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他们真是想死谏了,咱这城堡冷是冷了点,但安全啊,外头有壕沟,石壁这么坚硬,藏着粮食在里头十几个人守半年都不是问题。放眼整片大陆,战争频频,盗贼横行,哪有领主不住城堡的。

“话是这么说,但村舍已经成为了我们的防线,全民皆兵计划在稳步进行中,到时候入侵者还没到草场就已经被制服了。如果有个万一,突破防线,我们再撤到城堡里不也行吗?”崔栖潮指指点点给他们看。

那些农民大概是最不想崔栖潮出事的人了,他们就是没出过诺森伯兰,也知道没哪个领主可能给农奴发糖吃。

现在诺森伯兰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农奴们哪能希望敌人的铁蹄踏来。

“老爷,您再考虑一下啊!”

崔栖潮听到他们的悲鸣声,都要觉得自己像个暴君了,但他仍然不为所动,“我要坐北朝南,格局就跟四合院一样,多种花草,多种菜,河水直接引到院子里来……”

现在诺森伯兰,崔栖潮基本是说一不二,他一说要盖房子,那些战俘立刻被押去搬石头、砍木头了。

作为领主的住所,屋子肯定要用最好的材料,方石堆砌,屋顶用页岩石板覆盖,室内也得铺上石板,窗户不能像城堡那样,开个窗洞就完,得用木条做窗户。

最重要的是,即使建在这平地,也不能任听老爷说的,有农民兵防守,完全不做任何加固。老爷的四合院外边一圈,挖壕沟就算了,砌上围墙是必须的,在非出口还得布上荆棘,看谁敢爬。

就这么看来,房子一时半会儿肯定盖不好,崔栖潮一不做二不休,让这些人抽一半时间把庄园里的路和桥也修缮了一遍,并废除了过桥税这样的杂税,没错,农民们过老爷的桥都得交税。这只会是第一步,以后税越来越少,而收入则越来越多。

农户们欢喜鼓舞,看到有好的石头就捡了给送去,尽自己一点点的力支持领主建房子。他们可都听到一点点风声,据说这房子是领主建了自己住的。如果领主从城堡里搬出来到这儿,岂不是离大家更加近了,也更方便他们膜拜领主。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在村舍集中的地方整平了一块地,铺上石子,中间弄个烧柴的坑,周围是供人休憩的长木头。

这就算诺森伯兰最早的公共娱乐设施了,村民们闲时可以聚在这里,日头好时妇女们也不在各自狭窄的茅屋里,而是全都坐在这儿做家务。

凡是庄园里有什么通知,也都在这儿发布。

到了后来,这个“广场”更成了诺森伯兰的集市地点,每隔一段时间,庄园里的人,赶过来的稍远一些村庄的人就在这儿,把生产多余的物资拿出来做交换。

夜晚,那时已经生活无忧、尚有余力的人们,还可以在这里载歌载舞,讲故事听。

·

·

诺森伯兰贸易队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棉花吐絮期了。

这一次主要换的是各种香料、铁器,都属于非常昂贵的物品,好在……他们带去的红糖更加昂贵,所以也是满载而归。

雷蒙德惦记着领主大人的爱好,在此之余,也顺便收集了一些种子回来,多数是各种蔬菜,尤其是块茎类——甜菜在前,他总想着,谁知道这里头会不会也有糖料作物。

铁大部分打造为农具,小部分则是兵器,当然,危急情况下,前者也可以当做后者来使用,尤其诺森伯兰的武力大多是农民。

在此之前,诺森伯兰的工匠与学习手艺的奴隶们就制作了大量木质农具,全都是崔栖潮依照大约同时期华夏使用的农具吩咐制造的,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力,让他们从徒手种地中解放出来。

将这些木质农具替换上铁质零件,无疑会让效率再上一层楼。

可以说,没有哪个领主会搜罗来如此多铁质农具,他们没有能够换来铁的糖,也不会觉得有这个必要,多打些武器,踏平别的领地不是更好吗?

