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魏王沉吟了一会道:“你不愧是读过书的女子,见识比后宫那些争风吃醋的女子要长远很多,王诩的确是杀不得的……”

他又沉吟了一会,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往事,好半天才咬牙切齿道:“那等肆意妄为之人,就算是死罪可免,活罪也难逃!

魏国的刑罚是先祖魏文帝所制,规定得很清楚;重罪者虽可免除死罪,但要贬斥为奴,刺身烙印!

既然那王诩杀不得,那么就贬他为奴……正可入你的府中!昔日他不敬王女,今日便叫他也尝一尝为奴的滋味!”

莘奴听道这,不由得一愣,正要开口回绝,却被魏王打断:“行了,不要再说那竖子的事情了,本王一会还要再见一见楚国的来使,你却陪本王用餐吧。”

莘奴原本听寺人说,王不知什么缘故,已经有三天茶饭不思了。可这一餐也许是有莘奴陪伴的缘故,魏王吃得甚是愉快,连食了三碗美羹,吃得专注的样子活脱有齐国饥民的风采,叫莘奴一时不好插话。

食完饭后,魏王便去会见楚使去了。莘奴无奈,只能先出了行宫,可是第二天,魏王就转回了大梁,不得再见莘奴。

回去的一路上,莘奴的思绪烦乱极了。

虽然救下了王诩,可是贬斥他为奴……这简直是要了那骄傲男子的性命……

可是想到叫王诩为奴……不知为何,想到这一关卡,莘奴的心内涌起一股抑制不住的快意……

她果真不是莘子的女儿,离得他期许的那个内心贤德良善的淑女,愈来愈加遥远。

等她回到邺城时,已经是三日之后,显然传递王命的快马比她的马车要快上许多。

当她回到邺城,不及休息便来到监狱探望王诩时,只见那男人被绑缚在刑椅之上,袒露着光洁的后背,而一块烧红的烙铁被一个彪形大汉立在手中,下一刻,毫不不留情地按向了他的肩头。而男人只是紧握双拳,死死地低下了头。

这一幕对于莘奴来说是何其眼熟?当烙铁按压在皮肤上立刻发出刺耳的撕拉声,鼻息间顿时弥漫起烫烙皮肉的焦糊味,那被烙的男子倒是没有发出半丝声响,可莘奴却被眼前的一切,勾起了陈旧的痛楚回忆,眼前一黑,在一旁瑛娘的惊叫声里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喵,上铁板烧,美味思密达

第96章

可是就算晕死过去,那种燎烧猪皮一般的焦糊味依然萦绕在鼻间。

依稀间,仿佛又回到了那惊魂的一夜,男人瞪着被抓捕回来的她,喝过酒而赤红的眼如同恶魔。他冷酷地命工匠备好了刻字烙铁,当赤红的烙铁印在了自己的肩头,虽然极快地便移开了,可是依然疼得人眼眶欲裂。

她挣开了按压自己的手,疯了似地扑向那个刚刚伤害她的男人,用自己的手朝着他的脸上身上狠狠地抓挠。

在以前的记忆中,那一刻的男人一直被莘奴有意无意地记成冷酷无情的表情,像看着被烙了印的牲畜一般,望着自己。

可是这一次,许是刚刚看到的情形太过触目而逼真,竟是将早已经下意识忘掉的记忆尽数翻找了回来。当自己发了疯地大声哭喊时,那个本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似乎是刚刚从一场可怖的梦境里醒转了过来,幡然醒悟般地扔掉了手里的烙铁,紧紧地抱住了大哭着的她,嘴里喃喃道:“我不是有意的……我方才醉了……”

而她喊的又是什么?

“王诩,你是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人!”当她说出这句话时,在朦胧的泪眼中,似乎看到男人的表情痛苦极了,仿佛那一句话也如烙铁般印在了他的胸口上……

梦境是繁杂而无序的,当莘奴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府宅的卧房里了。

瑛娘贴心地小巾帕沾取了醒脑的药汁轻放在她的额头处,这药汁不仅醒脑而且凝神,最适合惊厥的病患。

所以当莘奴倒卧在床榻上又缓了半天,虽然做了半天的噩梦,却并没有觉得头痛,倒是有种紧张多日后,骤然一松的舒缓之感。

她想起了昏厥前的那一幕,有些似幻非幻,记得当年被他烙印后,有好几个夜晚她都是流泪不眠,祷告上苍,总有一日,她要将这烙身之痛加诸十倍还于王诩。

那等幼稚的祷告,最后莫说神明,就算是长大后的自己也是不大相信的,那般城府的男子,岂有俯首于他人面前为奴的一天?

