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作证,在我冲进包间,看见刘大壮一脸“杉菜!你终于来了!来救你的花泽类了!”这副表情时,我很想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关门离开,可惜对方根本不给我反悔的机会。
我人刚现身,几个黑衣男子齐刷刷地压住我肩膀,猛地带上门,将我往前一推。好像知道我会来,瓮中捉鳖般。
只有几盏昏黄灯光的包厢里,我挣扎几番直身,细细打量,这才看清不远处坐进沙发的人,顿时有种阴魂不散的感觉萦绕全身。
“又是你?!”
叶慎寻跷脚看向对面的姑娘,心情突然大好。
第一次,她被保镖误认,阴差阳错地带到老首长面前,被一溜枪指着,竟大喊“让我们同归于尽”吧。
第二次,她不知惹到什么流氓混子被跟踪,鬼使神差地拉开自己的车门,满脸惊悚地将一坨猪肉甩到他引以为傲的脸上说,救我。
不久前,他分身到巴黎求婚,对方却以梦想为托词,不愿过早步入婚姻殿堂。从未尝过失败滋味的男子郁郁回国,与好友踢球发泄,她又像个土拔鼠般凭空出现,醉醺醺打掉他手里的冰棍,抱着他的腿哭喊着一个名字:“魏光阴啊魏光阴。”
魏光阴。
想起这三个字,叶慎寻喜悦渐退。
一来二去,我终于搞清楚来龙去脉。原来与刘大壮合影的那辆车,就是叶慎寻的。理所当然,为了一根冰棍将我扣在派出所,遭到我返送诅咒娃娃的人,也是他。冤家路窄。
“想怎么样,直说吧。”
我一脸视死如归,岂料他没讲话,与我有过接触的保镖头头倒露脸,呵呵冷笑:“我家少爷大气,他只需道个歉,在公开的地方删掉照片,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蒙:“这么简单?”
说好的天价赔偿呢,说好赔偿不起我以身相抵的剧情呢,我准备好的眼泪和苦心哀求都还没用武之地呢,小说都是骗人的!
偏偏我以为简单的事情,在刘大壮看来简直是奇耻大辱。
“我要是不道歉呢?”
保镖冷笑转冷意,吐出一个字:“去死。”对不起……这是两个字,我吓傻了。
“别冲动!他不道歉,我可以道啊!”我紧跟着吼。
多年相处,我了解刘大壮。看似五大三粗,却是个十足的驴脾气。他没经历过在小洋房被一堆人拿枪指着的场景,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我见过,我不能让他的固执,害他死于非命。
可叹我一番良苦用心,叶慎寻却淡淡吐槽:“当红男主角吗?挨打还有替身?”
我沉气,想了好半天如何化解危机,最后还是选择了玛丽苏套路,对他发难。
“我的朋友虽然做法有问题,可也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啊,至于弄这么大阵仗吗?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有什么好颐指气使的,除了会依仗家里,整天霸王姿态咄咄逼人,还有什么比得过我们这些平凡却努力的人?”
传说中,总裁都吃挨打挨骂这套,他应该……也有此恶趣味吧。
可惜,叶慎寻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总裁,他略微看了不远处的我一眼,镇定自若回答说:“比你有钱。”
他说得好有道理,但我不能不反驳:“除了钱?还有什么?但凡你还能举出一个例子,我就甘拜下风,跪唱《征服》!”
他眼都不眨:“比你好看。”
“……谁说的?”
语落,黑衣保镖们一致点了点头:“我们都这样觉得。”真是中国好保镖……
为了不唱征服,我殊死反抗:“那我还比你白呢!”
他稍稍直身:“哦?不见得。”
我不甘示弱,撩起自己的袖子就往前凑:“比啊!”等意识到自己但行为有多不妥时,已经来不及了。
在我快被为首的黑衣就地正法的当头,叶慎寻一个眼神阻止,随后撩起裤管,将精瘦的小腿唰地放到水晶茶几上,俊美面孔较着劲地微微扭曲:“来啊。”
被挑衅的我更激动了:“比啊比啊!”
“来啊,来啊!”
“互相伤害啊!比啊!”
“谁怕谁啊!”