崔栖潮在雷蒙德带回来的种子里,也发现了不少有妙用的,比如新的天然农药,杀虫植物苦楝树种子,这是从远东带回来的。

苦楝的萃取液对人畜无害,但是可以慢慢杀死昆虫,抑止产卵繁殖,缺点是它会让植物变得有点不好吃。不过,在现在的情况下,这也算不上什么很大的缺陷了。

可惜,崔栖潮好像始终没有什么好运气,找到玉米、土豆等高产的作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看见它们的踪影,说不定离开前都找不到,毕竟现在还是中古时期,它们的身影还未能出现在此。

雷蒙德还告诉崔栖潮一个消息,他途经过以前换甜菜的城市,发现他们的甜菜都被教会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走了,而那些种植者还洋洋得意,觉得占了便宜。

这没什么稀奇的。

雷蒙德说:“教会的耕地应该也会辟出一些用来种甜菜,到时候咱们的红糖可能就换不到那么多东西了。”

“我知道,但近几年即使稍有降价,肯定还是供不应求。而且,此消彼长。”崔栖潮道,“教会用一部分地来产出甜菜,那他们的粮食、甚至葡萄就会减少。”

诺森伯兰的粮食和葡萄都会丰产,不过葡萄得晚点,扦插定植的葡萄,第一年没法结果,得等个两到三年,此后就能连续产出了。

算了算制糖的时间,崔栖潮开始给大主教写信了。

他准备建议大主教在堂区的地方设立贸易区,召集各地贵族来这里购买红糖,同时也可以互相交易。有教会坐镇,大家也不必担心,像诺森伯兰每次去别的地方换东西,总要遭受怀疑,当做入侵者,同时自己也怕被黑。

对于教会来说,节省了逐一推销的时间,还可以收取贸易税。

而对诺森伯兰来说,这样的大动作更好的遮蔽了他们,也方便了所有人,以后买卖不需要那么辛苦。一块块独立生活、自产自销的庄园,借这个机会增加交易与信息交换。

建议给大主教,具体能不能采纳就要看他怎么活动了。

崔栖潮写完信就不管那么多,开始专心盯着领地里的工作,棉花成熟,可以收割了。

——从棉花开始吐絮起,那些棉花地就成了诺森伯兰的著名旅游景观,见多识广的贵族都以为棉花的来处,是羊毛树上长出的羊,何况农奴。

农奴们隐约听说这是羊毛树,成熟前倒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也不知道羊到底怎么长出来,这树也不高大,怎么挂得住羊呢?

直到白色的棉花慢慢出现,才刷新了大家的认知:羊毛树上不长羊,直接长羊毛!一坨坨的!雪白雪白的!

连片连片白色棉花开在一处,远远看去还真有些像羊群,除了它们不会动弹。

别说农奴了,就连所有管事、骑士、教士,都忍不住在地头上转悠,低头研究这羊毛。

教士威廉研究了半天,说:“这应该也是神迹,在羊毛树原本生长的大陆上,环境恶劣,不适宜羊生存。于是,仁慈的神怜悯他们的遭遇,赐予他们羊毛树,让羊毛以这种方式直接生长出来。”

围观群众纷纷点头,觉得好有道理啊,原来是这样。神真是太仁慈了,这样比长羊都好,不必喂羊,也不必费劲剔羊毛,处理羊毛。

崔栖潮:“……”

由于男爵大人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威廉说完自己的见解后自然而然看向他,寻求反馈。

崔栖潮慢慢点头赞同:“您说得对,这是神的赐福。它能够在诺森伯兰安然生长,也是神的眷顾。这些棉……羊毛我会捐出一部分给教会。”

威廉喜滋滋,他就喜欢男爵的慷慨,在这里,他永远不用担心征不满什一税。都说诺森伯兰小而偏,但是自从这位男爵上任后,他在这里过得比大贵族领地上的主教们都不差了。

他都不大好意思报告教会,自己内心是很想拒绝暴食的,也用强大的意志力拒绝了斋戒期间吃肉。但是非斋戒期,他真的无法拒绝领主阁下送来的那些美味至极的食物,每一顿都吃得饱饱的……咳。幸好诺森伯兰的教堂人不多,他还能掌控住局面,他也相信这是自己和男爵阁下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没有机械帮助,收棉花只能靠手工,一团团雪白的棉铃被摘下来,用工匠们新制造的轧花机将棉花与棉籽分开。一筐筐雪白的净棉被运到老爷的仓库,即将被加工成各种棉织物。

