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诩也停下脚步,转身望着莘奴,沉静的眼神探究地望向莘奴震惊的脸庞。

过了片刻,莘奴才回过神来,不自禁地叹了口气,道:“好漂亮的山谷。怎么有这许多的幽兰?”

王诩淡淡地说道:“那次带你回家乡,见你看见那满谷的兰花走动不得。于是几个月前,我拣选了此处山谷,引来山泉,让谷内变得温暖潮湿,又从家乡引种了兰花。原先还担心它们水土不服,担心是否能够扎根,如今看来长得还算茂盛……”

他虽然说得轻巧,可是想要这么多名贵的兰花尽数扎根,却不是什么易事。而且这么多品种的罕见兰花又是何人在什么培育出来的?”

王诩轻轻触摸着这些花朵道:“以前看母亲栽培兰花,自然也跟着学了些,这些都是我以前培育出来的,俱是种在云梦山的南山坡下的山坳里……”

莘奴正弯腰看花,听他这般一说,身子不由得微微一僵。

那南山坡边便是她小时与王诩最常去的地方。无论是闲看天上的浮云,还是在草地上打滚,她都是喜欢在那片山坡上抱着诩哥哥的胳膊腻腻歪歪。只是那时,她指着坡下的那空荡的满是乱石的山谷,甚有不满地道:“若是此处开满异花,该是何等的美丽,到时,莘儿长大,用这山谷里的花儿装饰的花冠可好?”

那时的类似的话,她似乎说过好多次。只是再后来那山坡,她再也没有去过。自从父亲死后,与王诩有关的一切美好记忆都成为了不可触摸的禁地,死死地尘封被尘埃掩埋覆盖。

而现在那些灰败的尘垢,突然被一股脑地掀起抖落,而眼前如梦似幻的景象更是勾起了久远的美好回忆……

就在这时,王诩伸手折下朵粉蕊的幽兰,插在她的乌发耳鬓,然后轻轻道:“莘儿……我们成亲吧。”

这样突如其来的提议,竟让莘奴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竟是慌乱而无措地打量四周,似乎期待这这一地的鲜花里住着灵神前来解救。

好不容易,莘奴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她也抬头慢慢回望王诩,却发现一向运筹帷幄的男人,那一双幽深的眼眸也有几许不确定的闪烁的光,此时的他紧紧地回望着自己,紧闭的嘴唇和微微吊起的眼梢却慢慢都是不容拒绝的气场。

他口口声声说自己绝对不会如母亲一般,停驻在原地痴等着变心人。可是他最后到底也是为了心上人,亲手种下了这满谷的幽兰——一如他的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不走结婚就完结路线~~成婚后才是重头戏捏~~但素,现在这场花海求婚到底答不答应捏??

第121章

可是就算花儿再娇艳,王诩的母亲终究是没有等到莘子回头的那一天。而如今他将这满谷的鲜花呈送了自己的面前,她却觉得是这般不能承受的沉重……

心内还没有想定,可是双足已经做出了反应,竟是猛地转身便急急地朝谷外走去。可是还未走几步,一只有力的大掌已经牢牢地抓握住她的胳膊。当莘奴回头看时,男人英俊的脸已经拢上了一层铁青。

他紧紧地握住了她的胳膊,直直地望着她,一如当年她抛下他与孙伯私奔而去……这力道之大,甚至让她疼得痛叫了出来。最后到底是王诩慢慢地松开了手,头也不回地一个人朝着花谷的深处走去。

莘奴停留在原处,看着男人冷漠的背影,突然后悔自己方才下意识的转身逃离的举动。

当初他的母亲种下了这满地美丽的幽兰芳花,却到死都没有等到负心人的回顾一瞥。这也是王诩的心结所在,那个少年所有的阴郁都与他这充满压抑的孩提时的痛苦不堪的记忆有关。可是自己却偏偏如一去不回头的父亲莘子一般,给他留下一个背影……

这般一深思,罪恶之感简直充盈了全身,莘奴觉得就算自己不同意,也是要与他当面说清楚的,总是不好一声不响地离开,徒留他一人在这片精心布置的花海中。

男人的腿长个子高,大步流星地走起来速度也甚快。莘奴一个孕妇跟在身后实在是吃力,喊他,他又不肯停下来,气得小孕妇干脆蹲下身子捡起一块石头,掂了掂觉得太大,又换了块小的,朝着他的后背扔甩了过去。