那日,我俩就跟弱智似的较劲嘶吼,仿佛谁的声音气势大谁就赢了。时隔多年,叶慎寻才告诉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你说话吗?因为你总是有能力,将一个人带回最纯粹的小时候。”
“你直接讲,‘你总能把别人的智商拉到和自己同一水平,然后用丰富经验打败他’不就好了吗?”
“字太多,麻烦,你能理解就行。”
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爱挖坑,埋自己。
画面回到现场,角落里的刘大壮被神经质的我和混乱现场逼疯,大吼一声:“我道歉!道歉还不行吗!”
我收回凉凉的半截胳膊,瞪他:“早同意会死啊。”
一场闹剧结束,我到角落扶起刘大壮。他说我和叶慎寻演的这出戏看得他知觉都没了,我来不及骂他没出息,不就一辆车吗,至于还跑去拍照云云,包厢门再次从外边推开。
进来一男子,身形细长,眉目俊朗。他飞快地瞄了我一眼以示打量,保镖很有眼力见儿地将我们这些闲杂人等往外拖。行到门口,听见他的余音。
“跟踪你车的人已经查到,和你猜的八九不离。”
原来叶慎寻如此在意刘大壮将车辆信息放上网,是以为他与跟踪自己的人有关系,这才兴师动众。
“姓魏的那块铁板,是时候动一动了。”
叶慎寻紧绷的声线,像一根细弦,轻轻一撩,我的眼皮就莫名一跳。我很想转身问他,那个魏指的哪家,门已经彻底关闭,绝了我的机会。
那个与叶慎寻私交颇好的男子,我第二次见到,也是在会所里。他一个人,不知约的客户没来还是怎样,好半天都没离开,还吩咐谁也不能进去打扰。原本会所二十四小时制,他坐多久都不关我的事,可正值盛夏,会所里的线路干燥走火,安保人员没及时发现,导致一场烈焰突起。
待浓烟从滚滚而出,所有前台后勤的人员开始四处奔逃,包括惜命的我。所幸当日会所客人不多,都迅速发现情况不对夺门而出。我站在不远处的大树下,看经理着急忙慌拨打消防电话,突然被什么细节惊动,扫了一眼人群,的确没发现他。
魏光阴曾说,小时候会注意到我,是因为我的聒噪和笨拙。我想,他的判断没有错,我的确笨拙到不懂得趋利避害,所以在面对一些明明该避开的枝节,才会手脚不听使唤,迎头撞上。就像当日,理智告诉我,不该为了一个陌生人以身犯险。可我还是在众人惊悚的目光中,再度冲进火场。
经过吧台时,我随手敲碎一瓶蒸馏水,倒在放杯子的底帕上,捂住嘴口就往里冲。待推开指定的VIP包厢门,见青年男子果然没出来,独自在包厢里喝得不省人事。得助于儿时与小伙伴抢地盘练出来的肌肉,我费了好半天劲,终于将他用拖的方式拉到走廊。
大概我的动静过大,对方感到生,不耐烦地悠悠醒转,见我面孔扭曲地冲他喊:“大爷!你赶紧起来啊!着火啦!”
他不知是被火吓到,还是被狰狞的我吓到,一个激灵后,瞬间清醒。无奈浓烟与火势已越来越大,我俩像被放在蒸笼里的包子,左右找不到出笼的地方。
他急中生智,踉跄着闯进房,利落地扯下沙发上的布,泼满水,往我和自己身上一披,干脆一个字:“跑!”
可门口的火势已不像来时那样小,无法轻易进出。我站在不远处,披着布,也不敢从熊熊烈火中穿过。
青年男子眉毛一拧,声线压低:“要么跑,要么死。”
我恨,真是好烦他们这些一针见血的主。跑和死两相对比下,我终于铁了心,咬了牙,和他并肩往外闯。然而,过程并不顺利。
平常用于观赏的横梁此时已被烧成焦炭,当房倒梁塌,他下意识地将我自己的方向一扯,却没注意到紧跟着从他右肩头落下的火木。我只听耳边一声闷哼,逮着我的人身子一顿,顺势将我往外推。
事实证明,关键时刻,我不仅勇气可嘉,脑子也够用。
趁他分心忍痛之际,我顺着他推我的力道反手抓住他的胳膊,也是用尽全力一拉,这才与他双双趔趄着跌进安全范围。
再回首,所有木头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坍下大半,惊出我一身冷汗。
我俩被送到医院清理呼吸道,那人肩膀处还有灼伤。
医生处理伤口期间,他电话响,只有号码,没姓名,我鬼使神差地帮忙接起,是个女孩子。对方得知消息后,不出二十分钟,眼角余光见风风火火一个身影。
会所经理率先迎上去,毕恭毕敬:“盛小姐。”
“他情况怎么样了?”
