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暮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做了一件极傻的事情,不由得懊恼加脸红。怎么能这样啊,总是在他面前做一些丢脸的事情。

朝与暮,你真是够了!

傅致一也是第一次

遇见这么有趣的事,心情不由得大好。

再看向那个傻傻的小女人,脸红如火。

女人往往不知道自己最美的一面,就是她无意中展露出自己心情最诚实的表情时。在男人眼底,越是单纯的女人就越有吸引力。

“我想吻你。”他忽然道。

与暮没反应过来,他一个翻身,将她压住,低下头,薄唇贴上了她的。

与暮大抵觉得自己是疯了,她正在和自己的上司发生关系。

可一想到谭勋,她又不禁气恼,凭什么男人就可以在外面乱搞,女人就要待在家里像个傻瓜似的独守贞洁?

连李瑶都不相信,她跟谭勋同居了三年,两个人居然连那种事情都没有做过。

她是个保守的女人,一直觉得将女人一生最宝贵的东西,交托给结婚的那一夜是最幸福的事情。

那么,她现在又在做什么呢?

思绪因为他越来越疯狂的吻而开始混乱,耳边只有彼此的喘息声,还有她的裙摆被撕扯的声音。

那可是刚花了上万块钱的裙子,即便有钱也不是这样浪费的啊!

“你别……”她刚呜咽出来的声音被他的吻给再次袭击。

与暮最后的理智都快要被销毁了,脑海里不停地传来一个声音:“算了吧算了吧,贞洁算什么呢?你为谭勋保留了那么多年,人家不是照样不屑吗?不就是一层膜,能有多宝贵呢?”

这般想着,她仅有的理智已经完全被磨灭了。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在这样的环境下,与暮的耳朵极其敏感,好不容易挣脱了傅致一的吻,喘息地说了声:“有人……”

Part5

此刻的傅致一哪还有闲情管有没有人,直到一声“小傅爷”传来,他才动作极其迅速地转身,将与暮藏于宽大的胸膛内。

那闯来的保镖本是确保他安全的,谁知道会看到这么火热的场面,忙转过身去,一向冷峻的脸上有抽搐的神情。

靠在傅致一怀里的与暮忍不住在他身上恶意地咬了一口,傅致一低头,便见她很用力地瞪着他,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都怪你”三个大字。

回去时,与暮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是傅致一将她抱回车上的。

她的脑袋晕晕乎乎的,直到回了家,开了灯,见到趴在地上饿得两眼昏花的迪欧,才回到了现实。

喂迪欧吃东西的时候,她才发现傅致一那件很值钱的西装,一直都披在她身上,若不是有这个实物,她会以为刚才那一切不过是场梦。

她没喝酒,没中迷药,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迷失了自己?

幸好老天在最后的关头让她不得不打住,否则,她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后悔。若是真的跟傅致一发生了些什么,在办公的时候她又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他?

在她没有搞清楚之前,傅致一明显已经做出了举动。

那天过后,一连三天,与暮都没有见到傅致一的踪影。她是他的私人助理

,他的行程她自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他从早到晚的安排都不是经她之手,他身边带着的私人助理是小倩。

之前她还能在每天清晨替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见到他,之后就是从早到晚她与他碰不到面。

原来,他先决定躲着她。

宁市深秋的天暗得很早。

傅致一随手拨了个电话过去,只嘟了一声那边便接了起来。

总是这样,他随时打电话,只响一声,那边就会被接起。

“舒菲,我待会儿去你那里。”

“好。”没问原因,名为舒菲的女人好像早已习以为常了,道,“早点过来,我做饭给你吃。”

“嗯。”

挂了电话,傅致一慢慢开着车在公路上。

舒菲是个很听话的姑娘,从来不向他要求什么,也从不无理取闹。

他想她的时候她会出现,他不需要她的时候她永远都不会主动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傅致一对她的印象挺好,偶尔会想起她。

舒菲现在住的地方是一套小公寓,毕业了之后她留在宁市当一名护士,其实她可以有更好的发展,她这样选择的原因,聪明如傅致一怎么会猜不出来,只不过假装不知道而已。

打开门,舒菲很惊喜他的到来:“我马上就做好饭了,你先在客厅里坐一会儿。”

“嗯。”

