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穿过来,又经历了火场逃生,原身的脑袋已疲惫得厉害,夕欢刚想启动看相的玄学能力,看看以后哪位兄弟会有出色,脑袋便针刺般发疼,只得暂且压下,容后再提了。

杜浩歌,华听风。

唉,这俩连名字都有主角相!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哭不出来,尴尬了

两位大兄弟:居然有这么坚强的姑娘!!

感谢评论,老感动了(憋出了诚恳的眼泪

魔教教主养成记 4

天空蒙蒙亮之际,陈征一行人到达天海帮的总舵,将夕欢安顿下来。

帮主和重要成员的起居饮食都在总舵后半区,女眷所住的静雅厢房则要再靠后一点,以一庭园的流水小径相隔开来。许是因为身是正派,天海帮内部气氛温馨,规矩并不森严,全靠帮派成员自觉。

天海帮不收女弟子,除了陈征的亲女陈贞儿,还有如果夕欢愿意的话,她也能拜入门下,习武艺傍身。若是不愿,也会养她至及笄,再安排她的婚事。

除出陈贞儿,陈征门下只收了两个徒弟,杜浩歌,华听风。

这俩孩子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弟——陈帮主这么说的。

夕欢在榻上,辗转反侧,使出了吃奶的劲,绞尽奶汁,都记不起男主角是谁。看来光脑在记忆抹消方面做得很到位,她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也曾想过,既然她是作者,当然会选符合自己喜好设定当男主角…

但问题是,她太博爱了。

无论是阴暗黑化病娇、阳光天真小处男、风流倜傥翩翩公子、禁欲自持的眼镜教授…等等,不同类型的男人,只要有亮点,她都能欣赏,也想在小说里嫖一下。这广阔得无国界的爱,深深地难住了她。

杜浩歌和华听风,这俩小兄弟,夕欢能想出一百种苏他们的套路。

这可怎么办啊!

床板太硬,浅浅地睡了约三个小时夕欢便醒转过来。

察觉到房间内的动静,外头候着的丫鬟捧着水盘进来,自称淡玉,是陈征吩咐过来伺候她的丫鬟。

淡玉年纪看上去只比她原身大两岁,脸圆滚滚的,细眉下是一双杏眼。

洗脚洗脸,丫鬟一手包办。

夕欢怔忪片刻,没来得及犹豫要不要自己动手,淡玉已经手脚利索地将她伺候得贴贴服服了,她连一根手指也不用动,比去做按摩还专业:“小姐想要哪根簪子?”

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珠翠,款式都比较素,夕欢扫了一眼,淡玉便惶恐解释:“小姐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老爷让淡玉在库房里挑一些你可能会喜欢的首饰…”

“我知道了,别怕,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定定神,夕欢对着铜镜端详,这不看则矣,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她十来岁时候的模样吗?

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设定女主角外表,只设了年龄段。

幸好她本人长得不差,十来岁的年纪,更加嫩得出水。

而且这吸收了现代营养的身体,发育得早,五官精致,惟独双眼透着股不符合外表的成熟。

眼睛是灵魂之窗,而这双眼里藏着的灵魂,并非一个无知天真的孤女。

夕欢婉拒掉淡玉帮她化妆的请求,让她在一边候着,自己动手。

工具有限,饶是彩妆达人也苦于无米之炊,她描了喜欢的眉形,唇往胭脂纸上轻轻一抿,红得很克制。末了心血来潮的往眼角抹了一点,遵循彩妆‘少量多次’的原则,不然就像俩瓣猴子屁股在眼角了,指腹往外压,极少量的红晕染开来,与旁边白皙的肤色无缝连接。

不消片刻,铜镜中的少女,已是一副楚楚之姿。

宝刀未老啊!

很多年轻女孩,被营销号鼓吹的彩妆文化迷得七荤八素,十六往上也就算了,十六往下的,最珍贵便是那股清冽的美感,一生只有这段时间,稍纵即逝。成熟美可以玩很多年,大可慢慢捣鼓,但青葱年华的美,被化学成分压一头,未免太可惜了。

诚然,夕欢可以化一个精致美艳的妆容,烈焰红唇一画,简直可以去攻略陈帮主了。

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华丽登场,太违和了。

夕欢崇尚女子应自立自强,但当下,在古代背景,又是甜宠文的攻略…甜宠文,不是升级流!抱大腿就完事了!

