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视线越过并排站立的黑色礼服人群,看到一只飞鸟划过厚重云层,消失在了天际。

我恍然低头,看到脚下殷红的一滩血迹。

丝毫不觉慌张痛楚,我只是满怀眷恋地望着泛着热气的氤氲血色。

忽然全身猛然一颤,刹时苏醒过来。

睁开双眸,一切景象消失无踪,眼前是吹拂开来的绉紫窗纱,露出破旧的窗格。

一月的英伦,阴冷潮湿,老式的楼里供暖设备经常停断,我冷得四肢发麻,略微动了动,脑中袭来的是熟悉的宿醉后剧烈头痛。

屋子的另一边传来男女媾和之中的奢靡喘息声,我看到对面房间的门没有合上,房中两道紧紧交缠的身影。

那是我的同屋小绿,最近交的一个男友,或者说,买春的男人。

我初到伦敦的时候,在租客中遇到她,台湾来的孤身女子,无亲无友,和我分摊这逼仄的两室一居,几个月来她屋子中的男人来来去去,各色人种,各种戏码,有的会为了能少给几欧而大打出手。

我们从不过问对方的过往,只各自面目模糊地在这个大都会的一个偏僻角落里孤独生存。

我起身披衣,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楼梯的过道里不知谁用小火炉煎热狗,兹兹地冒着油腻的香气。

在狭窄的旋转楼梯,从阁楼一角望出去,看得到伦敦塔的尖尖的一角。

我以此确认,我身在何处。

我已经不太记得我到了伦敦多久。

我只是无处可去。

最开始到伦敦的约莫一两个月,我甚至只要在街边看到一个身形略为高挑的东方男子,都觉得心脏抽紧,如溺水一般的窒息,然后慌忙转身匆匆走开,惶惶得如惊弓之鸟。

我的活动范围很小,基本在租来房屋的一片街区,这一带是伦敦的边缘区,居住生活的都是贫困的无业流民和一些偷渡者,细雨纷飞的天气中我习惯了拉紧衣领低着头从街边经过,不认识任何人,也不需要开口说话,每一日需要所跟人接触的时间,不过就是到街道深处的小酒吧喝一杯。

那一日在一间名为露易丝的酒吧,有一个女子同我搭讪。

她和我打了声招呼,然后自我介绍。

我不理会她,径自闷头喝酒。

她耐心足够,对着我自言自语说了一会,见我不说话,忽然改口说中文。

我斜眼瞥了她一眼:“小姐,可否替我买杯酒?”

“我很乐意。”她露出笑容,流苏耳坠闪闪发亮。

我这时才看到她剪了一头极短的头发,灯光照射出混血女子的立体轮廓。

Emma Sue是我在伦敦除了小绿之外,认识的第二个人,她是一个西方独立风格的摄影师。

这附近是二区的Camden Town,著名的摇滚和朋克圣地,因此这一带流连的不乏各种奇奇怪怪的艺术家。

Emma在露易丝替我付了一杯马丁尼的帐。

也是在那个晚上,她邀请我做她的模特。

“为什么?”我问。

“你知道吗,我注意了你很久了。”Emma笑容在灯光中显得迷离,眼角有亮泽的细细纹路:“你每天晚上来,一言不发,从来没有理会过搭讪的任何人,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有时即使喝醉,也非常的节制和镇定。”

“你完全是一个女人的神情,肢体透出的诱惑感却洁净如同少女,单薄,稚气,甚至仿佛连胸部都没有发育完成。”

我直觉地低头看看。

Emma 马上接着说:“我无意冒犯你,当然你知道,亚洲人的尺寸跟欧洲女孩比,的确是要精致一点。”

我无所谓地笑笑,端起酒饮尽。

“我有一个朋友设计一款春季的新衫,邀我给他寻找模特拍摄一集照片。”

“我一直在寻找合适诠释人选,直到上个月遇到你,我才知道那些衣服是为你而生。”

我将她的名片塞进了牛仔裤的后兜,跳下椅子:“我考虑看看。”