小时打弹弓的技艺还在,倒是一下命中。王诩终于顿下了脚步,却始终不肯回头。

莘奴这才微微带喘地跟上了他。

这时男人又继续朝前走,不过照比着方才,步子明显放缓了许多,不至于让身后的那小女人气喘牛。

再往前走一段,便看见了一座小木屋。男人径自进了木屋中,将在土灶上的一个陶锅端了下来,一打开锅盖,顿时食物的香气满溢。

莘奴在热汤店内睡了一阵子,此时早就肚饿了,闻得这香气,逗引得小腹立刻欢畅地叫了起来。在准备婉拒男人的情绪里,这般毫不矜持的肠鸣实在是叫人气短。

莘奴咬了咬嘴唇问道:“你不是说要带我吃些好的吗?”

王诩没有说话,只是将两只陶碗摆放在了陶锅的旁边,然后用木棍从土灶下翻出了糊了泥的烤猪肘。

莘奴将陶锅里的美羹用两只陶碗盛装后,看锅里那像鸡一般的脚爪才发现,这锅里应该烹煮的是野鸡汤。

秋天林子里的野果甚多,那野鸡也是食得最肥之时,鲜美的肉质熬煮的美羹是家鸡的肉无法比拟的。

莘奴盛好了汤后,看着王诩正在温热的炉灶里贴上饼皮,应该不一会就有热腾腾的烤饼配汤了。

于是她径自端着碗先畅快地饮了几口。这时王诩贴服好了饼皮,已经敲开了猪肘外糊着的泥巴,里面的猪肘看上去个头不算大,用手轻轻一扯便能撤下一块多汁的肘皮,王诩直接将那撕扯下来的一块送到了莘奴的嘴边,像喂猫儿一般,让她就着手指吃下一大块美味。

莘奴心满意足地连吃了几块猪肉后,发觉这猪肉似乎也是与平时吃的不大一样,肉味纯正鲜嫩得很。

这腹内一时有热汤和肉来垫底,就不那么慌张。莘奴有些与王诩好好谈一谈,可是男人只是专注地烤饼,给她撕肉,却绝口不再提方才脱口而出的那一句“成亲”。

莘奴如何不知他是在闹着别扭。虽然自己方才的反应的确不对,可他不也是一言不发地转身便走!

这般一想,似乎就没有那么理亏了。她决心先示好,从陶锅里捞了一块鸡腿肉放到了他的嘴边。

一直没有吃东西的男人顿了一下,看了看她递来的那一块鸡肉,只是皱眉看着,仿佛那肉沾满了□□一般,却不肯张嘴去吃。

莘奴倒是来了气,将那块肉使劲塞入了他的口中,瞪大了眼看着他吃还是不吃,就连眉间的那一颗红痣都似乎开了天眼直瞪着他……

王诩在三只圆眼的注视下,慢慢地将口里的鸡肉咀嚼咽下,然后安静了一会,开口道:“我知你只喜青春的少年,可是如今你腹内的孩儿,的确是需要一个疼爱他的父亲。我小时无父……常被别人耻笑,也绝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也落入这般情境。”

莘奴听了这话,胸口的气闷渐盛,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只是低低地说:“可是你先前说过,不看重这世俗的婚约,你我现在这般不是很好?以后我也不会阻你来见孩儿……”

王诩掸了掸膝头并没有的灰尘,眼皮微垂道:“那廉伊并没有在大梁停留太久,而是去了赵国,据说深得赵王的信任……你在等他衣锦还乡吗?”

莘奴听了这话,将筷子重重放下:“只说你我,为何又要扯来别人!在你眼里,我便一直是天性放荡的,可是你要知,之前有了婚约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说到这,原先一直深埋在心底的委屈一股脑地翻涌了上。他王诩是天上的神明不成,万物的更替全都随了他的心意?

他要她为奴,她便一夕跌落尘埃。主子的戏码觉得腻了,便摇身一变成了比家主还娇气的奴才。说不成婚时,世间的一切媒妁之约都是粪土一般。突然想当慈父了,便开口不容人拒绝地要求成婚,一旦不答应,竟是掉脸便走,他王诩占尽了便宜,怎么便成了天下第一等的委屈人了?

莘奴觉得有块鸡骨头哽在喉咙里,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恶气,竟是气得扑到王诩的怀里,如小时发了脾气一般,握紧了拳头使劲地捶打着他的胸膛。

王诩耐着性子任她捶打了几下,便一把握住了她的拳头:“好了,刚吃了几口便闹,是要打嗝不成?”

