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想着,示丅威的目光就投了过去,却蓦然发现周围的情况十分不对。放眼四周,时间似乎全部停止了,大鳄举笔在一张卡片上写私人电话的行动定格、杨脂玉恶毒的目光顿住、服务生端着菜走在旁边、客人正在走进贵宾厅、前台侍应正抄起电话……

世界全僵住了。唯有我……和他。

仿佛,我在时间的这头,忘川在时间的那头。

“你去哪儿了?你还好吧?”惊呆片刻,然后就只剩下惊喜、狂喜。

想了他两个月,没想到最没有期望的时候相见。这凝固原时空是他布下的结界吧?这是不是说明他如我想他一般想我?不见面时不觉得,眼睛看到他,才知道思念得多么厉害,心中突然涌出的幸福感,令我觉得之前两个月的煎熬原来是一种必须。

他穿着西装,梳着短短的黑发,即使是现代装,也帅到人神共愤。他瘦削了不少,看起来仍有一丝病态,却强烈的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他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一步步走近我,站定,居高临下。

“你练了狐族秘术?”

我点点头,跳起来给了他一个大抱抱,梅注意到他声音的冰冷,眼神里的恼怒。

“你找不到人双修,所以就找我这种货色采补”他找弄的笑容再现,很刺眼“你的要求还真低啊,我以为你至少找个年轻强壮,爆发力和持久力都强的吧?怎么连这种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垃圾也要?”

啊?我傻不愣登的一时没明白。毕竟我只打算练前三层来着,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第十一章 纵容

他没说话,只哼了一声。

我连忙趁热打铁,“我看不如这样安排,我先回家去,这不是牵挂,而是承诺。你也希望我是个重信的人吧?过了初五,我们找时间地点会合,我带你们去一个旅行圣地。那边的先天精气更纯,而且因为客似云来,更容易隐藏气息。这样……好吗?”

他点头,很痛快地答应了,倒搞得我很被动,心里不安,生怕他又是哄我。眼见他迈步进电梯,我连忙又把他扯出来,“喂,研究一下细节啊,不然我会以为你在敷衍我。”

“你不相信本尊?”他皱皱眉,帅得要死。

我连忙认真的点头,然后转开目光,生怕犯了花痴,连正事也忘记。

“首先,你要恢血引之术,让我随时找得到你。这个,不是很困难吧?”

“血引之术是割不断的。”他叹了口气,“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讲,我只是屏蔽了而已。”

“那么就赶快撤掉,不然我发起疯来,不知会做什么事哦。”我小小的威胁了一下,然后继续说,“我们初六中午十二点,在这里的后巷见。那时候阳气最旺、万物蒸腾,比较容易掩盖你身上的神气。至于交通工具……这阵子机票和火车票都不好买,最好是开车去。可是我没有车啊,用你的车又有暴露的危险……不怕,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把钱拍在那儿,当天能买到车,也会有牌照。但是,你最好给我变个驾照出来……等等,我不会开车,得你来开。你有驾照吗?身丅份证有没?唉,对了,你全会变出来嘛,你是天神啊……”我扳着指头,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堆,没想到他居然耐心的听着。

直到我问他是否真的懂得交通规则,别回头让警丅察扣了车,他瞪了我一眼说,“车的事你不用管。”

我心里甜蜜,感觉这样跟他说话,就像小夫妻在商量去度蜜月一样,于是我飞快地在他下巴上偷吻一枚,之后一溜烟儿就跑走,路过晕倒的付而旦时,看他满脸是血,但我根本不屿他,还恶意的踩了他两脚。

回到家后我并没有告诉孙悟空遇到忘川的事,我希望陪他过个无忧无虑的新年,但快乐的情绪怎么是掩饰得住的,最后我还是招了,并邀请他一起去。

“跟你说哦,那可是人间仙境,九天之上也未必有这样的美景,你来吧。”我很真诚,“以前我去过,那里的客栈都漂亮的没话说,包管你住了就不想走。”

孙悟空想了想,却拒绝了,并有点忧虑地对我说,“六六姐你要明白,你选择站在忘川这边,就是整个天庭的敌人。”