语气严肃,竟是盛杉。
“为了救会所里的一个兼职人员,周先生受了伤……”
我离得不远,见她明媚的一张脸别过,搜索一圈后目光定定地盯着我。
过了大半假期,她穿衣的风格已向轻熟女靠拢,看来为大学生活做好了准备。我瞧了瞧自己,工作服配牛仔裤,相形见绌。
刘大壮此时也听见风声赶来,叫了我一声:“改改?!”我刚想应,突然感受到一阵风,然后面庞一热,耳朵嗡嗡作响。直到刘大壮大叫着冲上来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自己被盛杉掌掴了。
男孩面红耳赤,仿佛被打的是自己,急吼吼地要讨个说法。我一手捂脸,一边劝诫他,别太冲动,也别骂盛杉,动手就行。
未待刘大壮为我讨回公道,有人掀开门帘,将盛杉倏地往自己身后一藏,快得我来不及看清他的动作,只见凤眸微眯。
“抱歉。”他淡淡地说。
他的举动,令我恍惚想起背城而去的那个人。年少的、青涩的、干净的面孔……只是,找不见了。
青年男子的肩膀处刚上过药,衬衫还微微敞开。露出的锁骨过于好看,我的视线忍不住多停留了几秒。盛杉再度怒目圆睁想冲上来,那架势就差没戳瞎我的眼,爱慕和占有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本想与她就耳光的事情谈出个所以然,但反过来想想,若有人害魏光阴受伤,我大概只会比她更冲动吧?遂忍气吞声,拉着刘大壮退出火线,跑去另一头找经理请假,再回首,两人已经离开。
刚经历过火灾,暂时对封闭性空间有阴影,刘大壮陪我走楼梯,不停地开动脑筋猜测他们的关系。
“周印,你撒谎!”
当听见下两节楼梯有谈话声传来,我抬手,提示刘大壮闭嘴,好奇心泛滥地探过身子,发现楼梯角站着的,正是男子和盛杉二人。
叫周印的男子凝着白色墙壁,神色是难以言喻的冷峻:“你自诩比谁都了解我,应该知道撒谎这种事,我最不擅长。”
盛杉曼妙的身姿立得溜直,站在他身后,眉眼倔强,好像这样就有足够底气反驳对方的话。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不在意我的死活,刚才为什么要向我伸出手?”
周印稍稍侧身,笑了笑,却透着说不出的冷漠:“我担心真动起手来,那小姑娘会吃亏。怎么说,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吃亏?我可是久经沙场、百战不殆、巾帼英雄……
那时,我尚不知盛杉从小修习跆拳道,还曾代表滨城参加过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并拿过铜牌。
她的师父是圈内赫赫有名的人物,在名声最盛的时期退隐,空留世人唏嘘想象,也造成了许多富家子弟不惜花千金也要拜在对方门下的景况,以求危险时刻自保。
周印与盛杉师出同门。准确说,他拜师在前,盛杉后几年才跟入,颇有追周印到上穷碧落下至黄泉的意思。那块铜牌,也是她断了两根肋骨得来的结果。只因周印是蝉联三届的冠军,她想与他同框。
当然,关于他俩的传闻我都是后来才听说。可老实讲,像盛杉那样的姑娘,任何男生都很难保证不会动心。不料,恶人总有恶人磨。
明眸皓齿的姑娘身子终于稍稍晃了晃,双瞳剪水,波光粼粼。见状,刘大壮凑我耳边小声叹气:“唉,我还以为只有丑人和穷人才会单恋。”
我默默侧首,意味深长看他一眼,没控制住音量:“谁丑,谁穷?”他的脸皮比我想象中厚:“唉,我和你,都丑。穷嘛,当然是你啦。”
刘大壮如此诚实,我都不太好意思揍他,只能送他一个字。
“滚!!!”
