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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这小子也来参观过这幢小楼的装修过程的。

靳恒远勾了勾唇角,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女人:“这叫什么来呢?命中注定她要来做我老婆的。瞧瞧啊,家都一早被她给布置好了…你说是不是?靳太太…”

还真是能掰。

苏锦无奈的瞟他。

不过,不得不说,缘份真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

苏暮笙出来后的第一顿团圆饭,靳恒远叫的是外卖。

没办法,

等他们整理完房间之后,天都暗了下来,不可能再亲自做了。

外卖一到,三个人团团坐在餐桌前,还开了红酒。

“姐夫,我敬你一杯。先头暮笙不懂事,给姐夫添了不少麻烦。谢谢姐夫大度,没和我这个不成器的混小子一般见识。这一杯,我先干为尽,祝姐姐和姐夫,这辈子不吵不闹,永远和气生财。”

现在的苏暮笙,对于靳恒远,那已经算是服的五体投地了。

靳恒远淡笑,喝了一口,却故意嫌弃:“哎,那可是红酒,不是白干,得品。臭小子,不懂酒,就别来糟踏我的酒…”

滴溜溜一声骂,却是愉快的语调。

“我不会品,我只会干。要不姐夫教教我啊!”

苏暮笙又倒了一杯红酒,摇着,求赐教。

靳恒远心情很好,还真煞有介事的讲了起来:

“我跟你说啊,红酒是一种文化,一种品位,同时也是一种时尚。

“它是现代国际商务中的情感调剂品,也是品酒者与时俱进、与国际同步的新潮象征。

“如今的红酒更有‘社会地位的标签’的特点,使它成为了时下达官贵以及时尚达人追逐的目标。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优雅的品酒人,首先,你得知道这瓶红酒的年份,产地,以及和红酒的相关最基本的常识…

就餐的气氛是欢快的,呈现着前所未有的和谐。

这是苏锦喜闻乐见的事,心情也跟着大好。

苏暮笙是不会喝酒的,几杯红酒囫囵下肚后,脸孔就红了起来,支着那里好奇的胡问起来:

“姐夫,那季北勋是不是大人物啊,怎么刑警大队的人那么推祟他…姐夫你又是什么来头啊?我隐约听到他们说你爷爷曾是哪个军区的退休老首长,这是真的么…”

也微有薄醉的苏锦,心头凛了凛,双颊泛着酒红的看向自家男人。

“听那些干嘛,都是虚的。姐夫俩字儿,那才是实的…”

靳恒远答的可狡猾了。

苏暮笙打着酒嗝,想了想,点头:

“也对也对。

“不管了。

“不论你祖上是谁,反正你是姐夫就是了,以后你得负责我姐一辈子。

“你要是欺负我姐,就算我再怎么顶你,我一样要来揍死你的…

“对了,打明儿起,我一定要好好练,一定要把你打倒…我就不信,我会赢不了你。

“姐夫,来,我再敬你,我盼着啊,明年有个小鬼叫我舅舅…你们一定要早点生…”

舌头大了,说话不着边际,不清不楚了。

苏暮笙醉了。

他高兴的同时,也是伤感的。

因为他认可这个男人的同时,也就等于永远把自己定位在了小舅子这个位置上。

这是一个多么无奈的事啊!

靳恒远没醉,笑着把那醉成烂泥的某人搬上了床,接着把熏染薄醉的苏锦给抱上了楼,然后认命的来这里收拾残局。

面对这桌的残羹剩饭,他突然想啊,家里是不是需要请个钟点工?

想他堂堂靳大律师,天天和厨房和刷碗洗筷打交道,总不是个办法吧!

这事,要是被他家里人看到,怕是要心疼死的,打小,他还没这么伺候过人呢…

他笑笑,暗骂自己贱,居然觉得这么伺候人,挺幸福的。

或是因为,这楼上楼下两个宝贝,给了他家的感觉吧!

十年忙碌,名誉,金钱,地位,该有的他都有了,现在他只缺一样:家。

如今家也有了,唯一缺的就是个小奶娃了!

