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大白天,但大约是近来天色昏昏,会议室还开着灯,大吊灯落下的光热烈灿烂一如阳光。可对方俊美的面容却胜过了强光。

是宁舟山。

周明珠没想到自己竟会遇上宁舟山,她虽然不是对方的粉丝,可忽然之间看到电视里的人跳到自己跟前,还是有一种现实和幻觉交错的感觉。

宁舟山似是见惯了一见面就发呆的女性,不以为忤的起身走了过来。他伸出手作出一个友好的姿态,微笑着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宁舟山,《千金》的男主。”

大概是因为会议室里的温度有些高又或者他刚刚运动过了,他的袖扣被解开,袖口卷起了一点,露出光滑而充满力量的弧线,伸过来的手掌,手指纤长,骨节分明。

一定会有女人为了能与他握一次手而心甘情愿的去死。

周明珠大脑CPU完全报废,只能靠本能。她吞咽了口口水,伸手握住他的手掌,手部几乎有一种发麻的错觉:“你好,我是周明珠,《千金》的女主。”

宁舟山被她这反应逗的一乐,不由用力握了握她的手:“这话要等签了约之后。”

周明珠顿时反应过来,不太好意思的对着他一笑。索性现在沈思远不在这里,她心情十分放松,顺口接了一句:“宁先生看过合约了?”

宁舟山摇摇头:“只是听说今天要有个新师妹,还是和我下部戏配戏的师妹。所以特意过来看看。”

宁舟山乃是瑞百娱乐力捧的一线男星,单看他先后参演《美人传》、《千金》就能知道他如今的地位和人脉。所以,他会提前知道周明珠参演《千金》并且能够跑来看人,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周明珠跟着他往里走了几步,然后才在朱迪和律师的引导下看了看桌上的几份文件。

“周小姐请看:这是你和瑞百的合约,”朱迪有条不紊的介绍道,“这是您参演《千金》的合约。如果有疑问的话,你可以带回去,请你的律师再斟酌一二。”

简直是两块大砖头,能砸死人的那种。

周明珠仰起头看了眼朱迪,开口问道:“要是我的律师说这合约有问题,斟酌过后可以改?”

“当然,”朱迪笑得十分标准得体,露出八颗珍珠似的贝齿,好似对着镜子演练过千百次,“不能。”

周明珠深呼吸了一下,没再说傻话,甚至没有认真去看这两份厚的和砖头似的合约,提了笔就签下大名:周明珠。

朱迪看她如此干脆,倒是不由有些意外。

周明珠签完了名字,转了转手中的笔,倒是额外又问了一句:“我的片酬有多少,沈先生上次说会提前预支一半给我的。”

在旁看戏的宁舟山终于再也忍不住,他“扑哧”的笑出声来,问道:“你觉得有多少?”

周明珠摸不到他的笑点,只能认真的想了想:“十万?”顾桥在《美人传》里的戏份只能得个一千而已,据顾桥说,这已经算是很多了。

宁舟山眨了眨眼睛,那双灿若明星的眼睛里荡漾着浓浓的笑意,好像有熔岩从里面流出来。他笑得弯了腰,几乎说不出话了。

反倒是朱迪冷静的回答周明珠道:“一百万。”她补充了一句,“预支的五十万会在明天之前打到你的卡上。”

周明珠被这数字弄得呆了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不禁喃喃道:“沈先生还真是个好人啊......”

“哈哈哈......”宁舟山真是笑得要站不住了,他扶着椅子,忍了半天才抬起眼看着周明珠,眉目带笑的赞道,“Naive girl......”

周明珠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笔一张纸递上去:“我有个朋友特别喜欢你,能签个名吗?”

宁舟山这才勉强收了笑,端出一二往日里的高冷模样。他接了笔,刷刷的签好了名字,好一会儿才总结陈词道:“你真有趣。”显然是把周明珠口中的“有个朋友”当成了周明珠。

周明珠一点也没有想要解释的欲望,忍住耸肩的冲动,把话给咽了回去。

签完了约的周明珠一身轻松也没有在皇冠大厦多留的意思。倒是朱迪,兢兢业业的送了她下楼,还特意递了张名片给她:“这是沈总的名片,上面有他的联系方式,他特意交代我给你的。”朱迪顿了顿,还是委婉的接了一句,“不过,我个人建议你不要去打扰沈总。”

周明珠连忙点头。

见她受教,朱迪凝目看了她一眼,又徐徐道:“虽然你签了约,但之前还没在这圈子里混过,沈总的意思是等到《千金》开拍再给你选经纪人和助理,正式介绍给媒体。在此之前,请不要透露风声,否则根据保密条例,违约金绝对不是你所能承受的......”

