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得正痴,他回身一剑,直向我刺来,到眉间止,“但你知道,她演得最好的一出戏是什么吗?”

  “《霸王别姬》。”

  说着,在我惊慌的视线下,将长剑放到我掌心,“这就是她当日舞台自刎的那把剑,算作遗物,你带走吧。”

  “那……她、她的……”

  被脸色忽然阴沉的魏光阴迅速打断,“当年她和我父亲,是明媒正娶,理该入魏家祖坟。你把她带走,与前任丈夫合葬,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吧?”他竟同我动真格,我立时也倔强不可方物,深吸口气道:“别人不清楚,你我还不清楚吗?她若与你父亲有半分情意,何至于走到今天这地步?”

  青年眼眸浅眯,泄漏一丝危险气息,“你的意思是,走到今天这地步,都是我魏家负了她?所以,她用这把剑捅了全世界,是我们罪有应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有些急了,却见他一把将迷谷红绳扫到地面,就着我手里的间,挥成两段,“程小姐,我们立场不同,多说无益,以后想必也没了见面的理由,请自便。”

  说完就要走,我一把拉住他,“究竟要怎样才肯将她还给我,你说个条件。”楚楚可怜。

  对我的触碰,他似乎很抵触,猛一踉跄,厉声威胁,“别碰我。”

  “我不!除非你把她还给我!”

  “放手……”魏光阴嗓音开始生变,仿佛不再是我经常见到的那个,我傻在原地,还是不听劝阻。忽然,他呼吸急促,略显暴戾将我推到墙边,“滚、开!”

  简洁二字,化为冰锥,扎心刺骨。

  我几近踉跄,方站稳,便见他艰难地往门外挪脚,渐渐发现不对劲,再度跑过去,“魏光阴,你没事吧?!”却令那人彻底失去理智。

  青年伸长手,没像以往时刻摸摸我的头,转而扼住了我的咽喉,一双眼血红,“不到黄河心不死么?那就看仔细吧,程改改!我从来不是你心目中什么温柔少年,更与善良二字无缘!”

  他用了大力气,我呼吸完全不顺,眼底竟是他的狰狞,耳边的话断断续续。

  “我也想过正常人生,被大家喜欢,做全世界的温暖……但那个女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

  “二十多年,我吃了二十多年她亲手喂下的毒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被避若瘟疫,都是她为了毁掉我的人生,精心布下的局。甚至……她还亲手捅了我唯一的父亲,好个三贞九烈的虞姬!此刻,程改改,你还有脸叫我要我放她安息,那谁来放过无辜的我?难道我天生姓魏,就活该倒霉?难道我一点不冤枉?你说?”

  “你、说!”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真相如兜头一盆冷水,将我浇得透心凉,甚至连呼吸也不甚在意。脑中模模糊糊闪过齐悦英胜券在握的脸,“你和他要是有结果,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原来……原来……

  魏光阴不知何时放了手,突如其来的新鲜空气呛我一口。他转身将正要拿去扔的杂物踢到,翻出七零八落几个药瓶,“你想要她的骨灰?可以,变得和我一样吧,嗯?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改改。有你陪着,我至少不孤单。”男子语气从厉变轻,后又恢复到不善,扣了我的手腕往身前拖。

  “来啊,吃下去,吃!”

  一时间,无数的白色药片死命往我嘴里灌。

  原本,我全身挣扎着想吐,想跑。忽然,我看见一双蕴含泪意的眼。

  这双眼,曾东方明珠塔下,等待我的出现。还曾在黄浦江边,酝满笑意看我飞奔而来。也曾在漆黑电影院,对我流露无声表白。我曾发誓,宁愿不当公主,也要用余生去逗这双眼永远上扬。可是,它现在很不开心。它那么用力地,想哭。

  于是,那些被下意识吐出来的药片,我又重新捡起,一片不少地生吞回去,沾了尘也罢,抹了砒霜也好,眼泪顿时如大雨滂沱。

  “是不是我吃了,你就能高兴一点……是不是啊?光阴。”

  魏光阴大震,抽身往后退,缩在墙角,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须臾,他转身逃出门外,砰一声将我锁在里边。而我,已无心顾及姿态,趴在冰凉地面放声哭嚎,只觉心口处空洞洞地,涌着血,灌着风,好痛。

  殊不知,门的另一面,也有个清瘦少年,跌跌撞撞缩到地上,泣不成声。

  魏延去世时,他都忍住没哭,程改改囫囵吞枣的画面,却叫他鼻酸泪呛。他曾以为,自己会用生命去将她爱护。可是,就在刚刚,他差点错手杀了她。而她,心甘情愿。

  我如何能指引你的人生啊,改改?

