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杨娇子来帮忙干活的同时,却不忘阿福请她来的初衷。

就像严贵妃平日也都是在生活中就不自觉的教小薇礼仪仪态,杨娇子此刻正在动刀宰猪,同时当着莲哥儿和小蔷薇的面,她开口道。

别人宰猪都要几个壮汉合力,到了杨娇子这里,却是用一把刀一个人就给解决了,她力气亦不大,下刀却十分准确,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同鼓乐一般,发出清脆有节奏的声响,时快时慢,一整头的猪如同果实成熟了一般,变成了一块块的肉一根根的骨落了下来,并且错落有致的叠好,完全宰杀完,也不过是两刻钟的时候,一支香都没有燃完。

简直是神迹一般,莲哥儿看了都觉得十分惊讶。

他倒是对这门功夫不感兴趣,而是对六婶娘的这份执着佩服,原来一件事做到极致,居然会这般精彩,自己也要学习这种精神,无论是管理庄子还是学习,都要努力做到极致,要么不做,要做就一定要做到最好。(后世对郁生莲这位奸臣评价总是好坏参半,有说他不折手段排除异己,权倾朝野一家独大,也有说他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任宰相之时,正是历史上最有名的盛世。)

而小蔷薇却是单纯的崇拜,她没有想那么多,就觉得六婶婶这身手实在太帅了,两眼冒星星,拿着刀跃跃欲试。

真公举小蔷薇在这里学习宰猪的时候,代公举卡蔓黑着脸对着一群小王子。

卡蔓这代公主往七姑面前一站,木有一个人会怀疑,长相十分相似,哪怕是戴着面纱,露出那一截的细长眼睛宽额头黑皮肤也妥妥的像是复印出来的一般。

一群小王子当中,腿受伤的南斯的确是最出色的,不说别的,首先南斯容貌上十分有优势,长的十分高大俊美,其次,南斯跟其他王子比起来,举止更加优雅高贵,言谈也更加有见识。

虽然第一天来就被嘲笑了,不过南斯并不气馁,反而是利用受伤的缘故跟庄子上的人打探了不少消息。

只是这庄子上的人似乎十分谨慎,一问到要紧的就闭嘴不谈了,而那些卡落人倒是大大咧咧,直来直往,可是他们记性太差,一问到要紧的事,比如你们的盐有多少之类的,他们就一脸茫然,必须去找皮子才知道,可是等皮子找着了,他们早就忘记了为啥要找皮子这事了。

所以南斯虽然有心打听,却也打听不出什么,果然姜还是老的辣,父王说的对,想要卡落人为自己所用,必须从公主那里入手。

只是卡落族的公主长的丑不说,性子也十分不讨喜,南斯几次想表现自己都讨了没趣,只能想法从旁边入手。

他从小受汉人先生教育,脑子比其他直来直往的同胞们灵活许多,既然小公主身上讨不到好,不如从她身边的人入手。

在南斯的眼中,这些卡落人就是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自己稍微用计就能手到擒来了。

所以他这两天安静的养伤,倒没有往卡蔓身边凑,而是打听到了卡蔓时常身边有两个小丫头,其中一个小丫头,南斯趁机见了一回,他说了半天后,那小姑娘抿着嘴一句话都不说,最后害羞的跑掉了…(卡枝:害羞你妹,老良(娘)只是在换门牙而已o(╯□╰)o)

至于另外一个,老是在厨房帮忙,南斯还没有见到,今日正好其他人都傻乎乎的跟着卡蔓上山打猎了,他借着脚伤未愈留下来,想去见见另外一个丫头。

虽然来之前,被姐夫哈巴反复叮嘱了在庄子上不要乱走,这里到处是陷阱,不过南斯并没有太在意,他撇开了手下,独自一人前往,只是去厨房而已,就算被人发现了,大不了说是肚子饿了,也没有什么。

南斯特意打扮了一下,重新梳了头,身上也换上了攒劲的新衣,通身淡蓝色的袍子,料子非常好,腰上更是挂着华美的玉牌,不仅仅有突厥人的高大威猛,还有汉人的优雅俊美,十分帅气。