男爵老爷对于如何使用早有成算,除去代替羊毛,他自己要求将棉花纺成棉布,好做成贴身衣物,羊毛暖和但贴身穿实在太痒了。

而且这些中世纪人民根本不穿内裤的,崔栖潮已经忍了很久了,他需要贴身衣物。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做了棉花床品,此前他用的是皮毛毯子、羊毛毯,还有自己让人用谷物填充而成的枕头。

城堡里的人看到都羡慕不已,老爷真是会享受,看这弹到蓬松的棉花手感竟然如此之好,贴身接触也一点都不会痒。不像羊毛织物,还得先用其他布料打个底。棉被重是重了点,但在大家的心里,还暗自觉得这样才有身份。

不管怎么说,也是物以稀为贵,棉织品在整个大陆都比较稀罕,也以北部居多,像老爷这样做成棉被的更是没见过。大家不由得心生幻想,等棉花产量也变多了,会不会和全糖宴一样,来个全棉之堡……

从柔软棉垫到蓬松的棉花被,还有鼓鼓的棉花枕头,晒到充满阳光气息后摆在床上,给这个阴暗的房间也增加了一些温暖。

小白看到棉被的一瞬间,就趁崔栖潮还没有说“不可以”,嗖一下飞上床,整只猫砸进厚实的棉被里。

崔栖潮:“……”

小白先滚了个舒服,才爬下床,一脸“你还没说不行就是可以”,反正它知道崔栖潮不可能让它睡床,是死是活还是被咬掉猫头,还不如先享受一番。

只能说谙熟做猫之道的小白,现在是越来越会钻空子了。

这时候,莉莉敲门进来,怀里抱着几个厚实的棉垫子,堆得高高的,她歪头把脸露出来,小声笑道:“老爷,三个靠枕……不,猫窝也晒好啦,照您说的绣了不同的记号。”

小白:“………………”

崔栖潮慢慢说道:“不对,是一个靠枕,两个猫窝。”

第46章 收获外号

崔栖潮把垫子放在了自己床上, 小白厚着脸皮扒了几下他的小腿。

这可太始料未及, 太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谁能想到崔栖潮这么有良心呢……

崔栖潮一根根从被子上往下捻猫毛,同时轻笑了一声。

小白:“……”

眼看着大白和大橘一个飞扑, 躺在属于它们的垫子里,大半身体都陷了进去,发出娇柔的叫声, 小白嫉妒得快要疯了。

崔栖潮不但不理会小白,他还往床上一趟,手肘撑在了小白的垫子上, 开始看书。

以崔栖潮的体重,一下就把垫子压出凹陷。

小白的爪子开始挠床板, 就像崔栖潮受够了中世纪没有内裤一样, 它也受够了只能睡麻布垫子, 快点把柔软细腻的棉垫还给它,再这么被崔栖潮压下去就要扁扁的了!

崔栖潮无动于衷。

小白顿了一下, 挠床板的声音更快了。

小白觉得自己又不服气, 潜意识里又有一种想狂舔崔栖潮手指讨好他,好让他把垫子给自己的念头, 真是要完, 做猫做久真的会变态。

崔栖潮吊了小白差不多三天, 才在小白把床板挠出凹槽之前,将垫子给它。

小白幽怨地看了崔栖潮一眼:这都被崔栖潮枕扁了!

崔栖潮看它,“那你要不要?”