舒菲很细心,已经替他准备好了白水和小点心,让他先暖暖胃。

傅致一的胃一直不好,舒菲也知道,所以每次都是白水。

比起水,傅致一倒是

红酒喝得比较多。可在舒菲认为,酒总是伤人身体的东西,所以每次都不准他喝。

每当他在工作或者生活上心情烦躁的时候,到她这里都会让他平静下来。

他不开心,她会讲些小笑话给他听。

他心烦,她会静静地陪他坐着。

他疲惫,她会精心地弄好合适的点心和咖啡,然后用她纤细的小手按摩他的疲惫的身体。

不可否认,她是个非常适合娶回家的女人。

饭很快就做好了,吃饭时,傅致一低头吃饭,并不说话。

舒菲自然是知道他的饮食习惯,也不说话,只是帮他夹菜,在他抬眼的时候会给他一个温柔的微笑。

他曾经说他很喜欢她的笑容,像是阳光一样照暖他没有温度的心。于是她就经常微笑,期盼有一天这抹温暖真的能融化他的心。

今天他一直皱眉,是什么事情让他不开心了吗?她边吃饭边想着。

每次他来这里的时候,她都会偷偷打量他脸上的表情,确定他今天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到这里的,自己又要做什么才能让他开心。

吃完饭,舒菲在厨房里洗碗。

他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舒菲,我以后都不会来这里了。”

舒菲一愣,手里的动作生生地停了下来。

“这是市中心那套房的钥匙,以后是你的了。”

曾经与他出门时,不经意地经过一片小区,她说那里的环境很好,以后赚够了钱,要在那里买套房子,没想到……

“我不是那

个意思……”她说。

“就当封口费。”

舒菲没吭声。

聪明如傅致一,自然知道她定是受伤了,然而知道又怎样,他只会自私地当作不知道。

要说他傅致一是一个好男人,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是一句笑话。

有时,傅致一也讨厌这样的自己,太过自私,可讨厌归讨厌,真正要改变起来,他又懒了。

以前舒菲常说,那是因为他没有碰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

要说真的喜欢吗?能在他身边待了这么久的她,他也算是喜欢的。也仅仅是止于喜欢,说到爱,还差得老远。

许久,舒菲才说:“你的计划开始了吗?你真的打算这样跟他们玩下去吗?致一,我一直觉得你不是那么狠心的人,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有一天,你玩火……”

后面两个字舒菲没说出来。

傅致一笑笑:“玩火自焚?“

舒菲胆怯地望着他,生怕他生气。他却只是笑,高深莫测地笑,让她看不懂。

“别为我难过,不值得。”犹记得,这是他离开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男人在向女人提出分手的时候总是喜欢说:“别为我难过,不值得。你是个好女人。”

可为什么连他都说她是好女人,到最后却依旧被丢弃呢?

Part6

出了门,司机早在楼下等候,傅致一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常去的酒吧。

酒吧的老板一看是他,忙起身来迎接。

每次只要是他一个人来,老板就会很明白地带

他到一个环境优雅又隐蔽、没人能靠近的位置上坐着。

傅致一是这里的熟客,他的身份和背景都让他有这样的条件享受这样的待遇。

这几天傅致一的心情都是极其不好的,至于原因,他不想去想。

点了一瓶红酒,他沉闷地喝了起来。

早有在他进门初始就盯上他的美女想趁机走过来搭讪,却被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走出的服务生给阻拦,警告她们这里的主人需要安静,让她们远离。

这一喝,就喝到了晚上十一点多,酒吧的热闹才开始,傅致一却结账离开。

而另一头,刚洗完澡躺在床上想要休息的与暮意外地接到了傅致一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的语气并不好,直接来了一句:“开门!”

“不开!”她想都没想,立即开口拒绝。

她讨厌他语气里带着一丝命令,好像她本就该听他的话。

对方“砰”的一声就把电话挂了,与暮郁闷地盯着手机,再次唾弃大少爷的脾气真差劲。

这几天,她也不是没有听见小倩在耳边抱怨过,小傅爷最近脾气阴晴不定。

小倩说,小傅爷发脾气的时候最好每个人都不要说话,让他将脾气发泄完他就会独自平静,只是脸上的表情比以前更冷了。

小倩又说,小傅爷发完脾气后不喜欢吃饭,喜欢工作到很晚,他的胃从小就不好,还这样被自己虐待,让医生都没辙。所以他不能吃刺激性的食物,他的胃养尊处优惯了

,也尽可能不要去小餐馆吃一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不然会胃病发作。

与暮想到那天他们到G大附近的餐馆去吃东西,她还以为是每个有钱人看不起小餐馆的通病,没想到还有这一番道理。

小倩对她说,那天小傅爷是真的犯胃病了,脸惨白惨白的,还出了冷汗。

与暮是知道胃疼有多难受的,还记得她在念初中的时候也一样犯过这样的病,痛得她在床上翻滚,简直连死的冲动都有了。

想起傅致一那天的模样,一定很难受吧?