  所谓迷谷,不过光秃秃一截树木。

  我不怕与全世界为敌,但我怕,怕知道你曾真心……爱我。

  可能吧,我有时真倔得无可救药。

  没得到齐悦英的骨灰,我始终不愿走出魏家。叶慎寻很了解我,没来过。

  魏光阴也知我心思,却故意刁难,要我每天都将佣人送到房里的药片吃掉,说兴许哪天,他有了报复的快感,就成全我。于是,我一日三餐除了水和青菜,几乎只有白森森的小丸,成倍分量。

  “知道世界上有人变得与我一样,至少没那么孤单。”

  那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如是说。

  要有多大的恨意,才会将曾经共有美好记忆的人,置之死地?

  但听说魏延的坠机事故,也是齐悦英一手主导。易地而处,我未必就能做得比他好。于是,就这么僵持了大半月,拖得连魏家的野猫都认识了我,叶慎寻才姗姗来迟,一言不发接我走。

  当然,一起离开的,还有齐悦英的骨灰。我说过,他总是能用各种方法,解决各种我无能为力的问题。

  上了车,我一手抱着骨灰,忽然像余力用尽,连脑袋都支撑不起,毫无防备地摔进叶慎寻怀里,沉沉睡去。所以,并不知视野开阔的小楼上,伶仃立着的影子,正用沧海变幻般的眼光,目送我去再没有他的彼岸。

  “先生分明心软了,想物归原主。可他何不自己出面,非要成全那叶家公子的深情?”

  新招的助理,是何伯的远房亲戚,人可靠,却还需要历练,不太懂事,私下询问何伯。

  “或许有天,你深爱一个人,却得知永远无法和她相守的时刻,就会明白这样的心情。如果不能亲手给她幸福,至少让她在别人身边,不孤独。”

  天刚蒙蒙亮,我被一阵香过一阵的米饭叫醒。

  去到厨房,发现叶慎寻正洗手做羹汤。不多会儿,他将一碗蛋炒饭摆在我跟前,“将就吃吧。”表情淡淡,看不出悲喜。

  知道他介意我私自跑去魏宅的事,遂识时务地与他开玩笑,“喂,你发现了吗?每次我大灾大难后醒来,你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吃。”

  看我又恢复到嘴贱模式,他眉峰稍微平了平,两手一摊,“不然怎么办?对你而言,除了吃,真不知还有什么能提起你的兴趣。”

  “这张随便说句话就撩人的嘴,到底随了谁啊!”我捧着饭,嘻嘻讨好。叶慎寻没忍住,偏头英俊一笑,却叫我发现他脖颈处青了半块。

  “怎么回事儿?”另只空着的手伸过去。

  男子轻易躲开,随意摸上那块淤青,“哦,没事,不小心被文件夹砸了一下。”我半信半疑收回手,正要试探,岂料他忽然探过身,近距离地打量我,喉结耸动。

  “程改改。”

  “嗯?”

  “如果哪天,我一无所有,你还会跟着我吗?”

  我嚼着饭,想也未想,“不会。”

  被横了一眼,“为什么?!”

  “哪有什么为什么?你就算金山银山家财万贯,我也不可能跟着你啊!难道叶公子身边还缺奴婢吗?!”

  叶慎寻坐直身,神色严肃,“我没同你开玩笑。”

  立时我也不吃饭了,定定瞧着他,“我也是认真的。”

  见我同他打太极,叶慎寻干脆将凳子一拉,整个人凑到我身前。那架势,差点吻到我的脸,目光却冷得像冰,“所以,我要你别再逃跑了,留在我身边,你压根没考虑过这个建议?”

  所以,这又是在告白……?

  要不要每次告白都这么猝不及防?