收拾完厨房,靳恒远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跑过去一边解了身上的围兜,一边接,是季北勋的来电:

“恒远,刑警大队传讯了周纹,那女人,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了,完全不承认自己曾用那些照片和视频威胁过苏平和姚湄离婚。陈绥死而复生的事,也一概不知。还有,陈绥那边,也已翻了供。看来在暗处控制着周玟和陈绥的人,来头比我们想象的大…”

聊了好一会儿,挂下电话后,靳恒远坐在那里沉思。

直觉在告诉他:苏暮白受到的胁迫,也许有这两个原因在里头,但除此之外,他可能还有致命的软肋被拿捏在他母亲手上…这个软肋,可能和苏锦有关…题外话明天见!

118,曾经有个很漂亮的女人找来过

第二天清晨,靳恒远起床的时候,五点多。

隐隐约约的,苏锦感觉他好似在自己唇上啄了一口。

迷迷糊糊中,她本能的躲着,嘴里更是咕哝着:

“别闹,困!”

他低笑,在耳边说弛:

“困就再睡,我去给你做早餐。等一下呢,我得去律所,今天有事要忙,就不在家陪你了。暮笙昨天才回来,今天就别去上学了,好好在家待着。明天是周六,我带他去见见王姑婆。王姑婆已经答应做暮笙的复习老师。中午和晚餐,你行动不便,暮笙又不会做,我已经叫了人来给你们做饭。想吃什么,到时和人家说一下,她会给你们准备好的。”

临走之前,他把什么都安排好了嗄。

她含含糊糊答应了,一边脑子里转着那样一个想法:

自己这是真要被他宠坏了。

这个男人什么都在牵就她,却把自己的生活整的更忙碌了。

瞧瞧啊,明明他可以住在上海的,却要陪她待在善市。

这样的早出晚归,路上光开车就得两个多小时。这对于他来说,真不容易。

苏锦睡到七点半,起床洗漱,脚上的红肿又好了几分,她能扶着扶手下楼了。先去厨房看了一下早餐,然后去喊暮笙起床。

吃早餐的时候,暮笙喝着那粥,抹嘴大叹:“姐夫的厨艺都可以去评星级了…姐,我沾你光。”

苏锦笑笑,喝粥喝得嘴里甜丝丝的,心里也甜丝丝的。

姐弟俩随意聊着,阳光从窗外撒进来,平添了这远离了汽笛声的世界以几分安祥宁静的味道。

“缘份这件事,真的挺奇妙!”

暮笙吃饱后,睇着这漂亮的餐厅,心生感慨:

“几年前,我陪姐过来的时候,就觉得这房子造得真任性,外形招人喜欢,别致的少见,内在设计嘛,是姐的大作,看着眼里,处处都觉得舒服。

“那时我在想,以后要有机会在这边住上一阵子就好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这想法竟成真了。

“姐,你也一定没想到吧!当初亲自设计布置了这里的一切,今天却会成为这里的女主人。”

可不是!

世事,真是让人难以预料。

苏锦轻笑罢,想收拾碗筷。

暮笙跳了起来:“姐,你别动,好好坐着。姐夫关照我了,让我看着你,家里的事,在你脚伤没好之前,什么都不要碰。这碗,我来洗…”

“你会洗吗?”

苏锦故意问。

居然这么听靳恒远的话。

这小子,不管是以前在苏家,还是离了苏家,对厨房内的事,那都是一窍不通,什么都不想沾手的。

暮笙立马露出一脸受伤:“洗个碗而已,我再笨也不会连洗碗都不会吧!”

“我就怕你摔破了碗去。”

苏锦看着他进厨房,脚下生风似的,忙叫:

“小心点啊!稳着点!”

话还在屋子里飘,那边就传来了哐啷声,紧接着暮笙哀叫起来:

“姐,你是乌鸦嘴,真被你说中了。瞧瞧啊,全摔了…唉,这碗,怎么这么不经磕啊…”

这孩子,真的太让人不省心了。

这样一个苏暮笙,怎么进得了部队?