整幢大楼回荡着我销魂的怒吼,盛杉眼底红色褪去,循声望向我们两个偷窥贼。不,她只看见了我,因为我大大咧咧地站在了最外侧,而刘维早已激灵地退到墙角。
“程改改!”
楼下的人一字一句,怒吼胜过我的回音,吓得我拔腿就逃。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会所被烧毁,重建需要些时日,许多员工在家休整,我亦同样。闲下来的日子,我百无聊赖,每天溜达看什么地方需要招兼职,没想在大街上偶遇盛杉。
她的盛气凌人和她的姓一样,与生俱来,见到我却没打算追究偷听的事儿,反说要报恩:“那天起火原因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弄清楚。那个耳光,如果你还介意的话……我也没办法。”
我以为她要拍胸脯:“我这个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你要是介意的话,就还回来。”是我太天真。
“但帮你实现一点小愿望以做补偿,还是行的。”她紧接着加上一句。
彼时我并不明白,这个小心愿是什么。直到周印给我打电话,说要重新给我一份工作。
秉着少女应有的矜持,我推托道:“不麻烦了,上次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换作任何人,我都会冲进去。”
“不为报恩,就当作觅贤吧。毕竟你目前的处境,应该会需要一份的工作。”
我的来历周印想必早已探听清楚,他说话声音淡淡,喜怒不形于色,像成人版的魏光阴,令我和他交谈起来都颇为拘束。我默默在心底同情盛杉,喜欢这样的男子,该有多辛苦,他却以为我介意被调查这件事:“不好意思,职业病。只是先前你好像准备去美国念书,后来出于某些原因被拒签,恰好这份工作的目的地是美国,你有没有兴趣?”
周印想介绍给我的工作,雇主是叶慎寻。
听说他龟毛到在本年内开了十个秘书,最近才气走一个,刚好国际经济峰会在费城举行,他迫切需要个秘书陪同记事,一时招不到合适的。
“原本打算请高翻院的朋友,后来杉杉推荐,说你的英文口语听力都拔尖。这份工作时效短,工资也高,如果你愿意,倒是个两全其美的差事。”
他列举了许多好处,我的注意力却只有“费城”二字,那是魏光阴和程穗晚的所在地。程穗晚所在的费城大学距离宾法不远,说不定,我还有机会见分别见上一面。原来,盛杉说要帮我实现的小心愿,指的是这个。
“但……为叶慎寻工作,我是不是应该叫周印为我准备一件防弹衣,以策安全?”
谁叫对方一言不合就动枪。
事后,我向刘大壮提起这件事,他却猛拍大腿,唾沫星子横飞:“那等你见到穗晚,一定要告诉她,宝宝霜用完了及时通知,我知道哪儿有卖,给她寄过去。”
好羡慕他脑袋的自动过滤功能,可以完全做到无视别人的话,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诶,改改?你怎么走了?我话还没说完啊?还有魏光阴啊!你见到他,一定要到他的联系方式!怎么好好的出个国和大家都不再联系……”
此行周印不在,他负责处理国内事宜,但随行保镖却很多,以沛阳为首,就那个在大街上公然带走我,还差点将我丢在高速路上的保镖头儿。
“沛阳?太生疏了,还是换个亲切点儿的称呼吧。”
私人机场,他与我先碰面,表情一脸的冤家路窄,嘴上却故作礼貌:“呃,程小姐怎么高兴怎么来。”
“好的,沛(呸)。”
叶慎寻进入停机坪,一身英伦西装人模狗样的,剪了头发,少去两分阴柔,多几分俊朗,有型有款。旁边的人递水过去,他喝一口,恰好听见我叫的那一声“沛(呸)”,猛然呛住,刚入口的水卡在喉咙,当即憋得满脸通红。
保镖们不知如何是好乱作一团,现场跟被机关枪扫射过似的。我对他们这些毫无生活常识的呆头鹅表示鄙视,踱步过去,一巴掌拍在男子背部。而后,真当自己是机要秘书般,大爷似的使唤沛阳等人:“你们倒是也拍啊!”
