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和众人说了一声,捧着香火走了过去。这棵樱花树从外表上看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宋初蹲下身将香火插在泥土里点上:“你和希希,一定有一段故事吧。介不介意说出来,让我听听?”

付关微微抬起头,放下搭在树干上的手,和宋初道了声谢。宋初这才看到,原先被付关的手挡住的树干上,有两个不甚明显的树疤,看上去已经有了不少年头,随着树木的生长,不太能看出原来的形状。不过,即便是猜,宋初也能猜到这两个树疤是付关和希希之间的回忆了。

付关的手指轻轻滑过树疤的痕迹:“这棵树,见证了我和希希爱情的开始与结束。这两个字,是年少的我们留下的印记。那个时候,我们约好了每年春天,都要一起来这里赏樱。可惜…我们从来没有做到过。”

时间仿佛回到了他们初遇的时候,红粉佳人,年方二八,于樱花树下回眸一笑,让他再也忘不了那倾城的容颜。

“这片樱花林最好看了,付关,以后的每一年,我们都要一起来这里,好不好?”

少女清脆的声音犹在耳畔,人却已经消失在他身边了。

“这棵树,承载着我们的约定。可是,我却背叛了自己的承诺,将她置于危难之中而不顾。都是我太懦弱,都是我太犹豫…”

宋初蹲得久了,腿有些麻,换了个姿势:“你和希希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付关看着樱花树,眼神如同看着情人般温柔:“我们在一起半年,我就决定要去跟她的父亲提亲。那时候我才知道,希希的父亲身患重病,天元寺的住持说,希希父亲的身体要想好转,必须要三百年血玉或墨玉固其魂魄。”

“现在在你们手上的那块血玉,本是我家的传家之宝。原本我是想把血玉拿给希希给她父亲治病的,可是我母亲…说什么也不同意。我原先以为不过是借给希希几天,如果偷偷拿出来给希希,等用完了再放回去,母亲应该也不会发现的,所以跟希希约好了时间,让她在这里等我。”

付关捂住脸,脑袋几乎碰到地面。宋初伸出手想要拍拍他的背脊,却又在半途将手收了回去。

“后来呢?”按照剧情发展,难道是在付关偷血玉的时候,被他母亲发现了,然后被禁足?可是这样的话,付关也没有必要自责成这样。

“不知道我的计划怎么会被母亲知道了,她说,如果我敢把血玉送去给希希的话,就不要再进家门了。犹豫之下,我失约了,也没有脸面再见希希,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里,想要用绝食逼迫母亲同意这件事。”

事情的发展总是不会像想象中那样顺利,在付关的母亲屈服之前,希希的父亲就过世了。给付关传话的小厮说,在父亲去世之前,希希每天都会在那棵樱花树下等着,一站就是一整天。而她的父亲去世之后,希希也不见了。

无论是约定的樱花树下,还是希希家,都没有希希的踪迹。半个月后,才在城外的小溪边找到了希希的尸体——衣不蔽体,满身伤痕。

“知道希希死讯没多久,母亲就为我谈妥了一门亲事。大婚前一天晚上,我梦见了希希。她站在这颗樱花树下,笑着对我说,她会一直在这里等着我来…当夜,我就发起了高烧,竟然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婚事自然不成。大夫说我忧思成疾,心结难解。我私心里想着,就这么病着也挺好的,所以偷偷将药都倒了。”

结果可以预见,付关病重,药石罔效,不治而亡。由于付关内心对希希的愧疚,执念太深,身死之后,便进入了寄托着他的执念的传家血玉之中。

“我来了,我终于来了。可是希希不在了,真的不在了…她不会原谅我的…”

宋初抬头看着树干上的树疤,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树疤还算得上清晰:“你们一定很相爱…”