  作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总裁担当,难道不该备下蜡烛鲜花跑车和烟火?

  听我吐槽,叶慎寻立马不走心地吩咐沛阳,“去准备蜡烛鲜花和烟火。”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王牌助理沛阳,嗖一下从房间角落闪出,“好的老板。那,跑车呢?”

  “车就算了,免得她又给我弄坏。”

  “……你这样宠我,不好。”

  显而易见,好好一场告白,又给我搅黄了。

  等叶慎寻被一个电话匆匆叫走,沛阳忍了又忍,才偷偷告诉我说,叶慎寻脖子上的淤痕,是被他爸,叶忻砸的。

  “多大仇啊?”我下意识皱眉。

  沛阳顿了顿,最后豁出去般,一副为了老板的幸福我宁愿连工作都不要的样子,“您以为那魏氏执行官如何肯轻易交出骨灰?是叶总将叶氏刚拿到手的种植技术,私下廉价转给了魏氏。”

  我眼前白光闪过,怔怔地,怪不得。

  之前叶慎寻出差,就是为这项技术的引进做前期工作。他费了多大力气,才将专利拿到手,在政策正式出台以前,为叶氏抢得先机。到头来却为了渺小的我,将大块五花肉送到别人嘴边,叶忻如何不着急上火?

  “不仅如此,连叶氏的总经理之位也给革了呢。”

  沛阳扁扁嘴,一脸幽怨地看着我,似乎在说我阻挡了他的涨薪之路。

  难怪他问我“什么都没有了会怎样”的问题。想到这,我心口一抽一抽,像有人拿着沾了盐水的鞭子在施以极刑,冷不丁问了一句,“他什么时候回来?”

  结果当晚,准备鲜花蜡烛的人,是我。

  叶慎寻进门,我便一手捧着盛牛排的碟子,另外腾出一只接过他手中的文件,“surprise!”用肩膀推着他往里走。

  瞅了眼桌上的美味佳肴与摇曳烛光,男子的惊喜只有片刻,之后却十分恼火般,伸手去口袋里摸香烟与打火机。我看穿他的意图,搜了他外套里的盒子往垃圾桶一甩,努努嘴,“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忍忍呗,我两现在可是绑一条绳上的蚂蚱。”

  他面色不善瞥我,“程改改,我最讨厌你这幅模样。”

  “我怎么了?”

  “如果实在忘不了谁,干脆离其他人远点不好吗?给别人期望,看别人捧出真心,再指着活蹦乱跳的心贻笑大方,如此反复,这就是你惯用的伎俩。”说着,就恨不得掀了桌,掉头就走。

  叶慎寻的指责有些重,我却没反驳,片刻后将刀叉往盘子里一放,“好,我答应你。”

  引起对面人一瞬的错愕,“嗯?”

  我继续重复,“我答应你,不再想着逃,待在你身边,然后呢?一年,两年,新鲜感不再,我就跟当初的解冉一样,乖乖滚蛋?叶慎寻,人心肉长。我不是感觉不到你的真心,我只是不相信,你的真心能走到我期望的那么远。所以,你对我越好,我越不敢面对。就像一只刺猬,要么刺你,要么就只能往安全的范围退。”

  他对我的用心,值得我抛下骄傲,给彼此一个开诚布公的机会。

  好不容易流利地背完稿子,以为叶慎寻会打退堂鼓,没成想,他的反应比预料中迅速,甚至趁我不注意,掰过我的脸,逼我正视他的眼,墨黑墨黑的,“你就能保证,人生中做的每件事都有始有终吗?是,我的确无法证明,对你的这份新鲜能撑多远,但我清楚,对你的那种感觉,永远不会改变。”

  “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何种境地,但凡你开口要的,我都不能允许自己,无法送到你面前。”

  就像当初,他不明白,自己是否为了看她一眼,曾等待过两千年?

  唯一清楚的是,如果现在要他等,他愿意。

  叶慎寻这魂淡,追人的架势和吞并企业一样,下手太黑,不达目的誓不休,根本不给我逃避的余地。显然,被这样谦淳无双的脸对着,说不动心太假。我赶紧整理心神,避开他迫人的气息,往后退了退。

  “可是,我不想再留在滨城。”掷地有声。

  这才是关键问题所在。

  这座城市留给我的记忆,都是失望和泪影怆怆,看不到半点希望。尤其齐悦英死后,我经历了与魏光阴那场真正的诀别,离开的想法早已在心里扎根。所以,更不敢给他任何回应。

  没料……

  “如果我跟你走呢?”