南斯对自己的扮相很满意,气宇轩昂的朝厨房走去。

在这个庄子上,如今厨房的工作岗位是最热门的,因为这里其他待遇先不说,首先你可以比别人吃更多,伙食是极好的,进了厨房,一个个都油光满面。

而且一说你在庄子上的厨房干活,附近的媒婆脸上的笑容都会裂的更大。

所以进厨房是竞争很大的,除了乌里本身就是有天赋,最早跟着严贵妃,之后来的人,几乎都是大打出手,打赢了才留下来,一个个都十分强壮,劈材挑水完全不在话下。

更别说严贵妃实际上是个十分挑剔的人,时不时就想折腾出个新吃法,比如把豆腐切丝煮汤之类的,还有卡落族的人时常提供一些斧子都劈不开的腊肉,妥妥能累死厨房小工,把这些小工锻炼的十分全能,身体素质特别高。

公举仪式很快要开始,老郭怕夜长梦多,听到阿福形容自己见到杨娇子的场景,觉得可用,能让阿福都从墙上摔下,那妥妥的是以假乱真,想让杨娇子在小薇房前也画一幅,防止一些狗急跳墙不要命的。

于是小蔷薇参观完宰猪之后,又屁颠颠的跟着去围观画画了,好忙好忙,而此时小南斯正往厨房里走。

小南斯是特意选这个时间,午饭刚刚过完,离晚饭的时间还早,这个时候厨房应该没有什么人,而且阳光正好,照在他金棕微卷的头发丝,应该是极好看的。

婉婉就说过,他十分英俊,女孩很难抗拒他,他对自己亦是非常有自信。

只是南斯过来的时候,刚好小蔷薇离开了,厨房里只有一个混血少年,这个时候没有混血这个说话,但是看到一半汉人一半突厥人模样的人,是会被极瞧不起的,也就是这个庄子里,似乎这样的人不少,在外头却是极其不好混的。

留在厨房里的正是小乌里,其实他已经是厨房的大工,一助了,他十分喜欢厨房的工作,哪怕摸着锅碗都觉得由衷的幸福,跟次龟整天喜欢改造庄子一样乌里则是对炊具改造有极大的热情,比如烤肉的铁锅上面弄出条纹烤,是不是可以更好的锁住汁水,等等。

所以其他人都休息,他也总在厨房里,宁愿靠着锅眯一会,也不愿意回屋子。

南斯过来的时候,乌里正在研究那五步蛇,五步蛇的蛇胆是一道极好的凉菜,拌上酱汁更是爽鲜无比,不过蛇肉就不仅老还苦涩的很,但是扔了也挺可惜的,小乌里想研究一下可以如何做好吃不浪费。

乌里干活的时候十分专注,压根没有看到迎面而来的南斯。

而高大的南斯十分风骚,也压根没有看见乌里脚下的五步蛇。

庄子上的人有阿福配的防虫蛇咬的药粉,所以并不担心被咬,而南斯却没有,不仅没有,他身上还撒了香粉,那些虫蛇原本就对味道敏感,平日庄子上的人少有撒香粉的,就是严贵妃如今也不爱摆弄这些。

南斯风度翩翩的走过来,笑容满面的对小乌里询问道:“请问卡蔓公主的侍女在吗?公主让我过来送东西。”

南斯说谎说的脸不红心不跳的,着实是一门了不得的技能,要知道无论是庄子还是来的小族,其实大都跟卡落人一样,都是比较直接的,虽然没有卡落人那样健忘,但是也不至于跟一些汉人一样会随口撒谎。

小乌里都有点愣,他自然是知道小公举是哪个,刚刚还拿着刀在那里围观宰猪呢,不过眼前这南斯说的太理直气壮,小乌里以为是真有事,“你在这等着,我帮你去叫人。”

怕耽搁,小乌里屁颠颠的扔下五步蛇走了。

看着小乌里急忙奔跑的背影,南斯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只觉得十分顺利,果然婉婉说的对,哪怕瞧不起一个人,在面上亦是不能表现出来,反而越要表现的欢喜,这是上位者的基本技能。