正在脑海中措辞想要安慰付关一番的宋初口中猝不及防被李双塞入了一颗提子,提子尚未熟透,酸涩的味道让宋初一下子揪起了五官。

“现在的姿态倒是做得足足的,可惜啊,希希和她爹都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了,你再怎么忏悔,也没有办法挽回,在这儿惺惺作态又有什么用呢?”一向温和的李双鲜少有这么尖锐刻薄的时候,宋初都被她镇住了,傻愣愣不敢说话。

付关干涩地笑了起来,充满了苦涩的自嘲:“你说得对,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李双冷哼了一声,拉着宋初回到了油纸布边:“这种男人最不值得同情了,让他一个人哭去,我们继续野餐。”宋初回头看了付关一眼,他还趴在地上,身形不停颤抖。

梁京墨盘腿坐在草地上,面前六寸的奶油蛋糕已经少掉了一半,嘴边还沾着白色的奶油,抬头看着宋初的表情有些懵懂。宋初蓦然被逗笑了,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不少。傲娇又霸道的梁老大露出这种表情,实在是少见。

宋初伸手给梁京墨擦去嘴角的奶油,却被梁京墨抓住了手腕,沾着奶油手指被送入了湿润温暖的口中,柔软的舌尖一卷,便舔去了奶油,留下一抹水渍。

在其他人不忍直视的目光中,宋初爆红了脸抽出自己的手指,在梁京墨衣服上擦了擦。

梁京墨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垂眸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水渍:“看起来你很喜欢我的外套,我记得你那儿已经有一件了。”

宋初就当没听到梁京墨的话,坐到楼半夏身边:“有没有可能找到希希?”

楼半夏嚼着桑葚回答:“找到希希可以是可以,但是没什么意义。看现在的情况,希希已经投胎去了,前尘往事都已经忘记,难道还能让她说原谅了付关?”

章邯手上卷着寿司,也应和着楼半夏的话。宋初抿唇,如果不能见到希希,付关心愿不了,恐怕也不会心甘情愿去投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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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吃撑了,睡在床上告诉自己,从明天开始吃素。

今天看着食堂的窗口,毅然决然往黄焖鸡走去…

第七十一章:血玉(4)

夜色渐沉,路灯晃晃地照着地面,偶尔有未尽的飞虫经过灯下,投下一片阴影。樱花林地处偏僻,现在又不是樱花绽放的季节,锻炼的人一般不会经过这里。文物而修复处众人慢悠悠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准备回去了。一直在樱花树下保持着跪趴姿势的付关,也被柳永拖回了血玉中。

章邯在那棵樱花树树干上绑上了一根蓝色的丝带做标记,以后找起来也方便。梁京墨抱着团子眯着眼睛靠在宋初身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依我看,直接把他送到地府去就是了。”李双将团子拎到了自己怀里揉捏。

柳永挑眉:“你这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怎么能懂我们痴情人的苦痛呢?章邯,你说对吧。”

专心开车的章邯瞄了一眼后视镜:“不好意思,你问错人了,我也是个没心没肺没恋爱的。”

天色已晚,宋初打算就在文物修复处凑合一晚上,免得回去还要应付宋母的精神攻击。知女莫若母,见宋初迟迟不回家,宋母直接把电话打到了梁京墨那里。梁京墨瞄了一眼宋初,按下了接听键。

宋母寒暄了两句,就进入了正题,主题就是“让宋初辞职”。

梁京墨还没来得及开口,宋初一把将手机夺了过去:“妈,我说过了,我不能也不会辞职的,你不用白费心思了!”

