她的轻狂举动激怒,伏云君眼底金光激荡,人形俊美的脸孔上镶嵌着倒竖的兽瞳,须臾,又软了下来:“想吃什么,挑个地方降落。”

“妙妙呢,想吃什么?”这时,温语和封殊立场一致,她心情愉悦地在神龙身上调整了一下坐姿:“我经常来这边,不稀奇了,你是头一次来,你想吃什么我们都陪你…封哥没意见吧?”

封哥当然没意见。

妙妙的意见,就是他的意见。

席妙妙回想了一下睡前那顿海鲜麻辣烫,这时血液里都冒海水味,不想吃辣的了:“吃甜品?大排档?”

选择困难症陷入了深深的苦恼。

幸好旁边两人都很能拿主意,见她迷茫,温语拍板指挥飞进九龙半岛一个不算发达的区域。在高空的时候,已能看见高楼林立,像一根根刺向天空的枪,形状各异,低矮的楼房商铺赏的深夜一点多还亮着灯,甚至隐约可见排着队的人龙,食物香气随着煎炒声传出来,让她很是心动。

“这么晚还有人啊!这里白天也开吗?”

席妙妙想起之前去过b市的簋街,也是一条不夜食街,倒比这里热闹多了。

“附近都是民居,想再热闹一点,可以去兰桂坊…”温语抚着嘴唇,笑得不怀好意:“不过,妙妙不喝酒,去那边就没意思了,而且两位一看就是爱静的性子,这边好,安静,能说说话。”

三人的颜值,就是夜店一放,也是谋杀眼球的主儿。

席妙妙图省事,晚上只化了淡妆,可也透着股生嫩青涩的纯味,在温语看来,其实不少人喜欢撩这一款。

她挺骄傲:“惟一能让我夜不归宿的店,就只有网吧。”

四人落在幽暗小巷,无人注意到漆黑一角多了四个陌生来客,席妙妙左手牵着封殊,右手拉着温语,自觉已是人生赢家,美的不行。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已经很久没和两个朋友以上一起在夜晚冒险了,而带着男朋友,更是大姑娘上花轿的头一回。

席妙妙抬头看向封殊,他…他依旧是没什么表情。

“怎么了?”

“你不高兴吗?”

“你在我身边,怎么会不高兴?”

伏云君一拍他的肩膀:“席姑娘你放心,这家伙面上看不出来,有妹子陪着他,其实高兴得要死了,封哥你说是吧。”

封哥点头,冷峻依然:“我高兴死了。”

…她不得不信了他的邪。

第32章

与三人同行, 席妙妙也体验了一把偶像剧的感觉。

大半夜的,这边街上依旧灯火通明, 只要天一入夜,彷佛晚上八点跟凌晨一点只是数字上的分别, 大排档里脏话不绝於耳,男女高谈阔论,马路对面,是幽静的华金冰室。马路本来宽阔,两边却排满了摩托车,绝大部份都经过改装。

款式各异,都很炫酷。

最靠近妙妙的一辆, 车身喷漆如燃烧飞扬的烈焰,烧至排气管。

恰好,一个吃完糖水的青年戴上头盔,跨坐於摩托车上,招手让女伴坐於身后, 发动引擎,灰蒙蒙废气从排气管喷薄而出,就像车身燃烧而成的灰烬,窜进远处街角的黑暗之中, 只剩下一溜烟。

“唉。”

那辆车太炫酷了,席妙妙都要以为自己误入了《头文字d》的片场, 好奇瞄了眼车主, 借着大排档的灯光, 看出了只不过是个满脸青春痘,稚气未脱的平凡青年。她若有所思:“我一直以为只有陈冠希、古天乐或者郑伊健这类帅哥才会开这么狂霸酷炫吊炸天的摩托车。”

温语领着三人走进华金冰室,在靠着玻璃窗的位置坐下,她翻开菜单:“这边开得晚,很多车队浪完来歇歇脚,吃夜宵,嗯…有时也不止摩托车,”她朝窗外昂了昂下巴,妙妙顺着她的视线看出去,恰好看见一辆哑黑色的法拉利轰呜着滑进马路。

“车真漂亮。”

“别看了,”温语阻止了她探头的举动:“车主不会好看的。”

席妙妙垂死挣扎:“…万一是高富帅呢?”

“再帅,有你男朋友帅吗?”

她回首看向封殊,后者回望她,帅她一脸:“好吧…”

对於自己有了个颜值十分的男朋友,席妙妙依旧没什么实感,比起‘我男朋友是神仙’,‘我男朋友比明星帅’更不可思议一些──毕竟,神仙还可能有其貌不扬的普通仙,且充斥着各大动画小说作品之中,但帅哥,真的没出现过在她的生活里。

哦,还是有的,不过头上都打上了闺蜜男友四个凛然不可侵犯的大字。

“想吃什么?要不我挨个点一下,分着吃?”

温语算是了解这对小情侣的性格了──妙妙是个对新事物拿不定主义的人,都想尝尝,尝哪个,她能独自纠结一小时,而封殊对吃食兴趣不大,她象征式的问一下,就和伏云君商量着拿主意了。

见状,席妙妙好奇:“伏云君是神仙,也会喜欢凡间的食物吗?”

“寿命一长,就得想办法享受,不然多没意思,”伏云君朝她笑了笑,笑意如沐春风:“以前刚修炼,要辟谷,那时倒不觉得苦,很想变强,现在没那执念了,慢慢来也很好,欣赏一下沿途风景。不过,我跟封殊的意见都不能代表大部份神仙,有很多都是从凡人修炼飞升的,他们对凡人的想法可能就不一样了。说到底,我不是人类。”

和伏云君说话是很轻松的体验,尤其是她这种不善言辞,怕对方不高兴,问一句话能斟酌半天,旁敲侧击,得到的答案可能不尽如人意。而他能轻易看出她想知道什么,带动气氛之余,还能在回答里留个勾子,让她能接话,不至於把天聊死。

“我也不是。”专业把天聊死的封殊颔首附和。

“你们看看,我跟温语有这个天赋吗?”

伏云君捻着温柔的笑意:“飞升要看缘法,即使成不了仙,能延年益寿,对小姑娘皮肤也很有好处,而且修仙很苦,用有限的人生去追求一个婚渺茫的希望,其实不太值得,”正好侍应上了菜,他将一碟菠萝油推至她面前:“从辟谷做起,就享受不到这种美食了。”

迎着他极具说服力的目光,席妙妙鬼使神差地捧起刚出炉,热乎乎的菠萝油,菠萝包外的脆皮香脆却入口即化,带着柔软的包,一口咬到底,触到夹在其中的半融牛油片,芯子里是凉的,外热内冷,说过冰│火两重天也不过如此。

好吃得让人留恋这份人间烟火气。

“我还是不修仙了。”

“当然好吃,”温语搅拌着她的丝袜奶茶:“那个酥脆的皮,里面有猪油和砂糖。来,喝一口奶茶解解腻。”

猪油做什么都好吃,感谢猪先生。

席妙妙一边感受着飙升的血糖,一边很没出息地深深吸了一大口好友的奶茶,港式奶茶和内陆以甜度为主的奶茶略有分别,茶味偏重,只有真自己喝一口,才会明白为何会有丝滑奶茶的别称──在今日之前,她看见美食杂志用‘丝滑’来形容饮料,她都觉得性质跟《神之水滴》里,闭着眼尝一口葡萄酒就能描述出出大溪地风光一样,纯属艺术加工的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