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秣本来坐在另一边的单人沙发上,闻言也不动,却向秦云婷一挑眉,微微倾身,邪笑道:“好姐姐,可是要说私房话,不然为何不能叫他人听去?”

秦云婷眼睛大睁:“好哇!死丫头皮痒了还是翅膀硬了!”她动作轻灵地跳起,又向秦秣扑去。

秦云志缩到一边偷偷地笑:“快点快点!打起来,大妖女干掉小魔女!”很显然,在这个一直被欺压的可怜小弟心中,大姐是妖孽,二姐是魔鬼…

闹了一阵之后,好消息终于揭晓,然后连带着秦爸秦妈和秦秣秦云志,四人一齐惊叹了。

秦云婷的班主任老师通知她,因为此前市三中已经连续五年没有出过市状元,所以这次学校为她的优异成绩而格外给出了两万的奖学金。而且这个奖项以后也将一直设着,鼓励学子们向着高考的巅峰成绩奋斗!

不过用秦云婷的话来说,她还是比较遗憾的:“唉,王老师说了,我要是考中省状元,那就不是两万奖金了,是五万!这可差三万哪!”然后她又咬牙切齿,“两分!哼哼,我就差第一名两分!不要让我碰到那个比我高两分的混蛋!”

市三中以前其实也设了高考奖学金,不过往年最高都只有五千,还是设给那个全校第一名的。至于市状省状什么的,市三中那时候压根就没想过,当然也不存在设立奖项。秦云婷这次也可算是杀出黑马,顺带使得市三中的领导班子大大振奋了一把。

秦秣却眼睛发亮,仿佛又看到了一条光闪闪的财路——市三中最近大方了啊,年级奖学金也设得亮堂堂,那么惹眼的红包,秦秣要是不眼馋,岂不是对不住自己?

第26章 昔我往矣

谢师宴当天,热闹非凡。

什么亲戚、朋友,领导、老师,成片成片地向着秦沛祥敬酒,赞叹他教女有方。能作为市状元的父亲而摆上一回谢师宴,确实足够秦沛祥骄傲了,他一改平日里的稳重,喝得也是红光满面。

秦秣这天调休,跟秦云志一起坐在下桌的小辈当中。这一桌坐的都是来客带来的孩子们,秦云志跟其中一个老早就很熟,两个男孩在餐桌上也闹腾得最厉害。

秦秣左边坐着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短发女孩,女孩长得十分清爽,眼睛很大,嘴唇略厚,看上去水嫩嫩的。她穿着水粉红色的韩版连衣裙,自小胸部以下裙子就像荷花一样散开,裙摆刚垂到膝盖边上,使她整个看起来就像一个秀美又不失活泼的荷花精灵。

这世上美女还真不少,可惜偏偏没有秦秣一个。可怜的秦大公子只能暗暗咽下心酸,美女不属于她,她也不属于美女,这真是人生莫大的悲剧…

饭吃到一半,对面一个高高瘦瘦的眼镜男孩就倾身过来给荷花女孩续橙汁,秦秣微一偏头,就见她脸带几分犹豫,而她举杯子的那只右手更是抖了抖——哗啦一下,杯子倒了,橙汁洒得这一片桌子上到处都是。

秦秣连忙把手边的一包纸巾全抽了出来,也不管扯没扯开,一股脑地就往湿的地方捂去。

眼镜男孩慌慌张张地道歉,荷花女孩扑扇着大眼睛,一脸无辜,也细声道歉:“对不起啦,也是我没拿稳杯子,不关你的事。你快坐下吧,我不喝橙汁了。”说完话,她也扯过纸巾开始擦桌子。

眼镜男孩一脸尴尬,好半晌才一脸讪讪地坐回去。

“谢谢你啦。”荷花女孩侧头向秦秣道谢,脸上笑容甜甜的,“我叫柳昔,你叫什么?”

“秦秣。”秦秣笑了笑,饶有兴致,“那你有没有姐妹叫柳思,或者柳霏?”