宋母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吐出一句“随你吧”就挂掉了电话。简简单单三个字,却无端让人感觉到辛酸。宋初的抿了抿唇,心不断地往下沉。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反抗过父母的决定,这还是第一次。

梁京墨拿回自己的手机,握住宋初发凉的手:“别担心,宋阿姨会理解的。”

回到文物修复处,将东西收拾好之后,众人也就散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宋初干脆披上衣服起床,她记得仓库里有几个青铜酒杯需要修复。工作室的灯光下,宋初正用砂纸磨着青铜酒杯上的锈迹,装着血玉的木匣子就在她的左手边。

大半夜的做这种事情,眼睛难免酸涩。掏出眼药水滴了两滴,宋初走到窗边想要放松一下。庭院草木之中,目光所及之角落,似乎有什么活物一闪而过。第一时间出现在脑海中的,竟然是穷奇的模样。宋初盯着那片花丛许久,终于看到一只小奶狗从花木丛中钻了出来,抖落身上沾到的叶片。

宋初蓦地松了口气,不免嘲笑自己杞人忧天。不过文物修复处阴气鼎盛,寻常的生灵并不乐意靠近,怎么会有小奶狗跑过来。

好奇心驱使,宋初从窗户一跃而出,将小奶狗抱了回来。小奶狗也乖巧,在宋初手中不挣不扎,肉嘟嘟地分外引人喜欢。

回到工作台边坐下,宋初将小奶狗放在自己脚边,继续给青铜酒杯除锈。拿砂纸在酒杯上磨了两下,宋初陡然抬头,打开左手边的木匣子——血玉不见了!

宋初“蹭”地站起来,身后的凳子被撞得倒了下去,脚边的小奶狗也被吓得瑟瑟发抖,这些宋初都已经顾不得了,匆忙给其他人打电话。埋头在工作台边,宋初说不出心里的感受。总觉得自己最近状态不对,总是将事情搞砸。

梁京墨最先赶到,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工作台上被打开的木匣子,而是在底板上撒了一泡尿的小奶狗。

“哪里来的小狗?”

宋初颓然地趴在桌子上:“我刚才在院子里看到的。”

梁京墨用两根手指将小狗拎了起来,小狗的后爪不正常地垂下,不停地颤抖。拨开后颈的毛发,可以看到隐约的血痕。很有可能,这只狗不是自己跑进来,而是被咬住后颈丢进来的。这样一看,偷走血玉的“人”应该是有所预谋的。

苏木刚到文物修复处,怀中就被塞了一只小狗,蹲在他肩膀上的团子顿时炸了毛,龇牙咧嘴地吓唬小奶狗。小奶狗“呜呜”地往苏木胳肢窝里钻,宋初见状,将团子拎了过去。

梁老大翘着二郎腿坐在桌边:“帮它绑一下后腿,顺便看看它脖子后面的牙印,看看能不能确定是什么种类咬的。”

苏木应了声,转身去找工具,一回头就看到浓妆艳抹的李双踩着一双恨天高走着猫步过来:“我好不容易勾搭上一个小帅哥,就这么被搅和了,可惜了。”

章邯和楼半夏跟在李双后面进来,章邯手中还握着韩彦的古剑:“灵石灵力不够了,我带他回来换一个。”

等了好一会儿,没见着柳永过来,宋初探着脑袋往门外看:“柳永怎么没来?难不成又身陷桃花局了?”

章邯一边打磨着晶莹剔透的灵石,一边回答:“马上八月半了,柳永应该去千慧寺了。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柳永每年中秋几天都会呆在千慧寺。问他吧,他说千慧寺的月饼香,香火质量高,适合修行。”

梁京墨用手中的钢笔敲了敲桌子:“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先找血玉。苏木,牙印比对出来了吗?”

苏木抚摸着脖子上少了一圈毛的小奶狗回答:“现有物种中没有符合特征的,但是从牙印的大小比例来判断,咬它的生物应该也不算大,正常猫的大小,嗯,比团子稍微大一点。”

团子听到自己的名字,耳朵动了动,“喵”了一声。

宋初拖着下巴,看着窗外:“在小狗出来之前,我好像看到了穷奇…不过应该是我多想了,我根本没看清它的样子,怎么可能认出来时穷奇呢?”

