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人粲然一笑:“周印。”

那一刻,我理解了叶慎寻的笑容,他是被我感激涕零的表情逗到了。我以为盛杉想和我做朋友,其实她不过听见我要去周印所在的公司上班,想要我做眼线,获取第一手情报而已。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的心好累。

刚开学,课程无几,我去兼职的频率稍微多些。

公司名字叫“慎周”,还曾被我吐槽没新意,而后才反应过来,慎周,不仅取了两人的字,还有其他寓意——神州,听起来野心不小。

做私募这行,国内还没有特别成型的企业,慎周的确是其中佼佼者。撇去叶家光环,叶慎寻自己就是宾法金融专业的高才生,和华尔街许多人也都是好友,任何数据和企业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

见过几次叶慎寻在开会时的杀伐决断,我实在很难将他与“行吧”里和我比白的人联系起来。工作另一面,身兼盛杉耳目的双重身份,我对周印的举动尤为关心。

“他提着一口袋什么东西进叶慎寻办公室了。那是什么?我怎么知道!去打听?我……喂?喂!”

办公桌前,我尽量压低声音,差点将公司配的新手机一摔为二。不过,因为盛杉的缘故,解冉倒是没再找我麻烦。想到这儿,我又妥协,偷偷摸摸朝叶慎寻的办公室平移过去,待周印一出,假装交资料地推门而入。

叶慎寻发现我探头探脑地打量桌面的灰色包装袋,眼角浅眯:“想知道他拿的什么?”我哈巴狗似的点头不停,就喜欢和这样聪明的人打交。

他微微向后靠,勾勾指头要我靠近。我的长发扫上桌面,倏觉侧脸一凉,薄荷味道充斥整个鼻翼。

应该是……剃须水。

男子指尖的温度有所残留,与冰凉剃须水形成对比。我并不习惯这偶然的亲昵,整个身体腾地烧起来,往后退开好几步,欲盖弥彰。

“你俩还互送这玩意儿?怪不得他连盛杉都不喜欢……”

但没多久,我又打了自己的脸。

某天下班,在门口遇见周印,他顺道送我回学校。出于好奇,我询问他怎么知道找麻烦的人是解冉,他微微一笑:“从小一起长大,行事作风都了解。得知你和慎寻去美国竟然没住酒店,就猜有这天。”

我暗叹,幸亏没有这样的敌人,实战心理战都过硬,怎么玩?

他见我垂头,随口一问:“吓到了?”

“还好,有几个朋友在身边,还偶遇盛杉。要不是她帮我缠住那些人,我连求救的机会都没有。说到这,挺过意不去的,害她受伤,背后长长的一条玻璃划痕,不知现在有没有恢复。”

“她受了伤?”询问几乎是条件反射。

我不疑有他,绘声绘色地将打斗过程讲给对方听,而后不小心在办公室撞见他与叶慎寻的谈话。

“我要找到那两个动手的人。”声音来自周印。

叶慎寻估计有些为难,皱了皱眉:“已经处理过了,毕竟是解家人,做事留一线。”男子声调冷冽,似笑非笑:“我一个私生子,需要给谁留那一线?”

我像窥破什么大秘密,正听得入迷,办公室的门打开,我和当事人面面相觑。

本以为周印会生气,我略略慌张想道歉,没料他轻轻垂眸,对我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意在要我向盛杉保密。

彼时的我太年轻,并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有时需要隐忍。我以为全世界的感情,都像我喜欢魏光阴。如果他需要,如果他愿意,我就想方设法到他身边去。哪怕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当天回到学生公寓,盛杉竟然也在。

她临出门前说要回盛家一趟,拿点儿东西。我心里装了秘密,不敢直视那双美丽的眼睛,只好迅速躲进房间,假装任务很多的样子。所幸她在厨房鼓捣什么,没来得及深究。

一刻钟后,盛杉象征性敲了我房间的门,要我出去。我刚到客厅,便见她递来几只自制的兔子耳朵冰棍。

“有西瓜味儿、杧果味儿、橘子味儿,告诉我哪一款最好吃。”

我挑选了大红色的,刚要入口,顷刻反应过来:“所以,我是要全部吃完?”她长长的睫毛眨了又眨,回:“不然呢?”