她拟好计策,必定不能跟陈贞儿走同一条路线。

而这条路只有她能走的,一个好清纯好不做作,幼小可怜又无助的孤女。

梳妆完毕,夕欢便随丫鬟去跟帮主和帮主夫人一道用早膳。

路过庭园时,隔着假山与涓涓流水的背景音,一把娇甜的女声响起。

“大师兄,你先答应我,不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我了。”

“我怎么可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你?”是杜浩歌的声音:“我已经答应师父,无论夕姑娘以后是不是我们的师妹,都要对夕姑娘视若亲妹照顾,都是妹妹,岂会来了新的,忘了旧的?”

这不解风情的发言,噎得女声一阵胸闷,接着强调:“你要最喜欢我!我不要一视同仁的喜欢!”

假山后,应该就是陈帮主的独女陈贞儿,本书前期关键女配角。

夕欢一边停住脚步,一边按住丫鬟的肩,示意她噤声。

听壁角,乃古今往来,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

听修罗场和啪啪啪的壁角,更是乐事之最。

而且,她也可以听听,女配角喜欢谁,那男主角应该就是那位了,感谢陈贞儿送出的助攻!

然而不等她在心里谢过,陈贞儿的下一句就让夕欢差点被口水噎到——

“二师兄也是,一定要最喜欢我!”

…可恶,怎么连你也这么博爱!

不应该啊!

虽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口一个喜欢,你们对得起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吗?这是什么年代!哪个皇朝!作者不负责任,乱来,没规没矩的…

迁怒到一半,夕欢忽然想起自己就是作者。

另一把冷淡的男声:“师妹,你不是不喜欢我吗?”

“我是不喜欢你,但你不能喜欢别的师妹。”陈贞儿也算是位耿直人。

“罢了,我谁都不配喜欢,这种无聊的事情,不要扯上我。大师兄,我先行一步。”

“师弟,我和你一块去。”

“慢着!你们等等贞儿啊!”

三人声音渐远。

和被师妹闹得脑壳痛的杜浩歌不同,华听风极敏感,宛若一只领地意识很强的猫,夕欢主仆二人来到的时候,他早就察觉到了,只是不想与人打招呼,也就没提,这时更是想尽早远离这闹腾的两人…再多来两个,他真受不了!

反正,笑也好闹也好,都是为了大师兄。

与他这个怪物无关。

淡玉小心翼翼地觑向新主子,后者神色莫测。

她已经听说夕小姐家中刚遭逢巨变,好不容易得老爷收留,只是向来娇惯野蛮的大小姐果然不喜欢她的到来…大抵,要和华公子一样,被大小姐欺负了。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夕姑娘片刻翘起的唇角,满是兴味的笑意,在丫鬟眼,中也成了强颜欢笑。

“走吧。”

夕欢昂了昂下巴。

另一边厢,三人同时走进大厅,跟陈征和师母请安。

陈贞儿深吸一口气,跟亲爹撒娇:“爹,你不是说不收女弟子吗?贞儿听说你昨夜带着大师兄出去,就带了个小师妹回来。”

“贞儿是说夕家姑娘啊,”

陈征拧着眉,轻叹一口气:“夕家上下二十七口遭遇不测,我陈征身无长物,字都不会写,也就这一招半式还能拿出来,要是夕妹子想习武,我就收她为第二个女弟子。我已经和你娘亲商量好了,若是她不想习武,我就收她作养女,当你的妹妹…贞儿,爹爹对夕家亏欠在先,夕定山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旁边师母边听边颔首。

“妹妹?贞儿不要妹妹!”