说完便将她顺着抱在自己的怀里,轻拍着她的后背:“快要当娘的人了,怎么还像个黄毛的野丫头?我知你……不想嫁我,可是腹内的孩儿还有几个月便要出生了,总是不好让他顶着私生子的名头。你我都不是小孩子了,有些决定也不能自顾着自己的心思。”

是啊,王诩的这个决定明显是为了腹中的孩子才下了的决心。从来不屑于姻缘之人,却为了孩儿而心甘情愿地成婚,这是多么大的牺牲,而自己若是一味只纠结着自己的那点子小心思,的确不是为人母所为。

以前觉得王诩为人太冷又薄情,现在才觉得他以后就算不是个好丈夫,却绝对是个好父亲。在腿伤时,他闲来无事为婴孩打制的物件几乎要堆满一个屋子了……

而王诩见莘奴情绪见缓,又开口道:“你若是担心成亲后,我会拘谨着你,你大可放心,便是照着往常一般自去经营你的店铺,赚来的利,我也不要,你喜欢留在邺城便留在这,我也不会强迫着你回鬼谷,你看可好?”王诩倒是知道这怀中孕妇的财迷心气,便是捡了要紧的报下承诺。

莘奴却低着头半响不语,过了老半天,才慢慢地吐出了一个字——“好……”

这一个“好”,便是轻巧地将她的婚姻大事定了下来。

王诩见她终于肯吐口,轻缓地吐了一口气,阴沉了半天的脸上终于浮泛出了笑意。将她安置在席榻上后,转身去了屋内,不一会便拿了魏地的婚书让莘奴按下手印。

莘奴惊诧地接过那婚书一看,这婚书上加盖的并不是城邑的印章,而是大魏专司户籍的典官印章,王诩与莘奴的名字户籍都写得工整,样样都是不缺,而王诩提笔写上自己与莘奴的名字后,便取来了红泥将自己的指印按压在上面。

然后单取了莘奴的食指沾了红泥再按压在那婚书上。这般的一气呵成,娴熟得简直如同人市买卖人口的贩子一般。

待得按完后,他取了巾帕擦拭着已经有些傻眼的孕妇的手指,不急不缓地解释道:”你我的成礼要慢慢规划,可是孩儿的户籍却要婚书来定,所以先签了婚书送到府衙里备下。”

鬼谷子王诩做任何事情都是冠冕堂皇,让人毫无招架之力。

可是莘奴望着自己手指,总是隐隐觉得自己似乎答应了什么注定会让她后悔的事情。

解决了这头等的大事,山谷里烂漫的气息终于感染到了王诩的眼角眉梢。男人明显是放松了许多,只抱着莘奴亲了又亲,仿佛她的从头到脚,甚至每一根纤发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一般。

最后是她忍无可忍地推开他,直言在这般腻歪下去就退婚,他才笑着松了手,让她又喝了一碗美羹后,便拉着她巡游这一处他明心布局的小庄园。

原来方才食的猪肉,也是谷内的私养。都是从小喂了草药的小猪,未及长出肥膘,便宰杀烤炙,味道才会那般的鲜美。

听王诩说这吃了草药的猪肉最利于产后的恢复,补气的效果最好。待得她生产完毕,小猪也该出圈,正好可以熬汤给她喝。

于是刚刚定下了婚事的二人当夜便在这谷内休息了一宿。

待得第二日才重新赶回了邺城。

莘奴这边糊涂地与王诩定了婚事,可是心内到底还是有些忐忑,加之心悬着妫姜,所以回城后,换了身衣服,便来拜访妫姜了。

妫姜虽然自嘲是个糊涂度日之人,可是最重养生的她无论身在何处,都是将自己饮食起居打理得简单而雅致。

单说这饮茶一样,是最近颇为流行的饮品,传说,神农在野外以釜锅煮水时,刚好有几片叶子飘进锅中,煮好的水,其色微黄,喝入口中生津止渴、提神醒脑,便是这茶的来历。虽然不若甜浆那般爽口,所以一般人不能接受,可细细品来,别有一般滋味。

妫姜的小茶室正面对一片水塘,半敞开的竹拉门外尽是开得争艳的菊花,花的倒影映在水中,被花团包围着,就连苦茶也沾染了菊的清香。

莘奴将自己答应了王诩求婚之事说给了妫姜听。妫姜听了倒是并没有意外之感,只是叹了口气道:“原是不知你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的牵扯,你若是觉得他对你好,便是尽好了,不过那个男人掌控一切的天性如斯,就算改也难以改好到哪去。

以后你们若是再起了什么冲突,姐姐你还是要学着改变些,毕竟这以后的相处,不再是你们以前的主仆,仆主,夫妻的相处之道……深奥着呢!”