可没想到,这祷告竟然有成真的一天。

可是幻梦成真后,却没有半点惊喜之感,有的只是一种说不出的倦意和迟钝。

莘奴又躺了一会,才问询一旁替她搓手按揉穴位的瑛娘:“……那囚犯现在怎样?”

瑛娘轻声道:“烙印落了奴籍后,那人就痛晕了过去。邺城令说是奉了魏王之命,要将他填入姬的府宅,于是他被兵卒押运到了府上……

可是廉伊大人许是因为怕现在战乱,府上人口太多,难免浪费粮食,当场是要将他送到人市上用两串圜钱的价钱贱卖了。不过我看姬对这囚犯甚是关切,斗胆拦了下来。现在他被廉伊锁在了院后的柴房里,等着姬醒后再发落。”

莘奴听后微微叹了口气,直觉得还是廉伊体贴懂她。

若是那人被廉伊卖了,她倒是可以精心无事了,毕竟自己已经尽了人力,保存住了他的性命,至于被他人买走,只能感叹造化弄人,需要鬼谷夫子去人市里遇劫历练一番。

可是现在人就在自己府上的柴房里,如同狗皮膏药一般,一时难以甩掉,竟不能心安理得地安躺着了。于是她又躺了一会,轻轻抚摸着小腹,待得气力恢复了些,这才不情不愿地起身,换穿了衣服后,慢慢踱向了柴房。

若说先前对王诩还有着莫名的担忧,在看到他烙印的那一刻,竟是又将自己多年前不欲回忆的痛苦往事全勾了起来,如此一来,又生出了难以抑制的恨意。

莘奴觉得自己可以冷硬起心肠去面对那个罪有应得的男人了。

转过了几道回廊,远远的便看见那座关押犯人的简陋柴房。柴房的四周,却是一道别样的风景。

前段时间,一个齐国的黑市商人,算准了魏齐只见还要互相封市一段时间,便用他的黑船进了一批海鱼,偷运到了魏国高价售卖。哪里想到,魏国与楚国开战,百姓们逃生都来不及,哪有闲心品尝齐国海鱼的鲜美。

眼看这满船的鱼快要烂掉,那商人急得不行,到处挖寻门路,准备低价售卖了这船鱼,恰好莘奴在自己收来的店铺里看着织品的售卖,见了这情形后,当机立断,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商人一船的海鱼。

她在越国游历时,见到因为当地炎热,当地人都有一种特殊的法子处理肉品和鱼类。便是用一种特殊的树皮燎灼熏制,在肉品和鱼类的外表形成茶色的覆膜后,再慢慢阴干,这样一来,肉品鱼类不仅可以保存很久,烹制起来也别有一番独特的滋味。

所以她便大胆一试,命人采买来树皮,然后命整个府里的奴婢将那一船的海鱼都熏制晾晒了一番。然后在邺城的铺面里慢慢地售卖,但是价格却是新鲜海鱼的二倍了。

因为滋味实在是透着异域的鲜美,所以来买鱼者倒是大有人在,虽然买的速度不快,可是那鱼放个半载也无妨,待得冬天河水冻冰时,能卖出更高的价钱来。

只不过这样一来,可苦了府里的众人,到处都有熏咸鱼的味道,最后了廉伊命人将鲜鱼全都挂在府后柴房旁临时搭建的凉棚里,才算是大大改善里府内的风雅香气。

如今莘奴靠近那柴房,首先扑鼻而来的,便是那种特殊的腥味。与这么多的海鱼为伴,真非常人所能忍耐。廉伊选择这里关押囚犯,心思还真是有些不够厚道……

莘奴皱着眉,用手帕捂住口鼻推开了柴房门一看,刚刚冷硬的心肠登时有些土崩瓦解。

魏王的爱女之心让人垂泪,也不知从哪里寻来的巧匠,制造了一枚气势恢宏的烙铁来为爱女出气,只见依然半裸倒卧在地的男子肩上已经红肿膨胀起一大片。与当年她烙下的那个小小的“诩”字不同,男人的肩膀上烙印的是一个半圆形的古朴图腾。那图腾似鸟飞鸟,半张着翅膀抱拢着一个篆体的“奴”字。