看看,学生公寓不是那么好住的。

刚搬进来的时候,我嘴贱,问她为什么能申请到公寓,一般大学里的高等宿舍都是给外国留学生准备的。“这应该是国际友人才有的标配。”她满脸遭遇土包子的嫌弃,“什么友人不友人的?有钱人就行。”粗暴到我无力还击。

没想到,这样自视甚高的姑娘,在感情面前,也和我们所有平凡女孩一样,甘愿做一朵将开未开的野花,只为等待春风。

按惯例,被我挑出来的口味一定会出现在周印面前,毕竟我当小白鼠不是一次两次。可唯独这次,我的心境特别不同。

以前,我认为盛杉和我扮演的角色至少有某个地方相同。那就是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哪怕心思耗尽。可就在今天,我恍然大悟,这场戏,她从来不是独角。

怎么办,看她难得雀跃的模样,我好想去锦上添花,大声说:“我今天听到一个秘密,周印好像也在意你诶?”可惜不能。

周印选择不回应盛杉,总有自己的原因,于是我只好隐晦地提醒她:“你有没有想过?兴许……他的心早就感受到了你的存在?”

女孩的高傲在那刻似有所瓦解。她应该想起了某人,眼畔像沾了桃花露水,整个看上去粉粉嫩嫩的:“以周印的性格,如果真讨厌我,有一百种方式让我不攻自退,但他没有,说明我的存在感早就成功刷到。”

她下意识将杧果味的兔耳朵含进嘴里,表情得意极了。

这回答我倒没想到,智力高的人是不是连感官都比常人敏锐?我不嫉妒盛杉的出生,却真有点儿嫉妒她的双商。

见我一副要拜师的姿态,盛杉长腿一跨,身手利落地坐上露台,晚风徐徐,夕阳西沉。她一边好心情地吃冰棒,一边莎士比亚附身。

“怎会介意付出?你对他好的时刻,自己也是幸福的嘛。”

我如遭雷击,当晚就将QQ签名换成这句,并当场跟法庭宣判似的:“冲着这句话,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她缓缓侧脸,发丝翩跹,似笑了一下:“程改改,你抱土豪大腿的方式,令我大开眼界。”

被发现了,好丢脸。

最近慎周在忙一家韩国工厂的案子,这次竞争对手应该来头不小,因为在我每周去的两三次里,都能见到夏莉亲自操刀,逐个单词推敲,听说上边儿下了死命令,务必拿出最精确的合作蓝本。

我毕竟是初入茅庐的实习生,上次赴美也仅仅是参加会议帮忙记录一些要点,还没到能真接手CASE的时刻。等帮着夏莉将初版资料规整后,正要瞅准时间开溜,叶慎寻办公室的门打开,严肃将我叫住。

“收拾下东西,跟我去机场。”

这几天抽空看了些职场鸡汤,其中那篇“要学会说不,即便是上司”的言论深入我心。它全方位无死角地剖析了上司心态,以及陈列出要怎样说不更容易令人接受的方法。我学以致用,当即一脸专业和认真地对他说:“夏莉姐手上的案子看起来更紧要,我先帮她处理完,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问问小张或者……”

叶慎寻狭长的眼角挑了挑:“你能做的事,别人都做不了。”

此句一出,比倚天剑的威力还大,顷刻在办公室引起轩然大波,令我成为众矢之的。

小吴:“那小实习生究竟什么来头?”

小桂:“她到底能做什么事儿?我们还做不了?!”

小张:“怎么就做不了!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不知道我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叶慎寻的事情,兴许是杀了他全家。

叶慎寻所谓别人不能做而我能做的事情,并非出差,而是去机场接人。

“我们走后,慎星闹得厉害,说要回来找你。”

哎哟,没听错得话,他最后那个“你”字还带了幽怨的尾音,令我受宠若惊。

飞机晚上八点到,他先拉着我回了趟自己的住所。我在车里等,他换了套衣裳后下楼,范思哲短袖加休闲裤,难得的浅色系,看上去立马有了青年的朝气蓬勃。

“就是嘛,明明只大我五六岁,非把自己弄得跟二百五……六似的。”叫人难以接近。

男子剜我一眼,慢吞吞走到驾驶座,轻车熟路地启动引擎。

叶慎星是秘密回国,据说待一阵又得走。这次派去接的人是沛阳,怕动用专机太招摇,便随了大流坐国航,熟知飞机晚点。

我一整天没吃东西,饿得半死,一头猛扎进肯德基的店不肯出来,点了一份全家桶。

对面的人见我没有丝毫要分给他的意思,忍不住轻咳一声:“你见过老板饿肚子,员工却猛吃的吗?”