这个问题来得很没头绪,但柳昔却一脸惊奇地道:“你怎么知道?我有个堂姐就叫柳霏呢!”

“我神机妙算,你信不信?”秦秣眨眨眼,这个柳昔很符合她的审美观,她实在是忍不住想要逗逗她。如今已经没有了祸害人家姑娘的资本,但只是亲近小美女,总是无罪的吧?再说了,就算她想犯罪,现在这身板也犯不了。没有实际杀伤力也就罢了,要是连想想都不让,那还让人怎么活?

柳昔红润的双唇微微张着,表情呆呆地问:“怎么可能?”过了片刻,她又笑了,“你肯定是认识我堂姐,对不对?”

“不认识。”秦秣嘴角微微一翘,揭开谜底,“其实我真的是猜的,虽然没有神机妙算,不过我运气好,确实猜中了。”

柳昔小脑袋摇晃,说什么都不信。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秦秣不急不缓,“我就是这么猜中的,你叫柳昔,如果你这个名字确实是取自小雅·采薇,而你又有姐妹的话,那她的名字可能也会取自这一句。”

柳昔难以置信地半掩小口,惊叹:“这样都能猜中,你真的是运气好。”

秦秣微笑不语,一脸高深莫测。她这一猜确实带着很大的运气成分的,汉语的意义向来变幻多端,带有柳昔二字的诗词典故又多不胜多,这样也能猜中,不能不说是缘分了。再说人家取名又不一定非要有个来历什么的,而柳昔还有个堂姐叫柳霏,这就更加是纯属猜测了。

柳昔其实是个骄傲又狡黠的小姑娘,秦秣刚才一眼就看出她是故意把杯子弄倒的,很显然,柳昔不喜欢那个眼镜男孩。

“哎,秦秣,你是不是也是我们市三中的学生啊?”秦秣这招装神秘还是比较成功的,柳昔平常很难看得上谁,朋友也不多,现在难得被一个同龄的女孩给唬住了,她心里反倒生起几分亲近之意。

这个问题秦秣还是要回答的:“我下学期到市三中读高一,你呢?”

“我也是啊!”柳昔点头,“对啦,那个秦云婷是你姐?”

“嗯。”秦秣的笑容里多了几分别样的生动。她心里不得不承认,秦大姑娘真的很不错,很不错啊!

“你姐挺厉害的。”柳昔撇撇嘴,半是夸赞,半是不服,“不过我以后高考,也不会差。”

“我看你就很厉害。”秦秣一脸认真,暗地里其实开始偷笑了,小丫头年轻气盛,真是可爱,非常可爱!

柳昔笑容甜甜,心里挺受用的,也觉得旁边这个女孩怎么看怎么顺眼。一般来说,她不愿意跟蠢人打交道,也更讨厌那些总喜欢跟自己攀比的所谓聪明人。而秦秣既显得聪明有趣,又谦和亲切,柳昔挺愿意交个这样的朋友。

接下来两人相谈甚欢,到宴席将结束的时候,已经开始互相称呼小名了。柳昔还邀请秦秣有空的时候到她家里去玩,秦秣也一口答应。

人是群居动物,秦秣也从来就不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她眼光虽然挑剔,但同样希望能多交一些朋友。

“秣秣,过来!”宾客们陆续离去的时候,秦云婷在主桌那边站起了身,她抬起手招呼秦秣,脸上笑意盈盈。

秦秣跟柳昔道了别,便从容地迈步走过去。

主桌上还有几个校领导和老师没走,秦爸秦妈也坐在桌上,而看秦云婷的意思,显然是要向老师们介绍自己妹妹。

有几个校领导将目光落在秦秣身上,表情是审视的。他们自然不可能忘记秦秣前段时间闹出的那个“精神分裂症”,不过秦云婷如今是市状元,他们也愿意给秦云婷几分面子。再说当初也说好了,只要秦秣能在开学前恢复过来,学校就让她重新从高一读起。