这般大气磅礴的烙印,就算过后因为感染而死也不足为奇。更何况因为咸鱼的气味,柴房内外聚拢了许多的蝇虫。其中便有几个吃腻了咸鱼味道,扑棱着翅膀嗡嗡嗡地停驻在冒着血水的肿肉上尝鲜。

莘奴连忙送来掩鼻的手帕,驱赶走那些恼人的苍蝇,再伸手摸向已经昏迷了的王诩,果然额头滚烫一片,发了高烧。

若是再任其下去,天下的鬼谷学子们都可以放下手头的活计,纷纷来到魏国的这间柴房里,就着咸鱼的味道吊唁恩师了。

莘奴软了心肠,便命人将他抬去了与自己相隔不远的偏房。请来了郎中为他处理伤口后,又煎熬了退烧的汤药。

可是昏迷失去意志的男人比在牢房里时还可恶,那牙关咬得紧紧的,任凭怎么想法子都打撬不开。

莘奴本想将这些事情交由奴仆来走,她来个眼不见心不烦。奈何这男人如此的不省心,连半滴汤药也未饮下,叫她怎么转身走人?

莘奴咬着嘴唇,想起自己当年被烙了奴印后,向来娇气惯了的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楚,当时连疼带气,便也这般晕厥过去,也是牙缝紧闭,饮不下半滴汤药。

后来是王诩以口哺之,才慢慢饮下的……

想到这里,莘奴屏退了屋内的其他奴婢,最后只留自己一人,端起那碗汤药,皱着眉嗅闻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候,一手捏住了自己的鼻子猛喝了一口后,再低垂下头以口哺之。

那男人的牙关依然紧咬着,可是在若软的嘴唇触碰过来时,似乎微微松动了些,慢慢地张嘴,如同沙漠久旱之人一般,饥渴地大口饮着涌来的汁液。

到了最后,竟是连那带着苦味的小舌也不肯放过,依然饥渴地缠绕吸吮着……

莘奴着了恼,伸手狠抓着他的肩膀,不巧正握在王诩烙伤的地方,男人疼的一抽,幸运的是没有咬紧牙关,不然莘奴这未及收回去的小舌难免是要被咬破了的。

不过这饮了一口之后,剩下的汤倒是好喂了,莘奴用调羹舀着药汁一点点地送入他的嘴中。当碗里的药汁见了底,男人的身上也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莘奴连忙为他拢了拢被子,伸手去擦他额头的汗珠。红肿的烙印此时已经敷上了药膏,深绿的颜色暂时掩住了那疤痕的狰狞。

莘奴又取了些药膏,细细地涂抹着刚才被她无意中抓到的地方,然后又伸了手摸摸他的额头,感觉不像刚才那样灼烫后,这才放下心来,转身走到门外。

可是脚还没有踏出去,就看到少年正立在门侧,有些沉默地望着她。

待着她出了房门后,这才低声说道:“有过路的商贾正在求购贱价的奴隶,我已同他讲好,将那屋内之人以一串圜钱卖与他,这样一来,莘姬您也算甩掉了烫手山芋落得清静,你看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魏国的物价起伏飞快,堪比天~朝股市,所以王仙人您的身价掉得这么厉害,真是不关狂崽崽怎么事 (⊙_⊙)

第97章

虽然一早便听瑛娘说起过,廉伊存着贱卖王诩的心思,可是她没有想到廉伊会这般坦然地同自己讲出来。

看着莘奴望过来的眼神,廉伊自然也明白她的诧异,却理直气壮地继续讲道:“你若贸然送走王诩,便是违背了魏王贬斥王诩为奴的王意。可是将多余的奴隶转手卖给他人,却合情合理,无可指责。那商人乃是走远路的,一路要行经韩楚秦三国,且都是富庶的城邦,王诩那般狡黠,自然能沿途与自己的弟子联络,到时也省了姬的烦忧。”

莘姬沉吟了半晌,说道:“你考虑的甚是周到,然而现在他身体太过虚弱,且毒意未消,一旦卖出,若是路上稍有不测……也是违背了我的初衷,此事暂且搁下,待他好了再议不迟。”

听了莘奴的话,廉伊握紧了拳头,低声道:“姬这般心软,当初有何苦千方百计地离开他的身边?”