“可小说男主角们告诉我,你们是最不屑这种快餐食品的。”

叶慎寻唰地将盘子拉到自己的领域:“这小说是你写的吧?”他拈起一只奥尔良烤翅,细嚼慢咽得像在品尝佛跳墙,全然不顾我的眼珠子都快挂在上边儿,“你以为要拿宾法的硕士学位证每天只需要吃喝逗乐就行?熬夜算数据写论文的时候,快餐才是最好伴侣。”

换作平常,我兴许会膜拜一下面前勤劳刻苦的学霸叶,此时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我听不进去!全家桶套餐只有两对烤翅啊!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您再买一份不好吗?”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他又慢条斯理地拈起另外一只,嘴里振振有词:“垃圾食品吃多也不健康,你这点,刚刚好。”

你是刚刚好,有考虑过我的胃吗?像黑洞一样的胃啊,哭。

从那天起,一个决定在我心里深深扎根:这辈子绝对不找一个爱吃肯德基的男朋友,怕三天就分手。

等待过程中,叶慎寻百无聊赖。幸亏拉来了程改改,两个人一起无聊,总好过他自己。

女孩抢着咽下最后一根薯条,却还是耷拉着眼睛,怨生生地盯着烤翅的骨头。叶慎寻暗暗笑,又猛地生出一丝失落。

她太简单了。简单到令他捉摸不透。这圈子里的人,谁不是攻心计的经纬之才?他能凭自己本事爬到食物链顶端,在不为人知的背后吃过多少亏浴血多少次,只有周印知道。他曾以为,世上人的心思都已尽在掌握,可程改改横空出世。

看起来是粗心大意的吃货,做起事儿来却超乎年纪地仔细。不懂的地方有很多,可吸收的能力特别强。你说她神经兮兮,关键时刻又神志清醒。

像一本怎么也翻不完的书,令看不到结局的人心痒。

叶慎星刚被护送出关,我就锁定了他的位置冲过去,模仿汽车人鸣笛的声音与他打招呼。

长途飞行过后,容颜清朗的少年满是倦怠,待发现这等奇特的招呼方式,男孩表情顿时转变为兴致勃勃,将手里的模型往沛阳怀里一扔,就要模仿擎天柱变身回应我。

“你在地球生活得还好吗?”

“除了没钱加油,其他都很好。”

看得出,叶慎寻头很疼,几乎是催促着叫沛阳押走了我们两个神经病。

回程途中,叶慎星坐副驾驶,目光被那个怪异的晴天娃娃吸引:“这是什么?”

他不提,我差些忘了。当初阴差阳错被叶慎寻弄去派出所,我还亲自操刀寄过这个诅咒娃娃给他。

叶慎寻瞄了一眼,不知做何感想,回道:“定情信物。”我脚底一滑,有苦难言:“看得出,对方真是爱你爱到想杀死你。”

一听“杀”字,叶慎星不淡定了:“谁要杀大哥?不可以!”表情瞬间有些恶狠,不愧手足情深。

他的反应取悦到了叶慎寻,递给我一个“看,还是我重要”的眼神。我白眼朝天,觉得没意思,歪在后车角小眠。片刻过,听见叶慎寻说,要带叶慎星出去旅行。

“大哥在国内没时间照顾你,这次旅行完毕,你得回费城。”

据说叶慎星的智力状态,因为一次意外,永远停在了八九岁,所以大人间的恩怨纠葛,他并不明白。只知道叶慎寻做的一切决定,都是对的,遂乖乖点头。

错觉吗?躺在角落的我,仿佛听见安静的车内曾有过一声叹息,再细听,又是叶慎寻的声音,问对方想去哪里。

夜晚的高速路没什么车,叶慎寻加了速。我飘忽间,想起前阵子看过的一个旅游频道,介绍过一个徽州小镇,依山傍水,三街九十九巷,特色鲜明,是明代保存最完整的古村落,遂腾地直身向他俩推荐。

叶慎星对我的提议甚为接受:“明代?朱元璋哦?好好玩的样子。”

谁说起跑线不重要?我九岁的时候哪知道朱元璋啊,我只知道猪……

“那橙橙也去吗?!”