“姐,叫我什么事?”秦秣很自然地站到秦云婷身边,她看这架势,也大概明白了秦云婷叫她的用意。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她没什么好担心的,当年的秦陌不知道见过多少权倾一方的人物,在几个学校高层面前,当然不用怯场。

秦云婷一一给她介绍了在座的几个重要人物,秦秣也礼貌地回应。在座的人中,最重要的是市三中的校长柳含山,党书记宋军宁,教导主任罗元,以及秦云婷的班主任老师王佳红。王佳红是个四十来岁的女教师,身材微微发福,短发卷起,面容保养得很精神。

柳含山人进中年,不高不矮,长相也普通,不过架着眼镜,倒有几分书卷气。他是最先向秦秣说话的:“小秦同学,最近感觉怎么样?下学期回学校,有没有信心拿出好成绩来?”

他这话一发,也等于是给了秦秣半个通行令了。只要秦秣接下来的回答不至于脱轨,想必顺利回学校是没问题的。

“我现在在补习。”秦秣微微一笑,“多谢柳校长关心,不说保证成绩能有多好,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提高。”

进退有度,这是柳含山对秦秣的直观感觉。比起几个月前,现在的秦秣确实反差很大,但柳含山也多少放心了些。市状元的面子要给,可学校也不能真收个精神病人做学生。不过秦秣当初是自己考上市三中的,让她复学也不算什么开后门。

王佳红就很随意地打趣秦云婷:“婷婷,你妹妹可比你谦虚多了啊!”

秦云婷笑吟吟的:“那是,秣秣是好学生,可不像我这么不听话。老师,您下学期又要从高一带起了吧,怎么样,收我妹妹做您的学生?”王佳红是特级教师,在市三中的班主任里面,她也是顶儿拔尖的能耐。秦云婷拿话挤兑她,也希望秦秣能分到她的班上。

王佳红轻踢皮球:“我当然是欢迎,不过分班可是教导主任的事儿。罗主任,你怎么看哪?”秦云婷是她的得意弟子不假,不过这个秦秣嘛,不管哪个班主任要收她,都是要些胆量的。

秦秣冷眼旁观,仿佛什么都没听到。

第27章 这就是差距啊

那天的谈话,最后只得出一个结果,就是秦秣下学期可以顺利复学。

这其实已经算得上不错了,本来秦秣还以为校方会要求她来个考前测试什么的,如果这个时候考,秦秣可真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能考出好成绩来。至于分到什么班级,秦秣并不在意。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谁做班导都一样,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努力。

那天晚上在小卧室里,秦云婷是这样跟秦秣说的:“王老师是不错,不过这一次,是我成就了她。”

很自负,很嚣张,不过秦云婷有这个资本。秦秣当即就凑到这个可爱姐姐面前,眼睛对眼睛地望着她:“姐姐的意思是,要我在三年后成就另一个老师的声望,让王佳红后悔?”

秦云婷一把抱住秦秣,在她耳边坚定地说:“不需要让别人后悔,我只知道,做我妹妹老师的人,一定是最幸运的那个!以后你站到某一个领域巅峰的时候,你所有的老师都会为你感到骄傲!”

秦秣整个身体都陷入了馨香柔软当中,她微微侧头,眼前就是一段雪白细腻的优美颈项,那黑的发,和脂玉般的肌肤,无一处不足以诱人心神荡漾。可是她仿佛听到了芍药美人铿锵的心跳,这颈边脉搏的跳动是那样有力而温暖,温暖到秦秣只能双手环抱过去,回给秦云婷一个更有力的拥抱。

“你也会为我感到骄傲的,姐!”