我后来接下了这份工作,Emma是一个不错的女子,更何况,酬劳不算太低。

开工的第一天在凌晨六点,我去到匹卡德利广场时,摄影组已经准备就绪。

那些衣服没有标牌,只是一穿上身,布料的质地的精良程度不同一般,我之前也略微有过一些好的衣物,大约已料到这些衣衫的出处想必不会寂寂无名。

化妆师在街边搭了一个箱子,旁边搁一张折叠的凳子,我坐上去,他利落将我长发梳开,抬起我的脸端详了几秒,同Emma说我脸白得粉都无需再上,然后裸色涂胭脂,手抹鲜艳的口红。

隆冬的伦敦清晨异常寒冷,早晨六点多仍然有浓深夜色,

他们每拍摄一组,就聚头对着片子讨论,我凑过去看了几个镜头,维多利亚时代的幽暗长街,行走的模特是一抹春光明媚的亮色,锦缎柔软的面料衣裳包裹下的纤细肢体,盛装之下的清冷容颜,面色僵硬,眸光太盛,仿佛饱含泪水,闪烁得熠熠发亮。

机器的荧幕上那个女子,尖尖下巴,五官精致,眼眸清纯,但仔细望下去,透出一种充满禁锢感的暴戾,仿佛下一秒就可以放弃整个世界的决裂。

我已经不认得,那究竟是不是我。

他们谈得兴起,我倍觉无聊,走到了一旁。

那拍摄持续了近一个礼拜,场景时地不断变化,Emma要求可算十分苛刻,但我只沉默应对,如果出来的表情动作不对,仔细揣摩后一遍一遍再来。

顶着室外零下十几度穿春衫,我落魄得连一件御寒的外套都无,Emma给我穿她的大衣,在工作的间隙我仍冻得瑟瑟发抖。

一日Emma手洗了一张黑白照片,询问我是否可以发表,我看了一眼,那是摄影师不知何时随意拍下的一张照片,是在收工之后,我穿着破烂的牛仔裤,皱棉衬衣,凌乱黑发,脸上些许残妆,坐在台阶上低着头抽烟。

我熄了手中的烟站起来:“随便你。”

工作结束之后,Emma将她的大衣送给了我,我将卧室中的一幅画回赠予她,那是我离开国内之后,最后一次动过画笔。

是一个白色空洞的模糊人影,消失在盛放的蔷薇花架下花园小径的尽头。

底下手写一行小字。

abandoning myself in forgetting you。

她得知是我画的,似乎非常喜欢,诚挚地同我道谢。

我们分别之前,Emma上前和我拥抱,然后告知我酬薪已汇入我的账户。

我对她点点头沉默着转身要离开。

“映映,”Emma唤住我,然后将手上的一封信递给我:“我在康斯坦茨大学有一位故友,他是非常好的心理学医生,我替你写了一封信,你若是有需要,可以联络他。”

她表情镇定安宁,看着我的眼神并无异常。

她是那种对一切事物掌控自如却无惊无动的女子。

我接过,轻声和她道谢,我亦不惊讶她已经看出了我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

Emma如同来时一般迅疾地消失在我的生活之中。

我收工回来倒头睡了数天,醒来后愈发的沉默,小绿每次回来,看到我独自坐在窗前,都要吓一大跳。

“映映,”她将我拉到阳台上,指着七楼下斑驳天线和杂乱的遮雨布:“摔下去会很痛的。”

我笑笑望着天空中寂静的风。

小绿说:“而且会很丑。”

我轻声说:“我知道。”

我母亲在手术前的一夜,从医院顶层摔下去,身体如同一块碎散粉饼,医生们甚至不能够将她拼起来。

小绿抚了抚胸口,将我拉了回去。

我恢复了那种寂静如深海的生活之后,重逢了一位故人。

那夜循例是在露易丝,在穿过人潮时,我被人拽住了手腕。

我回头看到一张金发褐眼的年轻脸庞。

我面无表情地望着他。

那年轻人仔细望着我,脸上有些尴尬的神情,好一会才小心地用英文叫我名字,有些迟疑的:“映映?”