接着烈日当头下,迎来一场下属不满老板作风,集体痛下毒手的场面。
待叶慎寻喉头通畅,缓缓从黄线外起身,冷眼凝众人。沛阳藏起自己因为用力发红的手腕,讪讪地说:“老板,法不责众。”我再也憋不住,失笑,惹来叶慎寻远远剜我一眼。
他走近,问:“你知道专机是可以开窗的吗?”语气漫不经心,却暗含威胁。
我的笑容顷刻化为苦笑,特别没出息地帮他说话:“法不责众,但老板是可以责众的。”换来沛阳怨怪的目光。
没办法,谁叫别人是花样作死,他是花样弄死别人。就算你是我的沛(呸),那也没用……
那年头,我的通信工具还处在小灵通阶段,没有拍照功能。否则,刘大壮应该能接收到我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拍的豪华机舱的照片。
长长的餐桌台上,陈着一溜路易王妃香槟,金黄色锡纸。我曾听刘大壮得意扬扬提起,他们家公司被收购后,跟随他爸参加什么宴会,喝过这个。贵比黄金,制作工艺极为精巧,却也因此开封十五分钟即变质,是皇室最喜欢的酒精饮料。我心痒难耐,趁大家都自寻位置休整的时候想偷饮,胳膊刚抬起,叶慎寻眼尖地扣下我的手腕。
“I LOVE U,译出逆否句,三十秒。”
兴许我看起来很没水准,即便是周印推荐的人,他依旧不太放心,意欲考我。不过,叶慎寻高明在,用最简单的蛋炒饭去考验厨师,这往往最难。因为太正常的答案,例如我不爱你,你不爱我,都一定不正确。
好在魏光阴喜欢看原版的英文书,为了跟上他的节奏,我总偷偷将他借阅过的书籍抱回家啃。其中哪本书我忘记了,但有句特别适合做答案的对白。
“如果一个人不爱你,那么,这个人,不是我。”
头脑风暴片刻,我脱口而出。没想扣着我手腕的人忽然怔住。他仗着身高优势,将我静静审视,眸色几度暗了暗,终恢复正常。
叶慎寻始终没找到理由将我踢下飞机,于是我按捺住澎湃的心,按照原定计划飞往那个心之所系的国度。
可去往魏光阴身边的路程,从以前到现在,都异常坎坷。航程到一半,遇见特大雷雨,穿过气流层时,飞机晃动剧烈。
我在机舱左边,叶慎寻在右。他应该看出我第一次坐飞机,被剧烈颠簸吓得脖子直缩,忽上忽下的失重感令我无所适从,心慌间,有人从右边扔过来纸笔。
“写遗书。”
男子声线像化开的涟漪,一圈圈荡在我敏感的心间:“怎么,情况很恶劣吗?都到写遗书的部分了吗?我、我……”
他似乎很享受我语无伦次的样子,语气更加严肃地吓我:“赶紧写完,放进黑匣子里,说不定哪天还有人找到,也没有遗憾。”
然后我就真听话地拿起了纸笔。
在我长篇大论的时刻,叶慎寻起身,亲自去到了驾驶舱,接手飞行。据称他曾在国外的学院受训,以优越成绩拿到了航空执照,尤其对如何穿越雷云雨经验丰富。
遗书写完,机身已在不知不觉间趋于平稳,我这才反应过来,他是为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对他的看法有了细微改变,抬头,见沛阳还直挺挺地立在舱门口,百无聊赖间想起什么后,招呼他过来。
“你们这儿,有扑克吗?”
等叶慎寻再出来,见到的画面就是,我、沛阳,还有另外一年轻保镖正准备玩斗地主。
当全机舱开始单曲循环《赌神》的主题曲配乐,我周星驰附身般紧紧压着牌:“可以开始了。”
诡异的是,以龟毛出名的叶公子竟没跳脚。在我意外回答出他的问题后,他对我的态度似乎有了回缓。就像,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坐在他的飞机上斗地主,而他却站在我身后指导。
“炸了。”
关键时刻,见我犹豫不决,他干脆出声。
我扭扭捏捏:“不行,还有大小王没现身呢。”沛阳急死了:“到底炸不炸哦。”
叶慎寻一脸坚决,像身处企业兼并现场与人斗智斗勇般:“他手里应该是一串连牌外加双王。此时不炸,二翻做四。弃车保帅,懂吗?”
不愧做生意的人,我敬佩的同时又有些嫉妒,遂扁扁嘴问沛阳:“你们老板的人生都没有失败两个字的吗?”