“我并没有选,我只是……随着心意走。”我沉吟半晌,才低下头说,并握住孙悟空的双手,“代天者利用了我,这一点我无法原谅。只是,我不想与你为敌,你是我到洪荒界后的第一个朋友,对我来说是格外珍贵的。”

“放心,我们永远不会是敌人的。”孙悟空灿烂一笑,亮晶晶的眼睛中闪烁着令天地也为之臣服的傲然,“杨戬当年是听宣不听招,在下界过那逍遥日子,我老孙是宣招都不听,只问心中对错。为天庭效力,我觉得我做得对,但伤害朋友的事,错得那么离谱,我怎么能做?所以代天者在攻取十四山时,把我和哪吒支走了,这一点我对他也很不满。”

“谢谢你。”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但孙悟空的神色却变得凝重,正色道,“不过你不要小看代天者和李天王,他们的实力远不仅如此。我总觉得他们在谋划着什么,可却半点也查不到,这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这番话令我一惊,没来由的害怕起来。

孙悟空见我紧张,又是一笑,“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天之一道,福与祸谁说得清呢?不过说好,我只保护你,别人一概不管。而且忘川和我之间终有一战,我到底要看看谁是这天地间的第一!”

我看他好胜的样子,心就轻松了下来。不管他多么了不起,骨子里还是个嚣张可爱的少年和浑金璞玉般纯洁的小石猴子啊。

他决定初五后就回天庭去,帮我打听那边的情况。我们还约定了如果有事要如何联络的方法,然后就什么也不管,开开心心过新年。我陪他看春晚、逛庙会、跑到三百里外的城市去看冰雕,在电影院看通宵,拉了朵朵一起来打拱猪扑克,输的人满大街的喊:我是猪!最好玩的是,我教他用电影里的桥段和酸了巴几的台词去泡妞,居然被他成功了好几回,反被各个彪悍少女追得没地儿藏、没地儿躲的。

只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初六那天早上,孙悟空没打招呼就离开了,只留下一封信。信里说的话没头没脑的,却又让我感动了一把。不禁自问,我何德何能,能遇到这样好的朋友?

“本来想给你留下三根救命毫毛,当年观世音菩萨给过我,我也想效仿。不过细一想,女孩子脖子后长三根硬毛,一定很不好看,六六姐你这么爱臭美,肯定不愿意。所以我把它们接成一串,像个手镯的样子,遮掩了神气,只要不运用,就不会被天庭的人发现。本来有忘川那家伙保护你,用不着我来插手,不过他那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好。但是,只要你身在洪荒界,只要你用了这手镯,自然是到了特别危急的时刻,那么我一定会来救你。顺便说一句,活了几万年,除了我遇到师傅的那一次,就数这几天过得最开心,比在花果山为王时还要开心。注:我所说的师傅是我的授业恩师,不是那个姓唐名僧的滥好人。保重。”

信旁边,放送一条黑色小皮绳,刚好可以套在我手上。这“手镯”的样子一点不漂亮,甚至是有些丑的,但我却郑重珍重地戴上,感受着那份关怀与真诚。送礼物的人是谁?孙悟空诶,天下间最嚣张强大的家伙,还不够我臭屁的吗?

外面天气很好,我一骨碌爬起来收拾行李,好不容易熬到快中午,立即出发。可能是我太心急了,到达约定地点时,忘川还没到,而我却再一次看到了付而旦。

令我惊奇的是,他再不是花花大少的模样,身上穿着油腻腻的工作服,在后巷倒垃圾,一脸颓败的可怜相,五官呈冏字形,眉梢唇角全耷拉着,头发乱成鸡窝式,那模样要多倒霉就有多倒霉,好像十辈子也翻不了身一样。

他走路时低垂着头,所以没看到我。我好奇之下,跟他进了后厨,在洗碗区看到他卖力的刷洗盘碟,腰都要累断了的样子。这时候是饭店最忙碌的时刻之一,他当大少爷之么久,当然做不惯粗活,旁边又有人不断催促,一不小心就摔了个盘子,招来旁边一个女人的掌掴。

“你死人哪,这么容易的事也做不好。本来就赚那么一点点,只是赔偿摔坏的东西就不够了,以后喝西北风吗?”那女人一脸红斑和痤疮,头发也似秃了几块,哪有半点人样子。但是她的声音……天哪,杨脂玉!

