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挑了挑眉,好笑的瞅她。

“总之不要。”

她坚绝抵抗。

可秦九洲绝对是不好对付的,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低下头,马上就变本加厉的威胁了起来:

“你要不让我拍,我就当着他们的面吻你。”

怎么这么无耻?

芳华顿时瞪大了眼,瞧着他说得那般认真的模样,心里慌了,知道他是那种说到做到的人。

“拍不拍?”

“拍拍拍…”

比起当众被吻,她选择被搂着拍照。

只是,她终不适应这种在人前堂而皇之的亲密,笑得有点不太自然,眼神里尽是满满的羞涩,不过,拍得还是挺好看的——

秦九洲看着很满意,就挑了两张发到了自己手机,这才放过了她,说:

“吃早餐吧!要拍等一下再去拍…带上一个单反,让你好好拍个够…”

得回“人身自由”的芳华,躲开这个缠人的讨人厌的家伙,找了一处地儿,给芳菲发了几张照片过去。

只是在这过程当中,她一不溜神,手上一滑,将一张她和秦九洲的合照一并发了出去。

这事让她脸红了好一会儿,并且看着那照片,是发了好半天的呆。

无他,今天的秦九洲,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上面还绣着银色的花纹,那种设计很时尚很青春,将他衬得年轻了好几岁,再加上笑容难得这么明媚似春光乍现的,帅得不得了。

对,照片拍得非常非常的好。

也不知是手机的美颜作用,还是光线的作用,两张笑脸同框,一个笑得轻快明亮,一个笑得羞涩多情的,居然好看得不要不要的。

原来,他俩在一起时,给人的画面居然是这样的——很有夫妻感,很有幸福感。

看着看着,突然有一种感觉困扰住了她:好奇怪,这个男人,好像越看越顺眼了。

这是为什么呀?

*

餐后,秦九洲带着芳华去参加葡萄园,步行走着去的,两个人穿得很休闲,牵手而行,二人所到之处,就是一处绝美的风景,一幅明丽的画卷。

走着走着,她轻轻陈述了这样一个事实:“你穿白色很好看,很显年轻人的朝气。以后应该多穿浅色的…”

这人穿深色系的,不笑的时候,特别的严肃,让人觉得不可亲近。

谁知秦九洲一本正经点了点头,厚脸无耻的回答道:“我知道,所以故意这么穿着,为的就是勾~引你的目光。我还是挺耐看的,对吧…”

说后面半句话时,还故意将脸凑了过来。

芳华顿时瞠然:“你…你不要脸起来,还真是不要脸。”

给了三分颜色,就开起染房了。

但秦九洲的反驳却是振振有词的:“我怎么不要脸了?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缺点,这叫有自知之名。善于表现自己的优点弱化自己的缺点,那叫懂得自我营销…”

芳华不觉摇头,举双手投降:“说不过你,说不过你,你总是理论一大堆。”

他跟着笑笑,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将她牵过来时,终于正正经经的解释了一句:

“其实读书的时候,我是很喜欢穿白色的,后来,开始工作,有一天忽然觉得,穿白色显得稚气,在商场上,就得和人玩高深莫测,让人摸不着你的底,才能让自己稳稳的立地不败之地。所以,衣橱里黑色的衣服就渐渐多了起来,白色的难得上身…”

现在呢,和这丫头在一起,若老穿黑色系的,感觉自己好像老龄化好多。白色更能衬他的肤色,现在在休假,他想让自己变得年轻点,想将他们的距离拉得更近一点…

“你心眼真多…穿件衣服,都会被你想成这样…我算是服了你了…”

芳华还没有过多的介入社会,所以心思是比较单纯的。

不过也是,如果这人心眼不多的话,那么他又如何能得来这么一份庞大的家业——重点,他才三十三岁,如此成就,真的可以写成一部商业传奇故事了。

哎呀,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喜欢她呢?

她真的很奇怪。

“哎,问你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

她挣脱了他,一边后退着走,一边和他说话。

“什么事?”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这问题,之前他说过的,他也不晓得原因,但她总觉得他是知道的。

特别是这两天,他对她黏得越来越厉害,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热烈,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心里被重新点燃了似的,热情的不得了。

她想着,这种变化该是有原因的。

男人笑得温温柔柔,眸光被阳光照得耀眼极了:

“这个问题,我还真回答不了,总之就是喜欢上了。

“看到你笑,很开心;看到你愁,很想帮你;看到你哭,很难受;看到你重新振作,会替你高兴…

“然后,就想守着你,照顾你,想吻你,想和你滚床单,想让你给我生仔…想把今天早上的事完整的做上一遍又一遍,直到做不动为止…”

前半截说的挺好,后半截怎么越说越暧昧,那语气居然还是一本正经的。

是不是也太伪君子了点?