他验证多次,只要露出这样的笑容,基本是无往不利。

而此刻,没有了小乌里身上浓烈的防虫粉的味道阻隔,就只剩下南斯身上淡淡的香粉的味道,脚下那框子里的五步蛇都被刺激的跟疯了一样。

有一条十分积极的有野心的五步蛇,居然从兄弟姐妹身下挤了出来,并且跳跃了起来,一个箭步的飞了出来,张口咬住了南斯的手指,然后被南斯用力的甩开了。

南斯这才发现,脚下居然是一筐的蛇,而他的手上多了两个血洞,正是这五步蛇的一左一右的牙印,南斯吓的跳起来后退了三步,这时候只听的后面有人喊叫。

南斯又倒退了一步,一共是走了四步。

“大哥哥千万不能再走了,这可是五步蛇,走了五步必死。”来人不是小蔷薇,却是莲哥儿。

莲哥儿听到乌里来报,说有一个长相挺英俊的小王子找小薇,原本就为了防止那些人,才让卡蔓出面的,居然有人还直接找上门了,莲哥儿笑的一脸淳朴,让小薇在这里看画画,说他出去看看。

正好就看到这一幕。

南斯听到是五步蛇,也吓一跳,他们住在草原上,却是少有遇到这种蛇,这种蛇一般都喜欢住在阴暗的森林当中。

看到来人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南斯心下就有好感,对方也非常有礼貌,喊自己大哥哥,南斯在家是老幺,还没有当过哥哥,他之前见过对方,老跟在管家身边的小男孩,只是不太说话,看起来很乖。

“那该如何是好?”听到莲哥儿喊他别动,他听话的没有再迈步,站在原处。

“庄子上是有治五步蛇的药,但是今日大家上山打猎怕有意外都带走了。”莲哥儿并没有靠近,拉着小乌里一副惊恐的模样。

而南斯听到这话,看到面前近在咫尺的一筐五步蛇,想走又不敢迈步,可是这么多蛇在脚下又实在恐怖。

“要不大哥哥,你先在这里站着等着,等他们晚上回来,可以给你治毒。”莲哥儿好声好气的道。

可是南斯原本就是不怀好意,以脚上推脱不去打猎,如果等大伙回来,问自己怎么回事,一下子就被拆穿了,这里的人都不太会撒谎,可是一旦被知道了撒谎,后果也是很严重的,信誉会急剧下降,南斯这才发现棘手。

他不愿意这样站着等,他站着的位置阳光可以直射下来,原本是为了照在他漂亮的头发上,阳光照的角度最美,可是若是一直站着,脸都会被晒的发红,此时又是阳光最烈的时候。

想到若是被其他王子和卡蔓看到自己这狼狈的模样,定然又要被嘲笑的,南斯十分客气的问莲哥儿:“小弟弟可否找人来帮忙帮我送回屋子。”

莲哥儿听了一副苦恼的样子,“可是这会子大家要么去干活了,要么去打猎了,只能等他们回来。”

南斯也非常苦恼,想直接走回去,又真害怕真的毒发而亡。

这时候忽然见面前的小孩一脸惊喜的道:“有了,大哥哥若是真想回去,可以再抓一条五步蛇咬一口,就可以走四步。”

说完还一副勇敢的模样,慢慢的移步到跟前,数了数框子里的蛇,激动的道:“大哥哥,我数了,这框的蛇应该够你回到屋子。”

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南斯看着小男孩热情的模样,却说不出拒绝的话。

小乌里唯恐不乱,很兴奋的道:“我来帮忙。”

说着就从筐子里揪出一条蛇丢到了南斯身上。

南斯惊恐不已,拼命闪躲,却又不敢走动:“不可,万万不可。”

小乌里却很努力的丢:“一条,两条,三条…”

莲哥儿在一边配合的数着:“五步,十步,十五步…够一百步了,应该够走回屋子了!”