小白一只爪子抬起来扒了一下垫子。

崔栖潮双手把垫子拍拍打打, 让里头的棉花又恢复蓬松,这才给小白。

小白跳上去踩了几下,满意地盘在上面。

“你总这么听话不就好了?老皮什么。”崔栖潮摸了摸小白的下巴。

小白抬起下巴哼哼唧唧几声,心想你才是老皮什么,哪天风水轮流转,我一压手掌你就给我坐下……

·

兰斯的身份在诺森伯兰堡有一点点尴尬,他的父亲是骑士,又是领主的表哥,但地位显然不是特别高,还是被俘虏来的,现在是每天忙碌的附庸,还不是很受管事们待见。

骑士并非世袭,虽然兰斯从小开始学习,但以后不一定能被册封。虽然男爵阁下对他不错,但他不大好意思以亲戚的身份自处,反而经常侍奉男爵阁下,跟着男爵阁下学习,就像骑士侍从那样。

平时,兰斯一起玩的伙伴都多是厨娘的儿子,管事们的孩子只有在他有糖吃的时候才和他玩儿。

这一次羊毛树收获后,兰斯就得到了一份礼物,是男爵让莉莉给他缝的布偶兔子,里头塞满了棉花,鼓鼓囊囊,软绵绵的,外头是雪白的棉布,眼睛涂黑,外头一周还用甜菜根的汁液染出了一圈红。

莉莉小声告诉兰斯:“老爷说,你父亲每天回来倒头就睡,让这只兔子陪陪你。”

兰斯抱着兔子就不肯撒手了,其实对于这时候早熟的孩子们来说,更喜欢兵器,但是独一份的玩偶也挺有意思。

兰斯把小臂那么大的兔子系在背后,带着它和厨娘的儿子亚伦一起玩儿。

亚伦对兰斯的兔子非常羡慕,摸了又摸,他有个三岁的妹妹,但是母亲不让他乱摸,“这里面就是羊毛树的羊毛吗?”

“对啊!”兰斯捏了捏玩偶的胳膊,“你看过他们晒男爵老爷的被子和枕头吗?都是树羊毛的。”

“兰斯,你的兔子,可以借我玩儿一天?”亚伦问道。

兰斯陷入了沉默,他非常非常舍不得,但是又想到老爷对人那么慷慨,老爷是他的标杆,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大方一些。

这个时候亚伦已经看出他的为难,不好意思地道:“还是算了吧,我就摸摸它,晚上你还要它陪着睡觉的。”

兰斯的脸红了,他根本不怕黑了,虽然,晚上抱着玩偶确实很舒服……

“你等着,我给你弄一只来!”兰斯握拳道。

于是兰斯就跟着他父亲与骑士队,一起去林场打猎了,兰斯已经在学习弓、剑,他挎着弓箭和骑士们在林场转悠了一天。

当晚,崔栖潮就听说兰斯打到了一只野兔,他把兰斯叫来夸奖,野兔跑得那么快,这小孩儿才多大,就能打到了。

兰斯期期艾艾地说:“您可以把兔子赐给我吗?”

领地上所有飞禽走兽都是领主的,而兰斯从来没有向崔栖潮要过东西,他觉得有点儿惊讶,“当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吗?”

“不是。”兰斯摸了摸耳朵,“因为亚伦也想要一只兔子,但是我不舍得把这只兔子。”

“你很喜欢亚伦吗?”崔栖潮又问道,“我经常看到你们在一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欢吗?”

兰斯没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爷也知道,但下意识老实答道:“也没有,但我最喜欢亚伦,我们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

“你也非常善良。”崔栖潮说道,贵族阶层的孩子通常是不会乐意和平民及以下阶层的孩子玩儿的,可能与兰斯出生后没有在那种环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亲到处流浪有关,后来又来了诺森伯兰,他属于有点儿歪的贵族阶层。

兰斯腼腆地笑了,然后拿着领主老爷送给他的兔子跑去找亚伦。

这只兔子还受了伤,他们给它包扎好,然后亚伦抱着它睡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他们一起抱着兔子去找崔栖潮了。

“这只兔子我们还给您,阁下。”兰斯说道。

“这是怎么了?”