猝不及防,男孩侧身回头,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呃,当然不,这是你和你大哥的私人旅行。”“但是我想要你去。”“想想就好了……”

说到底,知识懂再多,心智也还处于要糖吃的年纪。听我不去,叶慎星的脸色风雨欲来,顿时沉默不再说话,紧紧揣着变形金刚模型,缩回自己的小壳里。

叶慎寻护弟心切,说准我假,要我同行。我虽然不忍看叶慎星失望的模样:“但,我学校还有课。请假那么久,导师不会同意的。再说,”

男子不以为然地转个弯:“再说?”表示前面根本不是问题,他只想听再说。

“再说,解家小姐眼线众多,要是发现我跟着你俩去旅行,盛杉可能也保不住我了。”

“放心吧,”他讲,“解冉最近没时间清理你。”

这对话怎么特别怪?好像我真是他与解冉之间的第三者,趁正牌无暇他顾的时刻,约好去偷欢。

“那我更不能去了!”

“那我就公告天下说你就是勾引我!”

“幼稚!恶劣!在小孩子面前提勾引,你这做哥哥的怎么想的?!”

一年几度的比嗓门大赛又开始,直到副驾驶座弱弱地传来一个声音:“难道橙橙平常穿浪莎的袜子?”

“嘎?”

“电视广告说的啊,浪莎,就是勾引。”

遇见你们兄弟俩,是在下输了。

我从盛杉那里八卦得知,解冉最近的确没空理我这个小角色,因为解家又迎回了一位千金——解冉同父异母的姐姐。

那女孩从小跟着母亲长大,母亲当初恋上解明栋时,并不知他已有婚约。真相大白后,也是倔强,怀着孕谁都没知会,独自跑到天远地远,不与任何人联系,生下孩子。

想来,当初我被稀里糊涂地拉去见解老首长,就是沛阳等人弄错了目标,将我当作解家流落在外的千金,想要我认祖归宗。

“不过也是奇怪,以解明栋的手腕,不可能对这个孩子一无所知。现在才想起接回来,不知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

盛杉盘腿,赏了一勺冰激凌给我,若有所思道。

“觉得愧疚呗?当初没脸见对方,后来得知那孩子的母亲重病去世,自然想留在自己身边,弥补亏欠她多年的父爱。”

盛杉含着勺,四仰八叉地笑倒在沙发上:“你脑子没问题吧程改改?你在这个圈子里谈愧疚?谈父爱?”我忽然有些理解叶慎寻为何将滨城当虎狼之地。听起来,他们谁都不是善类。但豪门秘辛与我并无关系,只是想着,失去了解冉这个借口,我就没理由拒绝叶慎星的邀请,去徽州。

此行我瞒了所有人,包括刘大壮与萧何。

他们计算机系的学生,无聊起来是真无聊,成日对着电脑。忙起来也真要命,还是成天对着电脑。若我突然冲出去对他说,我要和叶慎寻去旅行,刘大壮一定会全天下广为传唱,因为终于找到生活的乐子,八卦啊!

至于盛杉,也没说。毕竟除了周印,她谁都不关心。好心酸,程穗晚一走,我连可以说话的知心朋友都没了。

现在想起穗晚,我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她与魏光阴在一起的画面,顿觉脑仁疼,已许久不上网。掩耳盗铃,有时也不是个坏的词语。

此去徽州,说是邀请,我真正的角色就纯跟在屁股后边儿打杂,机票和住宿都要我负责安排,您二老直接说要个用人不就完了吗?

飞机上,叶慎寻闭目养神,全程是我在应付十万个为什么的叶慎星。小镇没机场,只好在附近的大市降落。

当天晚上还好,两兄弟都没闹什么幺蛾子,早早洗漱睡觉。翌日大早,精力充沛的叶慎星醒了,想要快点看到古村落风光,生拉硬拽地将我叫醒,坐上去小镇的大巴。

路中,我昏昏欲睡,越接近小镇,天光越亮,入眼便是一系列陈旧的拱桥。

并非假日,游客稀散,座位前方的几个女孩拿出相机不停咔嚓,拍了上边拍下边,最后将镜头定格在正后方。我细瞧,才发现他们对焦的除了风景,还有叶慎寻。

路途颠簸,他认床,本就没睡好,一上车也闭目养神。晚秋的太阳,有独特的橘黄,那几缕黄像是被毛笔扫出来的杰作,铺在他出众的轮廓,白皙的眼皮,长度将好的睫毛,一切都相辅相成,看得人心里一轻。

这与从前看魏光阴入睡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那个夜晚雷雨交加,彼此都惊惧,一切混乱不堪。小少年全副身心信任于我,将我当作唯一依赖。我那时的心情,没有欣赏,只有满足。

抵达目的地已过午,叶慎寻下车,点了根烟解乏,估计没有过这样劳累的旅行经历。叶慎星拉着我东家走西家看,对这里的古旧小铺很是满意。

“这个美国没有!”