南斯此刻身上瞬间挂满了蛇,不仅仅是手指头肿了,很快连嘴唇都肿了,抖抖索索的想说话,愣是说不出来。

莲哥儿还笑嘻嘻的道:“大哥哥,你不用说谢谢。”

可怜的南斯一句话说不出来,全身肿的跟馒头一样,还要自己一步一步的挪回屋子。

快到门口的时候,哈巴出来了,哈巴原本就有些担心,他对庄子的恐怖是深入心里,始终不愿意出门,这会子是看到小舅子不在才出来,果然一出来就看到小舅子已经面目全非了。

哈巴惊恐的问道:“这是怎么了?”

莲哥儿和小乌里淳朴的抬头。

莲哥儿道:“大哥哥被五步蛇咬了,我们送他回来。”

小乌里接着道:“幸好遇上你了,我们的蛇不够了,这么多蛇凑起来才一百步。”

哈巴看到南斯的两条胳膊上已经满是伤口,而腿上也不落下,一对一对的血洞,十分恐怖,对着两个半大小孩也只能说谢谢。

南斯此刻都快疯了,全身都疼,就想回去躺下。

却听到姐夫哈巴对着两个小孩说谢谢不说,还认真的道:“其实你们不用抓这一筐蛇,只需拿一条,走四步咬一口就好…”

莲哥儿和小乌里→_→←_←,齐齐的对大胡子哈巴露出了崇拜的模样。

莲哥儿一副仿然大悟的模样,崇拜的看着哈巴道:“大叔还是你聪明,我都没有想到这个办法。”

小乌里从筐子里抽出一条蛇递给了哈巴道:“我们还要去厨房干活,小王子接下来交给您了。”

“放心,南斯是我小舅子,我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哈巴一手捏着蛇,一手扶着肿胖的南斯。

小乌里和莲哥儿挥手告别。

走了几步远,回头,还能看到哈巴认真的拿着那条蛇,哄着道:“再咬一口,就一口!”

第五十八章

南斯因为被毒蛇咬的太过严重,接下来的活动都没有办法参加,继腿伤之后又开始养全身养伤。

南匈连生气都没有办法生气,因为宝贝儿子身上不少伤口还是他那愚蠢的女婿给整出来的,据说那蛇已经不想咬了,到最后,抿着嘴,可是哈巴却硬把它嘴撬开,逼着它咬,那场面真是要逼死那条蛇…

没能跟来的婉婉在雪鹰族也没有闲着,重新整顿了一遍南斯的身边的人,她坚定的相信南斯这次去一定会带回卡落族的公主,还有卡落族的族人。

婉婉趁机赶走了一部分她觉得平日里惯会偷奸耍滑的人,留下来的都是她认为好的,或者是她的亲信,而对稍有容貌姿色的女奴,也被她以各种借口给赶走了。

因为首领和南斯都不在,大家都觉得这汉女疯了,就等着首领回来处置她。

这边首领南匈却是只能心疼自己的宝贝儿子,却没有办法。

这些小族到了这里才发现,卡落族的地盘十分的便利,若是愿意开放,以后经由此地进入汉族可以大大的节约时间,而且这里的土地也十分肥沃,当真是一块巨大的肥肉。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卡落族居然跟当地的边军关系很好,边军基本是讨人嫌的一个代名词,无论汉人还是突厥人都不会喜欢的,可是当地的边军居然亲自帮忙驻守不说,甚至不吃一顿饭不拿一根针,白白的过来帮忙干活…这尼玛还是边军吗?

简直是颠覆所有人的人生观,要么是边军傻了,要么是卡落族在京中还有强大背景,总之是唬的这些小族都没有了蠢蠢欲动之心。

哪怕知道卡落族有盐矿,也只能规规矩矩的参与谈判,还搞什么竞标买卖,也不知道这卡落族祭师从哪里得知的办法。

众人都仿佛可以看到一个强大的族在身边出现了,所以南匈也顾不上儿子被蛇咬的事情了,手快有手慢无。

等到所有人都谈妥了,也终于迎来了公举仪式这一天。

风和日丽,天公作美,难得深秋之日,却是阳光明媚,并不寒冷。

这是一个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这一天,对国公府的双胞胎姐姐李文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天。

