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q?她在哭什么。”

对颜文字的了解,依然停留在表面的封殊问道。

“她在同情我,被人背后说我男朋友丑,同情得要哭唧唧了。”

席妙妙站起来,笑着转身:“不说这个了,我们出去吃饭吧?你晚上想吃什么?”

她脸上的笑容,落在封殊眼里,却是[强颜欢笑jpg]一样的委屈巴巴。

来到凡间一段日子,经过妙妙的解释,和良心发现的伏云君科普,封殊已经知道自己的外表并不丑,反而相当英俊──只是英俊的方向比较凶狠,确实能达到吓人的效果。对此,他并没有多少感觉,不觉得相貌值得夸耀,只要妙妙喜欢就好,但他容忍不了妙妙受委屈。

把背后说话的人揪出来灭掉?

封殊始终不想对女人动手,胜之不武,想来也没到这个地步。

於是他选择了一种迂回的方法。

上午九点,妙妙还在睡觉,封殊拨通了温语的电话:“嗯?封哥找我有事?”

“想拜托你一件事,顺便也谈谈你之前跟我提到的合作。”

“什么事?”

“是这样的…”

听完原由,温语失笑,她确实会玩,但会玩的类型也偏向现实,高尔夫钓鱼滑雪游泳古董文玩什么都会一点,总之商业场合上能用得上的,她都能和客户玩起来。像打游戏的这点八卦意气之争,听上去,确实不够份量:“我觉得妙妙也不会将这种事放在心上。”

“我会,”封殊认真重复:“事无大小。”

只要是妙妙的事,无论她本人有没有放心上,他都会当成头等大事来解决。

温语低低笑了一声:“好吧,初恋的二愣子真可怕啊。你明天来我这儿,我帮你吧,也别说酬劳这么见外的了,就当大家交个朋友。”

事情就这么敲定了。

封殊又跟伏云君确定了一遍,他顾虑自己想法不够完善,而后者显出了一种情场老司机的经验老道:“你先别告诉她你要去做什么,等事儿成了,再吓她一跳,女孩子最喜欢惊喜了,浪漫嘛,romantic!”

这人下凡一趟,都学会放洋屁了。

“好,谢谢你,”封殊一顿:“对了,你没回天界吗?”

像他们这种地位的上神仙君,来往两界算不得什么麻烦事,只是对凡间营营役役,小心做妖的妖修来说不太友好罢了。他向来离群索居,伏云君却是广结良缘的仙君,能说会道又温柔,男女老少都喜欢跟他打交道,每日饭局不断,若是要排档期,恐怕可以排满到百年之后,能抽空下来一趟,都是给他上神面子。

“暂时不回去了。”

“那你现在住在哪里?”

“温语家里,”提到这个名字,伏云君惯常云淡风轻的语气来多了三分咬牙切齿:“我再也不会重蹈覆辙了,这个女人上辈子睡了我就跑,这辈子我怎么也不会让她睡到我了!”

“…呃,加油。”

封殊觉得自己刚积累起来的一点情商又不够用了。

第37章

s市, 室内摄影棚。

“到底是谁这么神秘, 叫我来拍写真, 连一张自拍都没有, 不自拍真的是现代人吗?用的别是翻盖手机吧,可翻盖手机都有镜头,到时候人来了手握一个大哥大,我怕我忍不住笑怎么办…话说回来, 拍男人, 是温姐你的小情人吗?”

“张静, ”温语抬了抬眼皮,斜瞥他一眼:“谁给你取名字的?”

“我爸,咋了, 好听不?咱俩都是单名, 是不是听上去特别干练利落上档次?”

“伯父取名字的时候, 一定没想到你会这么聒噪吧。”

她什么圈子都沾点边, 这种私人活, 不可能请来真正有逼格的摄影师, 她退而求其次,在s市富二代里, 爱玩摄影的不在少数,但大多喜欢拍漂亮姑娘的私房照, 倒贴钱都愿意来拍一一拍男人?gay里gay气的, 给钱都不拍。

恰巧, 张静是摄影师里比较博爱, 也是比较喜欢摄影本身的,不在乎拍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惟一的缺点,就是有点吵。

当然,用他本人的话来说,就是:“一位健谈的摄影师能有效缓解模特的紧张情绪,我这是专业的表现。”

“我只觉得你有效地激起了模特的烦躁。”

语毕,温语便带上了耳机,拒绝再听废话。

模特来得很准时,在约定的时间踩着秒踏进棚里,温语脸色一黑,站起来快步走到模特:“封哥,你别是瞬移过来的吧,这儿有监控的,你这么扎眼,前台小妹要是见过你肯定认得。”

“…朋友送我过来的。”

“可以,还有朋友了,”

温语松囗气,转身正要介绍二人,却见张静目瞪囗呆地看住封殊一一怪不得那么安静,跟被雷劈了天灵盖似的,痴痴地看着他,如果用一句通俗点的话来形容这个眼神,就是…:“你gay里gay气的看着他干吗?”