梁京墨意味深长地看着宋初:“那可未必。”自从上次真的用烤乳猪抓了饕餮之后,梁京墨就一直在怀疑宋初的身份。借着查神秘人的机会,梁京墨也顺手查了查宋初可能的身份,暂时还没有确定的结果。但是宋初身份不一般是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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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辣鸡翅,奥尔良鸡翅,吃哪一个好?

第七十二章:血玉(5)

宋初被梁京墨的眼神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往后缩了一下。楼半夏摸摸宋初的脑袋:“老大抽风,别怕。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这只小狗?”

李双掏出小镜子补了补妆:“信不信我的第六感?”

楼半夏挑眉:“我以为第六感应该是我的专利,毕竟种族天赋。”

“我觉得,付关有可能在樱花林。”

章邯镶嵌好灵石,韩彦悠悠飘了出来:“有第六感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既然觉得他在樱花林,你们就去看看呗。”

韩彦说得不无道理,梁京墨登时决定自己、宋初、李双去樱花林,楼半夏和团子在文物修复处附近搜寻,苏木和章邯留守文物修复处。至于刚刚恢复活力的韩彦,已经在梁老大下达任务的时候跑出去了。

夜深人静,公园里只有秋虫之声,一行三人走过,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片宁静。樱花林更是在一片深沉的黑暗之中,连路灯的光芒都没有。宋初手中的手电照过去,也只能照出一片婆娑的树影。

得益于章邯留下的丝带,三人很容易找到了白天那颗樱花树。如果不是这根丝带,恐怕谁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棵树,就是白天那棵。傍晚时还只是普普通通一棵沉寂的樱花树,现在却变成了两棵树从根部开始,盘旋纠缠而上,树冠开满了粉色的花朵。

风过,粉红色的花瓣簌簌而下。本该浪漫的场景,却因为黑夜的背景、微微的光亮而变得有些诡异。

手电的光芒照亮树干上变得分外清晰的树疤,宋初深深吸了口气:“这是…什么情况?”

李双的手指触上凹凸不平的树疤,深紫色的指甲反射出令人胆寒的光芒:“那个叫希希的女人,一直都没有走吧…”

梁京墨在手心画下一个符咒,吟咏着咒语将手心贴在树疤上。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就能看到这两颗缠绵而生、在秋天盛开的樱花树,在黑夜中闪着莹莹的光芒,诡异而梦幻。

片刻之后,一只老鼠大小的生物从数根中爬了出来,扑在梁京墨的腿上:“大人、大人,我出来了,别念了!”这声音如同孩童般稚嫩,令人闻之心喜。

蹲下身,可以看到这只从数根中爬出来的生物有着圆滚滚的身体,头上顶着淡粉色的樱花,四肢是看上去十分柔软的根须。这片樱花林已经有了不少年历史,蕴养出精灵也算合理。

梁京墨将小树精拎起来,与自己对视:“那块血玉,是不是被你拿来了?”

“那个,那个…不是我…”小树精对着自己圆滚滚身体上方的两簇根须,“我是不能离开这里的,怎么能去偷你们的血玉呢?”小树精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一看就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不能离开这附近倒是真的。

梁京墨换了一个问法:“说谎可是会折损修为的,我们丢血玉的事情,是不是跟你有关?”

小树精皱起脸,用自己的根须爬到梁京墨手上坐下:“对啦对啦,就是我指使的。可是我也是为了成全这对有情人啊!”

李双嗤了一声:“那你白天怎么不出来?怕我们吃了你?”

“那倒不是,”小树精摊手,“我是个思虑周全的人。要是我白天出来跟你们说明白了,你们肯定还是要把他们分开,哪怕送他们去投胎,最终他们还是会分开的。现在多好,他们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宋初敲了敲树干:“如果我把这两棵树给锯了…会怎么样?”

小树精一下子蹦了起来,头上的樱花花瓣都立了起来:“不行,不能砍!你敢砍我就…我就…”

“你就怎么样?”梁京墨甩了甩手,小树精不得不牢牢扒住他的手指保持平衡。

“不怎么样,不怎么样,大人饶命!”