“那个也没有!”

“美国真是什么也没有!”

美国招谁惹谁了。

酒店也是在网上提前定的,古镇内的民宿。“虽然没什么温泉酒店高档,但离景点都近,避免奔波。”

我的说辞打动叶慎寻,他脸色稍霁,被服务员领着去房间。

民宿看起来很新,规模却不大,总共就是十来间房。令人欢喜的是,我们居然是第一批入住的旅客。“老板说了,第一批入住的客人,好评可以返一半现金。”于是我奔进房间第一件事,就是遣词造句夸它好。

实际也真好,房子大多建于民国时期。旧旧的木头,偶有小地方,则用加工后的竹子点缀。加上民宿的位置就处在最为人称赞的古村落里,傍着一片遥遥无边的荷塘。荷塘分好几个靠岸的水口,其中一处就依着叶慎寻的房间。傍晚时分,推开高近两米的木门,经常能看见竹筏船夫拨开荷叶,行云流水穿过,然后消失不见。

个人活动时,我跃跃欲试地跑去请求船夫载一程。刚上船,好半会儿才适应缓缓的水流找到平衡。再抬头,远远见炊烟四起,一幢房,两船头,三亩绿,想象心爱的少年打马从远处来,我迫不及待奔赴,为他送上最清甜的井水。

听说民宿老板姓苏,能追溯到的先人出自宋代,家学渊源,训练的服务员,待人接物等细节都一一体现。早晨无论多晚起,民宿都会准备早饭,大多是当地特色的荷叶粥,荷叶糯米鸡与荷叶排骨。

记忆中,叶慎寻从没夸过我,待慢慢发现这里朴实无华的小美好后,终于开了金口:“看来,傻子有时候也能傻出一条路来。”我谢谢他。

相比下,叶慎星更喜欢这里的气氛。没有草木皆兵的保镖,没有钢筋水泥的冰凉与冷漠。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人间烟火,还有他爱的人。

夕阳时分,倚着竹栏杆,男孩怯怯回头,望着他背后,那像高山一样巍然不动的哥哥,眸子如溪水清明。“这里好像很早以前,妈妈带我们偶然经过的地方。那时候哥哥想留下来,妈妈不许,你就自己跑丢了。所有人都找不到你,最后还是在你带我抓蛐蛐的大榕树下找到的,是我找到的呢。”

村落的夏天仿佛也比外面世界走得晚,这里蝉鸣依旧不断。男孩泛起笑,浅浅的酒窝被夕阳光染上,有些得意的样子:“那时候啊,我就想,无论以后多不开心,都一定不要低头走路。因为只有抬起头,才能在任何地方找到大哥,那样我的不开心,就会少很多。”

叶慎寻似乎很惊诧,惊诧叶慎星居然还拥有完整的记忆,也可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情绪。自从意外发生后,他这个弟弟,活得比池子里的乌龟更小心翼翼,连对自己也未曾有太多话语,无论他多努力。

须臾,青年男子惊讶的表情被柔软取而代之。他眸子里流动的水光一点一点闪,再一点一点碎,最后凝聚,滑进心底。

老板娘推荐的地方,并非镇上的古玩意店,反而操着有趣的徽州话,叫我们去村口走走。

“村口有一道坎,叫平安坎。男子左脚跨,女子右脚跨,传说过了它,就能一生无坎。”

传说未必为真,可一旦闻,总叫人控制不住地一心向往。

叶慎寻是唯物主义者,不信这些,我要他跨,他非不,说显得特别傻。单纯如叶慎星才不管那些,兴冲冲将他推到我身边:“大哥走一下嘛,和橙橙一起。”男子莫名低头,全神贯注地看了我一眼,我脸烧得慌,不敢对视,匆匆出脚,险些摔倒。

什么嘛,这是注定我一生都坎坷吗?怒摔!