周明珠一一应下,和朱迪告别之后慢悠悠的往地铁站走去。

其实,从那天遇见沈思远起,今天的这些事都是不可避免的。赔衣服事小,可真要闹开了,沈思远那么一个人物,只要表现出一点儿不高兴,下面的人能把自己和顾桥折腾死。合约的事就更不需要考虑了——已经摆在她面前的合约,无论是苛刻还是优待,全都不是她所能拒绝的。

更何况,无论是在朱迪还是宁舟山的眼里,这都是旁人求也求不到的机会。

按理说,平白得了这么一个机会还有五十万,周明珠是该高兴的。可她怎么高兴不起来,闷闷不乐的回了家。顾桥还没回来,所以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丢到地上的拖把也仍旧是安安静静的躺在地上。

周明珠忽然有种说不出的委屈,她咬了咬唇,干脆没理地上没收拾完的东西,扑倒床上打开电视。

电视上正好有人在采访莫闻有关新作《千金》的事。

“据说您打算在新戏《千金》里面采用新人?”留了短发的女主持人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只是嘴唇有些大,红艳艳的,话语也不似声音一样柔和,反倒一针见血,“先前传言都说这是您和朱曦的又一次合作,这回临时选新人,是因为朱曦和瑞百的合约问题吗?”

“当然不,我是一个导演,我要负责的是我的电影而不是其他。”莫闻穿了一件棕色的风衣,气质卓然,绝非是周明珠那日看见的那样懒散、不靠谱,他缓缓的接着道,“朱曦她非常好,像她这样的年纪,能接连得万花奖、金鸟奖影后,是非常难得的。当年万花奖,我做评委也给她投了一票的,我可不是自打耳光的人。”

莫闻最后那句略带了点玩笑的话,顿时把场下的观众都逗笑了。

那位女主持也见好就收的接口道:“这么说,是因为觉得角色不合适,所以才换新人?”

“确实是这样。”莫闻笑了笑,十分的有风度,“朱曦的演技是经过锻炼的,她有天赋又非常勤奋努力,可她是 extremely ell trained ,是一块打磨好了的钻石,光彩照人。”

女主持微微一笑,会意的接着问道:“这不好吗?”

莫闻摇摇头,比划了几个手势:“《千金》讲的是宁万柔少女时期的事。那时候,她才刚刚走出深闺,像是一只雏凤,刚刚张开翅膀对面世界。她还非常青涩笨拙,但是骨子里的骄傲和执拗逼迫着她摸索着、艰难着前进。所以,这部戏我更喜欢选新人,因为这样更接近这个角色的本质。”

莫闻对着镜头,笑得十分温和,目光极具穿透力度:“我所希望看到的是,演员就和角色一起,慢慢的成长。”

女主持笑靥如花,夸张的捧着脸:“哎呀,这么一说,我都想去试试了。我也没演过戏,莫导看我可以吗?”

台下众人又是笑成一团。

其实,这些都是半真半假糊弄不知情的人罢了,所谓的海选新人也不过是个幌子——周明珠的合约都已经签了。

周明珠却仍旧十分认真的看了一会儿,还是关了电视,本来委屈的心情反倒渐渐散开了,她想:这么多人里,他们偏偏选了她周明珠,或许她真的可以试一试。

就在这时,手机突地的响了起来,周明珠接了手机,来不及说什么就被另一头传来的声音吓到了。

“珠珠,你快来......”

是顾桥的哭声。惊恐的、无措的。

第七章

周明珠几乎是立刻就从床上蹦了起来,她急忙忙的道:“你把地址告诉我。”又紧接着,“别挂电话,我马上赶去。”

顾桥几乎要哭出来了,可她还是竭力忍着,用颤抖的声音说:“金碧酒店5324号房。”她似乎在说话的时候找回了一点镇静的精神,低声哀求道,“珠珠,你快一点......”