“温、温姐!”

张静尚存的一丝理智让他回过神来,恢复了说人话的能力,只是说得结结巴巴的,一点也不像平时嘴皮子利嗦的他:“这、这就是你找来要拍人像的模特?这么帅,哪家艺校藏着的宝藏啊?不像啊,看上去不像大学生了,应该不到三十岁,可也不是大学生的年纪了,长成这样子,随便去当个平面模特都能红吧!互联网时代没有怀才不遇,也不应该埋没了你呀!”

温语见惯各色美人,加上被伏云君另一种气质的仙气翩翩帅了好几周,倒不至於像他这般失态,当下没好气的打断他:“你这阔少一年跟多少网红小姐姐谈情说爱,对着个二十好几的大男人痴迷成这样子,合适吗?”

“那些女人哪能跟他比!”

小姐姐听了都想打人。

封殊立於一旁,进来便被铺天盖地的暴风赞美了一轮,凡人的赞美对他来说无甚意义,还不如妙姑娘的一个笑容。可是对於现实里陌生人的喜爱,他已经很久没经历到了,登时有些赧然,不知如何应对,待二人互糟了一轮,才慢声应道:“谢谢,过奖了。”

“…声音也好听,演戏都不用配音了!”

低沉优美的嗓子,又撩了直男张静一把。

温语一拍额头,神经都在跳。

所以她才不习惯跟有热爱艺术的人打交道一一他们对特定的点有着超越一切的狂热,平时看着像个正常人,一但看到了喜爱的事物,智商急降至初二追星的小迷妹。当然,对这种人,她也有搞定的方法:“好了,既然你很满意这个模特,我也安心。我这朋友叫封殊,有点羞涩不习惯跟人套近乎,你别总追着人家叨叨叨的,他这么帅,你难道不想专心拍出一套好片子吗?我还有事,先走了哈。”

这段话,直戳张静的弱点,让他立刻乖乖应好。

除了面对心上人,封殊跟‘羞涩’这个词儿还是有一大段距离的,而且他并不讨厌跟陌生人说话一一万年来,独住濯龙居,没人来串门子,他往外一走,走到哪,热闹就作鸟兽散。要是没有伏云君,他都快忘记怎么说话了。

伏云君说,跟女人要避嫌,不然妙妙会不高兴,那跟男人就没问题了吧。

他自觉掌握了重点,朝张静微微一笑:“你好,今天就麻烦你了。”

帅哥杀伤力极强,而这位俊男微笑的杀伤力,又属於另一个次元的。

起码将张静躁热的心笑得如坠冰窖,浑身一激灵,缩卵缩得很没阔少气势:“不麻烦不麻烦,你过来吧,我看看你的妆。今天化妆师没来,如果要补妆的话只能我亲自来了。”

当封殊走近了坐下,俊脸放大,张静更是屏住了呼吸。

越是热爱美,研究美的人,对美丽的事物也充满了敬畏,即使他有很多钱可供挥霍,面对真正的美人,也大多心存尊敬一一美,本身就是一种权力。

他仔细观察,少顷,惊讶:“你没化妆?”

“嗯。”

“没化妆长成这样子,我的天,你是上帝吗?”

封殊思索了一下,上帝跟他不是同一个体系的,距离遥远,便摇头笑言:“当然不是。”

大荧幕上英俊的男人,自然不是天生眉形完美轮廓深刻零毛孔一一诚然,他们大多本身就很帅,但人的躯体是充满缺点的,巅峰的盛世美颜很短暂,在高清全彩技术下更是为难这些上帝的宠儿,需要化妆师来扬长避短,锦上添花。

当张静在近距离观察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模特皮肤好得不像二十来岁的男人,可能比部份他见过,保养得宜的女明星还要好,浓眉没有一根杂毛,肉眼可见的部份也没有黑头,他忍不住问:“那个,大哥,你用什么洗面奶去黑头产品洗脸?可以介绍给我吗?”

“我只用清水洗脸,洗面奶是什么?”

封殊再一句话,插在努力保养自己的普通人心上。

张静:嗨呀好气啊

人比人气死人,他决定不在这个话题深究:“你想拍什么类型的?我哪种风格都会,就看你想要什么形象,天使恶魔霸道总裁花街公子精英型男…”

一大堆名词甩出来,说得封殊更形迷惑。

“我想让我女朋友的朋友,不觉得我丑。”

他从来不会去夸耀自己的外形,除非是为了她。

张静艰难地咽下囗水:“恕我直言,你女朋友的朋友们都是盲人协会出来的吗?”