这一刻,两姐妹都没意识到,这是一个怎样分量的承诺。这一刻,秦秣更没有意识到,她这一声“姐”,叫得有多么心甘情愿。不同于当初的勉强接受,也不同于后来“可爱丫头”的粉色定位。

这一刻,秦云婷在秦秣心中的位置悄悄深入了。

秦秣开始了规律的生活。早上五点半起床,沐浴洗漱吃早餐,然后看二十分钟新闻,接下来她就要克服对英语的排斥,跟着秦云婷锻炼半小时的鸟语口语。

没错,华夏天朝的子民是不需要学习鸟语,但现在已经没有了天朝上国,世界在开放,作为一个普通中学生的秦秣,她不能脱离定势,就只能选择融入。除非某一天汉语能成为世界通用语,否则她对那所谓鸟语的厌恶,是没有意义的。

赵记茶馆的工作是八点开始,秦秣现在已经习惯了步行,这也算是锻炼身体,所以每天走到茶馆的时候,她的精神都很不错。茶馆女服务员的制服是对襟青花收腰的唐装,裤子则是深青色的直管裤,这样的服装很有韵味,也挺显身材,可惜秦秣的小身板完全没长开,也不知道是她发育晚,还是实在没得长。

秦秣确实算是青春期来得特别晚的那种女孩,她穿到这个时代也好几个月了,却还没经历过一次月事。这对秦秣而言,也算是不幸中的小小幸运了。虽然早晚是要来的,不过越晚越好。这样的心理缓冲期,秦秣甚至希望能够延长到永远。

这日下午,天气特别的闷热,却是夏日阵雨将来的迹象。秦秣正在茶水间里烧水,跟她同班工作的另一个女孩彭丹丹忽就风风火火地跑进来。

“秣秣,快,开水!”彭丹丹的语声非常急促,听得秦秣连忙关掉一个小煤气阀子,把上面的烧水壶提下来。

“刚开的水,我准备用来冲毛尖的,你要多少?”茶馆里喝茶的人当然不会每个都像赵周一样玩什么茶道,大多数人对茶道礼仪还是不怎么讲究的,反正只要泡出来的茶味道不错,也就可以了。人们到茶馆喝茶,喝的多半还是那个气氛。

或听琴,或下棋,或看书,或思考,等等,西方人喜欢咖啡的浓郁浪漫,传统的中国人自然也有东方式的老情调。

如果说咖啡厅的颜色是流光溢彩的熟褐诱惑,那么茶馆的色彩就是泛着烟火气息的深深浅浅的青黄。泛黄的色彩,一如时光,不同的青色,既是过去的素淡,也是未来的简约。

所以秦秣的工作多半都是在茶水间里将茶泡好,然后装进一个个造型质地各不相同的茶壶里,等着彭丹丹端出去。偶尔她也会帮忙端茶,而像现在这样直接要开水的客人,还是非常少的。

彭丹丹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她取过烧水壶的动作几乎是抢劫式,回话也十分快速:“你再烧一壶吧,要不了几分钟的,我现在很急,等下再跟你解释。”说着话,她已经从大消毒柜里取出了一个茶碗,然后就急匆匆地离开。

“果然是个急性子,够夸张的。”秦秣摇头笑笑,只好再取过一个烧水壶,重新烧水。她一向非常好说话,若不这样,茶馆里的其他人也没那么容易接受她。现在在茶馆工作的女店员一共有四个,除秦秣外,其余三个都是小有几分漂亮的。

就这一点来看,秦秣挺佩服赵成碧,不理解他怎么能用低工资留住这么多漂亮女孩。不过茶馆实行的是分班制,秦秣跟彭丹丹一起上的早班,除了交班的时候,她平常也很少看到另两个女同事。所以交流少,这种没什么意义的疑惑也就不大可能得到答案了。

正胡思乱想着,时间过去几分钟,水又开了。秦秣关了火,准备泡茶,彭丹丹则提着水壶,又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

“快!秣秣,跟我出去看看。”

“看什么?”秦秣觉得彭丹丹的状态真是奇怪得很。

“哎呀!别磨蹭啦,再不看他就走了,你又看不到啦!”彭丹丹说着就一把拉住秦秣的手,快步往外间大堂走去。

秦秣好笑地被她拉着,没多久就转到了外间。

“看谁?”一眼扫过去,茶馆里大多数熟客,倒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人物。

彭丹丹一顿足,懊恼道:“唉!我们出来晚啦,他已经走了!”