付而旦抬腰踹向杨脂玉的胯骨,踢得杨脂玉一趔趄,骂道,“你有本事,怎么不见你手脚麻利?以前不是最看不起在这儿工作的人吗?你倒做好点让我瞧瞧!哼,都是你这贱货克的,不然我怎么会走这霉运!”

杨脂玉一听就急了,扑过去抓付而旦的脸。付而旦反扭她的胳膊,眼看就要打作一团,幸好三厨给喝止住了,“快干活吧,不然吃的住的都没了!”

看到这绝想不到的一幕,我目瞪口呆,也顾不得这时候后厨有多忙乱,立即潜行到我师傅身边,小心地打听。

付而旦和杨脂玉欺侮我,我师傅早就看着不爽,这时候替我感觉痛快,也就没怪我来后厨捣乱,还细细地对我解释道,“这叫现世报,来得快。付先生人还不错,可是他的儿子是个败家子儿,我老早瞧着他不顺眼,更别提那个姓杨的贱货。人尽可夫的东西,一天到晚还那么张狂,真以为自己是活公主哪!这不,他们俩听说已经分手了,初一那天也不知怎么搞到一块儿去了,还跟一帮子有钱没地儿花的杂种小子们组成什么新年俱乐部,跑到香港去玩。”

说到这儿,我师傅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听说他们是坐游轮到公海上去赌博,付而旦这小子平时还算有分寸,这回不知中了什么邪,和杨脂玉一块儿,一晚上就把全部身家都输个净光,包括付先生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杨脂玉还不知做了什么好事,得了脏病,看吧,那漂亮脸蛋全毁了,这下就算想转傍别人,就连街口卖花生的小老板也不要了。付先生一气之下断绝了父子关系,一分钱也不肯接济儿子和那个姓杨的贱货,只把他打发到后厨来做苦力,让他自食其力,赚钱养活自己,每天有口吃的,有个地方睡,姓杨的女人也跟着来了。哈哈,说来也是奇怪,这下两人倒真是共患难了。可惜每天不断吵架,满带动手的,日子过成这样,怎么不死了算了。哎呀,大年下的,不该说这种话,过往神灵,恕罪恕罪。”说着,双手合十,对空遥拜。

我愣了。这是忘川做的手脚吗?二十九那天我戏言希望这对贱丅人在一起受罪,没想到才不过几天就实现了愿望。

看着曾经无比光鲜的两人,我有点不忍心,但那只是一瞬,随即我就感觉特别痛快,心里甜得像要滴出蜜来。

他纵容我,宠溺我,不管多可笑的愿望也帮我实现了。所以,他心里有我!

第十二章 潮流父子

心里高兴得迷迷登登的,我脚下像踩了云彩一样,慢慢溜达到后巷,见忘川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天气还冷,他却仍是简单的休闲西装,衬衫的领口还敞着,身躯挺得笔直,整个人好似上古的美玉,在凛冽的寒风中也微微散出温润的光彩来,颇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这个男人,不管是外在、内在还是混合在,同样超一流!

再想起他为我做的事,我不知说些什么好,只盯着他笑,居然……哈哈……笑得他有点毛了!他是谁啊?一个与孙悟空齐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居然被我笑毛了!