她真心不太看好他。

八点半的时候,苏锦的老板打了电话过来,奇奇怪怪的问了几句话,也不知是什么意思,然后让她看了一个平面户形图,以及初步设计图,让她根据客户的要求,给一个软装初稿。

苏锦答应了下来,一上午,她就顾着忙这事了。

暮笙呢,拿着复习资料在做,一脸和各科目仇大恨深的模样。

读书对于这孩子来说,是一件苦差事。

可要是不读书,他能去做什么?

一个男人,若无一技傍身,又无家业可继,未来,他怎么养家糊口?

如果,他们依旧在苏家,生活还和以前一样,他就算读书读不出,还能在养父的公司混口饭吃。有暮白罩着,带着,日子长了,总会有独挡一面的时候;可偏偏啊,唉…偏偏生活是这么的不尽如人意。

当然了,依傍着家业混日子的男人,都不见得是有出息的,所以了,学得一技之长,并在这个行业里做精做绝,那自然就显得尤为的可贵了。

“暮笙,你有去拜祭过亲生父亲吗?”

作图一段时间之后,她的思绪不知不觉就放到了暮笙身上,最后更是想到了这件事。

“没有。”

暮笙没抬头,手上玩着笔,正和一道难题奋斗。

“妈都没想过要带你去见他?你也没问过?”

反正,

这事,她是没问过的。

“我问过的,妈不愿说。很忌讳似的。”

做不出来,暮笙把作业一丢,往沙发上栽了下去。

苏锦心下是纳闷的。

既然妈都选择为那个男人生下了暮笙,就证明她对那个男人还是有点感情的。

可为什么妈就没让暮笙去拜祭呢?

还有,暮笙生父那边,难道没亲属的吗?

做祖父祖母的,死了儿子,怎么就连孙子也不想要了?

那可是他们儿子留在这世上的唯一血脉了。

按道理来说,讲不通啊!

“我曾听妈说漏过嘴…”

暮笙突然慢吞吞吐出一句,目光瞅着那漂亮的吊灯。

苏锦盯着问。

“妈说,那边的人,嫌她脏,虽然,她和那个男人领过证,但一直没被他们认可过。所以,那男人死后,她都没机会去送最后一程。甚至,他们连哪办的丧事,都无从知道…”

说这话时,暮笙脸色是淡淡的,好像并不在意这事。

可苏锦心下明白,这孩子心下应该很受伤。

“都是那个老东西毁了妈。”

暮笙的脸色沉了下来,再次逼出了那股子令人发怵的狠劲儿:

“要不是他,当年,妈也不至于和爸分手,而去跟了他做了那么多年不见得人的情~妇。也不会有五年前妈和爸被逼离婚的事发生。这样一个结果,全是那人渣害的。”

“暮笙!”

苏锦坐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

“冷静冷静。别想那些不愉快的事。也别存不该有的想法。好好走正道。一旦走了歪路,再想走回来就难了…”

暮笙这才慢慢恢复了神情,脸上也再度露出了平静的笑意:

“我知道。姐你放心,歪门邪道,我不会再钻研了。以后我要让自己变成像姐夫这样的人。我要用正当的途径,把那老男人整垮…”

这孩子的报复心还在,只是换了一个思维和方式。

不过,也算是有所进步了。

中午,有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敲响了别墅的大门,是来他们做饭的。名叫姜妈。一进来就问他们要吃什么?

暮笙报了几个菜名,姜妈都能做,厨房也有食材。

做菜的时候,姜妈和苏锦姐弟俩说话。

苏锦这才知道,姜妈就是这几年在帮靳恒远打理屋子的人。

也是原花田主人的老婆。

先头那几顷花田,老姜夫妻因为管理不善,花卉滞销,亏了,没办法,这才想着转行,这时靳恒远买了地皮造了别墅,听说这事,就干脆把那些花田全给转包了下来。

在乡下这种地方,承包田地,国家是给补贴的,当然,想拿这种补贴,门道一定得很够。

靳恒远请老姜夫妻代为管理。

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把这里种满花草树木,要将这里养成一片花园,有没有收益,老姜夫妻不必管。

“靳先生也真是个奇怪的人,那头两年吧,这边只投钱,根本没利出的。他呢,也就一年来个一回两回的看一眼。完全不在意亏钱。

“这两年才有了转机。不少影视组都来这里采过景呢…县里头也把这个当作了一个重点景观来处理…

“你瞧,这附近,因为这片花海,还开发出了一些楼盘…

“我们这边的人都觉得,这全是靳先生的花田帮我们引来了福气,带来了隐形的经济利益…”

姜妈是纯朴的乡下人,性格很开朗,说话很直快。

“姜妈,你帮我姐夫看了多少年房子了?”

