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随便。”一乐叹一口气,宁珩固然也宠她,但在吃的方面,不如她一俭哥哥没下限,别说臭豆腐、关东煮了,一俭连路边烧烤摊的烤羊肉都买过给她吃。

宁珩对她的回答很满意,他问她想吃什么,就等着一句“随便”。“小杜,澳鲨湾海鲜会所。”

澳鲨湾海鲜会所?!姜百万一听,耳朵竖起来。记得细胖子在他们晚报上发表过澳鲨湾海鲜会所的美食专访,形容词匮乏得除了“高端”就是“好吃”,澳洲鲍鱼,四斤的龙虾,大半夜的把平民百万看得口水直流。那时姜百万心理失衡,第二天揪住胡细细阴险地套话:“他们给你吃的海鲜都是迷你小份吧?”

当时细细马上就上当,“谁说的?我吃的是大份!”

“哦哦,吃大份(粪)…”姜百万窃笑着,细细发现自己失言后残忍追打了百万好几天。

难道自己今天也有机会参观试吃?

真怕宁珩这个老狐狸忽然递来二十块钱说“我们去吃海鲜了,这钱你拿着去吃煲仔饭吧,可以加双份料”。

宁珩带着一乐已然走远,姜百万还蹲在原地,眼巴巴望着他们的背影。看来是自己想多了,那是他们土豪一家人的晚宴,自己只能回去喝西北风。

正想着,宁珩忽然停住脚步,左右看了看,又回过头。

“现在才吓得站不起来,你的反射弧太长了。”宁珩半眯着眼。

姜百万不确定他这句话是叫她跟着一起走,还是滚回家。小市民也是有自尊滴,士可杀不可辱!她站起,昂首挺胸地走过他身边,又飞快地朝出口快步走去,思量着这就去吃双料煲仔饭犒劳犒劳自己。

“姜大姐!你走慢一点呀!”一乐急急叫道,“车不是停在那边!”

姜百万简直要抑制不住自己惊喜的笑容和口水了。

去往澳鲨湾海鲜会所的路上,一乐表现得十分淡定,甚至还有点犯困。对于从小养尊处优的她来说,去这样的地方吃饭似乎远没有吃一顿麻辣烫那样的激动人心,听一场门票几千的音乐会远不如花几百块买一张欢乐世界通票来得快乐。她这种心境,姜百万是不会理解的,一直沉浸在要去吃大餐的兴奋中。

副驾驶座上的宁珩望着夜色,似乎又听见姜百万肚子发出的咕咕声。

澳鲨湾海鲜会所就在乾江边,坐在落地窗边的座位上,可以远眺这条长江支流缓缓流淌,江上倒映着江岸那头流光溢彩,时而有一两艘轮渡大船来往于两岸,船上不断有相机的闪光灯飞快闪烁。

和宁珩斜对面坐着,姜百万一时还有点紧张,然而这种紧张在菜上齐之后就消逝了。几乎手臂一样宽的椒盐皮皮虾玉体横陈,听说一只就卖150,竹蛏仅用一点酱油着味,看上去十分鲜嫩,比手掌还长的斑节虾散发着勾人的香气,细胖子曾说用它们的汤汁拌饭不知道有多鲜美呢。

服务员把一道什么散发着辣味的菜端了上来,在宁珩的授意下,直接放在姜百万面前。

“小姜,这是我专门为你点的。”宁珩亲切友好地说。

姜百万一脸菜色地望着眼前这道爆炒鱿鱼,颤抖地伸出筷子夹了一条鱿鱼须须,味道虽然鲜香扑鼻,但是她一点也不想吃。

宁珩慢条斯理擦净了手,帮一乐剥皮皮虾,轻轻抬一抬眼,“你做了什么非得让人炒鱿鱼的事?”