这个梗封殊接不住,只静静地凝视着他,明明什么都没想,眼神却像具有洞穿人心的能力,看得直男都要心颤,误会为心动。被严厉的目光钉住嘴唇,张静不敢再问,完全忘记了自己才是被请来帮忙,可以摆架子的那个。他连忙点头表示明白:“那就要日常感一点了,但是你这美貌不做点造型太可惜了啊,要不,那样吧,我给你拍九张日常造型的,你让我拍九张任我发挥想象力的,好吗?”

面对美人,他就像碰见了罕见璞玉的宝石匠人,垂涎美色,想亲手打磨出让世人拜服的色彩。

每一个人像摄影师,只要是有点追求的,都不会想放他。

张静忐忑地看住他,怕被这位气质高冷的大佬拒绝:“要不,我给你钱?一万?两万?哎呀我在说什么…”这个模特,长得实在不像缺钱的样子。

“好。”

封殊飞快答应了他。

“诶?”

“我女朋友喜欢钱。”

“…”

这难道是养着女朋友的?

能让这种绝色型男心甘情愿出卖色相(?)养着的女人,是何等绝色啊…而且他还认识温姐,连温姐这样的美女都看不上眼,恐怕得是女神级别的吧,s市有这样的美女,而他又不认识的吗?

见到封殊之后,这位富二代的世界观都被刷新了无数遍。

“日常的部份,就不用重新化妆了,你这脸不化妆跟化了妆一样好看,后面拍特殊主题的,可能要上一下眼妆…来,我教你摆造型,不要紧张。”

张静惊喜地发现,这位模特虽然自称是第一次拍照,却丝毫没有面对镜头的紧张感,很容易就做出他想要的自然动作。连拍九张,有解开白衬衫领囗扣子躺在床上假寐的,也有在厨房里埋头切菜一一让他专注於眼前的胡萝卜,他真能凝神在一根胡萝卜上,对一旁怼着自己的大炮镜头视若无睹,四肢舒缓。

将他一丝不苟的头发梳乱,喷一点定型水,便成了时下最流行的造型。

“头发这么乱,好看吗?”

“这就叫做不经意的帅!潇洒!”

“可是,你用心摆弄了十分钟,并不是不经意的。”

“展现在镜头前的所有不经意,都是造型师精心经营出来的,真正的不经意,那叫邋遢!”

封殊似懂非懂地点头。

他回想了一下,妙妙刚睡醒来的样子,也是头发乱乱的,她头几晚还试图压着头发睡,后来实在被发尾刺得受不了,只好放弃这个较具美感的睡法,将所有头发拨上去再压着,才算睡得舒坦。只是这样一来,起床的时候,头发就竖得跟超级赛亚人似的,为了不让封殊看见,她甚至养成了每天早上洗澡洗头的好习惯。

不过,封殊觉得超级赛亚人妙妙也非常可爱。

张静紧盯着他,犹豫着不知捕捉下哪个镜头,模特太好看了也是一种烦恼。他已经很英俊了,问题是,怎么把那满分的英俊拍出更深的韵味来。

就在这时候,原本怎么摆都是一副‘爷傲别惹我’的高冷模样,让他笑一笑,切个胡萝卜都像在分尸的模特,唇角微扬,竟是扬起了极其温柔的弧度,彷佛想起了什么人与事,能让他固若坚冰的心也柔软下来,生怕硌着了谁。

他下意识地连按快门,将这一幕尽收进去。

张静想原地狂喜乱舞一一他成功捕捉到了美人不一样的美!

虽然,模特笑起来的原因,好像跟他没有关系。

拍完九张日常造型的,他问他:“刚才我让你坐在沙发上摆造型的时候,你突然笑了一下,笑得特别好看,是无师自通了镜头感吗?”

“嗯?”

封殊回想了一下:“我想到了我女朋友。”

…好气啊!吃到了来自美人的狗粮!

张静咽囗水:“那个,我挺好奇你女朋友的,可以给我看看她的照片吗?”

“好啊,她很可爱,”

封殊摸出小陆那边送来的手机,他对上面的复杂游戏没有兴趣,惟独对拍照功能十分娴熟,下凡不出一个月,相册里足足有一千六百七十张的妙妙一一她曾硬着头皮要求删掉,都在他难得露出的委屈巴巴神色里败下阵来。

自然,锁屏是他跟妙妙的合照。

张静怀着要看女神的期望去看,殊不知迎头却看见了一张路人脸。

呃,摸着良心说,其实算是中人之姿,有点特色的可爱,但和封殊并排在一起,就像跟明星合照的普通人,无论在人群之中有多好看,也比不上集万千星辉於一身的那位。

“她…很有钱吗?”