  “啊?”

  昏暗中,男子嗓音又低又润。烛光跟着他的眼波一起,翻飞荡漾。

  “你想去哪里,我奉陪到底。”

第13章 他什么都有,不差你

  拉萨作为西藏首府,的确不枉。

  它将高原与民族特色展现得淋漓尽致,形成秀丽又不失磅礴的风景。

  初初抵达,我不习惯当地气候,与成天放飞自我天性的小孩儿们。他们交朋友的方式靠嬉闹打架,谁厉害,谁就是山大王。

  期间为了不被逮回去,叶慎寻不敢带银行卡与信用卡。原想在滨城取现金备用,孰料叶忻像有先见之明,提前安排了人监控叶慎寻的资金状态。被叶慎寻察觉后,他钱也不敢取,只能拿着沛阳伪造的身份,荷包干净地与我坐火车逃出滨城。

  火车行程三天时间。

  进藏时,我起了轻微的高原反应,好一通折腾。清醒过后特别想吃方便面,但火车上的食物,价格基本是陆地双倍,心里盘算着将来要用到钱的地方,立马忍了嘴,叶慎寻却没概念。

  以往方便面在他眼里,也能算食物吗?听说八块一碗,他惊讶地捧来两杯,献宝似地对我说,“天了程改改,你这么好养活,真要带了银行卡来,那些钱可怎么造?”

  关键是,您没带啊!搁这儿望梅止渴。

  我痛心疾首,一边吃着“天价”方便面,一边调出计算机APP,将我以往剩下的工资和稿费快速分作五份,分别是前三个月的房租及日常开支。还有一个月剩余,以备不时之需。

  那厮看看计算机上的数字,彻底沉默了。好半晌,终于忍不住担忧神色,问,“这些钱……真的可以撑四五个月?”分明就是他一天的消费用量。

  看到了吧,生活环境与价值观,才是两人能否牵手的关键。显然,当时的叶公子还不明白。

  民居房是提前在网上找好的,进了拉萨市区,我两直奔目的地,却被告知已被人捷足先登。还没在居住上受挫过的男子,身心疲惫,撑不住了,用座机给沛阳打电话,要他借钱给自己,先买幢小房子。

  沛阳可等到翻身做主人的时候了,哼哼唧唧道:“先生可是连我的账户都监控了哟。您考虑清楚哟。我要是突然动了大笔资金您可就跑不掉了哟。”这落井下石,听得叶慎寻好想飞回去踹他两脚,“看把你给横的!”

  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当日脱口而出那句:“你要去哪里?我奉陪到底。”成为叶长公子人生中三大后悔事件之首。

  唉,我就这么没魅力,心塞。

  所幸,接待我们的房东常年在外做生意,对汉人特别友好,见我两实在没地方去,想了想说,“我那边有个小院子了,很久没人住了,环境不好的了,不过打扫打扫还是可以的了,看你们要不要了。”

  叶慎寻被连串的“了”绕晕,只想找个地方赶紧躺下,大手一挥,“行。”连租金都没问,我突然也开始担忧,我两会不会饿死在这高山冷水地……

  起初没找到工作的一个月,我还能靠写字为生,小心翼翼将稿费存下来,标明叶慎寻专用。

  因为在他心里,来这儿压根不是避世,是旅游来的,所以看见什么新鲜玩意都要随手带回来一两件。直到有天,他又带了一只民族风情的簪子回来,我忍不住了,跟个怨妇似地和他争论,“没用的东西别再买啦!”

  “好歹你也找找菜市场有没有下苦力的地方啊!”