姜百万也剥皮皮虾,但被它尖利的外壳刺破了手指,她含着手指,想了一会儿,像在自言自语似的,“除去背地里骂你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不能原谅的事。情商低我可以改,懒惰的话…尽量多找事情做…”

宁珩都不忍心告诉她,迄今为止她就没干过几件能不被开除的事,单单背后骂他这种行为,她就能被开除一百次了。

“宁总…”姜百万鼓起勇气,“我听说试用期结束之后,古董鉴定师这一职位只能留下一个人。”

“对。”宁珩很干脆地回答她。

“可是现在古董鉴定师有两个,所以我和林俪总要走一个。我觉得,八成是…我。”姜百万尽管很失落,可该吃的一个都没少吃!皮皮虾刺破了她的手,可她还是吃了两只。

“你该为当初把竞争对手引到自己身边的行为负责。”宁珩把剥好的皮皮虾放在一乐的碟子里,“面试那天,林俪刚进来就盯着茶杯看,我还没倒茶,她就指出我面前有一对斗彩。姜百万,你出去时暗示了她——这是作弊。”

原来他早就发现了。姜百万抿了抿嘴,解释道:“林俪很不容易,她家挺困难的,能供她读到硕士,已经破天荒了。”

“所以你想帮她。”宁珩指出。

“校友嘛,就该互相罩着点。”姜百万不好意思地笑。

“出了社会,有时不讲感情,只讲竞争。”宁珩望着她,目光乍寒,“我第一次见到在面试中暗示自己竞争对手的人,所以我想知道,第一,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第二,林俪何德何能,能够让她的竞争对手如此帮衬她。所以,我把你二人都留了下来。”

姜百万抬脸,嘴里叼一只帝王蟹腿,“截至目前,你看清楚了吗?”

宁珩笑而不语。

还用得着“截至目前”?人家早看出你是个傻子而林俪是个心机婊,一个毫无害人之心仅凭一腔热血处事,一个城府颇深忘恩负义谁碍了她的路她必定要除掉的。

只是宁珩不是个背后说三道四的男人,既然姜百万暗示林俪看破他试探的方法,他也暗示她身在职场还是该有点竞争意识。毕竟,论人品,姜百万胜林俪一筹,可在公司里不是你人品好,凡事就能抢占先机,在守住道德底线的同时,不要心无城府。

“我觉得姜大姐人挺好的,小叔你总是欺负她。”一乐插嘴了,“我们老师说,尊重对手的才是真的强者。姜大姐连对手都可以帮,说明她是很善良的,让我想起了《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吕洞宾与狗》。”

乐乐小姐,你在用一种委婉的方式骂我是个没事找抽的傻瓜么?姜百万嘿嘿傻笑两声。

宁珩爱怜地摸摸一乐的后脑勺,很是宠爱。

对海鲜丝毫不感兴趣的一乐很快就吃饱了,宁珩让小杜带她先回家。餐桌上就剩下他和姜百万两个人时,他优雅地擦擦手,“我们谈点正事。”

姜百万正襟危坐,不知道谈正事的时候能不能继续吃?

“既然今天鲍昱翔主动联系你,说明他已经按捺不住急于出手了,我们将很快压轴鉴定他的蓝釉瓶。如果他拿出真品,我们尽快出资并办好手续。听说下个月中旬有场拍卖会,鲍昱翔的父亲将拍卖几处厂房,你找出离这场拍卖会最近的一场古董艺术品拍卖会,办好蓝釉瓶拍卖手续,拍卖人填上‘匿名’。”宁珩双手交握放在桌上,压低声音说,“联系报社,就这件蓝釉瓶的珍贵之处和拍卖价格写成一条新闻,要强调参与拍卖者为‘匿名’这件事。”

总觉得他有什么阴谋的样子…姜百万听得背后汗津津的,“万一鲍昱翔知道自己被坑了,半路把我拦截下来,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怎么办?”

“依他的智商,根本不足以想到卖出一件古董会招来怎样的麻烦。”宁珩一言,充满轻蔑。

姜百万夹了一根鱿鱼须须嚼啊嚼,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霸道厂长,就是这样任性。

狗饼干

这几天在公司时姜百万都非常小心谨慎,每天早起一些赶过来洗公共茶杯不说,还拖了办公室和走廊的地板,终于在洗手间里听见她们议论自己变勤快的声音了。

其实议论姜百万懒惰的几个人,自己也并非勤快。在上班时间,她们有时上网淘宝,有时偷溜出去买菜,还有的拿手机摇一摇,跟不认识的网友聊得很起劲。他们所认为的勤快,就是能乖乖完成他们吩咐做的事。

不得不说,用宁珩那句“迟到就扣工资”当起床闹铃,效果真是杠杠的,如同惊天炸雷,本来浓浓的睡意一扫而光。就是姜妈妈有点疑惑,为什么总是在早上听见女儿房间里有男人嘀嘀咕咕的声音,趁姜百万不在,她闯进去搜查了好几次,都没见一丝男人留宿的痕迹。女儿现在已经基本结束了学业,姜妈妈思考着得催她找个对象了。