“谢谢你。”好半天,我才吐出这三个普通的字,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晃。我想,很多事不用说得太明,他会明白我的意思和感觉。

“肉麻!”他哼了一声,转身朝巷子口走。

我追过去问,“霍炎和魔童呢?”私心里,还真想过二人世界。不过,也知道不能扔下那对同逃到人界的难兄难弟。

“在别处等着,免得集体行动惹人耳目。”

他既然有安排,我自然也不问了。我们乘出租到了快郊区的地方,才看到霍炎和魔童一大一小站在路边,不远处停着一辆车,很普通的SUV,朴素得想让人注目都难。难得的是,不仅忘川打扮成现代人的样子,霍炎和魔童也是。

霍炎身姿挺拔,帅气的红色小羊皮外套配牛仔裤,气质凌厉迫人,带着点很有些魅力的不耐烦劲儿。魔童也是,不过是衣服小了几号,再加上他长得可爱机灵,从远处看,还以为手牵手的两人是一对潮流父子。

“关系已经很好了嘛。”我笑道。

霍炎没说话,满脸寒霜地举起手,我这才发现他们哪里是牵手,明明是霍炎扣住魔童的脉门,防止魔童在公路上做出什么顽劣的事来。

我见霍炎不说话,用手肘拐一拐他的肋骨,狗腿地道,“呀?怎么不理我?你不想我吗?”

“哼,背夫勾人的死丫头!”他甩我一对白眼,瞳孔中的暗红一闪而过,“知道找忘川,怎么不来找我呢?不要忘记,不管你喜欢谁,名义上你还是我的老婆,和离书我还没签呢!”

“他明明是我的老婆!有族书为证!”魔童大叫大跳,在这个时候总是不甘落后。

“别惹老子生气,不然我一把掐死你!”霍炎威胁,但魔童不屈服,于是新一轮争吵开始。

直到,忘川凉凉地说了一句,“再不上车,就在路上喝西北风吧。”

我连忙跳上副驾驶的位子,把潮流父子放到后座上继续吵。到后来我头都大了,这两个人也不累,天下地下、世间万物,没有他们吵不起来的,就连出了市区后,公路两侧的山庄农田,一个说好,另一个必定说讨厌,亏得忘川仿佛听不见似的气定神闲。

那个人间仙境般的旅行圣地距我们的出发点以公路计算有两千七百多公里,足足走了四天三夜晚才到,这还亏了那辆汽车貌似普通,便质量上乘,加上忘川精神力强大,一个司机就能坚持。一路上我们都住公路边普通的小旅店,倒没遇到过传说中的黑店,就是卫生条件差,食物又贵又难吃,不过出门在外,连两位上神和一位魔主都能将就,我也就忍耐了。

只是霍炎总是对我恶声恶气的,不过我知道他就是表面凶,也就不怎么在意。魔童则装可爱,讨好我,腻着我,然后被霍炎看到又是一阵吵,后来我冷眼旁观,发觉忘川挺享受这些繁杂与琐碎的事,还有那喋喋不休的争吵。可能是他几千年来太孤清寂寞了,但以后有了我,绝不会让他再寂寞。

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在这方灵气的天地中,人心都似乎净化了,平静而祥和,对忘川伤势的恢复实在非常有帮助。生平头一遭,我觉得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

我们包一间总共只有六间客房的小客栈,两层的风景小楼,临着一个小小的湖泊,湖中花树缤纷的小岛上还有一个白色的凉亭,恍然间好像《天下无双》中订下桃花盟的地方,真是美得不带人间烟火气。

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却是要这两位上神和一个魔主享受人间烟火的,就连忘川,一千来年经常往来于人界,也只是弄懂了现代人的生活,却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

每天早上,我兴冲冲和客栈的女老板卓玛去街市上买菜和新鲜花朵水果,在厨房为几个男人准备早餐。当然,我自己不动手,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种食物的做法教给卓玛,由她动手。这样一来,尽管火候水准差此地,总比我做出的“毒品”强。

卓玛是个豪爽的非本乡少数民族女子,对霍炎一见钟情,可惜霍炎是个一根筋的暴牛,美女的情谊给他就好像茉莉花喂牛,他不但不领情,还一脸:凡间的女人,少来招惹本大爷的臭屁样子。我看不过眼,卓玛却愈发爱慕他,说这样硬气才是真汉子,就是她爱的类型。

汗了,这什么逻辑?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是没错的吧?