闻言,陈贞儿跟被踩了尾巴似的闹起来:“爹爹有我就够了!我才不要什么妹妹,来一个赶一个!大师兄说要把她当妹妹看待,与我一视同仁,我不依,谁要一视同仁,大师兄要对别人好了…”

她顿住,抽噎两下,愣是没哭出来,决定作罢,接着口齿清晰的表达诉求:“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这一闹,吵得震天响,习武之人中气十足,长句子说起来不带喘的。

华听风厌烦地别开头,看见愣住的大师兄,完全不在状况内。

说来,还得怪大师兄。

好好的,大早上跟师妹夸了一通夕姑娘,师妹心悦师兄的事,连下人都略有耳闻。她内心警铃大作,就怕爹爹收夕欢作养女,让她有了竞争大师兄的资本。她想得单纯,做得复杂,华听风将师妹无理取闹的样子看在眼内,又觉得有点羡慕。

羡慕师兄,有人为了取悦他,整日做些傻子举动。

轻盈的脚步声,从门外渐近。

众人转首望向来人,少女一袭素净青衣,眉目楚楚,怔怔地看住吵闹的声源,眼睛一眨,豆大的眼泪不堪重负,断线滑落。

这次,是已接受快穿新世界,做足心理建设的夕欢。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说演,她也能演。

要来修罗场,算上她一起玩!

作者有话要说:半夜蹭个玄学

昨晚没憋成的眼泪,这章憋出来了,还挺自然。

感谢评论!(梨花带雨)

魔教教主养成记

夕欢来得晚,远远地只听到了最后两句…

“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敢情她是个现成的二胎。

夕欢倒是无所谓,甜宠文的宗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要抱对了大腿,大腿就可以为了你跟全世界作对。身份低一点,没所谓啦。她看陈贞儿,就像看一个叛逆期的初中小妹妹,怎么斗都是来自成年人的降维打击,欺负欺负挺有意思,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意。

她是来快穿的,快穿的重点就在于快,要是还拜师学艺,练他个七八年打好武学根基,那就是升级流武侠的长篇小说,或者披着快穿皮的慢穿了。

既然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小说成品,就像做直播,要做观众爱看的内容。

写甜宠文,读者就爱看女主角抱对了大腿,向大腿绝地求饶,对着其他配角绝地反击。

此刻,脸色苍白的少女泪水涟涟,纤弱的身体摇摇欲坠,像是即将要被巨大的悲伤压垮,因为努力忍住悲伤而微微发着抖——憋眼泪憋得太用力,人抖得厉害。

楚楚身姿映入在座三个糙汉眼里,陈征变色,两个少年亦慌了手脚。

天海帮里的门生都是男孩,帮主夫人身边的丫鬟都鲜少与他们接触,即使是入室弟子,陈征也不会安排丫鬟来伺候他们,一来是觉得近了女色会影响练功,二来认为练武不吃苦练不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还要人伺候穿衣起居,丢人。

师妹哭出来,那是真正震天响,而眼前的小姑娘,身影单薄,没声息的拿眼把人看着,眼泪便一直往下掉,杜浩歌真没见过这种安静的哭法,那眼泪像打在他的丹田上,又烫又重,忙不迭的上前安慰:“夕姑娘,你别哭了,你…”他想用手帕给人擦眼泪,可是他练功都不用手帕擦汗的,想到今天刚起来跟师父师母用早膳,还没出汗,一袖子的凑过去:“用我的衣服擦擦!”

“…”

夕欢抬头看他。

才哭那么一会,一双眼睛就红通通的,眼角也红了,衬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娇嫩。

她接过淡玉递上的帕子,印干眼泪——别把妆给揉花了,幸好她没在脸上擦粉,不然这会肯定得流出两行浊泪来:“谢过杜公子…我自己来就好,不麻烦你,”她转眼,望向陈征,深呼吸:“如果不是陈帮主前来相助,我可能已遭歹人毒手,救命之恩重若泰山,我又怎能让恩人为难?”

编不下去,夕欢抽噎起来。

她很少写古言,上次写一本,是在读者跟魔王编辑怂恿之下,鬼迷心窍开的。文风一点都不古,古代规矩用架空糊弄过去,腔调也很不宅斗,这时自己亲身上阵,没有琢磨句子的时间,想到什么就要立刻说了,说不出‘小女子’、‘妾身’、‘奴家’之类的自称,幸好武林中人,也没有皇室官家的规矩。

见人快哭得要晕倒,陈征急了,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虚扶起她:“夕姑娘,你爹于我也有恩情,咱们不说恩不恩的,也该照顾好故人之女,不然我就枉对定山叫我的一声大哥了!以后你就在天海帮安心住下,没人会欺负你…听风!”