顾桥一贯是没心没肺的、天不怕地不怕的,这般态度反倒叫周明珠跟着提了一颗心。

周明珠一边穿外套一边拿外衣,急的要冒汗却还是温声和她说话:“别怕,我马上就到。”她不敢耽搁,索性现在也有了钱,揣了钱包就往外跑。

三更半夜,好不容易才能招到一辆车,司机瞥了眼披了件大衣就急忙忙往金碧大酒店去的周明珠,语气颇有些关切:“小姑娘家,这么晚了怎么还出门?男朋友也不来接?”

周明珠一颗心全挂在顾桥那头,只是勉强朝他笑笑,还是对着手机另一头说话:“阿桥,你还好吗?”

顾桥好似冷静了一点,声音渐渐平稳了些:“珠珠,”她顿一顿,又说了一句,“我手机快没电了......”

周明珠的心也跟着担忧起来,只能催司机:“请您快一些,我朋友很急。”

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还是默不作声的踩了油门。

其实,她和顾桥认真算起来也不过是认识了几个月而已。可是,顾桥几乎救了周明珠的命。

顾桥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二次撞击导致周明珠受创失忆,所以愧疚的不行。可是,周明珠她隐约可以忆起自己在被撞之前正浑浑噩噩的游荡街头——没有记忆,除了一身衣服和钱包别无所有,不知何去何从,只有一片茫茫......

顾桥撞了她却也救了她,甚至收留她给了她收拾心情的地方,安抚了她的茫然和不安。若不然,似周明珠这般没有记忆、没有落脚地、没有多少钱财的人,还不知会有什么结局呢。

所以,顾桥于她,说一句恩同再造也不为过。这么些日子下来,她们二人同起同卧,周明珠亦是真心拿她当姐妹的。

现今已经算是深夜,这个时候,路上的车不算多,司机踩了油门,果然很快就到了金碧酒店。

周明珠顾不得问价钱,直接抽了两张毛爷爷递给他,她用力带上门,车子也跟着震了震,本人却和子弹似的蹦了出去。

顾桥的手机已经在中途没电断了,故而周明珠一颗心紧绷着,直到乘了电梯半跑半走的到了5324号的房门口,见着出来开门的、安然无恙的顾桥方才安心了些。

“你没事吧?”周明珠气喘吁吁的抬头看着开门的顾桥,蹙了蹙眉。

顾桥身上还穿着早晨出去时候的驼色大衣,倒是帽子不见了,头发凌乱的披着,脸哭得通红,好似和人打了一架似的。或者,更准确点来说,好似被人蹂.躏了一番似的。

顾桥咬了咬唇,动作迅速的把周明珠拉进来,低着头道:“我没事。”她往里走了几步,方才把周明珠带到卧室那边,口上小声说着话,“今天《美人传》的副导演邓仪打点电话找我,说是要给我加个戏,然后又让我来找他拿新剧本。我一时鬼迷心窍,就听他的话来了酒店......”

说话间,她们二人一起到了卧室,周明珠一抬眼就能看见那个被砸的头破血流、昏倒在地上不知死活的男人。

顾桥有些神经质的抓着周明珠的手,垂着头,乌黑的长发遮住了她面上的表情:“他要脱我衣服......我就拿起床边的台灯砸了一下,我真没想杀他......怎么办明珠,我不想坐牢......”她几乎要委顿于地,崩溃似的哭了出来,“明珠,怎么办?我爸妈他们都不在B市。在这里我只有你一个可以相信。”

看着地上躺着的人和血,周明珠真的也被吓到了,她呆呆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大着胆子上前去探对方的鼻息——还好,还活着。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肩膀都松了松。

随即,她又很快的认识到另一个问题:无论如何,对方对顾桥的侵犯都只是未遂,只要死不承认,谁也拿不出证据,可顾桥却是真的把他砸的半死。若是对方恼羞成怒要告顾桥,周明珠那点儿片酬就算全赔上去怕也不够。说不得顾桥真要坐牢。

顾桥见周明珠面色缓了缓,心里也好受了些——她适才根本不敢去试探邓仪是死是活,现在知道对方还活着,不免升起了一些庆幸。她擦了擦眼泪,勉强道:“他没死对不对?我,我去打120。”又反应过来,推了推周明珠,“你别呆这里了,真要是把你也牵连了怎么办?”