“不跟你说了。”

她的脸孔再度变成了火烧云,想跑得远远的。

这人色起来也是无比色的,那副正经根本就是一种假相。

“为什么不说了?”

他哪肯放,将人给拎了回来,箍住了她的细腰。

“没正经。”

“这样就没正经了?行,那现在我可以认认真真的没正经给你看…”

他低低笑着。

落下了吻…

在绿荫荫的葡萄园里,在他有力的怀里,在充满花香的异国情调里,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他吻着,任由心脏在为他狂跳不止…

而唇上温厚的侵略,似乎也一点点侵略进了她的心里…

她看到他在一寸寸占领她的世界,而她竟没办法将他抵抗出去。

正文 174,好奇,聆听秦九洲的过去

而身后不远处,一对老夫妻看到了这样恩恩爱爱的一幕,两个人不觉相视一笑。

老太太满是欣慰的叹息:“看来儿子真是爱上这个小姑娘了。真好。”

老爷子点头:“嗯。我还以为他这辈子不打算再找一个了呢!”

“可不是,居然还找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将来生出来的宝宝肯定好看。”

老太太的心思,现在一直绕着这个事打着转:没办法,如今孙子辈的都大了,不黏人了,所以盼着能再有个小毛头来闹腾闹腾。

“嗯。”

“得多生几个。”

“这你可作不了主。”

“我会在边上催咱们儿子的!”

老爷子轻笑表示认可:“催一催倒是可以的。”

老太太拉老爷子折回:“走走走,咱们别去打扰他们。让他们好好玩亲亲。”

老爷子笑笑,咕哝了一句:“年轻就是好。”

老太太瞟以一眼:“怎么,你也想玩亲亲?来,亲你一个…”

老爷子莞然,无比热情的接受了白发老伴的一吻。

嗯,今天天气可真好啊!

*

芳华再次见到了老太太,在午睡过后。

上午,他们在葡萄园逛了很久,有点累,中餐本来说要和老爷子老太太一起用的,但后来,他们去了市区,不知干什么去了,小两口就吃在了自己家里。

午餐后,人有点懒,大约是春困了,本来想着在沙发上赖一会儿再出去逛,谁知睡了过去。

醒来,秦九洲不在房里,她起来寻找,下楼时,看到他坐在门外头沐浴着阳光,正和他的老父亲下国际像棋。而老太太,则在边上,拿着一本原文,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在看书,画面很是温暖。

她几乎可以想象到,很多年以后,她和秦九洲也会如此,一边安祥在晒着太阳,一边或下下棋,或看着书,或听听曲儿,安享恬静的晚年生活。

如此也挺好。

她走了过去,轻轻叫了一声:“爸,妈…”

老爷子听到了,冲她笑笑,无比和善,指指边上老太太说:

“你这位婆婆妈等你午觉睡醒等很久了,快去陪陪她四处走走吧…”

什么?

让她单独陪着婆婆散步?

她有点无措,看向秦九洲,希望他能帮自己解围:她可不知道要如何和婆婆妈相处,这太为难她了…

可他视而不见,还笑着鼓励她:“去走走吧!”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老太太一把牵住了,说:“走,陪妈妈我逛逛…咱们啊好好说说话…”

就这样,她被牵走了。

沿着曲曲绕绕的小径往前走,迎面尽是温暖的春风,带着田野香气的空气,很清新很好闻。

芳华不知道要和老太太说什么,一直默默不说话。

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则一个劲儿的瞧着她的脸蛋,脸上全是满意之色,主动和她唠起话来:“还没正式谢过呢,新儿媳妇,昨天真是谢谢你了。我这条老命,今天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和你说话,那全是你的功劳。”

“您说的这是哪的话!”