想到自家闺女对浩歌的小心思,陈征也怕她闹,于是朝二徒弟使了下眼色。

华听风内心升起一阵不妙:“徒儿在。”

“以后,你不用练功的时候,就多陪陪夕姑娘。”

华听风:“…”

“夕姑娘,”陈征双手虚扶着她的双肩,虎目定睛看住她:“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告诉听风,天海帮没有女子玩乐的地方,你可能待得没趣,但山上景色绝佳,也不缺好爬的树,和掏鸟蛋窝的地方,让他带你到处玩。”

“…”

这次轮到师母懵住了。

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你建议人家去爬树掏鸟蛋?

不过自家男人说得正经,态度不似作假,她要维护夫君的权威,也不能驳了他的面子,只能面有难色的望向他。

方才被夕欢说哭就哭的演技镇住的陈贞儿,也回过神来。

两个跟班少了一个,她大感不划算。

虽然她经常羞辱华听风,但那是因为他对她不如大师兄温柔——她怎么可能主动对人好?向来是大师兄先哄她,惯她,依着她,她才投桃报李的也对他好。华听风这种整日冷着张脸,不解风情的小怪物,难为她还替他守住怪病的秘密…

要带这个大师兄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女人到处玩?

那以后她不就少了个可以使唤的跟班?

“爹,我不要!我喜欢二师兄,我要二师兄陪我…”

“贞儿,别闹了!”

同样是练武的,陈征好歹是一帮之主,内力深厚,吼起来直接压过了她的声音,不容反驳的续道:“事就这么定了,坐下,吃饭!再调皮,你今儿也别出去玩了,跟嬷嬷抄书练字去!”

抄书警告一出,陈贞儿立马噤声,乖乖坐好。

眸光扫过她,夕欢亦坐下。

嚯,原来喜欢二师兄。

说来师兄这称呼真奇妙,二师兄听着就让人想接上一句‘不好啦,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则让她想到‘我不是针对你,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反正没好事。

脑补得正欢,笑意跃上她的眼。

这一点笑颜,像是破涕为笑,又像是穿透漫天雨的一缕曙光。

看见俊男美女一靥一笑,总会赋以许多美好想象。

而美女本人,可能只是在想一些很没营养的梗而已。

杜浩歌瞥到这抹笑,心头像被猫挠了一下似的。

这个夕姑娘,哭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饭前闹腾一番,陈氏父女两人的饭也吃得不香,大的觉得自己要办正事,也没委屈了闺女,夕姑娘刚死了全家,她这么泼辣,合适吗?看来是太娇惯贞儿了。而从小的角度来看,夕欢全家又不是她杀的,家里平白多了个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龄姑娘,比自己好看,还要分走一个跟班,直接跟她结仇,她好委屈啊!

而吃得最香的,就是夕欢了。

可惜碍于人设,方才又哭过,不便吃得大刀阔斧,只能小口多次。

玉米鸡丝粥,鸡是帮派自家圈养的,鸡肉紧实鲜美,连做厨的都有武学根底,刀工精细,鸡丝齐整,绵密的粥里渗着一丝玉米勾出来的微甜,最适合安抚早上空荡荡的胃。缺乏多样的调料,就还原菜式材料的优质,是她在城里没吃过的美味。要是旁边没人,夕欢能双手捧碗一口气喝完不带歇的。

这还是穿到武侠小说里,唉,早知道就给这架空历史安排个六扇门之米其林盟,鼓吹美食,让她在光脑里吃香的喝辣的。

小口小口地喝尽最后一滴粥,拈起一块红豆酥饼,浅尝——

妈惹,里面真的有红豆!

除了厚度适中的一层酥皮外,里面满满是红豆馅儿,甜入心坎了。

吃多了皮和馅比例为十比一的现代奸商馅饼,夕欢陷入短暂的怀疑人生。

下次来本美食文吧?

吃饱喝足,席间又有人看她不顺眼,夕欢寻了话头,先行离开,想着再作打算。

陈征:“慢着,听风你也吃完了,就带夕姑娘去熟悉一下环境吧!休息半日,午点过了,再来观海厅找我。”

华听风心想,自己吃饭怎么吃那么快呢?

不过留下来,多半也逃不开要被师妹缠着吵闹。

罢了。

他颔首:“徒儿得令。”

两人并肩而行,淡玉稍稍落后,各怀鬼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