  “再不济你那么孔武有力还可以去杀猪啊……”

  有那么几秒,我感觉叶慎寻被我数落得太阳穴都颤了颤,面临崩溃边缘,再差一步就丢下我甩手走人。没料,最后竟是他带回来两份靠谱工作。

  工作正是他经常逛的地摊老板介绍的,在当地一间小学里教英文与汉字,试用期薪水不高,转正后倒是勉强。两个人加起来,我再写点稿子,应该饿不死。

  至此,我两这慌慌张张一趟,才算正式有了方向。

  滨城那头,叶慎寻一走,将慎周完全丢给周印,简直与叶舜山骂的不差分毫。

  “对着外间人模人样,对着朋友,却人模狗样癞皮膏药。”

  魏氏连得了几分好,魏光阴在集团的地位完全奠定,修身养性后开始主动攻击,势如破竹,惹得滨城流言再起。说叶家公子连着被抢了几只煮熟的鸭子,还能不得抑郁症?干脆去国外疗养,眼不见心不烦。

  慎周被根基牢固的魏氏盯着,又被有心的解绫暗地里箍着,周印一时分身乏术,却又哪里是个肯就范的角色?他下手不比叶慎寻软,干脆给解家的子公司找了点麻烦。

  在解绫的带领下,解氏亦效仿慎周,建立了一间投资公司。

  公司借着当今大火的网络平台预热,在上边进行宣传活动,顺带开通了众筹页面,每人每次投一分,最后将进行抽奖,抽取三人获得价值十万现金,噱头十足。

  原本活动开展好好的,突然有天引来检查小组,将整个团队都带走调查,被控非法集资。

  “每人一分的数额并不大,并且是以奖品形式募集……有点儿牵强了吧?”

  办公室内,盛杉盘着腿,一边吃冰激凌一边问。

  “无论数额多少,众筹返现金就是私募。没有资质,就是非法集资。” 只要有心,条条款款都能硬扣上去。

  桌子背后,周印摘了眼镜,还想同盛杉解释,毕竟她以后还要接管盛家,不料盛杉却专心致志地将一桶雪糕吃得见底,仿佛觉得有他在,自己不用应付这些勾心斗角。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信任,叫周印特别受用,负载的心即刻清清凉凉。

  没多久,内线接近,说解绫求见。

  慎周天台有个四四方方的玻璃房子,外间种满了花草,是喝茶休养的好地方,与周印曾带她去的地儿七八分像。解绫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脚,才有勇气踏进去,疏离地唤一声,“周总。”

  对她,周印自是有愧疚,否则不会心知解绫在里头搅浑水,也迟迟没动作。若非叶慎寻一走,流言四起形势紧张,他也不会出手。

  两人不谈过去,也不谈风云,静静坐了半小时。期间,他亲手为她泡了壶茶,正是当年的茶叶与手法。解绫喝一口,突然丢盔卸甲,晶莹在眼眶里转了又转。

  “前几日有人送了我一份见面礼……”边说,边从袋子里摸出某样东西。入眼,正是赫赫的银色小U盘。

  不用猜,周印也知里边是什么。当年的帐,他还没找解家人算,对方却自动送上门来,男子当即面色不悦。

  孰料,银色U盘只在桌面停了十几秒,便被解绫推到他眼前,“里面的的内容对我毫无作用,想来,还是放在周总这里比较好。”对面人倒惊了一惊。

  解冉这张牌的确够好,但不适合解绫。她曾经说过,自己天生与解冉是不同的人,现今,她依旧这样觉得。

  对周印,她是有满腔的情愫沉沉荡荡,也尝试过爱而不得的味道,还被当众毁婚,可在爱情这件事上,她还保留着应有的骄傲。不威胁,不祈求。乞讨的东西,即便得来,也不是最初想要的模样。

  更何况,她的最终目的,是让解明栋为辜负了自己的母亲而付出代价,那么周印这个人,只宜为友,不宜为敌。解冉,到底还是轻看了她。

  片刻,周印受了解绫的好意,将银色物件纳进手中,出声的口气亦在不知觉间缓和了,“我记得你喜欢这茶,刚好剩半罐子,带走吧。”

  “可以吗?有人不会吃醋吧。”她忍住心间翻腾的苦涩,却见他笑了笑,目光笃定,“不会。”

  “你就这么肯定?”