因为我们包了客栈,因为我无私地教了卓玛很多菜式,因为她明恋霍炎,所以每天的导游小姐就由她客串了。基本上,我们早饭后就去四处逛,发掘这山这水这人的无尽优美之处。午饭是在外面吃那些特色小吃,下午是照例的打坐修行和养伤时间。卓玛上网做祈祷,晚饭是由我与她联手烹调美味。

这种生活听起来很闲散,但一点不无聊,反而每天忙忙碌碌的,特别充实,也特别幸福安宁,幸福到我很想忘记那始终悬在我们头上的天庭,很想买下这间客栈,永远生活在这里。当然了,那一大一小两个暴力男要想办法解决掉,因为虽然我是狐狸精,可我不能爱三个男人。

我,只爱一个。

魔童还小,不懂得真正的感情,把我当玩具一样抢,抢不到,哭一场就罢了。可霍炎是明白我心之所系的吧?不过他什么也不说,只是那双偶尔忧郁的眼睛令我有些不忍。好在我们是生活在这么美的一个地方,他的心情不至于郁结,何况还有那年轻漂亮又活泼大方的卓玛去追逐他,他也来不及伤怀。

“妈的,难道就连爱一个女人,我还是得输给忘川死家伙?”他只对我骂过这么一句,令我不得不想,他到底是真心喜欢我,还是为了和忘川去争胜?若说他是前者,为什么他如此在意忘川的态度呢?若说是后者,以前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全是假的吗?

但我很感激卓玛,因为她锲而不舍又并不讨厌的寻求真爱,霍炎的行动经常被绊住,魔童又特别贪睡,一入夜就睡得小猪一样,所以住在这里的两个多月来,在大部分晚上我都可以和忘川一起到湖边散步。现在我已经对那条小路熟悉无比,闭着眼也能走个来回。

虽然,忘川问题很少跟我说话,只有我长篇大论、叽叽喳喳,不过他也从不阻止我又说又笑的谈及各种趣事。而且就算语言不交流,也不证明心灵没有交流,如此好花如此夜,哪怕他有重重的心防,慢慢也放了下来。就像近来,我可以悄悄拉住他的手,他就会假装不知道,任我握着,慢慢地走。

“话说,你经常到人界来,是不是谛听帮助你?”花香浮动,明月照人,我们走过伸入湖心岛的木栈道时,我冲出一直想问的话。

他沉吟了下问:“为什么这样想?”

“因为你不可能时时破界啊,就只有走地藏王菩萨那一边,才会悄无声息吧?”

“是。”

“那……谛听赠我鳞片,允我随意穿越人界和洪荒界,也是为着你,对不对?”

“是吧。”

我心中把那个“吧”字去掉,想到他那么早之前就关注我,不禁心甜地又问,“那天付而旦欺侮我,你是碰巧出现还是曾经跟着我来着?”

他停下脚步,俯头望着我,月光就在他身后清冷的映着,月华如银,好像是他身上散发出的光晕。

“我往来于人界,是因为救人要救到底,何况不问情由,你毕竟为我而毁掉了真身。”他很认真的答,可为什么我却感觉他的声音如此遥远,仿佛来自九天云外?

“我需要随时关注你的成长,如果需要会再助一臂之力。”他继续说,“直到你从一根狐毛重新凝聚成形,付而旦欺侮你那次,是我第一次见到成年的你。二十三年,于神而言不过是一瞬,所以那巧合,只是我没想到你那么没出版,让那样连脚底泥也不如的男女践踏尊严。”

“对不起。”说起那件事我都觉得可耻,而且听忘川的话,那天他应该是恰巧去看我,然后恰巧遇到了这件事。结果他看我太窝囊了,没忍住出手。

“不要道歉,是我忘记了。”他仰头望月,“从前,你虽然活泼多嘴,可也是很容易被欺侮的性子。你太善良,可在恶人眼里却是软弱,记得以后凶一点就行了。你母亲说得对啊,生一只半妖小狐狸,却像小乌龟一样。”

他这样说,我就更惭愧了,不过我也听出了其中宠溺的意思,于是趁热打铁地问,“那颗红宝石呢?为什么送我?有什么深意吗?”