这一天,她将在文华苑举行她的拜师之礼,和普通的拜师不同,她拜的老师是大儒庄先生,而且庄先生表示李文馨将会是他最后一名学生,是他的关门弟子。

无论是庄先生的名气,还是李文馨的身份,还有文华苑的传说,都让这一场拜师仪式十分轰动,甚至一些边远地区的人,为了能来围观这个仪式,得知消息,提前半年就动身出门了。

这一天是大儒庄先生的华丽亮相,也是李文馨第一次面对众人的亮相。

大威朝经济发达,思想开放,国家繁荣昌盛,对文化活动特别崇尚,时不时就有一些才子组织在一块举行文化沙龙活动,要是从其中能流出一两首好诗好词,传扬出好名声,那是极好的。

因为这两年也不知道何故(国师的功劳哟!),科考越来越难,普通人要是没点名气,就算考试的时候文章做的花团锦簇也没有用,照样是名落孙山。

本朝的官员福利地位非常高,寒门子弟想要改变命运,最好最快的办法就是当官。

所以尽管科考条件苛刻,无数人还是朝着这独木桥上拥挤。

科考是不匿名考试,想要考的好,一来本身要有名气,或者从小有天才之名,或者本身有什么动人传说,其次要懂得考官喜好,能够对症写文,最后本身还要有学识,能完美答题。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这也是为毛这个拜师仪式如此轰动的缘故,因为在这样盛大的仪式上,你不仅有机会传扬自己的名声,更有机会遇上将来会成为你考官的人士。

早几天,国公府的下人就开始收拾文华苑了,这一日,文华苑的正门早早的打开了,几乎是开门的那一瞬间,满园的香气都透了出来一般。

而门外已经早就排了长长的队伍,这样的盛事,边远地区的人提前半年都要赶来,京城本地人士自然也不甘落后。

各个世家的豪华马车,早就等候在门口。

“吴国公府奉上川稠一匹、苏杭名笺一对,血燕两匣、长毛豹皮一件、碧青滴水砚一尊、阁黄玉镇纸一对…

柳尚书奉上《重刻汉拓父子庙堂碑》一本…”

李国公的门侍彬彬有礼的迎接来客,同时有声音嘹亮的侍者专门唱铭礼物,使得来客十分有面子。

而且一迈进门槛,就有整齐的侍女站在那,送上沾湿的丝帕,给人净手,另一边有训练有素的侍女端着盘子,却只是用来接那净过手的脏帕子,随后有侍女带着客人进去。

来的人非常多,但是一切都井井有条,让人十分舒适又觉得倍感受尊敬,只是进门坐下,就已经对李国公府的人心生好感。

据说这次拜师仪式,就是由文馨小姐自己主持的,不说文馨小姐如何惊才绝艳,就单单这一份管理功夫,都是让人佩服不已,来的不少豪门世家娘子对李文馨是赞不绝口。

平日参加宴会之类的,李文馨就是名声不俗,相处的小娘子无一不称赞她,如今这场拜师礼,更是让她的名声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有这样的盛事,自然也少不了皇家的人,大公主自盖园子的事情之后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今日却忍不住来凑热闹。

看到这园子的奢华简直是要咬碎银牙,她堂堂一个公主想要盖个园子,李棒槌唧唧歪歪的,结果倒好,他自家一个园子比谁都大,这难道又和规矩了?

大公主乘坐在轿子里,越往里走,越发显的园子不凡,心情就越发的不好。

这一路上有专门的马车道不说,还有供人步行游玩的道路,路边还有专门用来打马球的球场。

轿子行的很稳,还能听到路边的人的说话声。

“听说文华苑原本名为姿容苑,前朝皇帝特意为了他的宠妃所建,费时十年还未建好,里面的园林和建筑都是出自大师之手,园子里的假山奇石,是特意从边疆,闽南之地运来的。”

“这些奇石头还不算牛,最牛的可是园子里的观月楼,有五层高,可纵览整个园景,观月楼用的木料更是不远万里,越洋而来,一根表面光圆的普通柱子,却是金丝紫檀的,面上有黄色暗纹,观之华美,触之厚润…”