秦秣耸耸肩,以沉默应对。她心里倒是觉得那人很神,不但能让彭丹丹这么颠倒反复,本身还能做出这种到茶馆喝开水的奇事。也不知道他喝杯开水就走,喝的到底是什么。

彭丹丹又拉着秦秣回到茶水间,语气幽幽地说:“秣秣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花痴?”

秦秣感觉挺无言,但还是回道:“没有没有,怎么这样说?”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彭丹丹半垂眼睑,叹息的样子格外惹人怜,“其实我们都不知道他究竟是谁,只听到经理和赵老爷子都叫他三儿。三儿当然不会是他的本名,我们也不敢这样叫他。他偶尔会来这里弹琴,如果不弹琴,就会喝碗白开水。他也从来不在这里过多停留,一般是弹完琴,或者喝完水就走。”

秦秣感到惊奇:“我们?”

“呵呵,是我跟陶陶还有小燕她们两个啦。”彭丹丹无奈地笑了笑,“有一天晚上,我们三个在城西逛夜市,后来被四个群流氓堵上,就在我们绝望的时候,他突然出现,救了我们。很老套的英雄救美是吧?不过越老套越管用,我们三个本来都只打算在茶馆打临时工的,就因为那件事,结果我们都不愿意走了。”

“很经典。”秦秣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原来能留住三位美女的不是赵成碧,而是那个神秘的三儿。很彪悍,很强大,很经典。

“他为了救我们,受了很重的伤…”彭丹丹的声音渐渐哀怨起来,“可是那个时候我们三个却丢下他先跑了。后来我们向他道歉,他根本就没反应,我们想帮他出医药费,他也说不用,我不知道…”她一捂嘴,忽然冲了出去。

秦秣立在当地,这下真的是彻底无言了。

同是英雄救美,这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人家三儿救个美,一下子就俘获三颗芳心,当初秦大公子好不容易救次美,结果却溺死在汴梁河里。溺死就算了,最反差的是,秦公子不但穿越,还极度天雷地从翩翩公子变成了个丑丫头!

这种事情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不能比,完全不能比。

第28章 那一霎那的抉择

浓云狂风,天空已经被大片的墨色乌云铺洒。

这个夏日的傍晚,热力已经被积蓄到一个极致,眼看着便是倾盆大雨泼洒而下!

秦秣的步子越发快了,她从茶馆出来的时候乌云还只是半遮天空,可当她走到邵南大道时,大雨已经蓄势待发。这个时候她也没心思去后悔自己怎么忘了带伞,江南的夏天,阵雨说来就来,她只要赶快跑到前面的公交站牌底下,躲上十来分钟,大雨自然就会过去。

狂风肆虐,刮得路旁的绿化带中凌乱飞出无数断枝落叶,路上一些没有被清扫干净的垃圾随风乱舞,搅得行人纷纷躲避。

轰隆隆!

天际狂雷带着万千铁蹄奔腾之势一路滚滚压下,乌云仿佛浓墨欲滴,猛地一道闪电如火龙般自天际蜿蜒而过!天空中浓云炸开,噼啪有力的雨水争先恐后地自天际怒泄,仿佛是要冲刷掉人间一切污浊!

这场雷阵雨的脾气来得如此狂暴直接,那一声声狂雷炸响,便仿佛是千军万马在怒吼。战!战!战!一往无前!

秦秣奔跑的脚步一顿,大雨和狂风已经迷住了她的视线,一声接一声轰隆不绝的雷声又仿佛是战鼓轰炸在她心上。多少年了,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雨,但她曾经听过这样的战鼓,见过这样的军队!

那一场前世的回忆,不提也罢。

便如这忽如其来的雨,当你以为它不过是一场普通的阵雨的时候,它偏就用无可抵挡的强势姿态向天地宣告,它的愤怒与力量!