客气的话,芳华真不是很说得来,说了这么一句,就不知要怎么往下接了。

“谢,一定要谢。不光得谢你救了我,还得谢谢你把我们家老九从以前那团阴影里带了出来,看着他现在这么高兴,这么疼你,小两口这么缠缠绵绵、黏黏乎乎的,我这个老太太啊,就算现在死了也瞑目了…”

是的,天下每一个母亲都盼着自己的儿女可以幸福美满。

“妈,您别这么说。您会长命百岁的。”

芳华忙说上一句好听的话。

不过,她觉得这话说的有点过于刻意了,但实在的,她不晓得怎么和这样一位长辈搭话。

但老太太却很好哄,立刻眉开眼笑道:“对对对,长命百岁。我还要好好的活着,带我最小的孙孙呢…”

唉,怎么一下子就把话题又扯到生孩子这事上了呢?

一层薄薄的红晕,就那样飞到了芳华脸上。

老太太看着,呵呵笑,一边温温的安慰着,一边软软的说着道理:

“别害羞别害羞,都结婚了,说这事,最正常不过了。

“你也瞧见了,我们家老九啊,比你大得多,真该生养了。

“你再想一想啊,一个小孩子,有你的基因在,又有他的基因在,组成了一个软绵绵的小婴孩,会哭,坐笑,会和你撒娇,会叽叽喳喳缠着你不放,又可爱,又漂亮,会让你们的生活平添很多乐趣,更会让你们的人生多出很多的色调…多好…

“唉,有时啊,我还真怀念阿九小时候呢…那孩子毛毛头时,可不得了,总会给我创造惊喜…”

这些话,非常的有感染力,能在芳华脑子里构出一副很美的画面来,也令她不知不觉生出了浓浓的好奇。

“妈,您能和我说说子韧小时候的事吗?”

对于秦九洲,她了解的太少太少,和这位婆婆妈,她是实在不知道要聊什么,倒不如引着这个话题让婆婆妈说一说他以前的事,这样气氛会融洽点。

“好啊,当然好啊…嗯,那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呢?”

老太太很健谈,就从她怀秦九洲那会儿开始说起了…

芳华这才惊讶的知道秦九洲上头还有八个兄弟姐妹。

说真的,这挺让人乍舌的,这老太太太能生了。

当然,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老爷子和老太太真的是非常非常恩爱。

老太太说,她怀秦九洲时已经四十二岁了,意外怀上后,家里人都希望她别再生了,因为当时她身体不是很好。可她还是坚持要将它生下来,为此还吃了很多苦。

秦九洲出生时,老太太陪着老爷子在大陆洽商,因为正好排行第九,又在国内,就给取了“九洲”那个名字。

秦九洲打小就聪明,智商高的吓人,读书跳级,大概是因为一切对于他来说,得来的太过于简单,成功与他没半点惊喜,于是渐渐地就变得少年老成。

十七岁时,才叛逆了一回,参加非法赛车,车翻了脸伤了,有过一段很消极的日子。

“后来,他不知怎么就对医生这份职业起了兴趣…

“那一年,他弃读工商,改读医大,五年时间读完了本科又考研…一副要从此誓做医者的模样,很有干劲儿。

“我们也不反对,家里的家业呢,自有其他哥哥姐姐继承,在我们看来,只要他活得开心,每天过得有意义,无论做什么都不重要。

“不过,他还是对从商表现出了非凡的天份。

“十六岁就在经营股票,那本金呢,全是我们给的零花钱。

“那小子不像其他哥哥姐姐从小爱花钱,相反的是,他喜欢让钱生钱,所以,很小的时候就在他爸的影响下对股市生出了浓厚的兴趣,喜欢把钱投下去试水。他爸爸呢,从不管他的盈亏。

“在这个过程中,他大亏过,后来就只盈不亏,钱呢也就越积越多,十八岁时更是大赚了一把。具体赚了多少我不知道,但那个数字绝对是惊人的。

“二十岁那年,那孩子也不知怎么就心血来潮,把自己的钱一大半全给拿了出来,跑去宁市买下了一大片地皮,和他几个同学一起搞房地产。

“第一期房子出来时,被抢购一空,紧跟着就造了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钱就像雪花一样飞了来,就这样,他很成功的在宁市站稳了脚根,在房地产市场上尝到了甜头…”

“不过,那时,老九还不是华夏的老总。

“虽然他出了一半的钱,法人不是他,他让一个搭档总管着华夏,他呢,依旧安安静静的读着医科,还是想当医生。

“结果,二十五岁时,他出了车祸,手受伤严重。

“医生说,他这辈子再也不能握手术刀了,为此,他不得不放弃当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