莘奴低头沉思了一会妫姜的话,突然想起了巧遇姜云君的那一节,因为自己的言语不慎,姜云君似乎误会了什么,总是要体现跟妫姜知会一声才好。

可谁知,妫姜听了莘奴之言后,淡淡地哦了一声,然后端起茶杯饮了一口,慢吞吞道:“他倒是没有因为吃多了‘酒肉’而吃得发傻……他那日闯入我府里来,我一时恼了,便在他的茶水里下了些泄阳的药物,他一时乏力而心虚也是应该的,原是不关你的事情。”

莘奴微微惊讶地张开了嘴,心道;难怪那日见了一向健硕的姜云君,他会那般的脚下发虚,却是中毒以至于雄风不振……突然,莘奴觉得自己以前驳斥姬莹的话都可以尽数收回了。

怪不得眼前这个贤淑端雅的女子,当初会帮她相处毒翻了王诩的主意。

这般一言不合便下毒,齐国王女妫姜,还真是有些不负心狠手辣的毒寡妇恶名呢!

作者有话要说:喵 今天大肥章

第122章

似乎是发觉了莘奴被吓得不轻,妫姜噗嗤一笑道:“怎么,是吓到姐姐了吗?”

莘奴轻轻吐了一口气,说道:“只是觉得妹妹你是心悦于姜云君的,这样去做,若是被他发觉,岂不是伤了你们二人的感情?”

妫姜摇了摇头,用手指轻轻触摸着身旁团簇绽放的菊花,说道:“你知我与他初次相逢时,他是何等的气质吗?那时他在齐国最大的女闾,设在齐宫附近的艳姝阁,正与几位出身不俗的公子赌酒争美,看谁喝到最后便能赢得最大的花魁水仙子,输了的要各处二百金的夜资。几位公子皆是擅饮之人,又有宫室解酒的秘药,那场赌酒居然喝了三天三夜。直到喝得几位公子解药食得殆尽,先后醉倒后,他哈哈大笑三声,却将辛苦赢来的水仙子转赠给守在女闾门路的一个年轻的乞丐。待得那花魁与乞丐双双一脸喜色的向他叩拜,一旁偷偷观看的我才知那花魁和乞丐乃是一对青梅竹马,因为战乱而失散,不久才在齐国都城偶然相遇的。而姜云君痛饮三日所赢下的赌金正好给花魁赎身,让二人破镜重圆。”

妫姜回忆到这,平淡的脸上满是柔柔的笑意:“这便是他,桀骜不驯,却又侠骨柔肠。这样的男子,本应毫无牵挂地畅游在天地之间,踏遍大漠黄沙,千水万户。可是后来,只因我一时的好奇,情不自禁地受了他的吸引,与他相识,相知,可是最后相爱却不能相守。他为我从一个了无牵挂的浊世贵公子变成了如今杀人如麻,以赚取人头为生的刽子手。他看似甘之如饴,我心内却是万般的不忍。

他本不该如此。所以我常常在想若是我当初没有因为私心而接近于他,虽不能相濡以沫,却能相忘于江湖,是不是便各自安享了一份心安理得的自在?

所以,那日我听闻他与疾公子的戏言,心内却是有些释然,若是我与他就此情淡,一刀两断,未尝不是他的造化。”

莘奴听到这,却是有些恍然大悟,她原来只以为妫姜因为吃醋而故意戏弄那姜云君。如今才知妫姜已经下定了与那刺客宗师就此分离的决心。回想起姜云君提及妫姜时的眼角眉梢的急色,莘奴直觉中这件事未必能像妫姜所想那般善始善终。

不过,这终究是她与姜云君之间的事情,自己也是无法多言的。忽然,她又想起张华明日的邀约,说给妫姜。妫姜听了淡淡道::“如今她张华即将贵为秦国公子夫人,正如她所言,我本不该与她多言,到时你便替我推了邀约,就说我疾病缠身,不能出府便罢了。”

莘奴点了点头,只是原本想请妫姜开一些补精益气的药物给王诩,如今是紧闭了嘴巴,没敢劳烦妫姜,免得一时不慎,刚领了婚书的夫君便要与那姜云君一般皆是变得愈加的气短匆匆。

可是张华的邀约又不能置之不理,若是借此解了姬莹和张华的心结,两位同窗在几十年后可以释然一笑,不必介怀年少时的轻狂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