周明珠被她推得有些踉跄,忽而想起一件事。她伸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那张朱迪给她的名片,神色之中显出几分犹豫来。

她和顾桥现今大概只能算是无业游民,根本没有能力可以处理好此事。而沈思远则是她所见过的人里,身份最高的,最有可能处理这事的,虽然不知道对方现在还认不认得她。

周明珠一边拉住顾桥,一边紧紧的抓着那张名片,手上的劲道几乎要把它揉碎了。好半天,她才低了头,下定决心的掏出手机照着上面的电话打过去: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顾桥去坐牢,总也要试试。

她决心下得很快,可真等电话打出去了心里又十分紧张,全然不知如何是好。

是要先说晚上好,还是先自报家门......?周明珠心里紧张地不得了,下意识的就有一种立马挂断电话的冲动。只是,边上还有顾桥,她只得硬撑着一口气等着。

嘟,嘟,嘟嘟——就在周明珠以为电话要打不通了的时候,忽然有低沉的男声传来过来:

“谁?”沈思远非常的低沉悦耳,好似大提琴的乐声在静夜里低低盘旋,回荡在心头。他周围应该也十分安静,隐约间好似有玻璃杯碰撞的声音传来,更添了几分旖旎夜色。

周明珠抓着手机的手指绷得紧紧的,几乎可以看出青色的骨节。她脑子一片空白,嘴里已经把话说出去了:“沈总你好,我是周明珠。”她怕对方问出周明珠是谁这个难堪的问题,连忙接着道,“是您定下的《千金》女主角,今天刚和瑞百签约.......”

“这么晚打电话过来,你就只是跟我说这些?”不等周明珠把话说完,沈思远已经打断了她的话,直截了当的道,“给你一分钟。”

周明珠看了眼顾桥和地上昏迷不醒的邓仪,只得厚着脸皮把话说下去:“我朋友今天不小心砸了人,想要请沈总帮忙。”

听到这话,沈思远好似笑了一声,他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如同掺了月光的红酒一般的冰冷醉人:“你在开什么玩笑?”他冷淡而毫无感情的缓缓道,“这种事,你应该找警察或者医院。如果喝醉了,就找个代驾赶紧回去。”

察觉到对方要挂电话的意图,周明珠紧张的都快要跟着边上的顾桥哭出来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只是徒劳无助的哀求道:“求求你了,沈总......”

沈思远那一头却忽然静了下去,许久他才接口道:“你现在在哪里?”

周明珠一颗心落了地,飞快的报了地址,只听到沈思远简单干脆的一句话:“你在那等半个小时,我让人过去处理。”。

*******

沈思远挂了手机,并没有立刻起身去处理这事,反倒是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随意的把手上盛着红酒的杯子搁到案几上,隔着落地窗去看窗外那轮半昏半明的月亮和广袤的夜空。

银白的月光洒落一地,如霜如雪,大理石的地板好似染了一层薄薄的光,拖出纤长的人影,又冷又淡。

按理来说,这种事沈思远本不想管也不该管。

可是,听到手机那头的那句“求求你了,沈总”时,他忍不住想起第一次遇见梁倾城的时候。

那时候,他被外公丢到酒店里实习,不知怎的正好遇见了回中国旅游的梁倾城。

她刚刚在顶层的旋转餐厅用完餐,乘着电梯下来,穿了件鹅黄色的裙子,娇嫩鲜妍的好似嫩绿色的枝头初初展露的迎春花。她那一头微微有些卷的乌发,只是用一根松松的发带束着,因是背对着人打电话撒娇,发带上那朵黄宝石雕成的玫瑰花正好就对着沈思远。

“求求你了,爹地,”她撒娇的时候,声音非常的轻也非常的甜,好似小猫咪小心翼翼的用舌尖轻轻的舔你的掌心,“我想再玩一会儿......”