李双抱臂靠在树上:“你说不砍就不砍?我要真砍了你能怎么样?你把他们俩变成了这两棵树,以为这样他们就会一直在一起?你都活了多少年了,怎么怎么天真?海可枯石可烂地球会爆炸宇宙会毁灭你以为两棵树能存活多久?”

小树精委屈地趴在梁京墨手上,眼里含着两泡泪:“可是…可是我只能做到这样了,我以为,我至少完成了他们的心愿。”

宋初摸摸小树精的脑袋上耷拉下来的樱花:“你这么想也没错,毕竟你是一番好意,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小树精抖了抖自己的樱花顶盖,还是趴在梁京墨手上。

梁京墨当然知道小树精在等自己表态,轻咳了一声:“血玉呢?”

小树精挪了挪,将自己的根须探入身下,扒拉了大半天,不知道从哪里掏出血玉来,小眼睛偷偷瞄着梁京墨的脸色。

梁京墨将血玉置于手电筒的灯光前,流动的血线已经消失不见。将血玉抛给宋初:“你可以还给你师兄了。”

宋初手忙脚乱地接住血玉,看到它安然无恙地躺在自己手心,才松了口气:“你不能离开这个地方,那你是怎么拿到血玉的?”

小树精翻身爬起,抱着自己的肚子:“这附近有一群野猫野狗,有几个灵性不错。我平时会小小地照顾它们一下,这次也是他们帮忙的。”

“所以那只小狗…其实就是用来声东击西的?”宋初恍然,也有些难以置信。且不论一群猫狗能想出这样的计策,它们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情把那只小奶狗推出来的?

小树精听宋初提起小奶狗,一根触须攀上了她的手:“你能把小狗送回来吗?”

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宋初回头,看到一只黑白斑点狗钻了出来,身后还有两只蹒跚学步的小狗,发出“嗷嗷”的小嫩音。看来,这几只就是那只可怜的小奶狗的妈妈和兄弟姐妹了。

------题外话------

以前很喜欢吃汉堡之类的西式快餐,现在倒是兴致缺缺,更喜欢传统美食。校门外的北京烤鸭,要不是太贵,要不是其他的菜太难吃,我真的会每周去吃一次的…口水ing

第七十三章:血玉(6)

宋初的鼻子有些酸:“那只小狗受了伤,等它好一些,我再送它回来。”

小树精闻言,从梁京墨手上跳了下来,跑到母狗身前,一顿手舞足蹈比划。母狗“呜呜”两声,带着小狗退了回去。

李双揉了揉自己僵硬的脸颊:“这么晚了,回去吧,明天再让竹安来处理,总归要让他们回归轮回的。”

小树精站在树根上目送着三人离开,才回到了树根里。

树根之内,又是另一番天地。这是一个樱花塑造而成的粉色世界,盛放的樱花树下,付关和希希靠坐在一起,希希的脑袋靠在付关的肩上,两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在外界只是一个萌球的小树精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娃娃,一蹦一跳地走到付关和希希面前。

“他们还是要把你们送入轮回,所以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付关和希希相视一笑:“能够再见已经是意外之喜,我们也不奢求更多了。我想,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们还要找到彼此,相知相守,弥补曾经的遗憾。”

希希握住付关的手,十指相扣:“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一阵风恰巧吹过,樱花瓣被风卷起,如同下了一场樱花雨。希希靠在付关怀里看着眼前美轮美奂的景色,逐渐合上了双眼,灵体闪烁着阵阵微光,飞出片片殷红色的樱花瓣。随着越来越多的樱花瓣飞出,希希的灵体逐渐变得透明,直至消失不见,一无所觉的付关靠在树干上沉睡着。