我早已认出他是谁,却不愿说话,只转身走开。

他分开人群追上来,拉着我的手继续喊着:“映映!”

我终于忍不住:“放开!”

我一开口说话,他表情更加确定,只是吃惊得不得了:“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西方人吃惊起来,眉头夸张挑起,清澈的眼眸中都是问号。

我充耳不闻,熟练地倒了杯酒,液体滑入喉中,给冰凉的身体带来一丝暖意。

“映映,你自己一个人?”

“你怎么会来伦敦?”

“是过来旅行?”

最后他有些疑惑地问:“劳先生呢?”

我手轻轻一颤。

我看着那个曾经在舒梨郡的冰雪森林中陪着我玩乐的年轻人,他朝气蓬勃如昔,我却已化作朽木。

“听着,Edward,”我冷冷地答:“你要是愿意就喝一杯,不愿意就滚蛋。”

我结账走出时酒吧时,爱德华一直跟在我身后。

我不理会他,他就一直跟着我走,走过霓虹闪亮小酒馆,泛着热气的街边,三三俩俩的醉汉,地上一滩污水,脏乱的小巷,我停在一栋楼房的斑斑锈锈的铁门前,掏出钥匙。

“你住在这里?”他眼神颇不赞许。

我冷笑一声:“放心,我不会拉你皮条。”

隔了数日我下楼时,竟看到那个年轻人守在楼下。

“我可否追求你?”他问。

他将手中的一束粉色雏菊送给我。

“回家去。”我将花束塞回他手中,快步躲开他走远了。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一圈,终于决定去火车站买票,爱德华的出现让我烦躁莫名,我必须尽快离开。

我回来时,爱德华仍然等在楼下,这个呆子。

我视而不见,径自开门上楼。

“映映,”他敏捷地跟着我挤进了大门,一直叫我名字:“给我一点时间,我们说说话。”

我走进狭窄的旋梯。

爱德华跟上来,我倏地回头,恶狠狠地咒骂他:“见鬼,我对你没兴趣,滚开!”

我知道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看似亘古无澜的沉默安静之下,随时是会爆发的全线崩溃。

也许是我的狰狞面容吓到了他,他退了一步。

我一脚踹翻了堆在楼道上的一个垃圾箱,疾步跑上了楼梯。

我冲进房间拖出床底的一个旅行袋开始收拾行装。

身边带着的不过两三件衣物,和妈妈留给我的一本画册。

我脱去身上的衣服准备换一件干净的内衣时,小绿进来:“映映,怎么了?”

“我要走了。”我取出一件背心换上,将脏衣服塞进旅行包。

“去哪里?”小绿问,有些关切。

我们在一起住了超过半年,有时半夜喝醉彼此抱头痛哭,纵使是陌生人,也有了几分感情。

我对她笑了一下,却没有回答。

小绿看到我脖子间露出的玉坠,赞了一声:“真漂亮。”

我低下头看了一眼,扯下来漠然地道:“送给你。”

小绿高兴地接过,又疑惑地问:“真的可以吗,不是传家宝之类的?”

我冷淡答:“不是,街边买来随便戴的,你喜欢就留着吧。”

小绿欢喜贴着我吻了一下,将玉佩挂到了脖子上:“谢谢你。”

一会门外有敲门声,熟练地扣响了三下,小绿地去开门,我早早裹了被子睡觉。

是在梦境中的时候,我闻到刺鼻的焦味。

被呛得咳嗽着醒过来时,我看到窗外的浓烟滚滚。

我跳了起来,披上衣服跑出门,对着隔壁紧闭的房门大声地喊:“小绿!”