沈思远就沉默的站在她背后,听着她的声音,看着玻璃窗映出的人像,第一次有了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不知是否是酒水带来的错觉,他总觉得周明珠的声音和梁倾城十分的相似。但她满怀期待的对你说“求求你了”的时候,他几乎生出一种不忍的感觉。

第八章

等到沈思远那边的人来处理事情,已经过了十二点。好在邓仪整整定了三天的房,倒也不怕酒店的人忽然推门来赶人。

沈思远派来的人显是见惯了事,领头的那人穿着黑色西装,高而健壮。他看着地上的血迹连眉头都没动一下,默不作声的对着周明珠和顾桥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随即便一边摆手让人把邓仪抬出去一边让人把现场整理干净。

周明珠冷静了许多,拉着顾桥的手站在一边看着。

等房间整理的差不多了,领头的那个男人方才伸出手做了个请的姿态:“我送两位回去,”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沈先生说,后续的事等他抽出空来会和周小姐说清楚的。”

是了,有句话叫“不帮是本分,帮了是情分”,沈思远的人情可不好欠。

周明珠苦笑了一声,拉着顾桥一起出了门。

从酒店的走廊走过去,正好撞见了一个头发颜色好似废弃的黄色颜料的白皮肤男人,他搂着一个高个女人朝被保镖簇拥在正中间的周明珠和顾桥调笑着:“hello!Beauty !”他大约喝得高了,兴高采烈的,蓝色的眼睛里是浑浊而猥.琐的欲望。

周明珠心里本就闷着气,这会儿也不知道哪根筋被抽到了,一股火忽然窜了上来,还未反应过来便直接把手上的包朝着那人的头砸去。

那男人本就醉晕了,这般一砸虽是没多少力气却也叫他踉跄着倒了下来,最后用手撑着半坐起来,靠着墙角。他怀里的女人脚上的红色高跟鞋不知何时也丢了一只,一拐一拐的走过去,也跟着坐了下来,还靠在他的怀里

看着这“相依相偎”的二人组,在场的人皆是无语。

还是后头的保镖把包拾起来递给周明珠,笑着解围道:“周小姐倒是好准头。”

呵呵,周明珠只能扯了扯嘴角朝他们笑笑。

从酒店的电梯下去,可以透过玻璃看见深夜里的城市。她忽的想起自己不知从哪里看到的绘本:小女孩乘着透明泡沫在深海中不断坠落,无数绮丽而神秘的景象在她面前展露,美丽而危险。此时想起,竟与此刻情景颇有几分相似。

夜里的城市好似沉睡了的巨兽,安静的蛰伏着,而那些白日里压抑的欲望却在这样的安静中汹涌而出,顺着融金一般的灯光流淌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熠熠生辉。

那样美丽,也那样危险。

等回到家中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顾桥默不作声的跑去洗了个热水澡,出来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去看周明珠:“因为这件事,你去找沈思远,真的没事吗?”

周明珠勉强露出一点笑来:“我今天刚签了约,他现在也算是我的老板了。这么个人情,欠着就欠着吧。”

顾桥这才稍稍放心了些,她有点儿后怕也有点愧疚,便老老实实的道:“我明天就去把《美人传》的戏给辞了。反正我得罪了邓仪,就算不辞也混不下去了。”

周明珠没有应声,她伸手拉住顾桥,捏了捏她的手掌心:“没事,天下又不是只有《美人传》这一个戏组,我们以后一定还有别的机会。”

顾桥咬咬唇,低低道:“珠珠,你知道我为什么忽然想要做明星吗?”

周明珠怔了怔,问她:“为什么?”

“我爸妈都是教师,最是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我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被关在家里看书写作业。后来大学毕业了,我爸打算送我出国镀金。他说得很认真‘你李叔叔的儿子也在那里,你们两个正好见见面,培养下感情。等你读完硕士,要是觉得不错,两家人可以坐在一起谈谈婚事’。”她抬起头,看着周明珠微微笑了笑,因为双眼哭得有些红肿,这笑容不免显得有些难看,“我那时听到这话,几乎有一种荒谬的感觉。好像我整个人生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定下来一样。我和他们吵了一架,跑出了家门,正好有个选秀节目,我就报名参加了。”