听说林俪又找了一份兼职,在一个面包店值晚班,当收银员,顺便也学着做些糕点。李长安教授对她俩都放弃攻博非常惋惜,一再嘱咐若有可能,他还是愿意当她二人的博士生导师。

姜百万在公司里夹着尾巴做人,有点憋屈,甚至想过放弃工作攻读博士。在学校毕竟单纯点,而且还能在借书、还书过程中时不时见一下庄寄啸。她的硕士论文方向是先秦两汉铁器的研究,目前只粗略地写了一下大纲,听说拖延症晚期的琪琪都已经弄出了初稿。因而姜百万不得不又跑了一趟图书馆去找李长安推荐的一些参考书。

N大的图书馆是全省大学图书馆中最大的,也是除了省图之外全省第二大图书馆。姜百万以前总不爱看专业书,现在为了写论文只好一本本认真啃。这不,她抱着几本书下了楼,其中五本是专业书,一本名叫《职场宝典》。

“来了?”上课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的学生不算多,庄寄啸隔着窗口望见姜百万过来,笑着打招呼。

姜百万点点头,有些不自在地低下头。

庄寄啸见学生少,就从里面走出来。“百万,上次真的很不好意思。你借的这些书挺重的,是回宿舍还是去搭公交?我帮你拿过去吧。”他温和地问,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

姜百万拳头一紧,心里告诫自己要淡定,脸却不受控制地红了。因为怕自己爆红张脸像猴子屁股,让庄寄啸看了笑话,就大大咧咧地笑着敷衍过去,“我去校门外搭公交,太远了…你不是还要上班吗,擅离职守多不好。再见?”

“没事儿,现在人也不多。”庄寄啸说着,就从姜百万手里接过装书的卡通布包,朝门口走去。

姜百万不过是一个心里说不要,身体很诚实的主儿,虽然心理斗争得厉害,但一见庄寄啸往前走,就不知道几欢喜地跟上去。他手里似乎有一根无形的牵狗绳,而她就是只哈巴狗儿,追着他求主人赐狗饼干。

现下走在他身边,太阳早已落山,姜百万还是觉得步步都踩着阳光,心似莲花开。你很喜欢一个人,跟他在一起时,总觉得风景这边独好,就算暴雨雷鸣,也是久旱逢着的甘霖。

“我看你借了一本职场的书,你已经找到工作了?”庄寄啸的声音在旁边响起,“上班的感觉怎么样?”

说起这个,简直一言难尽。姜百万叹了一口气,把自己试用期到了就可能丢掉工作的经过简单地告诉了他,自己在学校呆久了,还从来没有接触过人际关系这样复杂的公司,既有高深莫测的代总经理和又有学霸竞争对手,还有喜欢议论人长短的同事。

庄寄啸沉默着听完,笑着摇摇头,有些语重心长地说:“从学校到公司,会有个适应的过程。你觉得难以捉摸的人,都是在职场混了十年八年的,不比你厉害圆滑才怪。至于说人长短,其实每个单位都有,你是新人,别人自然多关注你。有的人你现在觉得他好,以后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个东西;有的人呢,你觉得他是个混蛋,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刀子嘴豆腐心。记住,说话之前要先想一想,做事尽量不要出错,否则就容易被人抓着把柄。”

姜百万认真地点头又点头,觉得庄寄啸说得无比有道理,他简直就是自己人生的导师,暗夜中的灯塔。就是不知道,他何时接受她的心…

“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最清楚,不是说他们说你怎样,你就真的怎么样。而且,议论你的都是年纪比你大的吧?”庄寄啸眨眨眼,神秘地说,“说不定她们是嫉妒你年轻漂亮,女人们不是总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同性心怀敌意吗?”

姜百万捂嘴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和庄寄啸聊这么一会儿,竟比坐海盗船还解压。

从图书馆走到校门外公交站路途并不近,可跟庄寄啸一起走,姜百万只觉得一转眼,校门就在眼前。奇怪,咱们学校怎么这么小,应该进一步扩建,把校门口建到十公里远才是呀。

“对了百万,你帮我个忙吧。”庄寄啸忽然说。

姜百万这下子自然是什么都会答应的。

“我表姐好不容易要出嫁了,她是也算个剩女,所以她的朋友、同学都已经结婚了,缺一个伴娘。你能当一下她的伴娘吗?伴娘服她负责买,还有红包拿的。”

“什么时候?”