“挺穷的。”

张静摸了摸自己碎掉的少男心:“我觉得我又相信爱情了。”

“她是不是很可爱?”说到女友的时候,封殊语气里是显然易见的骄傲,比他在夸奖他的英俊时,还要得意许多:“我女朋友真可爱。”他又强调了一下,对凡人‘女朋友’这个称呼很满意。

能不骄傲吗?

单身了一万年,终於交到女朋了,尾巴都要翘得捅穿天界。

“可爱,可爱。”

社会,社会。

剩下的九张照片,则顺着张静的创意来,他拍得很小心,生怕浪费了机会,分别给他做了霸道总裁的西装打扮,跟魔幻风格的恶魔造型,画上眼线,装上獠牙,冷着脸俯视镜头一一在没有后期的情况下,这种造型往往会显得很中二,可是张静却发现,这个魔王造型,实在太适合封殊了。

比起温雅的日常,或是充满商业气息的西装,这种杀气腾腾,阴骛冷峻的造型,和封殊本身的气质进行了完美的化学作用,调和成睥睨苍生的恶意,连勾了勾唇,都像在想着搞一个大新闻。

也是卸妆的时候,封殊露出了些许的为难:“其实,你说的这个恶魔造型,应该很不适合我吧。”

毕竟,他杀过的魔可以填满整座界门之前的山谷,而且好歹也算是一位上神。

张静连连道:“怎么会!你很适合啊,真的,你不信来看看照片,没人比你更适合当魔王了,一看就是大恶人,大反派!”

“…”

上神有点受伤。

张静捣鼓了好久,拍摄完成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之时了一一他想要一张逢魔时刻的魔王照,於是就着黄昏,拍了最后一张照片。封殊向来很有耐心,而且他知道今日是拜托人家来的,被要求做各种动作造型也全都照做了,不吃不喝的,最后张静意识到的时候,都不好意思了:“这是我的电话,有什么都可以找我,我家里是做电子的,你不想走温姐那边的人情,来找我也成,今天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今天很谢谢你,再见。”

封哥话不多,却很有礼貌。

送走了封殊后,张静才突然意识到一件奇怪的事,走到停车场坐上他的保时捷时,也一直在想,想得自言自语起来:“六个小时没喝水了,嘴唇一点都不发干的,难道美人真的有天生异禀吗?这体质,真是高强度拍摄的人才啊。”又想到摄影上去了。

可惜,他的模特不是人。

席妙妙在家里等了又等,连游戏都没心情打了,搬了小凳子在门后等着。

早上封殊说有私事要单独出门的时候,她没问是什么事,就爽快送他出去了一一虽然是初恋,但妙妙很想尊重男朋友的私隐,即使送走了他之后,煎熬得满床打滚,只要他说是私事,她就不会多问一句,让他为难。

在一起,并不代表不能有私人空间,不想说,也不是意味着心虚。

道理很清楚,实践起来却是难上加难。

席妙妙屈膝坐在凳子上,捏着手机,不时抬起眼皮看一眼门,起初她给自己定下的规矩是三分钟看一次,当时间越往后,她就看得越频繁,感觉自己是个神经病。

好像弱智啊…

她挫败地掩住脸,甚至忍不住怀疑起自己,是不是一切只是她的一场梦,她点亮手机,盯着屏保上的合照安了安心。须臾,又想,他可是神仙,会不会一去不返了,就像她养过的那只小狗…

小狗?

它是离家出走的吗?

想到这个问题,席妙妙后脑勺一阵被大锤敲打似的疼痛,痛得她捂住后脑,却因着积了一下午的焦虑而不肯放弃思考。

它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疼痛神经,并不是身体为了折磨我们而生,它是一种预警,让我们知道碰到火而缩手,面对危险要退步,而回忆那些会伤害到自己的事情,那部份神经就突突地弹疼起来,希望主人能够止步於此,不要深究。

就在席妙妙疼出了泪花的时候,门应声而开,她抬头,目光与封殊撞个正着。

他一把抱起她,反手关上门,慌张问道:“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你告诉我…”

妙妙吸了吸鼻子,这一吸,更是不得了。

她瞪大眼睛:“你身上有化妆品的味道!哇,”她小狗似的埋首在他颈侧,又确认了一遍:“这里也有,你跟伏云君学坏了!不对,他现在跟温女神一起可乖了,你外遇,你在外面有别的猫了!呜…”她气得语无伦次,哭的眼睛都红了。

“…我,我外遇?”

封殊一脸懵逼。

“你还有理了!”

“我,我不是,那是我的化妆品…”

“你会化妆?你哪里学的化妆,”席妙妙哼哼的看着他,感觉自己像是血条被清空到底的小脆皮,只要他说出一句对不起我就是外面有别的女人了,就会立刻倒地不起,game over:“你你你…”

“我今天去找温语了。”

“不可能!你还想冤枉我闺蜜,她绝对不会碰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