亚伦灰头土脸地道:“兔子身上有虫,我抱着它睡觉,虫子咬得我睡不着。我觉得,兔子还是熟了的比较可爱。”

“这一点我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了,不用再还给我,去厨房烧了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一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了!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的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了,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了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一大锅,兰斯尝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极了,金黄色的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的,吸满了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为平时吃的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的烹饪方法要挂臭了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的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的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的强烈的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的肉丁与紫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的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的——有赖贸易队换回来的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了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一吮骨头,兔子的骨头很细,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来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里头的胡萝卜和豆子也浸满了汤汁,软软香香的。

厨娘看他俩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羡慕了,因为常年吃硬得要死、还掺了许多杂质的面包,大人的牙齿基本磨损都比较厉害,没小孩牙口那么好。

“你们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给你们收起来,要吃就来厨房拿。”厨娘和蔼地道,亚伦是她儿子不必说,兰斯呢,虽然他父亲是讨人厌了一点儿,但孩子非常讨人喜欢。

兰斯想了想,对亚伦道:“不如我们把兔肉分给城堡的人吧。”

亚伦正在啃着脆骨,抓了抓后脑勺:“我听你的呀……”兔肉很香没错,但兔子本来就是兰斯抓来的,老爷会送给他也是因为兰斯。

“兰斯,你为什么要分了?”厨娘养了几个小孩,哪个不是猪崽一样,一见着吃的就吸光。

“我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领主老爷每次也都会把菜分给所有人,婶婶,每次大宴会,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隶那儿。”兰斯说道,“食物都是老爷指定的,但是,老爷种蔬菜的时候,手掂一掂就知道壶里的水还够浇几株。”

厨娘一下子愣住了。

她给老爷做菜做了这么久,也看过老爷种菜,一丝不差,但她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难道是因为老爷种菜那一手展露得比较晚。

但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也太迟钝了。是啊,老爷手上的掌控能力分明精准到毫厘,但每次盯着她做菜,指定好的菜烧出来总会特别多。

城堡里的人觉得这是老爷的贵族习性,喜欢铺张、夸耀,看他举办的全糖宴知道了。但是,控制在让人都能吃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不就好了么?

再想想这其实很合理,因为平时老爷奖励也总是用食物,而非其他,就连做了糖,也要全村小孩发一点儿……城堡里的人平均体重是眼看着增长上去了,这不可能是单纯的炫富吧?

厨娘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才发现一个非常非常明显的事实,兰斯都一眼就发现了。老爷并非大方到把剩下的分给大家吃,而是从一开始就算好了会剩多少。

虽然大家早就公认老爷是个好心人,她还是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想起老爷做第一餐时,冷冷地让她吃一口,还说是要她记住这个味道。

有点儿感慨的厨娘,帮助兰斯和亚伦一起把兔肉分给了城堡里其他人,大家起初还以为是老爷又奖赏了。

城堡里的事当然瞒不过领主老爷本人,管家在一旁嘀咕这个风气就是老爷带起来的,语气中颇多无奈。兰斯这点动作,在老爷轮番轰炸下还没法让他动容。

直到老爷说:“我觉得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要是我,肯定不会葱烧兔肉,我会让香草烤兔……”

管家:“……”

·

老爷让人在下头修建的造型奇怪、方正过头的宅邸逐渐有了形状,因为管事们要求外头建围墙,他便更加肆无忌惮了,让人把窗洞开得老大。

崔栖潮时常亲自去督工,看看自己之后要住的房子,还让人修砌时就在房间里修出几个供猫跳跃的小平台,当然口头上他要说这是自己用来对猫加以刑罚的。

崔栖潮甚至骗大家自己会剖开猫肚子然后缝上,用草药治好,全靠小白演技好配合。

主人房基本成型了,顶板也搭了起来,崔栖潮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感受,虽然用石头搭的房子内部比较阴凉,但窗洞开得比较大,方位也好,打开窗户,屋子里头就亮堂堂的,晒一会儿就暖了。

院子里会引河水形成小池塘,作为生活用水供大家取用,渠道也挖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崔栖潮收到了大主教的回信,这位可靠的大人告诉他,很快本教区将会试行第一个贸易场所,以红糖为主。诺森伯兰的红糖日后可以匿名寄在他那里卖,作为献上制糖法的回报。

另外,由于崔栖潮屡屡进献,大主教告诉他,现在他在教会高层内部也有了一些名声,大家为了将他与其他同名者区分开,还为他取了一个外号:

虐猫者崔斯坦。

崔栖潮:“???”

崔栖潮忍不住了,询问一旁的宠臣农事官,“为什么会有人给我起虐猫者这样的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