大颗大颗的雨滴接连不断地撞击在秦秣身上,撞得她奔跑的步伐都开始踉跄。秦秣连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乌云渐染的时候她认为这雨应该会在她回家以后才落下,雷声刚起的时候她觉得这也不过是场普通的雷阵雨,可是天意从来就不是人类可以揣度的,至少大自然不会给谁想当然。

看起来,她应该是遭遇特大暴雨了,谁说江南的雨代表温柔来着?水火无情,恐怕越温柔的东西狂暴起来才越凶猛。

道路上已经开始积水,路中行使的汽车也都纷纷放缓了速度,秦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奔到了公交站牌的雨篷底下。这一段不算繁华区,所以在站牌底下躲雨的也就两三个人。秦秣浑身湿透,便小心地站到最角落边上等雨停。她现在这样的状态,实在是不敢与陌生人靠近,太不自在了。

离她不远处却有个年轻的母亲牵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在不停地焦急张望,秦秣随意地将视线扫过去,猜测她也许在等车。不过暴雨忽至,要等车只怕是有些麻烦。

秦秣一边顺缓呼吸,视线却在这一片朦胧的雨幕中渐渐不知透向了哪里。也许穿越了这场暴风雨,也许透过了天际,更也许,已经翻转到了时光的背面。重要的,其实不是她看到了什么,而是她想看到什么。

忽然有小女孩的哭声在雷雨声中透响,秦秣一惊,转过头,只见那个年轻的妈妈正蹲在地上使劲儿抱住自己的女儿,而小女孩却挣扎着,仿佛是要去追逐什么。

秦秣皱皱眉,五六岁的小女孩就算再不懂事,也不至于在这样的天气下还想往雨里冲吧?她的目光顺着小女孩的视线方向往马路上看去,却见站牌的右前方路面上正挣扎爬动着一只小土狗。

小狗的毛色在雨中已经教人完全看不清了,它的腿似乎受了伤,整个小身子软趴趴地拖在地上,爬得十分艰难。路面上时不时开过一辆车子,虽然暂时还没有撞到它,但它的处境已经非常危险。

“妈妈!妈妈!”小女孩哭闹,“狗狗好可怜的,让妮妮救它!妮妮要救它!”

“妮妮乖,现在很危险,不能过去。”年轻的母亲紧紧拥住女儿,不让她乱动,“妮妮喜欢狗狗,等雨停了妈妈就带你去宠物店买一只漂亮的吉娃娃狗,好不好?”

小女孩明显犹豫了一下,但下一刻,她又哭得更厉害了:“不要不要!呜呜…妈妈,狗狗会死的,妮妮不要吉娃娃了,妮妮不要狗狗死。妈妈,让妮妮去救它!”她一边哭一边手脚乱蹬,那清脆的童音在雷雨声中却格外透亮,便仿佛那悠远空谷中珠玉相撞的声音,一下一下,直击人心!

暴风雨中,积水越来越深,一辆辆车子开过,渐起浪涛一般的水头,噼噼啪啪全打在路边挣扎的小狗身上。小土狗那低低地犬吠声忽然在一片嘈杂中透入了秦秣耳里,它抬起爪子,艰难爬动,仿佛不论是雷、是雨,是人类的冷漠,还是怜悯,都统统不能动摇它的意志分毫。

它不需要去乞求谁来帮助它,但是它不能放弃自己!

小女孩仍在哭闹,那个年轻的妈妈教育她:“妮妮乖,那种流浪狗身上都带着病毒的,你要是碰它,就会生病。生病了要打针,打针很痛的,妮妮不怕吗?”

“妮妮怕痛。可是,妈妈,车子来了,呜呜…狗狗会死的…”

秦秣的眼前仿佛有惊雷猛然划过,她转头看向路面,大雨中一辆黑色的小车带起一片水花疾驰过来。雨势凶猛,小车的司机却根本没有要减速的意思,大雨之下,小土狗的小身子也完全不能引起司机的分毫注意。秦秣眼睁睁地,眼睁睁地就看着那车子向着小狗压去!