跨过坎,走没多久,便再窥荷叶湖塘的模样。晌午将过,当地人出来纳凉,有白发老者在讲故事,身前蹲了好几个十多岁的少男少女。我凑近听,故事才刚开头。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

“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这至诚感动了佛祖现身。”

“佛祖问: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哪怕见一眼也行!”

“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愿放弃。”

“那你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不后悔。”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却不以为苦。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女孩则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两者只匆匆相逢,男人又一次消失……”

这故事的情节,多像我与魏光阴。经年前,祥和里的匆匆一瞥,有个人根深蒂固地种在我心。我努力多年,吃再多苦都甘愿,只想见他一面。终于,我见到了,他却依旧云淡风轻地与我诀别。

故事太容易引人带入,我怕再听下去,自己会哭。遂迅速转身,拉起叶慎星就走:“看看那边有什么?”好几分钟后,叶慎寻才姗姗来迟迟,不知去做了什么。

行到荷田中央,放眼一看,人影攒动,比昨天热闹许多,大人小孩都在惊声尖叫或吆喝。我拉住路过的行人:“他们这是在……”“哦,捉泥鳅啰!”

捉泥鳅!

本宝宝小时候无恶不作,靠近乡野的地方,小动物多,我没事就去后山抓毛毛虫等无害生物,去吓唬祥和里的小朋友,以恐吓手段来巩固大王位置。可我爬过树抓过鸟偷过枣,唯独对泥鳅这种东西敬而远之。

滑溜溜地,速度嗖嗖,看一眼就背脊发凉,和遇蛇的状态一样儿一样儿的,没想叶慎寻和叶慎星却来了兴致。

“大哥!那边还没人,快去快去!”

叶慎寻找民俗老板娘借了桶,卷起裤腿就下水,叶慎星在岸边为他助威。一个人喊不够,还拉上恹恹地我。

看样子,叶慎寻儿时也没少作,在半腿高的水地里行走如常,还总能找到泥鳅喜欢藏身的地方,一挖一个准。最终,那一斤多的泥鳅成为我们的晚餐。

想起它们的模样,我连饭桌都没敢上。叶慎寻难得善心大发,叫服务员重新为我准备了一份肉粒炒饭,亲自送到了我的房间。

那碗饭闻起来倒是香喷喷,我吃得不亦乐乎,间歇问他:“这是什么肉啊?不像猪肉的口感,也不是牛肉,倒蛮好吃的。”他抄着手,振振有词:“泥鳅肉啊。”

我一愣,不愿相信。但见他神情自然,不像撒谎,当即一阵恶心反胃,跑到卫生间吐了十分钟有余,再出来时,咳得眼红红,泪水涟涟。

“叶慎寻,你太过分了!”

我已丝毫顾不得什么少爷不少爷,老板不老板,当场发飙:“你知不知道我发起火来,连我自己都害怕!”

“那你胆儿太小了。”

这厮,不认错,还挑衅。我真是发了疯,才会跟他来什么破旅行!

想到这,我气更不打一处来,立马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他慢悠悠晃到我身后:“干吗?上网发帖骂我?”

我没理他的意思,分分钟定好回程的机票,腾地起身:“叶先生,劳驾让让,工作我不要了,您已经没任何权利妨碍我的人生自由。”语毕,拉开衣柜开始收拾东西。

见真触到我的底线,叶慎寻缓了气焰,将拉着行李箱欲夺门而出的我逮回来。

“你别拉我!”

他恍若未闻,被我挣开后持续伸手。我就是那种蹬鼻子上脸的人,他都软了,我得趁此机会多嚣张嚣张啊:“听不懂吗?叫你放开,别碰我!”

叶慎寻将我扯回电脑桌:“我倒不是想拉你,但本着人道主义,我有义务告诉你,程小姐,你的机票定反了。”

我怔住,将视线定在屏幕上,发现我刚才气急之下,竟将徽州作为了目的地,出发地是滨城。

这并非最让人崩溃的。更晴天霹雳的是,始作俑者悠闲地推门而出,余音绕梁。

“财务不认这个账。”

他说。

程改改很抑郁。

就算事后叶慎寻说那不是泥鳅肉,她依旧心有余悸。旅行第三天,出发去附近的名胜高山,半小时路程,一向话痨的她只字未语,叶慎星都觉得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