在她发呆之际,隐约听见砸门的声音。

她心下一惊,那家伙真的来她家了?她跳下床去开了门,站在门前砸门的竟真的是傅致一。她刚张嘴,他的吻便劈头盖脸地下来了。

一向被女人宠惯了的傅大少爷不高兴了,后果也就很严重了。

铺天盖地的酒味传来,满嘴里都是他的气息,也不知道吻了多久,他才放过她。

与暮只觉得浑身力气都像是被抽光了,男人直接将她打横抱起,用脚关上大门,径自走到她的卧室中,一并躺下。

她一惊,他却说:“别动,陪我睡一觉。”语气中满是疲惫。

与暮心一软,真的乖乖地没动了。

第七章 请别招惹我

Part1

她应该是要立即赶他走的。

这个男人,撩了她之后,便失踪了这么久没联系,再见面,却连解释都没有。

可一见他满脸的疲惫和眉心微皱的可怜样,她又没舍得。

结果,他便真那样抱着她睡着了。

与暮想起小倩还跟她说过,傅致一是个很孤单的人,别看他接手了四海阁,很风光的样子,但有时候他也会无助和孤单,往往这时候他脾气都很差,喜欢莫名其妙地发火,像个任性的小孩。

与暮知道,那种越高高在上的人,越孤单。

一是因为别人难以接近,二是因为太富有,别人接近的目的都太过于明显。

她以前接触过一种类型的富商,因为钱太多,每天都担心害怕别人打他钱的主意,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独来独往,一个人用餐、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街,身边没有一个是他认为值得相信的人。最后孤独地死去,财产还是不能带着一起走。

当我们生活艰难时,总会仰望那些富人的生活,总觉得自己有一天那么富有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么人生就完美了。

可当所期盼的真的到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在获取的过程中失去了太多。比如曾经珍贵的感情,还有自己所剩无几的快乐。

最后,与暮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渐渐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先醒过来的是傅致一。

他睁开眼睛,看了一圈陌生的环境,再闭了眼,让宿醉的

头疼缓解了一会儿。

傅致一是很认床的男人,以前有女伴的时候从来都不会留在那里过夜,他太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睡在空寂的大床上,虽然孤单,却已习惯。

不过这一次……

他看了一眼睡在怀里的女人。

她睡得沉,模样安然乖巧,惹得他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轻戳了一下。

她皱了皱眉,却没醒。

瞥见床头上她的手机,他长臂伸过去拿了过来,就着她的睡颜和自己的怀抱拍了一张,本想用来以后取笑她的,后来一看,发现相片照得极好,她像个宝宝一样安静地睡在他的怀里,温暖的光束照亮她瓷一样平滑的脸,微微泛着红,嘴角微扬,整个画面都极其温暖。

当与暮睁开眼睛时,便见傅致一正对着她的手机发呆,原以为他在偷看她什么秘密,正欲发怒,却不经意地瞥见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是她的睡颜,还有一点他侧颜低头俯视她的样子。

傅致一发觉她醒了,眉梢微挑,将图片直接设置成屏保,然后丢给她,理所当然地吩咐:“不许换了。”

“喂!”与暮瞪他,“你这人真的很……”

“很什么?”

“很喜欢命令人!”

谁知道他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笑道:“我就是喜欢命令你。”

“……”

那天恰好是星期六,两人都不用上班,傅致一说要留下来吃饭。

自从跟谭勋分手之后,与暮很久没自己弄过东西吃了,他这样一提议,她也

觉得不错,于是穿好衣服拿了钱包就要出去,他拉住她问:“去哪儿?”

“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去买菜。”

“我陪你。”他说。

两人一同出了门。

在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个不算很大的菜市场。

与暮以为像傅致一这样挑三拣四的男人会对那里的环境嗤之以鼻,却没想到他倒是走得一派闲然,完全没有大少爷应该透露出来的厌烦。

直到她将所有的菜都买齐了,他看着手中提着的袋子,问:“这些就够?”

“嗯。”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没有讨厌吃的。”他如实说。

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

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

与暮简直想掀桌了!

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

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那就让他喝个够吧!

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它好像是只公的吧?虽说傅致一颜值高没错,但是也没能到迷得公狗到处乱跟的程度吧?

真是吃里爬外。吃完饭后

在厨房里洗碗的与暮郁闷地想。

她出来时,小傅爷正在阳台边接电话,大多都是公事。

从吃饭到现在他已经接了不止五个电话了,没想到平常看起来极其悠闲他居然会这么忙。

秋日的阳光洒在他背影上,逆着光的背部线条很完美,他身边蹲着大型古牧,一人一狗看起来极其和谐宁静。