“就这周天。”

“没问题。”哈巴狗趋之若鹜。

公交车来了,庄寄啸把包给姜百万,“路上小心。”

姜百万道了谢,转身上车。车上很挤,后头几个男生的衣服散发出一股霉味、汗味交织的奇妙味道,然而她心潮难复,丝毫不觉得难受。

我们帮自己喜欢的人一个忙,总是无怨无悔的,尽管知道,卖命地帮了,对方也不一定会喜欢自己。

几天后,就像宁珩说的,急于用钱而按捺不住的鲍昱翔终于拿出了真品,其他三个典当行已经派人去看过了,不得不说,他那件蓝釉瓶真是美轮美奂,简直就集雍正彩釉工艺之大成,是件难得的宝贝,无论是谁,都想把它收为传家之宝。

达通将于最后一个出场,三个典当行给出的估价都是1200万左右,鲍昱翔把希望都寄托在了达通身上。估价日期定在下周一,姜百万听说鲍昱翔提供了真品,有点迫不及待想去看看。然而当务之急,还是先当好庄寄啸表姐的伴娘。

N市的婚俗是新娘必须在早晨嫁入男方家,具体几点进门要由新人的八字决定。庄寄啸的表姐高晓在早上8点前出嫁,姜百万四点多起来,还好有车接,五点赶到了高晓家。天还没亮,恰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北风呼呼,吹得她喷嚏不断。

高晓也老早就起来了,此时正在化妆,见了姜百万就很热情地招呼她进门。伴娘装比新娘妆简单许多,姜百万化完了,高晓都还在化。助手给高晓做美甲的时候,顺便也帮姜百万涂了个颜色,还贴了几个星星状的亮片。

虽打扮得很漂亮,但当伴娘也是很累很累的。姜百万陪着高晓出嫁到男方欧柏峰家,听说欧柏峰就职于御通制药,是个研发工程师。

去往婚宴酒店的路上,姜百万好奇地问:“你们公司的药好贵的,那个什么仲景丸一个就要上百块钱?有那么神吗?”

欧柏峰笑着回答:“贵就贵在配方、份量,你也知道,御通是个家族企业,一些涉及机密的都是宁家人自己操刀。仲景丸是消炎用的,对肝炎有特效,纯中药制剂,确实好用。有时喉咙或者是小伤口发炎,切一点点磨成粉末,喉咙疼就加一点水一口气喝掉,伤口疼就撒伤口上,第二天就好了,就是成本太高,原料都是从固定的产地甚至是某个药园直供的。对了,我们公司出了个仲景万能膏,不知你用过没有?也是消炎除敏的,比较便宜。”

“万能膏我用过…很不错。”姜百万做贼心虚地小声说。

高晓拍了一下欧柏峰,“哼,现在还不忘做广告!又不是你研发的。”

“我要能研发那玩意儿,早就独立门户出来大赚一笔了。”欧柏峰摇摇头,“岐黄仲景丸是秘方,听说源自一本什么古医书,属于商业秘密,是受保护的。就是现在市面上假货、山寨不少。”

“既然是古医书里头的,就是老祖宗留给咱们后人治病的,应该把秘方公布,价格降下来,让大家都能用得起才对呀。”高晓很不满地说,“百万,你说对吧?”

“对对对!”姜百万激动地回答。

欧柏峰无语地擦冷汗,“唉,你们这些女人就是天真,一心造福全人类。我要有那种秘方,打死也不拿出来。”

高晓摊手,开玩笑道:“你交出来,保证不打死你。”

“哈哈哈!!”一片笑声中,婚车到了酒店。

盛大的婚礼现场,长长的红地毯旁是摆满鲜花的矮柱,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新娘新郎的婚纱微电影,人们带着喜悦而来,对新人投去祝福的目光。伴娘姜百万和伴郎陪着夫妇俩一起迎宾,小高跟穿着,脚都要疼死了。不过看见庄寄啸远远走来,姜百万挺直腰杆,羞涩地打招呼。