其实这也是莘奴心里自问的话,连自己都没有找寻到答案,怎么能回答旁人?莘奴没有说话,自是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而廉伊则冷冷地盯住那紧闭的房门,半响之后才转身离去。

王诩昏沉一日后,第二日便退了高烧,总算是睁开了眼睛。那伤口也因为郎中精心调制的药膏而没有化脓感染。莘奴听到瑛娘说他醒了之后,便没有再去看他。只吩咐了能干心细的奴仆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只是病弱而体娇的鬼谷子变得有些挑嘴。从前甚好打发的口舌,如今却挑挑拣拣,每顿饭都食得不多,加上身上的烙伤和余毒,人也憔悴虚弱得很。

听了瑛娘的回报,莘奴真是有些气,不知好歹的竖子!既然逃脱了死劫,倒是赶快养伤好起来啊!

就像廉伊所言,到时再有路过的客商,她不但分文不要还倒贴银子将他送走便好。这样一来,既没有卷拂了魏王贬他为奴之意,同时也让府宅恢复了清静,该是多么的两全其美?

就在王诩又是一天滴水未沾后,莘奴再也忍不住了,憋着气儿去见王诩。推开房门一看,他并没有静卧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望着窗外一片娇艳的菊花。

莘奴虽然进来了,可是他却连看都未看一眼,表情寡淡得很。也是,他落入今日这般田地,全拜自己所赐,又怎么会若无其事地同自己打招呼呢?

可是看着他那清冷的样子,不知为何,莘奴一阵的气闷,便坐在他的身边道:“为何又不食饭?”

直到她说话,王诩才轻移了目光过来,淡淡地说道:“饭菜做得不甚可口。”

那样的气质,十足还是挑肥拣瘦的主子模样。莘奴看着他这样子心内来了气,冷声道:“府里的奴婢都是一样规格的饮食,莫不是你觉得自己哪里特殊,能吃得比其他的奴隶好?既然这般,我的府宅太小,养不起你这等金贵的,明日找人过来,将你送到人市典卖了,你也好换个富贵些的府宅,早日吃上些顺口的!”

这一席话说完,莘奴登时觉得胸内的郁气消减了大半。此时的她倒是领悟了以前王诩动不动老说典卖的了自己时的畅快了。

也难怪他总是喜欢将这些话挂在嘴边,这等看不顺眼便能一脚踹开的感觉甚是玄妙,只说了一遍,就有上瘾之感,实在是解气舒心的良方啊!

可是莘奴却忘了自己面前是何等羸弱的病人,这一番话说完后,王诩的脸色微微一变,当浓眉皱起时,突然抓起一旁放置的手帕捂在嘴上猛地一咳,当手帕再移开时,那上面赫然是一块触目惊心的血痕。

莘奴在一旁看得分明,顿时一惊,连忙端起一旁放置的一杯清水给他递了过去,懊恼地道:“都这般田地了,你那些忠仆孝徒都不在身边,就自己学着照料些自己,羸弱成一朵娇花,究竟是要摇曳给谁看……你总是咳血,是余毒未清的缘故。厨下有从商人那购得的番韭,有清热润肺的功效,我用它炒肉给你吃可好?”

王诩就着她的手慢慢饮下半杯清水,这才说道:“有劳了。”

虽然新近荣升为了鬼谷子的家主,可是莘奴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这家主做得却依然是以前的活计。

因为在鬼谷里吃惯了炒食,莘奴前些日子高价从黑市商人那买来了铁再锻造成锅,这才能吃上以前吃惯了的炒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