后边人抄着手,一声冷哼,一副我说对了的姿态。
沛阳原本大满贯的牌局,被叶慎寻撺掇得赢面少了一半,心里可不高兴了,当即连工作都不再想要地哼哼:“还是有的,求婚失败。”
最怕空气里突然的安静。
沛阳出口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当即牌都扔了,然而已来不及。
接下来十小时航程,叶慎寻都在我的嘲笑声里度过。而我那舍生取义的沛(呸)……跳伞自降了。
第6章 他听见风在说话
下飞机已经是当地傍晚,费城的夏天温度喜人。太阳没去前,也清风拂面。
叶慎寻未带我去下榻的酒店,径直到了一处别院。葱葱茏茏的绿荫蔽眼,两位手执银盘的年轻仆人迎过来:“先生。”
我打量盘子里的落花瓣,粉粉嫩的,霎是可爱,听见身边人问:“二少爷呢?”“回先生,星少爷正在后院鼓捣玩具。”
男子微微点头,侧首对我:“带这位小姐去客房。”看来是自己的住所。
起初,我以为叶家二少不过八九岁的孩子,等收拾完到院子逛一圈,却发现对方是和我年纪相当的男孩。
他的眉眼继承了叶家的优良基因,相比叶慎寻却少了几分锋利。见我这个陌生人,男孩立马起身,明显有些惊慌,眼神带着专属孩童的纯粹。
“你在做什么?”
毕竟人在屋檐下,为了表示友好,我主动搭话。他抱着怀里的大黄蜂变形金刚后退半步,肩膀条件反射瑟缩了一下,目光四处搜索,兴许想找相熟的用人。
我瞬间反应过来,这叶家二少兴许有智力方面的障碍。否则,也不会长期被寄养在这里,远离国内纷争。
曾过惯群居生活,我对付小孩还是有一套的。他们不需要大人式说教,也不需要你低下姿态讨好,只希望和你有共同爱好。
“你喜欢变形金刚哦,那你知道故事最后,大黄蜂离开地球后为什么没再回来吗?”
此前,大概还没人与他认真讨论过故事情节,男孩眨眨眼,尝试着靠近我一些,做思考状:“因为、因为人类容不下汽车人,觉得他们是怪物,所以他们只能回到自己的星球,自由自在生活。”
反应倒挺快,我却背着手,摇了摇头:“No,No,这不是他们离开的主要原因。”
男孩好奇了,靠更近,长长的睫毛扑闪,一双纯真眸子像玻利维亚的盐湖,未经污染。
“那是为什么呀?”
我拖长音:“因为——你们地球的油价太贵了啊!”
他被我突然夸张的声音吓到,露出惊悚的表情,片刻后反应过来我说的话,忽然抱着大黄蜂笑得不能自已,青涩的喉结蠕动得厉害。
叶慎寻换了便衣出来,恰好目睹这一幕。
夏末,残留的热气被男孩许久未出过的笑声戳破。有人横亘在记忆里,脆生生地喊:“哥哥!哥哥!”
“如果世上真的有人不喜欢哥哥,那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那时的他,也是睁着这样亮晶晶的眸,扯着衣袖,看着自己。然而所有人的时间都没停止,唯独他的,被永远留在八岁的午夜。
男子在无人察觉的地方握紧拳头,远处女孩的说话声传来,却刻意变了男音。
“唉,今天是我擎天柱五千岁生日。五千年来没有谈过恋爱的我,终于在昨天……”
不远处,男孩的戒心已全失,与她同乘一架秋千,整个人几乎是挨着她的,胳膊贴着胳膊,兴致勃勃地追问:“终于在昨天怎么样?!”
“终于在昨天,变成了五千零一年。”
“哈哈哈……”
似乎是很久没见过的热闹,叶慎寻眯眼,忍不住莞尔,确定自己的决定没错。
这处宅子不在叶慎寻名下,是他借用当地人身份购买的,避免暴露给别有用心的对手,连家里人都毫不知情。此行他没按照原计划带程改改去酒店,是出于飞机上的即兴问答。他不做没底的事,即便周印推荐来的人,也想试试深浅。却没想,她的回答,超出自己预期,甚至与记忆里的小人儿重合。
缘分吗?第一个念头冒出。
细想这女孩种种,好像是能给别人带去快乐的个性,这才一个冲动间,叫司机开到这里。
正思考,前方又有了大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