房内的一对裸身男女睡得毫无知觉,我知道他们有时会在□时吸食迷幻剂。

我一脚踹醒小绿,返回屋内拿了一件浴巾泡湿,往楼下冲去。

楼道里已经有明火烧了起来。

这种老式结构的楼房,木质建筑材料和杂乱堆积的物什,火势蔓延得无法控制。

下面的楼层乱成一片,人群盲目地慌乱奔走,有人□着身体,有人抱着家什,我亲眼看到烧得通红的门梁砸下来,将一个女人压得粉碎,惨烈的哀嚎声不断响起。

我蹲下来沿着安全梯往下爬,地板是滚烫的,我甚至闻得到自己的皮肤烧焦发出的气味。

我忍着钻心的刺痛,挣扎着爬到二楼的阳台,听到云梯外的消防员呼喊声时,我再也无力爬动,闭上眼晕了过去。

我在救护车上醒来过来,然后被送到了医院。

医院的急诊室已经被烧伤的病患挤满,还不断有车呼啸着不断送入伤员,很快走廊塞满了人,面目焦黑,痛苦呻吟,形状凄惨。

我赤着脚走到卫生间冲冷水,看到手臂上整片皮肉已经烫成森森惨白,肿胀的双脚踩在地面上痛得浑身颤抖,我扶着墙一步一步挪回急诊室,等了半个小时,护士将我推上急救车,医生给我坐了处理。

所幸有湿浴巾包裹着身体,我逃生中一直贴地匍匐前进,除了在爬行中□出来的手臂和双腿的局部烧伤比较严重,其他皮肤包括脸部都只是轻微烫伤,只是浓烟造成了吸入性呛伤,我感觉喉咙嘶哑,完全说不出话来。

到了第二日有护士过来登记,大批的记者和涌入,我脸上被裹着严严实实的纱布只透出两只眼。

“Elly Mores。”我嘶哑着嗓音随口报了一个名字。

“需要我们联络你的家人吗?”

我摇摇头。

挂着点滴睡了两日后,第三日护士给我拆去了脸上的纱布,我只觉得躺在惨白的病房,周围的呻吟和抱怨声简直令我发疯,我从医生的值班室拿了件大衣,从后门溜出了医院。

我在圣潘克勒斯火车站买了一张车票,只身前往欧洲大陆。

在康斯坦茨的第三年,我搬到了博登湖附近德瑞边境的的一个小镇上。

康城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城,我在安静的街区租了一栋小房子,有一个带篱笆的小花园,托比很喜欢。

托比是我收养的一只狗,混种牧羊犬,被遗弃在劳次林恩火车站,我将他带回家,带他看兽医,给他买狗粮,直到它长大,居然有两英尺高。

他长得又高又壮,非常的漂亮。

我初到康城的头一年,每隔两个星期去一次默德萨克教授的心理实验室,所有的精力除去对付我心里的住着的那个魔鬼,我几乎丧失了一切生活能力。

有时情况比较好一点,我会出门,沿着湖区旁边的道路散步。

收养了托比之后,他喜欢在我身前欢快地奔跑,我则在后面懒懒地走,有时会在附近的咖啡馆坐会儿,还跟着面包房热情的老板娘学了一点点德语。

但大部分时候很糟糕,那些绝望的黑色如潮水一般涌来时,我甚至打过托比,用过各种东西,有时是锅铲,衣架,手上随便一个什么就砸过去。

可是他从来不哭,也不叫,挨了打就呜地一声跑开,但他很快就回来,然后睁着黑色的湿润双眸,望着我躲在房间里崩溃痛哭。

按照德国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我已算是虐待动物,已经足够让我剥夺动物的领养权,可是托比一直陪着我。