“呜呜…坏车子,不要撞狗狗!”小女孩大哭,猛地一口咬在母亲手腕上,挣脱了束缚就要冲向小狗。年轻的母亲手忙脚乱,顾不得手上疼痛,又紧紧抱住女儿。

有人却比妮妮更快地冲了出去。这一霎那,秦秣的脑子里除了“要救它”就再没别的念头,她全身的力量在这一刻猛然蹿升式地提起,这种潜意识主导的时刻,人类的潜力瞬间爆发,秦秣就像暴雨中的一阵狂风,以疯狂地势头卷向路中的小土狗!

汽车尖锐的喇叭声和刹车声一齐响起,在人们惊恐的呼喊中,又一道高瘦的身影向着秦秣扑去!

年轻的母亲伸手紧紧捂住了小女儿的眼睛,她自己也撇过头,不敢去看路面上即将发生的悲剧。

另几个躲雨的路人忽然惊叫起来,还有人爆了粗口。其中一个年轻男子向着车祸发生的地方跑去,一边跑一边骂自己:“妈的!老子不是人,早不救,早救了就没这种破事了!”

路上停着一辆车,倒着两个人。少年紧拥着瘦弱的女孩,女孩又紧紧抱着一只瘦骨楞楞的小土狗。

黑色的车,狂暴的雨,天际雷声又再轰鸣,地上的血迹,却在雨水冲刷之中,渐渐淡了。

第29章 最具价值的人情

曾经有这样一个议题:大火起的时候,博物馆工作人员左边是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右边是一只受伤的小猫。情况只允许这个人选择一方带出去,那么他是该带出古董花瓶,还是带出小猫呢?

有人说应该选择古董花瓶,因为它承载着历史的荣誉,也是稀世的艺术珍品,具有无法计算的价值。也有人说应该选择小猫,因为生命才是真正无价的,花瓶无论多么古董,多么漂亮,它也只是花瓶。

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假设,因为从逻辑上来说,博物馆不会出现小猫。

这更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议题,因为无论选择哪一方,都没有人能够证明它的对错。

生命、艺术、荣誉,孰高孰低,孰轻孰重,人类在其中徘徊了无数个世纪,依然解不开这个连环。

生命诚可贵,但有人愿意为了艺术疯狂,为了荣誉奉献一切。可是如果生命都没有了,那艺术、荣誉又还有什么意义?没有生命的延续,人类文明同样什么都不是。

生命是不可复制的,艺术也同样是不可复制的,这终归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存在着种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又有着种种的欲望和追求,还有着各不相同的信念、理想、喜恶——如果人类真的无欲无求了,那么这个文明,大概也就到了毁灭的边缘。

很显然,人类擅于毁灭,但也更擅于创造。

因为人类,是充满各种欲望的种族。

秦秣不知道自己的心深处究竟暗藏着哪些欲望,但是她知道,自己本不是那种善良到会冒生命危险去救一只流浪狗的人。甚至再说直接一点,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普通人,都不会觉得一只陌生小狗的生命能有多重要。

但在那一刻,她确实是被小妮妮给刺激到了。秦秣不是多么善良的人,可她也不是恶人。也许当年那样奢靡的环境会模糊掉一个人最初的纯真,但秦秣并非冷血动物。从理智的角度来说,一只流浪狗,什么也不是,许多人甚至连把流浪狗摆上餐桌都觉得嫌弃。

可人并仅仅是用理智来衡量的,热血冲动之类的情绪,可以说淳朴,也可以说幼稚,但不管怎样,总之秦秣就是冲动了。

大雨仍在继续,不过轰隆的雷声总算渐渐消停了下来。

冲向雨中的年轻男子一边拿出手机拨打120,一边往滚在地上的两人探去。

嗡嗡地引擎启动声响起,肇事的黑色奥迪却在这个时候一个后滑,绕过了几人的位置,在雨水的拍打中疾驰逃跑。那车子开动间猛然溅起的水花再次拍了三人一身,打完120的男子呆了一下,然后破口大骂:“你奶奶个熊,无耻也要有个度!溜得这么快,是不是赶场被人爆?娘希匹的!果然是总受车,没骨头没脸皮,早晚被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