这摇头晃脑的称赞声,让大公主听了越发不爽,催促快些走,只是尽管走的快了,路上居然还看到了不少珍奇异兽,黑天鹅池边徜徉,白孔雀日光展屏,更别提湖里居然若隐若现近两尺的锦鲤…

路过的花丛也是美不胜收,连不在花期的花,居然也如数盛开,让人十分惊讶,简直是目不暇接。

大公主越看越窝火,她一个堂堂的公主都没有这些东西,只是碍于今日名流云集,不好无故发作,只等着抓住错处再说。

原本以为人多,问题肯定很多,弄不好会像低俗集市一般,乱糟糟的。

没想到,到了这里完全没有这种问题,这场拜师礼别出心裁的设在露天草坪上,两边有溪水环绕,树木遮阴,丝竹淡雅,让人十分惬意。

更不可思议的是,每个人被安排的位置很好,周围似乎都有相熟的人,甚至有刚好自己想遇上的人,简直是安排的太贴心了。

而且草坪非常开阔,无论你在哪个位置都不会觉得自己被安排的边缘了,也正好能看到中间几个大儒的位置,想凑过去说话也十分方便,走几步即可。

每人面前都有个小茶几,上面放着精致的小点心,和茶水,可以随时取用,并且用完了,立刻会有侍女上前添满,这些侍女十分训练有素,甚至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若是你肚子饥饿,可自行前去取用食物,食物放置的位置十分巧妙,穿插在草坪中央和四周,有熟食冷餐,水果,素食,肉食。

当然你也可让附近的侍女给你拿来,不过大多数人喜欢自己前去,说不定正好能遇上大儒取同一样点心,说上一两句话,实在是极好的事情。

更别说那些食物也是平日难得一见的,有成块的蜂蜜,新鲜的奶酪,冰镇的荔枝,流油现烤的鸭子,细密的鱼子…这些平日吃到一样都很难得的食物,在这里却是同时出现了。

大家都恨不得每样都品尝一点,端着一个盘子,转一圈,也只舍得装一点点,因为这些食物还不断更新,时不时有侍女上新的食物,十分让人期待,生怕吃饱了吃不下。

这样一场盛宴,的确是值得提前半年赶来的,曾经在路上遇见老郭的老书生也得以托关系进来,只觉得真正是此生无憾了。

不过面对如此多才俊,老书生王熏硬是憋不出一句好诗,只能尝一口蜂蜜块,摸一下胡须,面带笑容的不住点头…好吃,好吃!

而大公主左右都挑不出毛病,实在忍不住,看到李棒槌出来招呼人,开口嘲讽道:“李大人最是讲规矩的,只是不知道李大人的品级可是够这个园子?”

见到大公主发难,周围一干人等都十分激动的看热闹。

今日是女儿的拜师礼,原本李大人是要上班的,但是为了女儿,特意请假了回来,这会子听到大公主问他,他倒是一副落落大方的模样,十分认真的道:“大公主所言极是,当初圣上赐这园子的时候,我就上书回绝过,却被圣上呵斥了一回,若是大公主您愿意出面跟圣上说,下官感激不尽!”

妈蛋…围观群众齐齐绝倒…你让大公主去跟皇帝闹腾,简直是嫌命长。

越发觉得李国公府圣眷浓厚,也为接下来的拜师礼更添一把火。

还在屋子里准备的李文馨,听到下人来报,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特意选这天,就是不希望老爹出来添乱,结果李侍郎居然请假都要来,好在没有出什么乱子。

一边问身边的侍女:“那两支七福笔可是准备妥当?”

“准备妥当了,小姐放心。”侍女小心翼翼的把笔呈上来,只见两支平常的毛笔,放置在一个黑色的盒子当中,盒子隐含这淡淡松香,沉甸甸的。

李文馨看了一眼那盒子,点了点头,遂伸手把毛笔拿出来,看着笔管上的刻字,一脸惋惜的道:“可惜寻不到这写字的先生。”

“小姐不用担心,老国公已经派人去寻了,只要还活着,定然是能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