“没什么,只是见一眼就很有感觉,就买来送你吧,反正我在人界的钱也是用不到的。”

“可是谛听为什么要抢走它?”

“哦?”他再度看看我,眉头轻皱一下。

鉴于最近他在我面前从不掩饰情绪,我断定他对此事并不知情,并且也很好奇。不过我才想再说些什么,他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并把我掩在身后,望向凉亭的方向。

第十三章 追兵到

喵的,还让不让人活,让不让人好好过日子了?

当我看到凉亭中坐着的人,不禁怒从心头起,恨不得一巴掌甩在他看起来很正直、很威严的脸上,尽管这张脸是属于哪吒他老爸的。

“第六天尊,别来无恙?”李天王缓缓站起,掌中宝塔晶光流动,“本王在此等候尊架多时了?”

“天庭很闲吗?”我气得抢过忘川的话来,“你没事多造福洪荒界好不好?别没结没完的总惦记收拾十四山!杀人不过头点地,如今第六天尊已经流落到人界,又没有为害过任何人,你干嘛还阴魂不散地追来?”

“天而有道,不容我循私。”李天王冷哼一声,“你这狐妖要分清是非,不然自寻死路!”

我给哈大笑,没想到自已也有这么狷狂的时候,“天道?你以为天庭就代表天道?快别笑掉我的大牙了,我还要留着吃东西呢?你趁早快走,冲着哪吒,我还叫你一声伯父,不然……”后面,我就没往下说,因为这样留白才够威胁力,其实也是因为无话可说了。

诚然,我这两个多月来在这灵山秀水中定时修行,又有高手在旁指点,偶尔还过点真气给我,令我以狐族中人前所未有的神速突破了《房中术》前三层,但以我之能和李天王比……刚才那话还真是吹大牛了,完全是螳臂挡车、蚍蜉撼树。

李天王无视我的话,真正高手风范,要搭理我才是落了下风。他面向忘川,冷然道,“第六天尊,本王敬你才先礼后兵.不知你意如向?”

“我的意思么?”忘川淡淡的笑,隐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我的意思两千多年没有变过,何必多此一问。本尊倒是很怀疑天王是虚张声势,兵?哪来的兵?”他略略仰望天穹,仿佛那一轮明月是为了他才普熊大地。

李天王默然,但威严不减,点头道,“本王也没想要骗过你,冥王断不会借道给天兵来扰乱人界,结界壁上也不可能有这么大裂隙供天兵出入,但你重伤未愈,依本王看,顶多恢复了不到五成吧?这样一来,本王带小队天兵足矣。”

“趁人之危,真卑鄙!”我一听,又忍不住开口了。其实我是个很被动的个性,但眼看李天王此来不怀好意,事关忘川的安危,我关心则乱,失了分寸。

李天王长笑一声,“卑鄙?哈!你一只低等狐妖,本没有见识,本王不与你计较。你可知第六天尊是何样的人物,耍擒下他,做什么样的事都不足为奇。成大义者不拘小节,你懂什么?”

他完全是上位者的态度,哪儿会跟我谈公平?公平,永远是在地位平等的人之间才会有的。是我傻了,多说这个干什么?

“不愧是天庭。”我冷笑,“我们如此躲藏,还是被找到了。不如让我死个明白,我们哪里出了纰漏了呢?”我示弱,并不是真的要去死,而是为求情报,这样下回逃时才不会再犯下同样的错。

“说到这个,本王倒也佩服。你们居然能从洪荒界悄无声息地逃到人界,而后又隐迹了这么久,可惜你们太也小瞧天庭。”李天王得意地道,“天庭在人界部属了这么多年,哪能没有半点人脉。若找你们也简单,用人类的方法即可。虽然慢些,却很有效果,对不对?”

原来啊!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一直躲避天庭的追捕,却忘记躲避普通的人!忘川可以随意操控人类,现在我也行了,难道天庭不行吗?这就是思维死角啊!而今天李天王敢说出来,肯定以为我们将会是死人了吧?