  回答迅速。

  “她是我的选择。”

  那个女孩是他的选择。所以,不会错。

  闻言,解绫鼻间酸涩更甚。好可惜,她不是他的选择。

  待解绫一走,周印却没离开,悠悠对着天台的另扇门唤,“出来吧。”盛杉完全没了在他人面前的风光,此刻就跟偷吃被抓的小孩,摸摸耳朵跳出。

  “你什么时候发现我在这儿的?”

  “现在。”

  “现在?!我还以为……”

  男子微一抿唇,眼畔笑意不减,“猜你应该不放心我两单独相处,想方设法也要跟上来,就试探一下。”那不是比直接发现她还丢脸……盛杉面红更甚,干脆抓起他的胳膊咬一口。

  “周印,你非娶了我不可!”

  他已习惯她的主动,并不吃惊,“为什么?”

  女孩想半天,倒无任何理由,刚刚那句只凭心意脱口而出,没想一旁默然的他,却帮忙补齐,脱口即是半阵春风。

  “因为,我喜欢你。”

  只喜欢,你。

  拉萨周遭都是雪山,导致昼夜温差特别大。

  我白天上课,晚上就缩回小屋写字,来这儿两个月,竟还没去过布达拉。叶慎寻看不惯我这么紧巴巴过日子,第一个月工资刚到手,就拉着我去逛了几圈。

  虽然在斯里兰卡见过规模不输的宗教寺庙,可真见这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巍峨地立在群山之巅,俯瞰众人渺小,诵经声远远传来,内心还是忍不住激荡向往,连忙构思出一个小说情节。

  “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男主心伤不已,放弃一切跑来寺庙出家。女主得知后大老远追来,答应以身相嫁。两人在佛前立下誓言,男主的家人却在关键时刻赶来,告知真相:你们不能在一起!因为,你们是亲生兄妹啊!接着,女主哭倒在男主面前,现在你明白,我当初为何拒绝……”

  叶慎寻斜睨我一眼,打断,“程改改,知道你为什么红不了吗?”

  太棒了,终于有人替我解答这迷之难题,“为什么?!”

  “因为你写的男主都太渣。”

  起初,我没懂,叶慎寻则像个窥破全局的老者,压低声音道:“女主明明知道自己是男主的妹妹,却还义无反顾跑来寺庙找他,说明已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而男主已经在佛前发过誓,此生非她不娶,好歹算半个出家人,出家人怎么能打诳语?说要娶她,就要娶她!”

  “……可他们是亲兄妹啊!”

  “可他们相爱啊。”

  “可这段爱情不被世人祝福啊!”

  “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世间不被祝福的情侣那么多,多一对算什么?”

  “……”

  看我一脸有话要说,却辩不过,叶慎寻循循善诱。

  “程小姐,你知道吗?绕地球一圈是四万公里。两个不同的人要在地球上相遇,兴许要走很多个四万公里。运气差点,就算到了拐角也碰不上,更何况相遇,相知,到相爱。人生已经这么艰难,那些还能活在梦里的人,就别去叫醒。”

  须臾,我联想到自己。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对叶慎寻而言,我就是他目前想要维护的梦境。在竭尽可能下,他会保全这个梦不被破坏。但到了必要时候,他又会成为那个,亲自叫醒我的人。

  正午的山巅热气腾腾,到了傍晚就寒气袭人。我抵抗力差,回家便发了烧,浑身发冷。

  小院子设施不齐全,根本没有安装空调的可能性。再说,空调在这儿不实用,还贵,只能靠被子取暖。叶慎寻守着我吃完药,让我躺下休息,我却因为冷,翻来覆去不安宁。

  我两原在两间屋子,划分了楚河汉界。到八九点,天色完全暗下时,一个硕大的影子摸黑进了我的屋。我被烧得视线模糊,却还不忘尖叫求救,被人一把捂住嘴和鼻腔,“是我。”一把低醇熟悉的嗓。

  他摸了摸我额头上的冷汗和冰凉手掌,然后一声不响开始脱外套。

  见状,我借着仅有力气惶惶往后退,“叶慎寻,你想没想过,你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男子动作并未停顿,顺利脱掉外衣后,大剌剌跳上我的床,居高临下看着我说:“我想过,就像现在这样,我为刀俎,你为鱼肉。”旋即还刻意猥琐地搓了搓手,简直色情狂,“来吧宝贝儿,今天就试试你的肾好不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