后来我再也舍不得打他,我尝试过鞭打自己的双腿。

托比一次又一次地阻止我,然后依偎在我的身旁,用头蹭我的怀抱舔舔我的手心。

他的性格沾染了我的坏处,也有孤僻之处,有时我们怄气,却又在孤独里互相拥抱。

我的爷爷在我离开国内的第二年因病去世,小姑姑瞒了我很长一段时间,但最后我还是得到了消息,那夜我在教堂跪了整整一个晚上。

家里人都不是基督教徒,不知道我的忏悔和祈祷他能不能在天国听得到。

情绪在极端的压抑和痛苦之下,默德萨克教授建议我可以寄托宗教,康城有所湖区主教教堂,哥特式穹顶下角落里的风琴手有一张虔诚忧郁的面容,我坐在椅子上,耳边圣歌围绕,我抬头望着阳光穿过彩绘的玻璃窗顶,一格一格缓慢地移动,心里的那个困兽慢慢平静下来。

我情况渐渐得到了控制,默德萨克教授在工作的间隙,他偶尔会和我聊聊天。

Emma是我在开始接受治疗后,才得知我人已经到了德国。

她致电给我,抱怨着说:“映映,火灾发生时我托人寻边了伦敦的所有医院,都不见有你的名字。”

“Emma,谢谢你的关心。”

“映映,你赠我的那幅画,有人开了天价要买走。”

“Emma,那是你的画,你有权处置它。”

“但是若有人打听画者的下落呢?”

“你可告知了旁人?”

“拜托,那时我亦不知你在何处。”

“那就好。”

“你不想听听是谁买了它?”

“不,我不想。”我挂了电话,出去草地上陪着托比玩丢球。

这条街道房子相隔都有一段距离,邻居之间很安静。

能够独立正常生活后,我进入一个专科学校修读无用的艺术史,经过教授的介绍,我每个月有几天固定去康城一个自闭症儿童教育训练机构,教那里的小朋友画画,然后收集他们的绘画给心理学家进行比对分析,以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治疗。

默德萨克教授建议我可以工作,我是因为当时乘坐长途火车上来到欧陆时,因为烫伤的发炎和感染,和我一个车厢的一名护士教会了如何我给自己包扎和注射,默德萨克教授有一个医学研究诊所,他建议我去上培训课程,他说倘若我愿意,可以在他的诊所成为一名很好的护士。

我微笑着告诉他,我会好好考虑。

我的前半生,从未想到我会做一名护士,而如今却漂流在茫茫大海,早已失去了方向。

我在学校开始有了一些朋友,他们邀我去聚会,我学会了煮土豆青菜卷,蘸色拉酱和肉末,一样可以吃得津津有味。

“Yin,你应该开心一点。”高大漂亮的女孩子,总是拍我的肩膀。

我总是微笑。

他们宽厚的善意,接受一个总是习惯沉默的、中国来的女孩,不懂包饺子,不会唱茉莉花。

大雪纷飞乡愁四起的无数个失眠的夜晚,我坐在窗台上,用酒配香草奶酪,一点点地喝下去,酒精会使人麻痹,而后获得轻松。

直到灰黑的天空缓慢透出光亮。

如果这世上有命运,不知道它是如何流转,竟要我付出如此惨痛代价。

我不过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

前尘往事。

我已经再也不敢记得。

再也不敢记得一丝一毫。

不敢有一丝的念头,不敢有片刻的松懈,来放任自己的回忆,来记起我的祖国,我长久居住的湿热的南方城市,我深深爱过的情人。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心理逃避症状。

但至少我可以痊愈。

无论何种形式,我至少要痊愈。

直到我离开国内的第四年。

甚至比我料想到的要晚了一些。

我在苏黎世,重逢劳家卓。

(三七)

我在康斯坦茨大学认识的一个师姐,研究生毕业之后在苏黎世工作,几个礼拜前苏黎世政府和国内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筹划联合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文化节,需要中国女孩子充当翻译接待宾客。

她原本接下了这份工作,谁知道在展会开始前几天,她丈夫临时生病需住院开刀,她急急找到我来顶替她。

我据实以告:“我的词汇还不足够完全翻译古典文化。”

“不要紧,我手上有资料,你回去看看,没多大问题。”师姐将一大叠纸张塞到我手中:“映映,拜托你了。”

我挑灯苦读了几夜的单词,然后和几个在当地留学的中国女孩子一起坐火车去到了苏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