“哇,我们的伴娘都要把新娘比下去喽,不知道婚宴后有多少人找高晓问你的手机号。”庄寄啸和煦而笑,本想多聊几句,因为要帮着招呼,就先进去了。

他永远这样,看似很欣赏她,但永远不会靠近哪怕一步。姜百万偷偷望了望他的背影,心情有点复杂。新人进场后,姜百万坐在主桌的固定位置,望着台上笑靥如花的新人,不知自己何时有这么幸福的一天。想着,她不自觉找寻庄寄啸的位置,余光却在侧门发现一个姗姗来迟的人。

两个人迎着他进来,很恭敬的样子,手臂前伸示意“里边请”,他颔首,信步而行。

是宁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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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PS:关于御通制药、岐黄仲景丸等等皆属虚构,请勿考据及对号入座。

三丁包

“现在,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御通制药的宁总作为欧柏峰和高晓夫妇俩的证婚人…”台上,口若悬河的婚礼主持人将话筒递给刚刚站到台前的宁珩。

周遭一片热烈的掌声,甚至还有口哨声响起。

宁珩将一件简单的墨蓝色三件式西装穿的出类拔萃,胸口的口袋露出折成三山折的香槟色小波点方巾,高贵而富有独特魅力。他接过话筒,照着一个粉红色小卡片上写的证婚词念了些什么,姜百万没怎么听清楚,她只觉得宁珩今天真是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又man得不行,别说场下的未婚女士了,连一些大妈大娘都看呆。

确定是来证婚而不是砸场的么?

宁珩念完词,走下台。服务员移出主桌一张椅子,以便他坐下,这张椅子刚好在伴娘身边,宁珩似乎没有看见姜百万,在她身边坐下,顺手脱了外套,略紧的衬衫袖子使他手臂的结实线条暴露无遗,目测他就是传说中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男人。

“宁、宁总…”姜百万硬着头皮打了声招呼,“嗨…”

宁珩偏头,见了她,眉一挑,先是一怔,上下打量她一轮。姜百万因为穿着抹胸式小礼服,下意识双手捂住了胸口,防备地瞅了瞅他。宁珩冷笑一声,把西装外套搭在扶手上,见她还是小家子气地捂着胸口不放,就说:“你捂住的地方写着支付宝密码?”

姜百万一听泄了气,偷偷瞪他一眼,移开双手,故作镇定地端起饮料喝了一口。宁珩倒好,特地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胸口,他一笑,又说:“原来如此。”说罢,还一脸嫌弃地摇摇头,好像全票看了一场特别不值得看的电影。

“哼!”姜百万心想,我不跟这人一般见识,太不懂审美,肉弹似的,有什么好看?(就是好看 _)

眼看仪式结束,新人从台上走下来,姜百万自觉站起来一路小跑过去替高晓托着婚纱长长的裙摆,比对亲姐姐还用心似的。酒店服务员领着高晓去换礼服了,姜百万要走回座位,才忽然觉得脚后跟一阵刺痛,一看,磨出的水泡破了,红艳艳一小块。她一拐一瘸的朝座位挪动,低调坐下后脱了鞋子,脚后跟的水泡破了不说,脚趾上也起了两个大水泡。

由此可见,新鞋子确实不宜长时间穿着走路,尤其是高跟鞋。

姜百万弯着身子揉揉脚,余光瞥见一旁宁珩的黑色系带皮鞋,亚光面,一尘不染的。她偷偷伸手,捏住其中一根鞋带,轻轻一拉,很好,鞋带松开了。使坏成功而满心欢喜的她又不知好歹地将罪恶的手伸向另外一只皮鞋。

猛地,宁珩脚一抬,不轻不重的,正好把她的手给踩住。

“嗷!”姜百万大叫一声,把手抽出来,真怕他今天出门时踩到过狗屎啊。

宁珩故意不对上她愤怒的目光,右手把玩着自己的手机,“你躲在下面自拍?”

“我的脚磨破了,在脱鞋子。”姜百万扯过一旁的湿巾拼命擦着手,脚丫子在桌子底下感觉无比凉爽。

宁珩向下瞥了一眼,抬手轻轻捂住鼻子,别过头去。姜百万用力嗅了嗅,也没闻到什么不该有的异味,她有点恼羞成怒,如果宁珩不是她的头儿,她非把脚丫凑他脸上去。

“宁总你鼻子真灵。”灵得像狗。

“谢谢。因为你,我放弃了弯腰系鞋带。”

还没等她开口反驳,宁珩竟然起身离开座位,飞快朝大厅门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