周明珠听到这里,不由有些咂舌:顾桥这是算是晚来的叛逆期?不过,她还是安慰了一句:“其实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他们要是知道你这么努力,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顾桥摇摇头:“他们一定觉得丢脸死了。”她用力抹了抹眼睛,小声道,“我就凭着一口意气,硬撑着不愿意回头。现在想想,说不定我真的是没有天赋。”

之前的选秀,顾桥得了个第三的名头,随后又跟着在片场里跑了一年的龙套,连混个眼熟都没有。好不容易接了个《美人传》的戏,本以为要熬出头了,可又碰上邓仪的事情。一时之间,娱乐圈背后那点黑暗的东西全都涌了出来,反倒叫顾桥望而生畏。

周明珠心知顾桥那点心事,想了想也没有狠劝,反倒是接了一句:“好了,事情都解决了,你也别太钻牛角尖了。”她顿了顿,声音软软的,“好好休息几天,等你自己想清楚了再说这些,好不好?”

顾桥怔怔的抬头去看周明珠,好半天才忽然扑过来抱住她:“珠珠,你真好。”她声音里面微微带了点哽咽,“幸亏还有你。”

周明珠作势要推开她,吐吐舌头:“我还没洗澡呢,就这么扑过来也不嫌脏。”

“只要是珠珠,我就不嫌弃。”顾桥笑了笑,小声道。

周明珠鼻尖微微有些酸,却还是把她推了开来:“不和你说了,我去洗澡了。”

第二日又是新的一天,周明珠和顾桥都无事,索性闲在家里当宅女。周明珠特意起了个大早,跑去买红薯,准备煮红薯粥。因为她和顾桥的胃口都小,故而特意挑了几个小的。

结账的时候,她看了眼摊子上面和小红薯长得十分像的小萝卜。于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周明珠,忍不住多问了一句:“老板,这红薯长得好像萝卜,我没拿错吧?”老板正忙着替人称重量,听到她的话只是随意一瞥,漫不经心的点头道:“没错。”

周明珠十分欣慰,拿了五块钱结了账又拿几角硬币,提着一袋子红薯欢欢快快的跑回去了。

结果,回去一洗一切,红薯成紫薯了,QAQ......

顾桥就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抱着枕头大笑,结果被恼羞成怒的周明珠强行拉起来,使唤着去淘米了。

反正,紫薯粥还比红薯粥有营养呢——BY 周明珠只可惜,她们两人吵吵嚷嚷、热热闹闹的煮了这么一锅粥,没等着周明珠喝上一口,昨晚上的债主就打电话过来了。

“十二点,春风阁。”沈思远一向言简意赅,周明珠还没应声,他便干脆利落的挂了电话。

周明珠看了看时间,现在才八点多,春风阁离这里至多只要一小时的车程。

于是,周明珠心安理得的放下手机,接着喝粥。

倒是顾桥,十分不安心:“是沈总的电话吧?要不你早些过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事。”

周明珠摆摆头:“他这种人一般都是有时间安排表的,说是十二点就肯定不会早一分或是晚一秒。这个时候我跑去春风阁,肯定连门都进不去呢。”她想了想,觉着自己一穷二白没什么好担心的,心里跟着松了一下,端起碗喝了口粥,“再说了,唯美食和友情不可辜负。怎么也要先和你一起喝了粥才好。”

顾桥这才稍稍放心,她瞪了周明珠一样,双颊微微鼓起:“油腔滑调!”总算是露出一点笑容来。

周明珠到底不敢耽搁,因为怕路上堵车误了时间,等喝了粥便起来收拾着准备出门。

无论如何,对方是沈思远,哪怕是一脸镇定的安慰顾桥的周明珠心里都没什么底。她想了想,还是把头发盘了起来,穿了件灰色的羊毛大衣,去了几分青涩显出些少女的纯稚来,更有几分不易察觉的低调。

这般急匆匆的,周明珠早早的就到了春风阁。

春风阁听名字就知道是个仿古的高级会所,全名叫做“春风得意阁”,尤其喜欢讲究个私人空间和情调,故而哪怕是寸金寸土的市区都占了极大的面积,周侧十分安静,往来皆是轿车,真正的“往来无白丁”——周明珠乘的出租车顿时就被淹没在了不屑的目光中。周明珠并不在意,她从出租车上出来,理了理自己的大衣,干脆趁着时间还早在附近走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