“你们只是小天庭,不能越俎代庖地制定天庭的规则!天庭决定过不再插手人类事物,你们凭什么培植势力?”我抓住他话里的小辫子,狠狠地质问,同时站在忘川前面去,手背在身后跟他比划,要他不要力敌,想办法带我快跑。

他的伤毕竟才恢复了五成,若再伤必定前功尽弃,伤上加伤,而且以他现在的程度,对上李天王是有危险的。老李可是个狠角色,不是菜鸟啊!

“笨蛋。他带了小队天兵,可这里只他一个,其他人必定去抄咱们的后路了。此战是避不了的,不如等霍炎打过来吧。”忘川舒缓的声音轻轻响起。

同时,李天王也回答了我,“洪荒界不太平,总有妖魔要穿越结界,染指人间,天庭也是为了保护人界所为!”他两条浓浓的眉毛都竖起来了,显得很怒,也不是因为我废话太多、拖延时间,还是因为我的话捉到了他的痛脚。但不管怎样,他都决定动手了。

“第六天尊,既然你执意不降,那就休怪天庭施展雷霆手段了!”他说着,举起了宝塔。

那宝塔滴溜溜旋转,从我们遭遇到现在,完全没有停过,可见李天王一直在做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来劝降,又明知是没有结果的,还真伪善得可以,果然和代天者是一对。

“天庭辅政以仁,不能伤及人界万物。”忘川的笑好似清华如水的月光,“李天王,还是张开结界,大战一场吧!”说完,没等我坐出反应,伸手抓住我后领,把我丢开。

他的力道用得极好,令我虽然飞行了数十米,却依然平安落地。而我才站稳,就立即又飞奔了回去,却已经进不到那小湖的周边了。

忘川和李天王两人出了凉亭和木栈道,凌空立于幽蓝湖水之上。水汽氤氲中,忘川不知何时变幻回了古装的模样,衣袂飘飘,气势凌然,风从他身后徐徐吹来,令他白金色长发撒在三尖两刃枪上,杀气十足,却又绝美非常。

再看李天王,手中宝塔已经祭起。这一回也不知他又用了什么法术,层层宝塔的窗洞中都钻出一个金甲神人,手持弓箭向忘川射击。而他自己则手持大刀,揉身与忘川近战。

自打我有了读神话故事的记忆起,好像李天王就没有出手过,一直是站在帅旗下,托着宝塔指挥,今次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与人如此对战。他的刀有点像关老爷的青龙偃月刀,挥舞起来虎虎生风,威势惊人。

可忘川虽然只有一半功力,却分毫不乱,手中长枪舞得银光泄地,天上的明月都失了颜色,那些射出来的弓箭遇到银光即化为齑粉,而枪尖上逼出的神力则令空气都被挤压出如波浪般外扩,抵住了李天王的攻势。

我急得在结界外团团转,不敢出声喊叫,分散忘川的注意力,也明白就算我进了结界,这种高手对决中,我也只能是个拖累,但我不能这么干看着啊

猛然,我想起自己还有一件事可做....去看看霍炎和魔童那边如何了

未免伤及无辜的凡人和此地的灵息秀色,忘川和李天王之战被封在了结界之中。这样,就算霍炎那边打赢了,也不可能很快就找到这边来,毕竟他不熟悉我们散步的路径。再说,他是该很马虎暴躁的人,魔童又是小号的他,顶多再加点还没有成熟的阴险,这两人会不会迟钝到没注意天庭的人马来抓人呢

我担忧而留恋的看了忘川一眼,也不知道他心里是否能有所感,咬紧牙关,强迫自己头也不回的跑走。这时候也顾不得有没有行人看到,施展出法术,片刻就回到客栈。可当我看到客栈的样子,心里就凉凉的

这边飞战局已经结束,但显然双方都没有做好相应的保护,周围的房子没有受损,可这间美丽的客栈全完蛋了,就像遭遇了八级地震似地,只剩下一片瓦砾。而四处,还有不少人类卧伏于地,不知道是死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