聊了一会儿后,暮笙好奇的问起了这事儿。

他才不会关心花田的亏盈问题呢!

姜妈掐指算了一下:“大概有五年了吧!靳先生很少回来住的。这么好一幢房子空着,真是可惜了…”

暮笙眼珠子一转,把姜妈拉到边上低声问:

“姜妈,你帮我姐夫看了这么多年房子,有见他带其他女人来过这里吗?”

客厅里的苏锦还是听到了,不由得竖起耳朵也跟着听了起来。

这也是她特别想知道的事。

“曾经倒是有个很漂亮的女人找来过。”

姜妈想了想才说的:

“听说那是靳先生的前女友。”题外话第一更!

119,靳恒远惊站起来,突然顿悟了一件事

“前女友?”

暮笙的声音,一下变得阴阳怪气起来。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儿?”

“我想想啊,好像是别墅完工小几个月之后的事儿。”

“她进来过这别墅?嗄”

“没有。那会儿靳先生都不在这里,我哪敢随随便便把人放进来?不过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打听来的,晓得是我在管这别墅,跑来求了我老半天倒是真的。哭哭泣泣的怪可怜。这事,我们这边的人看到的人不在少数。你想啊,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跑到这么一幢漂亮的别墅门口,哭得稀里哗啦的,多勾人好奇心啊…我见事情闹大了,还特意向靳先生打了电话,问怎么办?”

“我姐夫怎么说?弛”

“不用管她。就这么四个字儿。”

姜妈用手指比出了四根,继续往下说道:

“那女孩子待到晚上,见我不肯松口,也就走了。”

暮笙点点头,转而又问:

“那女的叫什么名字?”

“这我可没问。”

说完这句,姜妈噗哧笑了:

“多少年前事儿了,你问,我才说的。以后,你们在这里待久了,肯定也会知道,所以,我干脆就把这唯一一件称得上风流韵事的事儿给你们说了。

“不过,千万别把这事当回事儿。

“像靳先生这样的人儿,年轻时候,交过一个两个女朋友,那算事儿吗?

“我觉得不算的。

“我儿子,一个没钱没势的傻大个儿,还交过四五个呢,到今年才算是定下性子,认认真真在和一个姑娘交往,打算结婚了。

“所以,我说啊,结婚之前的事了,都不是事儿。

“愿意定下来,肯和你平平淡淡过日子了,把你往骨子里疼了的,那才算是命里有了姻缘的有缘人。

“靳太太,你说是不是?”

说到最后一句,她干脆就从里头高声反问了一声。她这是料定苏锦必定在外头听着的。

虽是一个乡下农妇,可人岁数大了,经验多了,说出来的话,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苏锦听着,虽然心下有点小不自在,可细想,那都是过去的事儿,就释怀了。

想那时,她和暮白爱得死去活来,靳恒远比她年长六岁,有别的处得好的女人,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姜妈妈说的对。”

苏锦轻轻应了一声。

姜妈从里头走了出来,笑着又说了一句:

“以前,我们也曾问过靳先生:怎么不结婚,空着这座别墅怪可惜的。靳先生笑笑说:能住到这里的一定是我喜欢的女人。想来,靳太太就是靳先生心头那个女人了…否则,靳先生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住。我听人说起过的。这里是靳先生为他打算爱一辈子的女人造的。所以啊,能住到这里来的,那一定就是靳先生的真命天女…”

这些话,说得带着一股子浓浓的浪漫气息。

苏锦微微一笑,轻轻浅浅就把话题给扯到了其他方面,心里则在想一个问题:

当初,靳恒远造这幢别墅的时候,怀的是怎么一个心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