坐在树枝上的小树精拖着脑袋看着树下发生的一切,惆怅地叹息了一声。

当初她救希希的时候,她已经接近强弩之末了,靠着它的小世界充足的灵气和心中不散的执念才支撑到现在。如今她心愿已了,执念已散,一切尘埃落定,自然…魂飞魄散。现在就让付关先睡着吧,等明天那些人来了,就说希希已经先被送走了。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吧。

抬头看着满天飞花的小树精没有看到,在希希完全消失的时候,付关眼角落下一滴晶莹的泪水,被风吹起,化为红色的樱花瓣,卷入了樱花雨中。

当竹安站在这两棵纠纠缠缠的樱花树前的时候,看到的就只有付关而已。出乎小树精的预料,付关醒来之后完全没有问起希希的去向,安然接受了这一切。

宋初将血玉还给陆飞宇的时候,陆飞宇非得给她钱。宋初从来不否认自己对钱的喜爱,再三推辞之后陆飞宇还是坚持,宋初也就顺势收下了。不过这可不能算她的收入,上交之后还能拿到两千,宋初已经很满意了,蹦跶着把钱收进了钱包里,顺路还亲了亲正在努力挪动的小奶狗。

团子对小奶狗很是同情,应该说它对一切被剃毛的生物都十分同情,经常会把自己的小鱼干送几颗给小奶狗。

宋初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在小奶狗的后腿好得差不多之后,就将小奶狗送回了樱花林。那两棵纠缠在一起的樱花树已经变成了一大奇景,即便不是樱花盛放的季节,这两棵树开满了粉色的花朵,树下铺着抖落的花瓣,引来不少人前来围观、拍照。宋初抚摸着承载着付关和希希爱情的树疤,微微弯起唇角。这样,算不算是有很多人见证了付关和希希的爱情呢?

你有没有疯狂地想念过一个人?就像犯了毒瘾的瘾君子,见不到心里的那个人就挠心挠肺。声音、影像都已经满足不了内心的贪欲,急切地想要与其肌肤相贴,感触到那个人的体温。

宋初现在就是这样,从未如此热切地想要见到梁京墨。

前来观赏“缠枝樱”的游客们看到一个秀丽的身影从他们身边匆匆跑过,偶尔擦到一个人,一边跑还一边回头道歉,都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一看就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见到这两棵树有所触动,所以急着去见自己的心上人吧。眼前的这两棵树,纠纠缠缠,难舍难分的样子,真的让人对缠绵的爱情心生憧憬。

有人说,一同在这两棵树下立下誓言的恋人,就会永不分离。

虽然只是个传言,但是这样俗气却买好的传说,却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情侣前来,如信徒般在树下虔诚祈祷。

宋初气喘吁吁地扶着文物修复处的门框,屋内正在喝下午茶的众人讶异地看了过来,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宋初扑入了睡眼惺忪的梁京墨的怀抱,闪瞎了一众单身狗的眼。

梁京墨下意识抱住宋初,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宋初心满意足地吸了口气,从梁京墨身上起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工作。

楼半夏伸手探上宋初的额头:“阿初,你是发烧了吗?”

宋初将楼半夏的手拉下,莞尔一笑:“没有,只是付关和希希的事情,让我颇有感触而已。”有些错失可以挽回,有些遗憾将是永远。既然一切都还来得及,既然在乎的人还在身边,不妨好好珍惜。那么,即便…即便不能一起走到最后,也不会追悔莫及吧。

“一起去吃饭?”

下班的时候,梁京墨对宋初发起了邀约。在梁老大想来,宋初都已经对自己投怀送抱了,约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困难。宋初却微笑着拒绝了梁京墨:“今天我要回家,改天再约吧。”

梁京墨还是跟在了宋初后面,送她回家。

高中是没有周末的,这个时候,宋父宋母应该都还没有回家,梁京墨借口喝水顺理成章“登堂入室”。然而,总有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宋初刚给梁京墨倒了杯水出来,就看到宋母披着披肩站在卧室门口看着他们。

“妈,你怎么在家?今天不上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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